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中心与多家单位联合签署《丰台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办法》

通过肖利娜

青少年中心与多家单位联合签署《丰台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办法》

  2016年10月27日,丰台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工作推进会暨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丰台分站成立会议在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北京团市委权益部部长赵金艳、北京市检察院未检部主任岳慧青、丰台检察院检察长叶文胜、丰台团区委副书记王嘉、中鼎社工事务所主任苏峰、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张雪梅以及观护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致辞。

  丰台检察院检察长叶文胜首先致欢迎辞,对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尤其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参与和配合表示认可和感谢。随后,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金朝检察官介绍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开展的现状。新刑诉法公布以后,在丰台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从附条件不起诉到发展观护基地考察帮教,从个案办理到实证研究,从开展公诉业务到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构建了极具特色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北京市检察院未检部主任岳慧青充分肯定了丰台未检工作,并对丰台检察院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中案件数量、理论研究和实践效果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叶文胜检察长、岳慧青主任、王嘉书记随后为丰台区观护单位挂牌。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是在党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吸纳富有社会责任感和观护能力的爱心企业、图书馆、社会公益组织、救助中心等实体单位为依托,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复学、就业培训等考察、教育和矫治场所的专门关乎组织,通过法治教育、行为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配合有关专业机构开展心理辅导、戒瘾治疗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观护基地的成立为丰台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持,有效落实了刑事诉讼法中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促进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法制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新阶段。

  张雪梅律师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各单位共同签署了《丰台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办法》并致辞。多年来,中心也参与了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以及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方面的多项工作。今后,中心将继续深入参与,发挥专业化法律服务优势和作用,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推动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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