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故事:一个叫王聪的女孩,未满18周岁即因为家庭贫困的原因而外出打工,在工作单位不慎将手切断,雇主却拒绝赔偿。2013年7月25日,北京电视台的《大家说法》栏目就此事采访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时律师就我国对未成年工的定义及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析。
时律师说:未成年工在发生工伤以后,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救助,需要向专业人士咨询,比如可以去找法律援助中心,去找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及时向家长或者亲朋要求帮助。我国劳动法规定,16周岁以下是童工,用人单位不得雇佣。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参加工作,称为未成年工。对于未成年工,法律是有特殊的保护规定的。比如规定其必须先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持证才能上岗,且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再比如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详细情况,可点击北京电视台网站链接了解:
http://space.btv.com.cn/video/VIDE1374727109986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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