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羽参加烟草控制与公益诉讼座谈会

通过肖利娜

白羽参加烟草控制与公益诉讼座谈会

    1月3日下午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举办烟草控制与公益诉讼座谈会。围绕最新的一个烟草类民事诉讼和两个行政诉讼案件,各位与会专家各抒己见,在点评个案的同时也探讨了烟草公益诉讼的未来。致诚公益环保项目负责人白羽律师受邀参加此次座谈并发表点评。
    该民事案件中,被告在官网宣传推广其产品“低焦油,低危害”,而原告在购买该香烟后发现“低焦低害”已被国际权威机构否认,购买此香烟系为广告所误导。
    中国2003年签署并批准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至今已经第11个年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每一缔约方应在本公约对该缔约方生效后三年内确保: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不得以任何虚假、误导、欺骗或可能对其特性、健康影响、危害或释放物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一种烟草制品,包括直接或间接产生某一烟草制品比其他烟草制品危害小的虚假印象的任何词语、描述、商标、图形或任何其他标志。包括“低焦油”、“淡味”、“超淡味”或“柔和”等词语。
    美国已通过诉讼对“低焦油不是低危害”进行了确认。并将烟草作为药品对待,将新品种卷烟上市纳入FDA审查范围。
    另一方面,此案尚非公益诉讼,案件定性为买卖合同纠纷。
    我国《民事诉讼法》最新修订后,第55条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在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中,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根据法律的授权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但由于对“有关机关和组织”尚没有明确解释,因此谁是适格的公益诉讼主体仍处暧昧不清阶段。
    对本案的效果,大多在场专家认为诉讼效果已经基本达到了。自起诉起,已有36家媒体就“低焦油、低危害”进行了报道。白羽律师认为本诉讼虽败犹荣。“我们的目的是揭露低焦油、草药会降低吸烟危害的骗局,现在主流媒体,如焦点访谈已对此做专题报道,吸引公众眼球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杨学林律师认为,此烟草类公益诉讼胜诉尚且是一种理想,目前可视为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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