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大的地方,重新看见“为了正义”

在长大的地方,重新看见“为了正义”


在长大的地方,重新看见“为了正义”

——致诚实习小记 by刘芮含



一、为什么选择来这里实习



说起来有点特别:我是”在单位长大的孩子”。小时候妈妈常带我来单位,一楼到二楼之间白墙上的“为了正义”、走廊和大会议室里来去匆匆的身影,都是我很熟悉的画面。那时我只知道妈妈在”帮困难儿童筹款”,却并不真正明白,致诚的工作意味着什么。

后来我选择了法学专业。大一下学期的这个暑假,出于探索欲和求知欲,我越来越想弄清楚:法律条文背后的真实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律师这个行业每天都在做什么?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个刚刚成年的人,我比以前更想走近它、了解它。于是,我来到了这里,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实习。



二、做了哪些工作



在老师们的带领下,我接触了不少此前只在课本和想象里出现过的工作:整理会议记录、搜集起草法律援助条例草案所需要的资料,协助梳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材料,旁听《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的讨论,为学校立法比赛撰写立法草案、为智能驾驶立法调研收集资料;也写了第一份模拟法庭辩护意见书和代理意见书,参与整理了未保监测指标。此外,我还旁听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专题会议,以及佟主任关于”数字时代的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讲座,并做了详细的笔记。每一样看起来不大的事,真正做起来才知道里面有很多门道。



三、学到的东西



这一个月里学到的东西,比我预想的多得多。

首先是写文书。第一次写模拟法庭的辩护意见时,我以为把道理讲清楚就行,但经过和老师交流我才知道:实务中”明知”的认定有不同层级的区分,并不能直接按常理判断,需要寻找相关判例加以支撑,才能在罪名认定上争取对当事人更有利的结果。后来写代理意见书,静雯老师又给我指出了好几个问题——我写的更像一份”思路”而不是可以直接使用的代理意见,不够具体、没有分点论证;审判阶段和检察阶段的写法不同,里面的法律术语也不一样;尽量不要用太多道理论证,有法条的地方一定要引用法条。这些细节让我第一次体会到,法律实务是精确到每一个字的工作。

我也跟着老师们体验了模拟法庭的完整流程:从阅读案例材料、和组内伙伴一起梳理双竞合时的罪名认定(帮信罪与掩隐罪之辨),到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反复修改,最终定稿。原来一份看似简单的文书背后,要经过这么多轮的推敲。

对未成年人保护这件事本身,我的理解也变得具体了很多。我知道了省市两级未保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学会了如何从会议记录里提取有效信息,理解了地方立法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处理技术与规范的衔接。从专题会议和讲座中,我还了解到未保机构建设需要下沉到乡镇社区、家庭监护干预应遵循”适度必要原则”、民政部门是连接未保体系的关键枢纽,以及数字时代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沉迷、价值观冲击等新挑战。

当然,我也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比如在梳理各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能的时候,我做得不够认真细致;确定具体指标时,绝大部分都是参考现有的法律规定,自己真正有创意的部分很少;偶尔有一些创新想法,又因为数据难以搜集、容易失真而不可行。这让我意识到,很多事情远比想象中复杂,并非我们以为的那么简单。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需要提升的地方。



四、来致诚的一些感受



写到最后,我认为这段实习经历很难用几行字说清。真正留在心里的,是那些具体的瞬间。

比如我在观看模拟法庭时第一次清楚地感到,自己“真的会了一点”。当时有伙伴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到底怎么区分,我下意识说了一句:“区分掩隐罪和帮信罪,主要看帮助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前还是之后,还要看行为人的明知程度。”说出口后,我自己都愣了一下,原来我已经摸索到了一点判断此罪与彼罪的方向。

比如我原以为性侵案件会有清晰的黑白对错,但真正翻看案卷后,才发现现实比想象复杂得多。有些案件里,被害人的年龄、精神状态、先前的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对“明知”和“反抗”的判断。看完卷宗,我觉得思绪很乱,不是不同情被害人的经历,而是第一次强烈地意识到:法律能判断罪与非罪,但防不住一个人在最需要被保护的年纪,从没有人好好教过她“性”到底是什么。性教育的缺失,在卷宗里变得非常具体,也很让人无力。

更要感谢的是带我走过这段日子的老师们和朋友们。静雯老师真的很有耐心,也很认真。我写的每一份材料她都仔细看过,一条一条给我指出问题,从代理意见书的格式到监测指标的写法,她从来不嫌我学得慢。我现在还记得那天和她去北京广播电视台录节目,回程的路上她看到荷花,特别开心,还送了我一束。荷叶上的露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说,希望孩子们也能在困境里继续向上生长。那个瞬间让我觉得,她做的不只是一份工作。



也想谢谢陈强律师、于旭坤律师,以及办公室里每一位给过我帮助和指点的人。



关于佟主任,我认为他是那种很特别的法律人,我知道他一直致力于推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他忙,却总愿意和年轻人聊天,常常一谈就是一个小时。他不全是在闲聊,而是真的想听听新一代怎么看待社会、法律问题,比如网络时代下的未成年人保护。记得他在民政部门关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会议上说,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对刑事被害人、特殊的民事案件、童工和未成年工分别要有不同的处理、每个县至少要有一名经过法律援助培训的律师。我那时才真正理解,他身上那种看起来像“大侠”的气场,不是靠说的,而是靠落实一件一件具体的事托起来的。

还有一件小事我一直记得。单位搬家之前,一楼和二楼之间的白墙上写着四个大字:”为了正义”。小时候我路过它无数次,只觉得那是一句普通的标语。直到这次实习,我看见律师们为了保护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中投入大量的耐心、精力,甚至自己补贴经费,才真正读懂了那四个字的分量。从事法律援助,是真的需要发自内心地相信、笃定自己做的事情。

致诚的大家,和我想象的“律师”不太一样。他们身上没有那种锋利、外放的气场,反而大多内敛、专业、认真。和他们待在一起,你很少听到什么大道理,却会觉得这个人真的在做事。这种认真不会让人感觉疏离,反而让人愿意靠近。现在想想,“为了正义”那四个字,大概就是被这样一群人安安静静地托住的。

我很庆幸,我长大的地方,是一个相信正义的地方。接下来的路,我也想学着像他们一样,一步一步走下去。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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