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周五),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在致诚公益楼二楼大会议室举办为期一天的“刑事法律援助能力建设培训研讨会”,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博导、教授顾永忠老师、丰台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丰台法院刑一庭法官、丰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全国各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近50人参与了研讨会。与会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多年服务于国家、省、市各级刑事法律援助领域,拥有多年从事刑事法律援助的工作经验。
上午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主持,顾永忠教授主讲了《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辩护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挑战》,丰台检察院公诉处一处魏建处长做了《丰台检察院不起诉听证制度介绍》、以及与会人员一起就刑事法律援助开展自由交流与讨论。
一
顾永忠教授表示,刑事法律援助是刑事辩护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体现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这次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有了新的发展和挑战。
顾永忠教授提纲挈领的介绍了新刑事诉讼法下刑事法律援助的四项发展和四个挑战,提到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扩大了、时间提前了、法律援助提供方式发生了变化以及确立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依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的制度。另外顾教授提到虽然新刑诉法对法律援助带来了新的变化,但是也存在着挑战,对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量提高了,案件增加了,对案件的质量也提出新的要求,国家对法律援助案件经费的投入存在相应的挑战。
顾永忠教授讲座中还着重介绍了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于刑事辩护制度上新的发展和挑战,其中包括了辩护人责任重新定位、突出强调了程序辩护、律师会见权、律师调查取证等十六项的新发展;但是也给律师调查取证如何落实和实施、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如何落实?如果证人出庭,律师是否真的能够控制和掌握都提出新的挑战。
二
丰台检察院公诉一处魏建处长,对于北京致诚农民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丰台检察院合作开展的《不起诉听证制度》做了简单的介绍,魏建处长表示,不起诉听证制度是指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审判检察官就案件提出起诉、不起诉和处理的意见后,检委会做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之前,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以会议的形式,通过质询、辩论、评议的方式,听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及社会各界代表、专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使用等各方面的意见,进而对事实、证据做出科学地判断,准确、公正地处理案件。魏建处长深入介绍这个制度设立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
三
自由交流环节中,顾永忠教授、佟丽华主任与与会、法官、检察官和全国各地律师对于如何扩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和提升刑事法律案件质量?提高社会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国家法律援助经费如何投入和管理,制度上如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修订等方面做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四
下午会议主题为民间刑事法律援助机构后的实践和探索,由佟丽华主任主持。
首先由姚艳姣律师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法大法援中心”)开展的工作做了一个系统的介绍,详细解读了法大法援中心作为一家民间刑事法律援助机构所进行的司法实践与探索,并强调中心致力于进一步推动扩大经济困难人群刑事法律援助范围,致力于推动建立更多专职专业的民间刑事法律援助模式,以进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质量等,同时分享了法大法援中心在处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注重社会调查、刑事和解、化解矛盾等视角。
其次,丰台法院刑一庭法官董晓宇法官,提出如何提高刑事法援辩护的质量?如何让当事人了解到法律援助,以及程序上如何规范经济贫困的条件。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也对湖北省武汉市刑事法律援助做了简单的介绍,安徽、石家庄、重庆、四川、南京等全国各地的法律援助律师对当地法律援助状况做了进一步的介绍提出自己看法。佟丽华主任对上述问题均做了进一步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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