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慧、魏艳丽参加“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业务骨干培训班”

通过肖利娜

于慧、魏艳丽参加“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业务骨干培训班”

  2014年1月15日,北京市司法局举办“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讲解新刑事诉讼法,提高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慧、魏艳丽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卫东教授以及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律师为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

  陈卫东教授首先介绍了新刑事诉讼法在法律援助方面进行的修改,并提出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应当建立稳定的、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增加法律援助的费用,建立有效的质量考评体系。随后,陈教授对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进行了讲授,详细介绍了辩护制度、证据制度的修改内容、修改背景以及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介绍了新刑事诉讼法的前沿理论。

  韩嘉毅律师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律师工作的变化方面进行了讲授。他首先介绍了新刑事诉讼法在律师工作的规定上进步或无进步的地方,随后分阶段详细介绍了新法实施后律师工作的变化,如在公安机关委托关系的建立、告知义务、调查取证、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提出意见等,审查起诉阶段参与批捕必要性审查、阅卷、非法证据排除等,法院阶段参与庭前会议、审限延长等。韩嘉毅律师的讲解为法律援助律师的实践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得到参会人员的好评。

  培训班后,北京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本次培训对于提高法律援助律师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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