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次小额爱心资助基金发放仪式在曲靖中院举行

通过肖利娜

云南首次小额爱心资助基金发放仪式在曲靖中院举行

  124名少年获爱心资助  云南首次小额爱心资助基金发放仪式在曲靖中院举行

  “作为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的受益者,我一定加倍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基金会的资助,报答法官阿姨的关爱。”这是全国律师协会2013年6月17日上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云南首次爱心基金发放仪式中的一幕。

  当天上午,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专程从北京赶来参加曲靖的小额爱心基金发放仪式。

  多年来,曲靖法院一直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法院中心工作,1988年率先在云南省成立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1998年正式设立少年案件审判庭,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法院,形成曲靖特色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网络。即“庭前、庭中、庭后三帮教,动情、晓理、明法三育人”人性化爱心工作模式。特别是在关爱弱势未成年人方面,对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未成年申请人,按照简化程序、倾斜资金、优先拨付的工作模式,近五年来先后对1500余名未成年人发放执行救助金450万余元。经过积极争取,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云南首家获得“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首批124名未成年当事人每人获得小额爱心资助款2000元。

  据王毅伟介绍,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发起的“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人身受到重大伤害、失去监护或抚育费无法落实以及其他受到侵害需要救助,家庭贫困且判决未能执行或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的未成年人。项目对每位受援人资助额一般为一千至二千元。

  据云南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熊亮介绍,“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的宗旨是帮助未成年人摆脱侵害后果、重新建立起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经济资助主要用于支付受赠人员的基本学习费用、医疗费用、心理咨询、辅导费用等。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基金”,主要由社会各界人士公益捐款构成。曲靖的这次爱心基金发放,不仅是云南的首次发放,在全国来说也是发放数量最大、规模最大的一次。

  当天,全国律协、云南省律协、云南省携手困难群体创业服务中心、曲靖市委政法委、曲靖中院执行局等单位领导出席了爱心基金发放仪式。发放仪式上,曲靖中院被授予“爱心大使”纪念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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