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在海东市平安区二中开展法制讲座

通过肖利娜

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在海东市平安区二中开展法制讲座

  2016年10月26日下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团省委、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在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第二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祁德春、审判员吴小琴,团省委权益部赵文婷与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副主任董胜志为师生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青海省律师协会未保专委会李强主任结合一些有影响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谈到了青少年应该如何远离犯罪,有哪些教训可以吸取,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走好人生每一步,李强主任的讲座受到了学校和师生的肯定和欢迎,学校希望多举办几次送法活动。

  大家也许看过这样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行动往往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俗话说,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李强主任从学生的言行、习惯开讲,让同学们知道了人的每一个习惯、言行都与法律有关系,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圣人都有过去,罪人都有未来"。对我们每一个普通的人来说,既有成为圣人的可能,也有成为罪人的可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传承着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精彩时代。

  通过触目惊心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不单有主观、客观上的原因,还有个人、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性预防,更要求青少年本身做好自我预防。青少年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犯罪。李强主任的讲座受到了好评,师生们报以长时间的、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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