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月7月11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执行主任张雪梅应全国妇联权益部邀请参加“关注女童安全、保护儿童权益座谈会”,分别从南京饿童事件等近期儿童保护事件谈儿童保护制度的设计与完善。
2013月7月11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执行主任张雪梅应全国妇联权益部邀请参加“关注女童安全、保护儿童权益座谈会”,分别从南京饿童事件等近期儿童保护事件谈儿童保护制度的设计与完善。
2013年7月12日,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公益律师其布热和李玉青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西街街道办事处为该办事处辖区各社区的50余名妇女工作者和家长进行“法律视觉下的家庭教育”普法讲座。其布热律师从目前社会上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儿童遭受家庭暴力”“儿童性侵案件”“儿童溺水事件”等大家普遍关注的报道和事件入手,给大家讲了培养孩子法律意识、禁止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尊重孩子家庭中的各项权利、为孩子创造和谐友好的家庭环境、为孩子营造和谐友好的同伴环境、远离色魔、远离网络伤害、强调暑期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儿童家庭保护知识,得到大家的好评。
2011年7月11日,青少年控烟座谈会在合肥召开,本次会议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承办。应邀参加会议的还有团省委、省司法厅、省(市)疾控中心,省(市)妇联,省(市)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人员。会议邀请了控烟工作专家讲授青少年控烟相关立法和控烟现状问题。
本次会议主要讨论了烟草危害与负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施准则及中国控烟现状以及中国控烟立法研究等主题。通过本次座谈会,参会人员表示充分认识到控烟工作的严峻性,将会积极把青少年控烟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让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

2013年7月10日上午,受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邀请,张文娟律师到浙江海宁参加“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张文娟认为,试点地区的有些做法值得推广,如江苏的儿童免费体检制度,浙江的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及温州计划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将社会力量引入儿童福利试点的想法等。张文娟争取到的发言中提示,儿童福利不单是资源给予,要重视单纯资源投入无法解决的权利困境类问题,建议试点侧重摸索儿童福利机制,从如何发现困境儿童,到需求评估及资源服务,到恶性案件的司法干预机制……
2013年7月8日,李晓霞参加了南京市妇联组织的就近期发生在南京市江宁地区的吸毒女将两名未成年幼童锁在家里致其饿死的事件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监护人不适格时如何依法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以及对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紧急救助机制进行了探讨,以提高社会对这类事件的重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13年7月4日晚,针对近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南京街头6岁女孩烈日下赤身乞讨“事件,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佟丽华主任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24小时》栏目采访。
在访谈中,记者向佟主任提出,出现类似6岁流浪女孩烈日下赤身乞讨或者流浪孩子的受伤、死亡等,其根源是执行层面还是法律制定层面出现了问题?如果监护人不愿意承担责任或者没有能力承担责任,这个孩子怎么办?如何才能更好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佟主任认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政府和司法机关都缺乏有效介入。而家庭面临的困境,一方面是物质上的,另一方面则是父母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佟主任还指出,针对困境中的家庭和孩子,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要对家庭的监护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如果孩子在家庭成长中受到伤害,或者说政府提供了服务但父母没有有效地照顾孩子,这种情况下,政府和司法机关要进行有效干预。佟主任对政府和司法机关寄予了很高期望,他希望通过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有效介入,南京街头6岁女孩烈日下赤身乞讨的事件不再重演,让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详细内容,请大家点击链接收看视频,建议从第22’ 26’’ 处开始收看:
http://search.cctv.com/playVideo.php?qtext=24%E5%B0%8F%E6%97%B6&pid=p12287&detailsid=ed6bbe735bb1459a829f8f1c1a9f8f05&cdate=recent&title=%E3%80%8A24%E5%B0%8F%E6%97%B6%E3%80%8B%2020130704
2013年7月6日,北京市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合北京市律协军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了“迷彩童心——青少年法制夏令营”活动,组织中小学生、教师、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检察官以及正在接受考察帮教的未成年人共计52人,走进武警北京总部队十五支队参观学习。活动由观看纪录片、参观军营、观看科目表演的模拟训练四部分组成。
首先,大家观看了反映该部队为捍卫首都和平稳定,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首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的记录片。特别是2012年7月21日,北京地区遭受61年来特大暴雨袭击,引发严重自然灾害。该部队快速反应,连续作战,出色完成了青龙湖少年军校救援、京港澳高速南岗洼路段抢通、房山区国金养殖场防疫等任务,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观看完记录片后,大家参观了部队战士的训练器械和宿舍,整齐有序的军容军纪给参观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科目表演环节,部队战士还展示了他们的训练成果,炎炎烈日下,战士们整齐划一的标准动作,威武昂扬的战斗精神,令参观者不断报以热烈的掌声。活动的最后由教官带领大家进行了模拟训练。
通过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国防与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正确价值观,增强责任意识,预防与矫正学生不良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3年7月3日,张文娟参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专题研讨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区县从事未检工作的主要检察官到会,做了一个简短发言,提到少年司法不同于成人刑事司法,其主要针对人而非行为,所以对症下药很重要,社会调查就是找“症“,矫治方案就是“药“,并因此提示两点,一只是探索药的多元化,且将监禁羁押作为最后手段;二是重视症与药的对接,调查不用于矫治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张军勇):中国民政部日前决定,将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试点。根据这种制度,儿童群体将被分成不同类型,依类型按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专家称此举照顾儿童需求值得肯定,同时呼吁应通过加强立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儿童福利保障力度。
据介绍,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是本着“适度普惠、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分区域”的理念,将儿童群体按照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4个层次,分成不同类型,并依类型按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试点将率先在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宁市、河南省洛宁县、广东省深圳市实行。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对民政部的这一做法予以肯定。她认为,这种开始照顾儿童需求的做法,是非常可贵的。她介绍说:“以往很多时候是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儿童福利制度和儿童保护问题,而不是从儿童需求角度,这也是导致我们很多政策、文件都‘疼医头脚疼医脚’,出了事才临时性弥补。它没有从儿童的需求角度去考虑制度设计,容易形成分散的、而且有时自行矛盾或空白的,所以这次从儿童福利制度探索上来看,是非常有意义的。”
民政部特别要求,试点地区要把困境儿童确定为重点保障对象,并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此,张文娟表示,当前社会可能对儿童福利有一种误区,认为儿童福利主要在于给予资源,而不是如何保障儿童的权利。张文娟表示:“我个人觉得还是对儿童福利没有形成共识,这里面体现得更多的是资源型儿童福利的观点,对于权力型儿童福利的观点没有明显体现。”
按照对儿童群体的分类,孤儿分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养育孤儿两类,困境儿童分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3类,困境家庭儿童分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4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认为,民政部救助范围虽有所扩大,但将儿童分为上述几个类别并不全面。童小军讲认为:“现在的福利分类即使分了这么多类,其实还是有很多孩子在外面的,比如受虐待的孩子谁管,现在的分类里是没有的;受性侵害的孩子谁管,分类里也是没有的。”
对此,张文娟也有相同的观点:“我感觉很奇怪没有把遭受家庭暴力的儿童放到里面,因为这是特别突出的一类。中国的儿童福利制度从一开始只关注没有监护人的孤儿向有家庭的儿童延伸,但现有保障体系还没有关注到所有重要的问题,比如监护不称职或者有问题。”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统计,我国0-18岁儿童总数约为3亿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2.5%,其中半数以上儿童分布在农村地区。统计显示,目前生活困难的18岁以下儿童有700多万人。童小军表示,尽管有非常多的儿童福利需要得到保障,但现有的法律制度对儿童福利保护问题并没有明确规范,同时缺乏操作性。这导致目前负责儿童的部门非常多,但很多问题到底归谁管没有明确。要杜绝近期多起惨痛的儿童受侵犯事件,必须推动儿童福利保护的立法工作。
童小军说道:“比如最近的南京女童饿死案经过曝光后,可以追出谁的责任?谁也不负责任,法律上谁也鉴定不清楚是谁的责任,最后说是父母的责任。但我个人观点认为尽管父母有责任,但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不只是女童的父母。”
2013年7月3日,张文娟副主任、赵辉律师及魏艳丽应邀参加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主办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专题研讨会,张文娟副主任做了主题发言。
2013年7月2日,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教委参加《法治与校园》杂志专家审稿会。
2013年7月2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朱琳与中心国际实习生Nate Stein走访了ADI发展研究所,就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特殊教育立法问题与ADI运营总监吕飞女士,北京残疾人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的范晓红律师等专家进行了认真、热烈的研讨。
2013年7月1日,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参加丰台区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组,参与相关活动。
2013年7月1日,致诚暑期实习生项目开班仪式在致诚公益二楼会议室成功召开。致诚公益团队主任佟丽华主任、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律师以及此次实习生项目多位指导律师、海内外实习生二十余名律师参加了开班仪式。
海内外实习生首先观看了“致诚公益十年”的专题片,了解致诚的历史和发展现状。之后,佟丽华主任代表致诚欢迎实习生并进行发言。佟主任表示,2013年暑假,致诚在实习生项目上投入了比以往更多的精力。佟主任希望致诚在做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立法政策改革和民间组织国际交往等工作的同时,能为国家年轻学法人才的培养贡献自己的力量。
按照实习计划,五周实习时间,致诚将为实习生安排十次讲座,让实习生充分了解中国公益法的发展状况和面临的挑战。除此之外,根据实习生的分组、分班情况,每个小组每周至少还要举行两次交流讨论,每个班至少举行一次交流讨论。佟主任还鼓励学生在自由支配的时间,能充分调动自己主观能动性,让自己在致诚实习的每一天都能尽量充实,取得收获。实习的第五周,致诚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举办的“大学生公益法国际学术交流会”将会是此次精品班实习生结束自己五周实习生涯的舞台。佟主任希望每位学员都能在五周后的政法大学展示自己的实习成果。
对于英语,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有一种想说爱你不容易的情结。想说,但难开口?想写,但难出手?诶~学习英语就真的那么难吗?好在,我们现在有了“致诚英语课堂”,有了绅士的Steven老师和优雅的Rebecca老师,他们将通过望、闻、问、切解除一切“疑难”魔咒,开出一剂剂神奇的药方,彻底释放英语学习的快乐!
致诚英语课堂已经于本周三(即6月26日)正式开课啦!课上的第一个环节是介绍你的搭档,我们借此机会又重新关注了彼此,然后尝试着用英文进行表达,大家都干得不错哦!

二位老师会随时纠正我们的英语错误,教给我们地道又准确的表达方式。来看看我们认真上课的场面吧!

接下来,Steven和Rebecca老师的精彩表演《约会》让我们忍俊不禁,我们不仅领略了东西方完全不同的约会文化,还学习到了很多与有趣的约会词汇!

在听力环节,Rebecca老师播放了一段BBC新闻来考验大家,虽然难,但大家都勇敢迎接挑战。最后,Steven老师的诗《In Flanders Fields》将我们带回到那开满罂粟花的佛兰德斯战场。在那里,我们共同缅怀那些为了自由和正义献身的英雄,扛起他们未尽的爱和梦想,回到今天,坚定前行。
感谢Steven老师和Rebecca老师,和你们在一起学习英语真的很快乐!
相关信息:
致诚英语课堂开课时间:每周二、三的5点半到7点(周二为提高班,周三为基础班)
我们的老师:优雅的Rebecca B. H. Riddell,来自美国纽约大学 绅士的Steven Wang,来自英国牛津大学
6月27日下午,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佟丽华与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于旭坤、致诚法律慈善项目负责人李科峰及农民工中心律师张志友、郝冠群和四名海外实习生一同前往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盛廷所)参观并进行业务交流,盛廷所管委会成员以及其他律师进行了接待。
盛廷所成立于2007年,目前有律师40余名,专门办理征地、拆迁等案件,自成立至今已经代理2000多起案件,涉及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在该领域具有良好的口碑。座谈会上,盛廷所主任毕文强律师首先了介绍了该所的基本情况,他提到,作为一个以年轻人为主的律师事务所,盛廷所也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发展过程,这些年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他指出,致诚公益团队和佟丽华主任享有盛名,在涉农领域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他希望能够与致诚公益团队开展战略性合作,不断促进盛廷所的业务与研究水平,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开展一些公益性项目,希望得到致诚公益团队的帮助与支持。
佟丽华主任在发言中指出,盛廷所的律师们办理了大量涉农案件,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努力。从2009年开始,致诚公益团队开始关注农村法治,对农村法治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一定研究,这与盛廷所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契合点。他建议,盛廷所的律师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在办理大量案件的同时研究案件背后体现的共性以及解决此类涉农征地案件的技巧与方法,为推进农村法治做出更大的贡献。
座谈会持续了近3个小时,双方就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2013年6月27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朱琳与大学生志愿者周心童先后来到丰台区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和丰台区妇联就《北京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研究》项目开展调研活动。在调研座谈会上,围绕北京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现状和特点、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期望和建议等问题,调研小组成员与丰台家教中心和妇联的有关同志展开了热烈、深入的讨论。
2013年6月27日,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一行到致诚公益调研视察,佟丽华主任汇报了致诚公益在儿童权利保护、农民工维权、农村法治、刑事法律援助、妇女权益领域开展的工作,一同前来调研的还有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法规处处长李岳阳以及甄砚副主席秘书李海容。
2013年6月25日,受民政部社会事务司邀请,张文娟律师参加民政部在桂林举办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并作专题发言,介绍国际未成年人保护性服务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对中国制度构建的启示,张文娟律师还就试点地区的方案给予点评,并提出完善建议。有来自20个试点地区包括80名主管副厅长及具体负责人的民政系统人员参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到会做了近一个小时的即兴讲话。
2013年6月21日,赵辉律师应打工子弟爱心社邀请,前往流动人口聚集中的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社区,为家长讲解流动未成年人家庭法律保护常识及暑期安全自护知识,讲座受到家长和主办方的欢迎。
2013年6月21日下午,张雪梅主任作为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儿纲项目专家,参加儿纲项目2013年工作专家会议。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法律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6月18日下午,来自首都政法系统的60余名领导干部到致诚公益对社会组织进行现场调研。这些参观人员均来自首都公检法司工作的第一线,非常关注社会组织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致诚公益团队总负责人佟丽华主任以及市政法委干部处的相关同志进行了认真接待,较好地展示了致诚公益作为法律类社会组织典型代表的良好风貌。
各位领导首先参观了致诚公益的法律援助接待大厅,佟主任向大家介绍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流程。致诚公益团队在周一至周日的工作时间都有至少两名律师值班,除了有专业律师提供的针对个案的“门诊”接待,还有律师当场受理、当场审批的“急诊”服务,为受援群众享受更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农民工普法学校,参观人员进一步了解了致诚公益团队所开展的工作。除了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外,致诚公益团队还组织律师开展不定期的普法培训工作。看着墙壁上满挂的锦旗以及受援群众发自内心的感谢,大家无不动容。
法律咨询办公室是致诚公益团队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负责转接7部法律咨询热线,涵盖了未成年、农民工、农村、刑事和妇女维权等多个领域。多年来,致诚公益团队已建立了规范的信息转接和舆情分析制度,佟丽华主任还向参观人员展示了致诚公益团队自行开发的“律师工作平台”,平台上详细记录了每一项咨询内容,为更好地向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奠定了基础。
在参观完后,大家一齐到致诚大会议室交流座谈,座谈会由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主持。会上播放了市社团办组织制作的社会组织服务首都发展的专题宣传片,较为客观、全面地展示了首都社会组织多年来取得的突出成就以及发展愿景;佟丽华主任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实证研究以及深度参与国际对话三个方面汇报了致诚公益团队开展的工作,并表示将继续为服务好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不断努力;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青基会”)副秘书长亚纪英向大会汇报了青基会的工作,她提到,青基会是为青少年群体提供帮助、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青少年慈善机构和社会公益组织,通过开展募捐、资助项目、组织活动等多种方式服务青少年,是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在座谈中,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也谈了近年社会组织发展取得的成绩以及当前面临的重要发展机遇。
此次现场调研是对以致诚公益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的一次集中展现,使首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对社会组织发展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对不断推动首都社会组织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2013年6月20日下午,应北师大教育培训中心邀请,张文娟律师在天方饭店为来自四川南充的71名中小学校长开展培训,培训主题“中小学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张文娟律师从校园的法律政策底线、校园伤害事故预防应注意的问题、校园伤害事故处理需注意的方法以及如何看待时代背景给教育带来的挑战等四个方面,结合生动的案例展开了培训。从校长们的表情和互动参与来看,刚开始,小部分校长尚处于防御和发牢骚的状态,小部分校长处于热情很高的状态,还有大部分校长处于愿意接受信息但不太有激情的状态,到培训结束时,那些开始表现防御性很强的校长已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另有更多校长思考回去如何做得更好。

2013年6月21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丰台区人民法院就联合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合作举行合作签字仪式并开展研讨。丰台区人民法院王宜生院长、王忠山副院长、李增森专职审委、刑一庭庭长张勇以及研究室、刑庭和少年庭的法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佟丽华、吴宏耀,副主任姚艳姣,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等致诚公益律师参加了会议。
签字仪式由王忠山副院长主持。吴宏耀教授首先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的背景以及将来可能开展合作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王宜生院长对双方的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合作不仅体现了刑事审判中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更是实现公正司法与保障人权的结合,双方应充分发挥优势资源,紧密配合,推动公正司法,树立法治权威。
在随后的刑事法律援助研讨会中,张勇法官就合作中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充分征求了意见。座谈中,吴宏耀教授提出,基层法院审理的重罪案件以及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都可以纳入合作刑事法律援助的内容。佟丽华主任结合双方的合作指出,在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一方面应该鼓励律师做有效辩护,提升法律援助辩护质量,另一方面援助律师也要告知当事人要尊重法院的判决和司法权威。此外,佟丽华主任还强调,除了为具体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之外,双方还可联合开展实证研究,并创新工作机制。

2013年6月20日上午,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人民网强国论坛关于预防儿童性侵害的节目直播。
2013年6月20日下午,张雪梅主任参加民盟中央专委会换届会,连任民盟中央第十一届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3年6月18日,由中美关系委员会组织的公众知识分子项目代表团来致诚公益访问。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待了代表团,并就致诚公益在青少年、农民工、农村法治、刑事法律援助及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与代表团进行交流与探讨。
湖南卫视《新闻当事人》栏目就近期性侵儿童案件频发的根源与对策采访佟丽华主任。佟丽华主任认为,儿童性侵案件过去同样大量发生,现在备受关注的原因是这个问题越来越被公众所重视。他提到,儿童性侵案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是家庭和学校对儿童生理教育的严重缺失,这种教育的缺失对孩子的一生都产生深远影响,我们应在他们的儿童时期就加强这种教育和保护。
节目已在6月16日播出,具体内容可点击下面的视频链接:
http://video.baidu.com/kan/tvshow/?id=329&n=20130616&site=letv.com&year=2013&url=http://www.letv.com/ptv/vplay/2027224.html

2013年6月19日上午,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邀请,张文娟律师为北京市未检系统的90余名检察官开展了主题为“国际少年司法探索经验教训及对我们的启示”的培训,培训持续近三个小时,张文娟介绍了美国少年司法探索的经验教训,联合国公约、文件确立的少年司法的基本制度和核心内容,中国少年司法探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检察机关开展少年司法探索的几点参考性建议,以及认识到时代背景给探索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参加培训的检察官反馈来看,培训效果非常不错。市检岳慧青处长总结时提到,这次培训开阔了检察官的视野,尤其是少年司法探索设计的项目思维,对检察官们很有启发。
2013年6月18日下午,应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的邀请,内蒙古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丽妹律师与公益律师李玉青,为全市中小学老师的代表进行了主题为《校园安全》的专题讲座。
讲座以案例为主,内容既包括当前高发的校园安全,比如校园性侵、学校因管理方式不当给学生造成的心里精神损害、缺少家庭监管学生的安全保护、食品卫生等方面,也包括常见的校园安全,如校车安全、校舍安全、教学设施安全等。通过讲座,与会者不仅了解到如何预防校园事故,更明确了学校的责任,以及事故发生后学校如何处理等。讲座反响良好。
124名少年获爱心资助 云南首次小额爱心资助基金发放仪式在曲靖中院举行
“作为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的受益者,我一定加倍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基金会的资助,报答法官阿姨的关爱。”这是全国律师协会2013年6月17日上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云南首次爱心基金发放仪式中的一幕。
当天上午,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专程从北京赶来参加曲靖的小额爱心基金发放仪式。
多年来,曲靖法院一直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法院中心工作,1988年率先在云南省成立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1998年正式设立少年案件审判庭,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法院,形成曲靖特色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网络。即“庭前、庭中、庭后三帮教,动情、晓理、明法三育人”人性化爱心工作模式。特别是在关爱弱势未成年人方面,对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未成年申请人,按照简化程序、倾斜资金、优先拨付的工作模式,近五年来先后对1500余名未成年人发放执行救助金450万余元。经过积极争取,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云南首家获得“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首批124名未成年当事人每人获得小额爱心资助款2000元。
据王毅伟介绍,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发起的“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人身受到重大伤害、失去监护或抚育费无法落实以及其他受到侵害需要救助,家庭贫困且判决未能执行或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的未成年人。项目对每位受援人资助额一般为一千至二千元。
据云南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熊亮介绍,“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的宗旨是帮助未成年人摆脱侵害后果、重新建立起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经济资助主要用于支付受赠人员的基本学习费用、医疗费用、心理咨询、辅导费用等。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基金”,主要由社会各界人士公益捐款构成。曲靖的这次爱心基金发放,不仅是云南的首次发放,在全国来说也是发放数量最大、规模最大的一次。
当天,全国律协、云南省律协、云南省携手困难群体创业服务中心、曲靖市委政法委、曲靖中院执行局等单位领导出席了爱心基金发放仪式。发放仪式上,曲靖中院被授予“爱心大使”纪念杯。



6月15、16两日在致诚公益楼二层会议室举办了民间组织的作用与发展研讨会。参与会议的有国内外专家、来自全国各省市农民工权益援助法律工作站的人员、致诚暑期国际实习生以及致诚公益的工作人员。本次会议也是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与致诚公益合作项目之一。


两天的会议主要围绕民间组织与社会治理、民间组织与法学教育、民间组织与联合国改革以及民间组织发展经验分享四个议题展开。清华大学民间组织研究中心王名教授、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布雷教授、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姚艳娇女士、澳大利亚金斯福法律援助中心首席律师安娜格诺斯女士、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女士以及安徽致诚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姚伟耀先生分别在会上围绕上述议题进行了精彩发言。


这是一场中西方文化与实践经验的交流,这种交流碰撞出了新的思维火花,为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以及民间组织的国际化开阔了视野,也增添了新的思想与活力。各参会律师纷纷表示两天时间虽不长但信息量很大,获益匪浅;远道而来的律师们也表示真是不虚此行!我们期待中国民间组织能够逐渐走向专业化道路,增强国际交流,让国际社会听到中国民间组织的声音,也期待很快能够看到中国民间组织的春天!
6月15日下午两点,中国政法大学在致诚公益建立“国际化人才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致诚公益一楼会议室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分管教学的于志刚教授和致诚成公益佟丽华主任参与此次揭牌仪式。来自澳大利亚科技大学的Sam Blay 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此次揭牌仪式。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傅薇以及威廉玛丽学院的的Kaily 分别代表国、内外实习生进行了发言。
致诚公益办公室主任于旭坤作为此次揭牌仪式主持人,首先介绍了活动的背景。于志刚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概况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和致诚公益的渊源,并对此次国际化人才实践基地的成立寄予厚望。随后,佟丽华主任代表致诚公益发言,除了对与政法大学的合作表示期待之外,佟主任还表达了致诚对年轻人才培养以及对实习生项目的重视。最后,来自澳大利亚的Sam Blay 教授给在场实习生送上了诚挚祝福。
2013年6月15日,青海省省未保办组织省、市各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共60余家成员单位分别在城中区中心广场、城西区麒麟湾公园小广场、城北区朝阳广场等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知识集中宣传日活动。
活动共悬挂横幅200余条、摆放展板100余块,发放《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汉藏双文法条单行本、漫画口袋本、彩页宣传册、动漫片光盘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循环播放《未保条例》音频4小时、设置现场咨询服务台4处,受教育未成年人及家长3万余人次。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强接待群众咨询,就群众关心的校园伤害案件、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结合条例,进行了讲解。通过活动有效提高了公众自觉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舆论氛围。
2013年6月14日,江苏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李晓霞参加了江苏警官学院第九期法律诊所学生结业典礼活动,活动中李晓霞律师对诊所学生开展的模拟法庭进行了点评。
虐待5岁女童 继母一审获刑5年
两年间多次施虐,致女童7次住院治疗;法官调研建议应建立“强制报告”制度防虐童
虐待继女的蔡亚珊获刑5年,让这桩虐童案暂告一段落。但孩子7次因虐受伤入院,前6次都没人怀疑到孩子受虐而报警救助孩子,这足以让我们深思。
法官调研认为,在虐童案的背后,是儿童权利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真空,是家庭和社会存在错误的思想观念,以至于我们看到、知道儿童权利被侵害,却常默认为“事不关己”。
27岁后妈蔡亚珊虐待继女致重伤,孩子两年间7次因伤入院治疗。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蔡亚珊犯虐待罪,判处5年刑期,并赔偿孩子经济损失7.6万余元。对此判决,蔡亚珊当庭表示上诉。
疑孩子受虐医生报警
从2010年至2011年间,因和婆家发生矛盾,蔡亚珊将气撒在继女身上,用手掐、擀面杖打、开水泼等方式虐待当时刚4岁半的莹莹(化名),并愈演愈烈。莹莹7次受伤入院治疗,最后因急救医生生疑报警后,蔡亚珊落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亚珊在与莹莹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矛盾经常采用打骂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虐待,并致其重伤(偏轻)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鉴于蔡当庭自愿认罪,在亲属的帮助下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法院对蔡亚珊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
同时,法院认为,蔡亚珊应对莹莹承担赔偿责任,待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可另行起诉。最终,法院以虐待罪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完毕,蔡亚珊即当庭表示上诉。
检方曾变更诉讼请求
本案起诉时,公诉机关曾变更诉讼请求,由认为蔡亚珊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改为涉嫌犯虐待罪。但开庭中,被害人代理人则认为,蔡亚珊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此,承办法官表示,虐待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采用打骂、不给吃饭等手段,意图从精神上摧残、折磨被害人,故意发泄心中怨气。本案中的蔡亚珊因家庭矛盾,把孩子当做发泄工具,采取殴打等方式对莹莹造成精神、肉体上肆意伤害,并造成重伤的后果,其行为更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法官表示,从医学角度说,不能确定被害人身上的伤是什么时候造成的,是长期累积造成的后果,更符合虐待罪的法律要件。故法院未采纳莹莹诉讼代理人关于蔡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意见。
【追访1】
Q:如何防止儿童被虐待?
A:法官 应建立防止虐童“强制报告”制度
近段时间,关于儿童被性侵、虐待的事件频频见诸媒体,20天内连发8起幼女性侵案等报道更是将儿童权益保护的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昨天,朝阳法院披露对此类案件调研结果,建议建立防止虐童“强制报告”制度。
知情不报致虐童难发现
法官调研相关刑事案件发现,虐童案有三大特点:一是儿童在受到家庭的虐待后不敢吭声、投诉。即使有邻居、老师、同学、亲戚、医生等知情人发现或知道儿童受到虐待,但也因各种因素未举报或报警,导致虐童案难以发现。二是家庭和社会存在错误的思想观念。“很多父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知情人也存在‘别人家的事不要管’的不正确心态,导致儿童成了最后受害者。”法官说,此外,虐童案往往发生在单亲、离异重组等结构不稳定家庭。
法官介绍,我国现阶段相关法律对儿童权益保护的规定,原则性明显,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真空。正因保护体系的缺失,家庭内的虐童事件才一再发生。
应建立防虐童报告制度
“现实情况下即使有邻居等发现或知情,也并没有去报警。”法官认为,我国在防止虐待儿童方面缺乏“强制报告”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借鉴国外保护儿童的有益做法,探索建立我国的防止虐童“强制报告”制度。
通过法律规定有关知情人及对儿童有监管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有“强制报告”的义务,对于知情不报者,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例如,儿童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幼儿园、学校等机构和人员应将发现的家庭内的虐童事件及时反映,通过对孩子父母沟通改善教育方式。
【追访2】
Q:为何没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A:专家 虐童举报尚无专业受理机构
为何如今没有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困境究竟在哪儿?昨天,长期进行青少年保护工作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表示,目前问题的根源是要解决配套的受理机构,解决受害儿童安置问题。
发现后举报给谁成难题
“让被虐待的孩子自己去搜集证据状告父母?”张文娟说,虐待罪是自诉案件,除非重伤或死亡,否则公权力难以介入。
她说,家庭是相对隐私的空间,若公权力介入不进去,容易导致虐童成为隐性案件,不易被发现。而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则包括明确举报主体是谁?什么情况下应当举报?不举报有什么后果?举报给谁?谁来处理?
“目前,举报给谁是最大的问题。”张文娟解释,如果没有一个相应的受理机构,没有儿童保护机构,民众冒着风险举报,希望改变孩子处境,但举报流程建不起来,举报便没有任何意义。
儿童应摆脱受伤害环境
张文娟认为,儿童遭遇虐待不单纯是对成人刑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保证孩子得到称职的照料,帮助他们改变或摆脱伤害性的照料环境。
她介绍,很多国家将预防和制止儿童遭受虐待和忽视作为儿童福利的核心内容,由儿童福利局或儿童保护局为遭受虐待的孩子提供各种康复性服务。
父母严重不称职的,除追究刑责外,政府还可能起诉父母,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为这些孩子重新寻找家庭。对此,张文娟呼吁政府能够及早建立相应制度,明确家庭和政府之间对孩子的责任,如果孩子面临相应问题,要由政府出面来重新评估孩子的照料环境问题。
张文娟认为,现有法律规定中,一般情况下虐待家庭成员重伤或死亡的事件才进入公诉程序,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晚了,“孩子成长过程是不可逆的。”
■ 他山之石
美国:知情不报会被指控犯罪
目前,美国包括全部50个州都有法律条款,要求保育、中小学教育、心理咨询师、医生、执法和社会工作者等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若怀疑存在“可能的孩子虐待和忽视”的话,必须马上举报,知情不报的话会被指控犯罪。
美国还设立了一条专门的举报热线,接受报告和作出反应主要由儿童福利局承担。热线打进儿童福利局后,会有专人处理。如果接线员认为符合介入标准,便会将案件转给调查员。调查员一般都具有社工专业背景。如果社工感觉儿童在家中正面临紧急危险,儿童将被暂时放到儿童福利局照料。
调查结束,社工对儿童家庭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后,有三种选择:终结案件、提供服务、提起儿童虐待与忽视诉讼。
儿童福利局有足够证据后就可提交法院审理,法官会首先召开听证会,用法律来为孩子选择未来的生活。如果法院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儿童福利局会暂时接手照料并着手寻找一个合适的家庭来收养这个孩子。(记者刘洋)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6/14/c_116138730.htm
2013年6月14日,受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和律师韩晶晶参加了国务院妇儿工委组织召开的“儿童保护工作专家研讨会”,张雪梅主任在会上做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分析与与对策”的发言。
2013年6月13日,内蒙古律协未保专委会公益律师其布热在内蒙古大学桃李湖宾馆三楼会议室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与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内蒙古班蒙古国学员座谈会。其布热律师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所进行的公益活动,包括建立未成年人志愿律师网络、培训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办理社会影响大的未成年人案件、普法培训、资助、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公益活动、参与立法等工作情况,并针对两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律师所做的工作方面进行广泛的经验交流。


作为一名专职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律师,佟丽华主任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问题有很多深入思考。结合多年研究心得,佟丽华于“六一”儿童节前夕出版了《我们因你而改变——一位父亲对家庭教育的25个反思》一书,该书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
该书一个父亲的视角对家庭教育领域25个热点提出了深刻反思,就如何成为合格父母以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提出了大量具体意见和建议。该书出版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报、现代教育报、法制日报和检察日报等媒体记者就这本新书对佟丽华进行了访谈。以下是部分访谈的链接:
中国教育报 http://www.jyb.cn/china/gnxw/201305/t20130530_539531.html
现代教育报 http://www.modedu.com/msg/info.php?InfoID=61788
法制日报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602/Page12TB.htm
检察日报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3-06/03/node_6.htm
近期发生了多起性侵儿童典型事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新闻1+1》、《法治在线》、人民网《微访谈》、《壹读》杂志等多家媒体采访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佟丽华就如何更好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问题提出了很观点。他认为,不但要关注事件本身的法律问题,更要关注事件背后折身的家庭教育和社会风气问题,他的这一观点引起了社会共鸣。以下是部分采访链接。
《东方时空》 http://news.cntv.cn/2013/05/30/VIDE1369916400241626.shtml
《新闻1+1》 http://news.cntv.cn/2013/05/30/VIDE1369922879796929.shtml
人民网 http://t.people.com.cn/talk/614.html
2013年6月7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韩晶晶律师接受了北京电台关于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的采访,韩晶晶从预防和打击、法律的保护力度以及国外相关法律规定等角度介绍了预防和打击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的相关方面。
2013年6月7日下午,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姚炜耀律师受邀赴合肥市师范附小一校为200多名小学生与家长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姚律师结合近期国内频发的侵害未成年人事件为切入点,从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多个角度与学生和家长互动法律知识点和具体案例。最后,姚律师将讲课内容以提问竞答的形式让学生们巩固未保法律知识点,同时还散发了《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资料,获得了学生、家长和学校的一致好评。

2013年6月7日,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姚炜耀律师受邀参加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座谈会,会议由团市委副书记赵斌主持。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法制办、团市委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座谈会重点讨论了合肥市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必要性、形式和内容等问题。姚炜耀建议: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和固定合肥未保先进做法,建议采取范围内容更广的《条例》为名称;充分吸收例如社会调查员、合适成年人、前科封存、留守、流动儿童保护等具体可操作内容。

又到一年实习季,今年夏天又有十多名实习生来到致诚参加实习。今年的实习生全部来自国外名校,其中包括五名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博士。为了致诚实习生项目的发展,拉近实习生之间的距离,使实习生尽快的融入到致诚团队,2013年6月7日上午十时,一位即将离开致诚的美国实习生——Kevin与十余位国际实习生以及致诚的员工分享了他在致诚四个月的实习经历。
Kevin分享了他在致诚最欢乐的时光和最难忘的工作之后,又围绕着三个问题进行了展开——1、为什么致诚需要实习生;2、为什么在致诚的指导老师需要实习生;3、实习生应该做什么。Kevin表示中美文化的区别对他冲击很大,拿完成一项任务来说,在美国通常在开始之前就很明确的知道在开始一项工作之前会有怎样的结果产生,然而在中国,开工之前对结果的期许则有些模糊。
张文娟律师希望在座的实习生能借此机会谈谈自己的想法。有实习生觉得他在致诚实习的这段时间收获很大,他说是因为自己很明确想达到的目标和需要的信息。然而也有实习生却对自己的实习显得有些茫然。不过张文娟律师表示,致诚会不断改进、努力完善实习生项目计划,并且在下个月开展专门针对实习生导师的培训。
2013年6月5日下午,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东城法院司法救助暨见义勇为表彰会,会议对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给予小额爱心救助和东城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一名见义勇为未成年人进行了表彰。
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屡遭不法侵害,透视各种侵权现象,深刻分析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之深层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管理不当与监护的缺失、学校教育的缺失与偏差、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与经济利益的诱惑、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够、有些成年人素质低或法律观念淡薄及缺乏整体社会保护机制。
社会保护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发挥重大作用;努力健全社会保护制度,是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共识。
2013年5月,民政部在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大连市等20个地区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近日,青少年中心接受民政部委托,在民政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研究。该研究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社会保护机制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以求在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社会保护的制度化、系统化建设上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