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 肖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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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京召开

  2017年5月26日至27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五十余名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各省律协未保委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张彦红、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史学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处长张寒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了主题发言。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进行了会议致辞。佟丽华主任首先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近年来,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台了新的立法政策,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机制也在不断健全,对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次会议聚集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律师,期待与会人员在会议上展开充分讨论,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发挥积极作用。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副主任进行了“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的构建”为主题的发言。宋主任介绍了目前我国儿童的基本状况以及国务院妇儿工委最近在留守儿童保护、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进展。随后,她就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意见,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儿童保护与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等。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介绍了近几年来民政部在推动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的完善、家庭暴力受害儿童的救助、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保护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同时,她也指出了全国儿童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儿童保护理念的缺失、父母监护意识的缺失以及专业力量的缺失等困难以及带来的挑战。倪司长指出,在儿童保护工作中我们不应是旁观者,而应当是推动者,并鼓励律师在法律专业领域以及推动儿童保护多部门合作机制建立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张彦红介绍了全国妇联最近几年在推动法律与政策的制定完善和修改、开展普法宣传方面、畅通维权渠道,及时提供服务、开展试点项目等方面开展的儿童保护工作。

  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史学林介绍了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包括推进法治化维权的进程,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化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等。他还结合共青团中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提出了共青团组织下一步在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完善、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治、构建畅通的维权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构想。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处长张寒玉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30年的发展历程,她指出少年司法已经走到了一个关键的时期,要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指引,并且要积极推动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介绍了我国少年法庭的总体情况,总结了少年法庭在具体办案过程中的理念和经验,并提出了少年司法未来改革发展的趋向。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进行了儿童福利立法相关问题的主题发言,他介绍了我国目前儿童福利方面的立法现状,提出了立法中存在的儿童理念缺失、可操作性缺乏等问题,同时提出了儿童福利立法应当秉承的价值取向、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等对策建议。

  本次论坛的嘉宾均为国务院妇儿工委、民政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负责人及专家学者,他们的精彩发言让各地律师更清晰的了解了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最新工作动态以及理论研究前沿问题,提升了律师在各地加强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各类专业社会力量的合作方面的能力,以更好的推动跨部门合作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主题发言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交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各地律师介绍了地方开展的儿童保护工作,分享了数十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性侵、校园欺凌等类型的经典案例,并就相关问题和参会嘉宾进行了深入探讨。各地律师对地方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发展方向及律师如何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佟丽华主任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他充分肯定了各地律师在未成年人普法、法律援助、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跨部门合作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对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校园欺凌、性侵害、监护人资格撤销等领域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和分析。佟丽华律师希望各位律师继续保持联络与沟通,分享经验,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并宣布本次会议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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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旭坤为首都高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

  2017年5月25日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于旭坤应邀为首都高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专题培训,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信息科学大学等十数所高校的近30名“青春船长”普法志愿者参加了培训。

  “青春船长”普法志愿者队伍是北京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经常深入到学校为中小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深受学生们欢迎。为了进一步提高志愿者队伍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和法律援助维权的授课水平,于旭坤律师将培训分为了两个阶段:一是以《让法律为青春护航》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二是跟大家共同讨论在未成年人普法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于律师引用大量案件,深入浅出地向大家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权利,并针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校园欺凌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谈到未成年人普法需要注意的问题时,于律师采用开放思维的方式与大家共同总结了一些经验,使大家受益匪浅。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十分重视发挥培训者的正面引导作用,这种培训培训者的方式,可以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重点和热点知识传播出去,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法律规定的权利以及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有利于提高孩子们的维权意识,凸显了致诚青少年维权公益律师的重要价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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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为全市德育老师开展讲座

  2017年5月23日上午,以“加强法治教育 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由北京市教委主办、大兴区教委协办的“北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暨德育干部大讲堂第二讲”活动,在大兴一中举行。致诚公益团队总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应邀为北京市各区教委德育主管干部和学校德育干部共300余人授课。北京市基教一处处长张凤华、副处长陈德时,北京教科院德育中心主任谢春风,大兴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王学军,区教委副主任周爱彬、韩宝刚等领导出席活动。活动由北京教科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谢春风主持。

  佟丽华律师以“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为题开展了讲座。他从国际视野和国家发展的角度,向与会人员阐明国家深化法治改革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学校实际聚焦校园欺凌问题,他认为,教育工作者应从小培育孩子们的法治规则意识、公民意识,培育孩子用文明的方式和手段解决矛盾和冲突的能力。同时还应从学生、家长、老师、学校、专家多方面寻找方法,多方共治。佟丽华律师的讲座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相信会进一步提升德育干部的法律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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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市政协“预防与治理校园欺凌”专题座谈会

  2017年5月11日上午,北京市政协在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预防与治理校园欺凌”专题座谈会,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同志、副主席李士祥、秘书长周毓秋以及部分委员代表,市教委委员王定东同志及教委相关负责同志,人大附中老师孙京菊和学生路羽丰、储云飞参加了会议。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和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宗春山作为专家作了专题发言。

  首先,王定东同志从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当前开展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层面介绍了市教委在预防和治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情况。他表示,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健康发展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希望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取得有效发展。

  佟丽华律师结合多年的思考和研究做了专题发言。他认为,校园欺凌不仅仅是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的几个案件,还有很多欺凌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当前网络飞速发展时代,我们更要投入更多资源,培养更多专业力量,积极推进对校园欺凌问题的科学治理工作。为此,他提出了五条具体建议:一是动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培养孩子们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通过系统培训,增强学校教师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的基本技能。三是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引导家长理性应对学生之间的纠纷以及校园欺凌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向专业人士寻求专业支持。五是推动建立第三方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专业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一支处理学生、家长和学校关系的重要力量。

  宗春山老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概况,并提出了要对校园欺凌坚持零容忍以及加强培训等观点。人大附中的孙老师和两位学生介绍了他们曾经就校园欺凌开展的调研,并谈了他们对校园欺凌的切身体会以及校园治理的相关问题。与会委员代表们从家庭教育、教师素养、不良行为矫治以及惩戒等角度畅谈了自己的想法。

  最后,吉林主席围绕校园欺凌问题做了讲话。他指出,可能校园欺凌问题在很多学生身上发生过,很多成年人可能也经历过。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市教育部门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我们要深入研究、科学界定校园欺凌的定义和范围,审慎使用其概念;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处理这一问题中的优势,尽早发现、及时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要推动老师、家长、学生形成良性互动,加强教育和培训,提升处理校园欺凌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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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火凤计划”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办2017年4.23世界读书日图书捐赠活动

  2017年4月21日,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联合省教育厅、省新华书店、武汉民建社法委,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湖北火凤计划”2017年世界读书日图书捐赠仪式,向未成年犯捐赠价值5万元的图书。活动发起人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王强、省新华书店负责人、武汉民建社法委委员、喻爱萍爱心妈妈团、来自恩施、宜昌等地的万珏、冯愿妮等未保委员、志愿律师40多人和200多服刑学员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前,各位来宾和爱心人士在省未管所副所长蒋建军带领下参观了二管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车间与监舍,实地了解服刑人员的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

  捐赠仪式上,未管所副所长蒋建军首先代表未管所对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省教育厅等单位长期以来对未成年犯服刑、改造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要求未成年犯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望,牢记社会关爱,认真吸取犯罪教训,努力纠正过去的不良思想和习惯,用书籍充实自己的改造生活,走健康向上的新生之道。会上,宣读了对未管所2016年度100名读书积极分子的表彰决定,李春生主任、王强处长等领导共同为获奖代表颁奖。

  随后举行揭牌、捐赠仪式,李春生主任、蒋副所长、省教育厅王洪波处长、省新华书店负责人汪昆共同为“希望图书室”揭牌,省教育厅王洪波处长、省新华书店负责人汪昆将印有“捐赠伍万元图书”牌匾授予火凤计划项目总监李春生和蒋副所长,并在现场与未管所民警合照留念。

  授牌仪式后,省律协未保专委会李春生主任讲话,作为省育新职业学校的名誉校长,“湖北火凤计划”续航8年,累计筹资100多万元,捐赠136台品牌电脑,为未成年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此次联合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展图书捐赠活动,是希望未成年犯能够通过学习和阅读对自己曾经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反省和担当,将精神食粮转化为自身成长进步的阶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行走好自食其力、融入社会的人生道路。他希望全体学员,读好书,好读书,争做新的“三好学生”:学习好、身体好、改造好。学习好就是要把刑期当学期,学文化、学法律、学技能。身体好就是要规律生活,加强体质锻炼,注重心理健康,调节不良情绪。改造好就是要向每年表彰的读书积极分子、向积极改造的模范学习,从内心自我反省、真诚悔悟。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将引进更多的社会资源为未成年犯提供帮助,积极学习文化技能,积极改造,期望大家在服刑期间能够迷途知返,重新融入社会!

  省教育厅王处长发言指出,省教育厅时刻关心和惦记未成年犯的教育与学习,不断加强对未成年犯的道德素质培养,使之努力跟上全省中小学生的学习步伐,并表示已将对未成年犯的教育作为基础教育处的重点工作,期望通过图书捐赠活动,帮助未成年犯爱上读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早日成材。

  仪式结束后,李春生主任召集部分与会人员与省教育厅相关领导进行座谈,就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等相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未管所教育科刘科长报告了该所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现状,希望省教育厅能将该类特殊人群依法纳入全省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李春生主任表示,省未保委一直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开展未成年人公益工作,通过调研,发现未成年犯九年义务教育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为此撰写了《关于落实未成年犯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方便被全国政协和省政协采纳2016年集体提案。希望省教育厅能够“落实政协提案、纳入教育规划、关注未成年犯教育、申请省政府协调”解决好未成年犯义务教育问题。来自恩施的省未保委副主任万珏律师表示期望省教育厅重视校园欺凌问题,早日建立有效的校园欺凌防范机制。省未保委秘书长陈亮建议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适时出版相关法制教育读本、录制示范法制讲座视频。省教育厅王处长表示,省教育厅将加大支持对未成年犯的教育培养工作,后期将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落实政协委员提案,希望与法律界人携手努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与座谈会同时进行的是10位志愿律师和社会爱心人士与未成年学员 “一对一结对帮教”签约仪式。通过现场谈心交流,了解未成年犯家庭情况和成长背景,勉励他们重视阅读,学习文化,培养读书热情,积极改造。未成年学员表示:社会爱心人士与我们亲切互动,拉近了与我们的心理距离,打开了我们精神世界的大门,激发了大家的改造热情。我们将不辜负期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重新融入社会,做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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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参与《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意见征集社会代表座谈会

  2017年4月12日,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李春生律师、秘书长陈亮律师应邀参加武汉团市委组织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意见征集社会代表座谈会。武汉团市委副书记刘华珍、武昌区团委书记陈露露、草案起草组成员张正宇博士和武汉市律协未保委员会委员杨敏、刘松等志愿律师近30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图一为会议开幕前)

  当日下午,所有参会人员到达会议地点—-武昌区中山路小学。在多功能会议室外小学生们活跃的学习气氛下,主持人武汉团市委权益部部长周洁宣布本次会议开始。

  首先,会议第一项议程,由草案起草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正宇博士针对本次立法的必要性、草案的起草经过、体例设置、条文亮点等方面予以详细介绍。

  其次,主持人邀请各界社会代表发言。分别由在校未成年人代表(包括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职高生代表)、青少年事务社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学校教职工代表发言,从各自角度对草案谈了具体修订建议和对立法的期望。

  (图二为律师代表认真聆听社会各界代表发言)

  再次,主持人邀请以李春生律师为首的专业律师团体对草案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李春生结合自己2009年作为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团省委受聘法律专家,参加《湖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立法的起草、修改、调研等方面,从增强国际视野、地方立法亮点、创新和可行性及具体条款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参会的每位律师代表也认真研读草案,就草案名称、具体条款及内容是否与上位法之规定相冲、法律专业术语的准确运用、应增删章节、草案与其他法律、法规有机衔接等全方位提出合理的修订意见及建议,并对部分意见和建议展开热烈、深入的探讨。在过程中,起草组成员张正宇博士、刘静博士、团市委副书记刘华珍、武昌区团委书记陈露露以及主持人周部长,分别就草案起草中遇到的专业、疑难问题向李春生律师团体咨询、探讨,李律师等就具体问题一一予以回应。

  (图三为律师代表发表修订建议及意见)

  最后,团市委副书记刘华珍代表团市委感谢大家热烈、积极的参与,再次邀请社会各界尤其是以李春生律师为首的专业律师团体对此草案后续立法进程继续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至此,本次座谈会圆满结束。

  (图四为会后李春生律师就本次会议议题与团市委副书记刘华珍等继续讨论)

  (图五为参会律师团体与团市委领导会后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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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儿童福利立法研讨会

  2017年4月8日下午,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少年司法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办的“儿童福利立法研讨会”,参会人员有来自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儿童福利处、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合国儿基会、救助儿童会以及北京大学、北师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上海社科院、南开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围绕儿童福利立法的模式、内容、结构等进行发言和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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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为石景山区全区法治教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

  2017年4月5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全区法治教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赵辉律师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政策和重要改革、校园伤害事故法律责任分析及预防处理措施,讲座结合近年来实践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不断完善的立法政策措施,向老师们全面介绍了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现状,讲座受到老师们的欢迎,对于提升老师们的理念和知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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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2月,张雪梅律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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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参加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栏目直播

  2017年3月31日,赵辉律师应邀参加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栏目直播,就父母将孩子出租行窃案、校园欺凌问题、儿童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的风险防控问题接受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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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入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定点服务机构

  2017年3月30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9年度法律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2017]016号),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成功中标,将在未来三年竭诚为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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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研讨会

  2017年3月22日,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张雪梅律师参加了“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研讨会,并作“涉未民事检察监督的路径与方式“主题发言。


  研讨会邀请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工商大学等科研院所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共青团中央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未检系统等实务部门30余位专家学者及《人民日报》等媒体与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张志杰主任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甄贞副检察长参加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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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到丰台区八小开展《杜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主题讲座

  2017年3月9日,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丰台区八小,为全校师生开展《杜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讲座,赵辉律师结合案例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法律后果、校园欺凌易发生的时间和场所、发生校园欺凌应如何应对、学会与同学相处等内容,从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两个角度进行了详细讲解,讲座受到师生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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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参加《3.8国际劳动妇女节特别节目—以法律的名义对家暴零容忍》主题节目直播

  2017年3月8日,赵辉律师应邀参加由北京市司法局、北京交通广播FM103.9《警法时空》共同主办的《3.8国际劳动妇女节特别节目——以法律的名义对家暴零容忍》主题节目直播。赵辉律师与北京东卫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瑜共同向听众介绍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家暴受害者应如何寻求帮助、可以获得哪些保护措施、临时庇护场所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等相关法律知识。在直播节目之后,二位律师又继续参与了该栏目的《第二直播室》环节,在线解答广大听众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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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贾娜参加预防与应对针对儿童的暴力研讨会

  2017年3月3日,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共同举办了关于“预防与应对针对儿童的暴力”研讨会。主办方在致辞中提及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他们工作的支持,以及中心近期发起的全球承诺儿童行动。中心律师张雪梅、贾娜参加了会议。

  来自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副理事长南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儿童事务经理Camille Evans、乐益会儿童保护项目负责人曹越等参加会议并作了主题发言。同时,来自地方公益机构的负责人也发言介绍了自家机构。参会人数约四十余人。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讨论“CAC&MDT”在中国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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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

  2017年3月2日下午,张雪梅律师参加“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会上,女童保护发布《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张雪梅等专家就儿童被性侵的预防与后期治理进行座谈访谈。参加座谈会的有4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海淀检察院、中国儿童少年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女儿童研究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以及100多家新闻媒体的专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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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应邀开展“反家暴法对儿童的特殊保护”主题培训

  2017年3月2日,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之际,赵辉律师应邀为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儿童保护项目的工作人员开展“反家暴法对儿童的特殊保护”主题培训。赵辉律师介绍了反家暴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儿童遭受家暴的现状和特征、反家暴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反家暴法在实践中面临的挑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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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2月,张雪梅律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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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旭坤为丽泽中学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专题培训

  2017年2月18日上午8点半,青少年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律师应邀为丰台区丽泽中学250余名教职员工开展专题培训。

  于旭坤律师利用上午半天的时间,围绕学校和老师们关注的家校纠纷以及校园欺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于旭坤律师在讲座中引用了大量实际发生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一些法律条款作了说明,将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日常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风险防范意识等传播给与会人员,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作为新学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丽泽中学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这次培训,期望通过这次培训,使全体教师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在有效预防和处理家校纠纷以及校园欺凌问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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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召开2016年年会

  2016年12月16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在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2016年年会。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杜培荣主任主持会议,除了未保专委会委员,会议还邀请了广西律师协会陈德文副秘书长,还有其他积极并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活动的律师参加会议。

  本次年会由杜培荣主任汇报2016年未保专委会工作成绩并总结经验,杜培荣主任还专门就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等案件的办案注意事项对各委员提出要求,并总结了2016年法院、检察院、国务院等部分颁发的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等,提醒各委员注意解读相关规定。其他委员针对2016年的相关工作作了简要总结,并对2017年工作提出各自意见。其他参会律师表达了对未成年人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的愿望。

  会议期间,蒋常贵委员将未保专委会历年活动图片制作成PPT模式进行播放,该PPT以后可作为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的宣传素材,获得在场人员的一致肯定。

  会议最后,广西律师协会陈德文副秘书长发表了讲话,肯定了未保专委会今年的相关工作,鼓励未保专委会各委员今后继续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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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和农民工两个中心被聘为“丰台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

  2016年12月16日,2016年丰台区中小学德育年会暨项目推进会在北师大四附中召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被聘为“丰台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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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常贵参加“法律同行,……法治护航”走进校园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16年12月15日晚上19时30分,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蒋常贵律师参加“法律同行,助力梦想;关爱未来,法治护航”走进校园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在广西贺州市启动,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腾、贺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韦升安,贺州中院院长成广等出席活动。

  启动仪式的节目精彩纷呈。开场舞表演《共圆中国梦》、《放飞梦想》、《从头再来》情景交融、趣味十足,情景小品《街头卫生》和情景剧《谁动了我的抽屉……》则通过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发人深省的小故事,向青少年们普及法律知识……,现场还穿插知识问答、赠送书籍等环节,气氛活跃,达到了寓教于乐的目标。在启动仪式的最后,同学们还进行了反对校园欺凌宣誓。

  此次活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院牵头,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多个单位主办,由贺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承办,贺州市职业学院师生,学生家长代表,当地人大、政协代表等约65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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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法律问题研讨会在青少年中心召开

  2016年12月11日,由全国青联法律界别委员会主办的“校园暴力”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召开,该会议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承办。参加会议的有团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全国青联法律界别部分委员,在京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司法单位领导,高校研究机构有关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与会人员围绕身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讨论了教育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共同为有效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行为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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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4名志愿律师荣获“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宣讲员”称号

  2016年12月2日,在“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湖北团省委、省未保办、省预青办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礼堂联合举办了2016年湖北省青少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

  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积极参加全省“青少年法治宣讲进社区、企业、校园”活动,一大批深受青少年喜欢的宣讲员奔赴全省各地,开展了100场体验式、互动式、案例式讲座和报告,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秘书长陈亮等10人获得“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宣讲员”称号并上台领奖,其中4人是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志愿律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出席活动并讲话,团省委书记张桂华,省政协常委彭方明,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等领导和来自全省公、检、法、司、文化、工商等相关单位青年代表、高校大学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应邀在中华女子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开设儿童保护选秀课程

  2016年11月10日-12月1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受聘为儿童保护课程讲师,应邀在中华女子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开设儿童保护选秀课程,一学期16课时。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应最高人民法院邀请主持“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及司法实务”讲座

  2016年11月30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应邀为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少年司法培训班主持“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及司法实务”讲座,200多名来自全国未成年审判系统的审判人员参加培训。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学宪法 将宪法”全国总决赛担任小学组评委

  2016年11月29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教育部主办、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单位承办的“学宪法 将宪法”全国总决赛,担任小学组评委,对活动和参赛选手进行评审和点评。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应邀主持“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政策和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与探讨”讲座

  2016年11月25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应邀为北京市民政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学习培训班主持“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政策和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与探讨”讲座。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到国家法官学院进行“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办理”讲座

  2016年11月24日上午,佟丽华主任应邀在国家法官学院为来自全国近200名少年法庭法官进行主题为“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办理”讲座。

  佟丽华主任以2013年最高法《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多年来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研究为基础,介绍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范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双向保护、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立案证据标准、被害人保护、被害人年龄问题、定罪问题、处罚以及民事赔偿等问题。

通过肖利娜

陈亮在东西湖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治讲座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11月24日下午,由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与团省委、省未保办联合组织的“12355法治教育校园行”活动走进武汉市东西湖职业技术学校,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秘书长、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亮律师为近300名师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治讲座,受到热烈欢迎。

  讲座现场,陈律师通过真实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讲解,为同学们讲述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的主要表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未成年人权益的救济及保障”等内容,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给社会、家庭、青少年自己造成的危害,指导学生面对校园暴力事件等问题时,如何规避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等法律知识。陈律师的讲解幽默风趣,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讲座尾声,陈律师与同学们进行问答互动,并现场派发礼品,同学们积极答题,热情高涨。

  本次讲座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有助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治观念,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刘晓颖参加“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交流座谈会”

  2016年11月24日上午,张雪梅律师、刘晓颖律师应邀参加全国妇联组织召开的“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交流座谈会”。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

  2016年11月22-23日,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召开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就“未成年人被害人司法保护问题与建议”进行发言,并讨论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理论研究、制度设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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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为通州四中师生做“杜绝校园、构建和谐校园”法治培训

  2016年11月23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市通州区第四中学的300余名师生做“杜绝校园、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培训。赵辉律师结合案例和法律规定,为全校师生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和法律后果、面对校园欺凌应怎么做、如何与同学友好相处等问题,讲座受到师生和学校领导的欢迎,在培训之前,赵辉律师还与原北京教育学院院长、老师、通州四中校长、副校长及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的辖区警官,就中学生法治教育问题进行了座谈研讨。

通过肖利娜

张娟参加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

  

  2016年11月21日,致诚公益团队旗下,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并归其主管机构——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项目主管张娟参加了由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组织的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超过200位部管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专题会议学习。

  上午,中央党校党建部董亚炜教授为全体与会成员深入解读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下午,民政部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任詹成付结合六中全会精神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接着,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温梦进行了党务工作实操知识培训。

  随后,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刘忠祥传达了对部管社会组织提出的两个覆盖工作要求。

  最后,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胡振全做了总结讲话,提出部管社会组织要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建工作,做全国社会组织先进表率等要求。

通过肖利娜

姚炜耀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开展“法律人的责任与信仰”讲座

  2016年11月2日,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安徽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炜耀受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邀请,赴该校警察系为一百多名即将参加工作的司法警察讲授“法律人的责任与信仰”。

  姚律师从本人亲自办理的“缓刑学生复学案”、“牛肉少年维权案”、“砀山撤销监护人资格案”等个案出发,讲授了作为一名法律人,应当坚持对法律的忠诚、对推进法治进一步发展的责任,呼吁大家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并鼓励大家心怀善念、秉承公义、心系公众、信仰法治。

  姚律师的授课获得了在座学员的一致好评,授课结束后,姚律师受邀担任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警察系兼职教授,后期将会进一步系统的开展法律实践教学活动。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主持“未成年人立法政策的发展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务”讲座

  2016年11月1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应邀为北京市各区县未成年人保护社工主持“未成年人立法政策的发展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务”讲座。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全国老龄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高层论坛

  2016年10月31日下午,全国老龄办在京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高层论坛,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秦光荣,民政部副部长、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建军、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高晓兵,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世等领导出席论坛并作主旨发言,共约260人参加论坛。

  在本届高层论坛上,佟丽华主任就当前保障老年人权益相关立法尤其是加强老年人监护制度做了主题发言。佟律师建议以全国人大制定《民法总则》为契机,尽快推动和完善老年人监护的相关制度,具体包括:明确谁能做老年人监护人、什么样的老年人需要监护人以及确定其监护人的程序;进一步明确老年人及其监护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原有公设监护制度基础上发展国家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监护人的监督;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监护人要进行干预并在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为陕西省未保律师业务培训班进行儿童权益保护法治讲座

  2016年10月29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应陕西省律师协会邀请,为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业务培训班主讲“儿童权益保护热点问题及立法政策的发展变化”,100余名律师参加培训,会后围绕立法政策新变化和律师作用又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通过肖利娜

青少年中心与多家单位联合签署《丰台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办法》

  2016年10月27日,丰台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工作推进会暨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丰台分站成立会议在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北京团市委权益部部长赵金艳、北京市检察院未检部主任岳慧青、丰台检察院检察长叶文胜、丰台团区委副书记王嘉、中鼎社工事务所主任苏峰、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张雪梅以及观护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致辞。

  丰台检察院检察长叶文胜首先致欢迎辞,对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尤其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参与和配合表示认可和感谢。随后,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金朝检察官介绍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开展的现状。新刑诉法公布以后,在丰台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从附条件不起诉到发展观护基地考察帮教,从个案办理到实证研究,从开展公诉业务到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构建了极具特色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北京市检察院未检部主任岳慧青充分肯定了丰台未检工作,并对丰台检察院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中案件数量、理论研究和实践效果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叶文胜检察长、岳慧青主任、王嘉书记随后为丰台区观护单位挂牌。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是在党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吸纳富有社会责任感和观护能力的爱心企业、图书馆、社会公益组织、救助中心等实体单位为依托,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复学、就业培训等考察、教育和矫治场所的专门关乎组织,通过法治教育、行为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配合有关专业机构开展心理辅导、戒瘾治疗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观护基地的成立为丰台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持,有效落实了刑事诉讼法中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促进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法制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新阶段。

  张雪梅律师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各单位共同签署了《丰台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办法》并致辞。多年来,中心也参与了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以及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方面的多项工作。今后,中心将继续深入参与,发挥专业化法律服务优势和作用,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推动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就《中国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挑战、发展和建议》发表演讲

 2016年10月26日下午,致诚公益团队总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受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的邀请,围绕中国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挑战、发展和建议这一主题发表了演讲。佟丽华律师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与大家畅谈了未成年人保护近年来的新发展,提出了应对未成年人保护挑战的看法。

    佟丽华律师的演讲时间虽然只有短短一个半小时,但在现场听众间产生了很大反响。演讲结束后,一些听众纷纷围聚在佟丽华周围探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很多人提到“讲座多次触动我心”,还有人说:“听完您的讲座,使我感到,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可以做得更多,即刻就开始吧!”据了解,国培网对佟丽华律师的演讲进行了全程录制,该演讲视频将通过国培网向全国的公务员播放。

通过肖利娜

法国巴黎副检察官和高级警司到致诚公益访问

  2016年10月27日上午,巴黎大审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案件检查部副主任Laetitia Dhervilly女士、巴黎检察署未成年保护部门的负责人Vianney Dyever先生以及法国使馆的法律参赞Anthony Manwaring先生访问致诚公益,致诚公益团队总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等人进行了接待。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律师首先向法方人员就致诚公益团队及开展的工作做了细致的介绍,并带领法方人员参观了咨询接待室、普法学校以及其他办公室。

  随后,佟丽华律师与法方人员就未成年人保护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佟丽华律师提到,中国最近几年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取得重大发展,但在法律政策的落实以及实际工作层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佟丽华律师表示,法国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双方将来可以有更为深入的交流和合作。法国的专家和使馆法律参赞对此深表同意,希望将来探索更多合作空间。

通过肖利娜

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在海东市平安区二中开展法制讲座

  2016年10月26日下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团省委、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在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第二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祁德春、审判员吴小琴,团省委权益部赵文婷与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副主任董胜志为师生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李强主任结合一些有影响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谈到了青少年应该如何远离犯罪,有哪些教训可以吸取,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走好人生每一步,李强主任的讲座受到了学校和师生的肯定和欢迎,学校希望多举办几次送法活动。

  大家也许看过这样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行动往往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俗话说,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李强主任从学生的言行、习惯开讲,让同学们知道了人的每一个习惯、言行都与法律有关系,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圣人都有过去,罪人都有未来"。对我们每一个普通的人来说,既有成为圣人的可能,也有成为罪人的可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传承着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精彩时代。

  通过触目惊心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不单有主观、客观上的原因,还有个人、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性预防,更要求青少年本身做好自我预防。青少年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犯罪。李强主任的讲座受到了好评,师生们报以长时间的、热烈的掌声。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就教师权益保护问题开展专题讲座

  2016年10月18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律师应邀为丰台区部分新任副校长和中层骨干教师开展专题讲座,此次讲座主要围绕教师权益保护问题而展开。

  于旭坤律师首先从与教师权益相关的几个典型案例谈起,概述了在工作和生活中教师可能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带动大家思考教师权益有可能受到侵害的常见类型。接下来,于律师从普通公民和具有特定身份的教师这两个维度,帮助大家梳理了教师享有的主要权利和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使与会人员对自身权益、职责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最后,结合教师的工作实际,于律师提出了教师维权可以采取的途径以及可能会采取的方法,对如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妥善化解纠纷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她认为,维权不一定要采用异常激烈的手段,理性面对和积极沟通是有效化解矛盾的基础性条件。在讲座中,于旭坤律师强调,这次讲座主要是帮助老师们开拓思维,带着大家从法律的视角来了解、学习并提升依法维权的理念与知识。参加培训的教师们对此次讲座给予了很高评价,大家普遍反映收获很大,认为于律师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把教师维权问题做了分析,讲座内容实用性强、条理清晰,不但增强了大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而且也为今后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张雪梅参加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2016年10月17日,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律师参加“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体系研讨会”,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佟丽华主任被选为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被选为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为门头沟全区中小学校、幼儿院负责人主持依法治校讲座

  2016年10月14日下午,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作为门头区教委法律顾问,应邀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院负责人主持依法治校系列讲座第一讲:学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与预防处理。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应邀解读“《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6年10月12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应邀为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举办的2016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培训班主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政策解读”讲座,150多名来自全国民政系统的干部参加培训。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丰台新任副校长开展专题培训

  2016年9月27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律师应邀为丰台区中小学校及部分幼儿园新任副校(园)长开展专题培训。围绕各个学校比较关注的学生伤害事故问题,于律师结合大量鲜活的案例,以《学生伤害事故常见问题及其预防处理》为题为与会人员做了专题培训。

  于旭坤律师从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入手,梳理了当前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大家对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等相关问题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结合已有的工作经验,于律师向大家介绍了有关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并结合大量实际发生的案例,向与会人员讲授遇到各种学生伤害事故时的处理技巧,以帮助学校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最后,于旭坤律师对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理念与工作方法做了总结概括。

  在听完于律师的培训课后,大家普遍感觉非常受益。与会人员认为,通过此次学习,他们对于科学、合理地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有了更为明确的思路,这将有助于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更加良性地发展。

通过肖利娜

齐小萌参加第三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

    第三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于2016年9月1、2两日在京举行。本届研讨会主题为特殊需求群体的法律援助。研讨会邀请了中、欧以及澳大利亚法律援助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第一线工作者。青少年中心齐小萌应邀出席研讨会。
    来自比利时的Steven Gibens提出“社会法律援助” (social legal aid),它区别于单纯地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从人(受援者)本身出发,提供多方面的支持,以求解决问题。
    Meena来自英国的一家服务移民妇女的机构。她们以社工的身份为女性移民提供帮助和支持。有些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她们可以帮助律师做案件调查以及做法庭交叉询问的准备。
    澳大利亚的Simon Rice教授,介绍了一种试点中的“医疗-公平正义合作”模式(health-justice partnership)。“法律问题往往不单独存在,可能引发健康问题,比如房产纠纷可能引发焦虑。”“据研究称,只有15%有法律问题的人会去找律师。其他的人更倾向于去找理发师、朋友、家人等倾诉或寻求帮助……在这些人当中他们往往最信任医生。”“我们不直接去接触医生的患者而是给医生一些协助,通过医生来(在法律问题上)支持他的患者。”这种模式下,医生和律师这两种专业性很强却又相隔很远的职业联系在了一起。
    其实这也是一个怎样能接触到受援人——有特殊需求的弱势群体,或者说怎样让需要帮助的人与帮助的提供者对接的过程。丹麦的街头律师Nanna说,开拓工作是很必要的。(Outreach is necessary!)她在哥本哈根读法学院时,偶然的机会接触到瘾君子们,她意识到即使在这样一个以高福利——医疗、教育免费著称的社会中也不乏弱势群体,社会的公平正义并没有因为社会总体的高福利而在每个人的身上都得以实现。于是她选择成为了街头律师,三轮车成了她的办公室。她提供饮品、卫生的针头、安全套等等“特殊需求群体”可能需要的东西,再与他们接触去发现表象背后的问题;她也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甚至代表这个群体发声与警察与部长谈话,争取改善他们的生活。她说“吸毒不是问题,吸毒是他们的解决方法。”
    项目实施专家组组长戴乐彤(Paul Dalton)总结说,中国与西方法律援助的出发点不同,中国法律援助体系希望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西方法律援助体系出发点通常是为满足国内、国际法以及国际最低标准的要求。所以,很多时候会发现,欧洲以及北美的法律援助更加强调刑事法律援助而与此同时中国非常关注民事领域权利的实现。我们彼此学习,借鉴经验。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欧洲法律援助发生了一些变化,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了更多的非法律部门与法律部门的合作。基于此背景我们精心挑选分享专家,以探讨特殊需求群体的法律援助发展方向和可达到效果。
 
    更多关于研讨会的信息,可参考法制日报新闻报道。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60902/Articel03002GN.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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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协未保会、中国爱心妈妈联盟志愿者与未成年犯共庆“国际和平日”

  2016年9月21日,是联合国“国际和平日”,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率志愿律师团和中国爱心妈妈联盟志愿者在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与“一对一”帮教学员一起庆祝和纪念这个日子,并向未成年学员赠送生日礼物和出狱礼物。

  爱心妈妈联盟志愿者喻爱平介绍了“国际和平日”的来历和历年主题宣传活动情况,李春生主任希望通过国际和平日“全球停火和非暴力”的主题宣讲教育,促使学员从内心向往和平,宣传和平思想,拒绝暴力。希望帮教学员 “担当、学习、感恩、行动”,把刑期当学期,学好技能,安心改造,减少暴力犯罪意识,刑满后顺利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活动中,律师团和爱心妈妈志愿者向学员李某、某老红军之孙李某某赠送生日礼物,向即将满刑学员王某某赠送礼物并进行心理辅导,希望帮教学员通过自我改造,重建自信与信念、重塑自尊与教化,实现最终的自我救赎。

  会后,李春生主任来到成年人监区对“顽危犯”刘某某进行法律咨询,刘某某因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服要求申诉,李律师从事实证据和法律角度进行法律宣讲,希望刘某某尊重法律判决、积极接受改造,如果有能够证实刘某某无罪和罪轻的新证据,可以代为申诉。刘某某非常感激李主任对监区服刑人员的开导和帮助,表示将遵守监规,依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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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律协未保专委会赴儿童福利院慰问

  2016年9月15日,中秋节,湖北省黄石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慰问团队到黄石儿童福利院开展慰问活动,与孤残儿童共度佳节。

  当天上午,阳光明媚,金风送爽,8点刚过,市律协未保专委会9名律师来到儿童福利院,与黄石市金皇冠饼屋联合组成的慰问团队到达福利院时,温馨祥和的儿童福利院顿时热闹起来了。市律协秘书长曹海生、未保专委会主任鲁彩萍、金皇冠饼屋公司总经理张红安给儿童们发放了月饼,未保专委会委员律师与孤残儿童互动,委员们询问了儿童们的生活情况,与孤残儿童交流。在孤残儿童品尝美味月饼的欢笑声中与他们共度中秋佳节,儿童福利院丁平院长带领大家参观了孤残儿童居住、活动、学习、康复等场所,看到不断改进的残障儿童生活、学习环境,大家表示欣慰。丁院长还专门对黄石律协未保专委会为儿童福利院做的实实在在的好事表示感谢,他说到去年12月初,市律协未保专委会到儿童福利院捐款并调研,鲁彩萍主任在全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上,将调研中的情况提出“政府关注孤残儿童,提高福利院保育员的工资待遇”的建议。建议得到市委书记周先旺同志的重视,并要求市民政局落实,最终已解决儿童福利院保育员工资低的问题。丁院长提出了儿童福利院在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希望未保专委会继续关注,未保专委会鲁彩萍主任表示一定把帮扶儿童福利院作为一个长期项目,定期为孤残儿童举办法制课,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依法维护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权益。

  本次慰问活动由鲁彩萍联系黄石市金皇冠饼屋并得到该公司的大力支持,该公司提供了上好的月饼。

  在福利院儿童品尝月饼的美味中和欢笑声中,大家觉得陪伴孤残儿童过中秋节很有意义;孩子们需要的是陪伴,律协未保专委会会继续关注孤残儿童,多为孤残儿童送去关爱之心,并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爱孤残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