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者援助计划”本周五启动
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的“蒙冤者援助计划”将于本周五(5月23日)启动。
“蒙冤者援助计划”是一项旨在为蒙冤者提供援助,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重大冤假错案的公益项目。该项目不向被援助方收取任何费用,全部费用由尚权律师事务所承担。
日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蒙冤者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邀请了国内知名刑事法学者、热衷于法治建设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及刑事司法工作者、媒体记者、高校在读研究生等社会各界公益人士共同实施本计划。
具体援助的内容包括:1)安排律师或推荐志愿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2)根据案情需要,组织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召开案件研讨会;3)根据案情需要,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专家学者召开案件论证会等。
按照计划,“蒙冤者援助计划”将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4年至2016年)只受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以暴力手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类型的案件。
首批被纳入援助计划的共有5起案件。为保证援助质量,项目开展的第一阶段,尚权所同时代理的援助案件不超过5起。
在5月23日的启动会上,将同时就其中的一起案件召开专家论证会。届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敏远、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单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张泗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吴宏耀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赵天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等专家学者将参加论证会。
“蒙冤者援助计划”受案条件
有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
当事人被判有罪且刑期为无期徒刑以上
现有材料能够证明无罪或定罪证据明显不足
“蒙冤者援助计划”不予受理案件情形
仅主张程序错误的
当事人承认实施了侵害行为,但主张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得到被害人承诺等情节存在的
对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有异议的
仅对量刑存在争议的案件,如主张存在自首、立功情节等
当事人承认案件事实存在,仅对定性有争议的
关于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