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 肖利娜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向致诚公益员工传达十八大会议精神

  2012年11月15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接受北京电视台的采访,采访主题为“佟丽华: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护”。

 


 

  当天,刚刚从十八大会场回到办公室的佟律师立即召集全体员工召开会议,会上,佟律师认真传达了十八大的会议精神,表示十八大报告中,更加关注依法治国和民生的问题,今后单位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要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要让普通老百姓通过我们的工作真切的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以下是报道视频: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律师:应高调地谈依法治国

  摘要:佟丽华律师告诉人民网记者,“依法治国可以约束权力,可以避免腐败,可以建立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可以保障每个企业主、老百姓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要高调地谈依法治国。”

 


 

  2012年11月12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人民网记者的采访,采访主题为:“应高调谈依法治国”。此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以下是原文报道: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刘会丽律师参加2012年北京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提高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业务水平,全面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12年北京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于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在通州区月亮河度假村举办,其为期三天。刘会丽律师作为致诚公益党支部的代表参加培训。

  此次采取全脱产学习,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讲座与现场参观教学、分组讨论、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在为期三天的培训学习中,学员们认真听取了来自中央党校、市委社会工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发改委、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等方面专家的报告。专家们分别就关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建设、十八大报告的解读、首都经济十二五规划和目前的经济运行情况、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做了相关介绍。学员们还根据安排,参观了北京城市学院。通过专家学者对政策的解读以及现场参观活动,学员们初步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据市委社会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已经纳入北京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项目,每年都会定期开展培训,以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前瞻指导。

  刘会丽律师作为致诚公益党支部的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认真听取了专家报告,并和与会专家、学员交流,介绍了致诚党支部的发展情况、党建工作以及法律援助事业的重大成就和进展。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会长与青春梦想相关工作人员讨论工作

  2012年11月1日下午,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哲亚、副秘书长程永新等人到致诚公益楼与佟丽华会长讨论工作,致诚公益负责协会相关工作的于旭坤和王延斌一同参与接待。

  李哲亚副会长向佟丽华会长介绍了团市委熊卓副书记主持社区青年汇与协会对接会议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佟丽华会长表示,团市委对青春梦想项目寄予了很高期望,这是对协会发展的有力鞭策,相信有了团市委的支持,协会的工作会得到显著提高。但是,佟会长也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即使有了团市委的大力支持,协会仍需注重持续性发展,各相关负责同志要设计出受基层职工欢迎、经得起市场考验的课程来,把协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通过肖利娜

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摘要: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发展也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客观看待这个阶段,既有成就,也有挑战。1997年,十五大上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15年过去了,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还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做。要清醒地意识到,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2012年11月7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的采访,采访主题为:“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报道播出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以下是报道全文:

  十八大代表佟丽华: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2200多名十八大代表中有3名律师代表,佟丽华是其中律师之一。

  1998年底,在京城有房有车、衣食无忧的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毅然扭转律所主要承接商业官司的方向,开始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援助。10多年来,接受免费法律援助的群体不断扩大,从最初的未成年人扩大至农民工,再扩大至农民、女性。如今,佟丽华带领约50人的律师团队,每年要为6000-8000个案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直接办理的案件则达到1200-1500件。

  尽管一直在为弱势群体维权呐喊,但佟丽华并不鼓励他们利益一受到侵害就走上街头。他认为,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在法庭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在街头解决问题,这个社会就是稳定的、和谐的。他同时认为,1997年,党的十五大上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清醒地意识到,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十八大上重点关注依法治国问题

  南都:即将召开的十八大上,你主要关注什么问题?

  佟丽华:对我而言两个问题:第一,我多年做公益律师,一直关注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农村三大问题,应该说关注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甚至弱势老百姓的事儿。党的十八大上,我肯定还会继续关注这些问题。第二,我是一个搞法律工作的,我认为在这样的时期,我们更应该关注依法治国的问题,所以这次会议上,我重点关注的是依法治国的问题。

  南都:作为律师党代表,你对自己的定位是什么?

  佟丽华:在当前这个时代,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律师这个职业对这个国家的意义到底在哪里。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很重要的问题是法律要得到贯彻执行,如果社会不去遵守它,法律就是一张白纸,是没有意义的。而律师最大的意义是把这些书面的东西用在现实生活中。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是用法的,在推动法律这些书面的规则变为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因此我希望从国家层面上对律师行业有一个全新的理解。

  当前司法实践中,一些个别的官员可能认为律师“搅事儿”,影响了当地。但是我认为,新时期我们应该确立这样的标准:只要是依法执业的,都是好的,有利于人民的,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有利于保障国家法律权威的。反之,凡是滥用权力,违反法律的,都是侵害人民权益的,都是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

  本质上来说,很多案件是个别地方滥用权力,破坏法制。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希望国家把律师这个行业发展成为维护法制尊严的、帮助社会群众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战略力量。

  南都:作为十八大党代表,你将如何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佟丽华:我是非常简单的,我关注农民工问题、儿童问题、农村的问题,我关注这些普通群众的问题,首先希望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推动公益法律的发展,提供法律帮助。其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他们去表达。我的名片上有一句话:我们致力于在法庭上,在公共舆论和立法政策改革层面为普通百姓代言。

  南都:你对我国未来的民主法治进程有什么期待吗?

  佟丽华: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发展也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客观看待这个阶段,既有成就,也有挑战。挑战包括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不公平问题、腐败问题,这些都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怎么解决?还是要深入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1997年,十五大上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15年过去了,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还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做。要清醒地意识到,法治是破解当前各种难题的最佳途径。

  国家应从战略角度发展公益律师

  南都:律师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起到什么作用?

  佟丽华:一方面,从国家层面,要从新认识律师的价值。国家要想依法治国,也制定了很多法律,怎么从白纸变为社会规则,要有人用它,要有人引导。从这个角度,律师这个行业,只要是他依法维护百姓的权利,那么就应受到支持。另外,从上世纪90年代律师制度改革开始,律师行业开始大规模进入市场,现在20多万律师主要靠市场,自己解决温饱。这个改革大方向是对的。但是律师进入市场之后,一些有钱人可以请得起律师,但是普通群众呢,弱势群体呢?他们是请不起律师的。我认为,国家应该扶持发展一批公益法律机构,发展一大批公益法律律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出资金给予支持,这样的话,这些人不仅能帮助老百姓依法维权,也在帮助政府化解社会矛盾。

  南都:现在我们全国的公益律师大概有多少人?

  佟丽华:目前,政府法律援助系统有1万多人,其中有近5000名律师,但真正依托社会公益组织的公益律师,不超过250人。

  南都:现在这批人的执业环境如何?会受到资金的困扰吗?

  佟丽华:社会化公益律师向老百姓提供法律援助,他们不收费,但这批人要生活,要有办案经费。钱是很大的问题,所有的公益组织都面临这个问题。

  南都:资金也是一些律师不想成为公益律师的主要原因吗?

  佟丽华:是主要原因之一,但是我认为国家层面要从战略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因为这涉及到社会稳定。啥叫社会稳定?如果老百姓权益受到侵害,他去打官司,律师去法庭上唇枪舌剑,那么这个社会是和谐的。也就是说,在法庭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在街头解决问题,这个社会就是稳定的。从政府来说,它应该把推动公益发展作为一种战略。这样不仅能保障这些人的权利,而且能把各种社会矛盾引导进入司法程序,避免矛盾激化,从而实现社会和谐。(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农民工权利内容变化反映社会发展

  南都:你一直关注农村宅基地问题,目前,中国农村的宅基地状况如何?(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佟丽华:宅基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目前,农村房屋问题没有专门的法律,只有《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中几个有限的条款做了规定。由于没有专门的立法,全国没立法,各省没立法,现在解决宅基地问题,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一村一策”的情况,每个农村都可能有不同的政策,这带来了基层政府在执法的时候无法可依。无法可依的时候,就可能出现选择性执法或暴力执法的问题,从而激化矛盾。比如我们一直在说限制城里人买农村的房子,但实际上买房的情况一直在发生,而到了法院,法院怎么裁决这样的案子呢?司法裁决也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局面。

  所以实际上农村宅基地面临的问题是农村住宅和宅基地立法落后的问题,由于立法的滞后,带来了执法和司法的挑战,由于立法的滞后,农民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由于无法可依,导致有些时候矛盾激化。所以从这个层面我强烈呼吁国家尽快完善农村立法问题。

  南都:就农民工这个群体而言,他们利益被侵害的主要是哪些方面?

  佟丽华:2005、2006年的时候,最主要的是欠薪和工伤的问题。现在,单从北京来看,单纯欠薪的案件在减少。但2008年劳动合同法修订以后,和劳动法相关的加班费问题、劳动合同问题、双倍工资问题增加了很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农民工所面临的这些权利内容的变化反映了社会的发展,我认为这是好的方面。

      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研究会秘书处参加“北京市法学会系统参与和促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培训会”

2012年11月7日,北京市法学会在京民大厦举办全系统参与和促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培训会,对2011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表彰,通报2012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及批复情况和2012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试点工作等事宜。法学会系统各研究组织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全市各涉法类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市法学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社会办副主任刘轩就全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为大家做了辅导讲座,刘主任在讲座中引用大量数据和实例,较为直观地展现了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

  2011年度,在北京市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学会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农村法治研究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其承接的项目以及党建工作先后被评为“政府购买服务优秀项目”、“优秀党建项目”等。此次大会上,根据市法学会的安排,研究会秘书处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致诚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农村法治研究会党小组组长于旭坤律师代表研究会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项目经验和党建工作情况:项目经验介绍的题目是《有效化解涉农纠纷 积极服务农村基层》,于律师从做好项目设计、编成实用教材、找对培训专家、延伸后续服务四个角度介绍了基层干部化解涉农纠纷能力系列培训项目;党建项目介绍的题目是《创新党建促发展 服务农村促和谐》,于律师从农村法治研究会的基本情况入手,介绍了研究会的党建基本框架,以及依托党建在化解涉农纠纷、推动立法政策改革中的主要做法与经验。与会人员表示,这些经验为大家以后开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思路。

  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就优秀项目承接、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就党建试点工作做了经验介绍,与大家一起分享了本会的相关工作经验。

通过肖利娜

十八大代表佟丽华:我的公益十年

  2012年11月12日,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新华网记者的采访,采访中佟律师表示:“能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沐浴到法治的阳光,体会到法治的力量,是他最大的工作动力和愿望,也是他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

  作为一名公益律师,能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他感谢社会各界对公益律师这个群体的肯定,同时,他认为这也是一种鞭策。他将会珍惜这次机会,利用这个平台继续带领他的公益团队为社会做些的事情。

  以下是报道原文:

  画说十年:公益律师佟丽华

  “他们一分钱不收就帮我讨回了18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今年59岁、在北京打工已23年的山东妇女张秀梅眼中噙着泪水对记者说。这是记者采访党的十八大代表、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时看到的一幕。

  作为一家专门向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律所主任,佟丽华几乎每天都在经历类似的场景。“在一个法治时代,法治要给弱势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让普通百姓看到:正义是可以依靠法治实现的!”佟丽华说,这正是促使他走上公益律师道路的最大动力。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任何个人和单个机构的力量都是有限的。”佟丽华说。2000年5月,在他的全力倡议和推动下,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诞生。截至目前,已有来自全国的9300多名律师参与到这个网络中,未成年人维权已从个人公益事业变成了行业公益事业。

  佟丽华还是一名传播者。十多年来,佟丽华和团队主持出版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维权类的著作60多本;在全国各地举办了100多场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维权培训和讲座,受众中既有机关干部,也有政法干警,还有大中小学教师;直接参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等众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

  “最困难的时候,我连工资都发不出来,即便后来卖掉自己的房子,我也没想过放弃。”佟丽华说,除了自己认准了这条路,他能坚持下来与这十年来中国公益法律服务环境的改善不无关系。

  “作为一名公益律师,能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既是对我们这个群体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我非常期待能在这个新的平台上再做一些对社会有用的事。”佟丽华朴实的话语中透着一如既往的坚毅。

 

                                                              
     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律师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宣讲培训会

  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2012年11月8日一早,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赶赴北京团河会议中心参加宣讲培训会。此次培训会主要是为十八大以后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讲会做准备,参加培训的还有来自监狱局、劳教局及基层司所的宣讲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与会人员围绕宣讲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在总结本单位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完成了稿件,培训效果显著。在此次会议上,致诚公益的宣讲内容受到了大家的充分肯定,于旭坤律师表示,将与大家继续保持密切沟通,配合市司法局把这次宣讲任务完成好。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律师参加党的十八大开幕式

        佟丽华律师是北京代表团唯一一位来自律师行业的代表,是全国参加十八大的三位律师代表之一。他表示,在党的历史上又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重要时刻来临之际,作为一名肩负人民重托的十八大代表,一定不负使命认真履职,与全国2200多名代表一道,齐心协力把党的十八大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通过肖利娜

 于慧代表两中心参加首慈联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2012年11月9日,于慧律师代表农民工中心和青少年中心参加了首慈联举办的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及“慈善公益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指引”培训会。

  此次会议宣布成立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通告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职责任务并举办揭牌仪式。市民政局党委书记李万均指出,此次首慈联党建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是值此十八大召开之际,献给十八大的一份厚礼!李书记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借助成立党建委员会这一契机,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大发展;二是希望党建工作委员会加大创新力度,探索适合社会组织党建的新模式;三是希望加强慈善组织队伍自身建设,将慈善事业做大做强。

  当天下午,来自74家会员单位的近100名与会领导认真聆听学习了由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负责人刘正琛讲授的“慈善公益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指引”培训。针对慈善公益组织全面质量管理的研究背景、研究概况、指标框架等进行了深入浅出、言简意赅的介绍交流,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会长参加《北京法治发展报告》首发式暨首都法治建设研讨会

  2012年11月1日,致诚公益机构负责人、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参加了由北京市社科院组织的《北京法治发展报告》首发式暨首都法治建设研讨会,来自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佟丽华会长就《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的相关情况向大会做了主题发言。他指出,法规预案研究的工作模式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推动立法的一种创新,有助于吸收更多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并提供相对中立、客观的研究成果,是推动科学立法的重要体现之一。与会人员认为,农村法治研究会的这一报告认真梳理了农村宅基地、农村住宅的法规政策的发展变化,对目前现状、存在的问题描述得比较清晰,提到的很多观点都非常有价值,为未来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提供了非常翔实的资料。

通过肖利娜

公益律师佟丽华:“颠簸”的公益路,“坚定”的公益心

  2012年11月3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接受新京报记者的采访。采访中,佟丽华律师回顾,自1998年入行以来,公益道路上遇到过的艰辛,但他表示他始终没有想过放弃。十几年来,他一直带领他的公益律师团队为未成年人,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益而呼吁。

  临近党的十八大,佟丽华律师强调作为党的代表,这次他将继续关注未成年、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并会重点关注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问题。

  以下是新京报报道原文:

  十八大代表、公益律师佟丽华认为,由公益律师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

  访谈动机

  1998年底,入行3年半的佟丽华已成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也成为当时北京最年轻的国办律所主任。

  就在这一年,佟丽华创办了免费的“法律咨询热线”,从此投身公益法律服务。

  他曾拿出数十万积蓄创办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又先后创办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

  经费最困难的时候,他不得不卖掉家里的房产还债。

  如今,41岁的佟丽华以公益律师的身份当选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代表,成为律师界3名代表之一。

  农民工发短信表示祝贺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自己当选十八大代表的?

  佟丽华:今年7月,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了北京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我有幸入选。

  新京报:当选后,有什么变化?

  佟丽华:对我是荣誉也是责任。不少接受过援助的农民工发短信向我表示祝贺,也希望我在会上替老百姓提建议。

  新京报:对参会有什么计划?

  佟丽华:我一直关注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第二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让法律成为老百姓维权成本最低、最有效的途径。当然,最关注的还是依法治国。

  卖掉房子继续做公益

  新京报:选择对青少年和农民工援助的初衷是什么?

  佟丽华:一个在家里总被父母打的男孩说,他将来会犯罪,因为在家里总是挨打才跑到外地,要生活只有去偷、去抢。

  如果被欺凌的未成年人得不到法律帮助,他们就会失去对法律的信心。我们成立了青少年中心。

  对于援助农民工,我想还是与我出身农村分不开。中国农民工群体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

  新京报:有没有扛不住的时候?

  佟丽华:2000年、2001年是我最困难的时候,做公益的启动资金是前3年做商业律师的所有个人积蓄。2001年我欠下几十万元外债,最后不得已把家里贷款买的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继续进行法律援助。

  新京报:为什么不向社会求助?

  佟丽华:对公益事业,我坚持两个理念:第一,不应该单以悲壮的色彩感动社会;第二,公益不是单纯的造势运动。幸运的是,最艰难的时候我挺过来了。

  政府可买公益律师服务

  新京报:你对公益律师这个群体怎么看?

  佟丽华:专职公益律师要面对侵权者的威胁恐吓;更要习惯同行高收入的刺激与诱惑。但我想,学法律的人要关注国家发展,要敢于担当责任,要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新京报:目前团队的经费从何而来?

  佟丽华:经费一直是我推动法律援助最大的挑战。目前,团队主要的经费来源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律师办一个案子,补贴2800元。这些案件补贴也就只够支付基本成本。

  新京报:如有足够的经费,维权的范围能铺得更广?

  佟丽华:是的。假如每年中央财政拿出1个亿、每个省拿出1千万、每个地市拿出200万的话,累计下来就是十几个亿,这些钱能在中国培养1万名职业化公益律师。全年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不仅保了民生,也保了稳定,那该多好!

  建议由党和政府推动建立一批法律援助类的社会组织,培养一批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律师,化解社会矛盾。政府要做的就是购买这种社会服务,并进行监管。

  关键词

  【农民工维权】 依法维权能避免矛盾激化

  新京报:近日媒体报道“农民工模仿发布会讨薪”,你怎样评价农民工近些年来的务工环境?

  佟丽华:农民工的状况确实有一定的改善,这一点必须看到。但同时,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依然非常复杂。比如,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比较低等。

  新京报:接受过你援助的农民工说,你一直主张依法维权,不建议上访。

  佟丽华:引导和帮助老百姓依法维权,这是避免矛盾激化的有效举措。轰动事件带来的只是个案的解决,而不是制度改善。在制度改革方面,我们期待农民工的维权程序能更简化,维权成本更低,维权渠道更畅通,结果更公正。

  新京报:你如何看待有些农民工使用一些过激的方式进行维权?

  佟丽华:很多简单矛盾纠纷的演化,关键原因就是人民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从最初就被忽视。这类案件,越早处理越简单、成本越低。

  这些年,仅我们北京农民工中心,处理5人以上群体性案件就超过200件,涉及农民工近5000人,所有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新京报:也就是说,公益律师的介入,能有效地避免矛盾激化?

  佟丽华:对。律师的作用就是引导、帮助包括政府在内的整个社会依法办事。不论政府和老百姓,如果都通过法律来解决矛盾,哪怕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社会也是稳定的。如果解决矛盾的地方不是法庭而是街头,那社会难免引发冲突。

  公益律师或社会组织是中立的,对法律负责,由他们来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

  【儿童福利】 儿童福利立法应更完善

  新京报:近日温岭爆出儿童被幼师虐待的恶性事件。有律师建议增设虐待儿童罪。

  佟丽华:我对此并不持积极态度,目前刑法有虐待罪,但解决家庭暴力了吗?即使我们按刑法处理了施暴者,孩子妥善照顾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新京报:这是否说明现有的儿童保护立法是不够的?

  佟丽华:目前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前者仅72条,还多是原则性规定,不具备可操作性;后者主要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我期待,儿童保护方面的立法能更科学、更完善。尤其注意两个问题:一、建设一个科学系统的顶层制度设计;二、立法应更具可操作性,让基层政府、司法机关更便于使用。

  新京报:这是否是你一直呼吁制定《儿童福利法》的初衷?

  佟丽华:现代社会,儿童不仅是家庭的,还是社会的、国家的。未来长远来看,国家应该承担更大义务。

  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非常完善的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尽快建立以普惠型为基础、以补缺型为重点的儿童福利制度。

  比如说,义务教育就是普惠,补缺是什么呢,如果父母无力抚养或虐待孩子的话,国家应该迅速补位,有专门的庇护所,妥善照顾孩子。2004年北京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了“庇护所”这个内容,但直到今天也没有建立。

  律师的作用就是引导、帮助包括政府在内的整个社会依法办事。不论政府和老百姓,如果都通过法律来解决矛盾,哪怕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社会也是稳定的。

  公益律师或社会组织是中立的,对法律负责,由他们来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

  ——佟丽华

  新京报记者 陈博 北京报道

     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让“法治”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2012年11月7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八大党代表佟丽华接受新华网记者的采访,采访主题为:“美好未来在前方——党的十八大代表会前抒怀”。

  一直关注未成年人,农民工,农民等弱势群体权益的律师党代表佟丽华,一直把用法律手段维护基层老百姓的权利、尊严和幸福视为自己的人生价值。采访中,他表示党的十八大是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他将在这个平台上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让普通老百姓看到公平正义可以依靠法治实现,同时,法治也会给弱势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

  以下是报道内容:共同开拓奋进拥抱未来

  从2005年创建国内第一家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机构开始,党的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共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或者工伤补偿6727万元。

  “我自己出身农村,特别理解遇到困难求助无门的那种绝望。”14年前,佟丽华创办了免费的“佟律师法律咨询热线”,与公益法律服务结下不解之缘。

  他始终认为,用法律手段维护基层群众的权利、尊严和幸福,是他的工作价值所在,也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

  “每当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或者拿到工伤补偿,他们说得最多的是:感谢党、感谢政府。”佟丽华说,“在一个法治时代,法治要给困难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要让普通百姓看到:正义是可以依靠法治实现的!”

  佟丽华的信心来自于整个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回首刚刚过去的十年,“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并不断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站在新的起点。

  作为一名党代表,佟丽华很期待在这个平台上积极履行好职责,“让弱者的权益更有保障,让权力不被滥用,让社会更加公平。”

  “党的十八大是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不少挑战。”佟丽华说,“我希望党的十八大能够更好地凝聚整个国家的智慧和力量,从制度层面推动一些关键问题解决。”

        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致诚党支部组织观看十八大直播

 

 

  “凝聚全党意志,承载人民期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1月8日上午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肩负8000多万党员和13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来自全国各地的2200多名代表出席大会。其中,就有我们致诚公益的带头人佟丽华律师,我们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


  11月8日上午,支撑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及工作人员集中收看了大会直播。“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在场员工全体起立,共唱国歌。随后,全体同志为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已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先烈默哀。


  胡锦涛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致诚员工认真聆听大会直播,并不时在笔记本上做记录。


  “我们要深刻把握改革开放强大动力、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凝聚人心、积聚力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努力实现街道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添砖加瓦。”

通过肖利娜

中华全国律协“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捐赠仪式在临高法院举行

  2012年11月6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到海南省临高县法院开展“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活动。临高县政协主席杨志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建、县政府副县长程江洪、县法院院长刘嘉,以及团县委、县妇联、县司法局领导、受助人和监护人、法院全体干警近60人参加捐赠仪式。

  捐赠仪式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专程参加了小额爱心基金发放仪式。王毅伟介绍,“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是“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基金”下的一个资助项目,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发起并组织实施,以权益受到侵害、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为帮助对象的社会公益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于社会爱心人士的无私捐助,资助对象限于受到重大人身伤害的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而急需救治、心理治疗的未成年人;失去监护,抚育费无法落实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同时,资助对象还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权益受到侵害,致身心健康受损,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二是家庭经济困难,急需经济资助以恢复身心健康;三是因判决未能执行或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

  王毅伟说,小额爱心资助项目设立以来,共为孤儿、性侵害案件被害人、交通事故等重大人身伤害案件中的七百多名未成年人提供了小额爱心资助,很多接受爱心资助的家庭不仅缓解了家庭贫困燃眉之急,孩子们也都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和勇气。每一次捐助都是一次生动的教育活动,每一次捐助也都传递了社会对孩子们的关爱。

  这次7名受援人员均系法院受理的三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死者的子女,均为未成年人,他们的父亲、母亲或双亲因为交通事故,意外或疾病离开人世,有的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有的独立生活,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给他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加之家庭失去经济支柱,生活十分贫困。7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捐赠爱心款14000元。

  临高县法院刘嘉院长在讲话中说,希望通过“新起点”小额爱心帮助孩子们渡过暂时的困难,扬起人生的风帆;在全社会提倡和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的体制,为孩子们的幸福生活构筑起一道坚强的屏障。

  临高县政府副县长程江洪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心支持临高政法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援助力度,帮助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让这些孩子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希望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投身到救助权益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工作中来。

  7名孩子收到爱心资助款后,十分感动,并表态发言一定会勇敢地面对生活,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肖利娜

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西城法院举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刑事法律援助中心与西城法院举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2012年11月2日上午9:30,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李桂英涉嫌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姚艳姣律师与徐鸿安律师为被告人李桂英提供了法律援助,依法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取得了完满的庭审效果。本案是西城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于今年3月份合作建立实践教育基地后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一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后,西城法院与刑事援助研究中心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化双方的合作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由西城法院副院长祖鹏主持,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孔建宏法官、刑事审判庭庭长郭秋阳法官、副庭长俞晓敏法官,未成年人法庭的副庭长肖志勇法官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徐鸿安律师、李娜律师、姜开亮、张欢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雪梅副主任首先介绍了致诚公益的服务领域和法律服务项目,随后并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项目的法律实践和理论研究与西城法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近期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随后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详细回顾了中心与西城法院建立合作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对西城法院向中心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

  祖鹏副院长在发言中指出,目前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已经搭建起来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充分利用此平台,达到资源共享,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是一个亮点。以后西城法院的刑事援助案件审判按三个标准开展工作:一是普遍撒网,寻求有力的合作伙伴,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和审判质量;二是重点突破,与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充分资源共享,每个庭拿出重点课题做典型研究;三是标本兼治,针对农民工子弟、外来人口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和刑事审判工作。

  通过座谈,双方对目前的合作表示满意,充分表达了进一步加深合作的愿望,并就下一步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共同希望为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作出自己的努力。

通过肖利娜

霍薇律师参加驻京团工委书记培训班

  2012年10月29日至31日,北京团市委组织了2012年驻京团工委书记培训班,参加人员包括各地驻京团工委书记及主要负责人,农民工中心负责此项目的霍薇律师代表秦皇岛驻京团工委参加了该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枢纽型组织建设与驻京团工委使命”这一课题,探讨了如何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等内容,参加培训人员还参观了社区青年汇及行业先锋等相关单位。团市委书记常宇同志在结业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团市委将继续在服务驻京团工委工作方面做出积极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团市委与各地驻京团工委的有效对接,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更好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通过肖利娜

杜培荣律师应邀为“南宁市校外法制副校长培训班”进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讲座

  2012年11月2日,广西省律协未保专委会杜培荣主任应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司法局邀请为其共同主办的南宁市校外法制副校长培训班进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讲座,南宁市各城区教育局均有一名领导参加听课,讲座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广西师协未保专委会借此机会与各城区教育局加强了联系为今后律师普法进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肖利娜

农民工中心律师参加团区委专题会

  2012年10月23日下午,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裴磊律师参加丰台共青团组织召开的专题会。会上,团区委副书记乔学慧传达了团市委专题会会议精神,该会议为农民工中心的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中心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通过肖利娜

张文娟赴成都开展“监护制度与儿童福利”的专题培训

  2012年11月2日,受半边天基金会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律师到四川成都为来自全国的百名福利院院长开展“监护制度与儿童福利”的专题培训。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莫让孩子生活在暴力恐惧中

  2012年10月28日,针对近日浙江温岭儿童被幼师虐待的恶性事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周刊》栏目记者的采访。

                                                                                

  采访中,佟主任指出,在儿童暴力的问题上,当前面临最大的挑战是施暴者很难受到严惩,法律的震慑功能没有发挥出来。他还提到,针对家庭暴力,刑法中的“虐待罪”也难逃很难有用武之地的尴尬,原因在于虐待罪是自诉案件,被虐待的对象往往是“非老即小”的弱势群体,让他们去起诉自己的父母,这在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为现实的问题是,法院如果判决父母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孩子的抚养问题则很难得到妥善处理。

 
                                                                                 
 

       最后,佟丽华主任呼吁整个社会,包括立法者、执法者以及家长都要充分认识儿童暴力的危害性,承担起保护孩子的责任,让孩子免于生活在暴力恐惧当中。

       请点击链接

通过肖利娜

李强律师参加《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2012年11月1日,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共青团青海省委召开《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未报委主任徐福顺因有重要会议委托副秘书长马骥参会,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建国,省未保委24个成员单位相关领导、省内外12家新闻媒体单位记者参加,团省委副书记马健主持会议。省未保委常务副主任委员、团省委书记申红兴介绍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情况;《未保条例》制定专家组成员、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兰花详细解读了《未保条例》条文内容;黄河水电再生铝业公司和兰州大方文化传媒公司分别就参与《未保条例》宣传工作情况作了发言;省政府副秘书长马骥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未保条例》作了讲话。

  历时三年,经调研、考察并结合调研成果,在认真总结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和吸收全国其他省市成熟的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草稿。2012年7月27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李强律师在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中的做出了成绩,积极推动律师公益事业的发展,2011年6月被全国律协授予“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的荣誉称号。

  《未保条例》共分8章,从原《实施办法》的49条增加到现在的63条。与原《实施办法》相比,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未保条例》不仅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规定了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职责,而且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必要的经费保证;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重特大事件联系协商制度,增加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章节,规定每年六月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未保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标志着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申红兴同志强调,今后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未保条例》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微博、车载屏等新型媒体和载体,面向家庭、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重点宣传《未保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使这部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未保机构职能,积极推动《未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广大未成年人快乐健康成长,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未成年人、关心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马骥同志要求,下一步要下大力气狠抓《未保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委及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各新闻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宣传,为《未保条例》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督导的作用,继续推进共青团组织社会化动员方式,横向与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纵向加强对行业、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导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多维工作体系。各州(地、市)未保委要加强协调、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乡镇一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本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指导;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的建设,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关注《未保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适时听取政府关于《未保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询问、质询等监督手段,加强对《未保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依法整改问题,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进行。

  会后,《未保条例》修订工作专家组成员、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马桂香、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张晓杰,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海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强就《未保条例》施行的一些具体问题接受了与会媒体记者的采访,青海青年报进行了专门采访,李强主任就家庭保护和社会保护做了详细解读。

  省律协未保专委会表示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宣传活动,宣讲《条例》首先使学校师生知道这部地方法规,配合省妇儿工委、妇联、团省委做好《条例》的宣讲工作,推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律师参加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十八大宣讲大会协调会

  2012年10月30日,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贯彻十八大宣讲大会协调会,会议由宣教处处长赵青主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赵青处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首都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动员部署暨宣讲大会的基本情况,与大家讨论了每位宣讲人要做的具体工作。郑寅主任在讲话中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讲大会,认真做好相关统筹和协调工作,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并在会后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工作,为更好地推动首都司法行政系的工作贡献积极力量。

  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来自监狱局、劳教局及基层司所的宣讲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通过肖利娜

Young offenders given a break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SPP) Monday told prosecutors around the country to go easy on juvenile offenders, suggesting that young people should not be formally arrested, charged or sent to prison for minor offenses. 



SPP’s so-called "guideline" issued Tuesday aims to bring existing practice in line with China’s newly-amended Criminal Procedure Law, which comes into effect in January 2013. The law says the prosecutor’s office should "conditionally drop charges against juvenile offenders" who commit minor, non-violent crimes and their juvenile records should be sealed. 



A spokesperson from the SPP was quoted by the Procuratorial Daily as saying Tuesday that juvenile delinquents who do not pose a threat to others shall be exempt from being officially arrested or formally prosecuted.



The spokesperson also urged the prosecutor’s offices to establish independent juvenile prosecution offices and suggested recruiting younger staff familiar with trends and Internet slang to better communicate with offenders.



"Dealing with young offenders in this way has actually been around for a while. It just took the SPP a few years to put it down on paper," Guo Xu, a juvenile criminal lawyer from Beijing Kangda Law Firm, told the Global Times, adding that offenses leading to a sentence of three years or less are usually considered "minor." 



"Theft under 10,000 yuan ($1,601) is one of the most common minor offenses committed by underage delinquents," said Guo. 



Xinhua reported that 626,747 suspected young offenders were shown leniency and not officially arrested between 2007 and 2011. In 2007, juveniles who were not officially arrested represented 12.5 percent of juveniles suspected of committing minor crimes, and by 2011 the number of youth shown the same leniency had jumped to 17.5 percent. 



Zhang Wenjuan, deputy director of the Beijing Juvenile Legal Aid and Research Center, told the Global Times there are some 3,000 juvenile courts in the country and many have experimented with unique ways of dealing with young offenders.



The court in Shapingba district of Chongqing Municipality has sentenced young offenders to community service instead of burdening their families with hefty fines. 



"The point is not so much to punish them for their mistakes but to give them a second chance," Zhang added. 



A recent judicial white paper said the goal of courts and prosecutors is to "educate, persuade and rehabilitate" young offenders. 



"A lot of offenders come from broken families. Our society fails to provide them with the help they desperately need which is partly responsible for their behavior," Zhang noted. 

通过肖利娜

Boys in danger

 Li Jun, an official with the Bureau of Civil Affairs in Guangzhou, Guangdong Province who was arrested in August for allegedly molesting at least three boys, is still being held by authorities pending trial as police continue to investigate the case, according to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prosecutors Thursday. 



Yet legal scholars and the families of the victims are worried that even if the perpetrator is brought to justice, the scanty penalties that can be imposed under existing laws may leave more boys in danger from sexual predators.



A first-grade junior high student, nicknamed Ah Xing, was allegedly anally raped by  Li, who was later found to be in contact with more than 160 children under the age of 13 through QQ, a popular social networking Internet program, media reports said.



Li allegedly raped Ah Xing five more times over several months, giving him 200 yuan ($32) after each assault, Ah Xing’s cousin, surnamed Pan, told the Global Times Wednesday. 



Ah Xing’s family called the police as soon as they found out about the assaults in June, and the police’s investigation led to two other victims under the age of 14. 



Chen Yu, deputy director of 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Liwan District, Guangzhou, which sanctioned the arrest of Li on August 10, told the Global Times Thursday that the police were still collecting evidence of the case, and declined to reveal more details.



Li allegedly baited boys through QQ and then sexually assaulted them after inviting them to play video games at his house after chatting, Pan said.



Pan said he learned that Li also gave the boys laptops, iPhones and other digital products as gifts.



The traumatic memory of the assault is very likely to haunt the boys for the rest of their life, Peng Xiaohui, a sexologist with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told the Global Times.



"They may feel disgusted by sex even with their lawful partners in the future, which will greatly disturb their normal life," Peng said.



Legal loopholes



Li can be sentenced to a maximum of five years in prison 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criminal law even if convicted, no matter how many boys he has sexually assaulted. 



This is a legal loophole, Zhang Wenjuan, deputy director with Beijing Children’s Legal Aid and Research Center, told the Global Times.



"A perpetrator who has anal intercourse with a boy under 14 will not be charged with rape but only with child molestation," Zhang said. "Because the victims of rapes stipulated in the Chinese Criminal Law are only females."



She also said that the current criminal law’s protection of male minors only covered boys under the age of 14, which means a perpetrator who has anal intercourse with a boy between 14 and 18 by force "will not be punished by the criminal law at all."



The punishment for such perpetrators won’t exceed 15 days of detention, according to Zhang.



"Even compared with female minors, whose legal protection is also weak, male minors have even less protection," she said.



According to the Criminal Law, only genital contact is sufficient to convict a perpetrator of the crime of rape when the victim is a girl under the age of 14, the maximum sentence of which is death penalty.



But perpetrators who force boys under 14 to have anal intercourse in private locations will only be sentenced to at most five years in prison, according to the law.



Shen Rongquan, then a 59-year-old teacher in Haining, Zhejiang Province, was sentenced to four years in prison in 2001 for molesting 14 male students under the age of 14 over a span of two years, in addition to paying 700,000 yuan in compensation, Yangcheng Evening News reported.



Yin Yongchun, a Peking University graduate who volunteered to teach in Guoyang, Anhui Province and later founded a school there, had been praised as a model young man by many media reports before people found out he had molested at least five male teenage students in 2005, the China Youth Daily reported.



Yin was later expelled from the school but was not convicted, according to the report.



Calling on changes



Unlike China,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US covers all minors under the age of 18, according to Zhang.



"Perpetrators who have sexual intercourse with boys or girls under 18 by force will be convicted of rape in the US," she said.



The lack of protection for male rape victims in the Chinese Criminal Law is partly due to Chinese people’s partial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d "rape," said Hong Daode, a criminal law professor at the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The majority of Chinese dictionaries define rapists as male and the victims of rape as female.



He added that legal professionals proposed a change as early as 1997, but the proposal was not adopted.



Hard to collect evidence



Although similar cases seem to have been increasingly exposed by media reports in recent years, Zhang said these cases are merely the tip of the iceberg.



Due to the pressure of traditional views, many victims choose not to call the police after being sexually assaulted, Zhang said.



Pan said the family has taken Ah Xing to travel in many cities to protect him from being harmed by people’s discussions of the case.



Because of the difficulties in collecting evidence for such crimes, many suspects are acquitted for lack of evidence, which also greatly discourages reporting.



 "Because of lack of practical guidelines on fact-finding of such crimes and reluctance to risk handling cases in the wrong way, the police, prosecutors and judges tend to be more conservative in dealing with such cases," Zhang said.



While waiting for the trial of the case, Ah Xing’s family are trying their best to persuade more boys who may have been sexually assaulted by Li to provide their testimonies, Pan said.



"I hope the case could draw more people’s attention to the protection of juveniles, and the parents will educate their children in a more proper way," Pan said.

通过肖利娜

“那些年我们被揪的耳朵”专题

 2012年10月27日,致诚公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CCTV今日说法栏目联合开展反对儿童暴力“那些年我们被揪过的耳朵”-勇敢的说出你小时候的暴力遭遇,让我们的孩子免于恐惧和暴力活动。号召网友转发微博,说出小时候遭受的暴力事件,加上#那些年我们被揪过的耳朵#标签,在全社会倡导反对儿童暴力的意识。

活动专题页面:http://www.chinachild.org/t/ed/

 

通过肖利娜

那些年我们被揪的耳朵专题

 

 2012年10月27日,致诚公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CCTV今日说法栏目联合开展反对儿童暴力“那些年我们被揪过的耳朵”-勇敢的说出你小时候的暴力遭遇,让我们的孩子免于恐惧和暴力活动。号召网友转发微博,说出小时候遭受的暴力事件,加上#那些年我们被揪过的耳朵#标签,在全社会倡导反对儿童暴力的意识。

活动专题页面:http://www.chinachild.org/t/ed/

 

通过肖利娜

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参加朝阳律师协会律师公益宣讲团成立仪式

  为进一步落实朝阳律师协会关于组建朝阳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宣讲团”的工作,组织和动员朝阳律师积极参与针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的公益法律服务,朝阳律协公益委员会于2012年6月18日公开发布了公益宣讲团招募通知,截止2012年7月底顺利招募宣讲团成员52名,其中朝阳区律师50名,具有培训及授课经验的占到总人数的80%以上。

  10月26日,在朝阳律师协会举行了律师公益宣讲团成立仪式,成立仪式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为宣讲团律师进行了专业培训,题目是“如何给未成年人上好一堂法制教育科”,目的是提高宣讲团律师进校园讲授法制教育课的专业水平。朝阳区司法局局长王远杰、副局长魏毅力、党委书记荣荣和朝阳律协会长赵曾海、副会长杨晓虹,北京律协未保委副主任陈煜、秘书长康凯及宣讲团的近四十名律师到会。司法局领导对宣讲团的成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为宣讲团授团旗。

  朝阳是北京市首家专门为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而成立公益宣讲团的区级律协,下一步宣讲团的律师要积极为进校园授课做准备。宣讲团也将会同朝阳团区委和朝阳区教委建立跨部门合作,安排公益宣讲团律师开展普法进校园的公益活动,为六五普法贡献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通过肖利娜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顺利结题

       2012年10月25日,《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结题会议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由法制办张引主任主持,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项目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研究会会长、课题组组长佟丽华,研究会常务理事徐彬,秘书处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课题组研究人员于旭坤参加了此次会议。


 

  佟丽华会长代表课题组做了结题报告,他指出,2011年8月8日,研究会正式接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承接了《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课题。在接受正式委托后,研究会立即抽调精干研究人员组成了课题组,并作了部署分工、制定了工作进度安排,各项工作开始有条不紊地进行。自开题以来,课题组查阅了大量研究资料,广泛收集了与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相关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300余部,并与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展开座谈,与基层政府干部、村“两委”工作人员和村(居)民交流有关宅基地及农民住宅的现实性问题,为开展相关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他还提到,一年多来,课题组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学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报告》和《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法>的议案(代拟稿)》两项研究成果。


 

  会上,项目组成员单位对课题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还围绕法律草案进行了广泛讨论,认为课题组的研究视角新颖、在正视现实问题的同时提出了许多可行性建议。至此,《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顺利结题。

通过肖利娜

致诚党员律师观看“献礼十八大重点影片——《雨中的树》”

 

20121025日下午,致诚公益的党员律师与积极分子参加了由丰台区司法局组织的观影活动。本次活动观看的电影《雨中的树》是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的重点影片,主要讲述了“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李林森身先士卒战洪魔、扶弱济困献爱心、甘于清贫重名节、公正用权不谋私、工作当命抗死神、燃尽生命写忠诚的感人故事。

观影结束后,大家都表示很受教育,同时也表示要将这种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到今后的工作当中去。

通过肖利娜

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朝阳区第三十期教师继续教育法制课堂”活动

  2012年10月24日上午9时,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朝阳区第三十期教师继续教育法制课堂”活动。

  该活动由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毅伟律师带队,组织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朝阳区各中学团委书记、部分班主任一行百余人参加。

  活动分为三项内容:

  1、旁听未成年人犯罪盗窃案庭审全过程

  本次活动得到了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大力支持与合作,该庭精心挑选了一件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庭审时已达到成年人的共同犯盗窃罪一案,从开庭到宣判全过程公开审理,让全体参加法制课堂的人员有了对庭审的直观了解和感受。

  2、庭审后主审法官、公诉检察官现场答疑

  庭审后主审法官、公诉检察官对参加活动人员提出的诸如罪犯供述的冲突情节如何认定,犯罪故意的定性,是否累犯,自首的认定,证据的勘验等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现场答疑。

  3、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张妍副庭长做了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发展趋势,特征特点及如何预防的报告讲座。

  整个活动有条不紊,井然有序,以案说法,既有严格的庭审程序,又有深层次的互动交流和一线法官理论联系实际,点面结合的心得讲座。

  全体参加活动人员,特别是各个学校的教育工作者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把这次活动所受教育传递给每一位学生,希望以后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多组织这样的活动,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目的。

通过肖利娜

致诚律师到市司法局法援处讨论首都法律援助宣传短片

  10月22日下午,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到市司法局法援处参加会议,讨论首都法律援助宣传短片基本情况。

  此次宣传短片有对时福茂律师的办案专访以及首都若干区县的法律援助案件介绍,大家认真观看了三段视频,认为宣传短片立意高、感情真、素材好,但同时也在部分内容上提了意见。法援处许冷处长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表示一定会认真考虑大家的意见,争取把这个宣传短片做好。丰台法援中心、朝阳法援中心、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等多家单位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通过肖利娜

王桂律师为营盘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做心理辅导

  2012年10月23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桂律师参加农工党北海市委会到铁山港区营盘中学的助学活动,并给初中二年级学生做了一次心理辅导。

通过肖利娜

姚艳姣律师参加第六届尚权刑辩论坛并做主题发言

  姚艳姣律师参加第六届尚权刑辩论坛并做主题发言     

2012年10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致诚公益刑事项目部负责人姚艳姣参加在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第六届尚权刑辩论坛,并做主题发言。姚艳姣律师分享了自己办理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感悟和思考,她指出,中心作为从事刑事法律援助的社会组织,接触到的刑事案件往往不是社会上所谓的“大案要案”,而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们”;中心关注刑事法律援助的视角,不仅仅是为了弱势群体的个案正义,更重要的是,要在办理案件基础上开展实证研究,研究弱势群体背后的犯罪特点、犯罪原因以及刑事诉讼权利的公平适用情况,从预防犯罪的角度、从司法公正的角度提出建议,进一步来推动刑事司法改革和法治发展,中心将从刑事法律援助的角度在推动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方面扮演积极的角色。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律师应邀为赤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者讲授法制课

    2012年10月19日上午,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内蒙古赤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者讲授“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与赔偿”。

通过肖利娜

王桂律师为北海市进出口加工区青年员工讲法律心里辅导课

  2012年10月19日,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桂律师参加北海市司法局“送法进园区”活动,为北海市进出口加工区的青年员工讲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心里辅导课,多名领导及80多名青年骨干员工参加了讲座。

通过肖利娜

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参加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012年10月18日上午10时,在内蒙古包头市第一工人文化宫门前隆重举行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本次活动由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并得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包头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代表有幸参加本次活动。

  启动仪式上,内蒙古瑞安律师事务所、昆峰律师事务所、承达律师事务所、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为本律师事务所、正捷律师事务所共六家法律咨询服务单位被授牌“青少年普法教育服务站”。而作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门部门,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在包头市律师协会的领导下积极发挥作用,将与以上六家法律咨询服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并致力于推动我市更多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公益事业中来,以拓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援助、法律业务培训研讨、考察与交流等多种渠道,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队伍建设。

通过肖利娜

美国刑事诉讼程序讲座举行

 

  2012年10月17日下午一点至三点,一场关于美国刑事诉讼程序的讲座在致诚公益律师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主讲人为美国纽约刑事法律援助公共辩护律师Eliza M. Orlins,她结合自己办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详细解读了美国刑事诉讼的程序,并给大家介绍了米兰达警告制度、大陪审团制度等。致诚公益律师团队以及来自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的三位检察官参加了这次讲座。讲座过程中,大家踊跃提问,就中美刑事诉讼程序的差异和理念进行了积极交流和探讨。9月26日下午,Eliza M. Orlins律师已经在致诚公益举行了一次关于美国纽约公设辩护人制度的讲座,今后,还将继续开展美国刑事诉讼程序系列讲座、刑事辩护技巧主题讲座或案件研讨交流等活动。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接受相关中央媒体集体采访

  2012年9月19日下午2点半,根据市组织部门安排,佟丽华主任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经济日报》以及中国青年网等记者的集体采访。

 


 

  采访中,记者们与佟丽华主任进行了良好沟通,了解了他十多年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心路历程,以及他所创立推动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模式,认为佟丽华主任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做出了突出贡献。采访结束后,记者们兴致勃勃地参观了致诚公益律师楼,对佟丽华主任所从事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

 


 

 

通过肖利娜

团市委副书记熊卓一行到致诚公益座谈调研

  9月20日上午,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团市委社区工作部副部长陈斐到致诚公益座谈调研,了解致诚公益近期开展的工作。

                                
 

    佟丽华主任向熊卓书记介绍了致诚公益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开展研究的情况,以及近期要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志愿服务、成立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的计划。熊卓书记提到,佟丽华主任为弱势人群提供了大量公益服务,他以及他所带领的团队与团市委在很多领域都开展了合作,此次志愿者协会的成立将势必拓展了双方的合作空间,团市委将在物质、政策上等提供不遗余力地支持。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拟任常务副会长李哲亚、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于旭坤一同参与了接待。

通过肖利娜

致诚公益组织全体员工大会及消防安全讲座

  2012年10月11日,致诚公益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会上,佟丽华主任对现阶段致诚公益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明确未来致诚公益的发展方向。

  会后,所有同事参加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这是单位组织的第四次讲座,授课老师为北京市消防安全中心的王老师,他的讲课深入浅出,使大家受益匪浅。会后,佟丽华组织相关同事开会讨论决定,近期党的十八大就要召开,全单位同事都要加强防火安全意识,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单位将为每位员工配备一个灭火器。

通过肖利娜

中心律师到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讲法制课

    20121015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隽、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刘军、业务培训部赵芊芊、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马慧娟、与北京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副主任万大强、秘书长康凯、委员赵辉,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普法活动。协会及秘书处领导与未管所领导、干警进行座谈交流,探讨如何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参与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座谈后,赵辉委员为未教所的200多名学员开展了题为反思.珍惜.进取的法制讲座,在讲座结束后,未保委的律师们还现场解答了学员们非常关心的法律问题,受到未管所干警和学员的欢迎。

通过肖利娜

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成功举办

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同志向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哲亚授“北京市志愿服务示范站”站牌

郭新保同志与佟丽华律师一起为协会揭牌

佟丽华会长致辞

合影

  2012922日,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致诚公益楼举行成立大会。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团市委机关党委书记、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郭新保,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律师等出席了大会。团市委社区工作部和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负责同志陪同出席,协会理事会成员和志愿者代表共约40余人参会。

  “青春梦想”项目创始人之一李哲亚向大会作了筹备报告并宣读了理事会成员名单,志愿者代表张晓斌和基层职工代表夏文涛分别结合自身经历讲述了参与“青春梦想”项目的过程。郭新保同志与佟丽华同志共同为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揭牌,郭新保同志向佟丽华同志颁发了“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团体会员”证书,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同志向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哲亚授“北京市志愿服务示范站”站牌。

  协会首任会长、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在致词中提到,协会以提高基层职工职业素养、引导大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希望让大学生与基层职工互助互爱、同龄同行,相信在团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秉承做实事的致诚公益理念,将协会的工作越做越好。

  团市委机关党委书记、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郭新保在协会的成立过程中给予了很多指导,他在致词中指出:青春梦想同龄同行项目的开展培养了大学生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志愿意识,在关爱农民工,外来进京人员群体中创造了新的志愿服务模式。今天协会的成立,必将成为是志愿服务事业历程上又一闪亮的坐标点。希望热爱和选择志愿服务事业的志愿者们,一如既往的将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项目做得更好,带动、影响、服务更多的青年群体,传承志愿服务理念,为首都建设做出青年人的努力。

  最后,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同志表示,青春梦想同龄同行项目的开展对服务青年人有着重要意义,不仅给予青年学生与基层青年职工一个很好的互助、交流平台,使得更多的进京青年群体生活有希望,梦想有保障、成长有发展;更为大学生了解、接触社会,担当社会责任创造了新模式。团市委将以青年汇作为平台为项目的组织化推进给予场地、专业技能、资金等全面的大力支持,与协会一起帮助更多的青年人通过此项目收获成长、收获尊严、收获希望!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采访

  2012年9月21日上午,佟丽华主任在致诚公益律师楼接受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两家单位的记者与他进行了深入交流,彰显了佟丽华主任作为新时期优秀党员律师和十八大党代表的动人风采。


       
        此次采访的记者共近十人,记者们详细了解了佟丽华主任对公益法律服务的做法和想法,从文字、照相、摄像等不同角度记录了他的日常工作内容,随机访谈了来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以及受益于他所推动的公益法律服务的当事人,记者们普遍感觉收获很大。据知,新华社的采访内容将在全国纸面媒体上播发,中央电视台的采访视频将会在重要新闻栏目里播放。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接受相关中央媒体集体采访

  2012年9月19日下午2点半,根据市组织部门安排,佟丽华主任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经济日报》以及中国青年网等记者的集体采访。

 


 

  采访中,记者们与佟丽华主任进行了良好沟通,了解了他十多年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心路历程,以及他所创立推动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模式,认为佟丽华主任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做出了突出贡献。采访结束后,记者们兴致勃勃地参观了致诚公益律师楼,对佟丽华主任所从事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

 


 

 

通过肖利娜

贵州“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项目启动仪式在瓮安县隆重举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发起的中国·贵州“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项目启动仪式于2012年10月13日下午在贵州省瓮安县隆重举行。

  来自北京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律师和该项目出资人香港黄倩仪律师分别从北京、香港乘机抵达贵阳,在贵州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会琪律师等人陪同下专程前往瓮安参加中国·贵州“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启动仪式。出席当天活动的有瓮安县人大、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贵州省律师协会、黔南州律师协会等部门相关领导。仪式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姚毅主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转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对启动仪式的祝贺和对大家的问候,介绍了小额爱心基金是针对家庭贫困,权利受到侵害后通过诉讼但未能得到执行的未成年人给予一次性直接现金资助,目的是让这些未成年人感受到一份真诚的关怀,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黄倩仪律师在发言中用朴实的言语说:“捐钱不是表示爱心的唯一方式,只要尽力给予别人帮助就是最大的爱心”,这不仅是对受援人的期望,也是对所有人的启发。瓮安县委张宽副书记、县政府杜胜军副县长在会上发言,高度评价了本次公益活动的社会意义,同时代表县委、县政府感谢全国律协委未保委、香港黄倩仪律师、贵州省律师协会及贵州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对瓮安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启动仪式上现场对12名受援人员发放了救助金24000元,受援助人员代表发言是表示一定好好学习,不辜负社会对他们的关爱,一名受援助人的母亲拉着王毅伟律师的手,当场流下了感激的泪水。瓮安电视台等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中国·贵州“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启动仪式活动援助金在王毅伟律师的努力和黄倩仪律师的支持下将原来实施多年的每人资助1000元首次提高到每人资助2000元,项目出资人香港黄倩仪律师也从香港专程来到贵州参加启动仪式,瓮安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均亲自出席,体现了各方对这次活动的高度重视。

  启动仪式的圆满完成,预示着小额爱心基金项目在贵州省的开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国际女童日”庆祝活动——“关注女童,平等发展”座谈会

    2012年10月11日,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和国际计划联合举办的首个“国际女童日”庆祝活动——“关注女童,平等发展”座谈会。

通过肖利娜

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工作规则和2012-2013年度工作计划已制定

  2012年10月11日上午9时,内蒙古包头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主任会议圆满召开。会议公布了第三届包头市律师协会下设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明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职责。其中,包头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李秀银参加会议并认真听取了近期工作部署与工作要求。

  会议结束后,李秀银主任及时向委员会其他成员传达会议精神。并且,针对会议要求,包头律协未保委全体成员紧密围绕内蒙古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规则,结合本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已制定《包头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包头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2-2013年度工作计划》,以规范包头律协未保专委会及委员的活动,保障包头律协未保委全面、高效的开展工作。

通过肖利娜

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成立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与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合作共建的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这预示着致诚公益又将取得新的进展。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由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梅、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张荣丽教授共同担任联席主任。中心聘请全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知名专家巫昌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陈明侠担任名誉顾问,同时聘请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中华女子学院副校长李明舜做专家顾问。此外,还聘请著名律师和优秀教师做研究员。
在10月11日首个“国际女童日”即将到来之际, “关爱女童”——迎接世界第一个“国际女童日”专题研讨会同一天隆重召开。中心办公室主任刘会丽介绍了“国际女童日”的由来,张雪梅主任、刘明辉教授、张荣丽教授分别针对女童的家庭暴力及性暴力问题、农村留守女童的法律保护问题、废除“嫖宿幼女罪”的立法建议作了深刻的主题发言。与会者进行了激烈的研讨,最后达成共识,纷纷呼吁法律应给予女童更多的关爱,以切实保护女童的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全国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她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服务的同时,了解农村女性、打工妹、女童、离婚妇女等不同群体在维权方面遭遇的困境和面临的挑战,研究和解决维权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法学院的校内实践基地,在提供法律服务和进行实务研究的同时,由一线律师与教师联合,把法学专业的学生培养成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和公益意识、法学理论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兼备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佟丽华主任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将中心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法律服务与研究机构,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热线电话:010-84659225。

 

 
附:媒体报道

 
 
关爱女童专题研讨会举行与会者呼吁应进一步加强女童法律保护
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朱磊在10月11日首个“国际女童日”即将到来之际,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与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今天共同组织召开了“关爱女童”———迎接世界第一个“国际女童日”专题研讨会。与会者呼吁,应进一步加强对女童的法律保护。
  研讨会就针对女童的性暴力和家庭暴力、农村留守女童的法律保护及“嫖宿幼女罪”的存废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面对社会上出现的女童权益被侵害现象,与会者纷纷呼吁,法律应给予女童更多的关爱,以切实保护女童的合法权益。
  研讨会召开前,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和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还宣布共同成立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
  据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心成立后,将致力于为女性群体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她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中心还将深入了解农村女性、打工妹、女童、离婚妇女等不同群体在维权方面遭遇的困境和面临的社会挑战,研究和解决维权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中心还希望在为女性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进行实务研究的同时,以此为平台,为社会培养应用型的女性法律人才。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成立
日期:2012-10-11 中国妇女报
本报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10月10日,由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与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的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国际国内都具有较大影响的公益律师事务所,在青少年法律援助、农民工法律援助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和公益意识、法学理论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兼备的应用型女性法律人才。2004年,在学校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由法学院负责建设。
据介绍,双方此次合作建设“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旨在整合双方的资源优势,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更多的事情,解决更多的难题。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全国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她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服务的同时,了解农村女性、打工妹、女童、离婚妇女等不同群体在维权方面遭遇的困境和面临的挑战,研究和解决维权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法学院的校内实践基地,在提供法律服务和进行实务研究的同时,由一线律师与教师联合,把法学专业的学生培养成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和公益意识、法学理论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兼备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聘请全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知名专家巫昌祯担任名誉顾问,同时聘请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陈明侠、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中华女子学院副校长李明舜做专家顾问。此外,还聘请著名律师和优秀教师做研究员。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热线电话:010-8465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