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娟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嫖宿幼女罪是不是恶法当废”活动

通过肖利娜

张文娟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嫖宿幼女罪是不是恶法当废”活动

  2012年11月20日, 张文娟律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军都论道”第五期:罪与罚,孰重孰轻——嫖宿幼女罪是不是恶法当废”的讲座,参加此次讲座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邬明安教授、罗翔副教授、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张青松。张文娟律师与其他三位专家各自就嫖宿幼女存废阐述了观点及理由,通过探讨和辩论,除罗翔副教授支持保留嫖宿幼女罪外,其他几位专家与张文娟律师持相同观点,都主张废除嫖宿幼女罪,认为其完全可以被刑法第236条第2款吸收,单独规定嫖宿幼女罪,既缺乏幼女权利保护视角,也无益于社会秩序的维护,还使司法实践更加复杂。邬明安教授也提醒,再废除嫖宿幼女罪时,应同时考虑修改与这个罪名有类似问题的引诱幼女卖淫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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