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8日下午,张雪梅主任参加全国人大内司委召开的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未保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建议中关于修改相关法律问题座谈会,座谈会主要研讨推动修改刑法中有关遗弃罪、嫖宿幼女罪和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的完善。张雪梅主任在发言中建议,由于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不论在程序要求上还是在法律适用上都存在不同于一般案件的特殊性,尤其一些问题在立法上还存在不足和矛盾,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不相适应,对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也不够。因此建议修改刑法时,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设立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罪一节,将所有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都统一纳入到该节中,例如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虐待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拐卖儿童、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案件。同时,还从具体罪名角度提出了完善遗弃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猥亵儿童罪、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和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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