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上午,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暨全国优秀律师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孟建柱、郭声昆、周强、曹建明等中央领导出席。会议表彰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200名,优秀律师事务所100个。北京市有致诚律师事务所张雪梅等16名律师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6年3月30日上午,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暨全国优秀律师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孟建柱、郭声昆、周强、曹建明等中央领导出席。会议表彰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200名,优秀律师事务所100个。北京市有致诚律师事务所张雪梅等16名律师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6年3月30日上午,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暨全国优秀律师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会议表彰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200名,优秀律师事务所100个。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梅,副主任委员、安徽徽商(淮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维钊,委员、云南标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丽娟,委员、青海海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原委员、重庆环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波,原委员、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永安6位律师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6年3月28日上午,致诚公益团队王胜利律师受成都高新区群团社会组织服务园、成都公益组织服务园高新区分园邀请,在成都市创瑞街6号高新区群团社会组织服务园401会议室为入园孵化、培育、支持的30家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慈善法》专场培训。
王胜利律师从司法实践和应用的角度对今年9月1日实施的《慈善法》的30个重点进行了讲解,着重讲解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财产、信息公开、法律责任等内容。王胜利律师通过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引申到《慈善法》的实践运用,通过个案的解决引导出社会组织的应对之策。
培训第二个环节,参会的社会组织代表就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王胜利律师一一进行了作答。会后参会代表表示,培训很及时、实用,解决了之前很多的疑问和困惑。
2016年3月25日,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2016年广西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在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厅召开,杜培荣律师作为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向广西律协第七次理事会作述职报告,汇报2015年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的相关工作。此次会议,杜培荣律师被评为“2015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未保专委会何丽红、莫雨柏两位律师被评为“2015年度优秀委员”。
2016年3月24日,青海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应共青团青海省委的邀请,随同团省委王书记、省司法厅顾副厅长、省戒毒局的领导一同走近女子戒毒所,依次参观了戒毒人员学习、生活、劳动、治疗现场,文化展板和名言警句,都让人感受到了一种温馨、健康、向上的力量。
在教育矫治成果汇报交流活动开始前,戒毒所所长代表所党委和社会各界向戒毒人员送去了特殊祝福,勉励大家要自尊、自立、自信、自强,自觉把热爱生活和追求真善美作为人生的主旋律,敢于告别过去、勇于开创未来。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戒治帮教,让戒毒人员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是该所长期坚持的一个做法。据了解,截至目前,该所先后与团省委、青海省律协未保专委会、青海民族大学、检察院等10余个政府部门和社工组织建立了定期联系,与戒毒人员家属签订了帮教协议,场所、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开放化矫治帮教格局初步形成,成为促进戒毒人员戒毒戒治的强大推动力。
活动期间,共青团青海省委向戒毒所发放了慰问品,青海省女子戒毒所组织了戒毒教育汇报演出交流活动,戒毒人员载歌载舞,表达她们节日的喜悦,通过文艺的形式唤醒女性戒毒人员热爱生活、追求真善美的内在意识,有机地把毒品危害教育和戒毒戒治融合起来,在歌声和舞蹈中焕发激情,告别过去,用文化的力量感染激励她们。戒毒人员踊跃参与,精心编排演出的《烛光里妈妈》、《古筝独奏》等节目,将她们内心对妈妈、对生活的希望和对未来的憧憬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用决心戒除毒瘾的良好精神风貌,迎接看望慰问她们的社会各界人士,让在场的每一个戒毒人员无不深受感动。
在帮教活动中,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继续与学员开展“一对一”帮教活动,为她们送去了图书、生活用品。未保专委会主任李强、副主任原若愚、副主任董胜志为戒毒学员从生活、心里等方面进行了疏导,戒毒学员纷纷表示,在大家的关心帮助下,她们一定会努力克服困难,戒除毒瘾,争取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2016年3月22日,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培训会,会后,将作为国家级两纲中期评估督导专家随督导组分别赴部分省市开展中期评估督导工作。
2016年3月16日,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办了2015年度教育改造表彰大会,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湖北火凤计划项目志愿者团队获得2015年度“十大优秀帮教志愿者”荣誉称号,项目总监、湖北育新学校名誉校长李春生律师现场代表湖北火凤计划向省未管所捐赠2万元。
表彰大会上,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春生律师负责的湖北火凤计划被大会作为优秀帮教项目用PPT形式作了重点事迹介绍。
“湖北火凤计划”由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同志担任顾问,帮扶对象是监狱里的未成年犯。志愿者团队起初由单一的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委员律师,增加了志愿律师、爱心妈妈、退休教师、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现在发展到民主党派、慈善家、企业家、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和社会爱心人士,团队有100余人。李春生主任利用民主党派身份联系武汉民建温暖工程接力提供资助,在省未管所挂牌设立帮教基地。从2009年7月启动,成功举办三期,从培训未成年女学员扩展到600多名未成年男学员。7年来筹资100多万元购买教学电脑、服务器共135台,提供培训费用和学习、生活用品。对未成年犯特别是未成年女犯提供电脑、化妆等培训和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生活资助,促进其学习技能,增强生活信心,将来顺利融入社会。2009年以来全监所有253人参加电脑培训考试,127人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获得省劳动厅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有501人报名参加了高等自学考试,718人次获1361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13人取得了大专文凭,学员整体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均有提高。
作为湖北育新学校名誉校长和获奖代表,李春生主任在大会上发表了主题为“感谢、担当、行动”的获奖感言。他对未管所和全体干警在过去多年来全力支持火凤计划志愿者的工作表示感谢;他劝诫和勉励全体服刑人员悔过担当,对所犯罪行认真反思,认罪服法,服从管教,甘心改造,在监狱里把刑期当学期,学好技能,学习文化,做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学习型服刑学员也是一种担当;他倡议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进一步行动起来,尽最大努力,利用社会资源,对高墙大院里的未成年学员像精准扶贫一样献出爱心,进行帮扶和刑满就业帮助。
大会还表彰了10名2015年度“新程之星”改造积极分子。表彰会上,社会爱心团体和个人向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贫困服刑人员家庭帮扶基金”捐赠了9万元,其中湖北火凤计划捐赠2万元、民建武昌区委常委王友峰捐赠1万元。会上还对10名困难服刑人员家庭每户提供了5千元救助款。
湖北火凤计划项目志愿者团队代表9人与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800多名学员参加了表彰大会。
2016年3月9日,张雪梅参加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重点调研项目“全国儿童之家建设运行情况调查分析报告”专家研讨会。
2016年3月8日下午,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召开学习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活动,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指派原若愚副主任参会。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实施,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在对付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警方告诫书可作证据等内容。为了让大家能有效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保护每位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受省妇联领导的委托,原若愚副主任就“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和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讲解。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一是表明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否定和谴责,宣告了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不是家庭琐事,而是违法犯罪。二是彰显了国家对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举措,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三是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家庭成员面对家庭暴力也不再孤立无助。四是为每个家庭及其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任何人都不得越过红线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注家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六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关切。“总的来讲,反家庭暴立法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精神,考虑和部分吸收了各方意见,有比较大的进步。”
讲座结束后,原若愚副主任又和妇联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互动,就大家关心的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解答,赢得了参会人员的阵阵掌声,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他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这部法律,掌握这部法律的精髓,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共同消除家庭暴力,实现家庭和睦。
2016年3月4日,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民法通则》总则座谈会,结合民法通则总则修订,就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和法定代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修改建议。
2016年3月2日下午,应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儿童安全研究员张娟参加了于京师律师事务所举办,“女童保护”与凤凰公益联合主办的2016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
会上,“女童保护”发布了《“女童保护”2015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和《“女童保护”儿童防性侵标准教案(家长版)》。据“女童保护”统计,2015年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儿童案例0.95起,受害者呈低龄化趋势,一人性侵多名儿童案例近三成,熟人犯罪超七成;我国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形势严峻。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集宁一中校长李一飞,全国人大代表、明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欣蓉,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阚丽君,江苏省淮安市妇联主席顾晓芳,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女童保护”管委会成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等出席了座谈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全国妇联权益部处长郭晔递交了书面发言材料,各位专家在会上为我国保护儿童免于性侵害积极建言献策。
除两会代表和专家外,众多关注女童保护的社会组织及志愿者也列席会议,近两百名全国各地媒体记者到场进行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2月29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走进北京SOS儿童村进行宣传培训,主要结合《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现实情况、相关立法动态和《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与制度,为儿童村的工作人员和家长进行普法宣传,解读《反家庭暴力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016年3月1日上午,致诚公益团队成员王胜利律师受中国禁毒基金会邀请就基金会法制化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专题培训。王胜利律师在中国禁毒基金会崇文门办公室为其工作人员开展了一场合同实务操作的专题培训。中国禁毒基金会理事长杨凤瑞、秘书长李宪辉等15人参加了培训。
王律师以基金会熟悉的捐赠合同切入,首先为大家介绍了一份完整捐赠合同应具备八项内容,进而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合同中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生效等基本法理,既便于大家从熟悉的业务中建立对合同的感性认识,又便于借《合同法》中理论知识为大家深入理解合同夯实基础。
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聚精会神,时而被王律师的幽默语言逗乐,时而又因王律师的提问锁眉思考。王律师引入生活中一些小事,分析其中蕴含的合同知识,引导大家热烈讨论。随后王律师还和大家分享了合同管理中的实用方法和项目管理中的实用技巧,深受与会人员好评。
培训结束后,基金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工作中的遇到的法律问题与王律师进一步交流讨论,合同实务学习在轻松又不失严谨,幽默又不失内涵的氛围中历时3个小时而结束,会后参与各方都表示收获很多,启发很大,非常实用,尽捞干货,对王律师的用心备课也表示感谢。培训取得很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