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西城法院举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通过肖利娜

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西城法院举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刑事法律援助中心与西城法院举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2012年11月2日上午9:30,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李桂英涉嫌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姚艳姣律师与徐鸿安律师为被告人李桂英提供了法律援助,依法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取得了完满的庭审效果。本案是西城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于今年3月份合作建立实践教育基地后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一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后,西城法院与刑事援助研究中心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化双方的合作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由西城法院副院长祖鹏主持,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孔建宏法官、刑事审判庭庭长郭秋阳法官、副庭长俞晓敏法官,未成年人法庭的副庭长肖志勇法官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徐鸿安律师、李娜律师、姜开亮、张欢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雪梅副主任首先介绍了致诚公益的服务领域和法律服务项目,随后并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项目的法律实践和理论研究与西城法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近期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随后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详细回顾了中心与西城法院建立合作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对西城法院向中心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

  祖鹏副院长在发言中指出,目前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已经搭建起来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充分利用此平台,达到资源共享,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是一个亮点。以后西城法院的刑事援助案件审判按三个标准开展工作:一是普遍撒网,寻求有力的合作伙伴,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和审判质量;二是重点突破,与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充分资源共享,每个庭拿出重点课题做典型研究;三是标本兼治,针对农民工子弟、外来人口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和刑事审判工作。

  通过座谈,双方对目前的合作表示满意,充分表达了进一步加深合作的愿望,并就下一步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共同希望为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作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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