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征集意见研讨会在东日所召开

通过肖利娜

《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征集意见研讨会在东日所召开

  2015年4月2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在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征集意见研讨会。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胡丽妹、秘书长金毅力、副秘书长呼和奥勒、会员部主任张觥、呼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段亮、副秘书长图雅以及两级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志愿律师等18人参加研讨会。

  内蒙古人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已经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受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的委托,由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公益部负责起草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为了进一步征集立法意见并对草案初稿进行修改,组织召开了本次会议。参会人员对《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参会律师通过自己办理的案件中存在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分析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主要集中在体现少数民族自治区的特点、校园犯罪的预防、监护人的职责、司法保护程序规定、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法律责任的细化以及条文表述等。本次研讨会征集了近60条修改意见,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秘书处通过集中讨论后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争取早日提交到自治区人大,希望该条例及时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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