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荣获“民建全国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通过肖利娜

李春生荣获“民建全国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2016年9月12日,5年一次的民建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和各位副主席出席会议。湖北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春生作为“民建全国社会服务先进个人”代表上台领奖。

  李春生律师作为湖北火凤计划的总协调人自2009年以来持续关注监狱里的未成年犯,引进民主党派等社会资源,7年来筹资100多万元购买教学电脑、服务器135台,提供培训费用和学习、生活用品。通过提供电脑、化妆等培训和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生活资助,促进其学习技能,增强生活信心,将来顺利融入社会。2009年以来全监所253人参加电脑培训考试,127人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获得省劳动厅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有501人参加高等自学考试,718人次获1361门单科合格证书,13人取得大专文凭,学员整体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得到提高。

  同时,李春生律师将该社会服务项目转化为参政议政的成果。通过实施火凤计划,李春生律师发现在监狱服刑的未成年犯这个特殊的群体,对于实施了30年的《义务教育法》来说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为此,在市民建支持下,通过异地调研,针对未成年犯教育中存在的教育经费短缺、教学设施缺乏、师资力量不足、教学管理与社会脱节等问题,李春生律师撰写了《关于对未成年犯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被民建中央采用,成为2016年全国政协集体提案。李春生律师通过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律师,使此课题成为2016年全国人大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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