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小萌参加第三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

通过肖利娜

齐小萌参加第三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

    第三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于2016年9月1、2两日在京举行。本届研讨会主题为特殊需求群体的法律援助。研讨会邀请了中、欧以及澳大利亚法律援助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第一线工作者。青少年中心齐小萌应邀出席研讨会。
    来自比利时的Steven Gibens提出“社会法律援助” (social legal aid),它区别于单纯地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从人(受援者)本身出发,提供多方面的支持,以求解决问题。
    Meena来自英国的一家服务移民妇女的机构。她们以社工的身份为女性移民提供帮助和支持。有些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她们可以帮助律师做案件调查以及做法庭交叉询问的准备。
    澳大利亚的Simon Rice教授,介绍了一种试点中的“医疗-公平正义合作”模式(health-justice partnership)。“法律问题往往不单独存在,可能引发健康问题,比如房产纠纷可能引发焦虑。”“据研究称,只有15%有法律问题的人会去找律师。其他的人更倾向于去找理发师、朋友、家人等倾诉或寻求帮助……在这些人当中他们往往最信任医生。”“我们不直接去接触医生的患者而是给医生一些协助,通过医生来(在法律问题上)支持他的患者。”这种模式下,医生和律师这两种专业性很强却又相隔很远的职业联系在了一起。
    其实这也是一个怎样能接触到受援人——有特殊需求的弱势群体,或者说怎样让需要帮助的人与帮助的提供者对接的过程。丹麦的街头律师Nanna说,开拓工作是很必要的。(Outreach is necessary!)她在哥本哈根读法学院时,偶然的机会接触到瘾君子们,她意识到即使在这样一个以高福利——医疗、教育免费著称的社会中也不乏弱势群体,社会的公平正义并没有因为社会总体的高福利而在每个人的身上都得以实现。于是她选择成为了街头律师,三轮车成了她的办公室。她提供饮品、卫生的针头、安全套等等“特殊需求群体”可能需要的东西,再与他们接触去发现表象背后的问题;她也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甚至代表这个群体发声与警察与部长谈话,争取改善他们的生活。她说“吸毒不是问题,吸毒是他们的解决方法。”
    项目实施专家组组长戴乐彤(Paul Dalton)总结说,中国与西方法律援助的出发点不同,中国法律援助体系希望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西方法律援助体系出发点通常是为满足国内、国际法以及国际最低标准的要求。所以,很多时候会发现,欧洲以及北美的法律援助更加强调刑事法律援助而与此同时中国非常关注民事领域权利的实现。我们彼此学习,借鉴经验。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欧洲法律援助发生了一些变化,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了更多的非法律部门与法律部门的合作。基于此背景我们精心挑选分享专家,以探讨特殊需求群体的法律援助发展方向和可达到效果。
 
    更多关于研讨会的信息,可参考法制日报新闻报道。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60902/Articel03002GN.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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