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在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未成年人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的民事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于2009年开始启动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法律适用以及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但是司法解释一直没有出台,这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不利的。
青少年中心结合多年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认为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主体特点和特殊权益需求,以求最大程度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优先特殊保护。近日,青少年中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尽快出台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建议。同时,青少年中心还结合实际案例,从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应当更加便于未成年人参与诉讼、应当解决与监护有关的问题以及应当在离婚案件中实现对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的保护等方面论述了出台该司法解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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