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 肖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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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在清华大学解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

  

  2016年4月21日,十八大党代表佟丽华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报告厅做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的专题演讲。

  听众对象的与众不同

  请注意听众并不是清华的学生,这次演讲的听众对象是来自北京市人大、北京市纪委、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五十多位市级机关的纪检组长或纪检部门负责人。

  为什么那么多党政机关纪委负责人听课

  这是在习大大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的背景下,北京市纪委组织的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北京市部分市级机关党政一把手和纪检部门负责人是其成员。

  为什么佟丽华去讲课?

  大家都知道佟丽华主任是全国著名的公益律师,怎么他来解读纪律处分条例呢?大家可以看看这是佟丽华关于该问题的相关研究和思考。

  佟丽华都讲了什么?

  在如此高大上的场合下,佟丽华是如何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呢?根据他的研究主要分了八个方面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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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研讨会

  2016年4月20日,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律师应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湖北团省委的邀请参加《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研讨会,对《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专家论证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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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青春•读书季”联合赠书帮教活动

  2016年4月20日,在“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山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张行进来到山东省少管所参加开展了“青春•读书季” 联合赠书帮教活动。张行进主任自己出资3000多元,购置了200余本适合少管学员学习的法制教育读本,代表未保专委会参加活动旨在激励未成年犯珍惜青春宝贵时光,培养良好的读书学习习惯,认真学习法律、遵纪守法,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重新融入社会。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省少年儿童图书馆、济南市作家协会、省妇联《祝你幸福》杂志社等单位向未成年犯赠送了图书,并与未成年犯亲切座谈。

  副所长王长征代表未管所党委,对省少年儿童图书馆等单位长期以来对未成年犯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他要求未成年犯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望,牢记社会关爱,认真吸取犯罪教训,努力纠正过去的不良思想和习惯,用一本本书籍充实自己的改造生活,走健康向上的新生之道。赠书仪式上,全所未成年犯集体朗诵了《弟子规》,表演了精心编排的配乐诗朗诵《我骄傲,我是中国人》《献给母亲的组诗》《我的中国梦》和独唱《父亲》、歌伴舞《红旗飘飘》等文艺节目,表达了对伟大祖国的真诚祝福、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深深感激和对新生的美好期盼。

  赠书仪式结束后,张行进主任和与部分未成年犯以“特殊读者见面座谈会”的形式进行了谈心交流,了解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和读书需求,勉励未成年犯重视阅读,坚持培养读书热情,积极改造。领导和来宾与未成年犯亲切互动,拉近了与未成年犯的心理距离,给未成年犯打开了精神世界的大门,有效激发了未成年犯的改造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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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受邀参加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研讨交流会

  2016年4月19日,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受邀参加武汉民建社法委、汉阳民建参政议政研讨交流会,研讨交流会发起人、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就“预防校园暴力”课题,邀请十多名委员和志愿律师参加会议。中国法律援助1+1项目志愿律师刘松通过在贵州参与法律援助接触到的情况从家庭教育、学校宣传、社会重视和司法保护等方面谈了预防校园暴力的思考和调研思路。特地从宜昌赶来参会的委员、宜昌未保专委会主任耿璟律师介绍了近年来宜昌律师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校园暴力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受到与会的党派专家和学者好评。

  李春生主任作为民主党派成员、律师、社会监督员,邀请了市委社法委、汉阳区工委会、江汉民建法经支部等民建会员、国家和武汉旅游局社会监督员、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委员、志愿律师等会外专家学者40多人参加。

  参会的武汉民建秘书长周新斌认为,邀请会外专家参与课题研讨,形式新颖、主题明确,会内同志和会外专家充分互动,围绕参政议政和调研工作交流沟通,活动模式可以在今后的党派活动中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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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工作”季度协商恳谈会

  2016年4月6日,张雪梅律师参加丰台区政协“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工作”季度协商恳谈会,从青少年救助、经济帮扶和对家庭专业服务帮扶、大病重伤与服刑人员子女等家庭的福利保障等角度提出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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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2016年3月30日上午,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暨全国优秀律师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孟建柱、郭声昆、周强、曹建明等中央领导出席。会议表彰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200名,优秀律师事务所100个。北京市有致诚律师事务所张雪梅等16名律师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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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6年3月30日上午,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暨全国优秀律师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会议表彰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200名,优秀律师事务所100个。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梅,副主任委员、安徽徽商(淮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维钊,委员、云南标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丽娟,委员、青海海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原委员、重庆环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波,原委员、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永安6位律师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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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利律师受邀为成都30家社会组织培训慈善法

王胜利律师受邀为成都30家社会组织培训慈善法

     2016年3月28日上午,致诚公益团队王胜利律师受成都高新区群团社会组织服务园、成都公益组织服务园高新区分园邀请,在成都市创瑞街6号高新区群团社会组织服务园401会议室为入园孵化、培育、支持的30家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慈善法》专场培训。

(图为王胜利律师在公益园401会议室培训现场授课)

     王胜利律师从司法实践和应用的角度对今年9月1日实施的《慈善法》的30个重点进行了讲解,着重讲解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财产、信息公开、法律责任等内容。王胜利律师通过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引申到《慈善法》的实践运用,通过个案的解决引导出社会组织的应对之策。

          (图为参会的社会组织代表)           

      培训第二个环节,参会的社会组织代表就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王胜利律师一一进行了作答。会后参会代表表示,培训很及时、实用,解决了之前很多的疑问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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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培荣参加2016年广西律协专门委员、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

  2016年3月25日,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2016年广西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在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厅召开,杜培荣律师作为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向广西律协第七次理事会作述职报告,汇报2015年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的相关工作。此次会议,杜培荣律师被评为“2015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未保专委会何丽红、莫雨柏两位律师被评为“2015年度优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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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积极开展禁毒帮教活动

  2016年3月24日,青海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应共青团青海省委的邀请,随同团省委王书记、省司法厅顾副厅长、省戒毒局的领导一同走近女子戒毒所,依次参观了戒毒人员学习、生活、劳动、治疗现场,文化展板和名言警句,都让人感受到了一种温馨、健康、向上的力量。

  在教育矫治成果汇报交流活动开始前,戒毒所所长代表所党委和社会各界向戒毒人员送去了特殊祝福,勉励大家要自尊、自立、自信、自强,自觉把热爱生活和追求真善美作为人生的主旋律,敢于告别过去、勇于开创未来。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戒治帮教,让戒毒人员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是该所长期坚持的一个做法。据了解,截至目前,该所先后与团省委、青海省律协未保专委会、青海民族大学、检察院等10余个政府部门和社工组织建立了定期联系,与戒毒人员家属签订了帮教协议,场所、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开放化矫治帮教格局初步形成,成为促进戒毒人员戒毒戒治的强大推动力。

  活动期间,共青团青海省委向戒毒所发放了慰问品,青海省女子戒毒所组织了戒毒教育汇报演出交流活动,戒毒人员载歌载舞,表达她们节日的喜悦,通过文艺的形式唤醒女性戒毒人员热爱生活、追求真善美的内在意识,有机地把毒品危害教育和戒毒戒治融合起来,在歌声和舞蹈中焕发激情,告别过去,用文化的力量感染激励她们。戒毒人员踊跃参与,精心编排演出的《烛光里妈妈》、《古筝独奏》等节目,将她们内心对妈妈、对生活的希望和对未来的憧憬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用决心戒除毒瘾的良好精神风貌,迎接看望慰问她们的社会各界人士,让在场的每一个戒毒人员无不深受感动。

  在帮教活动中,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继续与学员开展“一对一”帮教活动,为她们送去了图书、生活用品。未保专委会主任李强、副主任原若愚、副主任董胜志为戒毒学员从生活、心里等方面进行了疏导,戒毒学员纷纷表示,在大家的关心帮助下,她们一定会努力克服困难,戒除毒瘾,争取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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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张雪梅参加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培训会

  2016年3月22日,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培训会,会后,将作为国家级两纲中期评估督导专家随督导组分别赴部分省市开展中期评估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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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湖北火凤计划向省未管所捐赠2万元

  2016年3月16日,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办了2015年度教育改造表彰大会,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湖北火凤计划项目志愿者团队获得2015年度“十大优秀帮教志愿者”荣誉称号,项目总监、湖北育新学校名誉校长李春生律师现场代表湖北火凤计划向省未管所捐赠2万元。

  表彰大会上,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春生律师负责的湖北火凤计划被大会作为优秀帮教项目用PPT形式作了重点事迹介绍。

  “湖北火凤计划”由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同志担任顾问,帮扶对象是监狱里的未成年犯。志愿者团队起初由单一的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委员律师,增加了志愿律师、爱心妈妈、退休教师、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现在发展到民主党派、慈善家、企业家、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和社会爱心人士,团队有100余人。李春生主任利用民主党派身份联系武汉民建温暖工程接力提供资助,在省未管所挂牌设立帮教基地。从2009年7月启动,成功举办三期,从培训未成年女学员扩展到600多名未成年男学员。7年来筹资100多万元购买教学电脑、服务器共135台,提供培训费用和学习、生活用品。对未成年犯特别是未成年女犯提供电脑、化妆等培训和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生活资助,促进其学习技能,增强生活信心,将来顺利融入社会。2009年以来全监所有253人参加电脑培训考试,127人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获得省劳动厅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有501人报名参加了高等自学考试,718人次获1361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13人取得了大专文凭,学员整体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均有提高。

  作为湖北育新学校名誉校长和获奖代表,李春生主任在大会上发表了主题为“感谢、担当、行动”的获奖感言。他对未管所和全体干警在过去多年来全力支持火凤计划志愿者的工作表示感谢;他劝诫和勉励全体服刑人员悔过担当,对所犯罪行认真反思,认罪服法,服从管教,甘心改造,在监狱里把刑期当学期,学好技能,学习文化,做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学习型服刑学员也是一种担当;他倡议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进一步行动起来,尽最大努力,利用社会资源,对高墙大院里的未成年学员像精准扶贫一样献出爱心,进行帮扶和刑满就业帮助。

  大会还表彰了10名2015年度“新程之星”改造积极分子。表彰会上,社会爱心团体和个人向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贫困服刑人员家庭帮扶基金”捐赠了9万元,其中湖北火凤计划捐赠2万元、民建武昌区委常委王友峰捐赠1万元。会上还对10名困难服刑人员家庭每户提供了5千元救助款。

  湖北火凤计划项目志愿者团队代表9人与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800多名学员参加了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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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全国儿童之家建设运行情况调查分析报告”专家研讨会

  2016年3月9日,张雪梅参加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重点调研项目“全国儿童之家建设运行情况调查分析报告”专家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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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若愚参加青海省妇联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

  2016年3月8日下午,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召开学习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活动,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指派原若愚副主任参会。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实施,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在对付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警方告诫书可作证据等内容。为了让大家能有效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保护每位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受省妇联领导的委托,原若愚副主任就“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和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讲解。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一是表明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否定和谴责,宣告了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不是家庭琐事,而是违法犯罪。二是彰显了国家对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举措,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三是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家庭成员面对家庭暴力也不再孤立无助。四是为每个家庭及其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任何人都不得越过红线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注家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六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关切。“总的来讲,反家庭暴立法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精神,考虑和部分吸收了各方意见,有比较大的进步。”

  讲座结束后,原若愚副主任又和妇联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互动,就大家关心的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解答,赢得了参会人员的阵阵掌声,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他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这部法律,掌握这部法律的精髓,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共同消除家庭暴力,实现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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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应邀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民法通则》总则座谈会

  2016年3月4日,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民法通则》总则座谈会,结合民法通则总则修订,就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和法定代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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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张娟参加“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

  2016年3月2日下午,应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儿童安全研究员张娟参加了于京师律师事务所举办,“女童保护”与凤凰公益联合主办的2016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

  会上,“女童保护”发布了《“女童保护”2015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和《“女童保护”儿童防性侵标准教案(家长版)》。据“女童保护”统计,2015年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儿童案例0.95起,受害者呈低龄化趋势,一人性侵多名儿童案例近三成,熟人犯罪超七成;我国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形势严峻。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集宁一中校长李一飞,全国人大代表、明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欣蓉,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阚丽君,江苏省淮安市妇联主席顾晓芳,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女童保护”管委会成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等出席了座谈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全国妇联权益部处长郭晔递交了书面发言材料,各位专家在会上为我国保护儿童免于性侵害积极建言献策。

  除两会代表和专家外,众多关注女童保护的社会组织及志愿者也列席会议,近两百名全国各地媒体记者到场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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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走进北京SOS儿童村进行宣传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2月29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走进北京SOS儿童村进行宣传培训,主要结合《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现实情况、相关立法动态和《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与制度,为儿童村的工作人员和家长进行普法宣传,解读《反家庭暴力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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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利受邀为中国禁毒基金会进行法制化建设培训

王胜利受邀为中国禁毒基金会进行法制化建设培训

    2016年3月1日上午,致诚公益团队成员王胜利律师受中国禁毒基金会邀请就基金会法制化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专题培训。王胜利律师在中国禁毒基金会崇文门办公室为其工作人员开展了一场合同实务操作的专题培训。中国禁毒基金会理事长杨凤瑞、秘书长李宪辉等15人参加了培训。

 王胜利律师为基金会成员授课

     王律师以基金会熟悉的捐赠合同切入,首先为大家介绍了一份完整捐赠合同应具备八项内容,进而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合同中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生效等基本法理,既便于大家从熟悉的业务中建立对合同的感性认识,又便于借《合同法》中理论知识为大家深入理解合同夯实基础。
     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聚精会神,时而被王律师的幽默语言逗乐,时而又因王律师的提问锁眉思考。王律师引入生活中一些小事,分析其中蕴含的合同知识,引导大家热烈讨论。随后王律师还和大家分享了合同管理中的实用方法和项目管理中的实用技巧,深受与会人员好评。

王胜利律师与参加培训人员互动交流

     培训结束后,基金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工作中的遇到的法律问题与王律师进一步交流讨论,合同实务学习在轻松又不失严谨,幽默又不失内涵的氛围中历时3个小时而结束,会后参与各方都表示收获很多,启发很大,非常实用,尽捞干货,对王律师的用心备课也表示感谢。培训取得很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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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和农民工两个中心分别荣获“5A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305个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审,确定5A级社会组织50个,4A级社会组织117个,3A级社会组织125个,2A级社会组织12个,1A级社会组织1个。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分别荣获“5A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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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美国反家暴专家团来访交流座谈会

  2016年2月23日下午,张雪梅主任应中华女子学院邀请,参加美国反家暴专家团来访交流座谈会,就我国新制定《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介绍和交流,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瞬主持会议,长期关注并参与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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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诚公益获2015年度“北京社会好人榜”个人和群体荣誉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2015年,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身边好人、社会好事”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征集了“北京社会好人”优秀个人和群体,共评选出上榜个人105名、上榜群体105个。

  为进一步激发法学法律组织和工作参加社会化建设、服务法治建设、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系统学先进、做好事的良好氛围,北京市法学会对系统内荣登“北京社会好人榜”的个人和群体给予通报表彰。致诚公益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于帆作为个人上榜,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作为群体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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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炜耀参加2016年安徽青年“三下乡”活动

  2016年1月23日,安徽团省委、省青联组织省青联委员约五十人冒着严寒低温,赴阜阳经济开发区京九街道办开展2016年安徽青年“三下乡”活动。

  安徽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姚炜耀律师积极报名志愿参加本次活动,为当地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和开展宣传普法活动。活动现场,姚律师带去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预防溺水宣传、预防不良行为等宣传资料等一千余份,为当地群众讲解了基础法律知识,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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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2015年12月22日下午,致诚党支部会议在致诚公益楼一楼锦旗室召开,致诚党支部十余位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就是否接收陈旭同志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事宜、选举党支部副书记及青年委员三个议题展开。三个议题结束后,致诚党支部书记佟丽华结合即将生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出分条例》做了重要总结讲话。

  佟丽华书记首先指出,十八大以后,党纪和国法的关系越来越清晰地深入人心,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行为底线,党纪的要求比法律更严格,作为党员,不仅要依法工作、生活,更要按照党纪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接着,佟丽华书记提出,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出分条例》是史上最严的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的实施对广大党员的行为准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员要比一般群众更严格要求自己,党员要在人民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讲话中,佟丽华书记还列举了近年来媒体报道的不顾党纪、国法,违反法律和党的纪律的党员,最后受到法律惩罚或党纪处分的例子,警示所有致诚党支部所有党员要克己奉公、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出分条例》的学习。任何场合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让对党员提出的高标准成为自己的行为习惯。

  结合致诚党支部党员实际,佟丽华书记说到,致诚党支部党员大部分为律师,对党员提出的高标准要体现在我们具体的实践行动上,律师党员在接待当事人的时候要诚恳有礼,热心为弱势群体服务。致诚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尤其要做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每年暑期将会有世界各地大学生来致诚公益实习、学习,在涉外场合中,党员更要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党员和党组织的荣誉。

  致诚党支部党员纷纷表示从佟丽华书记的分享受益匪浅,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必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出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一名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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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律协未保委)在全国律协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办理典型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协调各地律师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研究、推动立法和政策改革、提升律师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最新立法政策,与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联合举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培训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四部门的《意见》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激活了“撤销监护权”条款以及其他倡导性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条款,建立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明确了国家监护责任。为政府和社会在特定情况下通过适当方式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干预提供了制度保障,使监护人侵权行为有望真正进入司法有效干预的时代。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使《意见》在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2015年10月9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合在北京国家法官学院主办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培训班。全国各高级法院,部分中基层法院从事少年审判业务的法官,全国部分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检察官、警察、民政部门人员及70余名各省市律协未保委负责人、专职公益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内容涉及儿童观、国际儿童保护制度、国内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读、办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实务问题等方面。

  二、召开2015年年会暨少年司法培训研讨会

  10月10日下午-11日,全国律协未保委继续在国家法官学院召开年会暨少年司法培训研讨会。10日下午,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各省市律协未保委负责人以及专职公益律师及北京市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法官代表共同参加研讨会,就中国少年司法衡量指标和国际少年司法制度开展座谈讨论。11日上午,全国律协未保委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为参会律师做开展《少年司法的若干问题》的专题培训,宋教授结合中央司法改革介绍了少年司法的特殊性,转型期的少年司法,未成年人案件辩护与代理的具体问题。宋教授的讲座理论与实践并重,参会人员获益良多。11日下午,全国律协未保委召开年会,安徽、湖北、广东、天津、广西、新疆律协未保委负责人介绍了本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其他各地委员也先后介绍了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的心得体会。最后,佟丽华主任就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新形势、新问题,尤其是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儿童保护工作开展问题,鼓励大家及时关注未保领域的新动态和典型案件,做一名有公益心、专业化的律师,发挥行业推动者的作用。

  三、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热点事件,召开专家媒体座谈研讨会

  2015年“六一”来临前夕,结合近一年来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里发布的最新政策与典型案件,以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事件”,全国律协未保委邀请儿童保护专家、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媒体记者以及司法实务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对国务院通过《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出台未保新规、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国家推进反家暴制度建设、政府进一步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全国等新的规定和举措展开研讨,并对近一年来司法实践中发生的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养母虐童案、小学踩踏安全事件等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评论,大家一致认为,国家和社会越来越重视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但儿童保护还存在一些现实挑战,还需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的保护力度。

  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实证研究

  在处理大量未成年人法律实务的基础上,2015年全国律协未保委不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研究工作,以推动立法和政策改革。

  1、为进一步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全国律协未保委开展了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现状调研项目,通过系统梳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现有规定以及实践中的执行情况,全方位反映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状况以及突出问题。

  2、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全国律协未保委针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贵州凯里地区进行调研,系统梳理凯里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及实践现状,全方位了解凯里地区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状况及问题,并提出改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和意见。

  3、为研究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经验及问题,全国律协未保委开展了《婚姻家庭中儿童权利保护研究》,系统梳理了婚姻家庭中儿童权利保护存在的先进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促进婚姻家庭中儿童权利保护的改革建议和意见。

  4、为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现状,全国律协未保委开展了《丰台区“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研究,对丰台区“十三五”规划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部分提出建议。

  5、为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完善性侵害相关罪名的定罪量刑,全国律协未保委开展了对恶性猥亵未成年人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完善恶性猥亵行为定罪量刑的建议。

  五、参与立法修法活动

  1、推动《刑法》修正案(九)中未成年人保护条款的修订。

  在刑法修正案(九)制定期间,全国律协未保委多次呼吁全面有效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建议。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刑法修正案(九)就社会长期关注的虐童、猥亵男童、收买被拐卖儿童、废除嫖宿幼女罪以及校车事故等问题进行了积极关注,在未成年人保护保护领域带来六大积极变化。

  2、持续深入参与《反对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

  2015年,全国律协未保委接受全国妇联和国务院法制办委托承担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关于强制报告制度和撤销监护人制度的两项立法评估工作。接受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委托,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如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课题进行研究。2015年9月全国人大向社会公开征求《反对家庭暴力法(草案)》意见期间,全国律协未保委专门起草了修改建议,并于该法第二次审议前召开研讨会,整理修改建议报告,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2015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多次邀请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副主任参加《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专家座谈会,就未成年人保护条款提出建议和专家论证意见。2015年12月27日,该法获得审议通过。

  六、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1、最新司法新规的宣传工作

  全国律协未保委配合民政部开展了监护意见的宣传和培训。贵州毕节留守儿童自杀案件发生后,民政部邀请全国律协未保委结合监护意见对强化家庭监护责任进行媒体宣传,同时受聘为培训专家,已为六期全国救助站站长培训班授课解读监护意见。同时还受联合国儿基会和中国妇女报邀请,为中央媒体驻南京和深圳分站以及当地媒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最新立法与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

  2、协调各地律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全国及各地律协未保委深入学校、社区、未教所,在最基层开展法制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与知识。安徽省律协未保委走进校园为学生们讲授“与法同行、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法律知识教育活动,开展“女童保护”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北京律协未保委组织律师、教师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观摩活动。贵州省律协未保委与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检察院共同发起“花季护航一一法治精神进校园”公益活动,深入毕节地区近十六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行程上千里。新疆律协未保委与相关单位共同主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涉及一千多所学校、九万名学生。湖北省律协未保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巡讲活动。广西律协未保委和广西法律志愿者协会组织举办“护童行动.百千万工程”。福建等省律协未保委还开展了“庆六一暨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3、编写青少年普法读物。

  全国律协未保委与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合作,编写出版了普法读物《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分小学低年级版、小学高年级版、初中版、高中版。这套读本形象性强,根据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理性思维能力较弱的特点,以孩子们喜欢看的图画、读得懂的语言,向他们阐释与他们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使他们更有效地学会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这套读本将向全国中小学校免费发放。

  4、规范法制教育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规范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全国律协未保委与共青团北京市委合作,负责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同时开展了优秀教案的征集和汇编工作,面向全市正式聘任的法制副校长和长期从事指导开展学校法制教育的律师中征集讲义近300篇,最终选出80篇优秀讲义,汇编成册。开发编写了《法制副校长培训指导手册》,归纳梳理学生权利保护、安全自护、预防不良行为与犯罪以及学校教师、学校管理者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等方面的普法知识要点,对法制副校长入校开展工作提供培训内容和形式方面的指导,以提高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能力。

  七、拓展与团中央的合作,受聘开展青少年维权综合性公益服务平台建设

  2014至2015年,全国律协未保委与团中央合作开展的17地市青少年维权项目,律师和当地团委进行跨部门合作共办理了20多件未成年人保护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5年,共青团中央又聘请全国律协未保委作为“12355青少年维权在线”综合性公益服务平台的法律咨询专家,专业解答网站咨询,为青少年朋友提供专业、权威、及时的在线咨询服务,帮助青少年解答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权益问题和困惑。

  八、协调委员办理典型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参加全国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评选活动

  2015年,全国律协未保委积极协调律师,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全国首例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安徽砀山虐童案、南京养父母虐童案、花都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等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中始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获得社会好评。有的案件入选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和全国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2015年,在全国妇联举办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评选和发布活动中,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张雪梅作为评选和点评专家,全程参与了活动。12月4日,全国律协副秘书长冯秀梅、女律师协会郝慧珍、未保委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发布会,张雪梅并受对两例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案件的发布进行专家点评。在十大案例中,有三件案件为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和儿童保护公益律师办理。其中,段某诉谢某、左某排除妨害案是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王江涛律师承办,王江涛律师充分运用了民事诉讼法关于行为保全的制度,在诉前为当事人申请了人身保护裁定,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佘春香律师受全国律协未保委指派,为于某某与梁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提供法律援助,该案是全国首例针对留守儿童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案件,律师和妇联、法院密切配合,终使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暴力环境,变更为母亲直接抚养,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李晓霞律师受全国律协未保委指派为民政局申请撤销邵某监护人资格案提供法律援助,该案是全国首例民政局起诉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律师和民政局、检察机关、法院密切配合,终使遭受父亲性侵害的女童得到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九、继续开展小额爱心资助项目

  2015年,全国律协未保委继续开展爱心资助项目,通过“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得到切实赔偿的未成年人给予小额资助,2015年共资助抚养费无法落实、性侵害受害女童、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受害人等5 8名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同时利用“失足未成年人助学项目”,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戒毒所的人员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这是与戒毒系统的第一次合作,旨在帮助被强制戒毒的未成年人完成电脑维修、面点制作培训及组建舞狮队,培训重点放在动手能力上,真正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回归社会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全国妇联学习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

  2016年1月6日上午,张雪梅主任参加全国妇联学习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座谈交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卫计委、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中国残联、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中国社科院、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等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及媒体记者百余人参加会议。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为教育部国培项目四川中小学校校长培训班主持培训

  2016年1月6日下午,张雪梅主任应邀为教育部国培项目四川中小学校校长培训班进行主题为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法律责任的培训,参加人员80人。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全国妇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青春期女童项目研讨会

  2016年1月7日上午,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全国妇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青春期女童项目研讨会,就家庭教育、女童保护、项目手册等内容进行座谈讨论。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审判理论与实务专家论证会

  2015年12月30日,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举办的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审判理论与实务专家论证会,对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未成年人审判改革的发展路径等问题进行发言。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丰台区政协法治建设民主监督协商座谈会

  2015年12月29日,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丰台区政协法治建设民主监督协商座谈会,被聘为丰台区政协法治建设民主监督小组副组长、丰台区政协委员履职法律顾问。

通过肖利娜

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在河南新乡开展小额爱心资助项目活动

  2015年12月25日上午,“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项目在河南新乡市举行捐助仪式,16名学生受到捐助,每人受助2000元。这是该项目第一次在河南省举办捐助仪式。

  “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由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发起并组织实施,以权益受到侵害、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为帮助对象,资金来自于香港爱心人士黄倩仪律师和“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

  “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主要用于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必要的医疗帮助、心理康复等费用,旨在对家庭贫困、权利受到侵害却无法得到实际赔偿的未成年人给予小额经济资助,帮助他们重新树立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开始人生的新起点。

  捐助仪式在新乡市妇儿活动中心举行,全国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毅伟,项目捐助者黄倩仪律师,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秘书处即项目执行人赵辉,中国律师协会网站主编刘耀堂,,河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黄兴士,市政协副主席杨书廷,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朱云卿,市司法局局长李双安,原政协副主席、关工委主任王玉堂,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新乡市人大常委买世蕊,新乡市妇联副主席张亚萍,新乡市妇联副主席王飞,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河南瑞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瑞华出席了仪式。

  会上,张亚萍首先致辞感谢各位对妇女儿童工作多年来的支持,王毅伟主任与黄倩仪律师介绍了小额爱心活动的基本情况及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自成立以来在青少年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黄兴士发表讲话,表达了对此次活动的肯定、对家庭贫困、权利受到侵害却无法得到实际赔偿的未成年人的关怀,对受助孩子未来的期许。16位受助人在会议上也表达了对帮助他们的爱心人士的感激之情。

  此次仪式举办旨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平台,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法律宣传与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出一份贡献。此次活动之后,更多当地的律师将会开展一系列的社会公益活动,除了资金资助外,还将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免费刑事辩护和定期法律知识宣讲服务,更好地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筹划、参加这次活动,我们接触这些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和致力于帮助他们的社会爱心人士,了解到当今社会有许多孩子经历过或正在经历我们无法想象的伤害。我们一己之力不能帮助所有有困难的人,希望通过我们这次活动带来的星星之火,引起社会对这些孩子的关注。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反家暴项目二期启动和培训会

  2015年12月23-24日,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反家暴项目二期启动和培训会,介绍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相关立法内容。

通过肖利娜

历史性突破最高检设儿童保护专门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这是中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在当前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这件事对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及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多年来,我们国家不仅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关系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法律,还颁布了大量政策性文件。但再好的法律政策,都需要专业尽职的人去贯彻。国家层面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的配备,不仅直接影响着其工作力度,更影响着地方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多年来,我呼吁在最高法院、公安部和民政部要尽快成立负责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让人欣喜的是,最高检本着对国家和民族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这将对国家以及地方层面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专门化、人员职业化带来积极影响,从而为全面推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坦率说,最近两年,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法学界和司法界都有很多人在关注少年司法工作何去何从、是强化还是消弱的问题。在列席四中全会期间,我还专门就此向最高法院的领导提出建议,但在很多场合,我们都感受到一些悲观的气氛。在今年初给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的信件中,我充分表达了对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期待。让人振奋的是,最高检不仅在今年5月发布了《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曹建明检察长在宋英辉等专家的信上明确批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能消弱、只能加强”,现在最高检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这些不仅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司法改革的内涵,更关键是树立了我国专职未检干部队伍以及少年司法人员的信心,鼓舞了士气,为中国少年司法事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多年来,国内外都有很多人问我,中国检察院是做什么的?其中在人大会议期间,也有很多人大代表有着同样问题。很多人都只了解检察院的提起公诉和打击贪腐两项职能。在很长时期的少年审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我们也都是更多在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工作,这种局面客观上导致了少年司法工作的单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改革进程中少年司法工作的份量。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就是5万多件,不论我们怎样强调少年司法工作的特殊性、专业性,相对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100多万件刑事案件、1000多万件民事案件,5万多件少年刑事案件似乎都很难支撑起独立的少年司法部门。所以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少年司法事业的发展也要改革,只有深化改革,才能丰富少年检察、审判工作的内涵,才能在改革进程中加强而不是消弱少年司法领域已经取得的成就。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来看,“捕诉监防一体化”就是改革出路。在一些地方,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发生了诸如南京两个女童饿死的悲剧案件。所以,检察机关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急人民之所急,全面规划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其职责不仅是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批捕和起诉,也不仅是要办理未成年人权利受到伤害的刑事案件,更要充分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努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这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不仅是要面对5万多件具体案件,而是要关注3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孩子问题关系到每个家庭,全社会都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期望最高检所推动的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的改革,不仅为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注入法治的力量,也能让全社会更加了解我国的检察事业,从而为深化检察改革夯实基础。

通过肖利娜

青少年中心与北京律协婚家委、未保委共同 召开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研讨会

  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该法案将于12月21日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程序。2015年12月18日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召开“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研讨会”。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方芳、社科院法学所教授薛宁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建国、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张荣丽等长期关注和研究反家庭暴力问题的专家、学者应邀参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庞正忠;北京律协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米良渝,副主任杨晓林、李军、刘欣、孙长刚,秘书长丁涛,副秘书长郑春杰、付鹏博;北京律协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辉、副主任万大强等30余名专业律师参会。会议由米良渝律师、张雪梅律师主持。

  庞正忠副会长指出,《反家庭暴力法》即将出台,此次会议选在全国人大常委第二次审议之前召开,是为了将各位专家、学者、律师的声音传递上去,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建言献策,为立法机关修法提供参考,也希望能够通过这种形式对即将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进行普法宣传。

  此次研讨会主要围绕草案中家庭暴力的定义、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被害人救助、人身安全保护令、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殊保护等主题进行了详尽的讨论。

  会议最后,米良渝律师对各位专家、学者、律师形成的一致意见与建议进行了总结。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北京律协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2015年12月18日下午-19日,张雪梅主任参加北京律协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婚姻家事专业化道路研讨会和系列培训活动。

通过肖利娜

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与北海市律师协会召开公益法律服务经验交流座谈会

  2015年12月11日下午14:30,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与北海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在北海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公益法律服务经验交流座谈会。

  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杜培荣、副主任王桂以及委员何丽红、伍临、郑聪、蒋常贵六名律师,北海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石维道等10名律师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围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要点、办理未成年人伤害案件的注意事项、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方式等几个主题开展。律师们积极讨论,气氛活跃,北海市的律师们对于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有很高的热情,并表示今后将多多关注和参与。本次座谈会很好的推动北海市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促使北海市律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应邀主持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与实践的培训

  2015年12月9日,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办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培训,为各区县救助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主题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与实践的培训。

通过肖利娜

The Power of One

The Beijing Zhicheng Public Interest Law Firm is China’s largest non-government organisation dedicated to providing free legal services to children, women and migrant workers. As of 2015, it has dealt with more than 30,000 cases and provided services to more than 400,000 people. These are overwhelming numbers by any standard, not surprisingly because it is taking place in a country with a population four times the size of the USA and more than 50 times that of Australia.

However, one cannot fully appreciate this achievement without understanding the environment it operated in and the humble beginnings of its founder and CEO, UTS alumnus Li Hua Tong.

“When I first started working in children’s legal aid in 1998, I didn’t want to be a full-time advocate. I thought maybe I’d work in the field part-time,” he recalls. “There were not many others working in this field as it was a very new, and I realised very soon that there were many problems.”

Elaborating on the legal climate of that time, Tong explains, “Children suffered physical and sexual abuse from parents and teachers. There were already some special laws in place to protect children’s rights, but we needed more specific laws and policies.” Another challenge was convincing lawyers and government officials to implement new executive laws and policies.

In 1999, Tong used his personal funds to set up the Beijing Children’s Legal Aid and Research Centre, the first non-government organisation in China dedicated to providing pro-bono legal services to children.

“For the first two years, I had no idea about fundraising. I just thought it was only natural that if I wanted to work in this field, I would have to pay,” he confesses. “Then one day in 2001, a foundation officer told me he’d like to offer financial support, and asked if I could write a proposal.

“He called me back two weeks later asking why I didn’t submit a proposal, and that’s when I realised that a public interest law firm could be supported by other organisations.”

He has since been involved in the creation of 29 child protection committees at a provincial level, and a further 90 at a city level. He also helped create a network of more than 9000 lawyers nationwide who work on child protection.

The eldest of two children, Tong grew up in a rural village in Hebei, in northern China. His first aspiration was simply to become a city resident because “life is very poor for farmers.” That dream expanded to become a police officer, a government officer, or a judge, after a number of what he describes as “unfair” experiences.

“I was really inspired by his superhero stories, especially of the swordsmen who’d help disadvantaged people achieve justice.”

Tong also became concerned for the environment at age 14, when he witnessed entire mountainsides being stripped of trees by local farmers.

Interestingly, as his desire to make a positive difference to society took root, Tong was an avid reader of Louis Cha wuxia (action genre) novels.

“I was really inspired by his superhero stories,” he says, “especially of the swordsmen who’d help disadvantaged people achieve justice.”

In 1991, Tong went to study at the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He was the first from his county to study at this university. After graduating, he didn’t specialise in any particular field. “It was a very early time for Chinese lawyers back then,” he explains. “It wasn’t like Australia or the US where there is a lot of history and structure… as long as the clients could pay, I worked on any cases I could get.”

He enjoyed quick success. Within two and a half years, he was made the deputy director of the law firm he worked at. A year later, he became a director; and one of Beijing’s youngest, at that.

But it wasn’t the success he was looking for. “As a young commercial lawyer, I had a car, I had bought an apartment and I was earning a good income. I was living a good life compared with other people my age,” he explains. “But I didn’t feel satisfied with my life, so I continued with my studies and started getting involved in public interest work.”

In 2002, through a partnership with the Beijing Management Colleg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Tong undertook UTS’s Masters of Laws program. After completing it in 2004, he went to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US for more than a year as a visiting scholar.

“It was very important for me to broaden my understanding of other countries’ legal systems. China has benefited a lot over the last 30 years from its open policy, and a lot of the comparative research conducted by academics includes my studies at UTS and abroad.”

To whit, Tong and his organisation have been able to help draft reform legisl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abandoned and homeless children, child welfare, labour disputes and more.

His work with migrant workers (workers who have moved between provinces) began in 2003 when two of his childhood friends moved to the city and had trouble being paid for their work. He resolved their disputes within a week but, as with children’s legal aid, he felt that there was a lot more he could do to help. And so, after two years of study and research in the field, he expanded his operations in 2005 to provide free legal assistance to migrant workers and women under the name Zhicheng Public Interest Layers. Together with 30 other affiliated organisations, it has won more than RMB600 million in payments and compensation for his clients to date.

Reflecting on his achievements compared with his life as a young commercial lawyer, Tong remarks, “I have worked very hard in the public interest field for the last 15 years and we have changed a lot for children and migrant workers. We’re promoting more lawyers to work in those fields and we’re now able to promote legal and policy reform. In this context, I can see my work and my life’s meaning. And it’s good.”

However, there is a lot of work that remains to be done. While most foreign commentators observe that Chinese society is progressing and changing at a rapid rate, Tong thinks it isn’t fast enough.

“I hope it can be faster,” he says. “In some fields, especially in the rule of law, there are so many problems that I just want the reforms to happen faster.”

Despite achieving so much in policy reform and being recognised as an expert in the legislative community at a national level, Tong has no desire to enter politics. Instead, his continuing work is driven by continual self-evaluation.

“In China, we have an old saying that you should introspect yourself three times a day,” he explains.

“I always think about what I can do better, if I could work more, or study more… If I can change myself, then I can change the outside world. I ask myself this a lot, and it drives me to have more new ideas and do more good work.”

Mr Tong and Zhicheng Public Interest Lawyers host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cluding UTS to broaden their global network. Visit the UTS Faculty of Law website for more information.

Story and photography by Kevin Cheung

通过肖利娜

姚炜耀、范珣荣获合肥市首批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成员资格

  2015年12月8日,安徽省合肥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暨重青工作第三轮推进会在合肥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进等领导参加会议,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心执行主任姚炜耀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上,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书记吴亚娟介绍了合肥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少年司法探索等领域开展的各项工作。本次会议上,还颁发了合肥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观护员证书,中心姚炜耀、范珣律师荣获合肥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观护团创始成员资格。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修改稿)评估研讨会

  2015年12月8日,张雪梅主任应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参加《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修改稿)评估研讨会。

通过肖利娜

王胜利,何国科给福建泉州30多家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法律能力建设培训

2015年12月4日至6日,由泉州市委文明办、市委人才办、团市委、市民政局指导,泉州圆梦义工服务中心主办的首届志愿者服务组织骨干培训班正式开班,超过30家公益组织的60名骨干参与。致诚公益律师王胜利、何国科应邀前往开展“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外部法律风险防范”的讲座。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

      2015年12月4日,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全国妇联主办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张雪梅主任作为活动的评选专家,受邀就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中的两例案件“于某某与梁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村民委员会申请撤销林丽某监护人资格案”进行发布会现场点评(具体请见热点聚焦)。

    通过肖利娜

    何丽红参加“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5年12月4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秘书长何丽红律师参加“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该活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开展的“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会堂举行。

      “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已经举办了三年。活动以师生参与情景剧和模拟法庭的形式,向在场的师生普及法律知识,活动间隙还开展法律知识问答,其间穿插歌舞等丰富多彩的节目。该活动通过师生亲身参与和各单位领导的现身说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丰台区教育系统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颁奖仪式暨成果展示活动”

      2015年12月3日上午,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丰台区教委举办的“丰台区教育系统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颁奖仪式暨成果展示活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参与了该活动的评审工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困境儿童保护理论与实务培训”

      2015年12月3日下午,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主办的“困境儿童保护理论与实务培训”,为近60名来自各地民政系统干部和救助管理机构负责人主持“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应用与典型案例分析”的培训,并与典型案例发生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落实两院两部《实施意见》实务案例座谈会”

      2015年12月2日下午,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召开的“落实两院两部《实施意见》实务案例座谈会”,进行案例研讨,并对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

     2015年12月1日,佟丽华主任赴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参加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实务导师暨国际法学院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并做主题讲座。2015年7月佟丽华主任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民法典体系下监护制度完善研讨会

      2015年11月29日,张雪梅主任应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邀请,参加“民法典体系下监护制度完善研讨会”,并就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在民法典的地位和完善的建议进行主题发言。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2015首都教育论坛暨学校法治教育论坛

      2015年11月28日下午,张雪梅主任应首都师范大学邀请,参加2015首都教育论坛暨学校法治教育论坛,并就十三五时期学校法治教育的开展进行主题发言。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北京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扩大)会

      2015年11月26-27日,张雪梅主任到原乡西镇酒店参加北京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扩大)会,会议对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2016年工作计划和2015年11-12月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并结合社会热点问题、相关立法动态成立相应课题组。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

      2015年11月25日上午,张雪梅主任参加丰台区司法局主办的“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结合曾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例进行了“父亡母残的孩子 谁来抚养”的案例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