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丰台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字仪式 暨刑事法律援助研讨会

通过肖利娜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丰台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字仪式 暨刑事法律援助研讨会

  2013年6月21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丰台区人民法院就联合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合作举行合作签字仪式并开展研讨。丰台区人民法院王宜生院长、王忠山副院长、李增森专职审委、刑一庭庭长张勇以及研究室、刑庭和少年庭的法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佟丽华、吴宏耀,副主任姚艳姣,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等致诚公益律师参加了会议。

  签字仪式由王忠山副院长主持。吴宏耀教授首先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的背景以及将来可能开展合作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王宜生院长对双方的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合作不仅体现了刑事审判中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更是实现公正司法与保障人权的结合,双方应充分发挥优势资源,紧密配合,推动公正司法,树立法治权威。

  在随后的刑事法律援助研讨会中,张勇法官就合作中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充分征求了意见。座谈中,吴宏耀教授提出,基层法院审理的重罪案件以及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都可以纳入合作刑事法律援助的内容。佟丽华主任结合双方的合作指出,在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一方面应该鼓励律师做有效辩护,提升法律援助辩护质量,另一方面援助律师也要告知当事人要尊重法院的判决和司法权威。此外,佟丽华主任还强调,除了为具体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之外,双方还可联合开展实证研究,并创新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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