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归档 公益律师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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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炜耀参加2013年安徽青年“三下乡”暨江淮行活动

  2013年1月19日,安徽律协未保专委会秘书长姚炜耀律师受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的邀请参加2013年安徽青年“三下乡”暨江淮行活动。本次安徽青年“三下乡”活动地是我省的无为县石涧镇,姚炜耀律师作为法律分团成员之一,为村民带去了《进城务工青年通用读本》、《安徽青年与法》及《安徽未保条例》等宣传材料近千份。活动现场,姚律师还解答了村民们关于乡村教师编制、农民工进城务工等法律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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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律协未保专委会组织律师参加未成年劳教养所系列活动

  2013年1月17日, 福建省关工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劳教局、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五家部门组成慰问团共赴福建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开展“2013年春节慰问失足和特困未成年人”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省律协副秘书长林小玲、会员部主任王海琼、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张月红律师参加本次活动。活动中,慰问团团长陈旭及省司法厅劳教局局长陈强分别发表讲话,鼓励失足未成年人认真接受教育矫正,争取早日回报社会;后五部门领导向2名困难民警及2名特困未教学员发放了慰问金;最后参加活动人员与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进行一对一地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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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红参加“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培训会

  2013年1月15日,受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邀请,福建律协未保专委会专职公益律师张月红前往连江县参加“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培训会。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全省15个项目实施单位的分管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共计50余人。首先,会议传达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部署;其次,就项目管理及系统操作进行专业培训。本次培训,不仅提高了律师参与公益项目的管理能力,也增强了各项目实施单位的信息互动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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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律师参加新城区检察院聘请合适成年人启动仪式

    2013年1月8日上午,内蒙古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段亮律师,呼和浩特市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王晓革律师,内蒙古律协未保委专职公益律师其布热参加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聘请合适成年人履行法律职责启动仪式。段亮律师作为代表发言,介绍自治区律协未保委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与新城区检察院合作开展工作的情况,得到到会领导和专家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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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维钊、姚炜耀作客合肥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通车》栏目

  2012年1月6日晚,安徽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孔维钊、委员姚炜耀律师受合肥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通车》栏目组邀请畅谈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增设的“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话题。栏目组还邀请到安徽大学法学院著名教授王圣扬做客节目。

  节目现场,孔维钊和姚炜耀律师一致表示,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顺应了时代和社会发展的潮流,“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写入刑诉法典具有的重要意义;也对律师和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提出更高的要求。最后,两位律师希望:“积极贯彻宣传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让更多公民熟悉自己的应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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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会议总结

  2012年7月6日、7日两天,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了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会,来自全国30名专职公益律师参与此次培训。

  会议分为四个部分,7月6日上午,佟丽华做出专职公益律师发展总述的讲话。总结了我们现在专职的公益律师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高效服务,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公益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公益事业的发展核心是骨干核心律师的培养,引导律师,社会舆论,引起社会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希望通过培训提高预防风险,推动公益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接下来江西、山东、江苏、青海等工作站律师骨干对专职公益律师发展进行了分述。会议上还邀请了金杜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冬青对杜公益基金会进行了介绍。

  7月6日下午,由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教授就项目的设计与规划对与会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培训中对各律师的疑问做出解答,进一步明确了对项目设计与规划的各种技巧以及应当遵循的准则。

  7月7日上午,由腾讯新闻副主编、益频道总编辑杨子云和腾讯公益频道编辑陈菲就如何新媒体微博来对公益法律服务宣传与推广做出介绍。来推广专职公益律师的宣传活动。

  7月7日下午,由中心副主任时福茂就法律援助也务的风险防范做出报告,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与在座律师做出深刻交流。

  通过两天的专职公益律师的培训活动,各地专职公益律师进行了深刻的交流与探讨,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规范化,使得专职公益律师和法律援助活动得到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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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2012年12月12日上午,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成立。成立仪式邀请了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倪永生、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张亚平局长、以及合肥市司法局、市律师管理处等相关领导出席。成立仪式由中心负责人孔维钊律师主持召开,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张亚平局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倪永生为中心揭牌。

  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是由安徽省司法厅同意,并经安徽省民政厅核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业务范围是向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环境、食品、医疗行为受侵害者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法研究,与政府、企业、学校、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跨界合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仪式活动中,张局长、倪处长等领导对中心成立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对中心日后的工作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切殷希望。中心负责人孔维钊律师表示将严格按照中心章程规定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加强法律研究等,将最大限度的发挥律师的社会作用,充分体现律师的社会责任。作为安徽省内首家法律援助类公益性民间组织,中心在开展常规法律咨询、研究、援助的同时还努力公益性民间组织“赋能”,赋予他们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还没有依法依法注册的公益类民间组织获得合法身份。目前,中心已经与省内四家公益类民间组织代表签署了免费的法律顾问协议书,下一步将积极覆盖省内其他公益类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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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彩萍等律师参加在湖北省黄石市步行街开展的普法活动

  2012年12月4日,湖北律协未保专委员鲁彩萍率未保专委会志愿律师及大学生志愿者在湖北省黄石市步行街开展“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活动,现场发放上千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单,进行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黄石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团市委书记亲临现场,对未保委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咨询活动也受到市民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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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与玉林市律协开展经验交流座谈会

  2012年12月4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杜培荣、张培秘书长带队一行7人开车到距离南宁市东南方向220公里的玉林市,与玉林市律协开展公益法律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据了解,玉林市律协积极参加少年刑事法庭的法律援助工作,已与一所学校开展合作将律师法制讲座列入学校必修课。会上,广西未保专委会向玉林市律协通报了一年来的工作,同时向玉林市律协建议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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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到玉林市法院参观交流

  2012年12月4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杜培荣、秘书长张培带队一行7人开车到距离南宁市东南方向220公里的玉林市,参观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及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玉林市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基地,与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法官妈妈”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经验交流并合影。这个少年刑事审判庭目前是广西省的法院中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机构之一。少年刑事审判庭全部由女法官、女书记员组成“女子法庭”。少年法庭联合企业家、学校和企业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就业基地,开展社区矫正教育,送法进校圆,逐步构建起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网络。近几年少年法庭涉少案件由2008年138件,下降到2009年120件,到2010年下降到106件,2011年93件,2012年上半年46件逐年下降的趋势,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未保专委会人员参观了律师阅卷室、公诉人室、心理咨询室、羁押室、圆桌审判室、U型审判室,法制教育室、社会管理室。此次参观交流受益非常大,对未保专委会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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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子禄为长汀县宣成乡宣成乡的中、小学生讲法制课

    2012年12月3日,福建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兰子禄律师到长汀县宣成乡为宣成乡的中、小学生作了一堂《树立远大理想、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制讲座。兰子禄律师结合近几年亲身办理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特点和怎样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作了生动、通俗的演讲,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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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火凤计划”项目荣获2012湖北"微善行动"奖

  行微善、传大爱。2012年12月2日,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的湖北火凤计划荣获2012湖北"微善行动"奖。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网络文化协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办,荆楚网承办。旨在通过评选传播善举,传递推动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的正能量。自9月底启动至11月底结束,共有60名(个、项)个人、团队和活动参评,网络投票数达240余万。经由主办方代表和社会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结合网上投票情况最终确定了获奖名单。

  湖北火凤计划是一项针对未成年女犯的救助活动。该项目通过引进资金20万,为女学员购置电脑十四台,对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里的未成年女犯开展电脑培训、法制教育、心理辅导、礼仪培训、生活援助等活动,帮助女学员掌握技能,最终顺利融入社会。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特别邀请首届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同志作为辅导员,弘扬了“灯亮一盏,光洒一片”的爱心精神。

  通过湖北火凤计划,高墙大院里的这个特殊群体,每个女学员精神面貌发生极大改变,喜欢笑了,热爱学习了,乐意向帮教志愿律师表达内心感受,学会了感恩和互相关心。项目负责人、省律师协会未保会主任李春生律师帮教的女学员娜娜因表现突出被减刑10个月提前出狱,其父母有感于律师热心关爱超过自身而决定复婚,给女儿一个完整和温馨的家庭。8名学员经严格考试拿到了国家计算机中级证书,1人拿到高级证书。湖北经视《咵天》栏目和楚天都市报等多家媒体做了专题介绍,湖北火凤计划的社会影响和关注度不断扩大。

  鉴于湖北火凤计划项目为特殊群体的未成年人提供切实有效帮助,使她们学习技能,顺利融入社会,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大,运作规范,且具创新意识,团省委特慎重推荐“湖北火凤计划”参评并最终入选。http://news.cnhubei.com/xw/zt/2012ws/201212/t2349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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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波到北京SOS儿童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讲座

  2012年11月28日,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波在北京SOS儿童村为来自全国的几十位儿童村妈妈们做了题为“爱相随法护航”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讲座,李小波律师从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有利的保护出发,与妈妈们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首先要从爱出发,将法的观念以润物无声的方式融入孩子的日常教育方式等进行了探讨和讲解,得到了与会妈妈及儿童村工作人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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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培荣受邀为武鸣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

  2012年11月28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广西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培荣受南宁市武鸣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在武鸣县党校为武鸣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讲座,县委书记黄海韬同志作了开班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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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热受邀为钢铁路办事处人民调解员、普法骨干讲法制课

  2012年11月26日,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律师、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专职公益律师其布热,受呼市妇联和回民区司法局钢铁路司法所的邀请,为钢铁路办事处各社区60余名人民调解员、普法骨干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制讲座。其布热律师制作多媒体文件,通过在呼市妇联“阳光家庭服务中心”接听的家庭暴力的咨询案件和办案经验,谈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国家法律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的惩罚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救助的途径以及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要注意的证据意识、法律程序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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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撑起的那片天——江苏公益维权机构调研报告

   写在前面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设立的法律援助项目,目的是为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自2010年4月被批准为实施单位以来,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道路上,不断地摸索、学习、改进、积累、完善,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现机构日渐雏形,初具规模,业务工作也是成绩斐然。目前我们机构共有8名专职公益律师, 自机构成立以来,我们团队共接待法律咨询2787个,涉案人数2886人,涉案金额 约8648万元。受理案件901件,涉及人数约1006人,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46件,其中残疾人案件占2.9%,妇女案件占19.6%,老年人案件占5.3%,农民工案件占71.7%,未成年人案件占0.5%;人身损害案件占6%,劳动纠纷案件占72.2%,离婚案件占8.5%,其他案件占7.7%;胜诉案件占8.2%,败诉占6.8%,部分胜诉占13%,调解或和解案件占53.6%;共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864071.31元。

  为了更好地服务弱势人群,提高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准,现对本机构自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办理的414个法律援助(以下简称法援)案件做调研工作,以期在公益维权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

  农民工劳动纠纷是法援案件的主力军

  该法律援助项目主要援助五类人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调查结果显示七成法援对象是农民工,占被调查案件的71.7%,其次是妇女,占被调查案件的19.6%,而其它三类人群的案件合计不足所调查案件的10%。并且在两年间所办理的案件中,以民事案件居多,占所办理案件的94.4%,且民事案件中七成案件是劳动纠纷,约占办理的民事案件的76.5%。近年来,尽管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农民工问题, 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劳动者的法规、政策,各职能部门也积极开展工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努力解决农民工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容忽视。

  农民工劳动权益受侵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劳动报酬低且难以兑现,拖欠、克扣工资现象普遍存在,约占被调查的劳动纠纷案件的29.1%;二、参保率低,难以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约占被调查劳动纠纷案件的27.1%;三、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现象严重,占被调查劳动纠纷案件的20.3%;四、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关系缺乏法律的有效约束,占被调查劳动纠纷案件的13.1%。

  上述现象的普遍存在,致使农民工权益经常受到侵害,究其原因,实体权益的部分缺失和救济手段的不畅是农民工权益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劳动立法、争议处理机制不适应现实需要;政府职能缺位,劳动监察执法不力;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过高;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组织化程度低等方面。

  针对以上原因,结合我们机构办案经验,我们认为当前应尽快改革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农民工权益保护体系;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强化劳动法律的执法和监察力度;针对农民工就业行业的特点和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农民工法制宣传的新思路、新做法,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组织化程度。

  家暴、婚外情仍是离婚案件的主旋律

  我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七年居高不下呈上升趋势,其发展速度之迅猛,已严重冲击一向崇尚“家和万事兴”的古老中国。

  现代教育的成功,女权思想的泛滥,已深刻地影响到了现代女性的行为准则。在法律援助项目的离婚案件中,提出离婚的男性占41.9%,女性占58.1%,从比例上看,女性的腰杆已经挺起,精神和物质上都不再依靠男人生活。因此,没有了传统观念束缚也有了可以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女性不再吃苦耐劳、忍辱负重,不再对男人言听计从。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在众多的离婚案件中,离婚的原因可谓五花八门,各式各样,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类型:家庭暴力、婚外情、赌博(游戏)、家庭矛盾、性格不合、两地分居等,其中家庭暴力占调查案件的23.7%,婚外情占36.8%,也就是说,在众多的离婚原因中,家暴和婚外情占到60.5%,是离婚案件的主旋律,“经久不衰”的婚姻杀手。

  虽然现代女性摒弃了传统的“三从四德”,主张“自尊、自强、自立”,但母爱的的天性却无法泯灭,在离婚案件中除了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离婚双方争取的焦点,被调查法援案件中,女性主张抚养权的约占70%,而男性仅占30%。女性在离婚过程中,首先考虑到要亲自抚养自己的儿女,而不曾想过单亲妈妈的艰辛,不曾多想带着拖油瓶的难嫁,母爱的伟大在离婚的诉讼中以另外一种表现方式得以彰显。

  如何维系一段婚姻,遏制离婚率的高发?笔者认为针对家暴、婚外情等主要外因,应尽快制定和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对走进婚姻的年轻人进行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相敬如宾、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理念,提高已婚者的家庭责任感,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营造优良的家庭环境。

  公益机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去看,可以弱化因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不公,均衡社会财富,缓解社会矛盾,实现是除市场和税收、财政之外的第三次分配,是对财富的再一次平衡。但公益之路,特别是公益维权之路任重而道远。如何为弱势群体撑起那片天,笔者认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革制度是保障;普法宣传、提高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是根本; 成立民非机构,搭建维权平台、政府加大法援资金的投入力度是手段;简化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畅通维权渠道是方向。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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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佳启点评武汉科技大学城建学院虐童案模拟法庭

  2012年11月22日下午,武汉科技大学城建学院第九届模拟法庭活动成功召开,本期主题为当今热门话题浙江女幼师颜艳红虐童案的刑事模拟庭审。湖北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派出志愿律师冯佳启参加并作出点评。冯律师就涉及的实体问题进行评析,分析比较了本案涉及的几个容易混淆的罪名,联系司法实践给予学生专业意见。受到学校和同学们好评。2007年省律师协会未保会在武汉科技大学城建学院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指导大学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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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参加妇代会 聆听十八大专题报告

  2012年11月19日-21日,江苏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参加了南京市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并聆听了十八大代表朱爱华的专题报告,分享了其参会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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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培荣律师受邀为宾阳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

  2012年11月19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培荣受邀为南宁市宾阳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举办的2012年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培训班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讲座,讲座得到县委高度重视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得到领导们的好评,树立了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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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培荣律师应邀为“南宁市校外法制副校长培训班”进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讲座

  2012年11月2日,广西省律协未保专委会杜培荣主任应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司法局邀请为其共同主办的南宁市校外法制副校长培训班进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讲座,南宁市各城区教育局均有一名领导参加听课,讲座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广西师协未保专委会借此机会与各城区教育局加强了联系为今后律师普法进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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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律师参加《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2012年11月1日,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共青团青海省委召开《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未报委主任徐福顺因有重要会议委托副秘书长马骥参会,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建国,省未保委24个成员单位相关领导、省内外12家新闻媒体单位记者参加,团省委副书记马健主持会议。省未保委常务副主任委员、团省委书记申红兴介绍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情况;《未保条例》制定专家组成员、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兰花详细解读了《未保条例》条文内容;黄河水电再生铝业公司和兰州大方文化传媒公司分别就参与《未保条例》宣传工作情况作了发言;省政府副秘书长马骥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未保条例》作了讲话。

  历时三年,经调研、考察并结合调研成果,在认真总结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和吸收全国其他省市成熟的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草稿。2012年7月27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李强律师在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中的做出了成绩,积极推动律师公益事业的发展,2011年6月被全国律协授予“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的荣誉称号。

  《未保条例》共分8章,从原《实施办法》的49条增加到现在的63条。与原《实施办法》相比,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未保条例》不仅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规定了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职责,而且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必要的经费保证;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重特大事件联系协商制度,增加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章节,规定每年六月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未保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标志着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申红兴同志强调,今后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未保条例》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微博、车载屏等新型媒体和载体,面向家庭、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重点宣传《未保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使这部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未保机构职能,积极推动《未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广大未成年人快乐健康成长,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未成年人、关心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马骥同志要求,下一步要下大力气狠抓《未保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委及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各新闻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宣传,为《未保条例》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督导的作用,继续推进共青团组织社会化动员方式,横向与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纵向加强对行业、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导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多维工作体系。各州(地、市)未保委要加强协调、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乡镇一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本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指导;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的建设,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关注《未保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适时听取政府关于《未保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询问、质询等监督手段,加强对《未保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依法整改问题,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进行。

  会后,《未保条例》修订工作专家组成员、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马桂香、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张晓杰,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海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强就《未保条例》施行的一些具体问题接受了与会媒体记者的采访,青海青年报进行了专门采访,李强主任就家庭保护和社会保护做了详细解读。

  省律协未保专委会表示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宣传活动,宣讲《条例》首先使学校师生知道这部地方法规,配合省妇儿工委、妇联、团省委做好《条例》的宣讲工作,推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

通过肖利娜

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参加朝阳律师协会律师公益宣讲团成立仪式

  为进一步落实朝阳律师协会关于组建朝阳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宣讲团”的工作,组织和动员朝阳律师积极参与针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的公益法律服务,朝阳律协公益委员会于2012年6月18日公开发布了公益宣讲团招募通知,截止2012年7月底顺利招募宣讲团成员52名,其中朝阳区律师50名,具有培训及授课经验的占到总人数的80%以上。

  10月26日,在朝阳律师协会举行了律师公益宣讲团成立仪式,成立仪式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为宣讲团律师进行了专业培训,题目是“如何给未成年人上好一堂法制教育科”,目的是提高宣讲团律师进校园讲授法制教育课的专业水平。朝阳区司法局局长王远杰、副局长魏毅力、党委书记荣荣和朝阳律协会长赵曾海、副会长杨晓虹,北京律协未保委副主任陈煜、秘书长康凯及宣讲团的近四十名律师到会。司法局领导对宣讲团的成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为宣讲团授团旗。

  朝阳是北京市首家专门为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而成立公益宣讲团的区级律协,下一步宣讲团的律师要积极为进校园授课做准备。宣讲团也将会同朝阳团区委和朝阳区教委建立跨部门合作,安排公益宣讲团律师开展普法进校园的公益活动,为六五普法贡献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通过肖利娜

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朝阳区第三十期教师继续教育法制课堂”活动

  2012年10月24日上午9时,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朝阳区第三十期教师继续教育法制课堂”活动。

  该活动由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毅伟律师带队,组织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朝阳区各中学团委书记、部分班主任一行百余人参加。

  活动分为三项内容:

  1、旁听未成年人犯罪盗窃案庭审全过程

  本次活动得到了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大力支持与合作,该庭精心挑选了一件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庭审时已达到成年人的共同犯盗窃罪一案,从开庭到宣判全过程公开审理,让全体参加法制课堂的人员有了对庭审的直观了解和感受。

  2、庭审后主审法官、公诉检察官现场答疑

  庭审后主审法官、公诉检察官对参加活动人员提出的诸如罪犯供述的冲突情节如何认定,犯罪故意的定性,是否累犯,自首的认定,证据的勘验等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现场答疑。

  3、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张妍副庭长做了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发展趋势,特征特点及如何预防的报告讲座。

  整个活动有条不紊,井然有序,以案说法,既有严格的庭审程序,又有深层次的互动交流和一线法官理论联系实际,点面结合的心得讲座。

  全体参加活动人员,特别是各个学校的教育工作者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把这次活动所受教育传递给每一位学生,希望以后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多组织这样的活动,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目的。

通过肖利娜

王桂律师为营盘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做心理辅导

  2012年10月23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桂律师参加农工党北海市委会到铁山港区营盘中学的助学活动,并给初中二年级学生做了一次心理辅导。

通过肖利娜

王桂律师为北海市进出口加工区青年员工讲法律心里辅导课

  2012年10月19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桂律师参加北海市司法局“送法进园区”活动,为北海市进出口加工区的青年员工讲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心里辅导课,多名领导及80多名青年骨干员工参加了讲座。

通过肖利娜

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参加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012年10月18日上午10时,在内蒙古包头市第一工人文化宫门前隆重举行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本次活动由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并得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包头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代表有幸参加本次活动。

  启动仪式上,内蒙古瑞安律师事务所、昆峰律师事务所、承达律师事务所、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为本律师事务所、正捷律师事务所共六家法律咨询服务单位被授牌“青少年普法教育服务站”。而作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门部门,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在包头市律师协会的领导下积极发挥作用,将与以上六家法律咨询服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并致力于推动我市更多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公益事业中来,以拓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援助、法律业务培训研讨、考察与交流等多种渠道,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队伍建设。

通过肖利娜

贵州“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项目启动仪式在瓮安县隆重举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发起的中国·贵州“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项目启动仪式于2012年10月13日下午在贵州省瓮安县隆重举行。

  来自北京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律师和该项目出资人香港黄倩仪律师分别从北京、香港乘机抵达贵阳,在贵州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会琪律师等人陪同下专程前往瓮安参加中国·贵州“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启动仪式。出席当天活动的有瓮安县人大、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贵州省律师协会、黔南州律师协会等部门相关领导。仪式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姚毅主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转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对启动仪式的祝贺和对大家的问候,介绍了小额爱心基金是针对家庭贫困,权利受到侵害后通过诉讼但未能得到执行的未成年人给予一次性直接现金资助,目的是让这些未成年人感受到一份真诚的关怀,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黄倩仪律师在发言中用朴实的言语说:“捐钱不是表示爱心的唯一方式,只要尽力给予别人帮助就是最大的爱心”,这不仅是对受援人的期望,也是对所有人的启发。瓮安县委张宽副书记、县政府杜胜军副县长在会上发言,高度评价了本次公益活动的社会意义,同时代表县委、县政府感谢全国律协委未保委、香港黄倩仪律师、贵州省律师协会及贵州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对瓮安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启动仪式上现场对12名受援人员发放了救助金24000元,受援助人员代表发言是表示一定好好学习,不辜负社会对他们的关爱,一名受援助人的母亲拉着王毅伟律师的手,当场流下了感激的泪水。瓮安电视台等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中国·贵州“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启动仪式活动援助金在王毅伟律师的努力和黄倩仪律师的支持下将原来实施多年的每人资助1000元首次提高到每人资助2000元,项目出资人香港黄倩仪律师也从香港专程来到贵州参加启动仪式,瓮安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均亲自出席,体现了各方对这次活动的高度重视。

  启动仪式的圆满完成,预示着小额爱心基金项目在贵州省的开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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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工作规则和2012-2013年度工作计划已制定

  2012年10月11日上午9时,内蒙古包头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主任会议圆满召开。会议公布了第三届包头市律师协会下设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明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职责。其中,包头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秀银参加会议并认真听取了近期工作部署与工作要求。

  会议结束后,李秀银主任及时向委员会其他成员传达会议精神。并且,针对会议要求,包头律协未保委全体成员紧密围绕内蒙古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规则,结合本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已制定《包头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包头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2-2013年度工作计划》,以规范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及委员的活动,保障包头律协未保委全面、高效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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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卫等律师应邀参加福建省角声妇女儿童关爱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开幕仪式

  2012年9月24日,福建省第一家由省妇联主管、美国角声基金会出资成立的福建省角声妇女儿童关爱中心正式投入使用。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王秋梅和美国角声基金会总干事劳伯祥为开幕仪式剪彩,并为资助华南女子学院和大田县贫困大学生两个项目举行现场捐赠仪式。应省妇联的邀请,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曹卫、佘春香、张月红、林武纬、陈惠华、林钦等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关爱中心是一家民办、非营利性质的机构,其宗旨在于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和帮助,具体包括法律帮助、心理关怀、婚姻指导、亲子活动等。福建省律协未保委作为一个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服务机构,不仅指派律师定期参与关爱中心的日常法律咨询业务,更通过维权个案的承办,为权益受到侵犯的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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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等单位联合举办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培训

    2012年9月20日,在北京市律师协会报告厅,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北京团市委、朝阳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联合举办了主题为“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的培训活动,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团、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与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律协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和朝阳律师公益宣讲团共计七十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议首先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权益部副部长王辉介绍了北京未成年保护与法律援助律师团的相关情况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并对律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与法制教育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会议邀请原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就当前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中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并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当张主任讲到每年我国有8.7万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时,每一个参加培训的公益律师都非常惊讶,深感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会议还邀请了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刘鹏庭长介绍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如何预防,刘庭长结合审判中的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特别从2007年至2012年朝阳法院审理的1392件犯罪案件中概括了犯罪类型、年龄特征、手段犯罪。讲授中专门提到曾受理过22起28名16岁至18岁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其中14名是离异家庭,51%是以贩养吸。为此希望宣讲团的律师在进校园进行法制教育时,一定要向同学们讲清楚吸毒的危害,一定要远离毒品。
    讲课结束时,宣讲团的律师积极与专家互动、交流,专家也耐心回答律师各种疑惑,并为律师办理的具体案件提供了专家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收获很大,虽然只有短短三个小时却增强了信心,开阔了眼界也奠定了普法进校园的基础。每一个宣讲团的公益律师在为当前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担忧的同时,更加感到自己肩负的重担,纷纷表示:虽然任重而道远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出一份力,为首都六五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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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伟律师应邀出席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决赛活动

    2012年9月16日,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王毅伟律师应北京市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邀请出席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决赛活动并为获奖单位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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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女律师开展“送法进农村,共促新农村发展”

  为响应福建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的要求,2012年8月30、31日,福建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与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女律师联合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律师赴福清市农村,共同开展送法进乡村及献爱心活动。

  31日上午,律师们首先来到福清市海口镇东阁村,为广大的农民朋友进行现场法律咨询。东阁村既不靠海,耕地又少,乡镇企业不发达,在福清当地属于经济较为贫困的地区,贫富差距也很大。多年来,为了寻求经济出路,当地“偷私渡”现象非常突出,也带来了许多法律问题。我们这些“省城来的律师”一落脚就被前来咨询的群众围拢了,大家纷纷把自己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办理护照等方面的疑问向律师们求教。尽管天气炎热,群众还是来了一拨又一拨,挤不到咨询桌的群众,就在旁边“开小灶”找律师解答问题。现场法律咨询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场面非常热闹。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还带去了专门印制的宣传册及购物袋等日用品。咨询活动结束后,律师们又来到村部,为十户有寒门学子、经济困难的家庭送去孩子们需要的书包、笔盒、词典等学习用品,福建宇凡律师事务主任翁凡律师还代表律师所向每个贫困家庭送去慰问金,表达我们律师的一份爱心。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去年刚被评为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活动之余,女律师们还到该所参观,交流业务情况,学习其先进的管理理念等。

  这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不仅得到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的大力协助,也得到了热心的女律师们的积极响应,促进了女律师间的沟通、交流。本次活动,由福建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曹卫律师带队,刘若云、陈玉玲、倪晶、阚小冬、杨彩凤、郑蓉、张月红、林湖萍、李贞等十位委员及志愿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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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生律师连续8年参加湖北省信访局接访咨询化解社会矛盾

  2012年8月28日,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省维权中心主任李春生律师来到湖北省信访局,接受来自省内外上访者的法律咨询。来自江西、鄂州、荆州、江夏等地的10多位来访者,就离婚引起的房产、子女抚养、强制拆迁、学历档案、等多年上访、诉讼,李律师耐心、细致地给予了专业解答,受到上访者和信访处工作人员好评。

  李春生律师作为省律师顾问团成员连续8年在此接访咨询,曾荣获“全国十大未成年人保护突出贡献律师”和“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并获得湖北省司法厅三等功奖章、被授予诚信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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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经投票选举产生

   2012722日,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经投票选举产生,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张雪梅律师当选为主任,尚权律师事务所万大强律师、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陈煜律师当选为副主任。新一届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专业委员会共有委员2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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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伟律师应邀做客《新闻面对面》栏目

    2012年7月16日,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毅伟律师应邀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面对面》栏目录制节目,就山东13岁男孩被充气泵击伤事件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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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会议总结

  2012年7月6日、7日两天,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了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会,来自全国30名专职公益律师参与此次培训。

  会议分为四个部分,7月6日上午,佟丽华做出专职公益律师发展总述的讲话。总结了我们现在专职的公益律师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高效服务,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公益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公益事业的发展核心是骨干核心律师的培养,引导律师,社会舆论,引起社会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希望通过培训提高预防风险,推动公益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接下来江西、山东、江苏、青海等工作站律师骨干对专职公益律师发展进行了分述。会议上还邀请了金杜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冬青对杜公益基金会进行了介绍。

  7月6日下午,由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教授就项目的设计与规划对与会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培训中对各律师的疑问做出解答,进一步明确了对项目设计与规划的各种技巧以及应当遵循的准则。

  7月7日上午,由腾讯新闻副主编、益频道总编辑杨子云和腾讯公益频道编辑陈菲就如何新媒体微博来对公益法律服务宣传与推广做出介绍。来推广专职公益律师的宣传活动。

  7月7日下午,由中心副主任时福茂就法律援助也务的风险防范做出报告,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与在座律师做出深刻交流。

  通过两天的专职公益律师的培训活动,各地专职公益律师进行了深刻的交流与探讨,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规范化,使得专职公益律师和法律援助活动得到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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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福茂律师为专职公益律师做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培训

 2012年7月7日,在致诚公益律师楼2层大会议室,时福茂律师为专职公益律师做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培训。

“律师如果不能保护自己,如何能保护好他人?”,时律师从10种尽量避免受理的案件类型,律师执业过程中的刑事风险,律师执业过程中的民事风险三个方面,分别介绍了避免职业风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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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公益编辑杨子云,陈菲为公益律师做社会化媒体培训

2012年7月7日,腾讯公益频道主编杨子云,传播主管陈菲在致诚公益律师楼2层会议室为全国专职公益律师做社会化媒体培训。

陈菲老师为大家讲授了微博发展的背景,微博使用的基本技巧。杨子云老师从公益律师的角度,为大家介绍了律师如何更好的在微博上发表言论的技巧。

培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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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陶传进教授为公益律师做公益项目设计培训

2012年7月6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陶传进教授为全国专职公益律师做了公益项目设计与规范培训。

陶教授提出,项目设计要解决问题,设计项目中最难的就是发现和表达问题。发现问题后,可以把问题分解为几个原因,设计项目针对某几项原因进行解决。在写项目书的时候,一定要言之有物。

培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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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会议召开

2012年7月6日,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会议在致诚公益律师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为期2天。来自各地的30名专职公益律师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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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考察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2012年6月26日,中共南京市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史锦平副主任等来我所考察,我所梁海峰主任、李晓霞主任向其介绍了我所公益法律服务部从成立至今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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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到广西少管所进行普法活动

    依据广西未保委2012年工作计划安排,6月14日15时,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杜培荣律师带领6名律师到广西少管所进行普法活动。广西少管所有1300多名少年犯,少管所组织了200名少年犯听杜培荣主任的法制讲座,讲座结束后全体律师分别对少年犯进行一对一法律咨询,活动得到了少管所的大力支持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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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为孤儿送照片活动

  童真留光影爱心暖明天

  —-广西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开展为孤儿送照片活动

  2012年6月10日,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一行6人在未保专委会杜培荣主任的带领下,来到南宁市明天学校,开展为孤儿学生“爱心照像”活动。为每个孤儿学生赠送一件新衣服照像。

  未成年保护通过前期与学校的沟通和周详的安排,组织专业摄影师为学生拍摄了集体像、个人标准像及个人生活照,并做成像册保存。同时,在活动过程中通过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在精神上给予了他们巨大的鼓舞,鼓励他们保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奋发向上,有所作为。“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为叔叔阿姨这样的人才回报社会”一名孤儿学生稚气未脱的理想也深深感动了到场的同行。

  此次活动为明天学校130 名孤儿带去了社会的关爱与鼓励,更对提升广西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彰显律师的社会责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6月15日将像册送到学校,学校举办了隆重的赠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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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走进贺州活动总结

  经过周密的组织和策划,2012年06月09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副秘书长秦建龙律师带队,与桂林法律志愿者组织联合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普法律师团一行八人,从桂林前往贺州市中学,为200多名高中学生开展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举行了3个小时。课堂上,秦建龙律师为同学们介绍法律的重要性,让同学们意识到法律对学习、生活和今后工作的作用,树立了对法律的信仰;桂林法律志愿者组织代表律师宋正发,生动地讲解青少年犯罪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未保专委会委员李振华律师讲解青少年如何维权、维权的方法和途径。课堂上,同学们踊跃发言,律师与同学们的互动频繁,气氛热烈,普法律师耐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法律问题。最后,普法律师团向学校捐赠价值3000元的高中生普法图书,并捐赠现金5000元,发起设立“贺州市中学未成年人维权基金”,用于该校的未成年人维权基金的启动基金。

  本次活动,得到了贺州市八步区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八步区区长助理蒋万庚,教育局、司法局、政府接待办分管领导和贺州市中学校长全程参与了活动,到场领导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认可和赞扬,八步区电视台对本次活动进行了详细报道,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主办单位: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

  桂林法律志愿者组织

  总结人:秦建龙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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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律协未保专委会组织律师参加“献出一点爱心•撑起一片蓝天”大型爱心公益活动

  2012年6月1日,以福建余英爱心指导中心为主办单位,福建省律协未保专委会等部门为协办单位,联合发起主题为“献出一点爱心·撑起一片蓝天”大型爱心公益活动。来自福州、泉州、莆田等地的残疾、孤儿、贫困及健康儿童欢聚一堂,“手拉手心连心”,欢度“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现场,著名书画家黄迪杞等人为主办单位捐出了自已的书画作品,这些将全部用于残疾儿童、孤儿和贫困山区儿童的公益事业。

  

 

  上图为省第一康复中心的孩子们在现场演唱

  

 

  下图为省律协未保委部分志愿律师与中心爱心大使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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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未保专委会2012年度工作会议暨第八届“律师、媒体、儿童沙龙”在合肥召开

  2012年6月1日,安徽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2012年度工作会议暨第八届“律师、媒体、儿童沙龙”在合肥召开。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其他志愿律师、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省律协副秘书长余锡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还特邀了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负责人参加。

  年会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孔维钊对2011年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予以总结和回顾,同时对2012年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思路和计划予以部署。参会委员和志愿律师也就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发言。

  本届沙龙主要探讨孤独症儿童法律保护与儿童安全问题(特别是女童性权利保护)等议题,孔维钊主任表示将动用更多律师资源参与到孤独症儿童的法律保护中,为此类救助机构提供免费律师顾问支持;在儿童安全问题讨论中,参会人员纷纷对嫖宿幼女罪提出看法,均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名,以加大对未成年女性的保护和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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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郑霞泽秘书长莅临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检查指导工作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郑霞泽秘书长莅临

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检查指导工作

3月29日下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郑霞泽在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贵文、副主任周开琼的陪同下到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站检查、调研工作。

郑秘书长检查了工作站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项目”的办案卷宗和咨询记录表。听取了工作站主任李铁、律师杜伟的工作汇报。李铁主任就工作站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以来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全国律协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办公室、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协领导和指导下,在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法律培训与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志愿者团队建设与公益法活动开展、法律研究等工作的开展也仍然在深入进行经行了汇报。李铁主任最后谈到:“执行项目两年三个月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工作站设立在成都,办案成本相对较高,而案件补贴又按西部标准较低,建议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状况对于设立在西部较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专门机构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建议办案补贴增加至中部省份的标准。二是项目办案补贴拨款方式和时间跟不上工作节奏,希望基金会采取措施解决,及时下拨项目款。三是全国律协2012年给四川工作站预算资金表为10万元。工作站一年房租需要6万,人员经费20万,办公开支10余万,建议增加预算标准。四是项目实施两年多了,建议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小结,适当修改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坚持便捷、准确、严格、规范的开展项目。建议对于专门机构的律师,要深入培训。

 

郑秘书长听取汇报后,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四川工作站卷宗、咨询记录均十分规范详细,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针对提出问题,郑秘书长作出重要指示:

一是在西南片区准备由基金会出资,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召集组织培训,提升律师的水平。

二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几年来,要针对项目做出考虑,适当修改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坚持便捷、准确、严格、规范的开展项目,服务好困难群众。

三是对于做得好的专门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预算方面会与全国律协沟通。要管理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性,不能出任何纰漏。

四是要拓宽项目的功能,四川可以与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相结合,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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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公益援助机构追回欠薪近9千万

25家法律机构为农民工公益援助

追回欠薪近9千万

  2011-12-18 09:36 来源:中广网

  中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今年以来,全国各地25家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依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办结案件两千多件,为近七千名受援人追回工资及各项补偿近九千万。

  全国律协“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办公室负责人佟丽华介绍,公益金的发放模式是先办案,后给补贴。

  佟丽华:根据各地发展水平,三个标准,西部办一个法律援助案件1500元钱,中部两千块钱,东部经济比较发达,办一个案子2800元钱,你办完案子符合我的要求我才给你钱,它能保证这个钱最大限度地落实到老百姓的权益保护当中。

  全国律协严禁农民工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有办理收费业务,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物等八种行为,以保证为农民工提供真正免费、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佟丽华:你要私下收钱,发现一个就开除你,已经写到了我们的劳动合同当中,每个律师心理非常清楚这一点,政府购买了服务,我们就不能让当事人来支付代价。

  截至今年11月,全国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还为五万四千多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同时做普法培训、实证研究、立法建议等工作,这些政府不需额外支付费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副司长沈水生认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专业、专职、专心办案的特点,有助于推进农民工平等权利的实现。

  沈水生:从法律上来说,农民工应该和城里的职工一样,完全享有平等的就业的权利、平等的劳动权利,但是他们的工资更容易被拖欠,工伤和职业病更容易发生在他们身上,在抓落实上我们还有付出更大的努力。(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