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归档 公益律师快讯

通过肖利娜

白庆坤应邀为全国心理咨询师开展线上普法讲座

2023年8月13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心理咨询师白庆坤,在安境心理暨杭州沙盘游戏发展中心主办的“女性保护”公益论坛上,为来自全国各地的50余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在线上开展了一次《性创伤心理咨询的伦理决策与法律规则》的讲座。

白庆坤律师同时作为一名儿童心理咨询师,以心理咨询工作伦理守则中的隐私权与保密以及保密例外的具体实施为切入点,延伸讲解了我国目前关于儿童性侵害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心理咨询师在实务中有效处理伦理困境提供了法律支持。

通过肖利娜

专业支持,资金补贴!欢迎爱心律师参与守护受暴儿童项目

儿童,像一朵花蕾

暴力,如同疾风骤雨
每一天都有儿童在遭受暴力!
每一个受暴儿童都在渴望被保护!
律师,掌握了孩子们最需要的法律武器!


欢迎爱心律师参与

全国守护受暴儿童志愿律师能力建设项目

一起守护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性侵害、虐待、故意伤害等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介绍,全球每天有16000名儿童死亡,其中每5分钟就有1名儿童死于暴力;1/4的成年人在儿童时期遭受过身体虐待;大约1/3的13岁到15岁的儿童在学校里经常遭受欺凌;精神暴力尤其是互联网上的语言暴力日益突出。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始终关心关怀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很多新的制度。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法律制度以保护这些遭受暴力伤害的孩子,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共同发起 “全国守护受暴儿童志愿律师能力建设项目”。
本项目将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个案指导、经验交流、小额爱心资助、办案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志愿律师的专业能力,为遭受暴力伤害的儿童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帮助,维护受暴儿童的合法权益,助力他们健康成长。欢迎有意愿参与受暴儿童保护工作的爱心律师加入!

每天都有儿童遭受暴力伤害!

每天都有儿童遭受暴力伤害。有的是来自他人实施的强奸、猥亵等性暴力;有的是来自父母的家庭暴力;有的是来自不当体罚、学生欺凌的校园暴力;有的是来自网上不良信息、人身辱骂等网络暴力。

1. 性暴力,主要包括对儿童实施的强奸、猥亵等性侵害行为。对儿童实施的性暴力还包括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行为,这些都对儿童的身体或者心理造成侵扰、压迫和创伤。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不法分子以“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实施淫秽行为等,这些隔空猥亵行为,也是性暴力新的表现形式之一。


2.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针对儿童的精神暴力主要是指对儿童实施心理虐待、精神凌辱、辱骂、情感凌辱等;对儿童的人身暴力指对儿童实施身体虐待,从肉体上对儿童进行摧残、折磨和伤害的行为,如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参加超体力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待儿童。尽管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并未将忽视或忽略对待儿童纳入到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中,但根据国际社会的统一认识,忽视或忽略对待属于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


3. 校园暴力,包括对儿童实施的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以及学生间实施的学生欺凌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明确禁止对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层面规定了学生欺凌的定义,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列举了学生欺凌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身体欺凌、语言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


4. 网络暴力,通常是指在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行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比较弱,可能会受到网络欺凌、个人信息和隐私被侵犯等网络暴力伤害。


5. 社会其他暴力,指除上述暴力外,可能对儿童产生伤害的其他暴力行为。包括对儿童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成年人利用儿童实施犯罪的行为,如我国《刑法》中提及的“组织儿童乞讨”、“拐骗儿童”、“拐卖儿童”、“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等;另外,还有一些成年人利用儿童实施的涉黑行为;社会上以儿童为对象的报复社会行为;还有部分儿童的自杀、自伤等自我暴力行为以及我国某些地区仍存在的早婚早育风俗等。

受暴儿童迫切需要专业法律帮助

暴力伤害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受暴儿童迫切需要专业支持和关爱帮扶。
实践中,受到暴力伤害的未成年人很多,他们有些因为并不了解伤害的性质,不知向谁寻求帮助;有些因为恐惧、懵懂、感觉羞耻而不知是否应该报案;有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受到各种指责、嘲讽、冷眼而感受屈辱甚至绝望;有些受到严重伤害而难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有些因为治疗欠下外债导致家庭再次陷入贫困;有些特别需要帮助但苦于找不到求助的途径,难以获得专业律师的支持……
这些孩子所遭受的不仅仅是暴力的伤害,更有来自缺乏有效关爱帮扶而承受的“二次伤害”。很多时候暴力伤害是短暂的,但“二次伤害”是持续的。这些孩子遭受暴力伤害是不幸的,犯罪分子是可恶的。但他们遭受暴力伤害后出现的无助、忍受的屈辱、内心的绝望等“二次伤害”是对我们整个社会的拷问:我们是否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我们能够为他们做些什么?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已经为此奋斗了二十多年,小额爱心项目自启动以来帮助了2000多个遭受暴力伤害的孩子。但相比社会巨大的需求,我们的力量是很有限的。
帮助遭受暴力伤害的孩子,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和力量,是全社会的事业,是体现我们每个法律人责任担当的标尺,需要更多愿意承担责任的爱心律师站出来。
哪怕只是对这些孩子的特别关注,哪怕只是一次对身边人的善意传播,哪怕只是认真处理一个涉及受暴儿童的案(事)件,都是向那些遭受暴力伤害的孩子传达一种阳光和力量,都是在传播我们社会的文明。
关爱遭受暴力伤害的儿童,不是哪个人的事业,而应该是更多愿意承担责任的所有人的事业!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中致关爱儿童基金会整合专业力量,希望为遭受暴力伤害或者可能遭受暴力伤害的孩子们搭建一个有力的生态,我们为“全国守护受暴儿童志愿律师能力建设项目”已经准备好了:

  • 组建了项目专家组。专家组成员都是在儿童保护领域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推动儿童保护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并愿意继续积极参与未保事业的优秀律师。
  • 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经验交流会议。为全国各地律师搭建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受暴儿童的合法权益。

  • 为爱心律师提供办案经费支持。

  • 支持爱心律师需要紧急救助或处于困境中的受暴儿童申请爱心资助金

项目虚位以待,希望全国的爱心律师申请和加入项目!为遭受暴力伤害的儿童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帮助,让更多遭受暴力伤害的孩子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力量,体会到世界的美好和善良。



欢迎爱心律师的加入!


希望申请项目的爱心律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

关注受暴儿童保护工作,志愿向未成

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第二

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一年以上



第三

办理或者参与过有关未成年人保护

案(事)件的处理



第四

积极参与项目相关活动,认真完成

项目办的有关儿童受暴案 / 事件


志愿律师可以获得的支持

志愿律师将获得专业能力成长道路上的全方位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1. 参加专题培训。项目组将不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和项目专家组中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等,围绕国家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政策以及具体实践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培训。本项目的志愿律师可以在培训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以更好地保护受暴儿童。

2. 获得专业支持和日常业务指导。如果志愿律师在实际办案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随时联系项目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和专家组律师将一起深入研讨,对志愿律师提供专业指导和个案支持,积极推动复杂疑难案件的解决。

3. 参加项目组织的经验交流分享。项目组将不定期组织专家组律师、志愿律师等开展经验交流与分享,鼓励大家结合自身办理的案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共同学习与成长。

4. 申请小额爱心资助。如果志愿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受暴儿童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可以代孩子向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申请小额爱心资助,经过审核,每个孩子可以获得2000元-5000元不等的小额爱心资助。

5. 获得办案资金支持。如果志愿律师承接的案件属于疑难复杂案件,当事人家庭贫困,而志愿律师又无法获得相应办案补贴时,可以向项目组申请办案资金支持。经审核通过后,志愿律师将获得项目组提供的办案专项资金支持。

导师阵容

    (具体介绍导师团队的具体成员)

导师阵容

    (具体介绍导师团队的具体成员)


志愿律师可以开展的工作

志愿律师需要为受暴儿童提供以下专业支持和关爱帮扶服务

  • 法律帮助。如果志愿律师所在地区有需要法律帮助的受暴儿童,志愿律师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获得相应赔偿。
  • 加强专业协作,提供综合服务。对于受暴儿童而言,他们不仅需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需要来自社工的陪伴、情绪疏导与社会适应性能力的培育,还需要来自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咨询与干预。因此,鼓励志愿律师与当地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加强联系和协作,为受暴儿童提供跨学科、多专业、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帮助他们回归生活,勇敢成长。
  • 进行公众倡导。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志愿律师可以深入到学校、社区等场所以及利用新媒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培训,向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教师和全社会宣讲抵制暴力,守护儿童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技巧,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营造温暖、安全的环境。


“全国守护受暴儿童志愿律师能力建设项目”
专家组成员名单

1.     佟丽华   北京
佟丽华,男,十八大党代表,北京市十三和十四届人大代表,任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监事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职务,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智库儿童与法律组召集人,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司法研究基地专家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顾问,中宣部、全国普法办全国“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2.     张雪梅   北京
张雪梅,女,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九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司法研究基地专家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研究基地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专家。

3.     王毅伟   北京
王毅伟,女,第九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已坚持为教师开展法治培训二十多年。她长期为权利受到伤害却不能真正得到救济的未成年人筹集资助款,全国已有2000多个孩子受益。曾获全国优秀律师、第二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

4.     于旭坤   北京
于旭坤,女,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担任十一届青联委员、共青团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等,曾荣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首都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好青年等荣誉称号。

5.     赵辉   北京
赵辉,女,第十届、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长期专职从事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曾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     赵媛媛   天津
赵媛媛,女,曾任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天津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曾获全国优秀律师、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法律援助先进律师等荣誉称号。

7.     齐秀敏   河北
齐秀敏,女,全国人大代表,长期关注从事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多次提交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建议,曾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河北省十佳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律师等荣誉称号。

8.     胡丽妹   内蒙古
胡丽妹,女,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常年致力于公益法律服务,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与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多年承办公益案件、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曾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9.     张志毅   辽宁
张志毅,男,第九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公益和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主任,长期致力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推动更多律师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10. 孙 琳   辽宁
孙琳,女,大连市第十六届、十七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等荣誉称号。

11. 刘沫含  吉林
刘沫含,女,第十届吉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吉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副主任。近年来响应司法部的号召在西藏、新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曾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2022法治日报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12. 计时俊   上海
计时俊,男,第九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黄浦区政协一届、二届、三届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上海青春在线青少年公共服务中心理事。曾获上海市优秀律师、上海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13. 李晓霞   江苏
李晓霞,女,第十三、十四、十五届连续三届南京市政协常委,第八、九、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承办案件曾获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曾获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14.  冯震远   浙江
冯震远,男,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第十届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嘉兴市律师协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理事,嘉兴市法学会副会长,浙江工业大学客座教授。曾获司法部创先争优律师标兵、全国优秀律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15. 孔维钊   安徽
孔维钊,男,曾任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代理了多起在国内有影响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件,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立法,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16. 姚炜耀   安徽
姚炜耀,男,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肥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协会会长,全程参加《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高质量完成立法草案起草任务。曾获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安徽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17. 王惠   江西
王惠,女,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省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办理了多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曾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18. 张行进  山东
张行进,男,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曾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19. 李春生   湖北
李春生,男,武汉市第十二、十三届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发起“湖北火凤计划—湖北省未成年犯社会融入”和“军娃法律保护”公益项目,分别荣获法治日报首届和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律师创新公益方式典型案例奖”。曾获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20. 万薇   湖南
万薇,女,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特约维权律师,一直致力于反家暴、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1. 郑子殷   广东
郑子殷,男,第十四届广州市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常年致力慈善公益,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多渠道发声助推公益前行。曾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2. 李严   广东
李严,女,深圳市律师协会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成员,深圳市福田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执行主任。其主导设计和实施了“新雨计划”青少年普法创新项目,该项目衍生的“一起爱法”项目荣获2018年团中央全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五星项目。

23. 秦建龙   广西
秦建龙,男,第九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青少年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桂林市法律志愿者协会会长。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代理了多起有影响力的公益案件,曾获团中央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民政部首届全国五星级优秀志愿者、广西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24. 杨彦萍  海南
杨彦萍,女,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项目部副主任,曾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开始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办理了多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曾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十大法律援助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25. 杜伟   四
杜伟,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6. 胡小敏   四川
胡小敏,女,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四川省律师协会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成都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获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

27. 陈会琪   贵州
陈会琪,男,贵州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曾任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期致力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曾获全国优秀律师、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28. 李国胜  贵州
李国胜,男,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咨询论证专家,推动建立了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联合省检察院、团省委等部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曾获贵阳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9. 王江涛   陕西
王江涛,男,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承办案件曾获全国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件”,曾获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个人等荣誉称号。

30. 海瑞   新疆
海瑞,男,第十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新疆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年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等工作。曾获2016—2020年度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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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守护受暴儿童志愿律师能力建设项目”


 截止日期2023.8.20

联系人:赵辉、王羽

咨询电话:010-63835845 / 010-63813995





通过肖利娜

白庆坤应邀为中央芭蕾舞团少年班同学开展线下普法讲座

2023年7月6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白庆坤律师、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副理事长王毅伟律师应邀为中央芭蕾舞团少年班的60位同学开展普法讲座。

在此次讲座中,王毅伟律师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为同学们讲解了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校园欺凌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白庆坤律师从法律和心理的角度,提示同学们生活中应当注意的风险点,通过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的法律解读,引导同学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肖利娜

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联合军地检察院开“宪法走进军队幼儿园”宪法宣传周活动

2022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12月2日下午,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武汉军事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联合主办的“宪法走进军队幼儿园”宪法宣传周和军娃校园安全合规培训活动以线上视频会议方式举行。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与湖北省军区幼儿园、联勤保障部队机关幼儿园、中部战区总医院幼儿园、某部队幼儿园等签约挂牌设立军娃法律保护维权工作站的代表及教职员工近2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会议由武汉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宏锋主持并介绍参会人员,湖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和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线上会议。

 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作为活动组织者发言说,本次“宪法走进军队幼儿园”和军娃校园安全合规培训,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宪法和保护军娃校园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军地检律合力构建涉军人军属军娃维权专项保护机制,构筑“军娃”保护立体网络,为军人家庭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李春生用“过去”“现在”“未来”报告了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军娃法律保护的工作情况。“过去”,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军事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组织下召开了军人未成年子女座谈会;四家律所与结对的军队幼儿园挂牌设立了“军娃”保护维权工作站;律所到军队幼儿园做了调研座谈,了解军队幼儿园的法律需求等工作。“现在”,今天开始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检察官和律师讲授宪法和军娃校园安全合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未保专委会编辑了《“军娃”法律保护专刊》第一期,选择七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发生的人身伤害案例提供给幼儿园教职员工学习。“未来”,一是利用部队“开放日”,开展送法到部队,送法到幼儿园等宣传活动;二是对军队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等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活动。三是继续编辑《“军娃”法律保护专刊》,对军队幼儿园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宣讲”等多种形式普法活动。会上李春生提出了活动口号—“军娃”法律保护、湖北律师在行动。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刘朝欣检察官进行“法治进校园、宪法伴我行”的法制授课,她以播放动画加讲解的方式,普及了我国宪法的起草、颁布、修改及“宪法日”由来等知识,讲述了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主要内容、法律效力,并通过具体案例对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财产权”、“婚姻家庭”等相关条款进行详细解读。李春生所在的北京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曦律师讲授了《军娃校园安全保障合规培训》课程。王曦首先对我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强调了该法对“国家对军人子女予以优待”的规定。回顾近些年出现的幼儿园和学校校园发生的幼儿被虐待、欺凌、性侵、意外事故等事件,她讲述“校园安全合规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从“风险识别”“风险诊断”“合规培训”“公证承诺”等四个方面构建校园安全合规体系。针对我国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身心发展、人格尊严、安全保护、救护措施、预防性侵等方面,对相关法条做了梳理式讲解。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荣膺“2022北京榜样”荣誉称号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张雪梅荣膺“2022北京榜样”荣誉称号,日前,荣登 “2022北京榜样”十月第二周榜单。

通过肖利娜

中国社会组织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举办儿童保护会议



佟丽华介绍了中国推进儿童网络保护的思路、对策,并对全球治理发出呼吁


来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以及中国、奥地利、瑞士等国的多位儿童保护专家学者发言


会议受到广泛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等媒体对本次边会进行了报道


“加强数字时代的国家立法 保护儿童免遭网络侵害”主题边会
在万国宫举行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召开期间,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携手其他社会组织于9月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加强数字时代的国家立法 保护儿童免遭网络侵害”的主题边会。来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的官员和中国、奥地利、瑞士等多国儿童保护法律专业人士参加了会议。

新华社、中国日报等国内主流媒体对边会进行了报道


数字时代,网络对于儿童的成长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儿童创造学习和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儿童带来遭受各种伤害的风险。目前网络中针对儿童的伤害主要包括网络欺凌、网络沉迷、网络性剥削、网络经济剥削和网络儿童买卖等方面。本次会议旨在为致力于儿童网络保护事业的政府官员、法律人士、专家和学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分享各自在该领域的实践经验并探讨如何通过完善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途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侵害。本次边会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国际儿童法联盟、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共同主办。


组图为联合国会议现场图片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发言中介绍了中国治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践经验,特别介绍了中国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网络保护专章的情况。他表达了对全球儿童保护三个问题的特别关注,提出了全球应对儿童网络保护的三个具体建议:建立多方共治的全球儿童网络保护治理体系;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进全球儿童网络保护治理;为发展中国家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他呼吁,“数字时代儿童保护对国际合作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这不仅需要加强国际组织与跨国网络企业的合作,也需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务实的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更多法律专业人才,为构建数字时代全球儿童保护新机制奠定基础。”
佟丽华主任正在发言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儿童保护主任朵拉(Dora Giusti)在世界各国拥有丰富的儿童保护经验。她表示,数字环境为儿童提供了很多学习、获取信息、与外界保持联系的机会,但是如果不加以规范和监督,数字环境也可能使儿童受到伤害,比如隐私泄露、上网时间过长、接触暴力内容、受到网络欺凌以及性剥削和性虐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2021年关于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问题的方面的调查显示,在世界许多地方,保护儿童免受网上性剥削和性虐待的立法框架仍然相当薄弱。


朵拉在发言中重点讨论了保护儿童免受网上性剥削和性虐待的立法框架,介绍了保护儿童免受网上虐待和剥削的国际标准,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于改善立法框架以保护儿童免受网上性剥削和性虐待的全球指南中加强国家立法的最低限度清单。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前主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法官雷娜特·温特(Renate Winter)表示,正如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述,儿童应当受到两方面的保护,首先是来自国家及相关机构的保护,其次是来自父母或抚养人的保护。国家必须确保法律保护儿童并允许父母履行其职责。父母或抚养人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尽可能地支持他们的孩子。在数字时代,这意味着国家必须在保护儿童不成为网络犯罪者或网络受害者,同时与通过数字手段确保他们获得信息和教育之间找到一个折中点。此外,立法还必须确保他们的父母、抚养人或者有持续的可能性来帮助和指导他们的孩子。对于父母或抚养人来说,做到这一点似乎相当困难,特别是儿童通常比他们的父母更了解网络,而且有的父母根本不知道网络犯罪的危险,或者有的父母就是网络领域的性犯罪者。在保护儿童免遭网络侵害方面,法律除了具备惩罚作用之外,还应当起到预防作用。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前派驻国家代表、国际终止童妓组织前高级顾问凯瑟琳·芒格(Mbengue Catherine)认为,信息技术的爆炸既带来了好消息,也引起了对儿童权利的关注,所有这些都需要强有力的立法。的确,网络扩大了儿童行使其沟通、联系、学习、获取信息的权利,以及表达他们对有关事项的意见的机会。但是,网络也给儿童的安全和福祉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暴露隐私、接触暴力和不适当的内容、在线引诱、性虐待和性剥削、网络欺凌等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在保护儿童免遭网络侵害方面,中国目前已经建立了从基础立法到执法、司法机制的完备机制,形成了具有特色亮点的中国方案。特别是在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动中取得明显成效,例如防范儿童性侵作为近年来重点治理领域,取得了重要的成果。


她介绍,在内容治理、网络社交、网络暴力治理等重点领域,中国通过多层次的立法确立了长效规则和机制,行政监管部门通过“清朗”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治理,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检察院、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也积极通过公益诉讼、司法建议等方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服务的未成年人模式作为重要的保护制度,从立法、执法、企业自律、学术研究和第三方评估等角度,也日臻完善,积极发挥保护功能。


在边会上,还有其他来自多个国家的法律专业人士针对如何保护儿童免遭网络侵害展开讨论,分享了不同国家的成功经验。




通过肖利娜

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签约提供保护“军娃”法律服务

2022年5月31日,“军娃”保护法律服务签约授牌仪式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专委会主任李春生与联勤保障部队机关幼儿园签订“军娃”法律保护服务协议,以落实湖北省司法厅和武汉军事检察院关于推进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的要求。

李春生在会上表示:“部队有需求,司法部有要求,律师有意愿,大家密切协作,可以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

会上,武汉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王峰、湖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王鹏向军队幼儿园和律师事务所颁发“军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标牌。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协作,积极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整合运用多方资源,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

军地携手,检护军娃。在湖北省司法厅的指导下,武汉军事检察院着力提升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此次通过4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与4所军队幼儿园负责人结对提供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打造军地共建的新模式。

通过肖利娜

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举办书“法”童源-2022年“六一”少儿硬笔书法公益比赛!

2022年5月28日上午,由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湖北省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主办,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书“法”童源-湖北省2022年“六一”少儿硬笔书法公益决赛,在山河大厦40层举办。

本次硬笔书法公益普法比赛分为线上投稿、网络投票、现场决赛三个环节,近300名湖北省少年儿童参与活动,评审遴选30位选手入围网络投票环节,访问量达127万次,总投票量达55万+。来自北京的10岁王晰然和来自武汉某幼儿园6岁小朋友胡宸豪也提交作品参赛。通过线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最终按年级优选少儿1组、少儿2组各6名共12名少年儿童进入决赛。来自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30位未成年服刑学员通过火凤计划专场参赛。

李春生主任的开赛致辞庄重热情。他指出:“书”中有“法”,“法”中有“书”,本次公益普法比赛,采用简便易行的硬笔方式,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律条文,让孩子们静下心来学习法律知识,由此种下法律的种子,让法律入心入脑,提高孩子们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的法律意识。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我们律师作为法律人有学习宣传法律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自2009年开展湖北火凤计划公益项目,聘请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同志担任项目顾问,帮助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未成年学习职业技能,持续开展13年,开展了10期电脑、化妆、形象设计、礼仪等职业技能活动;395名未成年犯接受了技能培训,141人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湖北火凤计划”荣获2012年湖北“微善行动”年度奖和2014年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奖。2022年成功入选法治日报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今天的决赛设立了火凤计划专场,30位未成年服刑学员参赛书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条文,他们表示将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出狱以后做自食其力的好公民。

我们京师武汉律所以“做公益,做专业,做一所好律师”为理念,以赤诚之心和法律人的使命推进公益事业发展。近几年,纵然疫情反复,我们依旧持续开展律师公益活动。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举办“思辩法治,筑梦未来”新未保两法法治辩论赛,同步网络直播有1.79万人次观看。我们开展的儿童模拟法庭、律二代法治辩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选编》首发仪式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被省司法厅公众号、楚天都市报和“极目新闻”、京师律师、京师律见等公众号选用刊登,获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我们愿意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法治环境。

决赛开始,主持人介绍决赛规则,按格式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备选法条中自行选取、决赛时间20分钟、用硬笔书写,保持卷面整洁。

本次决赛分为少儿1组和少儿2组,书写《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条。火凤计划专场,30位未成年服刑学员书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条文。

活动现场,小选手们沉稳镇定,用笔流畅,颇具大家风范。他们的作品结构合理、重心平稳、大小一致,笔画舒展,年纪虽小,已有扎实基本功,实在令人称赞。

周业珍主任与孩子们进行了学法用法互动,通过学生常见的现象,提出既生动又有趣,贴近孩子生活的问题,如:在学校遇到欺凌怎么办、自救方法、爸爸妈妈随意用小朋友压岁钱等,激发孩子们的兴趣,小朋友们纷纷举手,家长们也积极参加进来互动,主动交流这次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感想,现场气氛热烈。

柳主席充分肯定了举办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表示本次活动对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中小学生书法教育发展、提升素质教育成果有一定推动作用。他以“五福临门”祝福大家幸福与快乐常相伴,以“儒家五伦”勉励大家做人要有德行、仁爱。

柳主席对参赛选手的作品进行现场评比,从单字结构和章法布局两方面进行点评,并按照组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火凤计划专场的获奖者。

在轻松愉快的音乐声中进入颁奖环节,李春生、柳长忠、曹治元、周业珍、万萍、毛凯等领导为12位获奖小朋友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对入围前20名没有进入决赛的小朋友,颁发入围奖证书;对参加网络投票没有进入前20名的小朋友,颁发参与奖证书。

每位均获得由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编选李春生主编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选编》一本。

汉字是世界上最为奇妙的表意文字之一。书法作为我国特有的传统艺术,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明传承最重要的载体

公益是一种信念,它承载着前行的动力。本次公益普法活动,是一次创新型实践,值此“六一”儿童节之际,以书“法”为载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传承传统文化,增强学生对书法艺术的热爱,对于让孩子成为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少年有着重要意义。

通过肖利娜

“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正式启动


2021年9月  项目启动

        “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近日在布隆迪、肯尼亚、利比里亚、坦桑尼亚、赞比亚、津巴布韦、印度、菲律宾八个国家正式启动。该项目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国际儿童法联盟共同发起,来自发展中国家的12名儿童保护公益律师与中国和瑞士的项目顾问就各个国家共同面临的儿童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分享了各自在儿童保护领域的实践经验。


        在该项目的首次会议上,发展中国家的儿童保护公益律师以及儿童法领域的国际知名专家学者表示将长期致力于发展中国家的儿童保护法律公益事业,携手逐步建立起一个遍布各大洲的儿童公益律师网络,从而在全球范围内为儿童权利的实现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佟丽华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国际儿童法联盟主席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儿童法联盟主席佟丽华阐述了“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的目标与使命,提出了儿童保护公益律师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挑战。他说,在发展中国家有相当多数量的儿童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如何培养更多的公益律师,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立法和政策倡导、在更广的范围内使更多数量的儿童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是该项目开展的重要目标。“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重视五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培养长期致力于儿童保护事业的儿童法专家;要想成为儿童法方面的专家,不仅要办理案件,积累经验,也要开展实证研究,参与儿童保护的立法政策改革工作。其次,希望参与项目的儿童保护公益律师能够在各自国家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并进行经验分享。第三,建立儿童保护公益律师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平台,互相交流、激励和提供支持。第四,促进更多有法律背景的人士,比如律师和学生加入儿童保护事业,让儿童律师成为一个更受欢迎、更受尊重、更有成就感的职业。第五,希望我们的声音能够影响这个世界,让更多发展中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儿童保护类组织在国际会议上有更多的声音。


        佟丽华主任说,在很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受到资源等因素的制约,缺乏优秀的儿童保护法律专业人才。因此,“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的目标是要在儿童保护领域解决法律专业人才的不足,推动儿童保护领域立法不断完善,通过一个项目为更多儿童带去福祉。


张文娟

印度金德尔全球大学印中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顾问

        印度金德尔全球大学印中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娟教授认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发挥律师在权利倡导和保护方面的推动者的经验对其他发展中国家将有所参考。她说,“这种基于同伴分享理念的线上研讨方式,对于那些已经有比较好的工作经验并期待有创新想法的从事儿童保护的律师推动者将非常有助益。”张文娟是“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的顾问,她在此次会议中担任作为主持人,邀请了每一位参会者详细介绍了自己的工作背景,并就律师在儿童权利领域如何发挥领导力与来自非洲和亚洲的实务专家展开了讨论。

Catherine Mbengue

国际儿童法联盟理事,“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顾问

        Catherine Mbengue女士是国际儿童法联盟理事、前联合国官员,曾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担任了30多年的领导职务,担任过布隆迪、马拉维等国家代表,对于在不同背景下儿童和妇女权利的实现都有丰富经验。她表示很高兴见证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国际儿童法联盟发起的“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的启动,该项目旨在培养一批在儿童权利保护和司法救助方面的法律专家。她说,“项目将联结来自不同国家的儿童权利保护律师,分享各自的优秀做法,我很自豪能够作为顾问为此做出贡献。”

Deepika Murali

印度律所DM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印度执业律师

        Deepika Murali是印度律所DM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印度儿童保护律师。她在儿童保护领域有超过十年的办案经验,曾作为顾问律师向政府提供《保护儿童免受性侵犯条例(2020年)》的立法建议。她表示,“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是独一无二的、旨在帮助儿童权利这一特殊领域的律师的计划。它不仅向儿童保护律师提供经济上的资助,还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他们成为儿童权利领域的领导者,这确实是一个独特而令人佩服的项目。

Vivian Nyaata

肯尼亚东非天主教大学法学院讲师,肯尼亚执业律师

        Vivian Nyaata是肯尼亚东非天主教大学法学院讲师,也是该校儿童保护硕士课程最年轻的教员,曾发表过多篇儿童保护相关的专业报告。她申请“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1)接受指导,了解如何以不同身份更好地服务于儿童;2)与志同道合、以儿童利益为重的人建立联系;3)学习其他人的经验,并分享她在服务儿童方面的收获和挑战。

Pamellah Musimwa(右)

“儿童正义”法律援助部门的负责人,津巴布韦执业律师

        Pamellah Musimwa是津巴布韦的儿童保护组织“儿童正义”(Justice for Children)的项目官员、法律援助部门的负责人,累计办理过300多起涉及儿童的民事和刑事诉讼。作为一个在津巴布韦从事法律教育、法律援助、研究和宣传工作累计五年的富有激情的儿童权利倡导者,她意识到,在津巴布韦充分实现每名儿童享有应有的儿童权利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她希望通过“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加强和提高她作为儿童权利倡导者的技能,成为津巴布韦这一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以解决有关儿童权利的现有困惑,同时介绍和倡导实施在项目的网络会议中所分享的有效的最佳实践。

Brenda Kiarie

肯尼亚社会组织“我们的选择”的法律干事,肯尼亚执业律师

        Brenda Kiarie是肯尼亚儿童保护组织 “我们的选择”(PENDEKEZO LETU)的法律干事,在帮助肯尼亚内罗毕和基安布县城市贫民区的流浪儿童、家庭和社区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她希望通过“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与国际专家建立联系,向他们学习如何处理儿童保护有关的问题。她表示,通过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组织的研讨会和会议,她将学到很多东西,提高她的相关技能,改善她所工作的儿童的状况。由于肯尼亚正在制定儿童法案,这个平台也将帮助她对儿童法的立法做出有影响的贡献。

Jean-Claude Barakamf

“布隆迪正义桥梁”国别主任,布隆迪执业律师

        Jean-Claude Barakamf是帮扶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组织“布隆迪正义桥梁”(Burundi Bridges to Justice)的国别主任,在儿童保护领域有10年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他表示,从1998年起,他一直坚持自己的理想——成为儿童的真正朋友。他意识到这是一条需要激情、不懈的动力、不断地学习和有战略地建立网络的道路。“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是一个非常独特的机会,是帮助他实现愿景的垫脚石。在他看来,国际儿童法联盟是一座杰出的桥梁,帮助全世界的儿童得到充分的尊重。


Ndindi Ng’ang’a

LEGAL-EASE AFRICA创始人和CEO,肯尼亚执业律师


        Ndindi Ng’ang’a是法律援助网络平台LEGAL-EASE AFRICA的创始人和CEO,该平台旨在使得偏远地区的儿童或者其监护人可以通过打电话、发消息等来获得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援助。她表示,申请“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是在儿童法律保护领域成长和发展的需要。她认识到为儿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司法部门有很大的需求,并一直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她相信这是一个黄金般的机会——可以与导师建立联系、与同行建立网络、参加研讨会并就如何对儿童进行适当的法律干预进行讨论,她为自己被选中参加这个项目而感到荣幸。她期待着这个项目所提供的一切,并同样期待着所有的儿童因为她能够利用她在项目中的所学而将有一个更富希望的生活。

Godfrey Gimeno

C-Sema法律顾问,坦桑尼亚执业律师

        Godfrey Gimeno是坦桑尼亚儿童保护组织C-Sema的法律顾问,此前参与了立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就出台儿童保护有关政策对社会组织的咨询。他表示,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提供了一个使他可以与全球儿童权利专家的互动来获得经验的黄金机会。这个平台将提高他宣传儿童权利的热情并可持续地成长为一名儿童法的专家。全球经验和热情将极大地推动他参与改善坦桑尼亚的儿童法立法和保障儿童权利的工作中去。

Irene Wambui Ndegwa

肯尼亚蒙特大学法学院讲师,肯尼亚执业律师

        Irene Wambui Ndegwa是肯尼亚蒙特大学法律系的一名讲师,同时也是 W. Ndegwa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她曾经作为首席律师打赢了有关收集和公开青少年犯罪记录的公益诉讼。她表示希望通过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与其他儿童权利倡导者联系、分享和学习。她是一名为儿童服务的公益倡导者,她热爱她的工作,但她也坚信打铁还需自身硬,她们必须与其他了解司法系统中儿童问题复杂性和挑战的倡导者共建社区和友谊。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将提供指导和一个安全的空间来批判性地分享他们的挑战并相互学习。这将鼓励他们探索新的领域,以成为推动儿童司法变革的倡导者。能够了解到她如何在政策和立法方面为肯尼亚的儿童发挥更大的作用、并有机会撰写和发表关于儿童司法的学术文章使她非常兴奋。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对她来说是一个梦想成真的机会。

Noemi Bambilla Truya-Abarientos

“儿童法律署”执行主任,菲律宾执业律师

        Noemi Bambilla Truya-Abarientos是菲律宾儿童保护组织“儿童法律署”(Children’s Legal Bureau)的执行主任,有十年以上的儿童法律服务经验,曾参加参议院和国会儿童保护相关法律草案听证会,主张对《反贩卖人口法》及《反儿童色情制品法》等法律进行修订。她表示希望通过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了解志同道合的同行的想法并学习他们的经验,以提高她对儿童权利的倡导工作。该项目可以为像她这样的儿童权益倡导者提供一个场所,尤其是在像她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让他们为改善儿童保护相关的制度汇聚在一起。她希望将她所学到的东西转化为对社会的宝贵贡献,在研究金项目的帮助下,为儿童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Sithembiso Sweswe

Pamuhacha艾滋预防项目法律干事,津巴布韦执业律师

        Sithembiso Sweswe是津巴布韦的儿童保护组织“Pamuhacha艾滋预防项目”(Pamuhacha HIV prevention Project)的法律干事,办理过百余件涉及儿童保护的案件,是倡导和起草津巴布韦儿童司法法案的律师之一,为多个涉及儿童权利的法律修订做出了贡献。她表示希望通过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在诉讼和法律技能等方面得到成长,为偏远地区(如农村地区、矿区和农业地区)的弱势儿童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打击基于性别的暴力。她表示,在项目中与其他专业人员交流最佳实践将帮助她为儿童提供最好的法律援助和赋权。

Bwalya Chisenga

“赞比亚儿童生命线”法律干事


        Bwalya Chisenga是赞比亚专业的儿童保护组织“赞比亚儿童生命线”(LIFELINE CHILDLINE ZAMBIA)的法律干事,组织和参与了大量儿童保护有关的社区普法活动。她表示,申请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的主要原因是赞比亚保护儿童的法律还很薄弱。自政府开始全面审查与儿童有关的立法以来已经过去了12年,而儿童法法案至今仍是一个草案。她相信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与其他国家的专业人士建立联系并集思广益,探讨如何更好地制定与儿童相关的立法。

Foday M. Kawah

“保护儿童-利比里亚”创始人、执行主任,利比里亚执业律师

        Foday M. Kawah是利比里亚儿童保护组织“保护儿童-利比里亚”(Defence for Children-Liberia)的创始人和执行主任,在儿童保护领域有十八年左右的工作经验。他表示很荣幸有机会被选为国际儿童保护公益律师项目的一员。他将利用这个机会提高他在儿童权利最佳实践方面的技能和专业知识,帮助解决他和他的同事有关与法律接触和冲突的儿童司法标准的疑惑,以更好地实践《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非洲儿童权利宪章》和利比里亚儿童法所载的原则和标准。


        在会议的讨论环节,大家讨论律师做儿童保护的优势。Irene Wambui Ndegwa表示儿童保护律师的独特之处在于其需要跟该领域许多法律之外的沟通并发挥影响力。她在工作中常常要和处理儿童事务的官员、在押囚犯、社工乃至相关立法部门打交道。她认为这种跨部门工作的性质有助于儿童保护律师发挥更大的领导力。


       谈及各国儿童保护工作的现状,肯尼亚东非天主教大学法学院讲师Vivian Nyaata认为目前肯尼亚儿童保护工作最大的困难包括肯尼亚社会对儿童权利保护的意识还比较薄弱,童婚、儿童无法接受教育的情况仍旧比较普遍。坦桑尼亚儿童保护组织C-Sema的法律顾问Godfrey Gimeno表示,在坦桑尼亚的儿童保护工作最大的困难是缺乏资金和各方面的支持,很多儿童权利侵害问题是与旧的文化、传统相关,改变起来阻力比较大。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公益法律机构。该中心直接向数以千计的中国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援助,推动中国儿童保护的立法和政策改革,目前是在中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


       该中心自2018年以来积极推进“全球儿童伙伴计划”,致力于搭建一个以发展中国家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为主的国际儿童保护交流平台。2018年3月,该中心召开了以“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为主题的国际会议,来自亚洲、非洲、欧洲20个国家的社会组织参加了会议,搭建起一个以中国为主的国际儿童保护交流平台;2018年6月,该中心加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发起的消除针对儿童暴力的全球伙伴计划,成为中国唯一成为其合作伙伴的社会组织;2019年7月,该中心主办的“全球儿童保护青年领导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以“构建全球儿童保护的动态合作平台”为主题,着重搭建一个以发展中国家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为主的合作和交流平台,号召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到儿童保护工作之中,推动《儿童权利公约》以及各国儿童法的落实,来自全球16个国家的18家儿童保护组织的负责人或专家参加了该研讨会。


       国际儿童法联盟是一家在瑞士日内瓦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律主体地位的国际性社会组织,其使命是通过联合全球的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和儿童保护法律专业人士,共同促进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执行以及各国儿童法的完善和落实,以此推动各国儿童保护事业的发展。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儿童

通过肖利娜

周业珍为武汉市汉阳区小学生宣讲《民法典》

  2020年12月19日下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青教办组织30多名小学生在“武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主题为“学习《民法典》,做守法好公民”专项学法活动。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李春生安排志愿律师服务团成员、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周业珍律师为小朋友们主讲《民法典》有关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问题。

  周业珍律师从事初中教育11年,现在做专职律师11年,教师与法律工作的丰富经验,周律师了解孩子、了解孩子的思想和行为,通过案例把民法典相关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讲得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且切入小学生生活。

  一个小时的时间,周律师通过讲述法律事件和情绪调动,小朋友们全程积极思考,发现问题,回答问题,总结法律观点,评判当事人行为。 课后周律师总结:现在普法路径多、力度大,小学生也要有守法、维权、处理同学间纠纷的法律理念和能力。有的孩子提问创新,有的孩子对犯错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有的孩子保护隐私的方法巧妙……通过普法课,让新时代小朋友培养法治观念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李春生说,对未成年人大力宣贯《民法典》和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委员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在所内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通过模拟法庭团、法治宣讲团、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团和其他不同形式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民法典和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活动,让学生公民了解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民法原则,从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些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将对全省500多名未保志愿律师发出倡议,在本地区开展送法活动,每位志愿律师按司法部要求,每年开展不少于50小时的未保公益服务和办理2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以履行律师社会责任,为湖北省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为贵州省收养暨信息化业务培训班授课

  2020年11月25日至27日,贵州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省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中心在贵阳市举办一期贵州省收养暨信息化业务培训班,各市(州)民政相关儿童福利机构负责人及未保中心工作人员共180余人参加培训。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应邀参加会议,并以《<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及工作中的应用》为题为参训人员授课。

  在讲课中,于旭坤老师从基本概念谈起,帮助大家明晰了一些未成年人保护的概念和理念;接着,她又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以及大量实务案例,围绕家庭监护和国家监护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强制报告制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等进行讲解,为大家梳理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些主要变化;最后,于旭坤老师又对具体工作提出了一些问题以及她的思考和建议,期待能更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受益。

  会后,一些参训人员就怎么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怎么理解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何种情况下进行国家监护等内容,向于旭坤老师请教了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她逐一进行了解答。通过老师的详细讲解和问题解答,全体参训人员进一步加深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肖利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受邀参加肯尼亚“第12届儿童部门民间社会组织宣传工作坊”

  2020年11月18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国际交流部主任牛帅帅受Kenya Alliance for Advancement of Children(肯尼亚儿童权利促进联合会)邀请,参加了肯尼亚“第12届儿童部门民间社会组织宣传工作坊”,并做了线上主题发言。

  肯尼亚“第12届儿童部门民间社会组织宣传工作坊”一直由肯尼亚儿童权利促进联合会主办。该会议将当地儿童保护领域的参与者召集到一起,交流与分享有关儿童保护的经验,促进儿童保护政策的制定,并努力为该地区的儿童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此外,该会议是当地儿童保护的重要平台,也是展示当地儿童保护的重要窗口。

  本期的主题是“伤害下一代的童工现象”,牛帅帅就我国应对童工问题的立法、行政等手段与参会者进行了分享。

  Kenya Alliance for Advancement of Children(肯尼亚儿童权利促进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是由15个青少年及女性关爱组织发起并组成的联盟组织。KAACR自成立始一直致力于在肯尼亚推广《儿童权利公约》,并积极监督、评估《儿童权利公约》所规定的各项儿童权利保护原则的落实情况。目前,KAACR旗下有250个加盟成员。KAACR先后获得了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成员地位、《非洲儿童人权和福利宪章》(ACRWC)观察员地位等。

  牛帅帅在发言中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发展现状,展示了中心对外开展的合作以及交流,并对A20会议的成功举办及后续支持计划作了分享。除此之外,还就本中心在童工保护领域所做的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内容接着对中国童工的现状做了阐述,将目前中国使用童工的现象及中国政府应对童工制定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做了分享。最后对2019年10月份与肯尼亚儿童权利促进联合会之间进行的交流与合作进行了回顾,并对合作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展示。

  牛帅帅的发言为此次会议提供了新的国际视角,得到了会议主办方的充分肯定与极大赞赏。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受邀为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等单位开展未保法讲座

  2020年11月17日下午,民政部儿童福利司、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爱之桥服务社等单位联合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讲座。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任刘涛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出席会议,民政部儿童福利司、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爱之桥服务社等单位职工参加会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佟丽华主任受邀出席会议,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专题讲座。

  佟丽华主任全面阐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重大变动以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影响,结合民政工作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完善代为照护制度、服务监督家庭监护、健全国家监护制度、建立救助热线和救助体系、加强网络保护等六个重要问题,并为民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中肯而切实的意见和建议。

  刘涛司长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意义重大而深远,为民政部门创新服务和管理指明了工作重点和方向,为开展儿童福利事业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此次讲座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后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为指引,深入学习实践《未成年人保护法》,谱写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新篇章。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为北京市委宣传部培训班开展未保法律讲座

  2020年10月30日上午,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北京市委宣传部在朝阳区北苑大酒店举办一期“扫黄打非”工作业务培训班,北京市网信办、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文化旅游局、城管局、广播电视局等扫黄打非副主任成员单位、各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区文化执法队90余人参加。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主任佟丽华应邀出席培训班,并围绕“未保法修订的重大变化及对互联网行业的特殊要求”主题做了讲座。

  佟丽华主任结合实例,在讲座中从扫黄打非的国际人权背景、社交网络中的线上儿童性剥削、我国社交网络中的线上性剥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大变化、扫黄打非护苗行动的使命等方面,以推进扫黄打非护苗行动工作为出发点,着重介绍了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大背景下,强化互联网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担当,在互联网上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规定新方法新措施。

  与会人员表示,佟丽华主任的讲座生动幽默,慷慨激昂,深入浅出,说服力强,与扫黄打非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作用。市委宣传部相关部门领导也表示,今后将继续与佟丽华主任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展深入合作,为积极推进护苗行动加强培训和研究。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受聘为北京市“护苗”行动爱心大使

  2020年9月22日上午,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指导下,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护苗2020”专项行动推进会在北京天桥艺术中心隆重召开。

  会上,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演员吴京、“凯叔讲故事”创始人王凯等6位同志为北京市“护苗”行动爱心大使。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军胜同志为他们颁发了聘书。接受采访时,佟丽华表示,将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继续努力,当好爱心大使,践行“护苗”行动,不辱光荣使命!

  在随后召开的护苗工作调研座谈会上,佟丽华作为专家代表首先发言。他表示,随着网络社交的快速发展,淫秽色情信息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日益加剧,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由于互联网应用的广泛性,传统的淫秽色情制品更容易影响到孩子;伴随政府及司法机关对显性色情制品的打击,软色情的问题日益突出,隐晦地描述色情活动以及性暗示等文章、广告频繁出现;以儿童或者儿童形象为对象的色情制品突破人类道德底线,在网络上一些隐蔽的空间传播;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性引诱活动,导致更多孩子处于危险之中,在很多家长中间引发关注;出现了在不见面情况下的猥亵儿童犯罪,比传统的线下猥亵案件更难发现、侦破;出现了以网络为媒介发生在线下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奸、猥亵等刑事案件。他还表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每年部署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对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意义重大,他将积极配合“扫黄打非”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他呼吁,更多父母积极参与到“扫黄打非”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更多互联网企业从战略上重视未成年人保护这项事业,制定平台自身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在优化平台网络内容的基础上,共同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佟丽华律师受聘为北京市“护苗”行动爱心大使

  主持会议的中宣部反非法反违禁局局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中宣部新闻局副局长张强同志在会议最后的讲话中强调,“护苗”工作意义重大。“护苗”专项行动开展至今,“扫黄打非”部门在推动建设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查办涉未成年人“黄”“非”案件、督促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绿书签”正面宣传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护苗”工作距离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此次活动目的是通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采取更加坚实有力的举措,聚力攻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护苗”工作取得突破、开拓新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和栏目对上述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通过肖利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受邀参加“社会组织申请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业务培训”

  2020年9月19日下午,第八届中国慈展会期间,中国慈善联合会举办了“社会组织申请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业务培训”。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受邀参加并做主题发言。来自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近120位社会组织的代表参加了现场培训以及线上直播。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11年取得了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联合国,尤其是人权理事会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培训会上,中心国际交流部主任牛帅帅以“社会组织参与联合国机制”做了主题发言。牛帅帅在发言中首先就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及联合国系统构成进行了简要介绍。接着,牛帅帅结合中心多年来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活动的相关经验,就社会组织如何参与联合国活动、参与联合国活动中的技术性问题、社会组织参与联合国活动的目的和目标等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分享并与在场人员进行了交流。

通过肖利娜

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与少年司法国际研讨会召开

  01

  会议开幕

  2020年9月10日,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国际儿童法联盟(Child Law International Alliance)共同主办的“国际儿童保护热点问题系列研讨会”召开。本次会议聚焦“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与少年司法”问题。来自南非、坦桑尼亚、印度、美国、中国、阿曼等国的专家、学者在会议上就会议主题进行了发言。来自泰国、菲律宾、肯尼亚、匈牙利、蒙古、印度尼西亚、马拉维、毛里求斯、美国、坦桑尼亚、赞比亚、津巴布韦、布隆迪、柬埔寨等20个国家的116人报名注册了此次会议。

  主持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牛帅帅

  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及少年司法是各国儿童保护核心问题之一,与儿童权益与福利直接相关。《儿童权利公约》中也明确要求各缔约国就本国的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进行规定,以保护因智力、心理等发育尚不成熟而不了解自己行为意义的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由于各种现实原因,各国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及少年司法体系都存在极大差别。本次研讨会,旨在帮助参会者了解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关于少年司法系统中的儿童权利问题的24号一般性意见》中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基本立场,以及不同国家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违法行为的处遇措施,并就该问题展开交流。

  国际儿童法联盟理事 Catherine Mbengue

  会议开始后,国际儿童法联盟理事Catherine Mbengue女士做了开幕致辞。她在致辞中说,本次会议的主题与儿童权利委员会第24号一般性意见紧密相关,为我们提供了深入了解这一文件的内容和精髓的机会。作为一名儿童保护从业者,我多次目睹了被剥夺自由的儿童所遭受的巨大苦难,看到他们被置于不人道的环境和成人设施中,极有可能遭受强奸、性侵犯、酷刑等暴力及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这明显侵犯了儿童的权利。所以为了研究和改变这一现状,本次研讨会邀请了多位与会嘉宾相聚一堂,共同探讨该问题,希望对各位参会者的工作能有一定的启发和帮助。

  02

  主题发言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委员、比勒陀利亚大学教授 Ann Skelton

  本次会议邀请到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委员、比勒陀利亚大学教授Ann Skelton女士就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关于少年司法系统中的儿童权利问题的24号一般性意见》中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基本立场以及背后的原因与理由与参会者进行分享。Skelton教授在发言中说,联合国第24号一般性意见取代了之前的第10号一般性意见。《儿童权利公约》中仅要求各缔约国必须设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但没有规定应设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第10号一般性意见对未制定的国际标准作出了补充,其中委员会认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不应该低于12岁。任何年龄低于12岁的缔约国都必须将最低年龄提高到12岁,并继续提高该年龄。随后,许多缔约国将最低年龄提高到至少12岁。例如,南非的最低年龄只有极低的7岁,然后提高到10岁。现在,南非将最低年龄提高到12岁并会在五年内考虑再次提高年龄。

  但是,有些国家对第10号一般性意见进行了错误的解读,认为意见允许他们将本国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例如匈牙利和丹麦。这些国家受到了委员会很严厉的批评,随后他们又将本国的最低年龄提高了15岁,恢复到之前。

  Skelton教授对一些国家正在讨论“可能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表示担心。她重申,各国不应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如果本国的刑事责任年龄过低,则应考虑提高该年龄。如果已经提高了刑事责任年龄,则应根据第24号一般性意见着重于改善儿童的刑事司法制度。

  在取代第10号一般性意见后,第24号一般性意见提出应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升至14岁。在儿童发育和神经科学领域的书面证据表明,在12岁和13岁的儿童中,儿童的理解力和能力仍在发育,因此,他们不能理解其行为的影响或理解刑事诉讼程序。同时,青春期也会对儿童产生很大的影响。青春期是人类发展的独特阶段,其特征是大脑的快速发育,会影响儿童识别风险,承担风险和控制冲动的能力。往往儿童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应该注意的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孩子不能对其他事情做出决定。委员会要求各缔约国发布并考虑神经科学和发育心理学方面的发现,并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相应提高到至少14岁。

  Skelton教授强调,根据《公约》第41条的规定,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已经具有比公约要求标准更高的国家不应更改或降低该标准。此外,鉴于儿童犯罪,国家对处于刑事责任年龄以下的儿童的处理方式不妥当,有些国家直接将儿童送往收容所,委员会对这种做法表示不支持。

  最后,Skelton教授指出了第24号一般性意见所涉及的一个新问题,即有些儿童的实际年龄可能超过了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但是由于他们自身原因,患有自闭症或后天性脑损伤的儿童,也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不可能包含一切,各国应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来确保儿童的权益得到保障。

  03

  专家讨论

  在专家讨论环节、来自中国、美国、印度、坦桑尼亚的5位儿童保护工作者、学者就“各国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与少年司法的立法与实践—国家视角”的主题分别从自己国家的视角进行了分享与讨论。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

  佟丽华主任在发言中提到,近年来有些国家出于各种复杂的原因,降低了国内法中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目前,中国也有许多人主张降低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以应对近年来出现的由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接下来,佟主任就少年司法体系进行分享。佟主任以美国与中国举例,美国设有专门的少年司法体系,而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这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例如在美国的体系下,被纳入少年司法体系的儿童数量众多,不可忽视。在中国,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适用相同的刑事司法体系(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这是中国与许多西方国家少年司法制度的显著区别。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规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即使实施了严重的危害行为,也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问题是对此类未成年人,我们尚无法提供足够的矫正措施。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和政策来具体落实“收容教养”制度。大多数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触法的未成年人仅由监护人或父母管教,孩子的错误行为得不到纠正。例如,2019年,一名13岁男童杀死了一名10岁的女童,由于男童未满 14 岁, 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此类事件引起公众反响,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佟主任表示不支持降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但对公众的担忧表示理解。他提出,如何在安抚公众与保护儿童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所有儿童保护非政府组织和专业人员必须面对的必然挑战。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最关键法律的修订工作已接近完成。社会各界期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可以完善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违法的未成年人的处理办法。

  坦桑尼亚C-Sam执行人Kiiya KJ

  Kiiya在儿童保护领域拥有超过15年的经验。他率先在坦桑尼亚成立了国家儿童求助热线,坦桑尼亚儿童在线保护工作组和坦桑尼亚失踪儿童。Kiiya在发言中首先介绍了在坦桑尼亚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坦桑尼亚大陆的最低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是10岁,而桑给巴尔岛的规定是12岁。但是在坦桑利亚存在一种例外就是:12岁(桑给巴尔14岁)以下的男孩是被认为没有从事性活动的能力,因此10到12岁的男孩会被免于追究与性犯罪有关的刑事责任。此外,Kiiya介绍了本国的少年司法体系尤其是法庭。在坦桑尼亚,如果儿童触犯法律,那么在庭审中应当由其父母或律师对其进行代理。而且法律要求,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应当在单独的房间中进行。少年法庭是由首席大法官负责的。2017年,全国范围内只有一个少年法庭。在2017-2020年期间,少年法庭数量增长至了130个。坦桑尼亚人口约为五千到六千多万,其中一半是18岁及以下的儿童。而在全国178个地区中,几乎有130个法院。所以,基本上有30或48个地区仍然缺少儿童法院,因而有时孩子和成年罪犯一起关押。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带至法院,但是在实践中很难做到。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儿童实施犯罪后,在定罪前会被带往“关押所”,这类的关押所专门为儿童设立的,不会关押成年人。全国范围内,有5所这样的关押所,从数量上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那么,未成年人被定罪后会怎样呢?理论上,未成年人被定罪后,应该被安置在特殊学校中,而不是投入监狱。但是,遗憾的是,在坦桑尼亚只有一所被批准的学校。在专门学校中,这些未成年人回到正常的课堂中,并且学习做一名好的公民,将来回归社会。所以判刑的目的不是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关押在一起,而是给他们提供专门的场所,在这些场所中社会福利官员可以对他们进行管理,学校老师可以向其提供教育等。这才是我们的理想。

  印度DC Chamber创始人 Deepika Murali

  Deepika是一名印度的执业律师,曾经为许多犯罪受害人提供法律帮助,而且还参与了一些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Deepika在其发言中提到,印度有两部法律中提到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一个是印度《刑法典》(Indian Penal Code of 1860)、另一个是2015年的《少年司法法案》(Juvenile Justice Act, 2015)。根据印度刑法典第82、83条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年龄在7岁以下的儿童不负刑事责任,7岁以上不满12岁的儿童,在不具有判断所实施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她又提到由于16、17岁暴力犯罪事件频发,尤其是性犯罪,引发了很多公众的不满。所以印度2015年《少年司法法案》特别规定,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儿童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则少年司法委员会将先就其情节进行初步评估,再决定是否应将这种儿童案件作为成年人案件来审判。这一点与儿童权利委员会在一般性意见中的立场不符。这一改变实际上是屈服于公众压力。在此方面,他们做出了一项重大改变,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以评估在16至18岁年龄段内与法律有冲突的未成年人能否对其适用成年司法程序。如果评估结果认为他们具有进行这种犯罪的能力,那么可以在常规的刑事司法系统中将其视为成年人。现在,众所周知,这在许多层面上都是错误的,因为不能将孩子安置在成人的监狱中,不能使儿童与成年人适用相同的刑事司法制度。

  最后,Deepika结合本地极具影响的几个重大案件如Shilpa Mittal诉州(NCT)案,为大家介绍了印度在应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空白处的自省和立法尝试,以及这些政策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和不足之处。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中心高级研究员Jeremy Daum

  Jeremy在发言中提出,根据目前的研究结论,并不应该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神经和认知科学的数据显示,未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力和认知程度都比较低,不能向他们施加和成年人同样严厉的刑事处罚。此外,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和家庭暴力、教育环境、失业率、过快的城镇化等社会因素都有关联,未成人不应该为犯罪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对未成年人科以刑事处罚,不仅不会降低未成年人的再犯率,还会导致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侵犯。在他的发言中,Jeremy多次强调,如果要改变现行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的话,主张改变的一方应该承担举证责任,提出科学的数据来论证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必要性。

  他说:“每当我提出上述观点,总会有人反问我:‘你对受害者的同情在哪里?如果是你的家人受到犯罪侵害,你会怎么办?’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属的话,我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因为我会想复仇,但是复仇或报复并不是制定政策的立足点。”因此,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不应该以公众舆论意见为基础,而应该更多地搜集数据,为理性制定政策提供基础。未成年人适用的司法程序,应该和适用于成年人的刑事程序相区分,前者应该强调矫正,而非惩罚,并且运用非正式的民事程序,以及不同的处罚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朱光星

  中国政法大学助理教授朱光星首先介绍了有关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框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八种严重罪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如果他们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2011年修订刑法时,对未成年人累犯、缓刑适用和前科报告等作了特殊规定。例如,对于未成年人多次犯罪的,不适用刑法第65条有关累犯加重处罚的规定。朱光星老师认为,这些条款对于未成年人保护而言很有意义。

  近年来,一些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利用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犯下严重罪行,逃避刑事责任。这使得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很高,也给中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带来了更多挑战。目前,对于未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刑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是,中国目前的收容教养制度还过于粗糙,对于适用对象和具体措施等,都没有实施细则。

  最后,朱光星老师指出,公众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和做出严重罪行的态度存在差异。一方面,公众认为未成年人不够成熟,没有能力同意进行性行为;另一方面,公众又认为未成年人心智已经足够成熟,应该受到跟成年人一样的刑事处罚。然而,在性同意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这两个不同的问题上,对于未成年人的心智成熟程度应该有一致的判断。朱光星老师认为,调和两个问题之间的张力,需要更多的研究来提供支持。

  04

  问答环节

  主持人:国际儿童法联盟研究员 赵越

  菲律宾近年来先后将其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5岁降低到12岁,现在又降低至9岁(2019年众议院已通过该法案)。这一做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受到了国内许多儿童保护机构的反对。

  本次会议中,来自菲律宾最大的儿童权利组织联盟Child Right Network的Richard Dy在问答环节首先回应了参会者对于菲律宾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法案的疑问。目前菲律宾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5岁,12岁到15岁的儿童若进行严重犯罪或多次犯罪则会接受未成年犯罪改造,但是,2016年开始的一项法案拟将刑事责任年龄进一步降低到9或12岁,Child Right Network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通过发起题为“儿童并非罪犯(Children are not criminals)”的社会运动呼吁民众反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通过游说立法者和相关机构阻止法案通过。

  Richard认为,菲律宾儿童犯罪的问题核心并非刑事责任年龄,而是儿童司法体系流于形式,迟迟得不到落实,他希望主题为“儿童并非罪犯”的一系列倡议和活动可以改变菲律宾民众对于儿童犯罪的看法,让大家意识到目前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合理的,这一年龄限制不可以降低。经过努力,目前大多数民众反对进一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且降低形式责任年龄的法案目前也没有任何推进。Richard与Child Right Network将反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倡议上升到国家层面,通过识别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协调相关组织的联盟以及倾听来自民众的声音进一步推动菲律宾刑事责任年龄和儿童司法制度的完善。

  此外,来自肯尼亚、中国、马拉维的参会者也就相关问题与发言人进行了交流。

  05

  结束语

  当前国际环境下,尽管不同国家在政治、经济各个领域都容易出现分歧,但是在儿童保护、儿童健康成长这一项涉及人类未来发展的事业上,大家应该有着最广泛的共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国际儿童法联盟希望通过儿童保护领域热点问题国际研讨会的举办可以更多地凝聚儿童保护领域的共识,加强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06

  主办方介绍

  国际儿童法联盟是一家在瑞士日内瓦州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律主体地位的国际性社会组织,是日内瓦欢迎中心(International Geneva Welcome Center)非政府组织服务处(NGO Service)的正式会员。国际儿童法联盟由中国儿童保护律师佟丽华先生,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儿童保护专家Catherine Mbengue女士等人共同发起,其使命是通过联合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儿童保护法律专业人士,共同促进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执行以及各国儿童法的完善和落实,以此推动儿童保护事业的发展。国际儿童法联盟强调儿童保护类组织在各自国家发挥的重要作用,致力于推动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国际儿童法联盟重视法律行业在儿童保护中的作用,促进法律领域专家团队的壮大。国际儿童法联盟在全球范围推广“儿童法倡导者计划”,并积极参与儿童法的研究,通过互联网和其他适当平台普及、传播儿童保护领域的信息和资源,努力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儿童权利立法、促进在国家层面建立和执行强有力的儿童权利法律框架,并为权利受到侵犯的儿童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Beijing Children’s Legal Aid and Research Center)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的社会组织,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并于2011年取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全国各地儿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并已经搭建了一个千名公益律师参与的儿童保护网络。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从事儿童保护的实证研究,并以实证为基础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儿童保护建议和方案。

通过肖利娜

黄石律协未保委荣获“黄石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2020年4月21日,湖北省黄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简称“黄石律协未保委”)荣获黄石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的“黄石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给复工复产的黄石律师行业带来了喜讯。

  黄石律协未保委由五十余名热心公益的律师组成,是黄石市律师协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被黄石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二〇一八年度黄石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委员中女律师居多,是律师行业的“半边天。自成立以来,这支女律师队伍充分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发挥爱心、耐心、热心等优势,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宗旨,坚定贯彻黄石市司法局和黄石市律师协会关于依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指示精神,加强与公检法、妇联、团市委的协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注重提高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近年来,硕果累累。

  一是建立系列保障机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市律协未保委已与市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形成密切衔接,如:公检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须为其指派未保委的律师法援援助,应邀参与检察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律师服务进社区,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知识;参加最高法少年家事审判工作调研会。张志强代表未保委参会,会上将未保委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开展及成果进行汇报,得到最高法领导的肯定。

  市律协未保委承办全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注重未成年犯的跟踪帮教,成功帮教200多名未成年犯回归社会,曾帮助多名抢劫犯、盗窃犯等重归学校考上大学,引导他们走上正常人生路。未保委鲁彩萍律师办理的援助案例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徐娟、谢福香等多名律师的案例获“黄石市十大法律援助精品案例”。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市律协未保委在市司法局、市律协的领导下,长期坚持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宣讲100多场,普及人数达3万余人。近年来,鲁彩萍、罗洁、刘明霞、谢福香、陈炳、李建华、张志强、徐娟等律师分别进入民主街小学、湖北理工学院、黄石市特殊教育学校、黄石市十七中学、大冶中专、大冶有色、黄石市第九中学等学校举办法治宣传讲座、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制观念,远离犯罪。2018年,市妇联在西塞山区举办了9月份第一场“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巾帼宣讲报告会,鲁彩萍律师分享了个人和市律协未保委团队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及妇女的经典案例,号召广大女性要牢记“初心”,尽己所能帮助未成年人和妇女,服务社会,得到大家好评。

  三是全力推进“七五普法”之法治安全进校园活动。在市司法局、普法办和教育局的部署下,黄石律协未保委承担了2017-2018年全市的“法治安全进校园”的宣讲活动。在市司法局指导下,未保委成立了由鲁彩萍、罗洁、李建华、刘明霞、谢福香等八名律师组成的宣讲团。宣讲团律师不畏难,不退缩,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备课,精心做课件,每名律师都宣讲几场,到黄石实验中学、三中、十六中、沿湖路小学、民主街小学等学校宣讲,全程视频录播。全市所有中小学生能同时、反复观看法治宣传课录播视频。2018年11月22日至30日,宣讲团成员顺利完成全部任务,为黄石律师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四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市律协未保委鲁彩萍、陈炳、罗洁、刘明霞等8名律师被选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主动协助学校加强德育工作,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和治安整治,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形成律师与学校联动互动工作格局,有力推进了平安校园、依法治校工作。

  市律协未保委还充分发挥微信、新媒体优势,定期发布该委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会议、开展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等工作动态,传播正能量,向未成年人多方位普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另外,未保委还积极开展送温暖、学雷锋等公益活动,每年坚持到市儿童福利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多次组织女律师到社区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今后,黄市律协未保委将在市司法局、市律协的领导下,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继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通过肖利娜

张行进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1月,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行进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通过肖利娜

不忘初心获表彰 牢记使命结硕果 湖北省律协未保委岁末享受高光时刻 主任上台发言 委员获奖连连

鲁 彩 萍

2019年12月29日,湖北省律师协会在法学家之乡仙桃市隆重召开第三届湖北律师论坛暨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纪念大会,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迎来高光时刻,未保委主任李春生在论坛上交流论文,5名未保委委员荣膺全省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

在第三届湖北律师论坛上,省未保委主任李春生上台交流了论文《卅载深耕,向法而行,坚守法治的力量——我的律师执业之路》。李春生主任以时代发展为经,以自己执业经历、政协委员履职尽责、公益服务内容为纬,饱含深情,娓娓道来,通过30多年律师执业、20年政协委员人生经历、15年未成年人公益活动,让每一位听众都深切体会到了他的“见证、践行、传承、奉献”八字感受的含义,也让大家了解了他带领省律协未保委持续10年开展“湖北火凤计划”帮助未成年犯学习技能融入社会的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李春生主任的分享演讲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和好评,让大家领略了未保委律师的风采,熟悉他的多位律师对他表示祝贺和赞扬。

在随后进行的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纪念大会上,省律协为树立行业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律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全省律师行业10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100名律师进行了表彰。省律协未保委委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杨彦萍律师、湖北太圣律师事务所的鲁彩萍律师、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的万珏律师、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的郑进东律师荣获律师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奖;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的耿璟律师荣获女律师突出贡献奖。

除李春生主任的论文《卅载深耕,向法而行,坚守法治的力量——我的律师执业之路》之外,未保委委员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胡斌律师的《坚持三个“引领”,做好三个“注重”,助推律师事务所党建与所建融合发展》,湖北景盛律师事务所杨艳律师的《专业精细化与业务团队化的运行机制与执业优势》,瑞通天元(十堰)律师事务所曹贞律师的《我的律师执业之路》都入选了第三届湖北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

李春生主任作《我的律师执业之路》分享演讲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粒和前任副会长柳平律师祝贺未保会取得的成绩,与未保会委员合影

 

获奖的省律协未保委委员表示,未保委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成绩属于过去,将不忘初心,甘为未成年人和法治的孺子牛,继续贯彻落实省律协未保委的部署安排,扎实工作,履行律师社会责任,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主任李春生、副主任骆修锋、委员鲁彩萍、耿璟、万珏合影

省律协副会长汪秋怀祝贺鲁彩萍律师获奖

通过肖利娜

张志强参加最高法少年家事审判工作调研会

  2019年12年1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调研会在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召开。黄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志强律师作为黄石律协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黄石中院刘少军院长主持,最高院研究室江继海主任、北航最高院少年司法研究基地孙子尧、梁勀、湖北省高院法官杨志斌、罗明正、武成凤出席本次调研会,黄石下辖各区法院、检察院均派员参加。

  会上,张志强律师将律协未保委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进行汇报,并受到最高院领导的肯定。

  江继海主任高度肯定了黄石市作为少年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中的重点城市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后期工作开展方向、开展模式提出了要求,重点表示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强与律师协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的密切合作以落实审判的有序开展。

  最高法调研室江继海主任对黄石未保工作予以肯定。

通过肖利娜

李红伟到东北师范大学大连保税区实验学校开展普法讲座

  近期频繁出现因学生引发的暴力性事件,“校园暴力”再次成为热点话题,为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司法局的部署下,应东北师范大学大连保税区实验学校的邀请,2019年11月14日下午,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辽宁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红伟律师作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治讲师团的成员,与杨静丽、杨继辉、张光宇、王广才、伊爽等律师成员一起到东北师范大学大连保税区实验学校以“拒绝校园欺凌,共建蓝天校园”为主题为全校中小学生及老师进行公益普法讲座。

通过肖利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参加“2019北京公益慈善汇展”

  为期 3 天的“2019 北京公益慈善汇展”于2019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拉开序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参加展览。

  本次“汇展”由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同主办,是在原“北京社会公益汇” 与“北京慈善周”基础上整合并更名而成。北京市工商联、北京市妇联、北京市残联等相关单位领导出席开幕式。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李万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自2011年取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以来,一直活跃在国际舞台上,作为中国社会组织声音的代表,中心的诸多工作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次展览青少年中心从政要来访、联合国特别咨商地位、参与国际会议、搭建国际合作新平台、国际实习生六个方面对中心涉外工作进行了展示。中心的工作模式以及取得的众多成果引发参会者浓厚的兴趣,包括印度尼西亚驻华使馆文化参赞苏裕在内的众多参会者来到中心展位了解工作。

  中心项目负责人石纯毓向印尼驻华文化参赞苏裕先生介绍中心工作

  8号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参加了关于商业、公益、学术界人士谈公益的思考与探索主题演讲活动,与阿拉善SEE华北项目中心主席朱仝、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康晓光共同作为嘉宾进行演讲,恩派公益创始人、主任吕朝主持活动。佟律师介绍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国际化道路的探索和现状,并提出三点给年轻公益人的建议:第一,了解国情去参与全球治理才会更有底气;第二、时代变了,视野必须改变,现阶段我们需要以国际视角看世界;第三,无论文化还是工作,我们该有信心参与全球治理。

中心主任佟丽华受邀参加主题演讲活动

  9号下午闭幕式期间,主办方为汇展志愿服务机构颁发了纪念章,征集了2020北京公益慈善汇展主题、招募参展单位,并邀请市民政局副局长卢建、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副主任庞庆涛、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学东等领导做了发言。至此,本次公益展圆满结束。

通过肖利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参加巴黎和平论坛

  2019年11月11-13日,第二届巴黎和平论坛在法国巴黎召开。巴黎和平论坛由法国总统马克龙在去年纪念一战停战百年之际发起,旨在推动多边合作,应对全球挑战。

  第二届巴黎和平论坛的宗旨是创新全球治理的手段,鼓励与会各方就全球治理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论坛通过探讨国家、城市、地区、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公司等之间的合作,促进多边主义的发展。此次论坛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国的地方及国家政府、国际组织、非政府机构、大型公司、大学、媒体等代表6000余人参加,包括30多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内的近百个官方代表团出席。与会者围绕完善全球治理、维护多边主义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议题展开讨论,推动创新解决方案以应对全球挑战。

  论坛议题涉及和平与安全、环境、发展、包容性经济、新科技、文化与教育六大跨领域主题,除了各种形式和主题的圆桌会、辩论会、对话会、头脑风暴、大师课等之外,论坛现场还有114个有关上述6大主题的精选项目以展台和展板的形式呈现,参与者可以获得丰富全面的信息,并与项目的发起者进行互动交流。据悉,本届巴黎和平论坛开幕前收到了来自全球115个国家和地区的700多份项目展示的申请,最终选出了114个项目在会场进行展出。论坛将从中遴选出最具潜力的10个项目,并负责孵化一年,通过项目落实为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出解决方案。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作为国内一家专门从事儿童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受邀参加了此次巴黎和平论坛。近年来,青少年中心一直在致力于推动搭建以发展中国家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为主体的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儿童保护领域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并且先后举办了A20全球关爱儿童社会领导力峰会、全球儿童保护青年领导力研讨会等国际会议。参加此次论坛,为中心提供了与不同领域的机构和人员相互学习、借鉴和交流的机会。

通过肖利娜

致诚律师参加市法援中心召开的2019年工作总结表彰暨业务培训会并接受表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精神,全面总结市法援中心2019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律师值班和12348热线相关工作,表彰优秀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服务团队、优秀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及工作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人民满意度,北京市法援中心在2019年11月11日至12日举办了2019年度总结表彰暨业务培训会。

  会上,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被评为优秀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赵辉律师被评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办理的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例,肖利娜被评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时福茂律师作为优秀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代表作典型发言。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一行赴黄冈调研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情况

  应黄冈市民政局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副主任于旭坤等一行四人于2019年11月3日至6日就黄冈市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

  佟丽华主任一行访问当地村委会

  佟丽华主任一行与当地社会组织和律师进行座谈

  11月3日下午,调研组与当地从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律师进行座谈,对黄冈本地专业人员为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服务的情况进行了了解。

  佟丽华主任一行与儿童主任、县级分管领导沟通当地儿童保护工作

  11月4日、5日,调研组前往黄冈市下辖的浠水县和黄州区内的村镇进行实地调研,并分别与村镇分管领导及儿童主任、区县民政及司法机关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了解了当地关于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的具体情况。

  佟丽华主任一行与法、检部门进行会谈

  调研期间,项目组还专门与当地法院、检察院未检部门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沟通。

  余友斌副市长和佟丽华主任参与会谈

  11月6日,调研组与市民政、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检察院、政法委、扶贫办、司法、法院、财政、残联、卫健、人社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就黄冈市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市领导余友斌副市长参会。

  下一步,青少年中心将为黄冈市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建立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通过肖利娜

陈亮前往武汉市新洲区挖沟中学、刘镇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讲座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为弘扬法治文化,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2019年10月2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司法局和该区教育委员会的组织下,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亮律师先后前往新洲区挖沟中学、刘镇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讲座,为2019年秋季校园法治讲座拉开帷幕,两校共约800名师生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陈亮律师先后从“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的主要表现”、“未成年人权益的救济和保障”三个方面,结合生动的案例和趣味问答,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有关未成年人的基础法律知识,阐述了应该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告诫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学习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挖沟中学一名七年级学生说:“陈律师的讲解令人特别感兴趣,也能让我们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后果,我们要和不良行为做斗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通过肖利娜

“全国未成年人法学论坛(第三期)暨未成年人相关立法完善研讨会”在京成功召开

  2019年10月12日,“全国未成年人法学论坛(第三期)暨未成年人相关立法完善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全国未成年人法学论坛”是四大国字号专委会联合打造的未成年人法学方面的国家新型智库平台。本次研讨会具体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承办。

  来自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以及北京市法院系统、北京市检察系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相关同志,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全国律协、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教育学协会工读教育分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救助儿童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四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共分为“婚姻家庭制度与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福利体系与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教育与专门学校的发展与改革”、“收容教养制度的走向与改革”四个主题。

  开幕式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佟丽华主任主持。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宋英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夏吟兰教授分别介绍了未成年人相关立法的研究情况。宋英辉教授从学术的角度介绍了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研究情况,认为要从建立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高度进行体系化设计,增强两部法律的科学性、时代性、刚性以及可操作性。夏吟兰教授介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情况,她建议优先保障儿童利益,增加规定对婚姻家庭的国家保护条款,并对亲子关系的确认、非婚生子女的平等保护、收养等提出了看法。

  第一单元

  婚姻家庭制度与未成年人保护

  这一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心代秋影主任主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王平庭长、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马绍辉庭长、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陈敏主任进行主题发言。

  在本单元,发言人围绕监护制度、收养制度、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未成年人的居住权,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制度,抚养费的具体规定,近亲属的界定范围和家庭暴力与虐待的法律规制等做了阐述,结合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第二单元

  监护制度与未成年人保护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未成年人福利体系与未成年人保护”,由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张雪梅主任主持。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倪春霞副司长、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处曾国强副处长、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高级官员陈雪梅女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苑宁宁副教授、中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郑子殷副主任分别做主题发言。

  各位发言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强制报告制度、收养人权利义务、儿童福利具体服务内容、未成年人工作的领导统筹机构设置等提出了具体建议。大家认为应当针对一些重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体系的建立,让更多的儿童弱势群体得到关爱保护。此外,大家还围绕监护制度是否要建立监护中止、恢复制度以及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来自法院、检察院、政府、高校以及研究机构等专家学者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第三单元

  专门教育与专门学校的发展与改革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专门教育与专门学校的发展与改革,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旭坤副主任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会牛凯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岳慧青主任、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刘燕秘书长、救助儿童会少年司法项目高级官员姜敏女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高级官员苏文颖女士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王贞会副教授分别做主题发言。

  在本单元,发言人站在理论研究、实务工作开展以及国际经验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围绕专门学校的工作属性、职责定位、转入程序、发展困境、具体管理、救济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第四单元

  收容教养制度的走向与改革

  本单元的主题是收容教养制度的走向与改革,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苑宁宁副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史卫忠厅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蒋明副巡视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林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黄京平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何挺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顺安教授提交了书面发言。

  在本单元,发言人对激活收容教养制度的必要性、制度设计理念、与分级处遇制度的结合,以及收容教养的适用主体、启动程序、执行场所、救济手段等进行了交流探讨。普遍认为,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应当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激活收容教养,并赋予其矫正、处分、教育等职能,以达到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研讨会综述环节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岳慧青主任主持会议综述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史卫忠厅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宋英辉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会牛凯副秘书长、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佟丽华主任分别进行综述,认为此次研讨会集结了关注未成年人工作的多位专家,规格高,成果丰硕,在婚姻继承、未成年人福利体系、专门教育和收容教养的改革方面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推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通过肖利娜

贵州律协未保委开展“蓓蕾绽放、法律护航”爱心捐助活动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经过近两个月的筹备与募捐,2019年10月9日上午,由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发起的“蓓蕾绽放、法律护航”爱心捐助活动如约在惠水县王佑镇打引民族学校举行。

  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有:省律师协会领导、成员、捐助嘉宾,以及申请本次活动项目的场坝村第一书记王友庆同志、教育局分管领导谢建明同志、王佑镇分管教育副镇长梁周同志、打引社区主任任达超同志、受捐赠学校校长王小圣同志,以及打引民族学校全体师生。

  会议伊始,由打引民族学校王小圣校长致欢迎词。王校长对此次爱心捐助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与感谢,并表示学校会好好珍惜这份浓浓的爱心,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

  在现场捐助活动中,协会领导和捐助者向学生发放床上用品四件套、篮球等捐赠物资,并向学生们送去了祝福。

  随后,贵州省律师协会朱浩兴副会长、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李国胜主任分别致词。

  此次贵州律师协会进行的爱心捐赠活动,切实解决了学生们的就餐、学习和生活中的难题,共为打引民族学校捐资修建了占地230平方米的学生就餐厅,修建食堂右侧的钢架挡雨棚;捐助留守儿童之家可视化电脑5台,住校生床上用品四件套100套,购买住校生寝室储物柜24个(6个箱位),更换已腐朽篮球架两个。

  这样的捐赠活动,对于打引民族学校来说,意义非常重大。贵州省律师协会给学校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物质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鼓舞。“少年强,则国强”,年轻一代的祖国花朵沐浴着爱的阳光健康成长。此次现场捐助活动在合影留念中结束。

  在现场捐助活动结束后,作为此次活动的重要环节,临行的律师大咖们分别在打引民族学校、惠水县第四中学、惠水县濛江实验小学以及惠水县教育局为学生、老师、校长们做了别开生面、内容丰富的法治培训讲座。

  参加此次活动的律师17人,接受培训的师生共计600余人。接受培训的师生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非常有必要,对于自身安全和校园安全,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防患于未然,我们才能安心地投入学习和工作之中。我们也希望通过开展这样的培训讲座,帮助广大师生和学校更好地维护自身安全,真正做到“懂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打造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肖利娜

耿璟为龙盘湖国际学校做普法讲座

  2019年9月20日,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促进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受宜昌市龙盘湖国际小学的邀请,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副主任、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耿璟律师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我的爸爸“很厉害”》的校园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耿璟律师从“我爸是李刚”的视频开题,结合“中国留美学生虐待同学案”、“上饶市校园持刀伤人事件”、“李天一事件”到“飞机头等舱旅客辱骂殴打司乘人员并叫嚣我爸是市长”等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有“很厉害”的老爸撑腰甚至补锅的孩子,最典型的性格缺陷就是目中无人,骄横跋扈。所以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家长的溺爱、放纵都是害。她说:校园之外没有温室,长大之后没有儿戏。外面的世界,不会轻易原谅那些无法无天的孩子!厉害的爸爸庇护着孩子,社会会帮他教育,甚至会付出更惨痛的代价!与其等待孩子将来被社会敲打得头破血流,不如从小让他们懂得有所敬畏,敬畏生命,敬畏尊长,敬畏规则”。接着耿璟律师又从董明珠、李嘉诚等作为很厉害家长的典范分析他们是如何培养出很厉害的孩子,以此进行正面引导,提出了拥有善良,自律,谦虚,努力,勤俭,责任心强,智慧等品质才是真厉害。由此提醒同学们要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保持自律,和优秀的同学一起成长,让自己的青少年时光充满正能量。

  此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气氛活跃,同学们发言积极,加深了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增强了同学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同学们更好的认识到“拼爹”绝不是社会的主流。最后耿璟律师播放了【少年说】中《我的妈妈是外卖配送员》这段视频作为此次活动的结尾,视频播放期间几次掌声不断,很多同学感动的眼眶湿润。宜昌市龙盘湖国际小学鲍殊佳校长表示:“ 因此本次讲座很有意义,从很多案例中他们有所感悟,让孩子们懂得尊重,学会珍惜,让他们明白在这世界上唯有靠自己的实力才能越走越远才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通过肖利娜

开学季,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模拟法庭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火热进行中

  2019年8月20日,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召开现场工作会,会议由李春生主任主持,针对2019年下半学期开学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部署。

  适逢开学季,为更好地进行法制宣传,京师武汉未保专委会开展了多场实地活动,包括模拟法庭进社区、法制宣讲团进校园等。

  2019年8月24日,京师武汉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参与者是来自武汉市中华路小学、水果湖中学、一初慧泉中学等学校的15个孩子。这一天,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模拟法庭”活动迎来15位可爱的小朋友,他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辩护律师、被告等不同的法庭角色,与京师武汉的律师们共同完成了一堂深入人心的法治教育课。

  2019年8月26日,京师武汉以李家桥社区成为第一块社区级模拟法庭“试验田”,首次开启了让小朋友自己选择担任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等角色,参与庭审活动,现场热烈的气氛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小朋友身临其境,每个小朋友从现场活动中学到很多。

  另外,京师武汉未保专委会带着特殊使命进驻洪山区李家桥社区,以“校园欺凌”为主题向李家桥社区家长及小朋友们进行普法宣传,一对一带动小朋友们实战体验,让小朋友在实战中学习。

  京师武汉“模拟法庭”活动、社区法律宣讲活动都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受到家长和小朋友的一致好评。京师武汉有着这么一群愿意为公益做贡献的律师,志愿加入未保专委会、参与公益事业发展、承担社会责任。

  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春生提出,必须加强未成年受害人的救助,包括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为推动法制宣传,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及京师武汉未保专委会将会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广“模拟法庭”进社区活动、社区、校园宣讲活动等,让更多的未成年在实践中学习。

通过肖利娜

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召开2019年开学季校园法治宣传工作部署会

  2019年8月20日下午,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召开现场会,就2019年开学季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工作作出部署。主任李春生主持会议,京师武汉律所十余名志愿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组织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博安国苗助学基金负责人熊善清、调解网代亚菲律师应邀参会。

  会议召开前,李春生律师代表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接收到一份千里之外远道而来的感谢,这份感谢来自法律受援当事人——张女士带着14岁的女儿小涵专程从四川成都送来锦旗,“义正辞严、锄强扶弱、剑胆琴心、济困扶危”是对省未保专委会2年以来持续为孩子抚养费提供法律援助的感谢和肯定,同时也是对湖北未保志愿律师的激励。针对该案后续执行和孩子读书迁移户口问题,李春生律师提出了“针对个案、依法维权、多方联系、妥善化解”的建议,由京师武汉律所李影律师接力提供帮助,对因户口影响在当地读书的问题,希望孩子和母亲共同与孩子父亲和爷爷奶奶协商解决。

  现场会上,李春生主任介绍了省律协未保专委会通过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的情况。2017年12月4日与调解网、2018年6月8日与民建武汉市社法委,博安国苗助学基金共同签订《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合作协议》,旨在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多方面多角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会上博安国苗助学基金负责人熊善清、调解网代亚菲律师分别介绍了开展助学公益活动、与检察院、派出所合作开展“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活动情况。李春生主任现场安排京师武汉律所韩冰冰律师与调解网对接,建立深度合作,将17名京师志愿律师加入到“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群,为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提供切实帮助。

  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通过前期发动,有59人加入志愿律师队伍。现场会上,就2019年9月开学季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工作,李春生主任作出部署,确定在三个方面开展并落地实施:

  一、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公益活动。目前已联系武汉枫叶国际学校于8月24日先行开展。前期已选取贴近校园的典型案例,撰写了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两个剧本先由志愿律师演练,再指导学生按不同角色模拟庭审过程,了解刑事诉讼程序,从中受到教益。

  二、组建京师武汉十人法治宣讲团。联系团委、教育部门,开展律师宣讲团进校园活动,向中小学生进行普法宣传。

  三、组织京师武汉志愿律师参加调解网“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公益活动,常态化持续开展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有关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社会事件受到越来越多民众的关注,在当前法律体制下需要更多的法律人和社会组织加入到未成年人保护的行列中,现如今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我们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通过肖利娜

《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发布

  2019年8月20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中央团校教授王建敏、联合国儿基会驻华代表处儿童保护项目官员苏文颖和字节跳动平台责任研究中心执行总监刘志毅,分别作为研究院所、高校、国际组织和互联网企业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报告做了点评。来自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未来网等十余家媒体的记者及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发布会,中心副主任于旭坤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中心主任佟丽华首先介绍了撰写本报告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他提出,“网络保护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政策改革的重点话题。”“但在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政策改革的讨论中,我们明显地感觉到,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立场及专业背景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基于此,报告提出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的六个基本问题,包括:确立以儿童权利为导向的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理念;构建疏堵结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搭建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破解未成年人身份确认与隐私保护的难题;重点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沉迷问题;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现实保护的有效融合。

  报告通过对目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并结合国外有益经验以及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实践做法,对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政策及具体措施提出了详细建议,比如对持有儿童色情信息行为的处罚、在立法上对网络欺凌行为予以特殊规定、鼓励未成年人参与到立法政策制定讨论中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产品分类制度、在国家层面和企业内部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完善个人信息监护人制度、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管理平台、建立儿童大数据系统等。

  在佟主任做完介绍后,专家及企业代表对报告内容进行了精彩点评。支振锋副研究员认为本报告有以下四个创新点:一是理念上提出了以儿童发展为导向;二是机制上将法律政策和技术措施进行了很好结合;三是措施上关注了重点问题和重点群体;四是法律规制上提出了具体建议。

  王建敏教授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点评:一是报告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二是体系完整、内容全面;三是学术观点有所创新;四是研究方法较为科学合理,实证研究特点较为明显;五是对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在借鉴国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议,比如建立儿童大数据系统等。总体来看,本报告会为制定相关立法政策提供了参考,为高校教学提供了素材,对科研院所的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此外,王教授还对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

  苏文颖女士结合报告内容分享了个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思考。她提到,网络沉迷是这个时代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都面临的问题。网络沉迷是个很宽泛的定义,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确实需要多方共治,需要创设更加丰富多彩的活动,释放他们的精力和创造力。面对数字时代的新问题,一方面需要开展更多多学科、多视角的实证研究;另一方面要借鉴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在学校的课程和家庭教育中融入网络素养的内容。最后对报告提出的“以儿童权利为导向”理念进行了高度评价,提出立法政策不应该“一刀切”,而应该通过更完善的技术措施和手段帮助儿童更好地实现权利。

  刘志毅总监结合报告内容谈到了抖音平台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他提到,在受保护权方面,抖音设计了时间锁对未成年人使用时间进行限制;在发展权方面,开发了青少年模式,专门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知识性内容;在参与权方面,注重吸收未成年人的建议,并作为青少年模式改进的指导方针。此外,他还提出平台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需要各方参与,希望大家以更加理性的态度来看待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行为。

  最后媒体记者针对报告内容纷纷进行提问,佟丽华主任以及各位专家和企业代表进行了积极回应,发布会圆满结束。

通过肖利娜

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201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暨“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培训班在邕举办

  2019年8月10日上午,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冯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协会未保专委会全体委员及南宁、柳州、桂林等8个地级市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由委员会主任秦建龙主持。

  会议现场

  冯勤副会长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推动地级市律师协会设立未保专委会的工作成果。截至2019年7月,全区共有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崇左、来宾、北海和玉林8个地级市律师协会设立了未保专委会,自治区和各市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共有委员220余人,组成了广西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法律队伍。冯勤副会长对进一步完善广西未保法律体系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她强调,要在继续推动设立地级市律协未保专委会的同时,加强自治区和各市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力度培训未保律师并进行课件研发,积极同共青团、妇联、教育、司法等有关部门联系与合作,在未保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秦建龙主任总结了委员会2019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一是在校园普法方面,累计开展了142场校园普法讲座,受益师生超过5万人次。二是增加、修改了一批校园普法课件,通过QQ群公开提供给全区律师使用。秦建龙主任还总结了个案援助的工作成果,强调在个案援助时,需要明确未保专委会的工作界限,严格依法、依规提供法律援助,禁止违法办案、通过炒作实现个人目的。会议初步确定,拟于今年9—11月组织一次全区范围内的校园普法课件比赛,征集更多的优秀课件,提升普法效果。会上,参会人员还就当前未保工作遇到的困难,以及如何加强自治区、各市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行了讨论。

  下午,举办“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培训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原政策研究室主任、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庭长、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特邀研究员王建平作《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方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专题授课。协会未保专委会全体委员,各市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律师代表约100人参加。

  王建平庭长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工作,以其审理的经典涉未成年人案件为主例,讲述了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改革方向,并就建立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双向保护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完善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制度等进行了深度剖析。参加培训的律师表示,通过本次培训,不仅深刻理解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立法原意,还进一步了解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特殊性,受益匪浅。

通过肖利娜

湖北黄石市律协未保专委会为孤残儿童送温暖庆“六一”

  2019年5月31日,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湖北省黄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赴黄石市儿童福利院开展庆六一送爱心活动。由鲁彩萍主任带领六名委员律师为儿童福利院的孩子们带来了空气净化器、文具、雨伞、食品等生活学习用品。

  时日上午,福利院内一片欢声,孩子们看到未保专委会的委员非常开心,欢呼起来,好多孩子都认识,鲁彩萍、李建华关爱问候孩子们最近生活情况,张志强、韩静、曹菁亲切的和孩子互动,

  徐娟和谢福香与孩子们聊天做游戏。可爱的孩子们也为来客们表演节目,四周洋溢着温暖而欢乐的气氛。大家一起度过不一样的儿童节。

通过肖利娜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湖北律师在行动

  ——记2019年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工作会议

  2019年5月31日,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2019年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律协和省律协专委会主任联席会议精神,总结了未保专委会2018年工作、三个维权小组(性侵、校园欺凌、抚养费)办案律师汇报案件办理情况、讨论办案经验教训和立法建议、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签约合作单位调解网彭佩佩律师介绍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工作情况、省律协未保专委会2019年工作任务分工分解、参会人员对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由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主持。

  参会人员有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在汉的副主任陶双堂,秘书处副秘书长杨敏、彭晶晶,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调解网联系人彭佩佩,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万珏、邓丽娟、刘松,志愿律师王曦、罗清春、胡婷、吴超文、冯刈、时中皓,特邀嘉宾省律协婚家委副主任童文、焦美红,武汉律协未保专委会丁冲律师等17人。

  会议开始前,在李春生主任的带领下,参会人员观阅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牌匾、锦旗、未保宣传栏、未保书角、成立15年来部分工作记录、法律援助案卷等工作资料,参会人员分别在省未成年人维权中心、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秘书处标牌和会议横幅前合影。

  对性侵、校园欺凌、婚内抚养费三个维权案件,参会人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从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出发,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分享自己的感受。

  针对性侵案件,万钰律师指出:“面对性侵伤害,孩子的康复周期没有办法确定时间,没法确定损失赔偿范围,精神损害鉴定本身也是一个难题,家长心理受到间接损害,也没办法确定损失和赔偿。要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一但孩子形成完整的陈述,即使施害人不承认,也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校园欺凌自杀案,彭晶晶律师指出:“学校的处理方式有问题,孩子的父母做的也不对,遵从的是传统教育,平时严厉且苛刻。孩子长时间的心态一直处于被压抑状态,校内发生纠纷后,心中的压抑一瞬间爆发,从而发生了跳楼的悲剧。父母和学校都忽视了孩子的心理问题,最终导致了孩子生命的终结。” 童文律师指出:“面对校园欺凌,立法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作。对待校园暴力,老师不分清是非,采取各打50大板的方法,使孩子在大事大非面前没有是非观,对今后有很大不利影响。要从教育系统着手,要求学校、老师对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是非观。有些家长怕与老师“理论”后,对孩子不好,顺着老师的做法,这样继续下去,后期肯定会有问题。”李春生主任指出:“芬兰的校园欺凌案件下降50%的原因,就是他们实行的vika计划即旁观者计划,发生校园欺凌,旁观者当即阻止或者报告。于国内而言,主流观念认为,让受欺凌的同学自己去处理是最好的结果;没有能力处理的,报告老师和家长。老师也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不能简单地各打50大板;孩子自身要加强学习、增强自信力量,融入到学校生活中去;家长要学习处理此类问题的方法,不能一味顺着老师压制孩子;总之要根据每个学生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因人施教。”

  谈及婚内抚养费一案,杨敏律师介绍基本案情:“父母分居,13岁孩子随母亲在成都生活,法院已生效二份判决书,但父亲未支付抚养费,影响了孩子生活。同时因孩子户口在武汉,父亲不配合转移户口,志愿律师帮助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工资卡与公积金,但至今未全额拿到抚养费;户口问题法院称无法执行。”罗清春律师指出:“抚养费按法院判决执行;孩子的户口是一个难题,目前户籍迁移制度不明确,父亲不配合也没有强制措施,应通过加强立法解决。”

  会议尾声,李春生主任作出会议总结:“当我们走的太快的时候,应该停下来,等一等我们的灵魂。在物质相对丰富的今天,我们的精神层面也必须丰富起来,为弱势群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未保专委会是律师发挥组织力量履行社会责任的公益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起着润滑调节作用,我们大家是在做一件功德无量、意义重大的事情,希望我们共同做专业、做公益、做好律师!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湖北律师在行动。此次工作会议的圆满召开,昭示着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我们的公益实践,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努力让未成年人生活在一个平等、健康、无暴力、受保护的环境中,我们愿与社会各界人士一道为了我们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民族的复兴共同努力。

通过肖利娜

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张巨明主任一行到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调研

  2019年5月31日上午,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张巨明主任一行到人大代表所在单位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调研,深入基层走访人大代表。

  

  张巨明主任一行实地考察了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及其设立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法律援助接待大厅、热线电话值班室,并与该所主任、区人大代表佟丽华,该所副主任、市区人大代表张雪梅进行了座谈交流。

  佟丽华代表、张雪梅代表分别向张巨明主任一行汇报了本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张巨明主任对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为区域发展发挥的专业作用以及开展的公益法律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佟丽华代表、张雪梅代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给与了充分肯定。张巨明主任在讲话中提出,希望两位代表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代表作用,积极履职,服务群众;同时发挥好行业引领作用,服务区域发展,加强对本职工作和代表履职工作的宣传。

通过肖利娜

湖北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青少年校园安全意识,2019年3月27日,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湖北扬律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玲,联合宜城市妇联、市司法局、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到宜城市雷河镇初级中学及和平村小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杨玲主任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为主题,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为两校学生讲解了青少年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的意义以及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告知广大青少年要坚决抵制、杜绝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勉励大家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提高自身道德和法律素质。

  学生们专心致志地听课、记笔记,大家纷纷表示,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此次活动,对增强学生们的法治观念、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起到了很好的引导、教育作用。

通过肖利娜

湖北省律协未保会参加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开放日活动

  2019年2月28日,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武汉市政协委员李春生带领未保委员和爱心人士10余人,参加了湖此省未成年人管教所首届开放日活动,活动以“提升改造成果,展示监狱风貌”为主题,这是按照司法部相关规定对社会开放的新举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新闻媒体记者、服刑人员家属等与服刑学员共28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省未管所刘旸政委带领下,大家参观了服刑学员的劳动车间、监内图书室、宿舍、食堂等服刑人员学习、生活、劳动现场,揭开了电网高墙内神秘的面纱。随后,大家来到所内文化活动中心观看《新希望 新起点 新征程》宣传片和服刑人员的表演。李春生作为湖北省育新职业学校名誉校长应邀讲话,他说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开展的“湖北火凤计划”公益项目十年来,携手民建组织和爱心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为未成年犯提供了150多台品牌电脑和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未成年犯学习技能,今后自食其力回归社会。他要求学员把刑期当学期,好好学习,努力改造,做学习好、身体好、改造好的新三好学生。同时希望爱心人士继续关爱失足未成年人,守护希望,引导和帮助他们走上正轨,健康成长。

  会后,进行了咨询座谈环节和50名服刑人员与家属亲情聚餐活动。李春生与博安助苗基金熊善清等爱心人士与去年“一对一”结对帮扶的17名未成年学员进行单独帮教,了解其生活、学习、身体、家庭等情况,并为学员们送上精心准备的生活、学习用品。

  此次开放日活动,社会各界人士及服刑人员亲属走进高墙,零距离接触未成年犯改造学习场所,了解未成年犯的改造生活,他们对省未管所罪犯改造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教育成果有了切实感受,对监狱科学化人性化公正文明执法工作给与充分肯定,开放日活动为省未管所推进“五大改造”新格局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2019年1月14日-20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梅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全程参与了会议所有议程。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北京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北京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预算;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变更个别专门委员会名称,张雪梅律师当选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在对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分团审议中,张雪梅提出报告在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中多处提到了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亮点很多,令人振奋,建议在2019年能够有更多更细化的方案或措施加强法治建设和支持法律服务力量的发展与专业化建设。

  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分团审议中,千龙网对丰台团的审议进行了现场直播。张雪梅认为工作报告紧扣全市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国家大局,聚焦群众关切和期待。一年来,在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开展监督、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及督促落实、服务代表等方面,通过多种方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体会特别深的是,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更加体现了科学立法、高质量立法,尤其是立法组合拳的工作形式,对一个领域的法规进行打包修改、同步修改,这些形式非常好,回应了报告所言的“立良法、求实效、保落实、促善治。”此外,专门委员会和代表小组结合开展工作的形式特别好,活动多、工作实、调研细、意见广。对2019年工作计划,建议结合全国人大五年立法工作规划与2019年年度计划,共同开展相同领域立法调研工作,加强地方法规和上位法修订工作的衔接。 2019年立法调研计划中将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或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列入,建议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同步进行,解决立法衔接问题。

  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分团审议中,张雪梅认为,两院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结合重点工作,在司法改革背景下,自足自身职能、拓展服务,探索系列改革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行了许多有力举措,为加强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特别是为落实新版总规、推进疏整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如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防治环境污染、保障民生提供了法治保障。全市法院在2018年深化改革、在人少案多矛盾突出的现状下,一是通过深化专业审判团队建设、提高审判质量;二是整合优化审判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效率;三是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和利用科技服务司法推出多项便捷诉讼措施、更加便民利民。全市检察院在2018年改革叠加的背景下,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围绕改革和中心大局不断调整自身职能,加强对内对外监督、加强专业化精准办案等方面工作有很多成效。特别显著的是法律监督工作职能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改变了传统的重刑轻民、重刑轻行政,还有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为法律监督增强了效果。两院在专业化团队建设、专业化办案方面成效明显,办案更加精准化。通过去年担任北京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的评委和全市未检系统业务竞赛的评委,感觉到两院陪养了一批专业的人才队伍。全市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审判的机构建设和专业化办案、普法开展等方面很多经验,注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既注重法律效果也注重社会效果。

  在2019年工作中,张雪梅建议对原来提出的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根据案件量动态调整基层法院员额比、推进学校伤害案件领域调解工作等方面建议的解决方案给予推进、落实。同时提出加强基层法庭设施和办公条件改善、开展对疏整促专项行动法律问题的调研和法律保障、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在改善营商环境、金融风险防范、网络安全等群众关切问题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加大对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和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审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投入和重视等建议。

通过肖利娜

张行进荣获“第二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推动省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集中展示省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彰显榜样的力量,积极营造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近日,经省直文明委研究,开展第二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选树活动。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山东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行进等52名同志第二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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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为北京五一小学学生讲解宪法常识和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律及自我保护知识

  2018年12月28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五一小学学生讲解了宪法常识和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律及自我保护知识,受到学生们的欢迎。

通过肖利娜

丰台新一届律师律协第一次大会成功召开

  2018年12月23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律协换届后第一次大会成功召开,会议主题为“丰台区律师协会服务民营经济动员暨第三届丰台律协专门工作委员会、业务研究会成立大会”。丰台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高峰,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华,丰台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王卫军,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志群,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崔林等领导参加,丰台区律师协会新一届班子成员以及专门委员会、业务研究会负责人和委员近300名律师参加会议。

  佟丽华主任作为本届丰台律师协会会长律师发表讲话,其在强调要更好落实服务民营经济的基础上,对本届律师协会的工作提出了六个具体方向:

  1. 坚持党的领导,树立讲法治、讲规矩的丰台律师形象;

  2. 树立擅于学习、业务精湛的丰台律师形象;

  3. 打造有温度、受人尊敬的行业形象;

  4. 打造团结高效行业协会;

  5. 要树立充满正气的行业形象;

  6. 行业协会在推动律师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要优化区域律师发展环境,希望区委、区政府把支持、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放到一个战略高度。

通过肖利娜

照片“守护祖国的花蕾” 荣获“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二等奖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全国律协在司法部律师工作局的指导下,以“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记录律师执业感人瞬间”为主题,主办优秀摄影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2018年9月21日,全国律协向各省(区、市)律协发布活动通知,北京律协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报送了多幅高质量,有温度,反应新时代律师执业感人瞬间的优秀摄影作品。

  2018年12月21日,全国律协2018年走基层、进律所媒体交流日活动在北京举办,会上同时举行了“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颁奖仪式。北京律协获得了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奖”,并且由北京律协报送的多幅摄影作品获得了多个奖项。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王毅伟律师的名为“守护祖国的花蕾” 照片荣获二等奖。

  片名:守护祖国的花蕾

  作者:杨平

  作者单位:中国关工委石家庄少年儿童保护教育基地

  选送方式:北京律协选送

  图片说明: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孩子们虽然离开了父母的呵护却得到了社会的关爱。王毅伟律师从2009年开始,至今十年间不间断的每年到中心看望孩子们,给孩子们带来物质和精神的鼓励和关心。虽然王律师从50多岁到现在60多岁了,孩子们仍然一如既往地称呼她为“北京来的律师阿姨”。王律师说,这些孩子的父母虽然服刑在监狱,但我们应该照顾到这些无辜的孩子,不能让他们步父母的后尘。这是律师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的使命。

通过肖利娜

黄元到南宁市江南区荣和实验小学校进行宪法宣传课

  2018年12月19日下午,应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荣和实验小学的邀请,广西崇左市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元律师为该校五年级两个班级的学生上宪法宣传课,授课内容:《与宪法同行,共建平安校园》,同时在宪法第二章的公民权利义务内容,扩展讲述校园欺凌的有关知识。课上气氛活跃,同学们积极踊跃回答,收到良好的宪法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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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张雪梅参加第八届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

  2018年12月3日至5日,第八届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美国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蒋建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中美两国的50余名专家学者就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与美国诉辩交易、政府监察与透明度建设、移民及反恐方面的人权保障问题、特定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在特定人群权利保障议题中,根据会议安排,4日下午,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的发展与变化有关问题作主题发言。在交流发言环节,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就中国未成年人立法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有关问题进行发言,与中美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是中美两国非政府组织间人权交流对话的重要机制,自2009年首次举办以来,对促进两国在人权司法领域沟通交流,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肖利娜

郑子殷荣获“2018年度广州市宪法教育进校园优秀普法讲师”称号

  2018年12月3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共同主办的广州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在广州市第九十七中江南新苑校区举行。活动以全体高唱“宪法伴我们成长”开头,伴以一系列活动,并以齐声诵读宪法原文(节选)结束,现场气氛既庄重又热烈,取得圆满成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晓丹出席活动并为宪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

  广东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广东诺臣律师律师郑子殷荣获“2018年度广州市宪法教育进校园优秀普法讲师”称号。谢晓丹书记为其颁奖。

  郑子殷律师一直致力于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钻研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多次对律师、社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培训,推动设立海珠区君诺未保中心,推动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以及海珠区君诺未保中心共同组建了一支拥有400名律师的广青协法治童行志愿服务总队。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志愿律师们走进300所校园、为8万名孩子普法宣讲。

  在国家宪法日,郑律师庄严承诺:将继续释放爱心、施展专业、履行责任、花城有爱、法护未来,与志愿律师们一起与法‘童’行。

通过肖利娜

计时俊参加《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法理与建议—未成年人法高峰论坛(2018)暨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年会

  2018年12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法理与建议——未成年人法高峰论坛(2018)暨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年会在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顺利举办。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上海政法学院全国青少年犯罪与司法研究及服务中心承办。会议主要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重点问题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修改建议展开了研讨。来自上海公安、检察、法院、共青团、司法行政等系统实务部门人士及来自上海社科院、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五十余人参加会议。

  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律师计时俊参加了会议,主要针对六个问题发表了看法:第一、儿童利益最大化不等于儿童利益最佳化;第二、工读学校招生也要考虑隐私保护问题;第三、媒体宣传要有一定限制,以免过于传播犯罪方法;第四、国外的寄养制度或许可以借鉴;第五、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培养应当得到重视,比如在法国夫妇离异之前,会有三次心理辅导培训评估其可否善待子女;第六、国家亲权的责任应当得到共识。

通过肖利娜

孔维钊受邀为安徽理工大学授课

  值戊戌变法120周年、钦定宪法大纲110周年之际,2018年11月21日下午,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孔维钊律师应邀赴安徽理工大学舜耕学堂为大学生们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之一—–与法同行”专题讲座,与同学们共话法治人生。

  面对即将走上社会的大学生们,孔律师用生动幽默的语言向他们阐释学法、懂法的重要性。他以权利启发为切入点,主要从三个方面内容进行讲授,一是大学生对法律的想象,二是中国宪法基本常识及公民权利和义务;三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法治素养的形成与运用。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九大中也提出了各项举措,为我国的宪法实施提供了制度层面和思想层面的保障,更能体现宪法之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性。当代大学生更要好好学习宪法,及时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积极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

  讲座过程中孔主任与大学生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并就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在积极活跃的课堂氛围中结束了本次授课,也希望大学生们能早日为祖国的法律事业添砖加瓦,成为国之栋梁。

通过肖利娜

赵辉参加将社会力量引入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研讨会

  2018年11月9日,赵辉律师应邀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由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开展的将社会力量引入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研讨会,并对如何建立完善衔接配合机制,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配套体系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