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虽小 援助律师不放弃
无故被单位辞退怎么办?在工地干活被欠薪应如何维权?连日来,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连续办结了几起农民工欠薪案件。虽然被欠数额并不高,但援助律师来回奔波,最终帮农民工讨回了欠薪。
无故被辞退
任某是小店区某村村民。去年10月中旬起,她开始在我市一大型商场上班。今年5月下旬,她突然被辞退了。任某反思自己并没有任何过错,而商场没有提前通知就辞退了她。任某认为很不合理,便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
援助律师闫艳军了解情况后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通过任某提供的工资单,援助律师计算出她6个月的双倍工资应为11250元。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任某的单位未能做到。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该劳动者还可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在援助律师帮助下,任某申请了劳动仲裁。9月初,经仲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商场一次性支付任某5000元整。
包工头失踪
王某等几名四川籍农民工受包工头吕某雇用来到我市干活。去年年底,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包工头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当时,王某等人的43820元工资未予支付。今年1月中旬以来,王某再也联系不到包工头了,只好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冯峥了解案情后得知,包工头吕某从山西某装饰公司及山西某科技公司承包的工程。经联系,山西某装饰公司负责人表示,已与包工头吕某结算清工程款,并不知吕某欠工资的事情。随后,冯律师替工人们写好材料,帮他们向小店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此事。在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山西某装饰公司负责人联系到了包工头吕某的姐姐。最终,吕某的姐姐与山西某装饰公司的负责人商定,公司先支付工资,吕某的姐姐再与公司结算工程款。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律师建议
援助律师冯峥介绍,像这样的援助案件,该工作站最近办了不少。案件虽小,但小额欠薪同样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律师发现,类似案件发生后,由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有的农民工选择放弃维权,有的选择非正常手段讨薪,效果并不好。援助律师希望以此两起案件提醒农民工,如果发生被无故辞退或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应及时保留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向劳动监察、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等相关单位求助,借助法律武器,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报记者侯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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