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座谈会日前在我中心成功举行

通过肖利娜

错案座谈会日前在我中心成功举行

2013年5月4日14:30,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错案研讨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新科研大楼七层诉讼法学研究院A710会议室举办。会议由吴宏耀博士主持,并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资深教授崔敏先生,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委会委员杨建民检察官,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晓娜博士,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律师,致诚公益团队刑事项目部主任姚艳姣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肖沛权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就错案的确立标准、发生错案的原因以及如何纠治错案进行了研讨,张青松主任首先做了发言,张主任认为错案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无辜人被追究法律刑事,第二种是司法机构恶意故意放纵有罪的人不追究,第三种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陈光中先生表示要减少错案应该强化辩护制度,辩护从侦察介入,越是案件重辩护介入的越大,陈光中先生认为只要是死刑案件,从侦察,一直到实现复核都应该有律师,要有好律师。杨建民检察官、崔敏先生、宋英辉教授、魏晓娜博士也分别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姚艳姣律师在会议的最后提出,为了最大限度减少错案,我们应该推动一种良性的错案纠正机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宏耀老师最后进行了总结性发言。

关于作者

肖利娜 administrator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