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1日,“2012年度中国农村法治十大事件”发布会在致诚公益楼举行。此次会议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农村法治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联合主办,来自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农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在农村法治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独到见解的知名律师和政府法制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媒体记者共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徐彬主持。
“2012年度中国农村法治十大事件”评选活动自2012年年底对外发布征集通知,历经征集和确定侯选事件、开展网上纸面投票以及专家对投票结果进行评议三个阶段,评选出了“2012年度中国农村法治十大事件”,并于今日正式对外发布。据活动组织方介绍,此次评选共征集了600余个侯选事件,经过严格筛选和26位专家及媒体代表的公开投票,最终评选出了今天公布的十大事件。
这10个事件涉及到了农民的财产权、选举权、养老医疗、环境卫生以及土地权益等核心权利,包括了在2012年度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农村法治新闻事件,成功处理且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涉农纠纷案件,具有重要意义的涉农立法或政策以及2012年度其他对中国农村法治进程具有影响力的重大事件。在充分尊重专家和媒体代表评审意见的基础上,活动组织方以事件得票高低为基础,从政府的工作行动、中央及地方涉农立法以及农民维权行动和社会争议事件等角度出发,对专家和媒体代表评选出的十大事件进行了相对分类(具体名单附后)。
在此次会议上,各位专家分三组进行了点评。第一组专家有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农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刚,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律协宪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徐灿以及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业务部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徐玉领,他们围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城乡同票同权得到落实” 和“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三个事件进行了点评。他们认为,这三个事件具有较为典型的意义,体现了中央高度重视农民权益,全面贯彻落实涉及农民经济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惠农政策,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专家们同时也指出,如果不强调落实而仅仅是喊口号、走过场,农民权益不会得到真正维护,农村法治的建设和农民权益的维护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第二组点评专家有北京农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佟占军,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农村法治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和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毕文强,三位专家对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推动涉农立法和政策改革给予了很高评价,尤其在谈到“国务院讨论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这一事件时,专家一致认为这对更好解决农村土地问题、推动中国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继续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与管理,鼓励地方以开拓创新的理念推动农村环保立法,将对逐步完善农村法律体系建设大有裨益。
第三组点评专家有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秘书长李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晓刚,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丽芬,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律协刑法委员会金融犯罪研究部部长李荣和昌平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吴锋。五位专家主要围绕第三类农民维权行动和社会争议事件进行点评,他们认为,这四起农民维权行动及社会争议系列事件是农村深刻变革中矛盾的集中体现,不仅使我们重新反思法律制度与农村传统、现实困境的碰撞,更为有针对性地处理好农村地区社会矛盾提供典型实例,根本上有利于政府部门及全社会共同思考农村的法治建设问题。
在媒体提问环节,与会媒体和专家进行了良好互动。与会者认为,“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农村法治的建设需要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这次评选活动是总结、梳理2012年度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虽然站在不同视角对事件会有不同解读,但大家的愿望是一致的,都希望我国农村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就,让农民生活得更快乐、更有尊严。
据悉,本次会议是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农村法治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联合举办的第一次大型活动。多年来,两单位不断通过开展法律服务、实证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为推动农村法治、维护农民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附:2012年度中国农村法治十大事件(2012.1——2012.12)
1.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
2.城乡同票同权得到落实
3.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4.国务院讨论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5.中纪委、中组部和民政部等12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
6.宁夏银川市率先在全国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条例
7. 贵州毕节五名留守儿童死亡
8.河南周口平坟复耕事件
9.“乌坎事件”催生广东村级治理样板
10.清华博士王进文推动撤销省政府征地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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