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去浇灌宗教背景慈善机构的发展

通过肖利娜

用法治去浇灌宗教背景慈善机构的发展

  2016年6月17日,受凤凰网、北京市仁爱慈善基金会、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重庆华岩文教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慈善基金的邀请,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致诚社会组织中心)项目负责人何国科老师,前往重庆参加2016年首届中国佛教公益机构秘书长研修营,并给二十多家佛教慈善机构做佛教慈善机构法律能力建设的培训。

  


 

  发起本次研修营的主办方提到,公益慈善是佛教人间化的方便法门,也是佛教的基本教义,长期以来,大部分佛教团体和寺庙都在积极投身扶危济困的传统慈善事业。随着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许多寺庙和佛教人士开始设立专门的慈善机构,跳出传统的慈善边界,在更多的领域推动社会发展。随着公益慈善领域交流、合作的不断深入,以及公益慈善事业在社会治理和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政府、企业、媒体、公众等对慈善组织的专业、规范有了更高的期待,有效治理、高效透明、如律如法也开始成了公益慈善机构安身立命的重要基础,而这些对现在的佛教背景的慈善机构而言更加迫切与重要。

  


 

  在本次的培训中,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各地宗教背景的慈善组织发展不一,对法律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解还不到位,有些机构还用原来传统的思维、项目运作模式来开展活动,宗教传统和现代组织机构并没有很好的对接起来。特别是慈善法出即将实施,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正在修改的大背景下,宗教背景慈善组织,更应该加强对法律的学习,运用法治的思维来完善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募捐、捐赠、志愿服务等等相关问题。

  2012年国家宗教局、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有深刻的信仰基础、悠久的历史传统、较高的社会公信度。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益补充。鼓励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然后也强调要规范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规范宗教界参与慈善活动的,那么就要求宗教背景的慈善组织的方式参与慈善活动,一定要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开展。

  


 

  此次培训中我们深入浅出了和学员们重点解读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围绕章程、宗旨和业务范围、内部治理结构、志愿者管理、慈善募捐、慈善捐赠、信息公开等方面做了非常实务的分享,现在的学员们都收益良多。山东普觉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提到本次课程相当实用,非常精彩,对基金会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这个课应该所有社会组织都学习一下。

  


 

  依法治国是这个时代的最强音。依法慈善是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的依据和准则,其中宗教背景的慈善组织学习慈善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必要。在民政部倡导学习慈善法的政策背景下,倡导更多的慈善组织都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法治去浇灌机构的发展,更好的服务大众。

 

  


关于作者

肖利娜 administrator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