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积极扩大、推进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通过肖利娜

深入研究、积极扩大、推进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多年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青少年中心”)持续关注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问题。2009年4月,结合2006年至2008年期间媒体报道的340个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案件,青少年中心发布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当时恰逢贵州习水公职人员性侵幼女案发生,报告率先由中国青年报以《花季泪: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分析报告》为标题做了长篇专题报道,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自今年初以来,媒体又报道了大量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案件,这一问题再次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以最高人民法院为主,就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做了大量调研。青少年中心受邀参加了有关征求意见座谈会,提供了相关报告和研究资料,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具体意见。这些报告、资料和意见,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发布非常必要和及时,反应并回应了现实社会的关注和需要。意见共计34条,绝大多数规定针对性很强,如果得以严格依法落实,将对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加大打击此类犯罪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意见发布当日,青少年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在他的搜狐博客发表了题为《司法新规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博文,文章结合2009年青少年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以及近年来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问题的关注重点,详细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所发布意见的社会背景、重大意义及存在问题。文章近1万字,一经发表即引起热烈反响,短短2天内,阅读人数已超过13万人。

  新闻媒体对这篇博文也进行了积极迅速地报道与转载,搜狐博客及搜狐公益进行了重点推荐,中国法院网在网站主页的最显著位置进行了报道。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面对面》在10月27日以《保护孩子 拒绝性侵》为主题采访了佟丽华律师。人民法院报、中国妇女报、新京报、中国日报和东方早报等媒体也引用该篇文章进行了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链接: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3/1024/c42510-23316763.html

  以下为部分媒体报道链接:

  搜狐博客链接:http://tonglihua.blog.sohu.com/

  搜狐公益频道《司法新规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文章链接:http://gongyi.sohu.com/s2013/xingqinweichengnian/

  中国法院网《司法新规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文章链接: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10/id/1113879.shtml

  人民法院报《司法新规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文章链接: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3-10/27/content_72075.htm?div=-1

  东方早报《性侵12岁以下幼女即构成强奸 》文章链接:http://www.dfdaily.com/html/33/2013/10/25/1081621.shtml

  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视频链接:

  http://cctv.cntv.cn/lm/mianduim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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