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公益律师刑事辩护能力建设培训会成功召开

通过肖利娜

专职公益律师刑事辩护能力建设培训会成功召开

  2013年12月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和致诚公益联合组织的专职公益律师刑事辩护能力建设培训会在致诚公益二楼会议室召开。此次培训会为期一天,共有来自致诚公益和13个地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50名专职公益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会。培训会请到了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的副会长孙晓洋律师和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韩友谊分别作为上午和下午的主讲人。培训会除了主讲人的授课环节之外,组织方还分别在上午和下午各安排了一个案例研讨会。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刘亮、检察官辛欣作为嘉宾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首先致开幕词,佟主任在开幕词中分析了当前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形势以及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必要性,而要推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就必须要加强专职公益律师的能力建设,这也是开展此次培训会的目的。随后,作为主讲人之一的孙晓洋律师以自己承办过的几个法律援助案件为例,和与会人员分享了自己在刑事辩护中的几点办案体会。孙晓洋律师认为,公益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责任心应当贯穿始终。负责的态度加充分的准备,公益律师也可以办出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案件。除了分享办案经验之外,在律师应对媒体方面,孙律师认为,律师和媒体各在其为,各司其职,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应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让与会人员受益匪浅。随后,培训会进入第一个案例研讨,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承办过一个抢夺案件为材料,与会人员进行分组讨论后报告讨论结果。丰台检察院检察官辛欣从公诉人的角度对此案例进行了点评。

  
    进入下午的培训,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韩友谊为与会人员带来三阶层理论在刑事辩护中的具体应用。韩老师一贯犀利的授课风格和清晰的逻辑让人耳目一新。三阶层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一个较为新颖的理论,它严谨的逻辑性更有助于法律人对案件的事实判断,因此被认为更加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同时也给在我国一直被广泛使用的传统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与会的丰台区公诉机关代表刘亮副处长与韩老师的观点碰撞更是为培训会带来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刘处长也表示,律师和检察官不是敌对关系,不管是三阶层还是四要件,最终的目的都是促进法治的发展。随后,培训会进入最后一个环节:一个妨害公务罪的案例研讨,各与会人员也纷纷各抒己见。随着最后一个环节进入尾声,本次培训会也成功落下帷幕。各地参会人员都表示此次进京是满载而归、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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