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归档 2017年12月17日

通过肖利娜

计时俊参加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

  2017年12月16日,由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虐待儿童的预防与惩治专题研讨会”在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会议厅举行,本次研讨会围绕“防治虐待儿童的法律问题”和“防治虐待儿童的多维视角”两个主题,就儿童的法律保护、司法实践等问题展开了研讨。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原副主任田熊,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市妇联副主席刘琪,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主任周建军,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樊荣庆,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闵行区法院副院长朱妙,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工作处处长朱坚,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陈耀鑫,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吴燕,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金泽刚教授,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孙抱弘等领导和专家与来自上海法院系统、上海检察系统、教育系统、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团市委、社区矫正管理局、律师系统等实务部门人士及来自上海社科院、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六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志军到会指导。

  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计时俊律师参加会议并进行主题发言,他认为:虐童事件重灾区在12岁以下的儿童,要对低龄儿童及其周围的人多加注意。应该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对于摄像头问题,可以考虑只监视不监听。对于禁业限制问题,应该合理运用,发挥其约束机制作用,同时应多加宣传。而在虐童取证难问题上,应该允许引入测谎证据。关于“强制报告制度”,法律规定了医生教师等人的相关强制义务,但是如果他们违反了义务而不报告,有什么惩罚措施?谁来惩罚?这是需要探讨的。

通过肖利娜

陈亮到吴家山第三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讲座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西湖区普法宣讲团组织开展的“东西湖区2017年青少年法治巡回宣讲”活动安排,12月15日下午,吴家山第三中学特邀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秘书长、东西湖区政府法律顾问、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亮律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讲座,该校160余名学生聆听了讲座。

  陈律师针对中学生的心理特点,从“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的主要表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未成年人权益的救济及保障”四部分详细地为学生们分析了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容易遭受的侵害表现,并通过真实的案例,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就未成年人如何预防侵害和保护自身权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受到了在场学生的热烈欢迎,同时也引发了学生们的深思。讲座的举办有利于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营造良好、和谐的校园法治氛围。

通过肖利娜

湖北黄石市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湖北省黄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2017年12月13日,未保专委会副主任李建华、委员罗洁律师以“模拟法庭”这一有别于说教式的特别方式,在大冶中专对学生们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件来源于现今热门的校园暴力,涉嫌的罪名为故意伤害罪。在庭审现场,由大冶中专二年级的学生分别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法警等不同角色,整个审判过程严格按照正规的法庭规范和程序进行。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模拟法庭正式开始,审判长以威严、公平地指引着法庭活动有序进行,公诉人的指控义正词严,辩护人的辩护激情澎湃,整个庭审活动生动却不失庄重。

  未保专委会李建华律师指出,黄石律协未保专委会自成立以来一直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这种以未成年人扮演的模拟法庭普法活动将会在其他学校继续下去。

  该场活动的筹办人罗洁律师指出,模拟法庭的扮演者既是法律的学习者,也是法律的传播者,不仅使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而且可以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对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大冶中专胡劲松校长对学生们在法庭演绎环节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严于律己,对法律时刻铭记并具有敬畏之心,远离校园暴力。


通过肖利娜

陕西省律师积极参加法律工作者关爱妇女儿童专项行动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目标,积极响应省律协“宣讲党的十九大 八千律师下基层”活动精神,12月12日,陕西省律师协会联合省妇联、省女子监狱、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开展了“法与妇女儿童偕行”——法律工作者关爱妇女儿童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暨“宣讲党的十九大,普法帮教送温暖”主题活动。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省监狱管理局、省律师协会有关领导及省律协女工委、未保委、公益委、青工委主任、副主任、委员共计三十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省律协副会长方燕为服刑人员做了《普法宣传暖人心,帮教解惑爱随行——十九大精神走进女子监狱》的主题宣讲;刘瑶心理咨询师工作室主任刘瑶做了《女人当自强》心理讲座;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渭南师范学院法学教授段晓梅做了《学习婚姻法,构建和谐家庭关系》的普法宣讲。

  活动现场,公益志愿者为服刑人员捐赠了古琴、书籍、生活用品等慰问品,同时集中回答了服刑人员的法律咨询问题。随后,在方燕副会长的带领下,公益志愿律师进行了集体宣誓。方燕表示:“这是一项长期的活动,我们要持续推进下去。”

  为使宣传更深入、辐射层面更广,受益群众更多,“法与妇女儿童偕行”–法律工作者关爱妇女儿童专项行动小组将在2018年争取每月开展一次基层一线关爱妇女儿童专项活动,走进校园、儿童村、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用实际行动让更多妇女儿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断引导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社会风尚。


通过肖利娜

山东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2017年会

  2017年12月9日,山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会顺利召开,会议主题是新时期专业化青少年法律维权。山东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蒋永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科长韩绍广、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科长杜建勇、山东省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王长征、山东省少管所科长聂相升、山东省律协监事姜言波、山东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张行进以及各地未保专委会委员、大学生志愿者代表、以及山东商报、今日头条、中国青年网三家媒体均参加了本次年会。

  会议首先由未保专委会委员对2017年已开展工作及2018年工作规划进行汇报。王国红委员通过与山东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对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及留学生等开展法学讲座让学生建立法治思维;郑娟委员通过不断探索开展适合小学生的小课堂方式进行普法教育;李霞委员则通过定期举办沙龙宣传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张行进主任讲述了当前未成年人面临的家庭及社会问题,针对问题讲述了律师开展具体工作的方法与途径,并高屋建瓴对未保专委会发展愿景及规划作出具体汇报;其他委员也围绕会议主题献言献策,积极发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首先对各律师委员为推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所开展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希望公检法司就未成年人保护建立共同平台,实现未成年人法律保护资源的共享,从而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地开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科长韩绍广从亲自办理的个案讲起,阐述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是项系统工作,除了法律调整与保护外,还要关注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以及心理健康等方面。

  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科长杜建勇、山东省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王长征、山东省少管所科长聂相升等领导均充分肯定了各委员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开展的大量工作,并对今后工作开展提出许多具体可行的建设性意见。

  山东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蒋永涛对会议作总结性发言与指示,他对各律师委员在繁忙工作之中还积极投身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事业中表示了高度肯定,并期待未保专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本次会议的顺利展开,让公检法司共议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工作,开拓了工作思路和发展战略,为2018年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思想和战略基础。

通过肖利娜

“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在大同市举行捐助仪式

  大同新闻网讯 (记者 王晓静) 12月6日上午,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在我市举行捐助仪式,为权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实际赔偿的23名未成年人提供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现金资助,以及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

  “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是“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基金”下的一个资助项目,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共同发起并组织实施,以权利受到侵害、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为帮助对象,主要用于他们的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必要的医疗帮助、心理康复等费用,帮助他们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开始人生的“新起点”。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该项目第二次在我市举行,目前已有33名未成年人获得爱心捐助。

  此次活动由大同市律师协会会长臧文主持,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西省律协未保委主任彭建荣、山西省律师协会顾问郭福元、大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兴平、大同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建军等参加了捐助仪式。

  在捐助仪式上,王毅伟说,“新起点”小额爱心希望能够帮助孩子们渡过暂时的困难,扬起人生的风帆,让他们在社会健康生长,为孩子们的幸福生活构筑起一道坚强的屏障。魏兴平也在捐助仪式上表示,爱心资助不仅解决了孩子们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更是向孩子们传递了来自社会的关爱,让孩子们体会到人心的善良,树立向往美好生活的信心,健康成长。我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日平也表示,今后还会开展更多的社会公益活动,帮助更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通过肖利娜

计时俊参加“青春守护者”法律志服务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并进行法治讲座

  2017年12月5日,上海青少年网络互动咨询服务平台上线暨“青春守护者”法律志服务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参加活动的有来自各个领域,已经或即将加入服务团队的志愿者们,其中有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专家、专业志愿者,还有专业律师。

  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青少年服务权益保护办公室在上海市司法局、团市委的共同支持下将合作开展法律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在现场,双方签署青春守护者法律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合作备忘录》,成立“上海青年律师志愿者大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分队”,成立“法律守护青春”专项工作基金,旨在进一步弘扬律师行业正能量,展现上海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同时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建设青少年保护规范化、常态化的社会支持体系,扩大青少年保护服务范围。

  仪式启动前,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为与会者做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工作的几个方面》的培训讲座,他通过多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积累的的经验,就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主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目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

通过肖利娜

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与调解网签订《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合作协议》

  2017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暨湖北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与“调解网”武汉市居民调解研究中心举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迈出了整合湖北省内未保组织资源工作的第一步。

  签约仪式上,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暨湖北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与“调解网”本着平等协商、优势互补的原则,合作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中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被害人权益保护和其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合作中建立工作互动机制,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促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持续发展。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和武汉市居民调解研究中心监事宫步坦律师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据介绍,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成立于2004年7月,目前有委员60名和遍布全省的志愿律师531人。湖北省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成立于2004年12月,由团省委、省司法厅、省预防办、省律师协会共同创办,未保专委会与维权中心合署办公,所开展的帮助未成年犯的“湖北火凤计划” 荣获2012年湖北“微善行动”年度奖、2015年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奖,成为湖北律师社会服务的公益品牌。所撰写的《关于对未成年犯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通过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律师,被采用为2016年全国人大建议案,通过民建中央提出被采用为2016年全国政协集体提案。湖北律师的社会服务转化为参政议政的成果和政府行政部门的决策。

  “调解网”成立于2012年3月,是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周冶陶创办,依托“调解网”成立的武汉市居民调解研究中心成立于2015年,是中国法援基金会审定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援项目”实施单位,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调解网”成立五年来持续为居民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居民调解、法律讲座、转介或受相关单位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涉罪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依法维权等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及相关问题研究。

  本次签约,为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合作方向,为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整合资源起到了示范效果,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将继续加强与团委、妇儿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妇联、民政、高校和NGO组织等未保组织的工作联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整合更多社会力量,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在合作中建立工作互动机制,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过肖利娜

湖北黄石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12.4”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2017年12月3日,为进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湖北省黄石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与共青团黄石市委在黄石工人文化宫联合开展了“12.4”普法宣传活动。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光辉,市政协副主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新华等领导亲自到普法现场看望普法志愿者。

  在活动现场,未保专委会和团市委设置了咨询台,开展有奖问答,发放《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青关注心理健康 让心灵充满阳光》、《珍爱生命拒绝毒品》青少年法制和自护教育手册、《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及未成年人自护教育等内容,手册内容新颖丰富,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引导青少年树立法制观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中,黄石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鲁彩萍律师、副主任胡斌律师,委员罗洁、宋华荣、金云、李源昌、胡俊华律师对前来咨询的群众一一进行现场解答,广大青少年在家长的带领下积极参与有奖问答,踊跃领取宣传资料。

  此次活动是黄石市律协未保专委会组织开展的12.4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之一。此前,12月1日,胡斌律师为黄石市西塞山区团员青年宣讲十九大精神,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号召青年人放飞青春梦想,积极投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中。

  随后的12月4日上午,鲁彩萍律师到西塞山区检察院参加12.4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爱因为有你 法相伴成长”的未检工作室,与获得全国未成年人先进工作者殊荣的刘玲检察官交流未成年人保护经验和心得,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联谊。下午鲁彩萍到石料山社区为西塞山区妇女代表开办了“12.4法治宣传日反家庭暴力法专题讲座,并向到场的妇女们宣讲了十九大精神,12月4日刘明霞律师到黄石市特殊教育学校举办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中学生法治教育”的主题讲座、陈斌律师到黄石市十七中学开展“勿以恶小而为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知识讲座

通过肖利娜

新一届湖北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

  近日,第八届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新一届未保专委会由主任李春生、副主任杨彦萍、骆修锋、耿璟、许圣国、陶双堂和委员共60人组成。

  新一届专委会通过律师自荐、省律协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60名委员是从92名自荐律师中选取确定,其余32名律师转作未保会志愿律师。

  李春生主任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微信视频主任工作会,讨论制定了未保会2017-2018年度工作计划和本届四年的工作规划。决定设立秘书处,由陈亮律师担任秘书长;李黎、杨敏律师担任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未保会各项具体工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与北京丰台检察院微动画亮剑校园欺凌制作

  


 

  萌帅的卡通检察官“检小丰”

  


 

  微动画不仅创意新颖,而且具有独特的美术风格,给人印象深刻。

  


 

  法治讲座课后,学生与检察官交流。

  正义感爆棚、拥有超能力的卡通检察官“检小丰”在某学校看到校园欺凌现象,不仅及时施以援手,还教会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处理,引导观众从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全面了解校园欺凌。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宋利彩

  近日,一部名为《对校园欺凌说NO》的创意微动画在网络走红,受到学校、家长和学生的追捧,吸引了大量观众转发。

  “校园欺凌事件多次进入公众视野,引发了全社会的思考和担忧。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我院率先尝试以微动画的形式进行反校园欺凌的宣传。”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表示。

  校园欺凌案件频发

  2015年,16岁的犯罪嫌疑人岳某,因为在学校内与王某某语言不合,纠集陈某、余某、白某等10余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中学门口堵住王某某,并将其带至王某某所居住的小区内,对其进行言语挑衅、扇嘴巴等行为,强行索要王某某价值570元的拍立得手机一部,并要求王某某微信转账600元人民币。岳某等因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日益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社会问题,尤其是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屡禁不止,暴力程度恶化,表现形式多样,产生原因复杂,社会危害深远。

  “2014年至2016年间,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共办理校内及校园周边涉嫌欺凌和暴力案件35件69人。其中公诉并判处刑罚38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其他不起诉14人,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抢劫、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强迫卖淫罪等。”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陈莎莎告诉记者,校园欺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很多校园欺凌案件都上升不到犯罪的程度,甚至到不了治安处罚。只有欺凌情节达到犯罪的,才会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严重校园欺凌犯罪的同时,特别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不仅将帮教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而且积极开展对在校生的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规则意识,切实防范、遏制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

  “很多校园欺凌之所以慢慢演化为犯罪,就是一开始家长、老师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却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关注到孩子的心理变化,没有及时采取严肃的、正确的处理方式,让欺凌的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被欺凌的孩子认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从而让欺凌的孩子们觉得可以继续,被欺凌的孩子觉得求助无门。”陈莎莎说,从宣传的角度来说,校园欺凌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

  微动画亮剑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和其他检察工作不一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教育感化为目的,旨在让未成年人将来的人生之路走得更好,针对的是人,而不是事。”陈莎莎说。

  因此,近两年,针对校园欺凌,丰台区检察院和相关单位合作,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作了专门的预防校园欺凌课件,在区内各中小学进行法治讲座。今年更是整体铺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校园欺凌说NO”轮回宣讲活动,启发学生、家长、老师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从检察案件办理和开展校园欺凌教育工作中总结提升出一些经验后,从去年年底开始,丰台区检察院着手预防校园欺凌视频的制作,并在今年国庆节前推出了《对校园欺凌说NO》微动画视频。视频一经推出,就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好评,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上学的时候,我们常常遇到这些事情:看到有人拽女孩子的头发,往同学书包里扔毛毛虫;有时候也会遭到纸团的‘袭击’,被骂‘丑’‘胖’‘奇怪’……这些在我们眼里‘开玩笑’的小动作,最后都有可能演变为残忍极端的暴力现象,甚至走向犯罪。”微动画视频从这些同学们“司空见惯”的小事着手,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校园欺凌,汇总了各类校园欺凌现象,并告诉大家如何处理校园欺凌。

  而且,两分多钟的微动画视频很具有观赏性。视频中,丰台检察院特别制作了一位萌帅的卡通检察官形象“检小丰”。正义感爆棚、拥有超能力的“检小丰”在某学校看到校园欺凌现象,不仅及时施以援手,还教会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处理,引导观众从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全面了解校园欺凌。

  该部微动画不仅创意新颖,而且具有独特的美术风格,给人印象深刻。该片以黑白动态漫画切入,场景化展示校园欺凌发生时的压抑氛围。随着检察官代表“检小丰”解救出遭受欺凌的同学,画面变为明朗的彩色,寓意从校园欺凌的阴暗走向和谐校园的光明。同时,人物语言既通俗活泼,又不失法律宣传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更容易让学生、家长接受和认可。

  “新媒体时代的宣传工作一定要符合时代特点,我们的传播要考虑受众时间碎片化、信息传播可视化的趋势,而这种两三分钟的微动画十分契合网络移动端短平快的传播特点,在传播的过程中可以借助更多的新媒体渠道,尤其是移动端的渠道,针对学生、家长、学校、教育机构等相关受众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负责人金朝说。

  预防校园欺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的想法不谋而合,关于预防校园欺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建议,需要针对学生、家长、学校强化预防欺凌的社会宣传教育,研究、开发孩子们喜闻乐见的视频、故事、动漫等形式的宣传产品,注重宣传方式适合孩子身心特点,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可以用一句话形容,‘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也是多种原因混合交互影响所致。”张雪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校园欺凌案件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家庭监护和家庭教育或缺失或不当,对孩子逐渐形成的不良行为不重视、不关心、少引导,导致孩子行为偏差,道德意识淡薄,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方式方法极端偏颇。有的家庭内存在暴力行为,致使孩子习得暴力。

  二是学校的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好,一些孩子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法治思维没能真正建立起来。

  三是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疏忽疏漏不到位的地方,对一些学生的危险行为和学生矛盾没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妥善处理化解。

  四是不良社会环境、不健康社会文化、暴力和色情影视视频传播、校园周边不安全因素、不慎交友同伴作用的影响,导致未成年人认同、追随、膜拜、模仿、随波逐流、放纵的心理。

  五是未成年人自身处于身心发育的成长时期,具有社会认知不足、社会生活经验有限、容易冲动、控制能力差、处事思维不周、自我为中心、把握和处理事务能力弱、易受不良影响、法律意识薄弱等特点,加之其他因素作用,容易导致暴力欺凌等问题。

  张雪梅表示,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影响至深。

  首先,对实施欺凌的孩子而言,如果教育引导不到位、不及时矫正不良行为,可能会造成暴力不止,会再次发生违法暴力行为或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对被欺凌的孩子,不仅其身体受到创伤,还会产生一系列心理健康问题,恐惧、自闭、孤僻、抑郁、偏激……甚至一生都会活在阴影之中,自身发展受限,有些孩子会选择“以暴制暴”的方式。

  因此,张雪梅建议,完善校园欺凌预防体系。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是预防欺凌、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基础和关键。”张雪梅说,首先,学校、社会要承担起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更重要的是,父母要转变养育子女的观念,强化家庭教育和保护。政府和社会也要搭建起家庭教育、监护支持的帮扶体系,加大多方面宣传;其次,要加强严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大力发展专门学校教育,探索完善非刑罚的处置和教育方式。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丰台区近80余位老师开展法治培训

  2017年10月10日下午,于旭坤副主任为北京市丰台区近80余位老师开展法治培训。于律师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向老师们介绍了宪法、行政法及相关法律的知识,就如何更好引导学生掌握法律知识、防范生活中的法律风险与大家进行了沟通。课程中,老师们就相关法律知识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深化了对法律的了解。很多老师踊跃发言,围绕身边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困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于旭坤律师一一进行回应,第一次课在大家的欢声笑语中结束。

通过肖利娜

赵辉、贾娜参加“儿童受虐个案服务与探讨”主题活动

  2017年9月15日,赵辉、贾娜律师应邀参加由爱德基金会和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共同主办的“儿童受虐个案服务与探讨”主题活动,与社工、律师、心理专家等人士共同分享儿童受虐个案的服务,对于如何援助受虐儿童进行探讨。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院课题决策咨询报告听取意见会

  2017年9月15日上午,张雪梅律师参加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院举行的由中央政法委委托、宋英辉教授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问题研究”课题决策咨询报告听取意见会。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社会支持系统座谈会

  2017年9月14日,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参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社会支持系统座谈会,介绍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检察院合作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及被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异地考察帮教、小额爱心资助等方面。

通过肖利娜

赵辉到大兴区孙村中学开展《杜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法治讲座

  2017年9月11日,在新学期开学之初,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大兴区孙村中学为全体师生开展《杜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讲座,赵辉律师用大量生动的案例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如何与同学友好相处等内容,讲座受到同学们的欢迎。

通过肖利娜

“小额爱心项目”捐助仪式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

  2017年9月7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的新疆“小额爱心项目”捐赠仪式在乌鲁木齐举行。来自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的20名各族未成年人,共计获得了5万元的爱心捐助。这是新疆首次得到该项目发放的爱心善款,标志着“小额爱心项目”慈善活动在新疆正式启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介绍,“小额爱心项目”是2006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支持成立的,项目资金由香港爱心律师黄倩仪捐助,以权益受到侵害、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为资助对象。截至目前,此项目爱心捐助已惠及全国20多个省市区的权益受到侵害得不到补偿的1100多名未成年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自治区团委和新疆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小额爱心项目”规定的受捐人群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捐赠仪式上,20名未成年人每人受捐2500元,不少接受爱心资助的家长表示,捐赠不仅缓解了家庭贫困燃眉之急,孩子们也都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和勇气。每一次捐助都是一次生动的教育活动,每一次捐助也都传 递了社会对孩子们的关爱。

  当天活动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还向新疆律师协会等赠送了一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书籍。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受聘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

  2017年9月7日,张雪梅律师受聘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并参加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代表本次受聘的全体八名法律顾问进行发言。张雪梅律师发言中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同时又以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视角,参与区人大重大涉法事务处理,为人大监督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我们将努力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发挥专业特长,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聘任制度的职责和要求,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好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积极努力为区人大常委会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促进丰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为“北京市民政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培训班”进行培训

  2017年9月6日下午,张雪梅律师应邀为“北京市民政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培训班”进行培训,主题为“从法律角度解读未成年人保护个案工作”。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丰台新教师开展《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培训

  为了培养一支具有高尚的职业情怀、能够尽快适应岗位需要、有扎实业务能力的青年教师队伍,北京市丰台区教委对全区约400名左右新教师组织专题培训。2017年8月25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于旭坤应邀为新教师开展《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培训。

  此次培训中,于旭坤律师先向与会教师介绍了一些基础性概念,传达了儿童保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结合实际列举了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有可能涉及到的学生相关权利,帮助大家梳理了对学生保护的一些方法与技巧。同时,于律师还结合新教师的特点介绍了学生安全保护的注意事项,着重分析了在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该采取的措施。培训中,于旭坤律师与新教师进行了互动,对新教师表演的两个小案例做了点评,并引导八个集群的老师们就案例和讲课内容进行主动思考,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教育领导及法治机构负责人授课

  2017年8月23日,应会务组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为2017年度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教育领导及法治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授课。于旭坤分别以《法治变革背景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和《校园欺凌与暴力的预防与处理》为题,为参加培训的河北各区县200余名教育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授课。

  在授课中,于旭坤结合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司法实践,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以及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做了分析,引导大家正确看待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并学会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家校纠纷和化解矛盾,将风险防范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管理中,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参加培训的学员普遍给予较好评价,表示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好实际工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被聘为丰台区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特邀调解员

  2017年8月18日,丰台区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张雪梅律师受聘为丰台区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特邀调解员,并参加丰台法院、丰台律协召开的“丰台区律师参与多元调解、电子送达及网上预约立案工作推进会”。丰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强,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明江,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丰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悦,丰台律协党委书记、会长梁建光出席会议,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丰台法院各庭室负责人及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为山东济宁二中全体教职人员培训“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

  2017年8月16日,张雪梅律师应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邀请为山东济宁二中全体教职人员100余人培训“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

通过肖利娜

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发起定捐武汉孤儿小心怡

  地震无情夺父母     律师有爱做亲人

  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发起定捐武汉孤儿小心怡

  不到24小时,筹集3万多,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主任李春生做了一次短平快的慈善公益活动,为地震痛失父母的12岁女孩小心怡送去亲人般的爱。

  “8·8”九寨沟突发七级地震,灾情消息经媒体发布,全国人民随着灾情播报的滚屏时刻牵挂。《长江日报》发布了“武汉市青山区钢城十七小学五年级(3)班吕心怡小朋友父母在地震中双亡”的消息,虽然已是8月9日深夜,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主任李春生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辗转反侧,当即在微信群转载了此消息,有意帮助这个小女孩。10日上午,李春生与民建武汉市江汉区法经支部4人支委简短讨论后,一致同意发起倡议,为“小心怡”进行定向捐赠,以弘扬扶危济困的中华优良传统。

  10日中午,倡议书在支部群发出,李春生带头捐款1000元,专委会中律师王超、周松子、邓南平踊跃响应,无需电话联系或者动员,大家自发在微信群接龙认捐,并马上通过微信红包和转账等方式捐款到位,一时间微信群下起了红包雨,与以往的“抢红包”不同的是,大伙都遵守纪律,自觉不抢这些爱心捐款红包,有抢错的自觉再发出,同时另外再发捐款红包。法经支部指派专人统一收取、统计、更新,捐款人名字和捐款额不断刷屏,涓涓细流凝结大家的爱心善举。

  《长江日报》融媒体“头条号”以《政协委员写倡议书,为小心怡募集到2.73万元爱心捐款》,对李春生作为市政协委员发出的定捐倡议进行了报道,李春生利用社会资源,发动更多的力量,一起来帮助小心怡。原先预想筹集1万元,没想到民建企业家和社会爱心人士纷纷响应,都想为小心怡做点实事,凌晨1点还有人转账捐款。原想11日上午将捐款交出,但不断有人要认捐,致使截止时间一再延长,从10日11点开始,不到24小时,律师和社会爱心人士60多人,共捐善款31600元。

  8月11日下午,李春生和法经支部代表前往武汉市慈善总会,通过“武汉民建慈善关爱基金”平台,定向捐赠给“小心怡成长社会关爱基金”,用于资助这个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双亲的可伶可爱的孩子。当天晚上,又有3名爱心人士要求捐款,李春生通过专属二维码发出捐款2000元,此次爱心活动共计捐款33600元。

通过肖利娜

喻爱平与爱心志愿律师到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

  2017年7月12日,湖北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喻爱平与湖北火凤计划爱心志愿律师到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帮教未成年犯学员,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向管教所赠送“精气神”、“军魂”等书法作品,并与一服刑学员共同吃蛋糕过生日,鼓励学员将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改造,早日融入社会。

通过肖利娜

赵辉到西城区外国语实验学校开展杜绝校园欺凌法治讲座

  2017年7月12日,赵辉律师应邀到西城区外国语实验学校为全校近800名师生开展《杜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讲座。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大赛并担任现场决赛专家评委

  2017年6月28日,赵辉律师参加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大赛并担任现场决赛专家评委。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大赛并担任现场复赛专家评委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讲法释法能力,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主办了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大赛。2017年6月15日、16日,赵辉律师应邀担任小学组、初中组现场复赛专家评委,为各位参赛教师打分。全市38位小学老师、27位中学教师,围绕课堂教学理念、课堂设计、教学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展示。此次大赛紧扣教育改革和学校依法治理需要,关注提升教师与落实依法执教任务相适应的能力和技术,为培养一批法制观念强,法律素养高的优秀法治教师做好人才储备。

通过肖利娜

赵辉为全国10个SOS儿童村人员开展儿童法律保护培训

  2017年6月12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全国10个SOS儿童村的村长、村长助理、138个SOS儿童村的家庭妈妈以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开展儿童法律保护培训,培训主题为《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非血亲家庭儿童保护》。《民法总则》将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对照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这部法律在儿童权利、儿童保护和监护上都做出一些重要调整,与每一个家庭相关,与每一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密切相关。赵辉律师从新旧法律重点内容的对比,解读了《民法总则》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方面的重要修改条款,结合近期儿童家庭保护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全体人员开展了一次效果良好的普法讲座。在培训结束后,赵辉律师现场解答了大家的法律咨询。

通过肖利娜

赵辉到丰台区丰管路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

  2017年5月31日,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并与居民讨论应该如何对待儿童,如何保护帮助儿童等问题,讲座受到居民的欢迎。

通过肖利娜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京召开

  2017年5月26日至27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五十余名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各省律协未保委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张彦红、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史学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处长张寒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了主题发言。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进行了会议致辞。佟丽华主任首先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近年来,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台了新的立法政策,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机制也在不断健全,对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次会议聚集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律师,期待与会人员在会议上展开充分讨论,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发挥积极作用。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副主任进行了“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的构建”为主题的发言。宋主任介绍了目前我国儿童的基本状况以及国务院妇儿工委最近在留守儿童保护、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进展。随后,她就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意见,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儿童保护与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等。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介绍了近几年来民政部在推动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的完善、家庭暴力受害儿童的救助、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保护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同时,她也指出了全国儿童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儿童保护理念的缺失、父母监护意识的缺失以及专业力量的缺失等困难以及带来的挑战。倪司长指出,在儿童保护工作中我们不应是旁观者,而应当是推动者,并鼓励律师在法律专业领域以及推动儿童保护多部门合作机制建立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张彦红介绍了全国妇联最近几年在推动法律与政策的制定完善和修改、开展普法宣传方面、畅通维权渠道,及时提供服务、开展试点项目等方面开展的儿童保护工作。

  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史学林介绍了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包括推进法治化维权的进程,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化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等。他还结合共青团中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提出了共青团组织下一步在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完善、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治、构建畅通的维权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构想。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处长张寒玉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30年的发展历程,她指出少年司法已经走到了一个关键的时期,要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指引,并且要积极推动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介绍了我国少年法庭的总体情况,总结了少年法庭在具体办案过程中的理念和经验,并提出了少年司法未来改革发展的趋向。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进行了儿童福利立法相关问题的主题发言,他介绍了我国目前儿童福利方面的立法现状,提出了立法中存在的儿童理念缺失、可操作性缺乏等问题,同时提出了儿童福利立法应当秉承的价值取向、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等对策建议。

  本次论坛的嘉宾均为国务院妇儿工委、民政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负责人及专家学者,他们的精彩发言让各地律师更清晰的了解了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最新工作动态以及理论研究前沿问题,提升了律师在各地加强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各类专业社会力量的合作方面的能力,以更好的推动跨部门合作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主题发言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交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各地律师介绍了地方开展的儿童保护工作,分享了数十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性侵、校园欺凌等类型的经典案例,并就相关问题和参会嘉宾进行了深入探讨。各地律师对地方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发展方向及律师如何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佟丽华主任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他充分肯定了各地律师在未成年人普法、法律援助、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跨部门合作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对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校园欺凌、性侵害、监护人资格撤销等领域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和分析。佟丽华律师希望各位律师继续保持联络与沟通,分享经验,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并宣布本次会议圆满落幕。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首都高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

  2017年5月25日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于旭坤应邀为首都高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专题培训,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信息科学大学等十数所高校的近30名“青春船长”普法志愿者参加了培训。

  “青春船长”普法志愿者队伍是北京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经常深入到学校为中小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深受学生们欢迎。为了进一步提高志愿者队伍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和法律援助维权的授课水平,于旭坤律师将培训分为了两个阶段:一是以《让法律为青春护航》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二是跟大家共同讨论在未成年人普法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于律师引用大量案件,深入浅出地向大家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权利,并针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校园欺凌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谈到未成年人普法需要注意的问题时,于律师采用开放思维的方式与大家共同总结了一些经验,使大家受益匪浅。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十分重视发挥培训者的正面引导作用,这种培训培训者的方式,可以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重点和热点知识传播出去,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法律规定的权利以及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有利于提高孩子们的维权意识,凸显了致诚青少年维权公益律师的重要价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为全市德育老师开展讲座

  2017年5月23日上午,以“加强法治教育 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由北京市教委主办、大兴区教委协办的“北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暨德育干部大讲堂第二讲”活动,在大兴一中举行。致诚公益团队总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应邀为北京市各区教委德育主管干部和学校德育干部共300余人授课。北京市基教一处处长张凤华、副处长陈德时,北京教科院德育中心主任谢春风,大兴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王学军,区教委副主任周爱彬、韩宝刚等领导出席活动。活动由北京教科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谢春风主持。

  佟丽华律师以“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为题开展了讲座。他从国际视野和国家发展的角度,向与会人员阐明国家深化法治改革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学校实际聚焦校园欺凌问题,他认为,教育工作者应从小培育孩子们的法治规则意识、公民意识,培育孩子用文明的方式和手段解决矛盾和冲突的能力。同时还应从学生、家长、老师、学校、专家多方面寻找方法,多方共治。佟丽华律师的讲座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相信会进一步提升德育干部的法律专业素养。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市政协“预防与治理校园欺凌”专题座谈会

  2017年5月11日上午,北京市政协在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预防与治理校园欺凌”专题座谈会,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同志、副主席李士祥、秘书长周毓秋以及部分委员代表,市教委委员王定东同志及教委相关负责同志,人大附中老师孙京菊和学生路羽丰、储云飞参加了会议。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和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宗春山作为专家作了专题发言。

  首先,王定东同志从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当前开展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层面介绍了市教委在预防和治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情况。他表示,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健康发展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希望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取得有效发展。

  佟丽华律师结合多年的思考和研究做了专题发言。他认为,校园欺凌不仅仅是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的几个案件,还有很多欺凌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当前网络飞速发展时代,我们更要投入更多资源,培养更多专业力量,积极推进对校园欺凌问题的科学治理工作。为此,他提出了五条具体建议:一是动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培养孩子们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通过系统培训,增强学校教师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的基本技能。三是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引导家长理性应对学生之间的纠纷以及校园欺凌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向专业人士寻求专业支持。五是推动建立第三方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专业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一支处理学生、家长和学校关系的重要力量。

  宗春山老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概况,并提出了要对校园欺凌坚持零容忍以及加强培训等观点。人大附中的孙老师和两位学生介绍了他们曾经就校园欺凌开展的调研,并谈了他们对校园欺凌的切身体会以及校园治理的相关问题。与会委员代表们从家庭教育、教师素养、不良行为矫治以及惩戒等角度畅谈了自己的想法。

  最后,吉林主席围绕校园欺凌问题做了讲话。他指出,可能校园欺凌问题在很多学生身上发生过,很多成年人可能也经历过。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市教育部门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我们要深入研究、科学界定校园欺凌的定义和范围,审慎使用其概念;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处理这一问题中的优势,尽早发现、及时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要推动老师、家长、学生形成良性互动,加强教育和培训,提升处理校园欺凌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肖利娜

“湖北火凤计划”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办2017年4.23世界读书日图书捐赠活动

  2017年4月21日,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联合省教育厅、省新华书店、武汉民建社法委,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湖北火凤计划”2017年世界读书日图书捐赠仪式,向未成年犯捐赠价值5万元的图书。活动发起人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王强、省新华书店负责人、武汉民建社法委委员、喻爱萍爱心妈妈团、来自恩施、宜昌等地的万珏、冯愿妮等未保委员、志愿律师40多人和200多服刑学员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前,各位来宾和爱心人士在省未管所副所长蒋建军带领下参观了二管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车间与监舍,实地了解服刑人员的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

  捐赠仪式上,未管所副所长蒋建军首先代表未管所对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省教育厅等单位长期以来对未成年犯服刑、改造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要求未成年犯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望,牢记社会关爱,认真吸取犯罪教训,努力纠正过去的不良思想和习惯,用书籍充实自己的改造生活,走健康向上的新生之道。会上,宣读了对未管所2016年度100名读书积极分子的表彰决定,李春生主任、王强处长等领导共同为获奖代表颁奖。

  随后举行揭牌、捐赠仪式,李春生主任、蒋副所长、省教育厅王洪波处长、省新华书店负责人汪昆共同为“希望图书室”揭牌,省教育厅王洪波处长、省新华书店负责人汪昆将印有“捐赠伍万元图书”牌匾授予火凤计划项目总监李春生和蒋副所长,并在现场与未管所民警合照留念。

  授牌仪式后,省律协未保专委会李春生主任讲话,作为省育新职业学校的名誉校长,“湖北火凤计划”续航8年,累计筹资100多万元,捐赠136台品牌电脑,为未成年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此次联合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展图书捐赠活动,是希望未成年犯能够通过学习和阅读对自己曾经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反省和担当,将精神食粮转化为自身成长进步的阶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行走好自食其力、融入社会的人生道路。他希望全体学员,读好书,好读书,争做新的“三好学生”:学习好、身体好、改造好。学习好就是要把刑期当学期,学文化、学法律、学技能。身体好就是要规律生活,加强体质锻炼,注重心理健康,调节不良情绪。改造好就是要向每年表彰的读书积极分子、向积极改造的模范学习,从内心自我反省、真诚悔悟。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将引进更多的社会资源为未成年犯提供帮助,积极学习文化技能,积极改造,期望大家在服刑期间能够迷途知返,重新融入社会!

  省教育厅王处长发言指出,省教育厅时刻关心和惦记未成年犯的教育与学习,不断加强对未成年犯的道德素质培养,使之努力跟上全省中小学生的学习步伐,并表示已将对未成年犯的教育作为基础教育处的重点工作,期望通过图书捐赠活动,帮助未成年犯爱上读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早日成材。

  仪式结束后,李春生主任召集部分与会人员与省教育厅相关领导进行座谈,就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等相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未管所教育科刘科长报告了该所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现状,希望省教育厅能将该类特殊人群依法纳入全省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李春生主任表示,省未保委一直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开展未成年人公益工作,通过调研,发现未成年犯九年义务教育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为此撰写了《关于落实未成年犯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方便被全国政协和省政协采纳2016年集体提案。希望省教育厅能够“落实政协提案、纳入教育规划、关注未成年犯教育、申请省政府协调”解决好未成年犯义务教育问题。来自恩施的省未保委副主任万珏律师表示期望省教育厅重视校园欺凌问题,早日建立有效的校园欺凌防范机制。省未保委秘书长陈亮建议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适时出版相关法制教育读本、录制示范法制讲座视频。省教育厅王处长表示,省教育厅将加大支持对未成年犯的教育培养工作,后期将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落实政协委员提案,希望与法律界人携手努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与座谈会同时进行的是10位志愿律师和社会爱心人士与未成年学员 “一对一结对帮教”签约仪式。通过现场谈心交流,了解未成年犯家庭情况和成长背景,勉励他们重视阅读,学习文化,培养读书热情,积极改造。未成年学员表示:社会爱心人士与我们亲切互动,拉近了与我们的心理距离,打开了我们精神世界的大门,激发了大家的改造热情。我们将不辜负期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重新融入社会,做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通过肖利娜

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参与《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意见征集社会代表座谈会

  2017年4月12日,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李春生律师、秘书长陈亮律师应邀参加武汉团市委组织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意见征集社会代表座谈会。武汉团市委副书记刘华珍、武昌区团委书记陈露露、草案起草组成员张正宇博士和武汉市律协未保委员会委员杨敏、刘松等志愿律师近30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图一为会议开幕前)

  当日下午,所有参会人员到达会议地点—-武昌区中山路小学。在多功能会议室外小学生们活跃的学习气氛下,主持人武汉团市委权益部部长周洁宣布本次会议开始。

  首先,会议第一项议程,由草案起草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正宇博士针对本次立法的必要性、草案的起草经过、体例设置、条文亮点等方面予以详细介绍。

  其次,主持人邀请各界社会代表发言。分别由在校未成年人代表(包括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职高生代表)、青少年事务社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学校教职工代表发言,从各自角度对草案谈了具体修订建议和对立法的期望。

  (图二为律师代表认真聆听社会各界代表发言)

  再次,主持人邀请以李春生律师为首的专业律师团体对草案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李春生结合自己2009年作为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团省委受聘法律专家,参加《湖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立法的起草、修改、调研等方面,从增强国际视野、地方立法亮点、创新和可行性及具体条款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参会的每位律师代表也认真研读草案,就草案名称、具体条款及内容是否与上位法之规定相冲、法律专业术语的准确运用、应增删章节、草案与其他法律、法规有机衔接等全方位提出合理的修订意见及建议,并对部分意见和建议展开热烈、深入的探讨。在过程中,起草组成员张正宇博士、刘静博士、团市委副书记刘华珍、武昌区团委书记陈露露以及主持人周部长,分别就草案起草中遇到的专业、疑难问题向李春生律师团体咨询、探讨,李律师等就具体问题一一予以回应。

  (图三为律师代表发表修订建议及意见)

  最后,团市委副书记刘华珍代表团市委感谢大家热烈、积极的参与,再次邀请社会各界尤其是以李春生律师为首的专业律师团体对此草案后续立法进程继续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至此,本次座谈会圆满结束。

  (图四为会后李春生律师就本次会议议题与团市委副书记刘华珍等继续讨论)

  (图五为参会律师团体与团市委领导会后合影留念)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儿童福利立法研讨会

  2017年4月8日下午,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少年司法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办的“儿童福利立法研讨会”,参会人员有来自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儿童福利处、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合国儿基会、救助儿童会以及北京大学、北师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上海社科院、南开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围绕儿童福利立法的模式、内容、结构等进行发言和深入研讨。

通过肖利娜

赵辉为石景山区全区法治教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

  2017年4月5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全区法治教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赵辉律师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政策和重要改革、校园伤害事故法律责任分析及预防处理措施,讲座结合近年来实践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不断完善的立法政策措施,向老师们全面介绍了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现状,讲座受到老师们的欢迎,对于提升老师们的理念和知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2月,张雪梅律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栏目直播

  2017年3月31日,赵辉律师应邀参加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栏目直播,就父母将孩子出租行窃案、校园欺凌问题、儿童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的风险防控问题接受访谈。

通过肖利娜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入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定点服务机构

  2017年3月30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9年度法律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2017]016号),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成功中标,将在未来三年竭诚为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研讨会

  2017年3月22日,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张雪梅律师参加了“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研讨会,并作“涉未民事检察监督的路径与方式“主题发言。


  研讨会邀请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工商大学等科研院所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共青团中央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未检系统等实务部门30余位专家学者及《人民日报》等媒体与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张志杰主任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甄贞副检察长参加了研讨。

通过肖利娜

赵辉到丰台区八小开展《杜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主题讲座

  2017年3月9日,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丰台区八小,为全校师生开展《杜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讲座,赵辉律师结合案例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法律后果、校园欺凌易发生的时间和场所、发生校园欺凌应如何应对、学会与同学相处等内容,从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两个角度进行了详细讲解,讲座受到师生的欢迎。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3.8国际劳动妇女节特别节目—以法律的名义对家暴零容忍》主题节目直播

  2017年3月8日,赵辉律师应邀参加由北京市司法局、北京交通广播FM103.9《警法时空》共同主办的《3.8国际劳动妇女节特别节目——以法律的名义对家暴零容忍》主题节目直播。赵辉律师与北京东卫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瑜共同向听众介绍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家暴受害者应如何寻求帮助、可以获得哪些保护措施、临时庇护场所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等相关法律知识。在直播节目之后,二位律师又继续参与了该栏目的《第二直播室》环节,在线解答广大听众的法律咨询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贾娜参加预防与应对针对儿童的暴力研讨会

  2017年3月3日,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共同举办了关于“预防与应对针对儿童的暴力”研讨会。主办方在致辞中提及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他们工作的支持,以及中心近期发起的全球承诺儿童行动。中心律师张雪梅、贾娜参加了会议。

  来自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副理事长南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儿童事务经理Camille Evans、乐益会儿童保护项目负责人曹越等参加会议并作了主题发言。同时,来自地方公益机构的负责人也发言介绍了自家机构。参会人数约四十余人。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讨论“CAC&MDT”在中国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

  2017年3月2日下午,张雪梅律师参加“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会上,女童保护发布《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张雪梅等专家就儿童被性侵的预防与后期治理进行座谈访谈。参加座谈会的有4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海淀检察院、中国儿童少年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女儿童研究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以及100多家新闻媒体的专家、代表。

通过肖利娜

赵辉应邀开展“反家暴法对儿童的特殊保护”主题培训

  2017年3月2日,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之际,赵辉律师应邀为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儿童保护项目的工作人员开展“反家暴法对儿童的特殊保护”主题培训。赵辉律师介绍了反家暴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儿童遭受家暴的现状和特征、反家暴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反家暴法在实践中面临的挑战等内容。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2月,张雪梅律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丽泽中学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专题培训

  2017年2月18日上午8点半,青少年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律师应邀为丰台区丽泽中学250余名教职员工开展专题培训。

  于旭坤律师利用上午半天的时间,围绕学校和老师们关注的家校纠纷以及校园欺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于旭坤律师在讲座中引用了大量实际发生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一些法律条款作了说明,将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日常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风险防范意识等传播给与会人员,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作为新学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丽泽中学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这次培训,期望通过这次培训,使全体教师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在有效预防和处理家校纠纷以及校园欺凌问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