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第三讲“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成功举行

通过肖利娜

“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第三讲“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成功举行

“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第三讲“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成功举行

 

20121226晚,“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第三讲“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举行。本次讲座由最高人民法院政策法律研究室法官杨立新女士主讲,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的罗海敏博士主持。该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创新团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的吴宏耀教授也出席了本次讲座。

在讲座伊始,杨立新法官首先就刑法第八修正案限制死刑适用的表现及其作用进行了阐述,她指出,通过立法限制死刑适用在司法实务中终究效果有限,而司法实务经验表明,真正能够限制死刑适用的乃是司法活动。接下来,杨立新法官就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分为三个层面进行细致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尤其对于冤假错案的形成机理阐述尤为详细。她认为,在我国司法实务工作中,证据制度、程序设置以及刑事政策是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制度设计,具体而言,如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意识、证据原则和证明标准,程序设置中的提讯犯罪嫌疑人、保障刑事辩护质量,以及宽严相济、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等,均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死刑的适用。杨立新法官的讲演见解独到,论证充分,娓娓道来,结合典型案件如赵作海案、杜培武案、董伟案等进行深入解剖,将精深的理论融入生动的案例中,充分引发了现场听众的兴趣和热情。

杨立新法官的主题讲演结束之后,出席讲座的吴宏耀教授、罗海敏博士以及在场聆听讲座的同学们与其进行了深入交流,就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将本次讲座的视界和范围进一步拓展开来,使得同学们受益匪浅。

至此,“死刑的程序控制”系列讲座完满结束,先后邀请拥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宋忆光主任法医师、张青松律师和杨立新法官为我们带来了三场内容详实、异彩纷呈的学术盛宴,同学们期待着来年同样精彩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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