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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银行项目网站邀您参与测试


  "爱心银行"(http://www.aixinyinhang.com)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一群年轻人联合开发。致力于为社会打造一个人人参与公益,便捷爱心传递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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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才刚刚开始,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建议,请随时联系: 办公电话: 010-83802213 电子邮箱: admin@aixinyinhang.com
 


—爱心银行项目介绍—

爱心银行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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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应民政部邀为全国福利机构管理人员授课

  应民政部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邀请,2013年10月21日,佟丽华赴济南为102名全国福利机构院长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就未成年人保护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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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和肖利娜参加北京青少年服务促进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

  2013年10月15日,赵辉律师和肖利娜应邀参加北京青少年服务促进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北京青少年服务促进会由北京市热爱和关心青少年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是在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促进会的团体会员,赵辉律师为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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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艳姣参加“警察出庭作证理论和实践研讨会”

姚艳姣参加“警察出庭作证理论和实践研讨会”
 
    2013年10月13日,中国公安人民大学举办“警察出庭作证理论和实践研讨会”。该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苏州市公安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会议有针对性地设计了警察出庭作证的模拟庭审,安排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勘验人员、鉴定人员分别出庭接受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的交叉询问,体现出较强的庭审冲突;围绕庭审体现出来的问题,会议主办方分别设置“警察出庭作证实务”、“警察作证与庭审中的辩护问题”、“警察出庭作证与庭审中的审判问题”三个主题展开研讨。会议邀请了南京、苏州、内蒙古、新疆、河北、河南、黑龙江等省市地区的公安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律师、高校近一百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刑事项目负责人姚艳姣参加了本次研讨。 
    会议普遍认为在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转变执法理念方面,此次研讨主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警察在出庭作证程序中存在三个不足:心理准备不足、法庭知识储备不足、机制应对不足。基层刑侦人员从讯问及时性、全程录音录像、人身检查、保证饮食和休息四个方面提出了困惑;法院刑庭的法官也表示,警察出庭作证在实践中主要存在警察出庭作证缺乏工作机制、出庭效果目前还没体现出来、需要出庭却不出庭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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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律师著《实践中的儿童权利——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42个典型实例》将于近期上市

  致诚公益张雪梅律师著《实践中的儿童权利——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42个典型实例》将于近期上市。

 

  本书旨在通过一些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儿童保护案件,介绍儿童权利在社会实践中的真实反映,再现权利实现的过程以及社会各界对待儿童权利的态度,使读者了解儿童权利的现状、儿童权利实现的需求、儿童保护法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儿童权利受到侵害后的处理实践。在写作内容上,本书收录的42例儿童保护案件,不仅仅是在讲述几个案例故事,更重要的是展示儿童权利实现的过程,研究同类案件在立法与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分析儿童保护的特殊策略和方法,根据不同的案件领域提出完善法律政策和推动儿童保护工作和的具体建议。
 

张雪梅简介

  张雪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知名专家。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全国妇联维权特聘专家、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纲要项目国家级专家、丰台区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

  张雪梅于2000年开始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法律援助、普法宣传、课题研究、参与立法修法活动等方式推动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曾深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编制工作,2009年至今一直深入参与反对家庭暴力法的相关立法活动。曾接受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等单位委托,承担多项课题研究工作。曾与佟丽华律师合编《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读本》、《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件精析》(一)(二)(三)、《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指导全书》等10多本法律图书。

  张雪梅先后获得“首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人人”、“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北京市保护未成年人先进个人”、“首都十佳女律师”、“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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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师生参观致诚公益

  2013年10月10日下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张晓玲教授带领该校的近50名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到致诚公益参观。致诚公益总负责人佟丽华、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和负责实习生项目的林杰律师参与了接待。

  在时福茂律师的带领下,50多名师生首先参观了致诚公益的接待大厅、农民工普法学校、“148”咨询办公室和律师办公室,对致诚公益律师所做的工作有了一个更为直观的了解。随后佟丽华主任等人与来访师生举行了座谈会,整个座谈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举行。在场学生就致诚公益律师团队的发展历史、主要工作内容、面临的挑战、运行模式、推广经验等问题与佟主任进行了沟通。佟丽华主任对中央党校培养的学生尤其是法学专业学生寄予很高期望,并表示愿意为中央党校法学院提供实习、交流平台。张晓玲教授在发言中提到,致诚公益律师团队是全国最大的公益团队,在国内外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这次到致诚公益参观有利于帮助学生们树立远大抱负并进一步提升法学专业素养,中央党校将与致诚公益建立长期合作,为学生们的不断成长创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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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艳丽参加“庆祝国际女童日暨社会性别和减灾研讨会”

  2013年10月11日,“庆祝国际女童日暨社会性别和减灾研讨会”在京举办,会议由国际计划(中国)、联合国妇女署、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共同举办。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魏艳丽参加此次会议。

  2011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66/170决议,宣布10月11日为国际女童日,以确认女童的权利和世界各地的女童面临的独特挑战。今年的主题为“女童教育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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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一代青年领导力代表团”来致诚公益访问

  2013年10月11日,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致诚公益在维护弱势群体方面的工作经验,美国东西方中心第23届“新一代青年领导力代表团”来致诚公益访问。致诚公益总负责人佟丽华、致诚公益项目管理人员李秀红律师参与了接待,双方就致诚公益在青少年维权、农民工权利保护及妇女维权等方面进行了良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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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劳联-产联主席一行到致诚参观访问

 

  10月8日下午3点钟,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和国际联络部部长章国贤等一行人的陪同下,美国劳联-产联主席Trumka先生、国际部长Feingold女士等到致诚参观访问。致诚公益团队总负责人、农民工中心主任佟丽华,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及致诚公益团队的其他律师进行了接待。

  参观人员先到致诚接待大厅现场了解了农民工中心的接待流程和纪律要求,当得知致诚公益团队专职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时,Trumka先生向佟丽华等人表达了由衷的敬意。在农民工普法学校,佟丽华主任向参观人员介绍了致诚公益团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普及法律知识的情况,他说每一个农民工案件背后都牵涉着一个家庭,律师会用心办理每一个案件,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咨询、案件转接也是致诚公益团队向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方式,在参观致诚“148”法律咨询热线时,佟丽华主任介绍,致诚公益团队专设了一个咨询办公室并规定了律师轮值制度,7部热线基本能够满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咨询需求,Trumka先生还详细了解了致诚联络卡和农民工普法手册等资料,对致诚公益团队的工作大加赞许。

  在交流座谈环节,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提到,多年来,致诚公益团队致力于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是中国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代表,赢得了社会和受援人的尊重,今后全总也将会继续支持致诚公益团队的发展。Trumka先生说,维护好劳动者的利益对中国、对世界都至关重要,看到在中国有像佟丽华这样的律师,他感到非常欣喜,致诚公益团队做的工作值得所有人的尊重。佟丽华主任在总结中提到,致诚公益律师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推动立法政策改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在中国培育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公益律师队伍,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座谈会上,双方还就农民工劳动保护、律师和工会的作用等问题交换了意见,Trumka先生等人非常感谢致诚公益团队的热情接待,最后双方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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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中心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在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未成年人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的民事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于2009年开始启动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法律适用以及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但是司法解释一直没有出台,这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不利的。

  青少年中心结合多年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认为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主体特点和特殊权益需求,以求最大程度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优先特殊保护。近日,青少年中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尽快出台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建议。同时,青少年中心还结合实际案例,从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应当更加便于未成年人参与诉讼、应当解决与监护有关的问题以及应当在离婚案件中实现对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的保护等方面论述了出台该司法解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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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中心就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与方法等相关问题开展研究

  当前各种社会矛盾日益错综复杂,一方面人民群众维权诉求日益多元尖锐,另一方面党和政府维稳压力日益突出。有些简单的个案演化为恶性刑事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如果不能从体制上有效解决维权和维稳问题,不仅人民群众的权益会受到侵害,而且还将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自2005年9月8日成立以来,依托专职公益律师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高效、高质量地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成功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社会矛盾。这种培育专门机构和专业化律师的模式,为解决维权与维稳工作的机制创新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和经验。

  为了总结经验并推广社会公益组织依托专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农民工中心整理了自成立以来办理的相关案件,总结出个案可能引起社会矛盾激化的表现形式,如:报复对方当事人、围堵政府上访制造社会影响、因个人纠纷而负气报复社会、发生自杀自伤等严重事故、对司法机关不满制造恶性案件等等。农民工中心一方面依托专职公益律师给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因其专业性和中立性而深受党委、政府及其他单位的信任,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充分体现了社会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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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司法人员儿童保护机制建设工作培训班”

  2013年9月24-27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雪梅应陕西省防止虐待与忽视儿童协会、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会的邀请,参加“司法人员儿童保护机制建设工作培训班”,并为培训班主持儿童暴力案件的司法干预培训与研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魏艳丽、刘会丽一同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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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中心律师与重庆少年司法工作人员座谈

  2013年9月26、27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韩晶晶、赵辉律师与重庆市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法官座谈交流,了解少年司法分流情况及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专门机构建设、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到场、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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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受邀为中央党校法律硕士讲授公益法课程

  9月26日下午佟丽华受邀在中央党校为该校法律硕士一、二年级学生讲授公益法课程。

  佟丽华首先把问题抛给了同学,让同学去主动思考:怎么理解公益法律服务、公益法律诉讼?是否听说过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援助是怎样的?一个律师为什么要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国家这方面情况是怎么样的?

  针对同学们的答案以及提出的疑问,佟丽华由公益诉讼、公益律师、公益法律机构、诊所法律教育以及为什么发展公益法五个方面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并提出公益法是一种理念而不是一部法律,发展公益法律事业可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同学们思考积极,提问踊跃,其中不乏许多新的观点,比如在日本的公益法律制度以及商业、宗教与公益等。佟丽华鼓励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进一步读书、做深入研究。

  两个小时虽短,想必在老师的教导以及同学的思考过程中一颗公益的种子已经悄悄种下。相信这颗种子,会在某一天开始萌发,破土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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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实证分析报告发布会成功举行

    2013年9月24日上午十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在致诚公益二楼会议室,就刑事案件实证分析报告举行媒体发布会。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勇法官以及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人刘军法官代表丰台法院出行此次发布会。中心联席主任吴宏耀教授担任此次发布会主持人,同为中心联席主任的佟丽华律师携致诚公益部分同事出席此次发布会。同时,参加此次发布会还有丰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立燕、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法制晚报、人民网等媒体。

  此次发布的报告是以丰台区人民法院1353名被告人为调研样本,以被告人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户籍、年龄、文化程度等)、案件基本信息(包括罪名情况、强制措施情况以及刑罚适用情况)和辩护信息为主要内容,形成调研报告。

  在向与会人员以及到场媒体简要分析了调研报告后,佟主任呼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司法机关在流动人口的犯罪预防以及对流动人口的司法保护力度上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强调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扩大对经济困难人群的援助范围,提高辩护率。发布会进入交流环节,张勇法官、刘军法官代表丰台法院回答媒体提问。张勇法官从“息讼服判”的角度解释了丰台法院上诉率低的原因,并指出丰台法院和中心合作的重大意义,希望通过双方合作,加大对贫困人群的法律援助。发布会持续一个半小时,发布三方都希望能通过此次发布会引起社会各界对流动人口犯罪和刑事法律援助更多的重视。

刑事案件实证分析报告:http://www.criminallegalaid.org/a/yj/shuju/shizhenshuju/201309/4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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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应邀为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分校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法制讲座

  2013年9月23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分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主题为《学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分析及预防处理方法》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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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受邀主讲2013地坛书市名家大讲堂

  地坛书市是北京的图书盛会,是京城老百姓非常喜欢,并热衷参与的文化活动。2013年9月21日,佟丽华受邀作为主讲嘉宾参与2013地坛书市的名家大讲堂,向广大读者介绍他的新书《我们因你而改变》,接受现场读者的提问,就家庭教育话题与大家沟通。他睿智的话语让家庭教育理念不在刻板,虽言语轻松却深入人心,在场的家长们纷纷表示愿意为了孩子从现在起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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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魏艳丽看望丰台区流浪人员救助中心人员

  2013年9月17日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工作人员魏艳丽到北京市丰台区流浪人员救助中心,看望了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受助人员,并给他们送去了月饼等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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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全国青联十一届四次常委扩大会议

  2013年9月17日,佟丽华参加了全国青联第十一届四次常委扩大会议。在上午的会议上,中国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援朝发表了重要讲话,对青联的定位以及青联委员在新的历史时期所应发挥的作用做出了重要指示。在下午的分组讨论中,佟丽华结合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青联委员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和未成年人与青年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等问题谈了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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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晶晶律师就未成年人监护问题接受扬子晚报采访

  2013年9月17日,韩晶晶律师接受扬子晚报的采访,就未成年人监护问题发表观点。

  http://news.yangtse.com/guonei/news_content_pc.php?sid=11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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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等涉嫌诈骗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3年9月13日,丰台检察院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提供刑事法律援助的刘某等涉嫌诈骗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2009年,北京丰台某公司以诈骗为目的,招聘刘某等上百名业务员,使用虚假姓名,编造虚假身份,通过拨打电话与不特定客户取得联系,谎称只要交纳高额培训费用,参加其公司组织的培训考试,或者只交费不参加考试,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证书。在被害人交纳费用后向其发放他人手中购买的伪造证书,骗取三百余名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后被查获。

  2013年4月,此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受丰台检察院指派,为在该犯罪集团担任业务员的刘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多次与承办检察官的沟通,并通过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听证会,援助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刘某是从犯、悔罪态度较好、为初犯偶犯等不起诉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援助律师的不起诉意见,对刘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时,检察院还依照《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在不起诉决定书中在载明了法律援助机构名称、承办律师姓名以及所属单位等情况,并将援助律师的不起诉辩护意见写入不起诉决定书。这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作为刑事法律援助专门机构首次出现在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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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老同事回所欢度中秋

  2013年9月13日,正值中秋前夕,我们盛情邀请到九位离职已久的老同事回所参观,向他们汇报致诚的发展,倾听他们的宝贵建议,如家人般温暖叙谈。

  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首先带领老同事参观了致诚一层各办公室,在农民工普法办公室,时律师向老同事介绍了致诚业务发展方面的情况。接着,佟丽华主任陪同老同事到致诚二楼参观,大家在会议室落座,在亲切的氛围里,佟主任向大家汇报了致诚近些年的发展并倾听了老同事的宝贵建议。傍晚时分,大家到单位食堂共享家宴,席间欢笑不断,老同事都感言,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自己曾是一个致诚人。

  印象深刻的是一位老同事的话,他说:所名“致诚”取义于“精微烂金石 至心动神明”这样一句古诗。意思是精深微妙之事可以磨砺金石,而诚挚的心可以感动神明。时隔多年,再次重温致诚之意义,仍能够感觉到肩负的使命感,其精神仍然敦促每一个致诚人砥砺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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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儿童暴力宣传片专家论证会在致诚公益律师楼召开

  2013年9月16日,反对儿童暴力宣传片专家论证会在致诚公益律师楼209会议室召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副主任宋文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柳华文,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关宏怡,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龚朝辉作为特邀专家参与了会议。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执行主任张雪梅主持了会议。参与会议的还有国际计划的特派专员和致诚公益律师同事等10余人。

  会上,特邀专家们积极发言,宋主任对儿童暴力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从专业领域提供了大量材料;中央电视台关记者、龚记者从大众传播的角度,对宣传片的角度,拍摄方式,时间安排等也提出了非常多的建议;柳主任结合自己的工作,也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

  经过近3个小时富有成效的讨论,此次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反对儿童暴力宣传视频下一步的制作定下了基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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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魏艳丽等看望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的孩子

  2013年9月16日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工作人员魏艳丽,北京律协未保专委会委员李晓波等到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看望了在救助站生活的孩子,给孩子们带去月饼、图书等礼物,并与救助中心就儿童的委托监护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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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中央重要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3年9月13日下午,佟丽华到市委参加中央重要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该座谈会由市委副书记吕锡文同志主持。

  围绕有关中央文件,佟丽华再次强调了要加快具体制度问题的改革,比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是中央宏观文件,但宏观文件解决不了微观层面的具体问题,所以要加快国家中观层面具体制度的改革工作。此次会议中,佟丽华主要围绕立法、司法、涉农立法等法治领域的改革提出了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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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应邀参加“律师参与涉诉信访 协力化解矛盾纠纷”专题研讨会

  2013年9月13日上午,佟丽华应邀到最高法院参加“律师参与涉诉信访 协力化解矛盾纠纷”专题研讨会,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周强院长与大家见面并作简短讲话,景汉朝副院长出席会议并做总结讲话。

  佟丽华结合加快现代社会组织的发展提出了大量具体建议,包括政府购买专业公益法律组织的服务、培养职业化公益法律服务人才等。他还特别强调,这类专业社会组织的角色和定位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代表和反应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只是帮助法院解释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才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会后,佟丽华还就会议主题和关于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等问题提交了书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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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应邀为门头沟区城子小学全体教师开展法制培训

  2013年9月13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小学的全体教师开展法制培训,培训主题为《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分析及预防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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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保护研究报告》发布会暨女童保护论坛在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举办

  2013年9月13日下午,“《女童保护研究报告》发布会暨女童保护论坛”在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举办。本次论坛是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主办、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协办。论坛由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主持人鞠萍主持。论坛首先发布了《女童保护研究报告》,启动“春蕾计划——护蕾行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就儿童伤害案件司法实务中的瓶颈与建议进行了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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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应邀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交流座谈

  9月9日下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举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专题活动”,致诚公益团队总负责人佟丽华与上海市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负责人柏万青老师共同受邀与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分享各自负责的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经验,面对面交流如何运用现代理念助推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并结合各自发展中的所需所盼所思向民间组织管理局提出建议。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杨岳、民间组织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建军、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成员、部直属机关青年干部代表、全国性社会组织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佟丽华主任围绕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广泛开展实证研究和深度参与国际对话四点内容介绍了致诚公益所开展的工作,展现了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模式在协助党和政府服务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的独特优势。在与参会代表交流的过程中,佟主任还就如何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社会组织未来发展方向以及政府可在政策、资金、专业人才等方面提供的支持等问题发表了看法。他还提到,民间组织管理局举办的这次活动,加强了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有助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相信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一定能更符合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

  王建军局长对两位发言人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他强调,把社会组织请进机关面对面交流是民间组织管理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专题活动的重要内容,佟丽华和柏万青的事例表明,服务群众首先要有贴近人民群众的想法,了解困难群众的疾苦。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我们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要对正在推进的社会组织管理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充满自信,进一步为发挥社会组织的正能量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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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相关问题”调研座谈会

  2013年9月11日,张雪梅主任参加北京市一中院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相关问题的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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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艳丽参加非洲国家政党青年领袖代表团参观交流活动

  2013年9月11日上午,团中央组织安排、团市委接待的非洲国家政党青年领袖代表团参观12355北京市青少年呼叫中心,并与团中央国际部、团市委国际部、团市委权益部共同对联系青少年、服务青少年工作方式的创新等内容开展交流工作。活动由北京团市委权益部部长张洁主持,12355热线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心理和法律专家参加了本次活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魏艳丽在活动中介绍了12355热线法律咨询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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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为山东全省法院少审法官培训班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培训

  2013年9月10日,张雪梅主任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邀请,为全省法院少审法官培训班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的交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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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晶晶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城市零距离”栏目

  2013年9月9日,韩晶晶律师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城市零距离”栏目,就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犯以及预防性侵入课本等问题发表看法,并参与专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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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等获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总结大会”表彰

  2013年9月4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情暖贫弱群体,维护公平正义——《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总结大会”。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鸿源等人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各区县百余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十年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成就,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荣获“首都法律援助十佳个人”称号,并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个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被评为“首都法律援助十佳便民窗口”、“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集体”,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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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最高法院“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指导意见”专家论证会

  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有关安排,最高法院正在牵头就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草指导意见。意见将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的名义联合发布。2013年9月6日上午,佟丽华应邀参加专家论证会,会议由黄尔梅副院长主持。佟丽华就加大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6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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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9月9日上午召开,北京市人大代表、十四届法制委员会委员佟丽华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主持,各相关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修订草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四部规范性文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以及专利备案等制度,佟丽华委员结合法律规定和当前现实情况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在与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后,佟丽华委员的很多观点被采纳,相应的条例内容会作出适当调整。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应鄂尔多斯市妇儿工委邀请主持"两纲妇女儿童法律保护"培训

  2013年9月6日,张雪梅主任应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妇儿工委邀请,参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学习培训班,为参加会议的全市妇儿工委、妇联系统、成员单位和旗县分管领导主持了"两纲妇女儿童法律保护"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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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与接待台湾律师联合会代表团

  2013年8月26日晚间和27日上午,佟丽华应全国律师协会安排,参与接待台湾律师联合会代表团。台湾有律师明确提出,今后愿意就法律援助(台湾称法律扶助)与大陆律师加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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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童年”公益行动启动仪式在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举办

  2013年9月3日上午,“守护童年”公益行动启动仪式在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举办。活动由全国妇联主办,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联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百家公益组织联合发起,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和企业单位支持。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甄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晴宜,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副理事长赵东花等负责同志出席了启动仪式。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发起单位之一,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工作人员魏艳丽参加了本次活动。

  启动式由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敬一丹主持,来自公益界、媒体界以及企业界等200余名爱心人士出席。宋秀岩副主席在启动式上表示全国妇联对一切危害儿童安全、摧残儿童健康、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零容忍”,采取积极的措施推动法律的完善和有效措施的出台,并对“守护童年”公益行动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坚持依法维护儿童权益;二要依托优势,服务儿童保护的需求;三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把儿童保护的公益行动做实做好。

  参加启动式大业传媒集团、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发表了参与支持“守护童年”公益行动企业联合宣言。

  最后,黄晴宜理事长分别为宣传倡导、医疗援助、心理援助、紧急救助、法律援助、志愿者6个公益行动小分队授旗。6个小分队在启动式后,将按照各自使命分别开展行动,确保“守护童年”公益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代表法律小分队接受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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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北京市检察院召开的关于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座谈会

  2013年9月3日上午,佟丽华参加了北京市检察院在丰台区检察院召开的关于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座谈会并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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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丰台区青联第五届第二次常委会议

  2013年8月31日,佟丽华参加了丰台青联在园博园召开的第五届第二次常委会议并作发言,他作为丰台青联副主席分享了个人加入青联以来的感受及对青联组织的理解,表示作为青联委员,更加应该注重自身修养培养、发挥道德示范作用,为丰台区青联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号召大家继续努力,服务社会、服务青年,团结广大青年为区域发展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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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律师参与凤凰视频全民相对论节目,谈监护人资格撤销问题

张文娟律师参与凤凰视频全民相对论节目,谈监护人资格撤销问题:
来源:http://v.ifeng.com/program/qmxdl/jianh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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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到北京工贸技师学院服务管理分院进行“法律守护青春”法制教育课

  2013年9月2日上午,张雪梅主任应邀参加北京工贸技师学院服务管理分院的开学典礼,并为该校900多名学生进行“法律守护青春”的法制教育课。这是张雪梅主任连续9年到该校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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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接受央视《面对面》栏目专访:一切为了孩子

  当9月1日到来,山西太原6岁的小斌斌本该踏着温暖的阳光兴高采烈地步入校园,成为一名一年级的小学新生。但悲剧却无情地降临,一名犯罪嫌疑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剥夺了孩子的光明,使孩子的世界永远陷入黑暗。

  央视《面对面》栏目就本案采访了佟丽华。他首先从法律角度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表明自己的观点,即以司法保护儿童是社会所能承受的底限。接着,他从制度建设的层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虽然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修订)在具体操作上还不尽如人意,但只要立法者和法律工作者尽心尽责,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并不是一件难事。比如家庭,作为最基础的社会单元要能发挥其作用,监护人必须负起责任。如果家庭十分贫穷,父母不懂得如何教育子女,政府则该负起责任,搭建起一个儿童保护的平台。

  在谈到社会风气时,他说:我们不得不面对和承认,道德底线在降低和突破,社会的戾气在滋生和蔓延,无辜的孩子极易成为成年人发泄对社会不满的出气筒。当小斌斌的案件一出,山西汾西的家长都攥紧自己孩子的双手。但我们也知道,孩子不可能在父母死死的看护下成长。所有人应该思考和反思的是,我们应该如何使中国3亿多孩子免受伤害?整个社会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尊重保护弱小无辜的孩子?如果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安全,他们从小感受到的是孤立、威胁、歧视和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孩子们所处的未来社会将会怎样?我们这些成年人,能够为孩子的社会环境做些什么?我想,每个人都可以从简单的事做起,让这个社会变好一点点。未来,当我们碰见别人的孩子跌倒,能不能上前扶一把;作为普通人,我们平时能不能多传播一些微笑、友善和爱?… …这些看似简单的行为,实则对于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变非常重要。

  更多详情,请点击央视《面对面》了解:

  http://cctv.cntv.cn/lm/mianduimian/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为云南律师作主题演讲“中国公益法的发展与挑战”

  2013年7月29日上午,佟丽华应云南省律师协会邀请,赴云南为云南近三百名律师做“中国公益法的发展与挑战”主题演讲。演讲内容引起了律师们的共鸣,很多资深律师都发言提问踊跃。在讨论环节,大家就公益法发展的机构设置、资金、政策等问题各抒己见、相互交流,进行了充分而深入地探讨。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受邀参加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会议

  2013年8月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我国《集体合同法》立法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劳务派遣若干规定》(草案)。全总副主席张鸣起首先介绍了全总法律部上半年工作情况以及会议背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孙宝树首先发言,阐述了推进集体合同立法的必要性,但建议可以考虑先由国务院制定条例。中国政法大学王昌硕教授介绍了其推进劳动合同立法的进程,在1990年劳动法草拟的最初27个版本草案中,都没有集体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其后的讨论中,王昌硕教授提出应该专门用一章来规范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尽管当时存在争议,但这个建议还是被采纳。佟丽华就细化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会的作用等做了发言。

通过肖利娜

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小学全校教师开展法制培训

  2013年8与29日,赵辉律师应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小学全校教师开展法制培训,培训主题为《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分析及处理办法》。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参加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座谈会

  2013年8月28日上午,全国律协组织召开了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座谈会,承接该项目的北京、山西、内蒙、贵州等8家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的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是全国律协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而组织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做了重要发言,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办公室佟丽华对项目实施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马国华主持了此次会议。

  会上,周院生秘书长和佟丽华主任分别介绍了当前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背景和发展形势,要求各省市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情况,鼓励各地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为树立律师良好形象、更好推动各地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做出积极努力。佟主任还结合致诚公益团队组织实施的项目经验谈了具体看法,与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各地律协主要负责人表示,利用承接此次项目的有利契机,可以进一步整合本省(市、自治区)的现有律师和法律资源,不断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机构化、制度化运作,积极有效地促进本地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此前各地律协已经开始着手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此次会议的召开使各地律协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方向和发展思路,为全国律协项目的整体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最后,马国华副秘书长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软硬件设施建设和资金管理等角度对会议进行了总结。

通过肖利娜

农民工中心就《法律援助法》(草案)初稿提出立法建议

  法律援助是一项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2003年,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对法律援助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做好法律援助立法准备工作,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起草了《法律援助法草案》(初稿)。根据相关要求,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13年8月8日就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初稿内容向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征求修改意见。接到通知后,中心迅速组织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和研究人员开会研究讨论,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办案经验和研究成果,对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法律援助基金会基金管理、优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范围等方面提出了多处修改意见,并于8月16日将意见电子稿发送至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