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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不忘初心获表彰 牢记使命结硕果 湖北省律协未保委岁末享受高光时刻 主任上台发言 委员获奖连连

鲁 彩 萍

2019年12月29日,湖北省律师协会在法学家之乡仙桃市隆重召开第三届湖北律师论坛暨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纪念大会,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迎来高光时刻,未保委主任李春生在论坛上交流论文,5名未保委委员荣膺全省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

在第三届湖北律师论坛上,省未保委主任李春生上台交流了论文《卅载深耕,向法而行,坚守法治的力量——我的律师执业之路》。李春生主任以时代发展为经,以自己执业经历、政协委员履职尽责、公益服务内容为纬,饱含深情,娓娓道来,通过30多年律师执业、20年政协委员人生经历、15年未成年人公益活动,让每一位听众都深切体会到了他的“见证、践行、传承、奉献”八字感受的含义,也让大家了解了他带领省律协未保委持续10年开展“湖北火凤计划”帮助未成年犯学习技能融入社会的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李春生主任的分享演讲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和好评,让大家领略了未保委律师的风采,熟悉他的多位律师对他表示祝贺和赞扬。

在随后进行的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纪念大会上,省律协为树立行业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律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全省律师行业10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100名律师进行了表彰。省律协未保委委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杨彦萍律师、湖北太圣律师事务所的鲁彩萍律师、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的万珏律师、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的郑进东律师荣获律师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奖;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的耿璟律师荣获女律师突出贡献奖。

除李春生主任的论文《卅载深耕,向法而行,坚守法治的力量——我的律师执业之路》之外,未保委委员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胡斌律师的《坚持三个“引领”,做好三个“注重”,助推律师事务所党建与所建融合发展》,湖北景盛律师事务所杨艳律师的《专业精细化与业务团队化的运行机制与执业优势》,瑞通天元(十堰)律师事务所曹贞律师的《我的律师执业之路》都入选了第三届湖北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

李春生主任作《我的律师执业之路》分享演讲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粒和前任副会长柳平律师祝贺未保会取得的成绩,与未保会委员合影

 

获奖的省律协未保委委员表示,未保委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成绩属于过去,将不忘初心,甘为未成年人和法治的孺子牛,继续贯彻落实省律协未保委的部署安排,扎实工作,履行律师社会责任,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主任李春生、副主任骆修锋、委员鲁彩萍、耿璟、万珏合影

省律协副会长汪秋怀祝贺鲁彩萍律师获奖

通过肖利娜

越南法学家协会代表团访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2018年74日,越南法学家协会表团来到致诚公益进行访问。越南法学家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团长黎明心(Le Minh Tam)介绍了越南法学家协会的基本情况并表达了本次来访的目的,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交流,了解中国在法律援助方面的经验。


随后,佟丽华主任介绍了中国法律援助的发展,并分享了致诚公益在法律援助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在自由交流环节,越南代表团就中国和越南法律援助制度的比较,致诚公益在普法宣传及国内外实习生项目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交流。双方在实习生项目、儿童保护领域等方面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本次会议内容精彩、气氛活跃,既搭建了致诚同越南法学家协会之间联结的桥梁,又推广了致诚在法律援助方面的经验。会议结束后,越南法学家协会表团与致诚公益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校园猥亵取证难,应从制度层面加以保障


案件情况

         

       6月20号,甘肃省庆阳市一名19岁女孩李某奕在当地丽景百货大楼跳楼轻生,事发时有围观者起哄,甚至有人将全过程进行网络直播,目前已经有2名围观者因阻碍救援而被拘留,另外有6人正在接受调查。

        据介绍,此前李某奕已经多次尝试自杀并被救回。其家人称,女孩轻生可能与两年前,李某奕在庆阳六中读高三时,被班主任吴某厚猥亵留下心理阴影有关。据公安介绍,2017年2月26日,李某奕在其父亲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称被其班主任吴永厚猥亵,要求查处。公安调查发现: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奕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因突发胃病,被辅导老师罗进宇安排在公寓楼D栋109宿舍卧床休息。当晚21时许,班主任吴永厚进入109宿舍询问李某奕病情时,用嘴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之后,班主任被拘留10天,行政降级,但并没有被检察院提起诉讼。



专家分析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

在本案中,女孩患有精神疾病与被猥亵之间是否有关联,是当时司法取证应该注意到的,但是在基层办案时,对于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案件,往往在取证上有困难,本案中李某奕在被猥亵后半年报案,也加深了本案的复杂程度。

未成年受到性侵的案件,在基层办理的时候,往往早期的这种证据的取得,并不全面,有些该做的一些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做的不够,容易出现本来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没办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来这个证据可以定重罪的,最后没办法定重罪。司法实践当中存在这样的问题。从这个案子也能反映出这样一个情况。”

针对学生的性骚扰、侵害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需要制度保证。2017年国务院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这种安全风险防控的问题,专门发布了政策,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生的对未成年学生的这种侵害人身健康权益的行为,要零容忍,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通过制度保证这样一个政策能够落实下去,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在联合国参加儿童保护边会并发言

  应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处邀请,2018年6月19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参加了在联合国举办的有关儿童权利的边会并做主题发言。

  2018年6月19日下午,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万国宫,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处、比利时常驻日内瓦代表处和比利时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共同举办了“统计所有儿童:通过数据收集保证实现儿童权利”的主题边会,比利时驻华大使Geert Muylle先生致辞时指出,这是中国和比利时驻日内瓦代表处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期间第一次联合举办边会,意义重大;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处蒋端公使等外交官参加了会议并在互动环节发言。

  边会由比利时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Karen女士主持,中心主任佟丽华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委员Gastaud、儿童权利联盟项目主任Paolazzi、日内瓦大学儿童权利研究中心Ruggiero教授等四位主讲嘉宾做了主题发言,

  佟丽华在发言时强调了数据收集对儿童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介绍了中国国务院所发布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护政策提出的建立“动态信息台账”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指出了收集数据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强调了创新国际合作形式的重要意义。

  佟丽华在发言最后介绍,伴随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希望在继续推动中国儿童保护事业发展的同时,能对全球儿童保护事业作出更多贡献。2018年3月,中心与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召开“A20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峰会”,邀请20个发展中国家儿童保护社会组织负责人来中国参会,并发表了《全球关爱儿童社会共识》;中心还发起了全球儿童伙伴计划((Global Partnership for Children,简称GPC),希望在三年左右时间,与全球超过100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儿童保护组织或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中心还将与发展中国家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更多有针对性的具体项目。

通过肖利娜

致诚公益接待2018年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研修班

        2018年6月14日,接受商务部委托,致诚公益接待了“2018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研修班——妇女儿童发展专题”的71名成员。该研修班由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承办,旨在通过相互学习和交流,增进了解,加深友谊,打造一个有助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开展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本次参观的学员来自世界各国,包括博茨瓦纳、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斐济、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约旦、马来西亚、墨西哥、缅甸、尼泊尔、巴拿马、塞舌尔、塞拉利昂、南苏丹、斯里兰卡、苏里南、东帝汶、乌干达、委内瑞纳和乌兹别克斯坦。

        致诚公益负责人佟丽华主任接待了该研修班成员,并作了题为“中国儿童保护的制度框架”的专题讲座,从中国儿童保护的制度框架、消除针对儿童的暴力、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制建设和国际合作等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了中国儿童保护发展的基本情况及致诚公益在未成年保护领域所开展的工作。学员们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志愿律师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各国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未来合作等问题作了进一步交流和探讨。

        讲座结束后,学员们对致诚公益和阿里巴巴合作举办的“A20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峰会”及致诚公益搭建的全球儿童保护平台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大家纷纷表示,希望能够与致诚公益加强联系,学习更多经验,在儿童保护领域寻找合作的机遇。


        如果您也对未成年人保护感兴趣,想获得更多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信息,欢迎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了解更多关于A20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峰会及全球儿童保护平台的信息。



通过肖利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ECPAT签署“促进保护儿童免遭不同形式性剥削的国际合作”备忘录

        2018年6月5日-8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国际部主任牛帅帅受邀参加由哥伦比亚商务部、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WTTC)、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消除旅行和旅游中儿童的剥削高级工作组和ECPAT主办的第一届旅行和旅游中的儿童保护国际峰会及ECPAT国际成员大会,会议在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举行。

        国际ECPAT是一个全球社会组织联盟,致力于消除各种形式的儿童性剥削,目前在全球92个国家拥有101家会员。国际ECPAT秘书处负责在全球及地区层面协调消除儿童性剥削方面的研究倡导,交流及能力建设工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一直致力于推动消除各种形式的针对儿童的暴力,自成立以来,通过自身以及其协调下的儿童保护志愿律师网络为遭受及可能遭受暴力的儿童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开展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暴力等方面的研究和倡导工作。中心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律师多次受邀参加与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其工作也受到ECPAT的高度认可。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共同推动中国消除儿童性剥削工作的开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ECPAT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达成“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目标为:

        1. 双方将在消除儿童性侵害及性剥削的领域共同合作,加强经验、研究成果的交流与分享。

        2. 双方共同推动ECPAT成员组织及其他从事消除针对儿童性剥削的机构的能力建设。

        3. 双方合力推动意识提升以及对儿童性剥削预防,为性剥削受害者提供服务。

牛帅帅律师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

        此外,曾参加我中心与阿里巴巴集团举办的A20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峰会的7名成员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期间,A20成员再次相聚,并就峰会后各机构在儿童保护领域所开展的工作作了深入交流。



通过肖利娜

40家社会组织联合发布: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南


儿童保护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公益法律机构,于2011年获得联合国特别咨商地位,长期致力于中国儿童保护事业的发展。为推动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起草了《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南》,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值此2018年“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与40家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共同发布本指南,以期与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共同遵守。


1

对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的基本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相关政府部门也出台很多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如何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在服务保障民生、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在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开展外部合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健全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内部治理的基本要求,又要保障机构能够有序并高效地开展相关工作。


2.坚持非营利原则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以及理事会成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等不得在机构收入中进行分红和分配,所有收入都要用于本机构的发展。


3.廉洁节俭的财务制度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不仅要严格执行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廉洁透明的财务制度,还应当厉行节俭,避免铺张浪费。


4.专业稳定的专职人才队伍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培养专业稳定的专职人员,建立激励机制,对优秀人才的发展给予资金、平台、资源等支持。


5.构建机构内部儿童保护机制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构建内部的儿童保护机制,在其执行的项目以及员工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侵害儿童权益的案件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的儿童。


6.搭建相关合作方的儿童保护机制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在接受捐赠、对外资助、合作项目以及开展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应当向相关方阐明儿童保护的基本要求,以有效避免相关方发生侵害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

2

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儿童权利公约》是当前国际社会关于儿童保护的最为权威的国际标准,1990年,中国签署了该公约并坚持贯彻执行。中国不仅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样专门保护儿童的法律,而且《民法总则》、《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大量相关法律都对儿童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单位还陆续发布了大量新的司法解释和政策。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认真学习与儿童保护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政策,积极推动公约及法律政策的贯彻和实施,促进中国儿童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儿童最大利益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在全世界得到广泛认同。中国儿童保护类社会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项目设计及执行、对外合作等工作都应当坚持这一原则。


2.尊重儿童各项权利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认了儿童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我国宪法法律确认了儿童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名誉权等各种权利,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充分尊重儿童享有的权利,并积极采取行动保障其权利的实现。


3.有效预防对儿童实施暴力

参考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儿童暴力是指对儿童实施的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发起了消除针对儿童暴力的全球伙伴计划,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正在推动消除针对儿童暴力的中国伙伴计划。不论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的工作领域有何区别,都应当通过单位内部纪律、培训等方式,坚决避免其员工对儿童实施暴力,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其资助方、合作伙伴的员工对儿童实施暴力。


特别提醒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儿童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关爱中心等机构虐待儿童的,个人可能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单位也可能因此构成犯罪。


4.避免对儿童实施性侵害

国际上通常认为,针对儿童的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儿童暴力。我国立法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没有包括性侵害,但《刑法》等法律规定了对儿童性侵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针对儿童的性侵害,主要是指针对儿童的强奸及猥亵(sexual abuse)、儿童性剥削(sexual exploitation)和制作及传播儿童色情制品等三类侵害。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严格禁止员工、资助方及合作伙伴的员工实施针对儿童的性侵害、性骚扰行为。


特别提醒的是,与不满14周岁的女童发生性关系一律构成强奸罪,根据中国法律从重处罚。《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保护范围,不仅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和妇女构成犯罪,强制猥亵年满14周岁的男童也构成犯罪。 


5.保护儿童隐私

凡是涉及儿童姓名、照片、民族、父母身份、家庭状况、受到侵害等各种信息的,均构成儿童的隐私。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儿童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和披露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信息的档案和管理,要避免儿童信息泄露。公开使用未满8周岁的儿童信息的,要征求儿童的意见并予以尊重,同时必须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使用年满8周岁的儿童信息,必须同时征得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儿童隐私,保障公开儿童信息不给儿童带来伤害。


特别提醒的是,凡是涉及儿童实施犯罪或者受到性侵等信息,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要特别保护儿童的隐私,在确有必要对外公开信息时,要采取技术手段等措施保护好儿童隐私,不得披露儿童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儿童身份的资料信息。


6.尊重儿童意愿并鼓励儿童参与

所有涉及儿童的项目,在项目设计、执行、评估的各阶段,在符合儿童最大利益的前提下,都应当尊重儿童的意愿,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


7.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儿童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或者暴力、性侵等严重人身侵害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有单位使用童工的,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8.从业人员应当无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不应当聘用对儿童实施过性侵或者其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一旦发生性侵或者其他暴力伤害儿童的情形,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

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倡导原则

上述儿童保护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应当遵守的底线,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还应当在全社会带头弘扬关爱、保护儿童的社会风气,不断提升全社会保护儿童的意识及责任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经过与国内外各方专家广泛讨论,开发了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参与的关爱保护儿童六项原则,即全球承诺儿童行动(HEARRR)。这六项原则已经在联合国及二十多个国家广泛传播,在国内外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共识和积极响应。

鉴于此,倡导所有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率先做到这六项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帮助(Help):在孩子需要时伸出援手

儿童身心尚未成熟,他们需要成年人的帮助。

  • 在儿童需要帮助的时候,每位成年人都应当伸出援手,为儿童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 对经济困难、身体残障、监护缺失的儿童,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努力为其提供帮助。

  • 在战争、自然灾害、受到伤害等紧急情况下,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及时为儿童提供最大帮助。


2.平等(Equality):坚信所有孩子都是平等的

所有儿童都是平等的。不论儿童或者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任何差别,儿童都是平等的,反对针对儿童的任何歧视。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平等对待每位儿童。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对困境儿童给予特别关爱。

  • 每位成年人都不应当歧视任何儿童。


3.反对暴力(Against violence):反对一切面向孩子的暴力

针对儿童的一切暴力都是不能容忍的。

  • 反对针对儿童实施的身体虐待、精神虐待等各种形式的暴力行为。

  • 特别关注和预防家庭暴力、校园欺凌及暴力。

  • 特别关注和预防在战争和冲突状态下针对儿童的暴力。

4.尊重(Respect):尊重所有的孩子

每位儿童都是独立的权利主体。要尊重儿童的尊严、权利与价值。互相尊重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不论对方是弱小还是强大,都应当获得尊重。尽管儿童弱小,但他们是独立的人,他们很快将长大成人,他们将改变未来的世界。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尊重儿童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积极与儿童进行交流和沟通。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与其权益相关的事项。


5.责任(Responsibility):愿意承担对孩子的责任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对儿童的健康成长及未来发展担负责任。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担负对儿童的社会责任。

  • 每位父母都应当履行对儿童的法律责任。

  • 政府官员、企业家、媒体、社会组织等每个行业的人都应当基于职业道德承担对儿童的特殊责任。


6.榜样(Role Model):愿意成为孩子的榜样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努力成为儿童的榜样。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修身齐家,努力成为儿童做人的榜样。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待人友善、宽容,努力成为儿童处事的榜样。

  • 每位成年人都应当关心国家的发展、人类的命运,努力成为儿童发展的榜样。


4

 联合发布的40家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女童保护基金

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  

儿童乐益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美好声波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恒创未成年人公益服务中心    

世界宣明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树青年社工发展协会    

南京市玄武区益生同心儿童发展基金会    

北京圆网慈善基金会    

石家庄裕华区雅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北京丰盛公益基金会    

瑞安市星儿爱心服务社会工作中心    

南京市爱心传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乌兰察布市公益促进会    

天津市西青区绿邻居社区服务中心    

广东省日慈公益基金会    

靖远春风雨露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    

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   

上海新途社区健康促进社   

烟台市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    

苏州众合社会工作事务所   

喀什市阿凡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瓦蓝栈公益基金会   

武汉市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    

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云南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    

张家港市困境儿童关爱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育慈儿童疗育中心    

蚌埠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深圳市福田区启航公益服务中心   

广西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沈阳市云益青少年服务发展中心    

太原绿舟应急救援促进中心   

北京市志援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蒲公英青少年应急服务中心   

江西致诚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长春市广益社会组织发展中心   

仁寿县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南昌太阳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兰州益而伊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H5版本《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南》






通过肖利娜

中国儿童保护体系研讨会在京召开

  
(集体合影留念)

  2018年5月19日上午,为期两天的中国儿童保护体系研讨会在京开幕,本次会议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国际计划、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共同召开。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副处长吴越富,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前主席、委员Jaap Doek先生,全球社会工作服务联盟儿童保护顾问Camille Evans女士,国际计划亚洲区办事处儿童保护区域主任RašaSekulović先生,国际计划中国区主任Haider. W. Yaqub先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参加会议,并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全国的50多位从事儿童保护、服务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以及相应地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副处长 吴越富)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副处长吴越富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民政部门在儿童保护中的工作。他提到,民政部门是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主要部门之一,一方面通过救助、保护、评估帮扶等一系列工作努力构建对困境儿童的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通过发布宏观政策等多种方式,不断推动国家法律政策的完善,让更多的儿童受益。吴越富副处长认为,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是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期望社会组织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增强专业服务能力,与民政部门共同推动儿童保护工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

  致诚公益总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为大家梳理了当前儿童保护的立法概况和相关政策改革。他认为,近些年来,中国儿童保护事业立法与政策取得快速发展,对儿童遭受性侵、监护人侵害、家庭暴力以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问题都有了很多关注,并建立了相应的应对机制,但同时也要看到,在推动法律、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基层仍然存在碎片化等现实问题。在互动环节,佟丽任主任还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就强制报告、实证研究以及家庭与政府的关系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大家普遍反映收获很大。

  
(发言嘉宾照片)

  会上,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前主席、委员Jaap Doek先生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几项重要规定,希望大家结合本国、本地实际情况推动儿童参与权等相关权利的保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保护处处长Ron Pouwels先生向大家介绍了在中国开展的工作,希望推动国家立法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实;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律师结合个案,介绍了社会组织在社区儿童保护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四川省仁寿县友爱社工中心主任杜刚与大家分享了他们在当地提供的社工服务以及开展的儿童保护工作,令人耳目一新。此外,国际计划亚洲区办事处儿童保护区域主任RašaSekulović先生,围绕儿童保护体系的类型、措施、行动、合作等内容,引导大家开展小组讨论并分享成果,进一步开阔了大家的思维。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于旭坤)

  在会议闭幕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总结说,此次会议既有国际专家提出理念、分享经验,又有政府部门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推动中国儿童保护工作,更有众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以及一线未保律师用专业的力量来支持和服务儿童,可以说,国际机构和专家、政府部门以及代表社会力量的社会组织和律师犹如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共同推动了整个会议的进程。于旭坤副主任认为,可以用四句话概述此次会议取得的成效,即:更新了理念、增进了了解、推动了合作、充满了期待,希望中国儿童保护事业发展越来越好!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为海南省幼儿园依法治园学习班授课

  2018年5月18日,张雪梅律师应邀为海南省幼儿园依法治园学习班授课,80名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北京市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法律领域座谈会

  2018年5月17日上午,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北京市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法律领域座谈会,专家组听取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院、市政府法制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落实妇儿规划工作的介绍,对上述单位落实妇儿规划工作开展交流和评估。

通过肖利娜

青少年中心与北京一中院签订《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合作框架协议》

  2018年5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召开了《深化推进少年和家事审判改革 加强未成年人和妇女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和签约仪式。

  数据显示,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山审判庭自2009年6月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涉未成年案件3938件。九年来,一中院坚持为本人及近亲属未委托辩护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确保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全面实现。目前,未审庭审理的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已充分实现辩护人“全覆盖”。

  为进一步强化对涉诉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保护,一中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青少年中心)积极沟通协调,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加强法律援助指派,建立专业性强、人员固定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团队,集中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其他援助。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一中院审判实践,合作签署了《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原有的法律援助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工作申请流程,缩短申请周期,适当降低涉诉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的门槛,逐步扩大覆盖面。在收案后,办案法官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并及时与指派的律师联系,安排律师阅卷,督促律师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让未成年被告人的想法和意见毫无障碍地表达,弥补其能力短板,保障其诉讼权利。青少年中心将组织专业化组织专业化水平高、业务能力优秀、责任意识强的专业律师,保证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诉讼服务和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双方在合作中,以“新起点”爱心资助通路为基础,对诉讼中的困难未成年人提供小额爱心基金开展经济资助,帮助未成年人摆脱侵害后果、重新建立起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一中院将进行援助引导,以“特殊未成年人保护告知书”的形式,协助完成申请工作。

  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主持了签约仪式和通报会,副院长陆伟敏与青少年中心主任佟丽华签订了合作协议。

  佟丽华主任表示,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开的时间很好,一是临近六一儿童节,社会各界都在关注儿童保护工作;二是5月31号,最高院即将召开全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会,一中院在这次会议之前召开少年和家事审判改革的新闻通报会,是为这次会议的预热;三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已经成为全国人大法律修订的重要议程,在这个时间点召开会议非常有意义。佟丽华主任谈了自己的三点感想:第一,青少年法律援助的核心特点是人员专业化,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相对稳定,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第二,少年司法的特点是审判职能不断延伸,法官在涉少的案件中做了大量的延伸工作,虽然有时候并不能体现在案件数量上,但是法官所做的延伸工作对保护未成年人是非常有价值的;第三,在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的背景下,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关爱机制非常有必要,希望我们今天签订的协议,构建的机制,能够在今后为未成年人保护做出贡献。

  青少年中心诉讼部主任赵辉作为律师代表谈到,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实践工作中,时刻深感跨部门多专业合作的重要性,一中院通过在少年、审判、家事审判中引入社会力量,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让未成年人和社会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从根本上促进了问题的解决,这也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的体现,我们是以其实际需求为核心在开展工作。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不断完善,各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立法与实践形成了良好互动,也希望我们与一中院的合作探索,为完善法律体系做出贡献。

  相信通过青少年中心这样的专业社会力量与一中院的审判工作相结合,可以推动实现司法和社会力量整合,拓宽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为涉诉未成年人提供最大程度的权益保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主持“幼儿园儿童权益保护与人身伤害防护”主题培训

  2018年5月3日、10日、17日,张雪梅律师应邀为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的“全市幼儿园责任督学全员培训”主持“幼儿园儿童权益保护与人身伤害防护”的主题培训,共3期,参加人员有学前教育领域市级督学、16区教委学前教育科负责人、各区教育督导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以及16区的全体幼儿园责任督学近900人。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全国妇联维权志愿服务团活动

  2018年5月11日,张雪梅律师参加全国妇联维权志愿服务团活动,到最高人民法院参加信访接待。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张雪梅律师参加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组织召开的第二十三期专家咨询委员会,对4件涉诉涉访案件进行评议。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今日头条抖音网络社区公约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8年5月6日下午,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今日头条抖音网络社区公约征求意见座谈会,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对其制定的网络社区公约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展示竞赛活动担任复赛阶段评委

  为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提升基础教育阶段教师讲法释法能力,北京市委教工委、北京市教委主办了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展示竞赛活动。2018年4月24日至25日,在复赛阶段赵辉律师应邀分别担任小学组与中学组的评委。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启动仪式

  2018年4月24日,由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民政部和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在中建二局北京某工地正式启动。中心主任佟丽华参加了启动仪式,并就外出务工如何履行父母的监护职责进行了宣讲。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

  2018年4月22-23日,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和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组织的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并做“儿童保护视角下反家庭暴力法制度的实践与完善”主题发言。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第五届中国婚姻家事法论坛和律师实务论坛

  2018年4月21-22日,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第五届中国婚姻家事法论坛和律师实务论坛,并做“家事审判改革和少年司法改革背景下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与展望”主题发言。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张雪梅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儿童工作智库年会暨儿童发展政策高峰论坛

  2018年3月30日,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主办的国务院妇儿工委儿童工作智库年会暨儿童发展政策高峰论坛,张雪梅律师在论坛上做“儿童保护视角下反家庭暴力法制度的实践与完善”主题发言,佟丽华主任对儿童与法律保护研讨环节进行专家点评。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北京市律师行业市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培训会

  2018年3月27日下午,张雪梅律师参加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的北京市律师行业市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培训会,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到会做专题培训。

通过肖利娜

赵辉被紫竹院学区管理中心聘任为家长委员会法律顾问

  2018年3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学区家长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这是北京市首家跨学校成立的家长委员会。赵辉律师被紫竹院学区管理中心聘任为家长委员会法律顾问。在成立大会上赵辉律师作为专家代表发言,提出很多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和权益受侵害问题,都来源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或父母教育方法的不得当。所以在更大范围内,用更大的力度开展系统的家庭教育常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特别重要。赵辉律师表示,一定会尽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家校共育领域为学区的家长和老师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通过肖利娜

詹尉珍参加由爱尔兰驻华使馆组织的妇女节活动

  2018年3月8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詹尉珍参加由爱尔兰驻华使馆组织的主题为“Changing Perspective: Rural Women and Girls in China”的讨论会并用英文做了主题发言。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2017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专家复评活

  2018年3月1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参加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2017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专家复评活动”。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大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8年1月,张雪梅律师当选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参加了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大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会议选举当选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会议期间,千龙网对丰台区团讨论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了直播,张雪梅律师在发言中提出,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将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民生问题,贯穿到人大各项工作和各个工作环节当中,特别是过去五年来在高质量立法方面有很多的创新探索和经验成果。对于2018年的工作,希望进一步增强立法质量,提高地方法规的可操作性,建立专业性法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机制,建立立法课题研究申报制度,注重发挥专业性较强的人大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当中的作用,编制立法工作规划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结合本职工作和对青少年法律的研究与实践,张雪梅律师在大会期间提出了“完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议”和“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的建议”两项人大代表建议,并在大会分组讨论中,提出建议加大政府对专业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力度,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注重保护老年人、妇女和青少年的财产安全。会议期间,还接受了检察日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两会直通车等媒体节目的采访。

  为充分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在本次市人大会召开前,张雪梅律师专门到河西长辛店街道进行调研,发现北京河西地区整体发展落后、基础设施薄弱、道路老旧不便通行,一共调研了十处地方,并在大会期间提出了6项关于解决河西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问题的建议。在大会分组讨论中,张雪梅律师针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制定城南行动计划时要充分关注河西地区整体发展、基础设施和道路设施建设问题。

通过肖利娜

赵辉到中国儿童中心开展《校园中的儿童权利保护》培训

  2018年1月27日,赵辉律师应中国儿童中心邀请,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验二小的任课教师、班主任、校长开展了《校园中的儿童权利保护》培训,赵辉律师结合案例讲解了未成年学生在学校中享有的各项权利,以及教师、学校管理者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和预防措施,讲课受到老师们的欢迎。

通过肖利娜

“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在大同市举行捐助仪式

  大同新闻网讯 (记者 王晓静) 12月6日上午,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在我市举行捐助仪式,为权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实际赔偿的23名未成年人提供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现金资助,以及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

  “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是“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基金”下的一个资助项目,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共同发起并组织实施,以权利受到侵害、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为帮助对象,主要用于他们的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必要的医疗帮助、心理康复等费用,帮助他们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开始人生的“新起点”。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该项目第二次在我市举行,目前已有33名未成年人获得爱心捐助。

  此次活动由大同市律师协会会长臧文主持,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西省律协未保委主任彭建荣、山西省律师协会顾问郭福元、大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兴平、大同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建军等参加了捐助仪式。

  在捐助仪式上,王毅伟说,“新起点”小额爱心希望能够帮助孩子们渡过暂时的困难,扬起人生的风帆,让他们在社会健康生长,为孩子们的幸福生活构筑起一道坚强的屏障。魏兴平也在捐助仪式上表示,爱心资助不仅解决了孩子们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更是向孩子们传递了来自社会的关爱,让孩子们体会到人心的善良,树立向往美好生活的信心,健康成长。我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日平也表示,今后还会开展更多的社会公益活动,帮助更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与北京丰台检察院微动画亮剑校园欺凌制作

  


 

  萌帅的卡通检察官“检小丰”

  


 

  微动画不仅创意新颖,而且具有独特的美术风格,给人印象深刻。

  


 

  法治讲座课后,学生与检察官交流。

  正义感爆棚、拥有超能力的卡通检察官“检小丰”在某学校看到校园欺凌现象,不仅及时施以援手,还教会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处理,引导观众从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全面了解校园欺凌。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宋利彩

  近日,一部名为《对校园欺凌说NO》的创意微动画在网络走红,受到学校、家长和学生的追捧,吸引了大量观众转发。

  “校园欺凌事件多次进入公众视野,引发了全社会的思考和担忧。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我院率先尝试以微动画的形式进行反校园欺凌的宣传。”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表示。

  校园欺凌案件频发

  2015年,16岁的犯罪嫌疑人岳某,因为在学校内与王某某语言不合,纠集陈某、余某、白某等10余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中学门口堵住王某某,并将其带至王某某所居住的小区内,对其进行言语挑衅、扇嘴巴等行为,强行索要王某某价值570元的拍立得手机一部,并要求王某某微信转账600元人民币。岳某等因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日益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社会问题,尤其是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屡禁不止,暴力程度恶化,表现形式多样,产生原因复杂,社会危害深远。

  “2014年至2016年间,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共办理校内及校园周边涉嫌欺凌和暴力案件35件69人。其中公诉并判处刑罚38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其他不起诉14人,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抢劫、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强迫卖淫罪等。”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陈莎莎告诉记者,校园欺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很多校园欺凌案件都上升不到犯罪的程度,甚至到不了治安处罚。只有欺凌情节达到犯罪的,才会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严重校园欺凌犯罪的同时,特别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不仅将帮教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而且积极开展对在校生的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规则意识,切实防范、遏制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

  “很多校园欺凌之所以慢慢演化为犯罪,就是一开始家长、老师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却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关注到孩子的心理变化,没有及时采取严肃的、正确的处理方式,让欺凌的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被欺凌的孩子认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从而让欺凌的孩子们觉得可以继续,被欺凌的孩子觉得求助无门。”陈莎莎说,从宣传的角度来说,校园欺凌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

  微动画亮剑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和其他检察工作不一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教育感化为目的,旨在让未成年人将来的人生之路走得更好,针对的是人,而不是事。”陈莎莎说。

  因此,近两年,针对校园欺凌,丰台区检察院和相关单位合作,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作了专门的预防校园欺凌课件,在区内各中小学进行法治讲座。今年更是整体铺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校园欺凌说NO”轮回宣讲活动,启发学生、家长、老师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从检察案件办理和开展校园欺凌教育工作中总结提升出一些经验后,从去年年底开始,丰台区检察院着手预防校园欺凌视频的制作,并在今年国庆节前推出了《对校园欺凌说NO》微动画视频。视频一经推出,就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好评,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上学的时候,我们常常遇到这些事情:看到有人拽女孩子的头发,往同学书包里扔毛毛虫;有时候也会遭到纸团的‘袭击’,被骂‘丑’‘胖’‘奇怪’……这些在我们眼里‘开玩笑’的小动作,最后都有可能演变为残忍极端的暴力现象,甚至走向犯罪。”微动画视频从这些同学们“司空见惯”的小事着手,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校园欺凌,汇总了各类校园欺凌现象,并告诉大家如何处理校园欺凌。

  而且,两分多钟的微动画视频很具有观赏性。视频中,丰台检察院特别制作了一位萌帅的卡通检察官形象“检小丰”。正义感爆棚、拥有超能力的“检小丰”在某学校看到校园欺凌现象,不仅及时施以援手,还教会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处理,引导观众从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全面了解校园欺凌。

  该部微动画不仅创意新颖,而且具有独特的美术风格,给人印象深刻。该片以黑白动态漫画切入,场景化展示校园欺凌发生时的压抑氛围。随着检察官代表“检小丰”解救出遭受欺凌的同学,画面变为明朗的彩色,寓意从校园欺凌的阴暗走向和谐校园的光明。同时,人物语言既通俗活泼,又不失法律宣传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更容易让学生、家长接受和认可。

  “新媒体时代的宣传工作一定要符合时代特点,我们的传播要考虑受众时间碎片化、信息传播可视化的趋势,而这种两三分钟的微动画十分契合网络移动端短平快的传播特点,在传播的过程中可以借助更多的新媒体渠道,尤其是移动端的渠道,针对学生、家长、学校、教育机构等相关受众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负责人金朝说。

  预防校园欺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的想法不谋而合,关于预防校园欺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建议,需要针对学生、家长、学校强化预防欺凌的社会宣传教育,研究、开发孩子们喜闻乐见的视频、故事、动漫等形式的宣传产品,注重宣传方式适合孩子身心特点,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可以用一句话形容,‘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也是多种原因混合交互影响所致。”张雪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校园欺凌案件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家庭监护和家庭教育或缺失或不当,对孩子逐渐形成的不良行为不重视、不关心、少引导,导致孩子行为偏差,道德意识淡薄,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方式方法极端偏颇。有的家庭内存在暴力行为,致使孩子习得暴力。

  二是学校的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好,一些孩子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法治思维没能真正建立起来。

  三是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疏忽疏漏不到位的地方,对一些学生的危险行为和学生矛盾没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妥善处理化解。

  四是不良社会环境、不健康社会文化、暴力和色情影视视频传播、校园周边不安全因素、不慎交友同伴作用的影响,导致未成年人认同、追随、膜拜、模仿、随波逐流、放纵的心理。

  五是未成年人自身处于身心发育的成长时期,具有社会认知不足、社会生活经验有限、容易冲动、控制能力差、处事思维不周、自我为中心、把握和处理事务能力弱、易受不良影响、法律意识薄弱等特点,加之其他因素作用,容易导致暴力欺凌等问题。

  张雪梅表示,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影响至深。

  首先,对实施欺凌的孩子而言,如果教育引导不到位、不及时矫正不良行为,可能会造成暴力不止,会再次发生违法暴力行为或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对被欺凌的孩子,不仅其身体受到创伤,还会产生一系列心理健康问题,恐惧、自闭、孤僻、抑郁、偏激……甚至一生都会活在阴影之中,自身发展受限,有些孩子会选择“以暴制暴”的方式。

  因此,张雪梅建议,完善校园欺凌预防体系。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是预防欺凌、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基础和关键。”张雪梅说,首先,学校、社会要承担起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更重要的是,父母要转变养育子女的观念,强化家庭教育和保护。政府和社会也要搭建起家庭教育、监护支持的帮扶体系,加大多方面宣传;其次,要加强严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大力发展专门学校教育,探索完善非刑罚的处置和教育方式。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丰台区近80余位老师开展法治培训

  2017年10月10日下午,于旭坤副主任为北京市丰台区近80余位老师开展法治培训。于律师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向老师们介绍了宪法、行政法及相关法律的知识,就如何更好引导学生掌握法律知识、防范生活中的法律风险与大家进行了沟通。课程中,老师们就相关法律知识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深化了对法律的了解。很多老师踊跃发言,围绕身边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困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于旭坤律师一一进行回应,第一次课在大家的欢声笑语中结束。

通过肖利娜

赵辉、贾娜参加“儿童受虐个案服务与探讨”主题活动

  2017年9月15日,赵辉、贾娜律师应邀参加由爱德基金会和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共同主办的“儿童受虐个案服务与探讨”主题活动,与社工、律师、心理专家等人士共同分享儿童受虐个案的服务,对于如何援助受虐儿童进行探讨。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社会支持系统座谈会

  2017年9月14日,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参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社会支持系统座谈会,介绍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检察院合作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及被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异地考察帮教、小额爱心资助等方面。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院课题决策咨询报告听取意见会

  2017年9月15日上午,张雪梅律师参加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院举行的由中央政法委委托、宋英辉教授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问题研究”课题决策咨询报告听取意见会。

通过肖利娜

赵辉到大兴区孙村中学开展《杜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法治讲座

  2017年9月11日,在新学期开学之初,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大兴区孙村中学为全体师生开展《杜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讲座,赵辉律师用大量生动的案例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如何与同学友好相处等内容,讲座受到同学们的欢迎。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受聘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

  2017年9月7日,张雪梅律师受聘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并参加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代表本次受聘的全体八名法律顾问进行发言。张雪梅律师发言中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同时又以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视角,参与区人大重大涉法事务处理,为人大监督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我们将努力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发挥专业特长,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聘任制度的职责和要求,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好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积极努力为区人大常委会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促进丰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为“北京市民政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培训班”进行培训

  2017年9月6日下午,张雪梅律师应邀为“北京市民政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培训班”进行培训,主题为“从法律角度解读未成年人保护个案工作”。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丰台新教师开展《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培训

  为了培养一支具有高尚的职业情怀、能够尽快适应岗位需要、有扎实业务能力的青年教师队伍,北京市丰台区教委对全区约400名左右新教师组织专题培训。2017年8月25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于旭坤应邀为新教师开展《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培训。

  此次培训中,于旭坤律师先向与会教师介绍了一些基础性概念,传达了儿童保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结合实际列举了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有可能涉及到的学生相关权利,帮助大家梳理了对学生保护的一些方法与技巧。同时,于律师还结合新教师的特点介绍了学生安全保护的注意事项,着重分析了在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该采取的措施。培训中,于旭坤律师与新教师进行了互动,对新教师表演的两个小案例做了点评,并引导八个集群的老师们就案例和讲课内容进行主动思考,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教育领导及法治机构负责人授课

  2017年8月23日,应会务组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为2017年度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教育领导及法治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授课。于旭坤分别以《法治变革背景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和《校园欺凌与暴力的预防与处理》为题,为参加培训的河北各区县200余名教育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授课。

  在授课中,于旭坤结合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司法实践,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以及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做了分析,引导大家正确看待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并学会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家校纠纷和化解矛盾,将风险防范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管理中,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参加培训的学员普遍给予较好评价,表示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好实际工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被聘为丰台区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特邀调解员

  2017年8月18日,丰台区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张雪梅律师受聘为丰台区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特邀调解员,并参加丰台法院、丰台律协召开的“丰台区律师参与多元调解、电子送达及网上预约立案工作推进会”。丰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强,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明江,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丰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悦,丰台律协党委书记、会长梁建光出席会议,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丰台法院各庭室负责人及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为山东济宁二中全体教职人员培训“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

  2017年8月16日,张雪梅律师应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邀请为山东济宁二中全体教职人员100余人培训“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

通过肖利娜

赵辉到西城区外国语实验学校开展杜绝校园欺凌法治讲座

  2017年7月12日,赵辉律师应邀到西城区外国语实验学校为全校近800名师生开展《杜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讲座。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大赛并担任现场决赛专家评委

  2017年6月28日,赵辉律师参加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大赛并担任现场决赛专家评委。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大赛并担任现场复赛专家评委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讲法释法能力,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主办了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大赛。2017年6月15日、16日,赵辉律师应邀担任小学组、初中组现场复赛专家评委,为各位参赛教师打分。全市38位小学老师、27位中学教师,围绕课堂教学理念、课堂设计、教学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展示。此次大赛紧扣教育改革和学校依法治理需要,关注提升教师与落实依法执教任务相适应的能力和技术,为培养一批法制观念强,法律素养高的优秀法治教师做好人才储备。

通过肖利娜

赵辉为全国10个SOS儿童村人员开展儿童法律保护培训

  2017年6月12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全国10个SOS儿童村的村长、村长助理、138个SOS儿童村的家庭妈妈以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开展儿童法律保护培训,培训主题为《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非血亲家庭儿童保护》。《民法总则》将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对照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这部法律在儿童权利、儿童保护和监护上都做出一些重要调整,与每一个家庭相关,与每一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密切相关。赵辉律师从新旧法律重点内容的对比,解读了《民法总则》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方面的重要修改条款,结合近期儿童家庭保护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全体人员开展了一次效果良好的普法讲座。在培训结束后,赵辉律师现场解答了大家的法律咨询。

通过肖利娜

赵辉到丰台区丰管路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

  2017年5月31日,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并与居民讨论应该如何对待儿童,如何保护帮助儿童等问题,讲座受到居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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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旭坤为首都高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

  2017年5月25日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于旭坤应邀为首都高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专题培训,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信息科学大学等十数所高校的近30名“青春船长”普法志愿者参加了培训。

  “青春船长”普法志愿者队伍是北京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经常深入到学校为中小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深受学生们欢迎。为了进一步提高志愿者队伍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和法律援助维权的授课水平,于旭坤律师将培训分为了两个阶段:一是以《让法律为青春护航》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二是跟大家共同讨论在未成年人普法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于律师引用大量案件,深入浅出地向大家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权利,并针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校园欺凌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谈到未成年人普法需要注意的问题时,于律师采用开放思维的方式与大家共同总结了一些经验,使大家受益匪浅。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十分重视发挥培训者的正面引导作用,这种培训培训者的方式,可以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重点和热点知识传播出去,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法律规定的权利以及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有利于提高孩子们的维权意识,凸显了致诚青少年维权公益律师的重要价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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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为全市德育老师开展讲座

  2017年5月23日上午,以“加强法治教育 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由北京市教委主办、大兴区教委协办的“北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暨德育干部大讲堂第二讲”活动,在大兴一中举行。致诚公益团队总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应邀为北京市各区教委德育主管干部和学校德育干部共300余人授课。北京市基教一处处长张凤华、副处长陈德时,北京教科院德育中心主任谢春风,大兴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王学军,区教委副主任周爱彬、韩宝刚等领导出席活动。活动由北京教科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谢春风主持。

  佟丽华律师以“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为题开展了讲座。他从国际视野和国家发展的角度,向与会人员阐明国家深化法治改革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学校实际聚焦校园欺凌问题,他认为,教育工作者应从小培育孩子们的法治规则意识、公民意识,培育孩子用文明的方式和手段解决矛盾和冲突的能力。同时还应从学生、家长、老师、学校、专家多方面寻找方法,多方共治。佟丽华律师的讲座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相信会进一步提升德育干部的法律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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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市政协“预防与治理校园欺凌”专题座谈会

  2017年5月11日上午,北京市政协在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预防与治理校园欺凌”专题座谈会,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同志、副主席李士祥、秘书长周毓秋以及部分委员代表,市教委委员王定东同志及教委相关负责同志,人大附中老师孙京菊和学生路羽丰、储云飞参加了会议。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和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宗春山作为专家作了专题发言。

  首先,王定东同志从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当前开展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层面介绍了市教委在预防和治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情况。他表示,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健康发展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希望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取得有效发展。

  佟丽华律师结合多年的思考和研究做了专题发言。他认为,校园欺凌不仅仅是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的几个案件,还有很多欺凌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当前网络飞速发展时代,我们更要投入更多资源,培养更多专业力量,积极推进对校园欺凌问题的科学治理工作。为此,他提出了五条具体建议:一是动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培养孩子们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通过系统培训,增强学校教师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的基本技能。三是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引导家长理性应对学生之间的纠纷以及校园欺凌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向专业人士寻求专业支持。五是推动建立第三方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专业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一支处理学生、家长和学校关系的重要力量。

  宗春山老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概况,并提出了要对校园欺凌坚持零容忍以及加强培训等观点。人大附中的孙老师和两位学生介绍了他们曾经就校园欺凌开展的调研,并谈了他们对校园欺凌的切身体会以及校园治理的相关问题。与会委员代表们从家庭教育、教师素养、不良行为矫治以及惩戒等角度畅谈了自己的想法。

  最后,吉林主席围绕校园欺凌问题做了讲话。他指出,可能校园欺凌问题在很多学生身上发生过,很多成年人可能也经历过。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市教育部门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我们要深入研究、科学界定校园欺凌的定义和范围,审慎使用其概念;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处理这一问题中的优势,尽早发现、及时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要推动老师、家长、学生形成良性互动,加强教育和培训,提升处理校园欺凌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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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儿童福利立法研讨会

  2017年4月8日下午,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少年司法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办的“儿童福利立法研讨会”,参会人员有来自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儿童福利处、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合国儿基会、救助儿童会以及北京大学、北师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上海社科院、南开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围绕儿童福利立法的模式、内容、结构等进行发言和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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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为石景山区全区法治教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

  2017年4月5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全区法治教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培训。赵辉律师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政策和重要改革、校园伤害事故法律责任分析及预防处理措施,讲座结合近年来实践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不断完善的立法政策措施,向老师们全面介绍了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现状,讲座受到老师们的欢迎,对于提升老师们的理念和知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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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2月,张雪梅律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