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归档 2012年11月29日

通过肖利娜

时福茂律师受邀为新青年城市体验营的青年朋友做讲座

  2012年11月26日,受北京团市委的邀请,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时福茂律师为新青年城市体验营的青年朋友们做了“靠双手致富,用法律维权”为主题的讲座。

  时律师从自己办理的几个典型案件出发,深入浅出的归纳了劳动者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权益问题,并从法律的角度对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以消除青年朋友们在职场中的种种困惑。同时,祝福广大青年朋友们能凭借着辛勤的双手在北京有一个美好的明天,并希望大家在生活工作中遇到权益遭到侵害的问题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时律师耐心地回答了青年朋友们的现场提问。

  视频连接

  http://www.bbn.com.cn/08active/sqqnh/20121125/,

通过肖利娜

致诚农民工中心参加北京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会议

  

  2012年11月21日,致诚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专职律师于慧一起参加了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举办的“2012年福彩金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汇报暨项目绩效评估和审计部署会议”。致诚农民工中心作为“首都农民工免费法律帮助及社会风险早期干预试点项目”的实施单位,时律师在项目汇报中第一个发言,向大会作了简短、精彩的汇报,赢得了与会领导、专家、项目负责人的热烈掌声。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做重要讲话,谢局长指出,结合今年3月19日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中提出的政府将事务性工作以适当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及刚刚闭幕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北京市民政局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重要意义在于:具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实现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然而,目前,还存在职能转变尚未制度化,购买资金没有列入政府预算体系以及购买方式和力度有待提高等不足之处。下一步,北京市民政局将在加大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加大购买力度推动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好项目资金投入使用等方面与社会组织共同努力,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实做好。

  参加会议的28家社会组织通过精心准备的PPT,汇报了项目进展,互相分享了项目成果,认真听取了项目绩效评估和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和部署。大家对进一步规范自身项目管理和深度参与购买政府公益服务充满了决心和信心。

通过肖利娜

张文娟接受采访观点以“家长监护失职 是否定罪成难题”一文见报

编者:张文娟律师接受采访的观点以“家长监护失职 是否定罪成难题”一文见报,一下是全文报道。

 

家长监护失职 是否定罪成难题

  11月20日,世界“儿童权利日”前夕,贵州毕节5名儿童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意外中毒死亡。

  在国内,因对儿童监护失职发生的悲剧并非此一例。

  对儿童的监护权,现行《刑法》规定有“遗弃罪”和“虐待罪”,对不抚养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该罪名在现实中面临着执行难度。民法中确定了监护制度,然而具体规定却并不明晰。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申请剥夺父母的监护权,但如何剥夺,谁是请求人,剥夺以后由谁来监护等配套规定并不明确。

  11月16日,贵州毕节5男孩被发现死在垃圾桶里,据了解,5名死亡男孩是堂兄弟,分别来自3个家庭,一家父母在家务农,其余两家父母均外出在深圳务工。

  这5个孩子,或辍学,或因没有户口上不了学,只有一个孩子在读书。

  其中上学的孩子在11月5日被发现没有到校,家长也不知道孩子在哪儿。

  媒体报道称,死者的叔叔说:“本来农活就忙,我自己还有7个孙子,实在顾不过来他们。”他给在外务工的弟弟、弟媳打电话,告诉他们孩子离家出走,电话那头回答:“实在管不住就不管了,管他们是死是活。”

  据此有人提出,是否可以追究孩子家长的刑事责任?因为刑法中有“遗弃罪”。

  11月23日,贵州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说,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且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要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解读说,予以训诫的依据可能来自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批评教育”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不过,张文娟认为,这种处罚并不够,停留在“表态”和“宣示”层面上,法律对监护不力行为,干预力度很小,真正受到处罚的少之又少。

 

  刑法的规定“很滑稽”

  相关规定源于缺乏“儿童视角”,立法没有考虑到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

  如果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拒不抚养,或殴打子女,造成严重后果,按照《刑法》怎么来处罚?

  《刑法》规定有“遗弃罪”和“虐待罪”:对不抚养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中,这是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最重处罚。

  不过,该罪名在现实中面临着执行难度。虐待罪,除非致人重伤或死亡,否则将是自诉案件,即公安和检察院一般不会介入,需要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她看来,这样的规定“很滑稽”,也导致根本不可能落实。

  张文娟说,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同时又是伤害他的人。“试想,一个几岁的孩子,他怎么可能有意识有能力去搜集证据,证明自己的父母构成虐待罪?”

  张文娟认为,刑法规定自诉的初衷,是给家庭成员一个选择权,尽量不破坏家庭关系,毕竟孩子还是跟着父母好,老人还是跟着孩子好。

  但是,这个设计给未成年的孩子造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碍。

  对父母不抚养孩子,追究其“遗弃罪”就更难。张文娟说,国内人口信息管理很粗放,人口流动又频繁,一些孩子并不是在医院出生,所以查找亲生父母很难。

  即使找到亲生父母,如果把遗弃孩子的父母判刑,还会出现新的问题:没有人抚养孩子。公安机关查处类似案件常会面临两难。

  张文娟认为,《刑法》相关规定源于缺乏“儿童视角”,立法没有考虑到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

 

  民法留下空白

  张文娟说,这导致很多孩子在父母死亡、监护不称职时,政府很少出面,形成监护真空

  除了《刑法》相关规定遇到的执行之难,家长对孩子监护不到位,民法如何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亲历了民法典的起草和《婚姻法》的制定与修改。

  在巫昌祯看来,虽然民法确定了监护制度,但在具体规定上,现行的民法通则和婚姻法近乎空白。

  巫昌祯说,在《婚姻法》中,对家庭关系只提了一两条。对什么是监护权?监护权的内容是什么?如果父母不抚养怎么办?比遗弃罪、虐待罪轻一点的行为怎么处理?这些都没有规定。

  张文娟说,《民法通则》没有提到如果父母不称职或者伤害孩子该怎么办。

  张解释说,常规的监护制度是在政府、家庭和儿童之间设立权利义务关系,而中国在父母和政府之间,为其他人设定了义务。

  《民法通则》把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关系的近亲属列为第二顺序法定监护人,但是法律没有说,如果这些人没有能力监护,政府要不要给他们帮助?他们的义务和父母的权利义务是不是一样?

  《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担任监护人。

  在张文娟看来,这是不可能的,“现在哪个单位能做监护人?”这是为不可能的人设定了义务,实际上他们都是缺位的。

  张文娟说,这导致很多孩子在父母死亡、丧失监护能力或者不称职时,政府很少出面,形成监护真空。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缺陷

  规定相当空泛,如何剥夺,谁是请求人、剥夺以后由谁来监护等配套规定不明确

  对儿童的合法权利,张文娟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原则是,政府和社会要支持儿童在家庭中健康成长,对不称职的家庭要给予干预。而现在,出现了很多无力的家庭,他们需要政府的帮助;还有一些家庭不承担责任,遗弃或忽视孩子,政府应该监督。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把福利保障的范围扩展到了社会散居孤儿,帮助养育这些孩子。

  张文娟认为这还不够,现有的儿童福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称,政府帮扶和监督做得都不好,出现了很多“无奈的父母”和“嚣张的父母”。

  对严重不称职的父母,《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申请剥夺父母的监护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说,不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相当空泛,如何剥夺,谁是请求人、剥夺以后由谁来监护等配套规定不明确。

  在张文娟看来,政府福利帮助不到位,让剥夺不称职父母的监护资格变得更难。“谁提起申请,谁就要抚养。”张文娟说,不解决“养”的问题,法院一般不敢轻易判。

  张文娟说,国际上通常做法,一般是政府提出申请剥夺不称职父母的监护权,因为只有政府有能力证明孩子的父母监护不力,也能提供福利帮助。

  张文娟说,在《民法通则》设定的监护人顺序中,民政部门被放在了最后。现在政府不干预,部分原因是对家庭的前期支持还不够。

 

  孩子不只是属于父母

  在一些国家,出现遗弃儿童会及时被发现,因为有报告制度,普通公民发现后,会立刻报警

  面对路边的流浪儿童,大多人会成为一名旁观者。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警官学院院长曹诗权说,中国在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设计上,重家庭责任、亲友监护、私力自治;轻国家责任、社会监护、公力干预。

  曹诗权认为,这是监护观念的落后,意味着未成年人还处在“家庭人”、“亲属人”、“单位人”的传统观念中,而“国家人”、“社会人”的现代身份未获确认。

  这让很多人看来,对孩子的监护和处理,更多的是父母个人的家务事,外人不便插手。

  媒体报道说,在毕节5个孩子发生意外前,曾有市民发现他们经常穿着单衣,晚上住在电视塔下、地下通道或街道废弃的封闭空间里。

  饥寒交迫时,他们常会偷些干粮和小额钱财。但是并没有人报警,悲剧也并没有被避免。

  张文娟说,在一些国家,因为有报告制度,出现遗弃儿童等情况会及时被发现,普通公民发现后,会立刻报警。

  据《广州日报》之前报道,美国各州法律都规定子女必须到一定年龄才可以独自留在家中或车内。父母有责任监护照看自己的子女。如果父母将子女单独留在家中,结果发生意外,当地警察或者儿童权利机构的人员可能会登门拜访。在很多州,父母的这种举动属于监护不周或疏于看护,被视为犯罪。

  张文娟欣慰的是,民间对儿童保护的观念在增强,比如:从之前“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行动,到日前对浙江虐童事件的反思。

  “只靠自上而下的推动,进程会很慢”。张文娟说,“应该扭转观念,孩子不只是属于父母的,而且也是国家的、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负起责任来。”

  ■ 相关背景

  1986年的《民法通则》规定了监护人的顺序,确立了监护制度。

  1980年制定、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2006年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监护资格。

  □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北京报道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并主讲全国律协县域律所主任培训班

  2012年11月29日,佟丽华主任受邀参加并主讲全国律协县域律所主任培训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洪家鸣主持了培训。

  培训中,佟丽华主任首先向在场的县域律所主任介绍了自己参加党十八大会议的核心任务——大声疾呼法治。佟丽华主任用生动的语言向大家介绍了提交党代表建议的经过,其务实的作风赢得了在场律师的掌声。在培训的第二部分,佟丽华主任结合自身的工作向在场律师介绍了未成年保护,农民工维权,农村法治和刑事法律援助方面面临的挑战。在培训第三部分,佟丽华主任站在律师行业的高度,号召在座的律师同行践行法治,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参与到法律援助等各种公益活动中去。

  致诚公益的同事还给在场律师免费发放了《处理涉农问题纠纷指导读本》,并在培训的末尾针对县域律所主任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调查的结果将会对致诚公益下一步的工作产生重要指导作用。

 



 

通过肖利娜

杜培荣受邀为武鸣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

  2012年11月28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广西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培荣受南宁市武鸣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在武鸣县党校为武鸣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讲座,县委书记黄海韬同志作了开班动员讲话。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应邀为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培训班主持讲座

    2012年11月27、28日,张雪梅副主任应内蒙古妇儿工委邀请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培训班主持“儿童与法律领域”的讲座。内蒙古12个盟市妇儿干部以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参加了培训。

通过肖利娜

李小波到北京SOS儿童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讲座

  2012年11月28日,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波在北京SOS儿童村为来自全国的几十位儿童村妈妈们做了题为“爱相随法护航”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讲座,李小波律师从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有利的保护出发,与妈妈们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首先要从爱出发,将法的观念以润物无声的方式融入孩子的日常教育方式等进行了探讨和讲解,得到了与会妈妈及儿童村工作人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通过肖利娜

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公益律师不能总自费

  2012年11月26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京华时报的采访。十几年来,佟律师及其团队一直关注青少年,农民工,农民,妇女等弱势群体的问题,十八大期间,他曾表示其最大的愿望是全社会不要再把“公益律师”和“公益法律服务”仅仅当作是“好人好事”,而是应使之成为一种国家的制度安排,成为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公益律师不能总自费。

  以下是报道全文:

  在刚刚召开的中共十八大上,来自律师界的代表佟丽华提出,希望国家能够给公益律师补贴。

  41岁的佟丽华,从事公益律师多年,亦建议由政府购买公益律师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帮助,也应该是政府的责任”。

  本报记者侯雪竹

  未成年人保护从个人到行业公益

  1995年,佟丽华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进入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

  在办理案件中,他经常看到一些家庭贫困的人因为不懂法而把问题处理得越来越糟,有的妻离子散,甚至违法犯罪。

  尤其在中国律师事务所从国办所市场化后,律师需要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这就有个问题,有钱人可以请律师,没钱人怎么办?”

  1998年初,他在政法大学开通了“佟律师法律热线”,进行免费咨询,佟丽华每天更忙碌了。

  1999年,佟丽华接到一个求助电话,两个广西壮族女孩被父亲遗弃在北京两个多月,两个女孩身无分文,大的11岁,小的仅7岁,在北京没有亲戚.,佟丽华接到电话后立即去看望两个女孩,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并派专人送姐妹俩回家。

  佟丽华感到这种跨地区远距离的援助方式,无论成本还是效率都存在很多问题。“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更多职业律师联合起来,在全国形成完善的援助网络。”

  2000年5月,在他的推动下,“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诞生了。2003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

  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级律师协会都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近9000名律师成为志愿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已从佟丽华的个人公益事业变成了律师行业的公益事业。

  帮农民工打官司

  此后,佟丽华又关注起农民工问题。

  2004年,佟丽华和他的团队以“农民工维权成本”为课题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耗时11到21天,再加上误工费,国家支付法官、书记员等政府工作人员工资等,综合成本在3420元至5720元之间。

  如果提供法律援助,成本最少要5000元,最高将超过9000元,这还没有计算农民工不得不多次往返家乡和打工城市之间的住宿、吃饭、交通等费用。

  这次调研后,农民工成为他的另一半“客户”。

  有朋友劝佟丽华慎重介入这个领域,因为农民工案件很多是群体性案件,处理不好还自找麻烦。

  佟丽华认为,他最适合做这个事情。他出身农民,父亲做过农民工,被拖欠过钱,他理解农民工,也知道这个领域问题会更复杂,“但越是如此,越是需要去推动。”

  应由政府购买公益律师服务

  团队做的事情越来越多,在佟丽华看来,这种状况需要改善,“公益法律服务应该作为国家的一种制度安排。”

  中国目前职业化的公益律师一部分来自政府法律援助中心,约5000人;社会化的公益律师则不超过250人。

  运营经费成为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最大的制约。

  2000年到2001年是佟丽华最困难的时候,做公益的启动资金是他所有积蓄,还欠下几十万元外债,不得已把家里贷款买的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继续进行法律援助。

  “我们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公益彩票专项基金,律师每办理一个案件,基金就会补贴一笔费用,但也仅够支付最基本的办案成本。”佟丽华说。

  他算了一笔账,国家只要10个亿就可以培养一万名社会化的职业公益律师,国家向民间机构购买服务,免费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并不是很大一笔钱,但这支队伍在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能发挥着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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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张文娟受波兰大使馆邀请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参加“雅努什·科扎克研讨会”

  2012年11月27日,受波兰大使馆的邀请,张文娟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参加“雅努什·科扎克研讨会”,讨论当代社会儿童不同的需求和权利。包括张文娟在内,会议还邀请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代表麦吉莲女士,波兰儿童权益督察专员Marek Michalak先生,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郭永福先生等来自波兰和中国的教育和儿童保护领域的专业人士做主题发言。张文娟介绍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所开展的儿童保护工作,并重点介绍了她如何看待儿童“不同需求 相同权利”这一主题,她还介绍了中国儿童保护工作正面临的一些挑战。

  雅努什·科扎克是波兰的儿童文学家和教育家。他被称为与居里夫人、肖邦等相齐名的波兰籍有重大贡献的人,他的贡献是发现了人童年的需求和权利,他创办了孤儿院,在孤儿院设立了儿童法院,让孩子们自己解决他们之间产生的问题。雅努什·科扎克被称为富有创造力的教育家,有作品“如何爱一个孩子”“当我再次成为一个孩子”、《马特国王一世》、《孤岛上的马特国王》等。1942年8月,在护送200多名孩子去车站的路上被纳粹包围,与孩子们被押往集中营杀害。波兰议会确定2012年为雅努什·科扎克年,在波兰、欧盟、联合国等发起一系列纪念和研讨会,唤起全世界对儿童教育和保护的重视。在中国召开的“雅努什·科扎克研讨会”是系列活动的其中一部分

通过肖利娜

其布热受邀为钢铁路办事处人民调解员、普法骨干讲法制课

  2012年11月26日,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律师、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专职公益律师其布热,受呼市妇联和回民区司法局钢铁路司法所的邀请,为钢铁路办事处各社区60余名人民调解员、普法骨干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制讲座。其布热律师制作多媒体文件,通过在呼市妇联“阳光家庭服务中心”接听的家庭暴力的咨询案件和办案经验,谈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国家法律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的惩罚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救助的途径以及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要注意的证据意识、法律程序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政法系统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立仪式

  2012年11月21日,市政法委组织召开政法系统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立仪式暨首场报告会,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检察院、市高级法院、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和市民政局、政法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出席会议。作为宣讲团成员之一致诚公益负责人佟丽华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就主题为:“践行十八大精神 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进行宣讲。

  佟丽华表示,今后将带领其团队以十八大报告的精神为指引,坚持依法为弱势群体维权,坚持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与温暖传递出去,把法治的阳光播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通过肖利娜

为弱势群体撑起的那片天——江苏公益维权机构调研报告

   写在前面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设立的法律援助项目,目的是为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自2010年4月被批准为实施单位以来,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道路上,不断地摸索、学习、改进、积累、完善,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现机构日渐雏形,初具规模,业务工作也是成绩斐然。目前我们机构共有8名专职公益律师, 自机构成立以来,我们团队共接待法律咨询2787个,涉案人数2886人,涉案金额 约8648万元。受理案件901件,涉及人数约1006人,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46件,其中残疾人案件占2.9%,妇女案件占19.6%,老年人案件占5.3%,农民工案件占71.7%,未成年人案件占0.5%;人身损害案件占6%,劳动纠纷案件占72.2%,离婚案件占8.5%,其他案件占7.7%;胜诉案件占8.2%,败诉占6.8%,部分胜诉占13%,调解或和解案件占53.6%;共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864071.31元。

  为了更好地服务弱势人群,提高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准,现对本机构自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办理的414个法律援助(以下简称法援)案件做调研工作,以期在公益维权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

  农民工劳动纠纷是法援案件的主力军

  该法律援助项目主要援助五类人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调查结果显示七成法援对象是农民工,占被调查案件的71.7%,其次是妇女,占被调查案件的19.6%,而其它三类人群的案件合计不足所调查案件的10%。并且在两年间所办理的案件中,以民事案件居多,占所办理案件的94.4%,且民事案件中七成案件是劳动纠纷,约占办理的民事案件的76.5%。近年来,尽管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农民工问题, 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劳动者的法规、政策,各职能部门也积极开展工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努力解决农民工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容忽视。

  农民工劳动权益受侵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劳动报酬低且难以兑现,拖欠、克扣工资现象普遍存在,约占被调查的劳动纠纷案件的29.1%;二、参保率低,难以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约占被调查劳动纠纷案件的27.1%;三、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现象严重,占被调查劳动纠纷案件的20.3%;四、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关系缺乏法律的有效约束,占被调查劳动纠纷案件的13.1%。

  上述现象的普遍存在,致使农民工权益经常受到侵害,究其原因,实体权益的部分缺失和救济手段的不畅是农民工权益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劳动立法、争议处理机制不适应现实需要;政府职能缺位,劳动监察执法不力;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过高;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组织化程度低等方面。

  针对以上原因,结合我们机构办案经验,我们认为当前应尽快改革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农民工权益保护体系;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强化劳动法律的执法和监察力度;针对农民工就业行业的特点和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农民工法制宣传的新思路、新做法,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组织化程度。

  家暴、婚外情仍是离婚案件的主旋律

  我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七年居高不下呈上升趋势,其发展速度之迅猛,已严重冲击一向崇尚“家和万事兴”的古老中国。

  现代教育的成功,女权思想的泛滥,已深刻地影响到了现代女性的行为准则。在法律援助项目的离婚案件中,提出离婚的男性占41.9%,女性占58.1%,从比例上看,女性的腰杆已经挺起,精神和物质上都不再依靠男人生活。因此,没有了传统观念束缚也有了可以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女性不再吃苦耐劳、忍辱负重,不再对男人言听计从。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在众多的离婚案件中,离婚的原因可谓五花八门,各式各样,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类型:家庭暴力、婚外情、赌博(游戏)、家庭矛盾、性格不合、两地分居等,其中家庭暴力占调查案件的23.7%,婚外情占36.8%,也就是说,在众多的离婚原因中,家暴和婚外情占到60.5%,是离婚案件的主旋律,“经久不衰”的婚姻杀手。

  虽然现代女性摒弃了传统的“三从四德”,主张“自尊、自强、自立”,但母爱的的天性却无法泯灭,在离婚案件中除了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离婚双方争取的焦点,被调查法援案件中,女性主张抚养权的约占70%,而男性仅占30%。女性在离婚过程中,首先考虑到要亲自抚养自己的儿女,而不曾想过单亲妈妈的艰辛,不曾多想带着拖油瓶的难嫁,母爱的伟大在离婚的诉讼中以另外一种表现方式得以彰显。

  如何维系一段婚姻,遏制离婚率的高发?笔者认为针对家暴、婚外情等主要外因,应尽快制定和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对走进婚姻的年轻人进行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相敬如宾、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理念,提高已婚者的家庭责任感,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营造优良的家庭环境。

  公益机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去看,可以弱化因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不公,均衡社会财富,缓解社会矛盾,实现是除市场和税收、财政之外的第三次分配,是对财富的再一次平衡。但公益之路,特别是公益维权之路任重而道远。如何为弱势群体撑起那片天,笔者认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革制度是保障;普法宣传、提高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是根本; 成立民非机构,搭建维权平台、政府加大法援资金的投入力度是手段;简化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畅通维权渠道是方向。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2012年11月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北京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动员大会并发言

  2012年11月22日下午两点,佟丽华主任以律师行业十八大代表的身份参加北京律师行业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部署暨专题辅导报告会并发言。

  佟丽华主任在发言中强调,作为律师代表,在十八大过程中核心任务就是呼吁依法治国。应该把律师队伍作为一支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力量,凡是依法执业的律师都要坚决支持。佟丽华主任还强调国家在农村土地领域应该加强立法工作,解决现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一村一策的问题。佟丽华主任还介绍了自己作为十八大律师代表提交了一份长约一万字的关于依法治国问题的代表建议。佟丽华主任的发言取得了在场律师的高度认同。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北京市党建研究会会议

  11月20日上午,市党建研究会召开座谈会,推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全国党建研究会副会长、市党建研究会会长于均波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党建研究会副会长杜德印出席,市委副书记吉林讲话。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吕锡文,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鲁炜出席座谈会,党建专家卢先福、辛向阳、郭建宁、姚桓,北京市十八大代表朱利君、佟丽华等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艰辛探索和成功实践、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

  吉林在讲话中说,党的十八大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加强党的建设,首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首都工作实际,着力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方面迈出新步伐。我们要按照十八大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完善干部选任机制、考核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党建研究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紧密联系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明确重点、破解难点,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座谈会上,佟主任结合多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经验与思考,围绕法治和社会管理创新做了主题发言。他共谈了四点内容,即: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向立法机构等建言献策以及如何对外维护形象问题,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同。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首都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动员部署暨宣讲大会

  11月22日上午,“首都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动员部署暨宣讲大会”。市监狱局、劳教局,各区县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代表10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主持了大会。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参加大会并作为4名宣讲人之一发言。发言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手段,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二、以拓展公益法律服务新模式为途径,不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

  三、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为背景,树立中国律师良好形象

  发言用翔实的实例,丰富的图片,生动鲜明地展示了致诚公益律师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树立中国律师良好形象所作的工作。宣讲现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北京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立仪式暨首场报告会

  2012年11月19日上午,北京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立仪式暨首场报告会在首都大酒店举行,按照要求,十八大党代表、致诚公益机构负责人佟丽华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报告会开始前,市委书记郭金龙,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吉林,市纪委书记叶青纯,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吕锡文,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赵凤桐,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鲁炜六位领导同志接见了北京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代表,佟丽华主任作为代表之一受到了市委领导的亲切接见,并参加了相关讨论活动。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团中央权益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座谈会

  2012年11月20日下午,受团中央权益部之邀,佟丽华主任赶赴团中央与权益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作为党的十八大代表之一,佟主任与大家分享了他参加十八大会议的感受,与大家一起学习了十八大精神。

  权益部相关负责同志对佟主任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与大家交流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表示了由衷感谢,并提出一定要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工作中去,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贡献积极力量。

通过肖利娜

青春梦想志愿者学院见面会暨课程宣讲会在五道口召开

  2012年11月25日晚8点,致诚公益律师于旭坤,李娜,致诚公益项目策划王延斌参加了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五道口班志愿者学员见面会暨课程宣讲会。

  活动由清华大学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分会会长郑翔宇主持。本次活动邀请了学员代表胡国昌,夏文涛,余曼丽,志愿者代表张莎莎,徐勃参加并发言。本期的志愿者老师欧阳文博,吴江川,裴伟伟,程译,周桂民,尤俊珂等也参加了活动并进行了课程宣讲。本次活动共吸引了超过40名基层职工学员,很多人通过课程宣讲现场决定了报名课程。

 

 

通过肖利娜

张文娟参与录制的《心理访谈——魔鬼妈妈》在央视第12套播出

  2012年11月25日,张文娟律师作为嘉宾参与录制的《心理访谈——魔鬼妈妈》在央视第12套播出。

通过肖利娜

刘会丽带领中华女子学院同学参与“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宣传活动

  11月25日为“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为迎接这一天的到来,2012年11月24日早晨,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与朝阳区嘉铭社区共同举行“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的宣传活动。我们的口号是:打不是亲骂不是爱,不要暴力好好爱!

  在嘉铭社区,每位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同学都怀有极的大热情,不畏严寒,热心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向正在晨练的老人和一些路人讲解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知识,发放宣传册,详细介绍消除对妇女暴力的重要性,刘会丽律师就居民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很多居民向我们咨询,并表示对我们的感谢,认为我们的宣传活动十分有必要,对他们有很大帮助。

  活动结束后,每一位同学都有很大收获,并表示要将“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的活动继续下去,坚决消除家庭暴力,为反对家庭暴力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妇女暴力的普遍性和危害性不容忽略,在我国有很大一部分妇女遭受过暴力摧残。此次宣传活动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系列活动之一,我们要深入宣传反对对妇女的暴力,督促立法,支持反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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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佳启点评武汉科技大学城建学院虐童案模拟法庭

  2012年11月22日下午,武汉科技大学城建学院第九届模拟法庭活动成功召开,本期主题为当今热门话题浙江女幼师颜艳红虐童案的刑事模拟庭审。湖北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派出志愿律师冯佳启参加并作出点评。冯律师就涉及的实体问题进行评析,分析比较了本案涉及的几个容易混淆的罪名,联系司法实践给予学生专业意见。受到学校和同学们好评。2007年省律师协会未保会在武汉科技大学城建学院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指导大学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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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参加妇代会 聆听十八大专题报告

  2012年11月19日-21日,江苏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参加了南京市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并聆听了十八大代表朱爱华的专题报告,分享了其参会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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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嫖宿幼女罪是不是恶法当废”活动

  2012年11月20日, 张文娟律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军都论道”第五期:罪与罚,孰重孰轻——嫖宿幼女罪是不是恶法当废”的讲座,参加此次讲座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邬明安教授、罗翔副教授、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张青松。张文娟律师与其他三位专家各自就嫖宿幼女存废阐述了观点及理由,通过探讨和辩论,除罗翔副教授支持保留嫖宿幼女罪外,其他几位专家与张文娟律师持相同观点,都主张废除嫖宿幼女罪,认为其完全可以被刑法第236条第2款吸收,单独规定嫖宿幼女罪,既缺乏幼女权利保护视角,也无益于社会秩序的维护,还使司法实践更加复杂。邬明安教授也提醒,再废除嫖宿幼女罪时,应同时考虑修改与这个罪名有类似问题的引诱幼女卖淫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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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主任等人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十八大宣讲培训会议

  11月16日上午,致诚公益负责人佟丽华主任与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一起到北京团河会议中心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十八大宣讲培训会议。

  根据工作部署,市司法行政系统十八大宣讲大会拟于近期召开,届时,佟丽华主任将作为四名宣讲人之一向大家传达十八大会议精神。佟主任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市司法局相关工作安排,把这项任务完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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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旭坤律师参加丰台区委宣传部组织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协调会

  2012年11月15日下午3点,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参加了丰台区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丰台区成立‘两新组织’宣讲团工作协调会”。会议由宣传部郑宪法主任主持。

  会上,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薛红向大家介绍了成立“两新组织”宣讲团的背景和总体规划,她指出,为及时深入学习宣传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统一部署,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成立该宣讲团。宣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以“党在百姓心中”为主线,积极为促进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民幸福新丰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她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宣讲活动,积极配合做好巡回宣讲工作。

  于律师表示,一定按照丰台区委宣传部的部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把这次宣讲活动安排好、组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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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农民工讨薪案激减是好事

  摘要:佟丽华说,05年他刚创建农民工维权中心时,群体性讨薪案件很多,但现在单纯的讨薪案件明显大幅减少,群体性讨薪更少。变化实际来自政府的努力,这些年来从北京市政府到区县政府,在农民工欠薪问题上做了大量努力。这虽然算是政治手段、算维稳,但帮助农民工解决了问题,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大家都高兴。

  2012年11月12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大公报记者的采访,以下为全文报道:

  【本报记者隋晓姣北京十一日电】十八大党代表、北京律师佟丽华11日接受集体采访,大批外媒聚焦他为农民工和青少年维权的公益律师身份。被问及如何看待农民工讨薪、维权被地方政府以维稳的方式处理,佟丽华联系他为农民工维权的经历说「我不赞同把维稳和维权对立起来,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把老百姓的权益问题保障好,稳定问题自然解决。」

  佟丽华说,05年他刚创建农民工维权中心时,群体性讨薪案件很多,但现在单纯的讨薪案件明显大幅减少,群体性讨薪更少。「变化实际来自政府的努力,这些年来从北京市政府到区县政府,在农民工欠薪问题上做了大量努力。这虽然算是政治手段、算维稳,但帮助农民工解决了问题,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大家都高兴。」

 


 

  每年为六千农民工免费咨询

  佟丽华说,自己每年为六千多个农民工维权案件提供免费咨询,直接办理案件也有一千多件,作为一线法律工作者,愿意看到政府最大程度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佟丽华一直持有政府培养公益律师可有效维稳的观点。他强调,自己作为公益律师,坚持引导和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工权利受到侵害后受到经验和知识结构的限制不知道怎么帮助自己,往往会想各种各样的「点子」,有的甚至会演变成恶性事件。但有专门的法律人去帮助他,既能保障他的权益也能避免矛盾激化,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会皆大欢喜。

  要为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

  佟丽华认为,解决农民工问题一方面需要城市为农民工提供更多保障,另一方面应当加快农村、小城镇的发展,解决农民就近就业的问题。同时,从制度设计方面,要为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以土地换社保是国家一直在强调的,农民失去土地时不能仅提供现金补偿,这是需要强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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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培荣律师受邀为宾阳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

  2012年11月19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培荣受邀为南宁市宾阳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举办的2012年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培训班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讲座,讲座得到县委高度重视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得到领导们的好评,树立了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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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接受CCTV-NEWS 24 HOURS栏目的英文直播访谈

  2012年11月19日,张文娟律师就贵州毕节五男孩被闷死在垃圾桶里的案件接受CCTV-NEWS 24 HOURS栏目的英文直播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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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律师在十八大新闻中心接受媒体集体采访

  2012年11月11日,十八大代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十八大新闻中心,就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等相关情况接受媒体集体采访。

 


 

  佟主任自己介绍,原本只有3家境外媒体向大会申请采访,但新闻中心公布时间后,当天下午集体采访的中外媒体达到16家,内容涉及儿童权利,农民工权利,农村工地及民主法治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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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学生代表团访问致诚公益

20121119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带领30名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学生代表团访问致诚公益,中心副主任张文娟、项目助理李秀红接待了学生代表团,并就致诚公益在青少年、农民工、农村及刑事法律援助等方面内容做了介绍,并且针对青少年及劳动维权方面的法律及实践等问题与代表团学生进行交流与探讨。

On November 19, 2012, a group of students from Victoria University of Wellington visited Zhicheng Public Interest Law (ZPIL). Ms. Zhang Wenjuan, the deputy director of ZPIL, and Li Xiuhongthe program   assistant, hosted the students on behalf of Zhicheng. Ms. Zhang Wenjuan, first provided a general introduction of the work of ZPIL in the fields of children, migrant workers, farmers in rural areas, criminal legal aid and women’s rights protection. Ms. Zhang and the students had a spirited discussion about the law and practice in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s rights and the protection of labor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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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律师拓荒人佟丽华:公益法律服务应成为国家制度安排

  摘要:“现在社会有两个热词:维权和维稳。有人把它们对立起来,认为人民群众维权会破坏社会和谐和稳定,认为维稳就是让老百姓不要闹事。但是我个人认为它们本质上是一致的。如果各种社会矛盾都能在法庭上解决,即使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社会也是和谐的、稳定的。”

  2012年11月12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采访,该报道非常客观的说明佟律师十几年来作为公益律师,为未成年人、农民、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免费打官司所取得的成绩,也传达出佟律师希望今后全社会把“公益律师”和“公益法律服务”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安排,成为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愿望。

  以下是报道全文:“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公益法律服务应成为国家制度安排”

  佟丽华,中国最大的公益法律机构——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著名的公益律师。十几年来,佟丽华和他的同事们放弃高薪的职业选择,坚持为未成年人、农民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免费打官司,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专职公益律师。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超过40万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从他们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中直接受益。

  他最大的希望是,全社会不要再把公益律师和公益法律服务仅仅当作是“好人好事”,而是应使之成为一种国家的制度安排,成为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益律师拓荒人

  41岁的佟丽华是十八大代表中为数不多“体制外”代表,这也是十八大在代表范围选择上的一大特点——增加“两新”组织,即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代表人数。同时,佟丽华也是十八大代表中仅有的三名律师党代表之一。

  佟丽华生于河北,1995年,他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成了一名律师。1998年底,工作业绩突出的佟丽华成为致诚所的主任,他也是当时北京最年轻的国办律所主任。但收入颇丰、有车有房的佟丽华很想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最初做致诚所主任时,我并没有想过要专门作为公益律师,只是想利用空闲时间做一些公益的事情。”他说。

  在他担任事务所主任之前,佟丽华就开通了“佟律师法律援助热线”,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这条热线电话免费咨询法律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他越做就越发现,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一年后,佟丽华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专职做公益。他拿出数十万积蓄先后创办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等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

  今天,致诚所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拥有50多人的律师团队,而佟丽华也被称为是中国公益律师的拓荒人和中国公益法领域的领军人物。

  维权和维稳的缓冲带

  十几年来,佟丽华和他的同事们的工作收获了许多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表彰,各种荣誉不胜枚举,锦旗近千面。

  “很多时候,社会总把我们当作好人好事,其实公益法律服务应该作为国家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佟丽华反复强调。

  据佟丽华介绍,目前,全国每年对整个法律援助体系的投入大约有十几个亿,但是真正用在业务上的经费也就4个亿,因为管理成本太高了。而中国目前职业化的公益律师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来自于政府法律援助中心,加上管理人员一共一万多人,其中律师大约5000人;二是社会化的公益律师,全国不超过250人。

  “我一直觉得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应该有个缓冲地带,这就是社会组织。我们这个公益法律组织的作用就恰恰说明了这个缓冲地带的重要性,我们一方面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协助党和政府化解了社会矛盾,尤其在百姓维权呼声日益高涨和政府维稳要求越来越紧迫的今天,这个缓冲地带更为重要。”他说。

  “现在社会有两个热词:维权和维稳。有人把它们对立起来,认为人民群众维权会破坏社会和谐和稳定,认为维稳就是让老百姓不要闹事,但是我个人认为它们本质上是一致的,两者不是对立的。”佟丽华说。

  “古往今来,对社会稳定构成巨大挑战的往往都是弱势群体,如何解决好他们的问题,是对我党执政能力重要考验。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说,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维权与党和政府的维稳都推动到法治的框架内进行。如果各种社会矛盾都能在法庭上解决,即使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社会也是和谐的、稳定的。

  “佟丽华们”的未来

  佟丽华没有太多提及作为公益律师的艰辛与艰难,但这并不难想象:他们要面对强势侵权者的威胁恐吓,又要抵御行业内的各种刺激与诱惑。

  因为服务是完全免费的,因此运营经费就是社会化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最大的发展制约和挑战。“我们目前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公益彩票专项基金,律师每办理一个案件,基金就会补贴一笔费用,但也仅仅只是够支付最基本的办案成本而已。”佟丽华说。

  “我们这个社会化公益律师队伍现在还太小了。其实,只要有10个亿就可以培养一万名社会化的、职业公益律师,国家向这些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并不是一笔大钱,但是,这支队伍所发挥出来的作用却是巨大的。”他说。

  佟丽华表示,我们党在十五大就提出了“依法治国”,15年间,社会在飞速进步,但我们必须要承认今天我们的依法治国依然面临很多挑战。

  “我之所以感受非常强烈,是因为我是一个时刻要面对现实问题的人。我们的确需要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的进程。只有官员和百姓都知道什么是规则的边界,这个社会才能是一个有序的、良性的社会。”他说。

  而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角色是什么呢?佟丽华认为,国家制定出的法律只不过是写在白纸上的文字,依法治国最大的挑战是要把文字规则变为现实规则,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律师就是发挥这个功用的人。国家应当把律师这个行业发展壮大成为使用法律、维护法律,建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中重要的战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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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呼吁切实践行法治 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摘要:佟丽华说,法治成为治国理政方式的新提法,意味着执政者要时刻用法律标尺来考量自己的行为。报告中对此还有更进一步的论述,比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也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

  2012年11月12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采访主题围绕着十八大报告展开。这个认真的公益律师党代表已经将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法治”的词汇印到脑海,倡导法治,呼吁切实践行法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是他一直关注的,也是他一直努力推进的。

  以下是报道全文:“法治思维”首次写入报告

  今天下午,一个小时之内,十八大代表、律师佟丽华一口气回答了10多家境内外媒体提出的几十个问题。

  提问涉及十八大报告中多处关于法治内容的表述。佟丽华感叹,媒体把十八大报告中与法治相关的字眼抠了又抠,熟悉程度不亚于他这个法律工作者。

  佟丽华是大会新闻中心计划外临时安排的第一位接受集体采访的基层代表。从大会开幕当天起,就不断有媒体向新闻中心提出申请,要求采访佟丽华。佟丽华说,与其说媒体关注他,不如说是媒体关注中国的法治进程。

  一些法学家研究了过去几届党代会报告中关于法治的表述: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而十八大报告的提法更进一步,不仅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佟丽华说,法治成为治国理政方式的新提法,意味着执政者要时刻用法律标尺来考量自己的行为。报告中对此还有更进一步的论述,比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也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

  佟丽华所理解的法治,就是要让权力受到约束。他说,“法治思维”的提出是对领导干部更高的要求,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会场外,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对“法治思维”的概念体会颇深。近年来,他不仅撰写了大量与之相关的论文,而且经常被一些地方官员请去讲课,主题就是用“法治思维”来统领改革、发展,化解矛盾。

  在姜明安看来,不管是平时他关于“法治思维与改革发展”的讲座受到地方官员的热捧,还是此次这一理念被写进十八大报告,都是因为,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几乎都有法可依;此外,在当前的发展中,确实还有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而最优的解决之道,就是执政者要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

  还有一个背景,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这个文件发布之后,湖南等地还以党委和人大的决议形式将这一要求,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扩大适用到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和党的干部。

  姜明安说,此次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是基于前期的实践和理论研究。

  在与许多领导干部接触过程中,姜明安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才是法治思维?他的回答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或者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都应不断审视其行为目的的合法性、权限合法性、内容合法性、手段合法性,以及程序合法性。如在行为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法律的地方,应及时主动纠偏。

  领导干部如何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各种文件还没有给出答案。姜明安建议,第一步要加强对领导法治观念的培训,内容可包括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执政为民、权力制约等。另外,还可以在干部的考评中设立“依法执政”的指标,用法治的标准来规范官员的执政行为。

  不仅是媒体记者关注依法治国的话题,佟丽华说,在几天来的讨论中,报告中关于法治的论述也是代表们关心的问题,大家都注意到,报告里用了一整个段落来论述依法治国。

  如何实现依法治国,佟丽华认为,首先,应更加注重科学立法,要把党的方针政策转变为可操作的法律、制度;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法律。

  当记者问起,佟丽华代表为参加此次会议都做了哪些准备时,他告诉记者,几个月前当得知自己被选为十八大代表之后,他就专门进行了调研,撰写了一份一万多字的加强依法治国的建议,在会议期间他已向有关部门提交。

  佟丽华记得,在11月8日当胡锦涛同志做报告时念道:“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务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佟丽华说,掌声既是代表们的肯定,也是鼓励和期待。

通过肖利娜

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必须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

  2012年11月16日,刚刚结束十八会议的佟丽华主任,回到工作岗位后,高兴的为同事们传达了十八的会议精神,他表示十八大的会议精神已经进入到宣传、贯彻、落实时期,而最好的宣传贯彻就是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改进工作,让普通老百姓在接受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也能感受到十八大带来的新气象。

  以下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向同事们宣讲十八大精神图

 


 

      同时,佟律师当天接受了北京日报记者的采访: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与佟丽华律师在北京展览馆合影

  2012年11月13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北京电视台的采访。采访期间恰逢,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带领佟律师等十八大代表在北京展览馆参观主题为“科学发展,成就辉煌“的大型图片展”活动。

 


 

     其间,郭书记和佟律师等代表在“佟丽华律师为农民工发放劳动纠纷补偿款“的照片前亲切合影。佟律师表示,这是郭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他认为法律援助工作要在维护人民群众权利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向致诚公益员工传达十八大会议精神

  2012年11月15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接受北京电视台的采访,采访主题为“佟丽华: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护”。

 


 

  当天,刚刚从十八大会场回到办公室的佟律师立即召集全体员工召开会议,会上,佟律师认真传达了十八大的会议精神,表示十八大报告中,更加关注依法治国和民生的问题,今后单位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要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要让普通老百姓通过我们的工作真切的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以下是报道视频: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律师:应高调地谈依法治国

  摘要:佟丽华律师告诉人民网记者,“依法治国可以约束权力,可以避免腐败,可以建立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可以保障每个企业主、老百姓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要高调地谈依法治国。”

 


 

  2012年11月12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人民网记者的采访,采访主题为:“应高调谈依法治国”。此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以下是原文报道: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刘会丽律师参加2012年北京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提高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业务水平,全面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12年北京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于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在通州区月亮河度假村举办,其为期三天。刘会丽律师作为致诚公益党支部的代表参加培训。

  此次采取全脱产学习,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讲座与现场参观教学、分组讨论、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在为期三天的培训学习中,学员们认真听取了来自中央党校、市委社会工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发改委、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等方面专家的报告。专家们分别就关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建设、十八大报告的解读、首都经济十二五规划和目前的经济运行情况、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做了相关介绍。学员们还根据安排,参观了北京城市学院。通过专家学者对政策的解读以及现场参观活动,学员们初步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据市委社会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已经纳入北京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项目,每年都会定期开展培训,以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前瞻指导。

  刘会丽律师作为致诚公益党支部的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认真听取了专家报告,并和与会专家、学员交流,介绍了致诚党支部的发展情况、党建工作以及法律援助事业的重大成就和进展。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会长与青春梦想相关工作人员讨论工作

  2012年11月1日下午,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哲亚、副秘书长程永新等人到致诚公益楼与佟丽华会长讨论工作,致诚公益负责协会相关工作的于旭坤和王延斌一同参与接待。

  李哲亚副会长向佟丽华会长介绍了团市委熊卓副书记主持社区青年汇与协会对接会议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佟丽华会长表示,团市委对青春梦想项目寄予了很高期望,这是对协会发展的有力鞭策,相信有了团市委的支持,协会的工作会得到显著提高。但是,佟会长也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即使有了团市委的大力支持,协会仍需注重持续性发展,各相关负责同志要设计出受基层职工欢迎、经得起市场考验的课程来,把协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通过肖利娜

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摘要: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发展也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客观看待这个阶段,既有成就,也有挑战。1997年,十五大上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15年过去了,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还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做。要清醒地意识到,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2012年11月7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的采访,采访主题为:“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报道播出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以下是报道全文:

  十八大代表佟丽华: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2200多名十八大代表中有3名律师代表,佟丽华是其中律师之一。

  1998年底,在京城有房有车、衣食无忧的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毅然扭转律所主要承接商业官司的方向,开始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援助。10多年来,接受免费法律援助的群体不断扩大,从最初的未成年人扩大至农民工,再扩大至农民、女性。如今,佟丽华带领约50人的律师团队,每年要为6000-8000个案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直接办理的案件则达到1200-1500件。

  尽管一直在为弱势群体维权呐喊,但佟丽华并不鼓励他们利益一受到侵害就走上街头。他认为,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在法庭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在街头解决问题,这个社会就是稳定的、和谐的。他同时认为,1997年,党的十五大上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清醒地意识到,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十八大上重点关注依法治国问题

  南都:即将召开的十八大上,你主要关注什么问题?

  佟丽华:对我而言两个问题:第一,我多年做公益律师,一直关注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农村三大问题,应该说关注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甚至弱势老百姓的事儿。党的十八大上,我肯定还会继续关注这些问题。第二,我是一个搞法律工作的,我认为在这样的时期,我们更应该关注依法治国的问题,所以这次会议上,我重点关注的是依法治国的问题。

  南都:作为律师党代表,你对自己的定位是什么?

  佟丽华:在当前这个时代,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律师这个职业对这个国家的意义到底在哪里。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很重要的问题是法律要得到贯彻执行,如果社会不去遵守它,法律就是一张白纸,是没有意义的。而律师最大的意义是把这些书面的东西用在现实生活中。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是用法的,在推动法律这些书面的规则变为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因此我希望从国家层面上对律师行业有一个全新的理解。

  当前司法实践中,一些个别的官员可能认为律师“搅事儿”,影响了当地。但是我认为,新时期我们应该确立这样的标准:只要是依法执业的,都是好的,有利于人民的,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有利于保障国家法律权威的。反之,凡是滥用权力,违反法律的,都是侵害人民权益的,都是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

  本质上来说,很多案件是个别地方滥用权力,破坏法制。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希望国家把律师这个行业发展成为维护法制尊严的、帮助社会群众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战略力量。

  南都:作为十八大党代表,你将如何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佟丽华:我是非常简单的,我关注农民工问题、儿童问题、农村的问题,我关注这些普通群众的问题,首先希望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推动公益法律的发展,提供法律帮助。其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他们去表达。我的名片上有一句话:我们致力于在法庭上,在公共舆论和立法政策改革层面为普通百姓代言。

  南都:你对我国未来的民主法治进程有什么期待吗?

  佟丽华: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发展也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客观看待这个阶段,既有成就,也有挑战。挑战包括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不公平问题、腐败问题,这些都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怎么解决?还是要深入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1997年,十五大上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15年过去了,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还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做。要清醒地意识到,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国家应从战略角度发展公益律师

  南都:律师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起到什么作用?

  佟丽华:一方面,从国家层面,要从新认识律师的价值。国家要想依法治国,也制定了很多法律,怎么从白纸变为社会规则,要有人用它,要有人引导。从这个角度,律师这个行业,只要是他依法维护百姓的权利,那么就应受到支持。另外,从上世纪90年代律师制度改革开始,律师行业开始大规模进入市场,现在20多万律师主要靠市场,自己解决温饱。这个改革大方向是对的。但是律师进入市场之后,一些有钱人可以请得起律师,但是普通群众呢,弱势群体呢?他们是请不起律师的。我认为,国家应该扶持发展一批公益法律机构,发展一大批公益法律律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出资金给予支持,这样的话,这些人不仅能帮助老百姓依法维权,也在帮助政府化解社会矛盾。

  南都:现在我们全国的公益律师大概有多少人?

  佟丽华:目前,政府法律援助系统有1万多人,其中有近5000名律师,但真正依托社会公益组织的公益律师,不超过250人。

  南都:现在这批人的执业环境如何?会受到资金的困扰吗?

  佟丽华:社会化公益律师向老百姓提供法律援助,他们不收费,但这批人要生活,要有办案经费。钱是很大的问题,所有的公益组织都面临这个问题。

  南都:资金也是一些律师不想成为公益律师的主要原因吗?

  佟丽华:是主要原因之一,但是我认为国家层面要从战略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因为这涉及到社会稳定。啥叫社会稳定?如果老百姓权益受到侵害,他去打官司,律师去法庭上唇枪舌剑,那么这个社会是和谐的。也就是说,在法庭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在街头解决问题,这个社会就是稳定的。从政府来说,它应该把推动公益发展作为一种战略。这样不仅能保障这些人的权利,而且能把各种社会矛盾引导进入司法程序,避免矛盾激化,从而实现社会和谐。(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农民工权利内容变化反映社会发展

  南都:你一直关注农村宅基地问题,目前,中国农村的宅基地状况如何?(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佟丽华:宅基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目前,农村房屋问题没有专门的法律,只有《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中几个有限的条款做了规定。由于没有专门的立法,全国没立法,各省没立法,现在解决宅基地问题,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一村一策”的情况,每个农村都可能有不同的政策,这带来了基层政府在执法的时候无法可依。无法可依的时候,就可能出现选择性执法或暴力执法的问题,从而激化矛盾。比如我们一直在说限制城里人买农村的房子,但实际上买房的情况一直在发生,而到了法院,法院怎么裁决这样的案子呢?司法裁决也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局面。

  所以实际上农村宅基地面临的问题是农村住宅和宅基地立法落后的问题,由于立法的滞后,带来了执法和司法的挑战,由于立法的滞后,农民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由于无法可依,导致有些时候矛盾激化。所以从这个层面我强烈呼吁国家尽快完善农村立法问题。

  南都:就农民工这个群体而言,他们利益被侵害的主要是哪些方面?

  佟丽华:2005、2006年的时候,最主要的是欠薪和工伤的问题。现在,单从北京来看,单纯欠薪的案件在减少。但2008年劳动合同法修订以后,和劳动法相关的加班费问题、劳动合同问题、双倍工资问题增加了很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农民工所面临的这些权利内容的变化反映了社会的发展,我认为这是好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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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研究会秘书处参加“北京市法学会系统参与和促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培训会”

2012年11月7日,北京市法学会在京民大厦举办全系统参与和促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培训会,对2011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表彰,通报2012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及批复情况和2012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试点工作等事宜。法学会系统各研究组织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全市各涉法类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市法学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社会办副主任刘轩就全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为大家做了辅导讲座,刘主任在讲座中引用大量数据和实例,较为直观地展现了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

  2011年度,在北京市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学会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农村法治研究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其承接的项目以及党建工作先后被评为“政府购买服务优秀项目”、“优秀党建项目”等。此次大会上,根据市法学会的安排,研究会秘书处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致诚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农村法治研究会党小组组长于旭坤律师代表研究会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项目经验和党建工作情况:项目经验介绍的题目是《有效化解涉农纠纷 积极服务农村基层》,于律师从做好项目设计、编成实用教材、找对培训专家、延伸后续服务四个角度介绍了基层干部化解涉农纠纷能力系列培训项目;党建项目介绍的题目是《创新党建促发展 服务农村促和谐》,于律师从农村法治研究会的基本情况入手,介绍了研究会的党建基本框架,以及依托党建在化解涉农纠纷、推动立法政策改革中的主要做法与经验。与会人员表示,这些经验为大家以后开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思路。

  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就优秀项目承接、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就党建试点工作做了经验介绍,与大家一起分享了本会的相关工作经验。

通过肖利娜

十八大代表佟丽华:我的公益十年

  2012年11月12日,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新华网记者的采访,采访中佟律师表示:“能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沐浴到法治的阳光,体会到法治的力量,是他最大的工作动力和愿望,也是他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

  作为一名公益律师,能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他感谢社会各界对公益律师这个群体的肯定,同时,他认为这也是一种鞭策。他将会珍惜这次机会,利用这个平台继续带领他的公益团队为社会做些的事情。

  以下是报道原文:

  画说十年:公益律师佟丽华

  “他们一分钱不收就帮我讨回了18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今年59岁、在北京打工已23年的山东妇女张秀梅眼中噙着泪水对记者说。这是记者采访党的十八大代表、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时看到的一幕。

  作为一家专门向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律所主任,佟丽华几乎每天都在经历类似的场景。“在一个法治时代,法治要给弱势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让普通百姓看到:正义是可以依靠法治实现的!”佟丽华说,这正是促使他走上公益律师道路的最大动力。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任何个人和单个机构的力量都是有限的。”佟丽华说。2000年5月,在他的全力倡议和推动下,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诞生。截至目前,已有来自全国的9300多名律师参与到这个网络中,未成年人维权已从个人公益事业变成了行业公益事业。

  佟丽华还是一名传播者。十多年来,佟丽华和团队主持出版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维权类的著作60多本;在全国各地举办了100多场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维权培训和讲座,受众中既有机关干部,也有政法干警,还有大中小学教师;直接参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等众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

  “最困难的时候,我连工资都发不出来,即便后来卖掉自己的房子,我也没想过放弃。”佟丽华说,除了自己认准了这条路,他能坚持下来与这十年来中国公益法律服务环境的改善不无关系。

  “作为一名公益律师,能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既是对我们这个群体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我非常期待能在这个新的平台上再做一些对社会有用的事。”佟丽华朴实的话语中透着一如既往的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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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律师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宣讲培训会

  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2012年11月8日一早,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赶赴北京团河会议中心参加宣讲培训会。此次培训会主要是为十八大以后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讲会做准备,参加培训的还有来自监狱局、劳教局及基层司所的宣讲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与会人员围绕宣讲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在总结本单位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完成了稿件,培训效果显著。在此次会议上,致诚公益的宣讲内容受到了大家的充分肯定,于旭坤律师表示,将与大家继续保持密切沟通,配合市司法局把这次宣讲任务完成好。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律师参加党的十八大开幕式

        佟丽华律师是北京代表团唯一一位来自律师行业的代表,是全国参加十八大的三位律师代表之一。他表示,在党的历史上又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重要时刻来临之际,作为一名肩负人民重托的十八大代表,一定不负使命认真履职,与全国2200多名代表一道,齐心协力把党的十八大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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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慧代表两中心参加首慈联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2012年11月9日,于慧律师代表农民工中心和青少年中心参加了首慈联举办的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及“慈善公益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指引”培训会。

  此次会议宣布成立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通告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职责任务并举办揭牌仪式。市民政局党委书记李万均指出,此次首慈联党建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是值此十八大召开之际,献给十八大的一份厚礼!李书记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借助成立党建委员会这一契机,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大发展;二是希望党建工作委员会加大创新力度,探索适合社会组织党建的新模式;三是希望加强慈善组织队伍自身建设,将慈善事业做大做强。

  当天下午,来自74家会员单位的近100名与会领导认真聆听学习了由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负责人刘正琛讲授的“慈善公益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指引”培训。针对慈善公益组织全面质量管理的研究背景、研究概况、指标框架等进行了深入浅出、言简意赅的介绍交流,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会长参加《北京法治发展报告》首发式暨首都法治建设研讨会

  2012年11月1日,致诚公益机构负责人、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参加了由北京市社科院组织的《北京法治发展报告》首发式暨首都法治建设研讨会,来自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佟丽华会长就《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的相关情况向大会做了主题发言。他指出,法规预案研究的工作模式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推动立法的一种创新,有助于吸收更多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并提供相对中立、客观的研究成果,是推动科学立法的重要体现之一。与会人员认为,农村法治研究会的这一报告认真梳理了农村宅基地、农村住宅的法规政策的发展变化,对目前现状、存在的问题描述得比较清晰,提到的很多观点都非常有价值,为未来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提供了非常翔实的资料。

通过肖利娜

公益律师佟丽华:“颠簸”的公益路,“坚定”的公益心

  2012年11月3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接受新京报记者的采访。采访中,佟丽华律师回顾,自1998年入行以来,公益道路上遇到过的艰辛,但他表示他始终没有想过放弃。十几年来,他一直带领他的公益律师团队为未成年人,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益而呼吁。

  临近党的十八大,佟丽华律师强调作为党的代表,这次他将继续关注未成年、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并会重点关注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问题。

  以下是新京报报道原文:

  十八大代表、公益律师佟丽华认为,由公益律师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

  访谈动机

  1998年底,入行3年半的佟丽华已成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也成为当时北京最年轻的国办律所主任。

  就在这一年,佟丽华创办了免费的“法律咨询热线”,从此投身公益法律服务。

  他曾拿出数十万积蓄创办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又先后创办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

  经费最困难的时候,他不得不卖掉家里的房产还债。

  如今,41岁的佟丽华以公益律师的身份当选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代表,成为律师界3名代表之一。

  农民工发短信表示祝贺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自己当选十八大代表的?

  佟丽华:今年7月,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了北京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我有幸入选。

  新京报:当选后,有什么变化?

  佟丽华:对我是荣誉也是责任。不少接受过援助的农民工发短信向我表示祝贺,也希望我在会上替老百姓提建议。

  新京报:对参会有什么计划?

  佟丽华:我一直关注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第二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让法律成为老百姓维权成本最低、最有效的途径。当然,最关注的还是依法治国。

  卖掉房子继续做公益

  新京报:选择对青少年和农民工援助的初衷是什么?

  佟丽华:一个在家里总被父母打的男孩说,他将来会犯罪,因为在家里总是挨打才跑到外地,要生活只有去偷、去抢。

  如果被欺凌的未成年人得不到法律帮助,他们就会失去对法律的信心。我们成立了青少年中心。

  对于援助农民工,我想还是与我出身农村分不开。中国农民工群体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

  新京报:有没有扛不住的时候?

  佟丽华:2000年、2001年是我最困难的时候,做公益的启动资金是前3年做商业律师的所有个人积蓄。2001年我欠下几十万元外债,最后不得已把家里贷款买的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继续进行法律援助。

  新京报:为什么不向社会求助?

  佟丽华:对公益事业,我坚持两个理念:第一,不应该单以悲壮的色彩感动社会;第二,公益不是单纯的造势运动。幸运的是,最艰难的时候我挺过来了。

  政府可买公益律师服务

  新京报:你对公益律师这个群体怎么看?

  佟丽华:专职公益律师要面对侵权者的威胁恐吓;更要习惯同行高收入的刺激与诱惑。但我想,学法律的人要关注国家发展,要敢于担当责任,要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新京报:目前团队的经费从何而来?

  佟丽华:经费一直是我推动法律援助最大的挑战。目前,团队主要的经费来源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律师办一个案子,补贴2800元。这些案件补贴也就只够支付基本成本。

  新京报:如有足够的经费,维权的范围能铺得更广?

  佟丽华:是的。假如每年中央财政拿出1个亿、每个省拿出1千万、每个地市拿出200万的话,累计下来就是十几个亿,这些钱能在中国培养1万名职业化公益律师。全年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不仅保了民生,也保了稳定,那该多好!

  建议由党和政府推动建立一批法律援助类的社会组织,培养一批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律师,化解社会矛盾。政府要做的就是购买这种社会服务,并进行监管。

  关键词

  【农民工维权】 依法维权能避免矛盾激化

  新京报:近日媒体报道“农民工模仿发布会讨薪”,你怎样评价农民工近些年来的务工环境?

  佟丽华:农民工的状况确实有一定的改善,这一点必须看到。但同时,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依然非常复杂。比如,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比较低等。

  新京报:接受过你援助的农民工说,你一直主张依法维权,不建议上访。

  佟丽华:引导和帮助老百姓依法维权,这是避免矛盾激化的有效举措。轰动事件带来的只是个案的解决,而不是制度改善。在制度改革方面,我们期待农民工的维权程序能更简化,维权成本更低,维权渠道更畅通,结果更公正。

  新京报:你如何看待有些农民工使用一些过激的方式进行维权?

  佟丽华:很多简单矛盾纠纷的演化,关键原因就是人民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从最初就被忽视。这类案件,越早处理越简单、成本越低。

  这些年,仅我们北京农民工中心,处理5人以上群体性案件就超过200件,涉及农民工近5000人,所有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新京报:也就是说,公益律师的介入,能有效地避免矛盾激化?

  佟丽华:对。律师的作用就是引导、帮助包括政府在内的整个社会依法办事。不论政府和老百姓,如果都通过法律来解决矛盾,哪怕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社会也是稳定的。如果解决矛盾的地方不是法庭而是街头,那社会难免引发冲突。

  公益律师或社会组织是中立的,对法律负责,由他们来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

  【儿童福利】 儿童福利立法应更完善

  新京报:近日温岭爆出儿童被幼师虐待的恶性事件。有律师建议增设虐待儿童罪。

  佟丽华:我对此并不持积极态度,目前刑法有虐待罪,但解决家庭暴力了吗?即使我们按刑法处理了施暴者,孩子妥善照顾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新京报:这是否说明现有的儿童保护立法是不够的?

  佟丽华:目前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前者仅72条,还多是原则性规定,不具备可操作性;后者主要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我期待,儿童保护方面的立法能更科学、更完善。尤其注意两个问题:一、建设一个科学系统的顶层制度设计;二、立法应更具可操作性,让基层政府、司法机关更便于使用。

  新京报:这是否是你一直呼吁制定《儿童福利法》的初衷?

  佟丽华:现代社会,儿童不仅是家庭的,还是社会的、国家的。未来长远来看,国家应该承担更大义务。

  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非常完善的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尽快建立以普惠型为基础、以补缺型为重点的儿童福利制度。

  比如说,义务教育就是普惠,补缺是什么呢,如果父母无力抚养或虐待孩子的话,国家应该迅速补位,有专门的庇护所,妥善照顾孩子。2004年北京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了“庇护所”这个内容,但直到今天也没有建立。

  律师的作用就是引导、帮助包括政府在内的整个社会依法办事。不论政府和老百姓,如果都通过法律来解决矛盾,哪怕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社会也是稳定的。

  公益律师或社会组织是中立的,对法律负责,由他们来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

  ——佟丽华

  新京报记者 陈博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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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让“法治”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2012年11月7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八大党代表佟丽华接受新华网记者的采访,采访主题为:“美好未来在前方——党的十八大代表会前抒怀”。

  一直关注未成年人,农民工,农民等弱势群体权益的律师党代表佟丽华,一直把用法律手段维护基层老百姓的权利、尊严和幸福视为自己的人生价值。采访中,他表示党的十八大是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他将在这个平台上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让普通老百姓看到公平正义可以依靠法治实现,同时,法治也会给弱势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

  以下是报道内容:共同开拓奋进拥抱未来

  从2005年创建国内第一家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机构开始,党的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共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或者工伤补偿6727万元。

  “我自己出身农村,特别理解遇到困难求助无门的那种绝望。”14年前,佟丽华创办了免费的“佟律师法律咨询热线”,与公益法律服务结下不解之缘。

  他始终认为,用法律手段维护基层群众的权利、尊严和幸福,是他的工作价值所在,也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

  “每当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或者拿到工伤补偿,他们说得最多的是:感谢党、感谢政府。”佟丽华说,“在一个法治时代,法治要给困难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要让普通百姓看到:正义是可以依靠法治实现的!”

  佟丽华的信心来自于整个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回首刚刚过去的十年,“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并不断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站在新的起点。

  作为一名党代表,佟丽华很期待在这个平台上积极履行好职责,“让弱者的权益更有保障,让权力不被滥用,让社会更加公平。”

  “党的十八大是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不少挑战。”佟丽华说,“我希望党的十八大能够更好地凝聚整个国家的智慧和力量,从制度层面推动一些关键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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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致诚党支部组织观看十八大直播

 

 

  “凝聚全党意志,承载人民期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1月8日上午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肩负8000多万党员和13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来自全国各地的2200多名代表出席大会。其中,就有我们致诚公益的带头人佟丽华律师,我们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


  11月8日上午,支撑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及工作人员集中收看了大会直播。“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在场员工全体起立,共唱国歌。随后,全体同志为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已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先烈默哀。


  胡锦涛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致诚员工认真聆听大会直播,并不时在笔记本上做记录。


  “我们要深刻把握改革开放强大动力、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凝聚人心、积聚力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努力实现街道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添砖加瓦。”

通过肖利娜

中华全国律协“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捐赠仪式在临高法院举行

  2012年11月6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到海南省临高县法院开展“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活动。临高县政协主席杨志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建、县政府副县长程江洪、县法院院长刘嘉,以及团县委、县妇联、县司法局领导、受助人和监护人、法院全体干警近60人参加捐赠仪式。

  捐赠仪式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专程参加了小额爱心基金发放仪式。王毅伟介绍,“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是“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基金”下的一个资助项目,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发起并组织实施,以权益受到侵害、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为帮助对象的社会公益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于社会爱心人士的无私捐助,资助对象限于受到重大人身伤害的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而急需救治、心理治疗的未成年人;失去监护,抚育费无法落实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同时,资助对象还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权益受到侵害,致身心健康受损,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二是家庭经济困难,急需经济资助以恢复身心健康;三是因判决未能执行或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

  王毅伟说,小额爱心资助项目设立以来,共为孤儿、性侵害案件被害人、交通事故等重大人身伤害案件中的七百多名未成年人提供了小额爱心资助,很多接受爱心资助的家庭不仅缓解了家庭贫困燃眉之急,孩子们也都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和勇气。每一次捐助都是一次生动的教育活动,每一次捐助也都传递了社会对孩子们的关爱。

  这次7名受援人员均系法院受理的三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死者的子女,均为未成年人,他们的父亲、母亲或双亲因为交通事故,意外或疾病离开人世,有的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有的独立生活,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给他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加之家庭失去经济支柱,生活十分贫困。7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捐赠爱心款14000元。

  临高县法院刘嘉院长在讲话中说,希望通过“新起点”小额爱心帮助孩子们渡过暂时的困难,扬起人生的风帆;在全社会提倡和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的体制,为孩子们的幸福生活构筑起一道坚强的屏障。

  临高县政府副县长程江洪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心支持临高政法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援助力度,帮助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让这些孩子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希望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投身到救助权益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工作中来。

  7名孩子收到爱心资助款后,十分感动,并表态发言一定会勇敢地面对生活,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肖利娜

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西城法院举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刑事法律援助中心与西城法院举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2012年11月2日上午9:30,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李桂英涉嫌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姚艳姣律师与徐鸿安律师为被告人李桂英提供了法律援助,依法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取得了完满的庭审效果。本案是西城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于今年3月份合作建立实践教育基地后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一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后,西城法院与刑事援助研究中心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化双方的合作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由西城法院副院长祖鹏主持,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孔建宏法官、刑事审判庭庭长郭秋阳法官、副庭长俞晓敏法官,未成年人法庭的副庭长肖志勇法官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徐鸿安律师、李娜律师、姜开亮、张欢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雪梅副主任首先介绍了致诚公益的服务领域和法律服务项目,随后并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项目的法律实践和理论研究与西城法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近期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随后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详细回顾了中心与西城法院建立合作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对西城法院向中心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

  祖鹏副院长在发言中指出,目前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已经搭建起来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充分利用此平台,达到资源共享,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是一个亮点。以后西城法院的刑事援助案件审判按三个标准开展工作:一是普遍撒网,寻求有力的合作伙伴,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和审判质量;二是重点突破,与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充分资源共享,每个庭拿出重点课题做典型研究;三是标本兼治,针对农民工子弟、外来人口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和刑事审判工作。

  通过座谈,双方对目前的合作表示满意,充分表达了进一步加深合作的愿望,并就下一步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共同希望为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作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