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丽华应邀参加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法律援助社会参与研讨会并就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进行分享
佟丽华认为,探讨社会组织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参与,必须要把它放在中国大的法治变革背景下。在思考法律援助相关问题时,不仅仅从律师的角度,更要看到法院的改革带给我们律师行业的变革。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把法律援助类的社会组织作为一个重要的方向来发展必将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研讨会还邀请了来自法国、丹麦、英国具有一线经验的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参与者以及国内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诊所、全国总工会、山西省建筑工地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就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和非政府机构参与法律援助服务提供的国家政策;关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社会律师、非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协调与质量管理的政策和做法;法律援助的社会参与——中国和欧洲的经验、法国的法律援助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基层法律援助——中国和其他地区的经验五个主题进行了发言。
本次研讨会是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第二年的活动之一,本项目2013年底启动,由中国政府和欧盟出资,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与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共同实施。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是该项目的执行机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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