张文娟律师撰写的《探索有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的战略设想与路径建议》荣获“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三十周年” 征文比赛一等奖!
附:证书及获奖名单



张文娟律师撰写的《探索有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的战略设想与路径建议》荣获“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三十周年” 征文比赛一等奖!
附:证书及获奖名单
2012年12月28日上午,丰台区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报告会,此次报告由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律师为大家宣讲。佟丽华是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也是致诚党支部书记,作为致诚党支部的一员,大家都感到无比振奋和自豪。早上,致诚党支部早早的组织党员律师和党员积极分子步行前往圣地兴苑宾馆,大会议室座无虚席,共有200多名律师聆听了佟主任的宣讲。
佟主任以“律师积极参与深化依法治国,践行法治”为主题与律师们进行了非常坦诚的交流学习。他从参加十八大会议的切身感受谈起,与大家分享了他对依法治国的一些思考与建议。佟丽华主任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正如十八大报告指出,当前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的摆在全党面前,如果看不到风险,就没有勇气和智慧解决面临的问题。佟主任指出只有依法治国、践行法治,才能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才能约束公共权力的规范运作,才能使治国理政事半功倍。律师的价值体现在引导、帮助整个社会依法解决矛盾冲突,将法律这一书面规则运用成为社会规则,律师依法执业,不仅仅维护的是法治的权威,更是维护的国家和党的权威。面对社会对律师作用的片面理解,律师们要反思自身,跳出仅仅关注个人利益的小圈,转而关注法治的发展,思考律师自身的社会担当。佟主任鼓励律师们应当肩负起更多的社会担当,主动参与到依法治国、践行法治中来,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者。
与会律师们认真倾听了佟丽华律师的十八大报告宣讲,深受鼓舞。丰台律协党支部针对下一步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律所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报告和党章;二是注意方法,取得实效;三是努力实践十八大精神,重在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2012年12月27日下午,佟丽华应邀到大兴检察院宣讲十八大会议有关精神。宣讲后与检察院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座谈,双方一致认为,将来可以在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农村法治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法治健康发展。
“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第三讲“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成功举行
在讲座伊始,杨立新法官首先就刑法第八修正案限制死刑适用的表现及其作用进行了阐述,她指出,通过立法限制死刑适用在司法实务中终究效果有限,而司法实务经验表明,真正能够限制死刑适用的乃是司法活动。接下来,杨立新法官就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分为三个层面进行细致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尤其对于冤假错案的形成机理阐述尤为详细。她认为,在我国司法实务工作中,证据制度、程序设置以及刑事政策是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制度设计,具体而言,如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意识、证据原则和证明标准,程序设置中的提讯犯罪嫌疑人、保障刑事辩护质量,以及宽严相济、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等,均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死刑的适用。杨立新法官的讲演见解独到,论证充分,娓娓道来,结合典型案件如赵作海案、杜培武案、董伟案等进行深入解剖,将精深的理论融入生动的案例中,充分引发了现场听众的兴趣和热情。
杨立新法官的主题讲演结束之后,出席讲座的
至此,“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完满结束,先后邀请拥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宋忆光主
2012年12月26日,佟丽华主任与赵辉律师参加了《北京市丰台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实施办法》会签会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教委、团委共同签署了该文件,该文件旨在保护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办案程序,是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的具体举措之一。
该实施办法规定了合适成年人队伍的人员组成范围、应该具备的条件、应当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开展工作的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的措施,这一办法对于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2年12月25日上午,白羽参加了在北京河南大厦举行的《中国控烟观察报告》发布会。会上,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正式对外发布了《2012中国控烟观察报告――民间视角》。多家媒体被邀请参会。
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控烟专家,学者,控烟的积极倡导者和参与者对2012年的控烟事件进行了全面的盘点,并对"烟草院士"与"烟草科技评奖"风波进行了分析,对烟草促销的骗局进行了解析。
会议在大家意犹未尽的讨论中结束。此次会议全面总结并宣传了禁烟人士在2012年中国的禁烟战役中取得的成果,也确立了新一轮禁烟运动的策略,大家纷纷表示要联合社会的一切正义力量将禁烟进行到底。
为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发展,鼓励法律工作者和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参与法律援助,积极投身到法律援助事业中来,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我和法律援助”征文活动,各界人士踊跃投稿,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纪念奖19名,予以表彰。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高军生律师荣获由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评选,北京市丰台司法局颁发的我和法律援助征文活动一等奖。
高军生律师从2004年开始从事法律职业,是一名专职的公益律师。自执业之初,便以“公益法律”作为自己毕生事业的追求,在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时,只信奉一条真理,那就是:“认真、负责、敬业是做好一切的基础!”为此,在长年法律援助的道路上,迎来了无数当事人由衷的敬佩与感激。曾荣获2011年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和2009年、2010年、2012年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
2012年12月23日,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在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举办了第一届“圣诞狂欢夜”晚会,60余名协会志愿者和往届、应届学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晚会上,志愿者和学员们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文艺特长,表演了歌舞、相声、吉他演奏、双节棍等节目,青春梦想的微电影也首度在本次活动中亮相。在展示和互动中,志愿者和学员们有了更深一步地交流,同时在这喜悦的气氛中共同欢度圣诞、元旦佳节!
附:青春梦想微电影地址http://www.56.com/u64/v_ODI1MzMyMjk.html
2012年12月24日上午,致诚148咨询办公室负责人于慧跟随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丽艳一起参加了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148办公室举办的2012年“12348”法律服务专线区县年终总结会。会议由市法援中心王学法主任主持,全市18个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148办公室王音寰副主任总结了2012年“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重点工作并对2013年专线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市148办公室负责18个区县沟通工作的张新文介绍了各区县信息报送工作及信息报送方面的技巧方法。市148办公室负责监督投诉工作的姚宁介绍了2012年有关专线的监督工作和投诉处理情况。18个区县先后介绍了各自的工作。丰台区148专线的负责人于慧从致诚148咨询办公室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及工作优势三个方面做了简要工作总结和汇报。
最后,市法援中心王学法主任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大家的无私付出和取得的工作成绩,他指出,处于148专线这一一线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面对基层、困难群众,要把服务态度放在第一位,以一颗平静、善良、向上的心投入日常接待工作中,做到既让老百姓满意,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快乐的工作,幸福的生活。
此次会议通过对全年各区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的梳理总结,及对重点问题的讨论和交流,为新的一年“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之“不常见物证在命案侦查中的作用”成功举行
2012年12月24日晚,题为“不常见物证在命案侦查中的作用”的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举行。本次讲座由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主任法医师宋忆光先生主讲,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吴宏耀教授主持。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创新团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主办,为“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的第一讲。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刑事项目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致诚公益律师团队的王清淑、林杰也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讲座中,宋忆光先生结合多年办案经验,精选四起疑点重重的命案,深入剖析,细致讲解,将不常见物证在命案侦查中所能起到的巨大作用全面而又系统的展示出来。宋先生讲到,如农药、石子、泥土或呕吐物等看似普通的物证检材,只要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认真研究,深入挖掘,并结合案情进行论证,都能找到破解命案谜团的突破口。在讲演过程中,宋先生展示了其深厚的推理功底和渊博的知识储备,他还提醒大家说,侦破刑事案件需要杂学旁收,要做一个“杂家”。宋先生的讲演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对于案件的解析更是丝丝入扣,令在场聆听讲座的同学全神贯注。
讲座结束后,主持人吴宏耀教授做总结发言。他谈到,在认真倾听宋先生讲演时,几次为案件中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感到由衷的担心,担心在如此复杂的命案侦查过程中,稍不留神就会酿成又一起冤案,而案件中的当事人也许就会变成下一个杜培武、佘祥林;然而,幸运的是,我们有像宋忆光先生这样学识渊博、认真细致的法医师参与案件的侦破,才能保证无辜者不被冤枉,有罪者俯首认罪。
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聆听讲座的同学们意犹未尽,期待着“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之二“死刑复核程序的律师参与”。
2012年12月23日上午9点钟,全国律协新设专业委员会成立暨主任、副主任座谈会在全国律协大会议室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五十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新成立的专业委员会共有6个,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是其中之一,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任该委员会主任,十八大代表、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丕峰等5人任副主任,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吴晓刚等37名律师任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副主任阎建国和副主任李世亮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会上,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指出,我国一向重视“三农”工作,多次强调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取得健康发展。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将使律师工作不断向农村延展,为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佟丽华主任代表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作了发言。他提到,农村法治事务的发展离不开律师行业里县域律师的大力支持。需要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一定要做一个彻底摸底,尽可能较为客观、全面地了解县里律所和律师发展。他同时强调,这个调研和摸底应该直接针对律所作出,要尽可能拿到一手信息,这对未来工作发展有重大意义。
佟主任在发言中还提到,在未来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中,还要强调“服务”。他举例说明,县域律师在当地承担了大量法律服务工作,不论是县域律师所在的律协还是当地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都要重视为县域律师提供服务,比如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形式对他们有一定倾斜,积极促进农村法治的发展。
佟丽华主任最后表态,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是一件好事,既然承蒙信任接受了这一项任命,他一定与大家一起花费更多精力把工作做好。实际上,佟主任也是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的会长,三年来,在他的带领下,研究会在实证研究、政府购买项目的实施、普法培训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2012年12月21日上午,张雪梅副主任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专家座谈会,针对社会上再次引发的关于虐童入刑的讨论,座谈研究儿童社会保护的有关问题。
2012年7月6日、7日两天,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了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会,来自全国30名专职公益律师参与此次培训。
会议分为四个部分,7月6日上午,佟丽华做出专职公益律师发展总述的讲话。总结了我们现在专职的公益律师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高效服务,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公益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公益事业的发展核心是骨干核心律师的培养,引导律师,社会舆论,引起社会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希望通过培训提高预防风险,推动公益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接下来江西、山东、江苏、青海等工作站律师骨干对专职公益律师发展进行了分述。会议上还邀请了金杜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冬青对杜公益基金会进行了介绍。
7月6日下午,由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教授就项目的设计与规划对与会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培训中对各律师的疑问做出解答,进一步明确了对项目设计与规划的各种技巧以及应当遵循的准则。
7月7日上午,由腾讯新闻副主编、益频道总编辑杨子云和腾讯公益频道编辑陈菲就如何新媒体微博来对公益法律服务宣传与推广做出介绍。来推广专职公益律师的宣传活动。
7月7日下午,由中心副主任时福茂就法律援助也务的风险防范做出报告,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与在座律师做出深刻交流。
通过两天的专职公益律师的培训活动,各地专职公益律师进行了深刻的交流与探讨,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规范化,使得专职公益律师和法律援助活动得到更快的发展。
2012年12月15日至16日,“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会”在致诚公益二层大会议室召开,全国29个机构的38名骨干律师和北京致诚公益五个项目领域的负责人和骨干律师等共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是致诚公益在党的十八大后首次召开的由全国范围内的专职骨干公益律师参加的会议,会议围绕加强各地农民工律师的业务能力、探讨公益法在我国的发展以及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等方面展开,并对如何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在我国的发展以及各地工作站如何实现良性持续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
作为18大党代表同时也是中心负责人的佟丽华主任表示,在这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历史性关键时刻,作为全国首家公益律师团队,各地机构在经过五六年的发展之后,要继续思考如何在维持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推动整个律师行业参与公益服务。为了配合各地的这一努力,致诚准备在几个传统的专业领域发展基础上,设立新的工作机制,建立独立部门,为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搭建平台,吸引和推动更多的律师、律所参与到公益法律服务当中来。目前,金杜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已经参与到活动中来,希望我们各地的工作站能够借助所依靠的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律所的力量在本地推动这项工作。
本次会议邀请了公益法研究所(PILnet)主任Edwin Rekosh教授为大家介绍了PRO BONO的发展。Edwin Rekosh首先为大家介绍了PRO BONO的界定,即公益法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部分是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属于公益法的一部分;第二部分是通过个案来改变政策的影响性诉讼;第三部分拉丁的PRO BONO部分,就是在法律援助与改变政策的影响性诉讼之外的补充资源,指律师在完成本职工作外利用业余时间完成无偿的法律服务。其次为大家介绍了拉丁PRO BONO在美国的发展历史,它最初来自于人们的基本常识,是一种救助弱者的本能。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行,让更多的律师参与到拉丁PRO BONO当中来,推进了拉丁PRO BONO的快速成长。再次Edwin Rekosh教授为大家介绍了PRO BONO在其他国家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律师行业的发展,给PRO BONO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机遇,PRO BONO也成为律师回报社会的平台。最后Edwin Rekosh教授对PRO BONO在中国的发展充满期待。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副教授为大家做了“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为主题的讲座。金锦萍教授谈到十八大后,从对社会领域的改革的强调中可以看出,中国社会面临着一个非常重大的变革期,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将会发挥重要作用,目前,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政策倡导、公民参与等方面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大疏解了体制转型过程中社会的合法性危机,也填补了公共服务的空缺。然而实践中社会组织(仅指在从事非盈利性事业的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双重管理体制为社会组织的注册成立带来很大的阻力,很多组织要想成立不得不采取备案、挂靠、离岸注册、进入孵化器等其他途径,然而这些途径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十分不利。金教授指出中国一直在走一条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化国家转型的道路,我们的政府应该在这个过程以什么样的态度和勇气来对待这个领域的变革,这就需要在认识层面达到统一,从而实现体制的突破。
2012年两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一年之内先后通过了修正案,并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此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结构呈现越来越复杂的状态,社会矛盾也逐渐多样化和复杂化,面对这种情况,对公益律师的综合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鉴于此,为了使律师能够更好的理解新法律,解答律师们对新旧法律衔接过程中产生的疑问,中心特邀请了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学棉教授进行了以《新民诉法视野下的证据搜集与运用规则》为主题的讲座,王学棉教授主要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证据制度的变化以及在实践中应该如何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
讲座结束后,参会人员分成五组对办案过程中证据的搜集与运用问题进行了讨论,律师们都积极踊跃的发言,分享自己办案过程中的经验,提出自己在办案取证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大家互相解答互相吸取经验,整个讨论过程紧张而又富有效果。讨论结束后,各组分享了讨论结果,通过大家思维的碰撞,总结出了很多取证过程中的经验和方法,参与的律师都感觉受益匪浅。
在本次会议中,北京致诚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项目主管张文娟律师做了“联合国改革与民间组织的作用”的讲座,为大家介绍了联合国的组织架构、各机构的职能以及民间组织在参与国际决策过程中所扮演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律师与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于旭坤律师分别对未成年人和农村法治两个领域的工作,尤其是动员志愿律师和其他社会资源方面的一些做法做了简要介绍,并与参会律师分享了所属领域发展的成功经验。会议还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新农村中心秘书长马永红与律师们分享公益创业中的故事。作为一名80后青年,马永红拥有济世情怀,有梦想、有行动,大二休学回村参加村主任竞选,遭遇各种挫折,仍执着进行公益创业,目前已经创立了13个子机构,服务领域涉及研究、环保、法律服务、生态农业、农民工培训等。马永红的经历分享,大大激发了参会律师的公益创业思考及热情。
在分组讨论中,各地律师介绍了本地机构发展取得的新进展,遇到的新问题,以及专职公益律师职业发展的新思考,并进行了小组汇报。张文娟律师在总结中提到,各地公益法律机构下一步发展中要进一步提升公益创业意识,提升领导力,在内部调动和外部动员方面探索更多经验,要从“小作坊”式的机构尽快实现规模化发展,以抓住社会建设的机遇期,为中国法律类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提供积极参考模式。
从问卷反馈看,参会律师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开的很成功,经过听老师和专家的讲座,不仅收获了业务知识,而且了解到了Pro Bono的历史以及演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发展、联合国改革与中国民间组织国际化的机遇等知识,拓展了视野,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对自身乃至专门机构的发展进行了反思。通过参与问题讨论与团队能力建设活动,促进了各地律师之间的深入交流,使好的经验和做法得以借鉴。大家对分小组讨论的同伴分享形式非常喜欢,并希望这种会议形式未来能继续下去,也期望组织方继续探索更多元化的会议形式,以让丰富的内容得到更有效的吸收。
2012年12月18日上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安徽合肥召开了年度中央彩票基金总结会议,大会由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巡视员王军益主持,基金会郑霞泽秘书长介绍了过去一年来该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大会安排的六位专题发言人之一,佟丽华介绍了全国律师协会所执行的这种职业化法律援助模式及其效果,发言受到岳宣义会长高度评价。最后,岳宣义会议对大会做了总结,岳会长已经70岁,但为了法律援助事业还在奔波、呼吁,非常值得我们每一位法律人学习。
2012年12月19日下午,张文娟律师到腾达大厦参加西城区律协举办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沙龙”,张文娟律师发表了 “公益法与律师行业发展”的主题发言,张文娟从律师这一职业的独特价值及现实苦恼、公益法与律师社会责任的界定、将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作为行业战略的必要性、美国同行曾经面临的苦恼与路径选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和律师社会责任的新战略及举措、致诚公益的发展模式等几方面阐释主题。
2012年12月14日下午,致诚中心党支部组织委员于慧律师参加了由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举行的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报告会。
报告会由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宋文星做了题为“让信心绽放 推事业前行”的宣讲,从四个方面:高举旗帜,坚定信念,深刻理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全面认识,准确把握,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重要指导地位作用;民本务实,平等奉献,深刻理解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听党召唤,为党分忧,深刻理解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义,对十八大报告精神进行了深入浅出、简明扼要、提纲挈领的宣讲。
与会的各公益慈善组织会员单位领导及党建负责人认真聆听了宋老师的宣讲,纷纷表示把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到日常的工作学习中,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在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层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致诚公益刑事业务专题培训举行
2012年12月14日,致诚公益为来自全国各地的50多名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的骨干公益律师举行了为期一天的刑事业务培训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虎、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燕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学院教授吴宏耀分别作了主题培训讲座。会议由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姚艳姣主持,佟丽华主任致开幕词。
陈虎老师围绕“罪名从轻辩护的理论与实务”,详细讲解了在目前中国司法体制下律师做罪名从轻辩护的空间以及具体操作技巧,张燕生律师围绕“刑事辩护的基本方法”,从办理的一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开始,和与会律师分享了众多精彩案件具体的办理经过;吴宏耀老师围绕“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发展的现状和挑战”,系统地梳理了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发展过程以及面临的挑战。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非常及时,为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打开了思路。
专题培训之后,各地的骨干律师还就如何积极有效地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交流。
吴宏耀、姚艳姣参加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
2012年12月15-16日,“总结 交流 创新 发展——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主办。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荷兰、日本、韩国共八个国家的外方专家出席了研讨会议;来自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司改办、司法部法援司、司法部法援中心等部门相关领导,来自国内高等院校法学院顶尖法学专家学者如陈光中、戴玉忠等,来自省、市两级地方检察系统、法院系统的司法实务人员以及来自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的律师等近90人参加了会议。
为期两天的研讨会听取了主题报告《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报告》和关于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亚洲国家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专题发言,并就“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展开专题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吴宏耀教授、副主任姚艳姣律师也应邀出席会议。吴宏耀教授分别就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地位、经费以及质量控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我国刑事的刑事法律援助所处的地位,缺乏宪法支持和定位,更多的是作为一个诉讼制度在执行,法律援助权利得不到尊重,同时他指出,我国法律援助的经费应更多地用于业务,刑事法律援助应该思考专业化的问题。姚艳姣律师介绍了致诚公益团队作为法律援助类的社会组织在中国法律援助的实践中扮演的积极的角色,致诚公益团队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致力于推动中国公益法律的发展,并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探索社会组织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新模式。
2012年12月14日上午,佟丽华应邀到丰台总工会宣讲十八大,宣讲主要围绕四部分:转变作风;践行法治;维护群众权益;认识到发展机遇与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指出,看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成就,让我们振奋;看到当前发展面临的历史机遇,让我们激动;看到当前存在的种种问题,让我们有深化改革的勇气。一个小时的演讲受到与会两百多位劳动模范和工会干部的热烈欢迎。
2012年12月12日上午,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成立。成立仪式邀请了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倪永生、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张亚平局长、以及合肥市司法局、市律师管理处等相关领导出席。成立仪式由中心负责人孔维钊律师主持召开,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张亚平局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倪永生为中心揭牌。
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是由安徽省司法厅同意,并经安徽省民政厅核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业务范围是向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环境、食品、医疗行为受侵害者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法研究,与政府、企业、学校、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跨界合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仪式活动中,张局长、倪处长等领导对中心成立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对中心日后的工作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切殷希望。中心负责人孔维钊律师表示将严格按照中心章程规定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加强法律研究等,将最大限度的发挥律师的社会作用,充分体现律师的社会责任。作为安徽省内首家法律援助类公益性民间组织,中心在开展常规法律咨询、研究、援助的同时还努力公益性民间组织“赋能”,赋予他们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还没有依法依法注册的公益类民间组织获得合法身份。目前,中心已经与省内四家公益类民间组织代表签署了免费的法律顾问协议书,下一步将积极覆盖省内其他公益类民间组织。
佟丽华应邀参加北京市专家联谊会座谈会,主要结合自己参加十八大的感受,谈了依法治国等主题,会议期间与多位专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尽管绝大多数专家来自科技等领域,但大家都对依法治国、约束权力寄予期待。就有专家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问题,佟丽华认为,前者是社会底线、最低标准,违反了要受到处罚;前者是高标准,违反了受到谴责。但在社会转轨时期,法治可以快速提升道德水准。
12月10号晚七点左右,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接到市司法局通知,一位上访多年的89岁老人拿着报纸在京寻找佟丽华主任已有多日。佟丽华主任得知后马上联系致诚公益律师,首先安顿好老人的住宿。次日上午,律师陈星、律师助理裴蕾对老人的诉求和案情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沟通。遗憾的是,对于绝大多数多年上访的案件,我们援助律师也真的没有办法。律师向老人解释后,老人表示理解。下午,由律师助理裴蕾和实习生林杰将老人送到回家的火车站。
佟丽华主任说,他非常理解老人,也深感个人的渺小,同时表示致诚不仅要致力于为更多农民工等弱势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帮助,更要致力于推动法律政策改革,以从根本上让更多人受益!
2012年12月8日——9日,由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农村土地权益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邓文魁同志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并做了重要讲话。来自陕西、河北、山东、江苏、贵州、广西等12个省份的40余名县域律师和北京的10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并就农村土地法律实务方面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本次会议为一天半。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首先为本次研讨会致开幕词,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次研讨的背景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中国农村法治进行了分析与展望。
邓文魁司长站在国家宏观政策的高度,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法治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学理、历史、比较等角度阐述这一现状,希望位于一线的基层法律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为中国农村法治进程贡献力量。
在会上为大家做主题发言的还有: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他根据自身办理农村土地案件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律师涉农土地案件的现实与思考”;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性别与土地所有制专家王晓蓓,在会上做了“探讨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妇女林地权益”的主题发言,为大家介绍了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背景与现状,并进一步提出在这一过程妇女林地权益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境;西北政法大学三农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副主任合伙人廉高波,通过组织志愿者走访一百个村庄,收集到了大量有关农村土地方面的一手资料,为大家做了“浅谈百村土地问题调研报告”;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社区房产业务部首席律师毕文强有着丰富的办理农村土地征拆案件的经验,在大量实践基础之上,毕律师通过归纳总结,作了题为“推土机下的思考–征收拆迁背后的历史逻辑及中国社会法治进程”的发言,与大家分享了他办理涉农土地案件中的一些经验,受到了与会人员的广泛认同。
为了让来自各地的县域律师有更充分的交流机会,会议还特意安排了小组讨论环节。在本组召集人的带领下,小组成员围绕律师办案过程中的土地问题以及办案技巧与策略进行了交流、讨论。各地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提出了办理农村土地案件的难点、焦点问题,并与小组成员共同探讨办案方法,总结了律师在办理涉农土地案件中的技巧与策略。在大会汇报阶段,五个讨论小组各派出发言人对讨论结果进行了概述,引起了大家的强烈共鸣,为进一步妥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打下了较好基础,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12月11日上午,佟丽华应邀到丰台司法局宣讲十八大,他结合自己参与十八大会议的经历,宣讲了当前建设法治的重要意义,强调了依法治国对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性。宣讲受到与会同志高度评价。
12月10日,佟丽华主任应邀到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宣讲十八大精神,卢沟桥街道工委书记陈建主持了会议。佟主任首先谈了他参加十八大的一些见闻和感受,他指出,作为多年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基层党代表,他了解群众的呼声,并对法治建设有切身的体会,所以他在开会期间积极发言,努力把法治的声音传播出去。
佟主任认为,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这一提法,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路径。他还详细阐述了维权与维稳之间的关系,号召大家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把会议精神和中央的指示落实到基层。
佟丽华主任同时还是丰台区和北京市两级人大代表,会后,他还专门与选区的青塔东里社区、青塔西里社区和蒋家坟社区的五名干部进行了深入交流。佟主任与大家沟通了上届人大会上提起的人大建议以及相关部门的反馈、落实情况,以及选民比较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问题,他表示,能够以提起人大建议的形式反映选民需求的,他将不遗余力地推动。此外,选区内的另一位人大代表一同参加了座谈。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荣获由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评选,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12年度首都慈善奖——慈善行为楷模奖的荣誉证书和“善行天下”的奖杯。
从事公益法律援助工作九年来,时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逾1500件,涉案金额达3300万元。时律师十年如一日,不计回报、无私奉献、不畏艰险、顾全大局、真心实意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其工作得到了农民工朋友和政府的高度认可和称赞,被誉为“不收钱的农民工律师”,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等荣誉。时律师为法律慈善作出了楷模和表率,此次荣获“善行天下——慈善行为楷模奖”当之无愧!
12月10日上午,佟丽华到丰台法院参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听取市人大代表意见座谈会,在听取了丰台法院、市高院就法院过去五年工作所作介绍后,佟丽华首先发言,指出,在当前辞旧迎新背景下,市高院要认真思考,法院到底是干什么的?各国法院普遍经验,法院主要职责是公正审判,过于强调调解表面看来化解了个别矛盾,但淡化了司法权威;要优化法官审判环境,如面临信访压力、领导指示等,办案法官压力很大;如何针对专业审判建立良性激励机制?要让法官甘于积极认真公正裁决案件。再次对当前的递进式矛盾化解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高院也改进作风,多听代表和一线法官意见,为下一步法院改革多提好的建议。
佟丽华为北航法学院做“法治的梦想”主题报告
2012年12月7号下午,佟丽华主任应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邀请,作了题为“法治的梦想——中国公益法的发展与挑战“的主题报告,全面解读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精神内涵,并结合致诚公益的发展历程介绍了中国公益法律的发展与未来。报告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陈巍主持,北航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出席报告会并致辞。出席报告会的还有来自致诚公益团队的时福茂、张文娟、姚艳姣等公益律师代表,以及北航法学院一百余名师生、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应邀参加的部分学生代表。
报告会首先是一个简短的合作签约仪式。由佟丽华主任代表致诚公益团队与龙卫球教授代表北航法学院共同签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
随后,法学院龙卫球院长致辞,他代表法学院表达了对佟丽华主任的热烈欢迎,他说,建成小康社会是十八大确立的党和国家的任务和目标。而着眼于人民,从人民需求出发,为人民服务是党的理想和纲领。作为中国法律公益事业领军人物的佟丽华律师把自己的理想扎根于特殊群体,为法治的需要而奋斗,是对十八大精神的深刻贯彻,在成就个人理想的同时也实现了国家理想,是国家理想和个人理想的完美结合。北航法学院创立不久便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公益事业,旨在弘扬北航精神,彰显北航特色文化,塑造学生公益精神,承担起作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这与佟丽华律师的理想以及党和国家的期望是完全一致的。
报告会上,佟丽华主任指出,十八报告 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这对于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他解读了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依法治国的统一关系,强调了法律对于我国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保障作用,表达了自己对于中国法治事业的信心和决心。他说,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这说明法律体现的不仅是人民的意志,更体现了党的意志。而对法律的践踏就是对人民、对党的意志的违背,对法律权威的破坏。当前我党面对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都是前所未有的。而风险挑战更是不可小视,目前的社会形势虽基本稳定,但是安定的表象之下各种社会矛盾尖锐复杂,一触即发,不稳定因素随时可能爆发从而导致不可想象的后果。现今热议的微博反腐是一个途径但并不是一个长效的解决机制,它的时兴只对个案有效,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破解当前困境与难题的唯一途径便是全面推进法治进程,这是改革开放成果的有力保障,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强有力措施。作为法律人应有这种前瞻性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的社会使命感。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就有赖于法治的践行,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落实才能真正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当前,要从宏观层面推动法律政策改革的观念和意识,从上到下有力推动法治改革,使得法律惠及更广范畴内更多的人,以便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报告最后,佟丽华主任倡导中国的法学院学生要有一种匡扶正义、除恶扬善的侠义精神,以助人为个人理想和职业追求,尽自己所能去关怀身处困境的人民群众,为他人解忧,成他人之美,为理想奋斗。他语重心长地讲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应驻扎在每个法律人心底,每个法律人都应该有这样一种精神品格,并随时为之抗争和牺牲。他鼓励学生更多地投入到公益法律服务中去,历练基本技能并践行法治精神。
听完佟丽华主任热情洋溢的报告,师生们被他身上蕴含的公益奉献精神所感染,也备受鼓舞。在现场互动和提问环节,同学们纷纷向佟丽华律师提问,就公益诉讼实践过程中的困难等问题进行了深一步的探讨。
本次报告首次采用网络现场直播及实时互动技术,借助YY网“日知社“这一网络公益法律资源平台,来自全国各地的三百多名网友同步收听了佟丽华主任的报告。
2012年12月7日下午1点半,佟丽华应邀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机关,就十八大报告有关精神进行宣讲,洪家鸣副秘书长主持了座谈会。他结合自己亲身参与十八大会议的有关情况,介绍了积极履行党员的民主权利,不仅利用会议发言等各种场合呼吁法治,而且向中央提交了关于深化依法治国的改革建议。报告受到与会同志的热烈欢迎。
2012年12月6、7日,张雪梅副主任应湖北省妇儿工委邀请为湖北省妇女儿童规划学习培训会议主持“儿童与法律领域”的讲座。全省各级妇儿工委领导干部以及省、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佟丽华应邀为丰台法院作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辅导报告
12月5日,党的十八大代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应丰台法院邀请,为丰台法院干警作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辅导报告。丰台法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陶建平主持。
辅导讲座中,佟丽华围绕十八大报告,结合十八大期间参与讨论和接受采访情况及现实生活中大量案例,深刻阐述了当前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意义,并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三个方面解读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内涵和路径。报告内容丰富、观点鲜明,对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具有很好的引导、启发意义。
2012年12月6日上午,佟丽华参加司法部和全国总工会举办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在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和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讲话后,佟丽华举手请求发言,提出要珍惜这个评选,以后应加强公示程序和举报调查程序,并隆重介绍了专职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的情况。21位评委当场投票、现场唱票,将结合网络投票等综合评选出新一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并按程序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12月6日下午,佟丽华应邀到团中央参加中央政研室组织召开的调研座谈会,就宣讲十八大以及党和国家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佟丽华尤其强调,十八大报告为国家未来发展描绘了美好栏目,但如果不能及时转化为制度,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最终将虎头蛇尾。并就如何加强党内民主等提出了具体建议。
昨天是12.4普法宣传日,晚上,佟丽华律师参加央视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因长期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在儿童权利保护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而获奖。站在领奖台上的佟律师非常冷静,对这个走了13年公益律师道路的他来讲,这个荣誉与其说是对他和他的团队的工作的肯定,还不如说这是社会对儿童遭受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
说这些话的时候,佟律师频频蹙眉,一方面是对这些虐童施暴者的愤怒,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受伤的孩子无处取暖仍拉扯着他的心。但是,无论怎样“既然选择了远方,他都一定风雨兼程”。
2012年12月4日人民网-法治频道对此做出报道,以下是报道全文及链接:
央视法治人物佟丽华回应虐童事件 盼加快儿童福利立法
2012年12月4日晚上,2012年央视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12位年度法治人物(群体)荣膺年度法治人物,公益律师佟丽华因为在儿童权利保护领域的突出贡献而获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为佟丽华颁奖。
佟丽华是一名公益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从1999年起关注和研究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问题。十多年来,佟丽华和他的团队已经默默地对400多个孩子进行过法律援助,他们曾替被高压电击伤的男孩吕平讨回了60多万救命钱,帮助右臂被机器轧伤的14岁女孩李景珍拿到20多万的赔偿款。除了向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佟丽华还在不断寻求立法上的突破。
今年10月起,发生在浙江温岭的一段女幼师虐童的视频,使得儿童权利保护的问题再度被公众聚焦。佟丽华说,他很关注新闻上曝光的各地虐童丑闻,但他认为,“个人的力量相对而言永远是渺小的,制度的力量才足够大。”
事实上,多年来佟丽华和他的团队一直致力于制度层面上的突破。今年,他们终于完成了4万多字的《儿童福利条例》初稿及说明,针对儿童遇到虐待后该由谁发现、受理、帮助,儿童遇贫、遇病该如何救济,如何预防儿童流浪乞讨现象给出了系统性的法律对策,目前,这部4万多字的草案正递交民政部有关部门讨论决策。此外,在全国人大《反家暴法》立法过程中,佟丽华也坚持,要针对儿童家暴设立专门章节,如今这一立法建议也已被全国人大采纳。
佟丽华律师曾在2005年获得过“年度法治人物”的称号。第二次获此荣誉,佟丽华表示,“今年这次获奖,与其说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肯定,在我理解看来,更主要的是整个社会对儿童遭受暴力问题的关注,对儿童福利立法进程的期待”。
2012年12月4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杜培荣、秘书长张培带队一行7人开车到距离南宁市东南方向220公里的玉林市,参观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及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玉林市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基地,与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法官妈妈”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经验交流并合影。这个少年刑事审判庭目前是广西省的法院中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机构之一。少年刑事审判庭全部由女法官、女书记员组成“女子法庭”。少年法庭联合企业家、学校和企业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就业基地,开展社区矫正教育,送法进校圆,逐步构建起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网络。近几年少年法庭涉少案件由2008年138件,下降到2009年120件,到2010年下降到106件,2011年93件,2012年上半年46件逐年下降的趋势,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未保专委会人员参观了律师阅卷室、公诉人室、心理咨询室、羁押室、圆桌审判室、U型审判室,法制教育室、社会管理室。此次参观交流受益非常大,对未保专委会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012年12月4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杜培荣、张培秘书长带队一行7人开车到距离南宁市东南方向220公里的玉林市,与玉林市律协开展公益法律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据了解,玉林市律协积极参加少年刑事法庭的法律援助工作,已与一所学校开展合作将律师法制讲座列入学校必修课。会上,广西未保专委会向玉林市律协通报了一年来的工作,同时向玉林市律协建议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12年12月4日,湖北律协未保专委员鲁彩萍率未保专委会志愿律师及大学生志愿者在湖北省黄石市步行街开展“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活动,现场发放上千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单,进行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黄石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团市委书记亲临现场,对未保委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咨询活动也受到市民欢迎。
【获奖人】佟丽华
【主要事迹】
佟丽华,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关注和研究未成年人权利保护。
十多年来,佟丽华和他的团队已经默默地对400多个孩子进行过法律援助。除了行动,佟丽华律师还和他的团队一起,着力在立法与制度层面改变现状。在民政部的委托下,他和他的团队起草了《儿童福利条例》,针对儿童遇到虐待后该由谁发现、受理、帮助,儿童遇贫、遇病该如何救济,如何预防儿童流浪乞讨现象给出了系统性的法律对策,目前,这部4万多字的草案正递交民政部有关部门讨论决策。此外在全国人大《反家暴法》立法过程中,佟丽华也坚持,要针对儿童家暴设立专门章节。他的这一立法建议也已被全国人大采纳。
多年来,佟丽华律师先后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称号,更被誉为是“中国公益律师界的领军人物”。
【颁奖辞】
孩子的泪光,
就是他的悲伤。
对于这个最柔弱的群体,
他总是靠得住的臂膀,
公益律师佟丽华,
为风雨中的花蕾驱散阴霾,
孩子,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CCTV “2012年度法治人物”
跨国司法的国家护航——湄公河案专案组
公益律师——佟丽华
舍身救人的“最美学警”——李博亚
“三农”代言人——毛丰美
“嫣然天使”负责人——李亚鹏
年度致敬媒体——《人民日报》微博
寻亲志愿者(代表)——小梅、吕顺芳、张志伟
刑诉法专家——陈卫东
候鸟守望者(代表)——李锋、张厚义、吕忠民
年度特别贡献——金淑萍(已故)、翟树全、李培斌
《1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是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承办。2012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标准是推动力、影响力、引领力。回望即将过去的2012年,汇聚这一年的社会进步和法治成就,梳理、总结并评价在法治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群体。
从2001年起,《法治的力量》专题晚会已连续举办12届。今年的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引起了全社会的持续关注和热情参与,经过由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媒介精英共同组成的推选委员会的层层讨论,最后选出了这份年度法治人物的获奖者的名单。可以说,这份获奖者名单,是对2012年中国法治进程的最佳回望与注解。
2012年12月4日下午,“丰台区普法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暨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在致诚公益农民工普法学校召开。来访的领导和嘉宾包括:民盟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席宋慰祖,丰台区司法局局长李华,民盟丰台区工委主席,丰台区人大副主任薛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
会以首先有薛明主委宣读民盟区工委与丰台区司法局联合建立普法教育基地的决定。随后举行了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民盟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席宋慰祖和丰台区司法局局长李华为教育基地揭牌。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中,各位来访的领导嘉宾分别进行了讲话。
与此同时,面向30名农民工进行的“避免欠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普法讲座和家庭教育讲座同时进行。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农民工维权知名专家陈星律师开展了“避免欠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普法讲座。北京市妇联儿童部干部、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段冬梅开展了家庭教育讲座和咨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配合“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满足社会法律需求,探索社会服务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工作机制,民盟丰台区工委联合丰台区司法局,依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建立“普法教育基地”。在今天12.4普法活动日,举办了“丰台区普法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民盟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委宋慰祖,丰台区司法局局长李华,区工委主委、丰台区人大副主任薛明,基地依托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十八大党代表佟丽华,丰台区司法局公律科科长李学军,盟市委社会服务部郭琰,区工委副主委张雪梅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部分区工委委员、社会服务部负责人严虹、参政议政部负责人张昌斌以及部分法律专业的盟员。
会议由张雪梅副主委主持,薛明主委宣读了成立普法教育基地的决定,盟市委宋慰祖副主委和区司法局李华局长为普法教育基地揭牌,参会人员围绕社会服务进行了座谈。佟丽华主任介绍了两个中心的工作,并表示努力配合民盟开展好普法教育基地的工作。李华局长在讲话中首先介绍了丰台区司法局的工作职能和在普法工作中的经验与挑战,为盟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同时李华局长指出普法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的工作,丰台区普法任务很重,普法教育基地选择依托在两个中心非常准,希望普法教育基地围绕区“六五”普法规划的重点,更多发挥作用。宋慰祖主委在讲话中指出丰台民盟区工委和区司法局共建普法教育基地,是社会服务工作的创新,创建了政盟合作的良好模式;基地的建立既发挥了政府主管部门的专业指导优势,又发挥了民盟作为民主党派的专业人才优势,既体现了丰台区普法品牌的影响力,又汇集了民盟组织整合资源的优势,希望司法局、民盟、社会组织三方优势互补、共同努力建好基地,同时吸引更广泛、更多的盟员参与进来。
普法教育基地的建立,是区工委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配合“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具体体现。普法宣传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的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改善民生中加强社会建设。我国已经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规划也已实施。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日益增强,普法的社会任务更加凸显。尤其是丰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城南行动计划和西部地区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在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也进一步凸显出来,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增多,普法宣传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区“六五”普法规划强调,要加强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地区、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围绕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
揭牌仪式结束后,普法教育基地开展了农民工家庭教育指导与预防欠薪的节前宣传活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农民工返乡时节也即将到来。在这期间,因欠薪问题给农民工造成很大困难。每年年底,因欠薪问题导致的案件非常集中,有些农民工为讨要工资,采取偏激、极端的方法,不仅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有的还甚至违法犯罪。一个农民工的背后就是一个家庭,为了预防农民工年底被欠薪,提升农民工讨要工资的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减少欠薪案件的发生,使其顺利返乡和家人团聚,区工委选择在年底前的12.4普法日,邀请农民工维权专家,为农民工开展“避免欠薪,送法防纠纷”的讲座。同时,结合农民工年底返乡的时节,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邀请北京市妇联儿童部和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专家,为农民工开展“重视家庭教育”的讲座和指导。
两位专家结合农民工维权和家庭生活与教育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为农民工讲解了相关知识,为农民工排忧解难。活动的时间选择也特别合适,是农民工欠薪问题凸显和返乡团聚的时节,有40多名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农民工参加了讲座,他们对两个话题非常感兴趣,参与积极性高,在活动中,和专家积极互动提问、交流,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普法教育基地还精心为农民工准备、发放了票据资料袋和记录本,方便其整理、收集劳动合同等重要文件。
此次活动是民盟丰台区工委成立普法教育基地后开展的第一次社会服务活动,今后,区司法局和区工委将充分依托基地,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吸引更多盟内外人员参与,联合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于每年3月的学校安全教育月、六一儿童节、老人节、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参观调研、公益讲座、专题座谈、慰问捐赠等具体的社会服务工作,围绕普法和教育,面向基层群众、流动人口、青少年等弱势群体以及学校、社区、机关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普法和教育服务,助推丰台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012年12月3日,福建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兰子禄律师到长汀县宣成乡为宣成乡的中、小学生作了一堂《树立远大理想、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制讲座。兰子禄律师结合近几年亲身办理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特点和怎样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作了生动、通俗的演讲,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2012年12月2日,为学习宣传宪法及法律知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佟丽华律师受邀出席了“12. 4”法制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并被聘请为“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专家顾问”,会上,佟律师真诚的做出表态性发言。该活动由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法学会联合举办。
行微善、传大爱。2012年12月2日,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的湖北火凤计划荣获2012湖北"微善行动"奖。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网络文化协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办,荆楚网承办。旨在通过评选传播善举,传递推动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的正能量。自9月底启动至11月底结束,共有60名(个、项)个人、团队和活动参评,网络投票数达240余万。经由主办方代表和社会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结合网上投票情况最终确定了获奖名单。
湖北火凤计划是一项针对未成年女犯的救助活动。该项目通过引进资金20万,为女学员购置电脑十四台,对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里的未成年女犯开展电脑培训、法制教育、心理辅导、礼仪培训、生活援助等活动,帮助女学员掌握技能,最终顺利融入社会。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特别邀请首届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同志作为辅导员,弘扬了“灯亮一盏,光洒一片”的爱心精神。
通过湖北火凤计划,高墙大院里的这个特殊群体,每个女学员精神面貌发生极大改变,喜欢笑了,热爱学习了,乐意向帮教志愿律师表达内心感受,学会了感恩和互相关心。项目负责人、省律师协会未保会主任李春生律师帮教的女学员娜娜因表现突出被减刑10个月提前出狱,其父母有感于律师热心关爱超过自身而决定复婚,给女儿一个完整和温馨的家庭。8名学员经严格考试拿到了国家计算机中级证书,1人拿到高级证书。湖北经视《咵天》栏目和楚天都市报等多家媒体做了专题介绍,湖北火凤计划的社会影响和关注度不断扩大。
鉴于湖北火凤计划项目为特殊群体的未成年人提供切实有效帮助,使她们学习技能,顺利融入社会,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大,运作规范,且具创新意识,团省委特慎重推荐“湖北火凤计划”参评并最终入选。http://news.cnhubei.com/xw/zt/2012ws/201212/t2349880.shtml
2012年11月29日上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邀请,张文娟律师参加反家庭暴力立法座谈会,参与就全国妇联关于反家庭暴力立法需要重点关注的七个问题的深入讨论,重点阐述目前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严峻形势及对该法的期望。中华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院长林建军教授也认为,目前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干预极弱。她就某法院过去十年有关针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立案和审理情况进行了实证调研,用数据说明,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不论是民事司法干预还是刑事司法干预都非常薄弱,虐待罪追究几乎为零,个别立了案,也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反家庭暴力立法需要重点关注的七个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由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受全国妇联委托研究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