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普法教育基地开展
校园安全宣传月司法观摩与宣教活动
今年3月25日是全国第18个“中小学生校园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学校的安全意识,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4月2日,民盟丰台区工委和丰台区司法局共建的普法教育基地(设立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丰台区教委、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丰台区律协公益事务委员会举办“校园安全宣传月司法观摩与宣传”活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部分教师、民盟盟员、部分政协委员和公益律师共一百多人参加了活动。丰台区人大副主任、民盟丰台区工委主委薛明,丰台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忠山、少年庭庭长翟丽萍,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李军武,丰台区教委副主任牛立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以及特别邀请的民盟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委宋慰祖、社会服务部长赵苏霞,丰台区委统战部副部长蒋旭东等领导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以上单位以及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丰台区委统战部对本次活动也非常重视,在年初讨论党派工作计划时专门强调要做好这项具体活动,突出社会效益。
本次活动在丰台区人民法院三层大法庭举办,由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民盟丰台区工委副主委、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主持。参会人员首先全程观摩了一起12岁学生从教学楼二楼坠落案件的庭审过程。12岁的小泉在午休时间爬上楼梯间的窗户并从上面跌落,家长和学校就赔偿责任产生了纠纷并诉诸法院。法院将择日宣判。庭审后,主审法官、少年法庭副庭长王建中就校园安全法律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和答疑。参会人员围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与法律责任、学校安全教育及具体案例提出了多个问题,法官对此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司法局副局长李军武在讲话中指出丰台区在普法宣传工作方面一直处于全市前列,这次活动是丰台区普法教育基地的又一次普法工作,对丰台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意义重大。丰台区教委副主任牛立春指出通过这次的司法观摩活动,使大家对学校安全管理有了直观的认识,并对完善全区的校园安全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希望各学校更加重视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职责。民盟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委宋慰祖在讲话中指出,民盟的成员很多来自教育岗位,民盟一直关注教育领域里各方面工作的发展,本次活动积极发挥了民盟的社会服务作用,同时宋主委提出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相关立法,以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校的安全管理。
校园安全不仅关系到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同时也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因此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丰台区普法教育基地在3月宣传月之际举办此次活动,一方面是为了让更多的学校、幼儿园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增强对预防校园安全事故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风险点,改善工作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使学校、教师了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如何积极应对,以将对学生的伤害降到最小,对学校的责任降到最小。
本次活动的举办非常成功,基本实现了活动的初衷,受到学校、幼儿园、公益律师、政协委员的欢迎和好评。感谢丰台区教委、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配合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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