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未成年人法学论坛(第三期)暨未成年人相关立法完善研讨会”在京成功召开

通过肖利娜

“全国未成年人法学论坛(第三期)暨未成年人相关立法完善研讨会”在京成功召开

  2019年10月12日,“全国未成年人法学论坛(第三期)暨未成年人相关立法完善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全国未成年人法学论坛”是四大国字号专委会联合打造的未成年人法学方面的国家新型智库平台。本次研讨会具体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承办。

  来自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以及北京市法院系统、北京市检察系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相关同志,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全国律协、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教育学协会工读教育分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救助儿童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四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共分为“婚姻家庭制度与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福利体系与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教育与专门学校的发展与改革”、“收容教养制度的走向与改革”四个主题。

  开幕式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佟丽华主任主持。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宋英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夏吟兰教授分别介绍了未成年人相关立法的研究情况。宋英辉教授从学术的角度介绍了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研究情况,认为要从建立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高度进行体系化设计,增强两部法律的科学性、时代性、刚性以及可操作性。夏吟兰教授介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情况,她建议优先保障儿童利益,增加规定对婚姻家庭的国家保护条款,并对亲子关系的确认、非婚生子女的平等保护、收养等提出了看法。

  第一单元

  婚姻家庭制度与未成年人保护

  这一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心代秋影主任主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王平庭长、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马绍辉庭长、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陈敏主任进行主题发言。

  在本单元,发言人围绕监护制度、收养制度、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未成年人的居住权,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制度,抚养费的具体规定,近亲属的界定范围和家庭暴力与虐待的法律规制等做了阐述,结合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第二单元

  监护制度与未成年人保护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未成年人福利体系与未成年人保护”,由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张雪梅主任主持。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倪春霞副司长、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处曾国强副处长、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高级官员陈雪梅女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苑宁宁副教授、中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郑子殷副主任分别做主题发言。

  各位发言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强制报告制度、收养人权利义务、儿童福利具体服务内容、未成年人工作的领导统筹机构设置等提出了具体建议。大家认为应当针对一些重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体系的建立,让更多的儿童弱势群体得到关爱保护。此外,大家还围绕监护制度是否要建立监护中止、恢复制度以及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来自法院、检察院、政府、高校以及研究机构等专家学者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第三单元

  专门教育与专门学校的发展与改革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专门教育与专门学校的发展与改革,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旭坤副主任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会牛凯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岳慧青主任、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刘燕秘书长、救助儿童会少年司法项目高级官员姜敏女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高级官员苏文颖女士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王贞会副教授分别做主题发言。

  在本单元,发言人站在理论研究、实务工作开展以及国际经验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围绕专门学校的工作属性、职责定位、转入程序、发展困境、具体管理、救济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第四单元

  收容教养制度的走向与改革

  本单元的主题是收容教养制度的走向与改革,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苑宁宁副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史卫忠厅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蒋明副巡视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林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黄京平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何挺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顺安教授提交了书面发言。

  在本单元,发言人对激活收容教养制度的必要性、制度设计理念、与分级处遇制度的结合,以及收容教养的适用主体、启动程序、执行场所、救济手段等进行了交流探讨。普遍认为,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应当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激活收容教养,并赋予其矫正、处分、教育等职能,以达到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研讨会综述环节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岳慧青主任主持会议综述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史卫忠厅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宋英辉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会牛凯副秘书长、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佟丽华主任分别进行综述,认为此次研讨会集结了关注未成年人工作的多位专家,规格高,成果丰硕,在婚姻继承、未成年人福利体系、专门教育和收容教养的改革方面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推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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