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1日上午,张文娟律师到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来自哈佛大学的两位老师共同开展残障人士权利保护诊所课。张文娟律师结合自身法学教育的经历,与学生分享,法律人的使命和担当,并希望学生们成为“问题解决者(solution-giver)”,而不单纯是“信息接收者(information receiver)”,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回应。
2013年4月21日上午,张文娟律师到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来自哈佛大学的两位老师共同开展残障人士权利保护诊所课。张文娟律师结合自身法学教育的经历,与学生分享,法律人的使命和担当,并希望学生们成为“问题解决者(solution-giver)”,而不单纯是“信息接收者(information receiver)”,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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