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归档 2018年12月30日

通过肖利娜

张行进荣获“第二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推动省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集中展示省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彰显榜样的力量,积极营造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近日,经省直文明委研究,开展第二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选树活动。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山东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行进等52名同志第二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通过肖利娜

赵辉为北京五一小学学生讲解宪法常识和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律及自我保护知识

  2018年12月28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五一小学学生讲解了宪法常识和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律及自我保护知识,受到学生们的欢迎。

通过肖利娜

丰台新一届律师律协第一次大会成功召开

  2018年12月23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律协换届后第一次大会成功召开,会议主题为“丰台区律师协会服务民营经济动员暨第三届丰台律协专门工作委员会、业务研究会成立大会”。丰台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高峰,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华,丰台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王卫军,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志群,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崔林等领导参加,丰台区律师协会新一届班子成员以及专门委员会、业务研究会负责人和委员近300名律师参加会议。

  佟丽华主任作为本届丰台律师协会会长律师发表讲话,其在强调要更好落实服务民营经济的基础上,对本届律师协会的工作提出了六个具体方向:

  1. 坚持党的领导,树立讲法治、讲规矩的丰台律师形象;

  2. 树立擅于学习、业务精湛的丰台律师形象;

  3. 打造有温度、受人尊敬的行业形象;

  4. 打造团结高效行业协会;

  5. 要树立充满正气的行业形象;

  6. 行业协会在推动律师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要优化区域律师发展环境,希望区委、区政府把支持、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放到一个战略高度。

通过肖利娜

照片“守护祖国的花蕾” 荣获“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二等奖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全国律协在司法部律师工作局的指导下,以“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记录律师执业感人瞬间”为主题,主办优秀摄影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2018年9月21日,全国律协向各省(区、市)律协发布活动通知,北京律协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报送了多幅高质量,有温度,反应新时代律师执业感人瞬间的优秀摄影作品。

  2018年12月21日,全国律协2018年走基层、进律所媒体交流日活动在北京举办,会上同时举行了“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颁奖仪式。北京律协获得了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奖”,并且由北京律协报送的多幅摄影作品获得了多个奖项。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王毅伟律师的名为“守护祖国的花蕾” 照片荣获二等奖。

  片名:守护祖国的花蕾

  作者:杨平

  作者单位:中国关工委石家庄少年儿童保护教育基地

  选送方式:北京律协选送

  图片说明: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孩子们虽然离开了父母的呵护却得到了社会的关爱。王毅伟律师从2009年开始,至今十年间不间断的每年到中心看望孩子们,给孩子们带来物质和精神的鼓励和关心。虽然王律师从50多岁到现在60多岁了,孩子们仍然一如既往地称呼她为“北京来的律师阿姨”。王律师说,这些孩子的父母虽然服刑在监狱,但我们应该照顾到这些无辜的孩子,不能让他们步父母的后尘。这是律师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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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元到南宁市江南区荣和实验小学校进行宪法宣传课

  2018年12月19日下午,应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荣和实验小学的邀请,广西崇左市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元律师为该校五年级两个班级的学生上宪法宣传课,授课内容:《与宪法同行,共建平安校园》,同时在宪法第二章的公民权利义务内容,扩展讲述校园欺凌的有关知识。课上气氛活跃,同学们积极踊跃回答,收到良好的宪法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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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张雪梅参加第八届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

  2018年12月3日至5日,第八届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美国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蒋建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中美两国的50余名专家学者就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与美国诉辩交易、政府监察与透明度建设、移民及反恐方面的人权保障问题、特定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在特定人群权利保障议题中,根据会议安排,4日下午,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的发展与变化有关问题作主题发言。在交流发言环节,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就中国未成年人立法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有关问题进行发言,与中美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是中美两国非政府组织间人权交流对话的重要机制,自2009年首次举办以来,对促进两国在人权司法领域沟通交流,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肖利娜

郑子殷荣获“2018年度广州市宪法教育进校园优秀普法讲师”称号

  2018年12月3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共同主办的广州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在广州市第九十七中江南新苑校区举行。活动以全体高唱“宪法伴我们成长”开头,伴以一系列活动,并以齐声诵读宪法原文(节选)结束,现场气氛既庄重又热烈,取得圆满成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晓丹出席活动并为宪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

  广东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广东诺臣律师律师郑子殷荣获“2018年度广州市宪法教育进校园优秀普法讲师”称号。谢晓丹书记为其颁奖。

  郑子殷律师一直致力于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钻研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多次对律师、社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培训,推动设立海珠区君诺未保中心,推动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以及海珠区君诺未保中心共同组建了一支拥有400名律师的广青协法治童行志愿服务总队。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志愿律师们走进300所校园、为8万名孩子普法宣讲。

  在国家宪法日,郑律师庄严承诺:将继续释放爱心、施展专业、履行责任、花城有爱、法护未来,与志愿律师们一起与法‘童’行。

通过肖利娜

计时俊参加《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法理与建议—未成年人法高峰论坛(2018)暨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年会

  2018年12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法理与建议——未成年人法高峰论坛(2018)暨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年会在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顺利举办。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上海政法学院全国青少年犯罪与司法研究及服务中心承办。会议主要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重点问题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修改建议展开了研讨。来自上海公安、检察、法院、共青团、司法行政等系统实务部门人士及来自上海社科院、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五十余人参加会议。

  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律师计时俊参加了会议,主要针对六个问题发表了看法:第一、儿童利益最大化不等于儿童利益最佳化;第二、工读学校招生也要考虑隐私保护问题;第三、媒体宣传要有一定限制,以免过于传播犯罪方法;第四、国外的寄养制度或许可以借鉴;第五、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培养应当得到重视,比如在法国夫妇离异之前,会有三次心理辅导培训评估其可否善待子女;第六、国家亲权的责任应当得到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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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维钊受邀为安徽理工大学授课

  值戊戌变法120周年、钦定宪法大纲110周年之际,2018年11月21日下午,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孔维钊律师应邀赴安徽理工大学舜耕学堂为大学生们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之一—–与法同行”专题讲座,与同学们共话法治人生。

  面对即将走上社会的大学生们,孔律师用生动幽默的语言向他们阐释学法、懂法的重要性。他以权利启发为切入点,主要从三个方面内容进行讲授,一是大学生对法律的想象,二是中国宪法基本常识及公民权利和义务;三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法治素养的形成与运用。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九大中也提出了各项举措,为我国的宪法实施提供了制度层面和思想层面的保障,更能体现宪法之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性。当代大学生更要好好学习宪法,及时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积极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

  讲座过程中孔主任与大学生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并就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在积极活跃的课堂氛围中结束了本次授课,也希望大学生们能早日为祖国的法律事业添砖加瓦,成为国之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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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参加将社会力量引入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研讨会

  2018年11月9日,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由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开展的将社会力量引入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研讨会,并对如何建立完善衔接配合机制,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配套体系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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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参加“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与人权事业进步”主题边会

2018年11月6日,中国在瑞士日内瓦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150多个国家踊跃发言,充分肯定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事业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认为中国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取得的进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各国的共同发展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有关审议报告将提交9日召开的人权理事会全会通过。

审议前夕,“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与人权事业进步”的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万国宫召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国际合作部主任牛帅帅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边会由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主办,中国残联、全国妇联、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澳门妇女联合总会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代表参加了该场边会并做了主题发言。会议中,牛帅帅系统分析了当前中国儿童保护领域的现状及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分享了我中心在维护青少年权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所做的工作,展示了中国民间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积极贡献。

边会发言展现了中国社会组织的成长及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受到各国参会代表的高度评价。代表们认为中国在扶贫,维护妇女、残疾人、青少年权益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国别人权审查

国别人权审查(又称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76月确定的一项机制,旨在改善各国的人权状况。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4年都要接受一次全面审议,中国于2009年接受了首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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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携手武汉双闪志愿者车队签约合作推进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2018年11月1日,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与武汉双闪志愿者车队,在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简短而隆重的签约仪式,宣告双方在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服务方面开启常态合作模式。会议由李春生主任主持。

  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市政协委员李春生与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双闪志愿者车队发起人兼总队长许方辉,分别代表双方签约。

  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是湖北省律师协会所属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自2004年7月19日成立以来,为未成年人权利保护而呼吁,走进校园,宣扬未保理念和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开展青少年法治研究、办理个案维权等。2009年10月持续开展“湖北火凤计划”,在项目负责人李春生主任带领下开展湖北省未成年女犯(后扩大到男犯)融入社会项目,促进她们学习技能,树立生活信心,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参会人员踊跃交流发言,一致认可李春生倡议发起的“湖北火凤计划”,通过“省律协未保会+武汉民建+武汉双闪志愿者+博安国苗助学基金+调解网+湖北电视台陇上频道+…”方式,传播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和工作情况,从而促进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不断发展。武汉双闪志愿者车队总队长许方辉律师作了“做强微公益,践行正能量”主题发言、团省委博安国苗助学基金负责人熊善清分享了帮助全省贫困儿童家庭的做法和经验、调解网律师代表分享了志愿律师参加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员等工作情况。大家表示社会组织的合作可以优势互补,作用发挥最大化。

  武汉双闪志愿者车队志愿者代表、民建江汉区法经支部代表、博安国苗助学基金代表、调解网代表等近20人出席签约仪式。湖北电视台陇上频道记者见证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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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参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

  2018年10月26日,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受邀参加了由农村留守儿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建筑集团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江苏省民政厅、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在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浦制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部举行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江苏分场)的活动。

  活动中,李晓霞律师为现场近100名工友进行了“孩子的童年家长不能缺位”为主题的法律宣讲。该宣讲用以案说法、互动交流的形式,分三个部分即未成年人相关概念及法律法规;家庭监护;亲情沟通内容,为施工现场农民工,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普法课。该课程教会工友们怎样与孩子亲情沟通、家长如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活动中还设置了提问环节,工友们积极踊跃回答问题,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本次活动:江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张汉平、主任科员项林、中建安装工会副主席吴大胜、中建安装南京公司党委副书记魏如田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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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赴京学习 交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

  2018年10月25日,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前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旁听该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参与旁听案件活动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政治青年学院联合于1996年联合发起的“与法同行,依法执教”活动,至今已经坚持22年,共举办40期。其目的是通过真实案件的开庭审理,使参与人了解法律,教育者先受教育,同时由参与旁听学生、律师就案件问题提出,法官回答并释法的形式,达到法律教育目的。

  本次活动,在参与旁听法院案件审判并当庭判决后,法官与旁听人员积极互动。此外朝阳人民法院的徐庭长还专门为大家介绍了朝阳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和特点,并做出对待未成年人犯罪这类案件进行有针对的指导。最后,由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毅伟总结发言,她表示未成年人犯罪与受伤害未成年人值得引起广泛关注,需要广大律师、法学院老师和学生将来一起努力,先从教师教育做起,然后教导学生,并对参加旁听学生寄予了深深期望。这一次的活动举办,也是律师深入实践、社会价值的体现。

  活动结束后,李晓霞律师与在场的法官、律师和老师相互交流,表示旁听活动收获很大,案件的精心准备、法官的以案释法、旁听人员的提问活动,看得出来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委会坚持多年来坚持的特色活动,将培训搬到了法庭,即是深刻的学习,又是法律共同体构建的共识。

通过肖利娜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暨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8年10月20-21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暨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北京、内蒙古、上海、江苏、湖北、青海、新疆等27个省市的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各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骨干律师近80人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处长王海以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青妇室副处长王阳应邀参加会议。本次会期为一天半,与会人员围绕儿童法律保护最新法律动态、省市典型工作经验交流以及相关立法研讨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成效显著。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介绍了法院系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进展,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他认为,如果想要赢得未来,就是人才之战,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一代一代人去实现。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面临一些挑战,得需要专业的人、专业的机构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国家的司法保护和法律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不言而喻的,律师是可靠的同盟军。因此,他提出,不但要有专业的法官、检察官队伍,同时还需要专业的律师队伍,希望律师能够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为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贡献积极力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王海处长指出,检察院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在推动专业机构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进展,目前已在24个省市建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整体上,检察系统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共发生了三个转变:一是从原来的下而上发展、推动转变到由上而下的顶层制度设计,通过建立专业的未检业务系统、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指引等多种方式,使未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二是从原来办案的功利性转变到更加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维护,不再将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犯罪象来管理、矫正和保护,而是越来越强调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三是从主要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向全面综合保护方向发展,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而且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从刑事领域扩展到民事和行政检察领域。他认为,专业的人要做专业的事,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等方面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未成年人保护的专业律师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在工作交流阶段,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律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她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更多律师沉下心来为孩子们提供服务;广东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律师围绕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和广东“法治童行”、“新雨计划”未成年人普法品牌的建设做了发言,他希望调动更多志愿律师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广西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秦建龙律师基于广西自治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律师资源不均衡的特点,积极推动地市级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他介绍的广西未保委在推动团队建设、个案协调、校园普法、课件研发等方面的经验使与会人员深受启发;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春生与大家分享了湖北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与实践方面的经验,希望与全国律师同仁一起推动未成年保护工作,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受益;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晓霞律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以委员如何履职为核心,从专心、专业、专职的“三心”和坚持、坚守、坚信的“三坚”角度,介绍了她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李晓霞律师呼吁委员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不断推动当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进而带动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取得新成效。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工作已经作为一类立法项目被列入国家立法规划,鉴于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以及各地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推动未成年人相关立法政策改革中有很多想法,为此,会议专门设置了讨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环节。会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青妇室副处长王阳首先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情况以及主要考虑的问题,表示希望听取律师行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意见,参会律师积极踊跃发言,结合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思考,围绕制度设计、条款设置、法律责任、文本表述等问题,提出了近百条想法和意见,很多意见都得到积极回应。会后,又有十余位律师又提交了书面反馈意见。律师积极反馈立法建议,体现了律师行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立法政策改革的关注与支持,受到全国人大相关同志的充分肯定。

  此次会议中,来自各省的未保委委员以及黄石市律协未保专委会等地市级代表介绍了目前开展的工作,各省工作亮点纷呈,现场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在会议最后阶段,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做了总结发言,他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推动专门机构建设。推动各地律协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依然是一项重要工作,要不断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同时与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级检察院、法院加强联系、建立合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第二,充分调动志愿律师参与未保工作的积极性。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协作网已经建立多年,符合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的实际需求,具有中国特色和一定的品牌效应。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希望各级律协未保委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发动、鼓励更多律师参与到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志愿活动中来,并为志愿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培训、交流、协作等必要性支持。第三,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以及风险预防。佟丽华律师认为,现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涉未成年人新型案件,这对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很多挑战,因此,律师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此外,佟丽华律师还就职业自律、道德自律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佟律师最后指出,希望律师同仁共同努力,让律师行业成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积极力量!

通过肖利娜

我们想找到有爱、有才、有梦想的实习生,约吗?

感谢你点开这则招募启事,你我的缘分就此开始。

2018年暑期,在基金会实习的可爱的小伙伴,很多暖心文章都出自她们之手

年轻人,有句话你必听过: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其实,都有道理。坏,是因为世界还有不够光明的一面。好,是年轻人可以有所作为,让自己散发光明。

我们知道,深深的乡村里还生活着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他们渴望着爱和好的教育;我们能感受到,幼小的孩子受到犯罪伤害以后又得不到赔偿,心中的伤心与绝望。关爱留守儿童和温暖受到犯罪伤害的孩子都是我们在做的公益项目,分别坚持了4年多和12年多,这些年来,我们帮助了成千上万个孩子,让他们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爱和温暖,在大家的关心和鼓励下,孩子们开启了新的人生。

CKDP项目里,乡村幼儿园可爱的孩子们

今天,我们依然走在路上,希望找到更加智慧的方法实现更大的公益理想,让更多的孩子受益。如果你一直想参与公益,此时刚好有3到6个月的空闲,又符合我们的要求,请你一定要来!

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

2018年9月21日

2017年暑期,在基金会实习的部分小伙伴,别看她们年纪小,她们完成了很多大事


我们要找到你

基金会项目助理

工作职责:

  • 参与关爱儿童公益项目的策划与执行;

  • 协助秘书长进行项目各项管理;

  • 具体活动的策划与执行;

  • 项目数据分析;

  • 提供新创意,帮助项目发展。

任职要求:

  • 本科毕业,欢迎需要毕业实习的在校大学生

  • 能全日工作,且能连续工作至少3个月

  • 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 出色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

  • 具备设计能力者优先考虑;

  • 英语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

 我们能提供:

  • 你可以参与公益项目的全过程,包括核心运作;

  • 你有机会尽情释放才华,并有机会亲手将创意变为现实;

  • 与一群亲切有爱的公益人成为同事,感受如家人的工作氛围;

  • 每日工作补助 + 单位温暖的大厨叔叔精心烹制的午餐

  • 表现特别优异者,我们将提供优秀实习生证明。

我们的工作地点位于丰台区,是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楼,距离地铁9号线七里庄站步行要15分钟。另外,我们暂不提供住宿,希望大家安排好住宿哦。

2017年,在基金会实习的部分小伙伴,他们来自北京和天津的高校,阳光积极,多才多艺

趁周围人都在刷屏祝福,快发个邮件给我们吧!请附个人简历,还有你们希望我们了解的个人信息,至邮箱:zzertongguanai@163.com,有疑问也可直接留言提问。

我们约你一起,做更智慧、温暖的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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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KDP项目

用一篇文章get“CKDP”项目

CKDP,我们用了四年,给360家乡村幼儿园传递了四个字:爱与尊重

我们拿什么敞开乡村孩子的世界?

我们拿什么激发乡村孩子的梦想?

跨越山海的礼物,献给小小故事家们

与爱“童”行  | 帐篷里的“乡村故事之夜”


关于“小额爱心”项目

小额爱心资助项目:给权利受到伤害的孩子信心与力量

这三位律师用了19年,帮助了1000多个全中国最应该被救助的孩子

我想知道你们的名字!——来自小额爱心的感谢和回复

三个真实故事告诉你:小额爱心捐助给了什么样的孩子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里198号致诚公益楼

电话:010 – 83802213

邮箱:zzertongguanai@163.com 

联系人:王欣 / 郑传鑫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

通过肖利娜

李春生与新疆学生艾某结亲结对成为代理家长

  2018年9月14日,2018年武汉市东湖中学新疆班“代理家长”培训暨结对学生见面会在东湖中学举行,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与39名市政协委员、社会爱心人士共同与刚来武汉10天的新疆内高班学生结亲结对,成为他们的代理妈妈、代理爸爸。

  这些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初来武汉,年龄基本在14、5岁,生活不习惯、思念亲人、学习及语言跟不上,需要社会关爱。为此,武汉市政协民宗委积极联系学校,在政协委员中开展与新疆班学生结对帮扶的“代理家长”活动,为学生提供语言、学习、生活、思想、情感上的帮助。李春生在活动现场与14岁的艾某亲切交流沟通,了解其学习情况、家庭情况和思想愿望,参观校舍,与其餐叙。按要求,代理家长将与学生定期保持沟通,经常性给孩子关心、关爱和情感支持,每年重大节日如春节、藏历新年接孩子回家。现在,几位委员正策划安排共同过中秋节事宜,让孩子们感受社会的关爱和节日欢愉。

通过肖利娜

开学啦!张雪梅为多校师生和法治副校长主讲 “开学法治第一课”

  在各校“开学第一课”轰轰烈烈的气氛中,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分别走进北京十二中初中部、北京十二中高中部、北京工贸技师学院服务分院等学校开展法治宣讲,为学生主讲“开学法治第一课”,共有2100名学生参加学习。

  在开学之际,张雪梅律师还走进石景山区、海淀区、怀柔区,为各区团委组织的法治副校长培训活动开展“如何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如何开展法治教育”的培训,与来自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近150名法治副校长进行了交流,为法治副校长入校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提供指导、交流经验。

通过肖利娜

真情传递温暖 爱心点燃希望——全国律协爱心捐助活动在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

  2018年9月8日,秋风送爽,“全国律协、云南律协爱心捐助活动捐赠仪式”在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中心举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律师、资金捐助者香港黄倩仪律师、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文曙律师、云南省律师协会妇女权益及未成年人保护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田玲律师、副主任谭瑛律师、云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冯稚雅,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军,党委委员、副所长杨炳旺,及100名警察和服刑人员代表参加了捐赠仪式。

  捐赠仪式开始,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律师代表捐赠方,向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捐赠20台台式电脑,价值79980元,成立计算机教室,受赠方代表、云南省未管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杨炳旺接受捐赠。

  此次活动是全国律协开展的“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项目活动之一,项目资金由香港爱心人士黄倩仪律师捐助。黄律师热心公益、为人谦和,早在2005年,便同全国律协设立了“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至今为止,该项目已惠及1100余名未成年人,个人累计捐助170余万港元,受到了全国20余个省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欢迎。

  本次活动中,王毅伟律师还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向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及云南省律师协会妇女权益及未成年人保护业务研究委员会捐赠了全国大中小学法制进课堂系列教材“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

  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军代表全所警察职工、全体服刑人员,感谢黄律师多年来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做出的重大贡献,感谢律协的各位领导和来宾对省未管所的浓浓关爱。他表示社会帮教在教育转化未成年服刑人员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成立61年来,每年都有近千人次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前来帮教。正所谓“真情传递温暖,爱心点燃希望”,这群迷途孩子定能感受到社会对他们无私的关爱,不辜负大家的期望,省未管所也会有效利用好本次捐助的电脑器材,争取惠及每个服刑人员。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资金捐助者黄倩仪、云南省律协副会长周文曙,分别上台发言。他们表示希望此次捐助不仅能给服刑人员带来物质上的帮助,更能在其心灵上埋下希望的种子,真心认罪悔罪,珍惜学习的机会,服从管理,努力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继续传递爱心,做对社会有用之人。

  为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服刑人员为各位领导、来宾带来了文艺演出。热情四溢的腰鼓表演《欢迎你们》;笔力劲健的书法表演《法在我心中》;暖人心弦的吉他弹唱《我们的时光》;催人泪下的现身说法;活泼灵动的舞曲《明日歌》;在声情并茂的诗朗诵《感谢》后,服刑人员代表向尊敬的黄倩仪律师赠送他们亲手制作的纪念品以表感激之情。最后,在全体服刑人员铿锵有力的誓词声中,结束了本次捐赠活动。

  本次活动得到云南未管所领导和干警们的大力支持,他们表示这次活动让未管所感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未成年服刑人员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和无私的关爱;为律师行业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了表率,也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云南未管所将学习他们的大爱精神,将真情化作温暖传递下去,用爱心点燃服刑人员的希望。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努力打造全国一流未成年犯管教所。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被聘请为北京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2018年9月4日下午,北京市委举办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委蔡奇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魏小东同志宣读《关于建立市委法律顾问队伍的通知》,市委常委、秘书长崔述强参加聘任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等六人被聘请为市委法律顾问,佟丽华等15名律师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等15名教授共30人被聘请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蔡奇书记讲话指出,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必然要求。市委法律顾问和专家库成员要为市委决策把好法律关口。从法治视角,运用专业知识,在市委审议立法规划、作出重大决策等过程中,开展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守牢法律底线。要为首都发展献计出力,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善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当好市委依法决策的“智囊团”。

  蔡奇书记讲话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高标准打造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评价长效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各级领导干部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市委办公厅要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服务保障,为市委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

通过肖利娜

皖港青少年维护权益工作座谈会在合肥召开

  2018年8月28日上午,皖港青少年维护权益工作座谈会在安徽省律师协会召开。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社会服务总监李庆伟博士一行二十余名会员访问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权益部部长方鼎、“青年会”来访团员、省律协未保专委会部分委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姚炜耀律师主持。

  会议首先由省律协未保专委会范珣律师介绍了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在全省开展的青少权益保护工作以及专委会概况,随后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代表介绍了“青年会”的历史背景以及在香港开展的青少年保护工作,特别对香港地区开展“深宵青少年服务”、“香港青少年法例”以及“罪错青少年帮教”等工作进行了介绍。同时,姚炜耀律师向青年会一行介绍了安徽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中开展的“社会观护员”、“未成年人特别刑事程序保护”、“跨部门综合保护”等青少年保护的实践与探索工作。最后,参会各方还就代表发言时具体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座谈会结束时,参会人员均表示参加本次座谈会开拓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对今后的青少年保护工作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期待能够进一步加强两地青少年保护交流频次,例如对两地存在普遍共性的“青少年网络成瘾”、“家庭教育不当”等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以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通过肖利娜

姚炜耀赴六安市城北第二小学开展普法讲座

  2018年8月23日,安徽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姚炜耀律师受六安市城北第二小学邀请,赴该校为全校教职员工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与教师职业风险预防。

  姚律师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学校保护章节入手,培训内容涉及家庭与学校、社会在未成年人教育保护中应当发挥的作用以及注意的事项等内容,重点对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对策进行了专业剖析。

  课后,教师们对姚律师的讲课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对今后的教育工作会更加注重未成年人自护教育以及预防犯罪等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通过肖利娜

赵辉到北京交通广播电台《警法在线》栏目

  2018年8月23日,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交通广播电台《警法在线》栏目,为听众介绍法律援助律师在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通过肖利娜

姚炜耀受邀培训安徽省儿童保护专干

  2018年8月17日、21日,安徽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姚炜耀律师受安徽省民政厅、合肥市心理咨询师协会邀请,为全省部分儿童保护专干培训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

  姚律师从《未成年人保护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及儿童福利政策等内容出发结合本人办理的未成年人保护个案进行议案说法式授课,取得了儿童保护专干们的一致好评。

  据悉,安徽省民政厅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儿童工作能力与水平,于2016年全省推广实施儿童保护专干制度。目前,全省村(居)委员会设立儿童保护专干1.7万余名,在留守儿童保护、困境儿童帮扶以及儿童福利政策等儿童保护工作上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肖利娜

姚炜耀参加合肥市2018年“爱心照亮求学路”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发放暨青春助力脱贫攻坚项目发布活动

  2018年8月20日,2018年“爱心照亮求学路”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发放暨青春助力脱贫攻坚项目发布活动在合肥市政务中心小会堂举行。团省委书记孔涛、市委常委秘书长韦弋等领导参加了活动。

  安徽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姚炜耀律师作为合肥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参加活动,“爱心照亮求学路”关爱大学生助学项目是由合肥团市委、合肥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合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开展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大学生。目前,项目基金已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3522名,发放助学金1550多万元。

通过肖利娜

姚炜耀参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安徽分场)启动仪式活动

  2018年8月20日,安徽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姚炜耀律师受安徽省民政厅与中建七局邀请,赴中科大国际金融研究院项目工地参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安徽分场)启动仪式。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光权,中建七局工会副主席兼工会工作部部长赵海云等领导以及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农民工及留守儿童代表约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姚律师根据主办方邀请,围绕留守儿童自身安全防护和家庭教育法律、心理等内容向参会的农民工朋友们开展专题讲座,受到了工友们的一致好评。他们纷纷表示姚律师讲授的儿童自护知识特别重要,以前很多儿童风险家长存在严重忽视,以后会认真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与儿童进行情感沟通,让孩子更好的健康快乐成长。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的录制

  2018年8月15日,赵辉律师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的录制,通过节目介绍一起少女被强奸怀孕后杀害婴儿的案件,展现律师在少年司法程序中发挥的作用,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同时对此案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向社会做出提示。

通过肖利娜

段亮参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内蒙古分场)活动

  2018年8月15日,由民政部、中建集团、农村留守儿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联合承办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内蒙古分场)活动,走进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鼓励农民工关心呵护留守儿童成长,为他们点燃希望、实现梦想。

  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内蒙古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段亮律师作为特邀专家进行了题为“全面履行监护职责,让孩子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的主旨法律宣讲,段亮律师通过执业多年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仔细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指出未成年人犯罪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监护行为的缺失,孩子儿时缺乏父母的伴陪、夫妻关系的不稳定、居住环境的经常变化,导致孩子在身心成长的最重要阶段没有安全感,而留守儿童因为父母长期在外将孩子交予亲友抚养,不能及时有效的发现孩子身体、心理的变化,也使孩子成为校园欺凌、性侵的受害对象。段亮律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分析向工友们指出,过去一年来49.2%留守儿童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意外伤害,15%的留守儿童受到过暴力侵害,留守儿童犯罪率一度占到未成年人犯罪的70%,同时调查结果表明,70%以上的成年服刑人员在儿时都曾经有过被他人欺凌的经历,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转化,是所有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段亮律师还通过详实的法律规定围绕如何正确履行父母的监护职责、怎样与孩子亲情沟通、如何切实做到最大程度及最大范围地去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为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300余名一线职工作了公益法律宣讲,工友们对宣讲内容产生极大共鸣,纷纷表示今后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将孩子培养成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阳光少年。

通过肖利娜

“新起点—小额爱心”捐助活动在定襄县举行

  2018年8月6日上午,由中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山西省律师协会、定襄县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新起点—小额爱心”捐助仪式暨座谈会在定襄县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毅伟,省律协副会长、未保专委会主任彭建荣,省律协会员部副主任李伟峰,定襄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朴,定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毅,定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潘富荣,定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定襄中学等相关领导一同参加了上述活动。7名受助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等共计20余人出席了捐助仪式。在仪式上,受捐助的7名未成年人获得了书包、字典等文具和每人2000元的爱心款。

  捐助仪式由定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潘富荣主持。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同与会人员分享了自己从事未成年人公益事业的切身经历,并详细介绍了“小额爱心项目”是2006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支持成立的,项目资金由香港爱心律师黄倩仪捐助,以权益受到侵害、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为资助对象。截至目前,此项目爱心捐助已惠及全国20多个省市区的权益受到侵害得不到补偿的1100多名未成年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王毅伟主任勉励受捐助孩子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彭建荣在会上详细介绍了“新起点—小额爱心”的受捐助人条件以及该项目在山西的开展情况,山西受助未成年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受捐助人数最多,累计达300余名未成年人;二是受助次数最多,从2008年开始,累计捐助9次,定襄县先后接收捐助4次,全省共受赠爱心捐款40万余元。定襄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朴、定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毅等领导也发表了讲话,对此活动的开展表示热烈欢迎与感谢。受助未成年人代表、家长代表也进行了发言,捐助仪式后全体人员进行了合影留念。

  每一次捐助都是一次生动的教育活动,每一次捐助也传递了社会对孩子们的关爱。参加捐赠活动的不少家长表示,捐赠款不仅缓解了家庭贫困燃眉之急,孩子们也都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和勇气。

  此次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得益于全国律协未保委的大力支持、得益于香港黄倩仪律师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当地律协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资助款额虽然有限,但全部来自律师捐赠,传递的是广大律师的一片爱心,树立的是律师的良好形象,提升的是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通过肖利娜

姚炜耀赴合肥市第九中学开展“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与个案风险防控”讲座

  2018年8月6日下午,安徽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姚炜耀律师受合肥市第九中学邀请,赴该校为全校班主任老师讲授“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与个案风险防控”。姚律师分别从《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以及学校日常教育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预防措施等内容进行讲授。

  课后,在座教师与姚律师进行了交流提问,教师们纷纷表示,本节法治教育课非常及时,在以后教学工作中要具备法治思维,为建设法治学校、平安校园奠定基础。

通过肖利娜

李晓霞、秦建龙参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广西分场)活动

  2018年8月3日,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李晓霞、秦建龙律师参加了在广西南宁举办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广西分场)活动。

  本次活动:首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领导及中建股份基础设施事业部领导讲话并致辞;其次由20位农民工代表以“我是法定监护人”发出集体倡议,由20名儿童朗诵《弟子规》;最后由李晓霞律师和秦建龙律师分别以《孩子的童年父母不能缺位》和《留守儿童保护与救助》为大家授课。

  在本次活动中,李晓霞律师用提示词展板的方式,用四个部分即什么是监护人?什么是监护人的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后果;监护人监护资格被撤销,谁来抚养孩子;如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进行了宣讲,为现场的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普法课。孩子们积极举手发言,使这场活动课生动有趣;秦建龙律师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实地讲解了什么是困境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方法及案例分析进行了讲解,该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通过肖利娜

广西北海市律协通过决议设立未保专委会

  2018年7月27日,广西北海市律协召开理事会,全票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北海市律协李满穂副会长当选首任未保专委会主任。

  这是广西继桂林、梧州、崇左、南宁、柳州之后,第6个正式设立未保专委会的地级市律协。6个城市覆盖的律师超过广西律师70%、人口约50%。

  广西律协结合本区留守儿童多、行政区域广、律师分布不均匀等实际情况,近年致力于推动未保律师队伍建设,计划在广西全部14个地级市中的大部分地级市律协设立未保专委会。经过一年多努力,目前先后有桂林、梧州、崇左、南宁、北海和柳州等六个地级市设立未保专委会,加上区律协未保专委会,全区发展未保律师超过200人。目前,玉林、来宾等市律协也正在酝酿设立未保专委会。下一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将加强对各地未保律师的培训,更好地开展未保工作。

通过肖利娜

赵辉应邀担任全市青少年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评审会评委

  2018年3月,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在广大青少年中树立法治信仰、提高法治素质、形成法治风尚,北京市教工委、教委、市司法局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了青少年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

  2018年7月24日,赵辉律师应北京市教委法规处邀请,担任全市青少年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评审会评委,对参赛的25个作品进行筛查审核,选出优秀作品。

通过肖利娜

秦建龙为广西250名中小学校长讲授预防校园欺凌课程

  2018年7月5日下午,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秦建龙律师,应邀参加由广西教育厅主办、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承办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预防与处置策略》讲座,为来自广西全区约250名负责校园安全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讲授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秦律师详细介绍了对校园欺凌的认识、预防、处置及相应的政策和法规。2017年,秦律师带领团队完成了《桂林市校园欺凌情况调查及预防与救济措施》课题报告,荣获共青团广西区一等奖。课堂上,秦律师从理论研究到实践,比较中外模式,对比我国发达地区与西部地区差异,结合广西实际情况,提出了符合广西区情的有针对性的预防与救济措施建议,获得了校长们的广泛认可与支持。

 

通过肖利娜

越南法学家协会代表团访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2018年74日,越南法学家协会表团来到致诚公益进行访问。越南法学家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团长黎明心(Le Minh Tam)介绍了越南法学家协会的基本情况并表达了本次来访的目的,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交流,了解中国在法律援助方面的经验。


随后,佟丽华主任介绍了中国法律援助的发展,并分享了致诚公益在法律援助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在自由交流环节,越南代表团就中国和越南法律援助制度的比较,致诚公益在普法宣传及国内外实习生项目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交流。双方在实习生项目、儿童保护领域等方面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本次会议内容精彩、气氛活跃,既搭建了致诚同越南法学家协会之间联结的桥梁,又推广了致诚在法律援助方面的经验。会议结束后,越南法学家协会表团与致诚公益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应邀进行主题为“虐童事件的有效预防与理性处理”讲座

  2018年7月2日,张雪梅应北师大邀请,为延吉市幼儿园教师培训班进行主题为“虐童事件的有效预防与理性处理”讲座。

通过肖利娜

陶敏参加“百场讲座进工地”活动并做关爱留守儿童法律讲座

  2018年6月29日,由民政部和中国建筑集团联合主办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讲座进工地”活动在贵州六盘水中建六局的红岩新苑项目施工工地举行。陶敏律师作为我们贵州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的代表到现场给工友们做了关爱留守儿童的法律讲座。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校园猥亵取证难,应从制度层面加以保障


案件情况

         

       6月20号,甘肃省庆阳市一名19岁女孩李某奕在当地丽景百货大楼跳楼轻生,事发时有围观者起哄,甚至有人将全过程进行网络直播,目前已经有2名围观者因阻碍救援而被拘留,另外有6人正在接受调查。

        据介绍,此前李某奕已经多次尝试自杀并被救回。其家人称,女孩轻生可能与两年前,李某奕在庆阳六中读高三时,被班主任吴某厚猥亵留下心理阴影有关。据公安介绍,2017年2月26日,李某奕在其父亲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称被其班主任吴永厚猥亵,要求查处。公安调查发现: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奕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因突发胃病,被辅导老师罗进宇安排在公寓楼D栋109宿舍卧床休息。当晚21时许,班主任吴永厚进入109宿舍询问李某奕病情时,用嘴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之后,班主任被拘留10天,行政降级,但并没有被检察院提起诉讼。



专家分析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

在本案中,女孩患有精神疾病与被猥亵之间是否有关联,是当时司法取证应该注意到的,但是在基层办案时,对于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案件,往往在取证上有困难,本案中李某奕在被猥亵后半年报案,也加深了本案的复杂程度。

未成年受到性侵的案件,在基层办理的时候,往往早期的这种证据的取得,并不全面,有些该做的一些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做的不够,容易出现本来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没办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来这个证据可以定重罪的,最后没办法定重罪。司法实践当中存在这样的问题。从这个案子也能反映出这样一个情况。”

针对学生的性骚扰、侵害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需要制度保证。2017年国务院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这种安全风险防控的问题,专门发布了政策,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生的对未成年学生的这种侵害人身健康权益的行为,要零容忍,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通过制度保证这样一个政策能够落实下去,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在联合国参加儿童保护边会并发言

  应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处邀请,2018年6月19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参加了在联合国举办的有关儿童权利的边会并做主题发言。

  2018年6月19日下午,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万国宫,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处、比利时常驻日内瓦代表处和比利时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共同举办了“统计所有儿童:通过数据收集保证实现儿童权利”的主题边会,比利时驻华大使Geert Muylle先生致辞时指出,这是中国和比利时驻日内瓦代表处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期间第一次联合举办边会,意义重大;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处蒋端公使等外交官参加了会议并在互动环节发言。

  边会由比利时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Karen女士主持,中心主任佟丽华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委员Gastaud、儿童权利联盟项目主任Paolazzi、日内瓦大学儿童权利研究中心Ruggiero教授等四位主讲嘉宾做了主题发言,

  佟丽华在发言时强调了数据收集对儿童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介绍了中国国务院所发布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护政策提出的建立“动态信息台账”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指出了收集数据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强调了创新国际合作形式的重要意义。

  佟丽华在发言最后介绍,伴随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希望在继续推动中国儿童保护事业发展的同时,能对全球儿童保护事业作出更多贡献。2018年3月,中心与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召开“A20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峰会”,邀请20个发展中国家儿童保护社会组织负责人来中国参会,并发表了《全球关爱儿童社会共识》;中心还发起了全球儿童伙伴计划((Global Partnership for Children,简称GPC),希望在三年左右时间,与全球超过100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儿童保护组织或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中心还将与发展中国家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更多有针对性的具体项目。

通过肖利娜

致诚公益接待2018年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研修班

        2018年6月14日,接受商务部委托,致诚公益接待了“2018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研修班——妇女儿童发展专题”的71名成员。该研修班由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承办,旨在通过相互学习和交流,增进了解,加深友谊,打造一个有助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开展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本次参观的学员来自世界各国,包括博茨瓦纳、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斐济、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约旦、马来西亚、墨西哥、缅甸、尼泊尔、巴拿马、塞舌尔、塞拉利昂、南苏丹、斯里兰卡、苏里南、东帝汶、乌干达、委内瑞纳和乌兹别克斯坦。

        致诚公益负责人佟丽华主任接待了该研修班成员,并作了题为“中国儿童保护的制度框架”的专题讲座,从中国儿童保护的制度框架、消除针对儿童的暴力、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制建设和国际合作等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了中国儿童保护发展的基本情况及致诚公益在未成年保护领域所开展的工作。学员们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志愿律师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各国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未来合作等问题作了进一步交流和探讨。

        讲座结束后,学员们对致诚公益和阿里巴巴合作举办的“A20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峰会”及致诚公益搭建的全球儿童保护平台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大家纷纷表示,希望能够与致诚公益加强联系,学习更多经验,在儿童保护领域寻找合作的机遇。


        如果您也对未成年人保护感兴趣,想获得更多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信息,欢迎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了解更多关于A20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峰会及全球儿童保护平台的信息。



通过肖利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ECPAT签署“促进保护儿童免遭不同形式性剥削的国际合作”备忘录

        2018年6月5日-8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国际部主任牛帅帅受邀参加由哥伦比亚商务部、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WTTC)、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消除旅行和旅游中儿童的剥削高级工作组和ECPAT主办的第一届旅行和旅游中的儿童保护国际峰会及ECPAT国际成员大会,会议在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举行。

        国际ECPAT是一个全球社会组织联盟,致力于消除各种形式的儿童性剥削,目前在全球92个国家拥有101家会员。国际ECPAT秘书处负责在全球及地区层面协调消除儿童性剥削方面的研究倡导,交流及能力建设工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一直致力于推动消除各种形式的针对儿童的暴力,自成立以来,通过自身以及其协调下的儿童保护志愿律师网络为遭受及可能遭受暴力的儿童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开展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暴力等方面的研究和倡导工作。中心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律师多次受邀参加与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其工作也受到ECPAT的高度认可。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共同推动中国消除儿童性剥削工作的开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ECPAT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达成“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目标为:

        1. 双方将在消除儿童性侵害及性剥削的领域共同合作,加强经验、研究成果的交流与分享。

        2. 双方共同推动ECPAT成员组织及其他从事消除针对儿童性剥削的机构的能力建设。

        3. 双方合力推动意识提升以及对儿童性剥削预防,为性剥削受害者提供服务。

牛帅帅律师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

        此外,曾参加我中心与阿里巴巴集团举办的A20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峰会的7名成员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期间,A20成员再次相聚,并就峰会后各机构在儿童保护领域所开展的工作作了深入交流。



通过肖利娜

40家社会组织联合发布: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南


儿童保护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公益法律机构,于2011年获得联合国特别咨商地位,长期致力于中国儿童保护事业的发展。为推动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起草了《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南》,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值此2018年“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与40家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共同发布本指南,以期与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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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的基本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相关政府部门也出台很多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如何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在服务保障民生、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在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开展外部合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健全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内部治理的基本要求,又要保障机构能够有序并高效地开展相关工作。


2.坚持非营利原则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以及理事会成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等不得在机构收入中进行分红和分配,所有收入都要用于本机构的发展。


3.廉洁节俭的财务制度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不仅要严格执行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廉洁透明的财务制度,还应当厉行节俭,避免铺张浪费。


4.专业稳定的专职人才队伍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培养专业稳定的专职人员,建立激励机制,对优秀人才的发展给予资金、平台、资源等支持。


5.构建机构内部儿童保护机制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构建内部的儿童保护机制,在其执行的项目以及员工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侵害儿童权益的案件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的儿童。


6.搭建相关合作方的儿童保护机制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在接受捐赠、对外资助、合作项目以及开展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应当向相关方阐明儿童保护的基本要求,以有效避免相关方发生侵害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

2

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儿童权利公约》是当前国际社会关于儿童保护的最为权威的国际标准,1990年,中国签署了该公约并坚持贯彻执行。中国不仅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样专门保护儿童的法律,而且《民法总则》、《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大量相关法律都对儿童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单位还陆续发布了大量新的司法解释和政策。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认真学习与儿童保护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政策,积极推动公约及法律政策的贯彻和实施,促进中国儿童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儿童最大利益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在全世界得到广泛认同。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项目设计及执行、对外合作等工作都应当坚持这一原则。


2.尊重儿童各项权利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认了儿童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我国宪法法律确认了儿童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名誉权等各种权利,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充分尊重儿童享有的权利,并积极采取行动保障其权利的实现。


3.有效预防对儿童实施暴力

参考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儿童暴力是指对儿童实施的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发起了消除针对儿童暴力的全球伙伴计划,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正在推动消除针对儿童暴力的中国伙伴计划。不论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的工作领域有何区别,都应当通过单位内部纪律、培训等方式,坚决避免其员工对儿童实施暴力,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其资助方、合作伙伴的员工对儿童实施暴力。


特别提醒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儿童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关爱中心等机构虐待儿童的,个人可能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单位也可能因此构成犯罪。


4.避免对儿童实施性侵害

国际上通常认为,针对儿童的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儿童暴力。我国立法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没有包括性侵害,但《刑法》等法律规定了对儿童性侵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针对儿童的性侵害,主要是指针对儿童的强奸及猥亵(sexual abuse)、儿童性剥削(sexual exploitation)和制作及传播儿童色情制品等三类侵害。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严格禁止员工、资助方及合作伙伴的员工实施针对儿童的性侵害、性骚扰行为。


特别提醒的是,与不满14周岁的女童发生性关系一律构成强奸罪,根据中国法律从重处罚。《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保护范围,不仅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和妇女构成犯罪,强制猥亵年满14周岁的男童也构成犯罪。 


5.保护儿童隐私

凡是涉及儿童姓名、照片、民族、父母身份、家庭状况、受到侵害等各种信息的,均构成儿童的隐私。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儿童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和披露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信息的档案和管理,要避免儿童信息泄露。公开使用未满8周岁的儿童信息的,要征求儿童的意见并予以尊重,同时必须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使用年满8周岁的儿童信息,必须同时征得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儿童隐私,保障公开儿童信息不给儿童带来伤害。


特别提醒的是,凡是涉及儿童实施犯罪或者受到性侵等信息,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要特别保护儿童的隐私,在确有必要对外公开信息时,要采取技术手段等措施保护好儿童隐私,不得披露儿童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儿童身份的资料信息。


6.尊重儿童意愿并鼓励儿童参与

所有涉及儿童的项目,在项目设计、执行、评估的各阶段,在符合儿童最大利益的前提下,都应当尊重儿童的意愿,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


7.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儿童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或者暴力、性侵等严重人身侵害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有单位使用童工的,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8.从业人员应当无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不应当聘用对儿童实施过性侵或者其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一旦发生性侵或者其他暴力伤害儿童的情形,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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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倡导原则

上述儿童保护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遵守的底线,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还应当在全社会带头弘扬关爱、保护儿童的社会风气,不断提升全社会保护儿童的意识及责任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经过与国内外各方专家广泛讨论,开发了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参与的关爱保护儿童六项原则,即全球承诺儿童行动(HEARRR)。这六项原则已经在联合国及二十多个国家广泛传播,在国内外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共识和积极响应。

鉴于此,倡导所有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率先做到这六项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帮助(Help):在孩子需要时伸出援手

儿童身心尚未成熟,他们需要成年人的帮助。

  • 在儿童需要帮助的时候,每位成年人都应当伸出援手,为儿童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 对经济困难、身体残障、监护缺失的儿童,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努力为其提供帮助。

  • 在战争、自然灾害、受到伤害等紧急情况下,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及时为儿童提供最大帮助。


2.平等(Equality):坚信所有孩子都是平等的

所有儿童都是平等的。不论儿童或者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任何差别,儿童都是平等的,反对针对儿童的任何歧视。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平等对待每位儿童。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对困境儿童给予特别关爱。

  • 每位成年人都不应当歧视任何儿童。


3.反对暴力(Against violence):反对一切面向孩子的暴力

针对儿童的一切暴力都是不能容忍的。

  • 反对针对儿童实施的身体虐待、精神虐待等各种形式的暴力行为。

  • 特别关注和预防家庭暴力、校园欺凌及暴力。

  • 特别关注和预防在战争和冲突状态下针对儿童的暴力。

4.尊重(Respect):尊重所有的孩子

每位儿童都是独立的权利主体。要尊重儿童的尊严、权利与价值。互相尊重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不论对方是弱小还是强大,都应当获得尊重。尽管儿童弱小,但他们是独立的人,他们很快将长大成人,他们将改变未来的世界。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尊重儿童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积极与儿童进行交流和沟通。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与其权益相关的事项。


5.责任(Responsibility):愿意承担对孩子的责任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对儿童的健康成长及未来发展担负责任。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担负对儿童的社会责任。

  • 每位父母都应当履行对儿童的法律责任。

  • 政府官员、企业家、媒体、社会组织等每个行业的人都应当基于职业道德承担对儿童的特殊责任。


6.榜样(Role Model):愿意成为孩子的榜样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努力成为儿童的榜样。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修身齐家,努力成为儿童做人的榜样。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待人友善、宽容,努力成为儿童处事的榜样。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关心国家的发展、人类的命运,努力成为儿童发展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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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发布的40家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女童保护基金

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  

儿童乐益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美好声波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恒创未成年人公益服务中心    

世界宣明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树青年社工发展协会    

南京市玄武区益生同心儿童发展基金会    

北京圆网慈善基金会    

石家庄裕华区雅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北京丰盛公益基金会    

瑞安市星儿爱心服务社会工作中心    

南京市爱心传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乌兰察布市公益促进会    

天津市西青区绿邻居社区服务中心    

广东省日慈公益基金会    

靖远春风雨露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    

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   

上海新途社区健康促进社   

烟台市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    

苏州众合社会工作事务所   

喀什市阿凡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瓦蓝栈公益基金会   

武汉市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    

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云南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    

张家港市困境儿童关爱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育慈儿童疗育中心    

蚌埠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深圳市福田区启航公益服务中心   

广西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沈阳市云益青少年服务发展中心    

太原绿舟应急救援促进中心   

北京市志援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蒲公英青少年应急服务中心   

江西致诚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长春市广益社会组织发展中心   

仁寿县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南昌太阳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兰州益而伊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H5版本《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南》






通过肖利娜

中国儿童保护体系研讨会在京召开

  
(集体合影留念)

  2018年5月19日上午,为期两天的中国儿童保护体系研讨会在京开幕,本次会议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国际计划、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共同召开。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副处长吴越富,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前主席、委员Jaap Doek先生,全球社会工作服务联盟儿童保护顾问Camille Evans女士,国际计划亚洲区办事处儿童保护区域主任RašaSekulović先生,国际计划中国区主任Haider. W. Yaqub先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参加会议,并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全国的50多位从事儿童保护、服务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以及相应地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副处长 吴越富)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副处长吴越富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民政部门在儿童保护中的工作。他提到,民政部门是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主要部门之一,一方面通过救助、保护、评估帮扶等一系列工作努力构建对困境儿童的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通过发布宏观政策等多种方式,不断推动国家法律政策的完善,让更多的儿童受益。吴越富副处长认为,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是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期望社会组织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增强专业服务能力,与民政部门共同推动儿童保护工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

  致诚公益总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为大家梳理了当前儿童保护的立法概况和相关政策改革。他认为,近些年来,中国儿童保护事业立法与政策取得快速发展,对儿童遭受性侵、监护人侵害、家庭暴力以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问题都有了很多关注,并建立了相应的应对机制,但同时也要看到,在推动法律、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基层仍然存在碎片化等现实问题。在互动环节,佟丽任主任还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就强制报告、实证研究以及家庭与政府的关系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大家普遍反映收获很大。

  
(发言嘉宾照片)

  会上,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前主席、委员Jaap Doek先生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几项重要规定,希望大家结合本国、本地实际情况推动儿童参与权等相关权利的保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保护处处长Ron Pouwels先生向大家介绍了在中国开展的工作,希望推动国家立法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实;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结合个案,介绍了社会组织在社区儿童保护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四川省仁寿县友爱社工中心主任杜刚与大家分享了他们在当地提供的社工服务以及开展的儿童保护工作,令人耳目一新。此外,国际计划亚洲区办事处儿童保护区域主任RašaSekulović先生,围绕儿童保护体系的类型、措施、行动、合作等内容,引导大家开展小组讨论并分享成果,进一步开阔了大家的思维。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于旭坤)

  在会议闭幕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总结说,此次会议既有国际专家提出理念、分享经验,又有政府部门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推动中国儿童保护工作,更有众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以及一线未保律师用专业的力量来支持和服务儿童,可以说,国际机构和专家、政府部门以及代表社会力量的社会组织和律师犹如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共同推动了整个会议的进程。于旭坤副主任认为,可以用四句话概述此次会议取得的成效,即:更新了理念、增进了了解、推动了合作、充满了期待,希望中国儿童保护事业发展越来越好!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为海南省幼儿园依法治园学习班授课

  2018年5月18日,张雪梅律师应邀为海南省幼儿园依法治园学习班授课,80名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

通过肖利娜

青少年中心与北京一中院签订《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合作框架协议》

  2018年5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召开了《深化推进少年和家事审判改革 加强未成年人和妇女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和签约仪式。

  数据显示,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山审判庭自2009年6月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涉未成年案件3938件。九年来,一中院坚持为本人及近亲属未委托辩护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确保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全面实现。目前,未审庭审理的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已充分实现辩护人“全覆盖”。

  为进一步强化对涉诉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保护,一中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青少年中心)积极沟通协调,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加强法律援助指派,建立专业性强、人员固定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团队,集中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其他援助。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一中院审判实践,合作签署了《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原有的法律援助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工作申请流程,缩短申请周期,适当降低涉诉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的门槛,逐步扩大覆盖面。在收案后,办案法官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并及时与指派的律师联系,安排律师阅卷,督促律师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让未成年被告人的想法和意见毫无障碍地表达,弥补其能力短板,保障其诉讼权利。青少年中心将组织专业化组织专业化水平高、业务能力优秀、责任意识强的专业律师,保证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诉讼服务和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双方在合作中,以“新起点”爱心资助通路为基础,对诉讼中的困难未成年人提供小额爱心基金开展经济资助,帮助未成年人摆脱侵害后果、重新建立起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一中院将进行援助引导,以“特殊未成年人保护告知书”的形式,协助完成申请工作。

  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主持了签约仪式和通报会,副院长陆伟敏与青少年中心主任佟丽华签订了合作协议。

  佟丽华主任表示,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开的时间很好,一是临近六一儿童节,社会各界都在关注儿童保护工作;二是5月31号,最高院即将召开全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会,一中院在这次会议之前召开少年和家事审判改革的新闻通报会,是为这次会议的预热;三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已经成为全国人大法律修订的重要议程,在这个时间点召开会议非常有意义。佟丽华主任谈了自己的三点感想:第一,青少年法律援助的核心特点是人员专业化,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相对稳定,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第二,少年司法的特点是审判职能不断延伸,法官在涉少的案件中做了大量的延伸工作,虽然有时候并不能体现在案件数量上,但是法官所做的延伸工作对保护未成年人是非常有价值的;第三,在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的背景下,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关爱机制非常有必要,希望我们今天签订的协议,构建的机制,能够在今后为未成年人保护做出贡献。

  青少年中心诉讼部主任赵辉作为律师代表谈到,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实践工作中,时刻深感跨部门多专业合作的重要性,一中院通过在少年、审判、家事审判中引入社会力量,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让未成年人和社会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从根本上促进了问题的解决,这也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的体现,我们是以其实际需求为核心在开展工作。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不断完善,各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立法与实践形成了良好互动,也希望我们与一中院的合作探索,为完善法律体系做出贡献。

  相信通过青少年中心这样的专业社会力量与一中院的审判工作相结合,可以推动实现司法和社会力量整合,拓宽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为涉诉未成年人提供最大程度的权益保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北京市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法律领域座谈会

  2018年5月17日上午,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北京市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法律领域座谈会,专家组听取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院、市政府法制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落实妇儿规划工作的介绍,对上述单位落实妇儿规划工作开展交流和评估。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主持“幼儿园儿童权益保护与人身伤害防护”主题培训

  2018年5月3日、10日、17日,张雪梅律师应邀为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的“全市幼儿园责任督学全员培训”主持“幼儿园儿童权益保护与人身伤害防护”的主题培训,共3期,参加人员有学前教育领域市级督学、16区教委学前教育科负责人、各区教育督导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以及16区的全体幼儿园责任督学近900人。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全国妇联维权志愿服务团活动

  2018年5月11日,张雪梅律师参加全国妇联维权志愿服务团活动,到最高人民法院参加信访接待。

通过肖利娜

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与朝阳法院共同举办“庭审观摩及互动交流”活动

  为加强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于2014年5月7日上午共同举办了一次庭审观摩活动和互动交流座谈会。

  参加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和互动交流座谈会的有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朝阳区律协公益律师代表、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的中小学教师、学员以及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学生代表近200人。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张庭长参与本次庭审观摩活动和互动交流座谈会,与在座师生就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处罚问题进行共同研讨交流。

  本次庭审观摩案件的基本情况:被告人刘某(开庭时年满18周岁),小学文化,曾因盗窃被判入狱。他于2009年开始在北京打工,多次在其打工的台球厅内实施盗窃,累计数额为3200元。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法庭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刘某曾因盗窃曾被判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另外,由于刘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000元。

  庭审观摩结束后,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本案件的审判长张妍法官就该案的证据和审判程序等在座师生们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接着,她又结合朝阳区青少年犯罪的相关统计数据,客观剖析了近几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情况。张法官用法学理论针对现实案例细致入微的剖析,不时激起台下师生们的讨论和共鸣,大家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活动,使旁听人员亲身感受了整个庭审过程,增长了法律知识,并对当今青少年犯罪的情况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并认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教育责任。

  北京律师协未保专委会与朝阳法院共同举办法制教育观摩活动已经连续十多年,这类法制教育观摩活动对于预防和减少朝阳区青少年犯罪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张雪梅律师参加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组织召开的第二十三期专家咨询委员会,对4件涉诉涉访案件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