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丽华就近期性侵儿童案件接受多家媒体采访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就近期性侵儿童案件接受多家媒体采访

  近期发生了多起性侵儿童典型事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新闻1+1》、《法治在线》、人民网《微访谈》、《壹读》杂志等多家媒体采访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佟丽华就如何更好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问题提出了很观点。他认为,不但要关注事件本身的法律问题,更要关注事件背后折身的家庭教育和社会风气问题,他的这一观点引起了社会共鸣。以下是部分采访链接。

  《东方时空》 http://news.cntv.cn/2013/05/30/VIDE1369916400241626.shtml

  《新闻1+1》 http://news.cntv.cn/2013/05/30/VIDE1369922879796929.shtml

  人民网 http://t.people.com.cn/talk/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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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晶晶接受了北京电台关于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采访

    2013年6月7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韩晶晶律师接受了北京电台关于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的采访,韩晶晶从预防和打击、法律的保护力度以及国外相关法律规定等角度介绍了预防和打击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的相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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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炜耀应邀为合肥市师范附小进行普法讲座

  2013年6月7日下午,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姚炜耀律师受邀赴合肥市师范附小一校为200多名小学生与家长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姚律师结合近期国内频发的侵害未成年人事件为切入点,从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多个角度与学生和家长互动法律知识点和具体案例。最后,姚律师将讲课内容以提问竞答的形式让学生们巩固未保法律知识点,同时还散发了《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资料,获得了学生、家长和学校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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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炜耀应邀参加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座谈会

  2013年6月7日,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姚炜耀律师受邀参加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座谈会,会议由团市委副书记赵斌主持。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法制办、团市委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座谈会重点讨论了合肥市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必要性、形式和内容等问题。姚炜耀建议: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和固定合肥未保先进做法,建议采取范围内容更广的《条例》为名称;充分吸收例如社会调查员、合适成年人、前科封存、留守、流动儿童保护等具体可操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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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诚实习生分享会

  又到一年实习季,今年夏天又有十多名实习生来到致诚参加实习。今年的实习生全部来自国外名校,其中包括五名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博士。为了致诚实习生项目的发展,拉近实习生之间的距离,使实习生尽快的融入到致诚团队,2013年6月7日上午十时,一位即将离开致诚的美国实习生——Kevin与十余位国际实习生以及致诚的员工分享了他在致诚四个月的实习经历。

  Kevin分享了他在致诚最欢乐的时光和最难忘的工作之后,又围绕着三个问题进行了展开——1、为什么致诚需要实习生;2、为什么在致诚的指导老师需要实习生;3、实习生应该做什么。Kevin表示中美文化的区别对他冲击很大,拿完成一项任务来说,在美国通常在开始之前就很明确的知道在开始一项工作之前会有怎样的结果产生,然而在中国,开工之前对结果的期许则有些模糊。

  张文娟律师希望在座的实习生能借此机会谈谈自己的想法。有实习生觉得他在致诚实习的这段时间收获很大,他说是因为自己很明确想达到的目标和需要的信息。然而也有实习生却对自己的实习显得有些茫然。不过张文娟律师表示,致诚会不断改进、努力完善实习生项目计划,并且在下个月开展专门针对实习生导师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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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应邀参加东城法院司法救助暨见义勇为表彰会

    2013年6月5日下午,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东城法院司法救助暨见义勇为表彰会,会议对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给予小额爱心救助和东城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一名见义勇为未成年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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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中心接受民政部委托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课题研究

  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屡遭不法侵害,透视各种侵权现象,深刻分析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之深层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管理不当与监护的缺失、学校教育的缺失与偏差、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与经济利益的诱惑、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够、有些成年人素质低或法律观念淡薄及缺乏整体社会保护机制。

  社会保护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发挥重大作用;努力健全社会保护制度,是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共识。

  2013年5月,民政部在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大连市等20个地区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近日,青少年中心接受民政部委托,在民政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研究。该研究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社会保护机制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以求在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社会保护的制度化、系统化建设上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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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开展第九届“律师.媒体.儿童”沙龙活动

  2013年5月31日,正值“六一”儿童节前夕,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省律协未保专委会联合开展第九届“律师.媒体.儿童”沙龙活动,会议在省律协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省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姚炜耀主持。会议邀请了省律协副会长孙素明参加,受邀的还有合肥市律协妇女与儿童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郑秀军和部分委员、媒体记者和八名儿童代表及家长代表。   会议有三个中心议题:1、研讨未成年人性侵害预防;2、研讨《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42条规定其他不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范围界定;3、研讨、发布儿童防溺水预警。围绕这三个中心议题,各方代表都进行了热烈讨论。针对第二个议题,目前,安徽省正着手细化《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具体范围”,在此次会议上也发布了范围界定的征求意见稿。   本次沙龙会议的召开,研讨了多方面的问题,并形成了卓有成效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下一步的未保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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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协未保专委会召开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座谈会

  2013年5月31日,国际“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贵州省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邀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等多家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主题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座谈会,就儿童权益保护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儿童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不断提高,但是,儿童的身心发展和健康状况仍存在许多问题。生活贫困、意外伤害、精神污染、暴力倾向、毒品犯罪等社会问题严重威胁着儿童,给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长达近三小时的会议中,各界人士针对如何防范儿童受到侵害和儿童受到侵害后如何救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换意见。

  座谈会气氛热烈、形式多样,结合全国近年来典型案例和图文展示,大家畅所欲言。会议中各位法律人士纷纷表示儿童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得到全社会共同关注,呼吁建立防止儿童受到侵害的预防体系,加大对受侵犯儿童的法律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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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参加户外义务咨询活动

  2013年5月31日上午,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应内蒙古司法厅的要求,组织在所律师在户外进行义务咨询,内蒙古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三名律师全部参加了该项活动。在2个半小时的义务咨询中,公益律师共接待当事人5位,内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工伤、婚姻家庭方面。在咨询过程中,公益律师向咨询者发放了有关法律援助的宣传资料。
       活动结束后,中心对本次义务宣传进行了总结。本次活动反响良好,在解答咨询者法律问题的同时,也宣传了法律援助的理念。法律援助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中心应当建立与各中小学的联系,与学校等各单位共同完成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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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革应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邀请讲“如何预防儿童性侵”

  2013年5月3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革,应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空中广播》栏目的邀请,以“如何预防儿童性侵”为主题进行了法律分析。

  针对近期频发的校园性侵、猥亵儿童案件,王律师首先分析了施暴者可能触犯的罪名。其次,就儿童遭遇性侵的原因王律师与主持人、听众进行了共同讨论。最后,当侵害发生后,孩子、家长、学校如何寻找法律救济,王律师给出了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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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为中东部及湖北省法援机构管理人员及专职办案律师做专题培训

  2013年5月22日,应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邀请,佟丽华主任为中东部法援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其专职办案律师及湖北省法援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其专职办案律师,共300多人开展专题培训。佟丽华主任围绕法律援助的相关问题阐述了他的观点,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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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参加北广传媒“社会组织示范基地系列节目”拍摄方案座谈会

  5月23日,应北广传媒 “公益北京“栏目的邀请,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欣参加了“社会组织示范基地系列节目”拍摄方案座谈会。作为2013年度“社会组织示范基地”之一,北广传媒“公益北京“栏目将为致诚公益机构免费拍摄专题片。

  北广传媒表示,希望借助自身宣传展示平台,对每一家被评为“社会组织示范基地“的单位进行实地拍摄及专题报道,以向广大北京市民宣传推广公益组织的现状、价值、作用、未来发展方向和社会责任,让更多普通人了解公益组织的工作内容及意义,以影响、带动更多普通人关心公益、参与公益、热爱公益。王欣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致诚公益的基本情况,其他还有30余家机构参加了此次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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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合作签字仪式

 为推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与完善,探索一条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促进教学的刑事法律援助新模式,2013年5月24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和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就“创新探索开展刑事法律援助”举行合作签字仪式。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佟丽华、吴宏耀,副主任姚艳姣,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文胜、副检察长白世平、公诉一处处长马若仪、公诉二处处长魏建等出席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上,佟丽华主任介绍说,在新刑诉法实施的大背景下,双方就刑事法律援助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签字仪式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探索创新更广泛多样的合作模式。吴宏耀教授表示,双方可就典型刑事案件以及新型刑事案件及时组织研讨活动,将合作成果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迅速转化为社会成果或研究成果。叶文胜检察长对佟丽华主任引领的法律援助公益事业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双方的合作以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抓手,可以探索创新理论研讨、社会调研等全方面的合作,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双方就此次合作表示期待,并纷纷对未来的合作进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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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培荣应江南区人大常委会邀请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

  2013年5月22日上午,广西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广西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培荣应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的邀请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授课对象有江南区人民政府机关科级以上领导、村社区书记、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共283人。讲座得到领导的好评,江南区教育局以局长表明有意邀请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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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参加南京市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常委会并发言

    2013年5月22日,江苏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参加了南京市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常委会,在南京生态文明发展的主题大会上李晓霞撰写的一篇《加强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共同推进南京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成为大会发言材料并与各位常委们进行了分享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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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与朝阳法院共同举办法制教育观摩活动

  “6.1”儿童节前夕,为加强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2013年5月22日上午共同举办了一次庭审观摩活动和研讨交流座谈会。

  参加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和研讨交流座谈会的有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朝阳区律协公益律师代表、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的中小学教师、学员以及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学生代表近200人。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和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也参与本次庭审观摩活动和研讨交流座谈会,与在座师生互动交流。

  在此次活动中,首先大家旁听了一起涉嫌妨害公务的刑事案件。两位青年人醉酒后在朝阳区某酒吧寻衅滋事,与该酒吧保安人员发生冲突,并对接警到场的一位警察进行勒脖、踹蹬等行为,造成其轻微伤。朝阳区检察院起诉两被告人构成妨害公务罪,两位被告人认罪,法庭按照法定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

  接着,由案件的审判长贾法官向在座师生讲解了庭审程序,并就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该行为与袭警行为的区别等师生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随后,主审法官又结合朝阳区青少年犯罪的相关统计数据,客观剖析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等。法官用法学理论针对现实案例细致入微的剖析,不时激起台下师生们的讨论和共鸣,大家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活动,使旁听人员亲身感受了整个庭审过程,增长了法律知识,并对当今青少年犯罪的情况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并认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教育责任。

  北京律师协未保专委会与朝阳法院共同举办法制教育观摩活动已经连续11年了,这类法制教育观摩活动对于预防和减少朝阳区青少年犯罪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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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晶晶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

    2013年5月21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韩晶晶律师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就未成年人保护案例点评并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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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诚国际法学人才实践精品班”招募公告

“致诚国际法学人才实践精品班”招募公告

  经过十余年发展,致诚公益已拓展到为青少年、农民工和妇女维权以及关注农村法治、刑事法律援助五个领域,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立法政策改革和法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托多年的法律诊所和实习生项目管理经验,致诚公益将于2013年暑期开设首期“致诚国际法学人才实践精品班”,欢迎各高校法学学生申请!

  近十年来,致诚公益已接待了清华、北大、人大等至少几十所、数百名国内著名大学的学生实习,还接待了来自哈佛、耶鲁、剑桥等国外知名大学36名学生的实习。2013年度申请来致诚公益实习的国外学生已超过20名,在最终决定接受的12名实习生中,仅哈佛学生就达到5名,中国外交部和美国国务院的高级官员对致诚公益的实习生项目给予高度评价。

  为了让国内外法学学生了解中国公益法面临的问题及挑战,培养他们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法律职业素养,提高他们法学应用技能与研究水平,使学生们在交流与研讨中不断开拓视野、增进友谊,首期“致诚国际法学人才实践精品班”将于2013年7月初在致诚公益开设,名额有限,欢迎大家踊跃报名!

  联系人:林杰

  联系方式:18610332257;010-63859982

  电子邮件:568623850@qq.com

  微博:@致诚公益律师 @刑事法律援助

  附:为了正义——致诚国际法学人才实践精品班项目手册

精品班项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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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座谈会日前在我中心成功举行

2013年5月4日14:30,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错案研讨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新科研大楼七层诉讼法学研究院A710会议室举办。会议由吴宏耀博士主持,并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资深教授崔敏先生,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委会委员杨建民检察官,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晓娜博士,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律师,致诚公益团队刑事项目部主任姚艳姣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肖沛权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就错案的确立标准、发生错案的原因以及如何纠治错案进行了研讨,张青松主任首先做了发言,张主任认为错案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无辜人被追究法律刑事,第二种是司法机构恶意故意放纵有罪的人不追究,第三种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陈光中先生表示要减少错案应该强化辩护制度,辩护从侦察介入,越是案件重辩护介入的越大,陈光中先生认为只要是死刑案件,从侦察,一直到实现复核都应该有律师,要有好律师。杨建民检察官、崔敏先生、宋英辉教授、魏晓娜博士也分别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姚艳姣律师在会议的最后提出,为了最大限度减少错案,我们应该推动一种良性的错案纠正机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宏耀老师最后进行了总结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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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适用问题案例研讨成功举办

2013年5月7日上午9时30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刑法适用问题案例研讨会–以非法拘禁罪、合同诈骗罪为视角》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新科研大楼七层诉讼法学研究院A710会议室举办。会议由致诚公益刑事项目部主任姚艳姣主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就《刑法适用问题》做了主要发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小亮、北京法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江溯、公安大学法律系讲师李怀胜参与本次会议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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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旭坤参加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座谈会

  5月17日上午9点,致诚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到丰台区司法局参加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座谈会,丰台司法局主管副局长、丰台区委宣传部以及丰台司法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等六人一同参会。

  于旭坤向与人员介绍了致诚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她指出,致诚党支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党员学习,不但使致诚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而且更加凸显了党员律师在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与会人员对致诚党支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鼓励致诚党支部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让更多弱势群体从免费法律服务中直接受益。丰台司法局相关同志也在会议中介绍了“尚学学习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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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参加南京市政协“六五”普法视察活动

  2013年5月16日李晓霞随南京市政协领导一行,前往南京市六合区冶山镇视察了当地农民转市民后的文化广场、农民画画展、冶山镇中心小学校车法制行等法治文化阵地,此后座谈并分别听取了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陶国忠、六合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家龙对南京市“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和对六合区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座谈中大家相互交流,肯定了南京“六五”普法的成绩,以及六合区冶山镇通过农民画的形式宣传法制的典型创意;希望通过政府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南京市能再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蝉联普法“五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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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和韩晶晶受邀参加“儿童权益保护座谈会”

  2013年5月16日,受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佟丽华主任和韩晶晶律师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和研究室少年办组织的“儿童权益保护座谈会”。在会上,佟主任就提高受保护儿童的年龄、虐待罪、遗弃罪、嫖宿幼女罪等相关儿童保护问题的立法和制度完善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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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接受CCTV《东方时空》栏目采访

  2013年5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就“海南校长带六名小学生开房事件”采访佟丽华。

  在采访中,佟丽华提到,这个案件,大家可能还是关注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但他认为这个案件所反映出来的,绝不仅仅是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而是当地在孩子的教育领域、对孩子的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的漏洞。他说,我们一定要明确这个案件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为什么一个小学生能和校长之间有那么亲密的关系,能去约校长,大家一起去喝酒,去KTV唱歌,那么校长和这些学生之间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关系。佟主任认为,在KTV也好,在酒店也好,为什么没有人去管理,所以这个案件暴露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在教育领域以及儿童保护领域管理缺位的情况。他强调,如果不对这些问题彻查,如果不能发现这些情况背后的原因,就无法避免将来更多的孩子受到伤害。“

(视频从第21分45秒开始至33分钟30秒,佟丽华点评自第29分钟开始)

佟丽华的具体观点可参见:
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u/1913206067?topnav=1&wvr=5&topsug=1
搜狐博客
http://tonglihua.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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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吴丽颖参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世德法律研究院工作推进座谈会

  2013年5月15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伟主任、法学教授徐俊以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援助中心2名学生干部一行4人来到我所,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世德法律研究院成立后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所主任梁海峰、马新波以及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李晓霞主任、吴丽颖专职公益律师一同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座谈中大家对今后的合作方式、研究课题的确定以及如何为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践机会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对于今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世德法律研究院工作的顺利展开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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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韩晶晶参加中国政府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保护方案IR中期审评圆桌讨论会议

  2013年5月14日,佟丽华主任和韩晶晶律师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邀请,参加了中国政府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1-2015年儿童保护方案IR中期审评圆桌讨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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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参加全国人大内司委来宁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座谈会

  2013年5月13日,江苏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在山西路市青少年宫参加了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人大内司委来宁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座谈会,会上李晓霞律师做了典型性发言,向全国人大内司委领导陈秀榕主任做了简要的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工作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获得了陈秀榕主任的肯定以及相关建议,促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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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诚研究人员朱琳参加北师大第二届流动儿童学前教育发展论坛

        2013年5月12日至13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举办的第二届流动儿童学前教育发展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来自教育部门、高校、学前教育机构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的近五十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守护童年幸福,行动带来改变”。
        论坛由开幕式、主题发言、三个分论坛和闭幕式组成。在开幕式中,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陈光巨先生、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朱慕菊女士分别致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赵树凯先生、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的来超女士分别致辞并发言。在大会主题发言中,北京师范大学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张燕教授做了名为《试论以非正规学前教育组织为中介促进流动儿童家庭融入社区》的主题演讲,日本东海女性研究所理事、儿童福利专家中田照子女士做了名为《战后日本社会保障体制下的儿童福利制度与学前教育儿童保护制度》的主题演讲。大会的三个分论坛分别是“守护幸福童年——儿童福利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行动带来改变——面向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道路探索”和“汇聚每一份力量——政府、企业和公民的应为与可为”。在分论坛中,来自教育局、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以及学前教育机构的二十多名专家学者就流动儿童学前教育问题各抒己见,研讨气氛热烈。最后,论坛在与会嘉宾共唱《最好的未来》的歌声中闭幕。致诚公益研究人员朱琳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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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参加农工党江苏省女律师新农村法制服务站启动仪式

  2013年5月7日,江苏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李晓霞律师与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梁海峰主任一同赴高淳县固城镇九龙村参加了农工党江苏省女律师新农村法制服务站启动仪式,共同参与讨论了新农村法制服务的开展计划,为今后律师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建立了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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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炜耀应邀为省警官职业学院学员讲授“犯罪预防与矫正”讲座

  2013年5月8日,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姚炜耀律师受省警官职业学院邀请为2012级监狱管理试点专业全体学员近两百人讲授“犯罪预防与矫正”讲座。

  姚炜耀结合近年来自身办理的真实案例,以及全国发生的监所事故等实践内容,从犯罪预防与矫正、司法干警的责任与风险防控、法律人的修养以及域外司法参考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讲授。讲座结束,在座学员积极踊跃提问,内容涉及到监所的发展、工作的创新、罪犯的改造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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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功律师被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职工维权卫士

山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任建功律师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被山西省总工会授予山西省职工维权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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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NEWS频道报道时福茂律师法律援助事迹

2013年5月3日13:00,CCTVNEWS频道报道时福茂律师法律援助事迹(从第23分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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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CEF Workshop会议总结

  Memo: UNICEF Workshop, May 2nd

  Members Present: Zhang Wenjuan (presenter), Kevin Keller

 

  On May 2nd, 2013, as a specially invited expert, Deputy Director of the Beijing Children’s Legal Aid and Research Center Zhang Wenjuan participated in the UNICEF Mid-Term Review workshop. Other participants at the event included representatives from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Ministry of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the All China Women’s Federation and a wide range of public and private organizations. Over the course of the day she provided her input on current challenges faced by child protection advocates and helped identify strategies for achieving progress at a systemic level.

  The workshop was divided into a morning and afternoon session. In the morning, participants were given a holistic view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ld protection in China. In the afternoon, leaders from UNICEF explained the obstacles that their organization had encountered and sought expert guidance from conference attendees. The event concluded with a discussion of new metrics that may be adopted by UNICEF to assess their own progress.

  Attorney Zhang played an active part in many of the discussions. She helped elaborate on the various legal achievements from the past few years in the area of child protection, and at another point she explained that current weaknesses in China’s child protection system stemmed from flaws in legislation, structures, and services. She described, in many cases, the current legislations and policies exposed that the policymakers and legislators failed to take into account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hild, or how laws and regulations would actually affect children.

  The final session of the UNICEF workshop will take place next week. In the interim, Attorney Zhang will prepare proposals for how UNICEF can address the challenges it faces. The first day of the conference successfully encouraged a lively exchange of ideas, and Attorney Zhang looks forward to meeting with the other representatives soon to discuss new strategies for improving the lives of childre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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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3年5月6日上午,致诚公益负责人、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参加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参与审议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草案)》和《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草案)》。

  审议相关立法工作是法制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之一,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委员,佟丽华律师一直为推动首都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此次会议上,除审议上述两部法规草案以外,佟丽华还指出要针对首都日益严峻的污染问题加快立法步伐,受到了相关与会人员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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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农工委副书记富汉生一行到致诚公益讨论合作事宜

  5月3日上午,丰台区委农工委副书记富汉生、科长胡湘华一行到致诚公益讨论合作事宜,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于旭坤进行了接待。

  富书记提到,丰台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已陆续成立,很多干部都是初次当选,对于如何依法治理村务、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仍然有很多困惑。作为地方党委的一个涉农职能部门,丰台农工委计划于近期对新“两委”班子成员尤其是村里的一把手进行法治培训,农村法治研究会有很多处理涉农事务的专家,希望能够借助研究会的平台,对全区村“两委”干部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处理涉农纠纷的能力。

  佟丽华会长非常感谢富书记等人对农村法治研究会的信任,他指出,当前农村问题错综复杂,农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这都对基层干部依法化解涉农纠纷、处理村内事务提出了巨大挑战。农村法治研究会成立近四年来,已对怀柔、昌平以及丰台部分地区的大学生村官、村“两委”干部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了连续三年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研究会以维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法治为己任,愿意配合农工委对全区的“两委”干部进行培训,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农事务的能力会得到显著增强。

  接下来,双方讨论了培训日程安排,并深入交流了战略性合作的方式、内容等细节问题。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在第四届中欧政党高层论坛上发表专题演讲

  4月22日-23日,中联部在苏州举办了第四届中欧政党高层论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全国政协副主席、中联部部长王家瑞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在23日下午中欧青年领袖对话会上,佟丽华作为社会组织代表发表了专题演讲并回答了有关提问,受到与会各方高度评价。

通过肖利娜

孔维钊受邀参加“五四”青年表彰大会暨团干培训班讲座活动

  2013年5月2日,安徽律协未保专委会主任孔维钊律师受邀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四”杰出、优秀青年表彰大会暨团干培训班讲座。

  孔维钊律师以“青年理想责任”为题,结合自身的成长和发展历程诠释了广大青年应肩负的责任、理想和使命。他还表示,青年团员应从早确立梦想、要勇于担当责任,同时还指明了以参与公益的方式来戒除浮躁。

  最后,孔维钊鼓励在座青年要爱岗敬业、追求理想,争做新时代的新青年!

通过肖利娜

张文娟参加“流浪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课题结项评审会

  2013年4月28日,张文娟律师到京师大厦参加林艳琴教授主持的“流浪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课题的结项评审会。作为受邀专家,张文娟律师从几个角度就流浪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的意义予以阐释。流浪的孩子,监护存在各种问题,所以,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监护制度研究,意义非凡,也会对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的构建有重要启发。张文娟律师也就进一步完善课题提供了参考建议:如监护人是一种资格主体而非单纯的权利主体,如何评估现有监护制度设计对流浪未成年人保护的影响,如何区分临时监护和委托监护的关系,监护监督程序应该包括什么样的内容,撤销监护资格的设计如何体现是万不得已的选择等。参加此次座谈会的还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法室、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司法办公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等重要单位的负责人代表及其他专家学者代表。

通过肖利娜

中心律师参加北京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培训班

  为在全市推广已形成的涉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公检法联动机制,发现、孵化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调查工作,提高社会调查工作水平,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将在2013年开展300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试点工作,并由各区县自行对接社会组织,开展贯穿公检法各阶段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提高各社会工作机构社工和公检法司相关部门同志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

  2013年4月27-28日,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举办了北京市涉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培训班。培训班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的背景、法律依据、各阶段工作要求以及实务操作等内容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

  包括全市各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负责未成人案件办理的相关人员、市区(县)团委负责同志、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成员以及承担全市2013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的各社会组织全体参与人员共300人参加了培训。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黄克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首都综治办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了培训班开幕式并讲话。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张雪梅、赵辉、韩晶晶、魏艳丽参加了此次培训。

通过肖利娜

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河北省律协爱心电脑教室捐赠交接暨培训班开班仪式隆重举行

  2013年4月28日,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河北省律师协会在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隆重举行爱心电脑教室捐赠暨培训班开班仪式。全国律协、省律协、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相关领导和香港爱心人士黄倩仪律师出席了仪式。

  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河北省唯一一家对未成年犯进行羁押的刑罚执行机关,也是针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培养的特殊学校,为防止未成年犯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体现教育、挽救、感化的法律政策和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刑事诉讼原则,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河北省共同出资9万元,购买20台电脑,聘用专门师资,对河北省表现较好在押未成年犯进行分期分批技能培训。据了解,该项目是律师行业首次参与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感化、挽救的项目,目的在于通过项目的开展给未成年人犯罪服刑人员送去关爱和温暖,防止其自暴自弃,重新犯罪,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强社会竞争力和谋生本领,以便更好的走上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此举对社会和谐稳定,对促进未成年服刑人员脱胎换骨、痛改前非将起到良好效果。律师界除了在刑事诉讼中为未成年人进行辩护与代理,直接参与未成年人服刑人员的帮教是一次新的探索和尝试。

  该项目得到黄倩仪律师出资设立的小额爱心资助项目的支持,也得到河北省律协的鼎力支持,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都对该爱心电脑教室项目给予高度评价和重视。全国律协常务理事邹强伦、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毅伟、河北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闫晓佳律师在仪式上作了精彩发言。

通过肖利娜

于娟娟为湖北全省福利院院长开展“儿童权益保护”专题培训

    2013年4月27日,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于娟娟律师在湖北省“全省儿童福利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上,为来自全省福利院的院长开展了主题为“儿童权益保护”的专题法律培训。于娟娟律师针对监护制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实践及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保障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等,通过鲜活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归纳总结了儿童福利院的法律风险且逐一进行了提示。这次培新班上,于娟娟律师的法律知识讲座是本次培训的重要部分,也是湖北省举办的第一次全省福利院院长的法律知识培训。于娟娟律师的讲座进行了两个小时,会后还和与会院长们沟通交流了意见,大家都觉得受益匪浅。同时,于娟娟律师还利用这次机会,与院长们就儿童福利院存在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调研。

通过肖利娜

兰子禄被授予“福建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13年4月27日下午,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建会堂召开福建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福建省律协未保委委员兰子禄律师被中共福建省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通过肖利娜

王毅伟陪同香港黄倩仪律师再次看望石家庄少保中心孩子

  2013年4月27日下午,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副主任王毅伟律师陪同刚飞赴石家庄的香港爱心人士黄倩仪律师再次来到石家庄少保中心看望孩子们。同时参观了近期少保中心在培养教育服刑人员未成子女方面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和少保中心领导教师进行交流,和孩子们进行游戏互动节目,最后专程参观了即将落成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少保中心新址。当得知少保中心美术室缺少装修费用后,黄倩仪律师决定为美术室装修出资捐助。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及黄倩仪律师的再次慷慨解囊受到少保中心的高度赞誉。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主任齐明亮,全国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河北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闫晓佳律师,石家庄市律师工作指导处赵晨辉副处长陪同参观。

通过肖利娜

青春梦想同龄同行项目参加团市委社区青年汇总干事培训班项目推介

  2013年4月27日,王延斌代表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参与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和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社区青年汇主办的总干事培训班。在下午的项目推介会上,向海淀,石景山,西城三个区的90多名青年汇总干事介绍青春梦想同龄同行项目,并在随后举行的专职社工项目拓展培训上担任项目点评嘉宾。

  王延斌以青春梦想项目为例,谈到公益项目的设计应该满足服务对象较弱势,资源整合平台化,评估标准结果化,社会效益好四个条件。在项目点评中,王延斌提出了如下建议:

  1.倡导性项目可以通过把活动内容做成视频,线上线下同时宣传;

  2.有一定技能要求的项目应提前组织志愿者培训;

  3.项目开展前应提前准备好志愿者服务时间计算标准,有条件的还应该设计志愿者奖励办法;

  4.设计法律服务的项目,致诚公益律师愿意与大家开展合作;

  


  培训班现场照片

通过肖利娜

第八届“2012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

  4月26日,由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办的第八届“2012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省未保委部分成员单位代表、青少年工作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担任评委并出席新闻发布会。

  各位评委对候选事件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讨论后,通过投票,10个2012年在我省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公众认知度,并有一定代表性和导向性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件评选揭晓。

  十大事件分别是:1、安徽省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关爱行动”;2、安徽省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3、安徽省建立未保志愿律师与出所青少年“1+1+N”结对帮扶机制;4、铜陵市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律师法律服务跟进及通报制度》;5、马鞍山市组建三支队伍,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6、滁州市天长市购置校车,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7、黄山市祁门县建立重点青少年关爱监督岗;8、宣城市广德县建立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机制;9、宣城市泾县检察院“三步走”助七失足少年重返校园;10、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首创未成年犯网络跟踪回访帮教机制。

  此次评选活动还评出2012年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入围)事件,分别是:1、安徽省文化厅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为未成年人构建绿色上网空间;2、黄山市休宁县设立县级青少年保护救助基金;3、安庆市残联开展在训聋儿陪读母亲就业工程;4、铜陵市探索推进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工作;5、安徽生活广播开展“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儿童”活动;6、合肥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7、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引入心理辅导机制,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淮南市孤独症家长联谊会成为全省孤独症未成年人康复工作训练定点机构;9、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维护青少年眼镜质量权益;10、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建立远程视频探视系统。

  2012年度十大事件概述:

  一、安徽省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关爱行动”

  2012年,团省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青年联合会共同发起旨在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阳光关爱行动”,成立了200余万元的专项基金,已经救助近2000名服刑人员子女,帮助解决教育、学习、生活等问题。建成全省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数据库,建立省青联各界别与全省各监狱的结对帮扶机制。实践证明,此活动不仅有利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行动的感召下,带动了一批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二、安徽省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2012年,省残联积极争取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列入省民生工程,计划为6470名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和康复训练救助,并适配辅助器具。省残联克服省儿童康复机构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工作基础薄弱等诸多困难和问题,通过近一年的规范实施,到2012年11月底,全省已完成6651名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训练和医疗康复救助,占全年任务的102.8%。惠残民生工程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残疾人基本生活与康复,加快了康复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得到了残疾人的衷心拥护,尤其是残疾儿童家庭更是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安徽省建立未保志愿律师与出所青少年“1+1+N”结对帮扶机制

  为帮助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期满即将出所青少年尽快融入社会,2012年5月,安徽省律师协会与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建立全省未保志愿律师与出所青少年“1+1+N”结对帮扶机制,即由一名志愿律师与一名即将出所青少年结对,协调提供生活困难、法律服务、心理咨询、就业推荐等具体帮助。此项活动推动了律师力量介入未成年犯出狱后的跟踪帮助和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促进未成年犯重新树立生活信心,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四、铜陵市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律师法律服务跟进及通报制度》

  2012年8月,铜陵团市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出台《铜陵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律师法律服务全程跟进制度》和《铜陵市未成人刑事案件法律帮助通报制度》。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讯(询)问时,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或教师)无法通知或通知不到的,由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到场。律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和社会矫治阶段全程跟进,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此项制度的出台为全省领先,为铜陵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马鞍山市组建三支队伍,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

  2012年,马鞍山团市委联合市相关单位,组建“远离网吧、远离三无食品”队伍、“阳光主任”队伍以及“阳光心理讲师团”等三支志愿队伍。三支队伍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教育青少年正确认识和利用网络,善于辨明三无产品,养成安全文明的上网习惯和消费习惯;建立社区青少年动态管理档案,及时与问题青少年的监护人沟通,加强对青少年不良行为的预防和惩戒矫治,帮助多名孩子戒除网瘾,继续完成学业;在不同青少年群体中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进高考、阳光心灵”、“阳光心理论坛”等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力求为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提供贴身周到及时的服务。三支队伍的建立,为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扩充了人才队伍,丰富了工作手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滁州市天长市购置校车,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

  为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天长市根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在全市推行学生专用车辆运营新机制。2012年3月,该市斥资2000万元购置了90辆校车投放至农村偏远地区。制定了具体的学生专用车辆运营单位和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市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逐级、逐部门分解工作职责。新的运营机制促使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对学生专用车辆运营工作进行全面监管,确保了学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平稳地进行。

  七、黄山市祁门县建立重点青少年关爱监督岗

  祁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为建立健全青少年预防犯罪和社会关爱工作机制,建立了重点青少年关爱监督岗制度,在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均设立重点青少年监督岗,并均配备一名监督员。全县共聘请了158名监督员,在各关爱监督岗建立了定期摸排、家访、上报制度,每半个月度对所在辖区的重点青少年摸排一次。自实施该制度以来,全县共排查重点青少年1300余人次,开展针对重点青少年的家访2400余次,发放慰问补助6.5万元,帮助25名失学青少年返校就学,为150余名青年成功实现就业。各监督岗还结合本地实际,举办各类技术培训35场次,为160名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了心理疏导,组织政策宣传和法制辅导1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000余份,为降低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做出了突出贡献。

  八、宣城市广德县建立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机制

  广德县外来务工人员2万多人,随迁子女2000人左右,县教体局近年来一直高度关注并致力于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于2012年建立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机制。在出台的《广德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中,要求农村中小学对于适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无条件接受,城区学校应指定接收学校,并在转学手续上从简,收费、住宿标准与辖区学生同等对待。2012年广德县中小学校共妥善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1703人入学。该机制的建立有效保障了外来务工流动人口中未年成人受教育的权利。

  九、宣城市泾县检察院“三步走”助七失足少年重返校园

  2012年,泾县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刘某故意伤害同学案件时,发现涉案七名学生全部被学校停课。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决定分“三步走”帮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第一步,协调复学。邀请县教体局、镇政府、学生所在学校、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专门就七名学生返校复学召开座谈会。建议在对七名学生监管和教育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接纳包容关爱涉案学生。会后第二天七名学生全部返校正常上课。第二步,刑事和解。注重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修复涉案未成年人之间被破坏的关系,为了促进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第三步,检察建议。结合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校园安全隐患,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做出整改,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同时总结经验整理上报,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

  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首创未成年犯网络跟踪回访帮教机制

  为巩固未成年人审判成果,预防减少重新犯罪,2012年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注册QQ群“心灵家园”作为法官跟踪帮教的平台,邀请被该院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加入该群。法官以在线解答或留言的方式,对未成年犯所做的思想报告、提出的咨询及求助信息及时作出回应。对思想上出现的波动及时给予引导;对涉及到的权益保护问题,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符合复工复学条件的,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司法建议,积极创造条件,使其重返校园或工作岗位。目前共有八名未成年犯加入了“心灵家园”,通过这种创新举措,现已为2名失足少年解决了复学问题,为1名未成年犯找到了工作。

通过肖利娜

研究会成立——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工作纪实

研究会成立——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工作纪实

Beijing City Rural Areas Rule of Law Research Association Successfully Established
 

  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是经北京市法学会批准成立的专门机构。该会成立于2009年11月8日,已发展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会员,包括来自高等院校的专业研究人员、专门研究农村问题的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代表、新闻界的精英、律师、法官等司法实务工作者、基层农村法律工作者等。

  The Beijing City Rural Areas Rule of Law Research Association (referred to below as ‘Research Association’) is a specialized organization that has been created with approval of the Beijing City Law Society. Founded on November 8, 2009, the Research Association has reached a wide range of people involved in rural area rule of law, including professional researchers from top schools, professional representatives from government and policy-making agencies, reporters from the world of media, attorneys, judges, and other practitioners in the field of law.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任研究会会长。研究会以维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法治为己任,致力于就农村热点问题开展实证性研究,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立法政策转化。此外,研究会还期望通过对执法、司法实务工作者的专业培训,以及对农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全面推动北京农村法治化发展,为首都和谐稳定建设及国家涉农立法政策完善做出积极贡献。

  The leader of the Research Association is Tong Lihua, who also serves as Director of the Beijing Children’s Legal Aid and Research Center, Director of the Beijing Zhicheng Migrant Worker Legal Aid and Research Center, and Representative in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from Beijing City. The Research Association works to protect the writes of rural citizens and sees it as its duty to support the extension of rule of law in rural areas. It focuses on carrying out practical research on important topics in rural law and holding professional training seminars for workers in the field. By publicizing our work we hope to foster more complete recognition and acceptance of rule of law in rural areas, a contribution to our nation’s shared goal of a more peaceful and harmonious society.  

农村法治研究会正式成立


 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授牌
通过肖利娜

与首都大学生加强互动——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工作纪实

与首都大学生加强互动——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工作纪实

Strengthening Communications with Beijing University Students
 

  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研究农村法治问题,研究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一起合作,于2010年春节前夕成功组织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六所高校的大学生开展寒假调研活动,并对涉及安徽、广东等22个省、市、自治区的2000余份有效问卷和访谈进行了回收与分析,完成《我国农村法治热点问题调研报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In order to better research the problems related to rule of law in rural areas, the Research Association cooperated with the Chinese National Lawyers Aid Association and the Public Interest Legal Matters Committee to organize a surveying activity for students from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 Beijing University, and six other top schools during the winter break of 2010. During the activity students analyzed more than 2000 questionnaires and records that had been collected in Anhui, Guangdong, and 22 other regions. At the end they produced Research Findings on Important Topics in Chinese Rural Area Rule of Law, a document that produced a positive influence in Chinese society.

 

研究会为参与“农村法治热点问题调研活动”的大学生培训
 
“农村法治热点问题调研活动”颁奖仪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首都大学生的互动合作,研究会于2012年3月召开“首都高校涉农大学生社团座谈会”,就如何推进社会公益组织与首都高校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以推动农村建设、推进公益理念的传播以及推进公益事业的社会化进程大家展开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很多切实可行的意见。

  In order to better strengthen communications between university students in Beijing, in March, 2013, the Research Association convened the “Capital City University Student Group Conference on Rural Issues. The purpose was to foster long-term, stable cooperation between universities in Beijing and public interest organizations. This cooperation will help establish and spread the idea of public interest in rural areas, and will support the socialization of public service industries. All participants took an active interest in the discussions and put forward feasible suggestions for how to take action.


研究会召开“首都高校涉农大学生社团座谈会” 
通过肖利娜

北京市丰台区2013年司法行政大会在圣地苑宾馆会议厅召开

2013年4月25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2013年司法行政大会在圣地苑宾馆会议厅召开,来自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的百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丰台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尚保华主持,主要内容是对2012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3年的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开始后,参会人员首先观看了2012年丰台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宣传片,宣传片介绍了丰台区在社区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随后,丰台区司法局局长李华对2013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表示将继续推进丰台区的普法宣传及教育,并着重强调要努力办好“北京司法大讲堂”及“六五普法”的中期验收工作,为北京园博会的顺利召开做好法律服务。致诚律师代表念春环、朱琳、魏艳丽、贺争、林杰参加了本次会议。 
 
通过肖利娜

江西省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律师谈公益律师法治梦

  “应让弱势群体共享精湛的执业律师的法律服务,共享蓝天之下的社会公平正义资源。”3月28日,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任专职公益律师王惠,向记者畅谈一名公益律师的法治梦想。

  


 

  王惠参加本报活动 图/记者秦方

  2007年5月,王惠放弃高薪工作,转投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做专职公益律师。截至去年年底,她一共接待咨询1614件/次、办结案件339件,为农民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46.51万元。

  王惠说,很多弱势群体,如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失业者、下岗职工等,他们的隐性失业、劳动权利保护、健康权保障等问题需要法学界的特别关注。作为一名公益律师,王惠希望可以让执业律师的法律优势变成弱势群体的保护优势。

  王惠说,依法治国需要有完备的法律,还需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将法律知识、法律常识、法制观念送进了老百姓的生活。因此,王惠除了办理免费的法律援助案件外,还经常利用周末时间参与本报“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

  对于公益律师这一群体而言,王惠的法治梦也有比较具体的内容,那就是希望政府加大弱势群体维权财政经济保障力度,以吸引更多有志维权的执业律师。并将现有政府买单的法律援助律师体系向拥有强大的法律专业技能的执业律师体系过渡,使弱势群体共享精湛的执业律师的法律服务,共享社会公平正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