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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青少年中心基于中国控烟状况及未成年人控烟状况提出立法建议

  烟草——这种危害人体健康乃至人类社会的商品正在侵蚀着世界各国的无数家庭。据统计,在20世纪,烟草的使用已经导致一亿人的死亡,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在21世纪将会导致十亿人口的死亡。中低收入国家和人群已经越来越为烟草使用的负担所累,成了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群体。全世界80%的吸烟者生活在中低收入国家。中国消费了全世界超过35%的烟草制品。如何客观认识烟草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如何采用各种手段进行有效控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

  青少年中心基于中国控烟状况并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伤害角度出发,希望对控烟立法提出建议。中心白羽律师历时3个月,走访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和控烟机构,搜集了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于2013年5月底完成了中国控烟状况和立法建议的报告。

  该报告重点分析了烟草使用对人们健康、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影响,研究了全世界控烟运动的形式并梳理了一些国家的先进立法情况。报告在分析了我国现有立法、执法情况后,重点阐述了烟草与未成年人的关系,指出未成年人吸烟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以及更容易成瘾、更易引发社会问题等,从保护未成年权益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及政策倡导建议,以期扭转中国控烟形势恶劣、控烟立法落后的局面。

通过肖利娜

青少年中心与北京市妇联合作开展“北京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的项目研究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举家迁移来到北京工作和生活。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正在成为影响农民工家庭在北京稳定生活的重要因素,并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当前,农民工子女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农民工家长缺乏和学校教师之间及与自己子女之间的沟通,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视对孩子品德和性格的培养,教育子女的方法简单、粗暴等。针对这些较为突出的问题,2013年4月以来,青少年中心与北京市妇联儿童部合作开展了“北京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指导模式”项目研究。

  该项目研究关注北京地区针对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旨在归纳北京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现状和需求,总结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的现状、特点和问题,结合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出切合北京实际、具体可行的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目前,项目研究人员已走访了朝阳、丰台等地的中小学校和教委系统等18个调研点,并完成了对农民工家长、学校老师等人的访谈,取得了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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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全国律协政府购买律师公共法律服务论证会

  2013年8月24日上午,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佟丽华参加全国律协组织的政府购买律师公共法律论证会,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一同参会。此次会议由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主持,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副秘书长洪家鸣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教授陈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宋雅琴和来自全国律协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的相关律师以及全国律协调研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与会人员就律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理论依据、服务内容、开展形式和评估体系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认为应该将律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会上,佟丽华主任提到,在当前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将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体系恰逢其时,在全国推动建立一批专职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培养一批专职法律人才将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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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中心时福茂律师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就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背景故事:一个叫王聪的女孩,未满18周岁即因为家庭贫困的原因而外出打工,在工作单位不慎将手切断,雇主却拒绝赔偿。2013年7月25日,北京电视台的《大家说法》栏目就此事采访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时律师就我国对未成年工的定义及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析。

  时律师说:未成年工在发生工伤以后,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救助,需要向专业人士咨询,比如可以去找法律援助中心,去找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及时向家长或者亲朋要求帮助。我国劳动法规定,16周岁以下是童工,用人单位不得雇佣。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参加工作,称为未成年工。对于未成年工,法律是有特殊的保护规定的。比如规定其必须先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持证才能上岗,且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再比如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详细情况,可点击北京电视台网站链接了解:

  http://space.btv.com.cn/video/VIDE1374727109986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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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律师受邀参加凤凰网《全民相对论》栏目并就儿童监护权等问题发表看法

  背景资料:6月21日,南京两名年纪4岁以下女童被发现饿死家中。事发时,两名孩子的父亲因涉毒正在服刑,她们的母亲也有吸毒史,并且失踪多日。与此同时,短短两天时间里,全国又发生3起因监护人照顾不周,年纪在7岁以下的幼童不幸坠楼身亡事件。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应该负有哪些职责?失职父母的监护资格如何撤销?孩子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监护人和社会到底谁应该来负责任?

  2013年7月29日,凤凰网的《全民相对论》栏目组织了一场名为《孩子之殇》的大讨论。张文娟律师作为青少年中心副主任受邀参加了节目的录制并就儿童监护权及监护责任等问题提出了鲜明的观点。

  凤凰网链接:http://v.ifeng.com/program/qmxdl/jianh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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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研讨会举行

  2013年8月24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和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召开“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徐焕等北京市部分区县院的检察官和法官、中国政法大学赵天红副教授等北京高校法学院青年学者、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赵运恒等资深刑辩律师、各地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的专职公益律师以及致诚公益律师等参加会议。

  

        会议分为“农民工刑事犯罪与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的质量与专业化“、”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职业伦理“三个主题单元进行了研讨。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姚艳姣就”农民工刑事犯罪与法律援助“做了主题发言,她介绍了农民工犯罪在司法实践中”高犯罪率、高批捕率、高监禁率“的”三高“现象以及当前刑事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相对较低的现状,结合办案实践详细分析了农民工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从” 为贫弱人群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关注农民工的犯罪原因,注重‘社会调查’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实证研究,进行立法政策倡导 “、”培养专业的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探索刑事法援专门机构模式“六个方面解读了致诚公益关注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的视角。在之后的两个主题单元,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赵运恒、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娄秋琴等参会人员也分别结合法律援助的质量控制和律师职业伦理做了精彩的分享和交流。

  最后,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佟丽华主任做了会议总结,他指出,应该充分发挥刑事法律援助在保障当事人权益、建立良好辩审关系、宣传刑事司法正义方面的作用,我们应成为推进这个领域改革的积极力量,为中国的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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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市检察院党组《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暨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座谈会》

  2013年8月22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举办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暨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座谈会,佟丽华应邀参加。会上,迟强检察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全市检察系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相关举措。佟丽华就检察机关严把批捕关以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加强未检工作、重视法律援助,以保障经济贫困犯罪嫌疑人在批捕及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丰台检察院开展的不起诉听证制度等做了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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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与央视著名导演李成才、著名演员伊能静就拍摄“反对儿童暴力”宣传片展开讨论

  2013年8月6日,应中央电视台著名导演李成才邀请,佟丽华参加了与伊能静等社会各界人士就反对针对儿童暴力公益宣传片的讨论会议。会上,佟丽华及与会人员针对儿童暴力的相关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拟推出的宣传片将为更好地向全社会宣传反对儿童暴力的理念、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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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市人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3年8月18日、19日下午,作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佟丽华参加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了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北京大气污染防治的背景情况、现行措施及部分公民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市环保局的介绍,当前导致北京大气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是机动车尾气、燃煤、沙尘和工业污染,市政府将尽快公布全面的治理方案。对于条例的修订,公民代表和社会组织代表都提了很好意见,重点表达了对政府不作为时公民如何救济的关注。公民代表马忠在他发言的最后展示了一组家庭照片,用图片的形式表达了对于父母和孩子健康的关切与无奈,令人震动。

  背景资料链接:http://www.china.com.cn/guoqing/2013-01/20/content_27739564_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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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应邀参加北京市妇联“家庭教育主题周活动”并做主题演讲

  2013年7月27日,佟丽华应北京市妇联邀请,参加其家庭教育主题周活动并率先做主题演讲。在演讲的开篇,他说:“从末端往前推看与孩子相关的案件,我们自认为能够比较清醒地看到悲剧是怎么发生的这样一个轨迹。但过去十几年我们只谈法律,很多家长、很多人认为法律跟我没那么大的关系,但其实很多孩子成长的过程当中之所以走向悲剧恰恰是前期的过程没有受到家长的足够重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单纯来推进国家儿童保护的制度和谈这个问题是不够的,我们应该把工作往前延伸,来关注家庭教育。”

  链接:http://baby.sina.com.cn/news/2013-07-29/1534605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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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应教育部邀请参加全国家长学校教育试验区教师代表论坛活动并做主题发言

  2013年7月31日,应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邀请,佟丽华参加了全国家长学校教育实验区教师代表论坛活动,结合新书《我们因你而改变——一位父亲就家庭教育的25个反思》做了题为“为了孩子的梦想而改变”的主题发言。

  佟丽华说,我们总在想方设法地教育孩子,但在孩子面前,我们很多父母却劣迹斑斑,比如满腹牢骚,到处抱怨,轻诺寡信,言行不一;吸烟醉酒,懒散傲慢,言语粗俗,自私冷漠;无视规则,霸道蛮横,恣意妄为,滥用权力… …等等不一而足。作为父母,对照以上的种种,我们需要反思,我们自身出现了怎样的问题?如果我们自己都有这样种种问题,我们又能教育出来怎样的孩子?所以,他提到,为了孩子,我们必须改变自己。

  链接:http://www.haomahaoba.com/qgwx/Docs/news/1/html/58/201307291300226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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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全国人大内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座谈会

  2013年7月29日,全国人大副秘书长何烨晖带队到北京人大听取司法机关和专家学者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见和建议。佟丽华应邀参加此次会议并第一个发言,他结合2002年北京发生的蓝极速网吧纵火案谈了当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度的缺陷,再一次呼吁权利保护是预防犯罪的基础,要从基础上重视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提出了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度的若干建议,其发言获得很多参会者的共鸣。

  链接:http://www.ccyl.org.cn/place/news/beijing/201308/t20130801_6514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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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司法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

  2013年7月24日下午,佟丽华参加司法部就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并主要就律师职业定位、律师维权和公益法律服务发展提出意见。此外,佟律师还和其他7位与会代表重点围绕司法部机关应当如何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在作风建设方面,特别是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评议。

  链接:http://www.moj.gov.cn/zt/content/2013-07/26/content_47121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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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参加北京市委组织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3年7月23日下午,佟丽华应北京市委组织部邀请,参加“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佟丽华主任在座谈会上提到,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很好,很有必要也很及时。但同时也要注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应仅仅是一场活动,党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具体工作中及时有效帮助群众解决现实困难。他同时希望各级领导干部注意密切联系群众,多到基层走一走、看一看,勇气听取群众的不同意见。佟主任的这些观点受到了大家的认同。

  相关背景资料链接:

  http://www.moj.gov.cn/zt/content/2013-06/19/content_4712813.htm?node=5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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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应邀为参加新概念英语大赛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和家长作主题讲演

  2013年7月23日上午,佟丽华应外研社邀请,为参加新概念英语大赛全国总决赛的几百名选手和家长作题为“我们因你而改变”的家庭教育演讲。佟丽华说,对于家长们来说,能够真正为孩子而改变是送给孩子们的最好礼物。具体来说,父母应该以身作则,一方面应当改掉自身的不良习惯,比如吸烟、醉酒、懒惰、不爱运动等;另一方面应培养自己的优良习惯,比如遵守规则、孝敬老人、勤俭节约、做志愿者等。

  佟丽华律师的讲演引发了一场讨论热潮,家长与佟律师进行了热烈探讨,家长之间也就孩子的教育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小选手们在提问环节也表现踊跃,他们的大胆直言既让大家忍俊不禁又引发了家长的诸多反思… …演讲结束后,选手和家长们争相请佟律师签名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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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佟丽华应全国妇联邀请赴天津讲座

  2013年7月10日上午, 全国妇联家庭教育宣传教育实践月——“好妈好爸亲子实践活动“在天津曹禺话剧院启动,佟丽华应邀参加了启动仪式。下午,佟丽华来到天津市河北区的育婴里小学,为600多名家长做了题为 “恰当履行家长责任,保障孩子安全健康成长”的精彩讲座。在讲座中,佟丽华与在座父母分享了他作为一名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同时也是一名父亲的家庭教育经验,比如”家长该如何避免伤害孩子”、“如何赋予孩子独立走向社会的能力”、“如何学会和孩子进行沟通”以及“如何成为孩子的榜样”等问题。讲座后,佟丽华与现场的家长进行了充分互动,细心解答了家长们关心的问题,比如“怎样让孩子安全度过青春期”、“孩子犯错误屡教不改怎么办”、“和孩子沟通难”等等,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

  链接:http://www.tjbama.com/supesite/?viewnews-3651

  外研社网报道链接:http://www.fltrp.com/products_news/14082

通过肖利娜

北京市法学会社工部一行到致诚公益督导2013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为进一步了解法学会系统2013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2013年8月14日上午,北京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雷建权主任一行四人到致诚公益调研,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交流和指导。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协调人于旭坤以及三个项目的具体负责律师李科峰、于慧、刘会丽和贺争参加了此次会议。

  2013年度,致诚公益承接了北京市法学会系统三个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分别为法律慈善项目、农民工免费法律咨询项目和青年女性法律服务项目,拟为有志于公益法律服务的社会各界律师搭建平台,积极为出于困境中的进京务工人员、青年女性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致诚公益团队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抽调了专业精干力量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

  在督导会上,三个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就项目实施进程和后期工作安排做了详细汇报,社会工作部对三个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刘东阳、乔虹和李琦老师也就项目资料保存、项目资金合理使用、项目宣传方式和实施效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为后期项目的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最后总结阶段,雷建权主任从四个方面谈了对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建议,他鼓励致诚公益团队在“实施好”、“宣传好”、“总结好”、“筹划好”项目等方面做好工作,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致诚公益团队一定会取得优异成绩。各项目负责人纷纷表示,在社工部的指导和支持下,致诚公益团队一定会用好社会建设资金、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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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艳丽参加“守护童年”大型公益活动研讨会

  2013年8月15日,“守护童年”大型公益行动研讨会在北京市培新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妇女基金会主办,旨在发起儿童保护大型公益活动,促进儿童的权利保护和全面发展。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权益部部长蒋月娥等人出席会议,多家公益组织、基金会及媒体参加会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魏艳丽参加会议。

  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准备携手全国100家公益组织、社会团体、爱心企业联合发起公益活动,搭建儿童服务和救助平台,联合进行宣传和应对,共同呼吁儿童救助机制和干预机制的落实、完善。本次会议主要为公益活动的筹备会,与会专家、媒体、公益组织围绕儿童保护公益行动的组织、儿童保护理念的大力预防宣传、专业化的心理和法律救助、立法完善、志愿者行动等方面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建言献策。会议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进行活动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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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领律师应邀前往望园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普法讲座

  徐玉领律师应邀前往望园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普法讲座

  2013年8月15日,致诚农民工中心的专职律师徐玉领应邀前往望园社区做普法讲座,此次讲座的主题是:《未成年人的保护与犯罪——法律离我们究竟有多远》,前来听课的有望远社区的居民户和流动人口的未成年人孩子以及家长,近60人参加了此次普法。

  徐律师从吃穿住用行等几个简单的问题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解释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等几个基本概念,然后结合案例介绍了绑架、抢劫、强奸、猥亵、交通事故伤害、动物伤害等几种主要的犯罪伤害,并给与在座的青少年和家长中肯而实用的防范建议。授课中小朋友们认真听讲、踊跃发言。律师还向现场听课的家长发放了有关《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手册——《农民工普法手册》以及致诚公益的联络卡。徐律师一个小时的讲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家长也普遍反映此次授课很丰富、很实用,对未成年人的正确行为指引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此次活动是由2013年福彩公益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首都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法律咨询及矛盾调解项目”提供支持,我们还邀请了项目支持性监测评估单位——北京市恩派非盈利组织发展中心的项目官员袁元和郭晓宇全程参与了此次普法培训活动的现场监测,致诚农民工中心法律咨询办公室的负责人于慧律师和贺争律师陪同。会后,我们邀请两位项目官员参观了致诚公益办公楼,双方就项目实施中的一些工作建议进行了详细沟通。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应邀为来自合肥的小学校长做“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培训

  2013年8月9日,张雪梅主任应邀为来自合肥的小学校长做“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培训。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赴内蒙克什克腾旗开展留守儿童综合保护项目2013年督导工作

  2013年8月5日-8日,张雪梅主任作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1-2015年儿童发展纲要项目专家组成员,赴内蒙克什克腾旗开展留守儿童综合保护项目2013年督导工作。

通过肖利娜

朱琳参加“为了明天——乡村幼儿园计划”平台启动流程并发言

  2013年8月8日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朱琳在搜狐媒体大厦参加了“为了明天——乡村幼儿园计划”平台启动流程,并就农村学前教育从预防和制止留守儿童遭受性侵害和开展对农村幼儿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两个角度进行了发言。与会嘉宾包括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鞠萍,著名演员姚橹,五位研究农村学前教育问题的专家学者以及二十多位公益组织代表。

通过肖利娜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新员工来致诚参观学习

  今晨,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通用公司”)党支部及人力资源部的领导带领30余名新入职员工来致诚参观学习。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对他们此行进行了接待。于律师首先带他们前往致诚一层的法律援助大厅,为新员工们讲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内容、办理流程和致诚公益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使他们对于法律援助工作有了理性的认识。然后来到致诚的农民工普法学校,向大家讲述了为农民工进行普法培训和免费成人高考辅导的情况,当普法学校的两侧大门打开,满墙绵密的锦旗扑面而来,当事人感激和鼓励的话直入人心,新员工们对于法律援助工作又多了一份感性的领悟。

  接下来新员工们参观了148咨询办公室、调解室、二层的研究人员办公区,并在党建办公室停下了脚步。作为致诚党支部的专职副书记,于律师介绍了致诚党支部对党员律师的纪律要求以及致诚公益律师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她还和新员工们一起分享了致诚党支部组织的多姿多彩的文娱活动,引来阵阵的欢笑声。

 

  在致诚大会议室,新员工们观看了“致诚公益十年“纪念宣传片。在短短的十八分钟里,这个宣传片浓缩了致诚经典的法律援助案例,浓缩了许许多多来致诚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的身影,更加浓缩了致诚公益律师”为了正义“仗剑天涯的身影。

  在最后的互动交流阶段,通用公司的新员工们与致诚公益团队总负责人佟丽华主任进行了深入沟通,受致诚公益律师团队的感染,新员工们都感觉收获特别大,他们都想把握住这难得的机会,去了解更多关于佟主任、关于致诚的故事。以下是问答部分节选:(Q-提问者)

  Q1:佟主任,请问您刚毕业时就想做今天的事业吗?

  佟:没有,刚毕业,我想从事一份自由的职业,在政法大学求学阶段我就创办了一个学生社团“准律师协会”,毕业后放弃了去国家部委工作的机会,选择了当一名律师。致诚所当时还是国办所,在三年半以后,我成了致诚所的主任,也是当时北京市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之一。由于做商业律师比较成功,所以我在1998年就买了车、1999年买了房,成为同学中较早赚到钱的人。虽然有了钱,但我一直感觉心里不舒服,后来接触了未成年和农民工领域的案件,发现这个领域有着太多的空白,太需要有人介入做些什么事情。所以,就有了今天专职从事法律援助与研究的致诚公益。

  Q2:佟主任,作为律师,您为什么会选择做公益法律援助这样的工作?

  佟:可能因为个性的原因吧,我从小就比较正直,很爱看金庸,梦想着有一天能像书中的大侠一样去行侠仗义。后来我发现,其实做法律援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手持法律之剑去扶危济困。法律援助案件做得越多,我对此就越有认识。以人数来说,从我们的服务中直接受益的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就超过了40万人,更加凸显了我们工作的意义与价值。

  Q3:佟主任,请问您和您的律师在工作中会不会受到威胁?遇到阻碍?是什么让您坚持下来的?

  佟:(笑)这个当然有。但是我们始终相信:邪不压正。对一些负面的现象,我也会忧虑,但我在任何场合,都会传播正能量,比如,我一直呼吁依法治国要高调,我还呼吁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呼吁中央加强顶层制度的设计,加快加快有效改革的步伐。我觉得,与其抱怨,不如多做一些务实的工作,在这种强烈的责任感的感召下,我和我的团队都会坚持下去。

  Q4:佟主任,在参观中我们了解到,致诚每年都会接待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的实习生,那么这些外国人来致诚实习,会不会有困难?你们是如何解决的?

  佟:应该不会。至今为止,已经有过49名世界名校的国外实习生来致诚实习,他们大多来自哈佛、耶鲁和牛津等著名法学院校。的确,英美国家和中国所处的法系不同,法律制度也不相同,但我们的做法是,要求他们从一个具体的问题出发,去研究在不同法系或法律制度背景下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在这一点上,我非常欣赏美国的做法,美国是非常鼓励大学生去全球各个国家去实习的,因为这样能够使学生具备国际化视角。而我们知道,无论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企业,你的视野有多开阔,就决定你能走得多远。

  另一方面,对于国内的实习生而言,我认为来致诚可以使他们更接“地气”,即通过在致诚的实习,他们可以更加了解中国的国情,更加珍惜现在的工作和生活,使自身充满正能量。

  在座谈的最后阶段,佟丽华主任和通用公司党支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都表示愿意在加强青年员工党性教育、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更多交流。

背景资料: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是于2011年11月4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由原通用技术咨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更名而来,隶属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咨询领域的“国有主力军,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亿元,拥有包括商务、技术、财务、投融资和法律等专业的专家团队。

通过肖利娜

王丹、张娟参加“北京律师学院”、“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党校”揭牌仪式暨部分骨干律师培训讲座

  致诚公益律师王丹、张娟参加“北京律师学院”、“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党校”揭牌仪式暨部分骨干律师培训讲座

  2013年7月26日上午,“北京律师学院”、“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党校”揭牌仪式暨部分骨干律师培训讲座在怀柔区市律师培训中心举行,我所王丹律师、张娟代表我所参加此次活动。此次活动为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北京各律师事务所参与的重要活动,共有北京各律师事务代表二百余人参加。

  揭牌仪式前,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小炜、北京市律师代表分别致辞。于泓源书记、周小炜副会长分别对“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党校”、“北京律师学院”成立的背景、目的、经过、意义作了深入介绍。北京市律师代表——北京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卫东对“北京律师学院”的成立对北京律师的意义发表演讲。最后,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小炜分别为“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党校”、“北京律师学院”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中宣部研究院戴木才为与会律师进行“北京律师学院”成立后的首次培训。戴木才研究员以《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与我国政治的重大进步》为题,从十八大召开时间、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人员组成、习书记就职演讲等方面深入分析十八大中折射出来的我国政治的重大进步,让与会律师受益匪浅。


  整个活动于中午12点圆满结束。

通过肖利娜

张文娟赴银川参加西北六省(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人才培训班

2013年7月24日上午,受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邀请,张文娟律师参加在宁夏银川举办的西北六省(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人才培训班,并为来自西北六省(区)80名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人才开展“儿童养育与国家责任”的专题培训。张文娟律师结合最近发生的南京两幼儿饿死家中的事件及其他一些严重伤害儿童的事件,与福利院院长们一起反思我们社会中的儿童观,呼吁院长们将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内化为思维习惯。张文娟律师就儿童福利院如何进行前瞻性探索提供了方向和方法,她提示,儿童福利院应将儿童福利探索的前沿信息和经验往机构外的家庭延伸,逐步发展成为儿童福利资源与指导中心。

通过肖利娜

致诚党支部组织活动参观园博会

2013年7月12日,致诚党支部组织活动参观园博会。早晨9:50分,同事们在4号门门口集合。大家在致诚党支部的旗帜下合影。
园博会各城市场馆亭台错落,草木葱茏。各展园地域特色鲜明,移步其间,如游齐鲁大地。济南园以“古城泉韵”为主题,水景玲珑,楼榭古雅;青岛园轻松有趣,海螺雕塑可以钻进去,嵌着海洋生物的矮墙可供小孩玩耍。济宁园用群雕再现孔子杏坛讲学场景;威海园则用海草房、桅杆渔网、烟雾缭绕的“海面”展示质朴清幽的渔家生活。
各展园在再现的同时也不乏创意。莱芜园创造性地将不锈钢与瓦石等天然材料混搭再现长勺之战;东营园的大门是用油田“磕头机”部件做成;菏泽园将使用催花技术让牡丹在开园时反季开放。
一天的园博自行,让大家充分领略了我国各地特色园林景观,加深了对各地传统文化和现代城市建设发展的了解。可谓收获颇丰,不虚此行。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到长辛店街道玉皇庄社区讲法制课

  2013年7月23日,张雪梅主任作为丰台区委区政府幸福生活讲师团成员,到长辛店街道玉皇庄社区为社区儿童讲解儿童保护与责任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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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大学生公益法国际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2013年7月20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校区首届大学生公益法国际学术研讨会拉开了帷幕,假期校园的平静一角被热烈的讨论打破了。此次研讨会的亮点在于这是一次完全由各国大学生(所有参会大学生都是“致诚公益”暑期国际实习项目的实习生)自发、自主组织的研讨会。没有高头讲章,没有微言大义,有的只是辛勤细致的文献搜集和事实调查。报告、展示或许不甚严谨,或许不很深刻,或许不够广博,但是细心的人们应该能够体察到所有参会大学生对于公益法、弱势群体、公正理想的拳拳情意和一片至诚。与会的重要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校长、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教务长、“致诚公益”团队佟丽华主任。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和北京“致诚公益”团队(Zhicheng Public Interest)协力举办。两者的合作由来已久,此次中国政法大学不仅提供了场地、设备方面的支持,还派出了霍政欣、徐光东、谢立斌三位教授并邀请了暑期在该校授课的康奈尔大学特聘教授Bruce Bryan充任研讨会四个主题单元各自的点评嘉宾。以上诸位教授对公益法的热情令参会的中外大学生心折颇深。

  会议开幕时,东道主政法大学的张桂林副校长和“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政法大学知名校友佟丽华主任分别致辞。叙述了此次研讨会成型的始末和双方为此做出的共同努力,表达了对中外大学生们精彩表现的期待以及对会议顺利进行的良好祝愿。

  之后,研讨会按照发言人研究领域的不同分为四个单元,分别关注律师对于公益活动的职业责任和律所对公益事业的企业责任问题、城市化时代中的弱势群体劳动保护问题、残疾人与未成年人民事与刑事法律保障制度以及比较视野下的环境与刑事法三个热点问题。各位发言人的发言都展示了自己法律检索、文献搜集、逻辑分析、比较研究的最佳能力,体现了对各自研究领域的高昂热情。提问与回答环节交锋比较激烈,中外大学生间经常互有商榷,期间的欢声笑语、机锋辩驳展现着大学生们敢说敢为、自由探索的精神。点评嘉宾的评论更是切中肯綮,学术要求严格而态度不失亲切。各位会议主持人在承上启下、调动气氛时的措辞也是贴切恰当、妙趣横生。


 

  紧张之余,午餐后参会大学生和他们的指导律师们也不忘松弛一下紧张的神经。外国大学生们演唱了歌曲《北京欢迎你》,并且举行了活泼的知识问答活动。张弛有度的娱乐显示了大学生和律师们严肃之外的可爱一面。经过一天紧凑的报告、展示,下午5时许会议结束。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政法大学教务处长余志刚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Prof. Bruce Bryan、“致诚公益”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为参会的“致诚公益”暑期国际实习项目的实习生代表颁发了暑期实习证书。

  最后,于志刚教务长致了简短的闭幕词,Bryan教授和黄进校长分别作了总结发言。Bryan教授强调通过这次研讨会中外大学生建立了一座理解之桥、友谊之桥,这座桥在越来越“小”的人类世界中将会帮助法科大学生——未来的法律职业人们更好地寻求各种棘手社会问题的解决之道,并表达了对与会大学生们关注社会公益问题的高尚精神的赞许之情。黄校长首先结合政法大学的教学改革谈到了通过举办研讨会和暑期实习项目提高大学生自学、研习、检索的3S(Self-study、Seminar、Search)能力,进而提高大学生灵敏地发现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必要性。其次,校长感谢了参会的所有师生、律师,尤其是参与布场、筹备工作的政法大学志愿者们,做出精彩点评的中外教授们和致诚公益实习项目的指导律师们。并且表示政法大学对这类理论结合实践、洋溢着大学生气息的学术活动会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提出了和“致诚公益”团队合作把公益法国际学术研讨会、暑期国际实习项目办成品牌项目的联合发展规划。最后,黄校长表达了他对中外大学生们的衷心期许,希望他们在未来的工作中能秉持人本精神、重视人权保护、发扬人道关怀,始终不渝地关心公益法,保持法律人的正义理想和公共精神。

  整个研讨会的氛围和而不同,有歧见、有共识,更有中外大学生对共同话题的关注产生的情感热度和理智力度。这场大学生自己的公益法研讨会的顺利举行使人们有理由一起期待2014年更精彩也更成熟的第二届会议的到来。再见,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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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沙龙之“中美律师对话:律师职业道德”日前成功召开

  2013年7月19日晚,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创新团队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刑辩沙龙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710会议室举行。本次刑辩沙龙的主题是“中美律师对话:律师职业道德”,主讲嘉宾为美国纽约大学亚美法中心主任柏恩敬(Ira Belkin)先生,特邀嘉宾有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布鲁斯·布莱恩(Bruce Bryan)教授、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法学院迈克尔·本扎(Michael Benza)教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丹尼尔·施米克里(Daniel Schmeeckle)博士、Alston公司亚洲区法律顾问车孟博士、著名资深刑辩律师伍雷先生、著名资深刑辩律师王兴先生。出席本次沙龙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著名资深刑辩律师王甫先生、致诚公益律师姚艳娇女士。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吴宏耀教授主持本次沙龙,与会嘉宾分别就中美律师在不同司法制度背景下遇到的实务问题进行了讨论。伍雷律师以刘志军案为例,针对律师的职业伦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曾在美国担任联邦检察官的柏恩敬先生以及长期在美国进行刑事辩护的布莱恩教授、本扎教授、施米克里博士都根据自己的实际经历就此问题进行发言。双方还对中国的刑事法律援助与美国的公社辩护人制度问题交换意见。

  本期刑辩沙龙使与会各位律师、学者对中美两国在不同司法制度背景下面对相同问题各不相同的处理方法有了明确的认识,并有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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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蒂尔法学院Jennifer Mertus教授一行访问致诚公益

  7月22日上午,惠蒂尔法学院Jennifer Mertus 教授一行访问致诚公益,随Mertus 教授一同访问致诚公益的还有惠蒂尔法学院在读学生。

  致诚公益张文娟律师,李秀红律师会见Mertus教授一行,并同“致诚国际法学人才实践精品班”实习生与惠蒂尔学院法学院在读学生进行了亲切而深入地交流。

  惠蒂尔法学院Mertus 教授一行首先参观了致诚公益的办公场所, Mertus 教授对致诚十余年来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随后, Mertus 教授一行与致诚公益在职律师、实习生一起就中美两国儿童权利保障、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美国移民工人权利保障等主题展开了讨论。

  讨论过后,李秀红律师表示,致诚公益大力支持与惠蒂尔法学院的合作与交流,希望双方合作能够继续深入下去。

  最后,Mertus 教授对致诚公益的法律援助活动表示高度赞赏,并与在场同学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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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到右安门街道开阳里第三社区讲法制课

    2013年7月19日,张雪梅主任作为丰台区委区政府幸福生活讲师团成员,到右安门街道开阳里第三社区为社区儿童讲解儿童保护与责任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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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诚公益与西城法院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

  2013年7月12日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西城区人民法院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安凤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作为协议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此次协议的签署是为了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会议由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卫主持,其他参会人员包括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田小梅,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诉讼法研究室主任、副教授张荣丽,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霍薇、西城区法院办公室及科室负责人宋洪印、赵莹、吴献雅、赵海、韩楠。

  佟丽华主任在发言中指出,西城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开启了新的思路,同时对法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专业化、社会化的调解工作提出了重大挑战。佟主任对双方的合作寄予很大期望,他相信在新的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双方在诉调对接工作上会取得良好发展。他还强调,作为一家专职从事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的公益机构,致诚公益一定要在接下来的合作中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为树立司法权威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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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宏耀教授应邀为致诚公益团队暑期实习生开展讲座

  2013年7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吴宏耀老师受致诚公益团队邀请,于当日下午3点在致诚公益二楼会议室为致诚暑期精品班实习生开展了一场名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发展现状及挑战”的讲座。致诚公益团队多名专职律师也参与了此次讲座。吴老师首先为实习生以及在场律师分析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特点。接着吴老师结合 具体数据和表格讲解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发展律师和刑事辩护的现状。最后,吴老师通过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在交流环节,就被害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力、辩诉交易以及公设辩护人等问题,吴老师与在场人员进行探讨。通过此次讲座,实习生也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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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参加“儿童性教育:探索和建议”研讨会

    2013年7月16日,张雪梅主任参加由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人民政协报教育在线周刊“提案助理—性教育”工作室主办的“儿童性教育:探索和建议”研讨会,张雪梅主任就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及会议进行点评发言,并受邀担任“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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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羽律师参加安徽合肥青少年控烟座谈会

  


        2013年7月11日,白羽律师前往安徽合肥参加青少年控烟座谈会。

  本次“青少年控烟座谈会由安徽团省委、北京致诚和安徽致诚联合主办。座谈会有幸邀请到安徽团省委、司法厅、人大法工委、妇联、教育厅等部门及合肥市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出席并发言;邀请了来自北京的权威控烟专家到会讲座;并有法制日报、江淮晨报、人民网、腾讯公益等媒体记者到会进行报道。主办方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使政府机关及社会各界意识到青少年控烟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形成强大的合力,使青少年远离烟草的伤害。

  那么,为什么控烟如此紧迫和重要?烟草会带来怎样的危害?青少年和控烟又有什么联系呢?让我们带上问题,到会中寻找答案吧!

  首先,请大家关注一组数字(数据来源于官方《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及中国控烟协会最新调查结果):

  - 全球,每年归因于烟草死亡的人数高达600万,占总死亡人数的1 / 10。我国,每年归因于烟草死亡的人数超过100万,如果不加控制,至2020年,每年死亡人数将超过200万;

  - 吸烟可导致多部位恶性肿瘤(如肺癌及喉癌)及其他慢性疾病(如呼吸系统疾病及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生殖与发育异常(对受孕及妊娠结果都有影响),还与其他一些疾病及健康问题(如消化道溃疡、牙周疾病及痴呆)的发生密切相关;

  - 中国吸烟者逾3亿,另有7.4亿不吸烟者遭遇二手烟暴露。有充分的证据说明,二手烟暴露同样可以导致以上疾病;

  - 吸烟者的平均寿命要比不吸烟者短10年;

  - 中国控烟协会最新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我国青少年吸烟率为11.5%,约1400万青少年烟民,尝试吸烟的青少年达4000万。青少年吸烟率和尝试吸烟率逐年上升,并逐步呈低龄化趋势;

  … …

 

  原来,烟草的危害是如此巨大!他不仅侵蚀吸烟者的健康和生命,连不吸烟者也不能幸免。更可怕的,“烟草毒魔“正将魔爪伸向我们的孩子,正在千方百计地诱惑他们,使他们吸烟成瘾 … …

  以下是主要观点分享:

  安徽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 倪永生:应促进控烟立法的实证研究,要注意鲜活案例和经验的价值。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姜垣:贫困家庭的吸烟状况值得我们关注。全世界有75%的吸烟者分布在发展中国家,贫困、文化程度低的人更倾向于吸烟。研究表明,我国有吸烟者的贫困家庭将收入的近10%用于购买烟草,而这10%本该用于购买食物,贫困家庭的儿童营养不良状况明显,且购买烟草的支出又加剧了贫困。而另一方面,越贫穷家庭的孩子越容易染上烟瘾。

  

  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黄金荣:中国在2003年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公约”),迄今为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对控烟达成了共识。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公约的第8条、第10条和第13条,简要概括如下:

  (1) 防止接触烟草烟雾;

  (2) 烟草制品披露的规定;

  (3)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公约内容详见链接: http://treaties.un.org/doc/source/RecentTexts/FCTC_ch.pdf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于秀艳: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控烟经验,包括:

  (1) 提高烟草税,进而提高烟草零售价格,降低烟草购买率;

  (2) 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立法助力“无烟环境”;

  (3) 在烟盒上使用全警示图片;

  (4) 禁止在销售终端陈列烟草及做烟草广告。

  北京青山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白羽:我们的烟草企业、烟草监督部门应该避免、禁止下列行为:

  (1) 禁止“烟草”嫁接“希望”,比如某烟草企业捐助设立“某烟草希望小学”;

  (2) 禁止校园周围“烟草暴露”,建立“无烟校园”,从源头上切断孩子与烟草的联系;

  (3) 禁止销售酷似烟草的零食;

  (4) 禁止网络销售烟草;

  (5) 建议各地在立法上加入一条“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孔维钊:在控烟方面,律师可以参与的工作:

  (1) 推动立法方面,包括国家层面及地方层面,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修订并监督现行法律的执行;

  (2) 烟草广告方面的立法建议,倡导、呼吁禁止在烟草的外包装上使用优美的图片及文字;

  (3) 积极参与“控烟”公益诉讼。

  专家的分享和嘉宾的讨论令所有与会者印象深刻,无论吸烟者还是非吸烟者,每个人都在意识到烟草巨大危害的同时,认真思考未来对青山年控烟工作的作为。虽则任务艰巨,但绝不能畏葸不前!让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首先做到“无烟家庭”,然后做到“无烟校园”,直至做到“无烟环境”。为我们的孩子,也为我们自己的生命健康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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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律人的成长历程”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行

  2013年7月15日晚七点,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创新团队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题为“一个法律人的成长历程”的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710会议室举行。主持本次讲座的是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本次讲座的主讲人车孟律师和同学们分享了她在国内工作、出国留学、在美国做律师以及成为阿尔斯通公司亚洲部法律顾问的成长经历,并通过总结自己多年的经验教训给同学们提出了一些关于学习、工作上的建议。出席本次讲座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吴宏耀教授,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Daniel F. Schmeeckle博士。

  听了车律师讲述自己丰富多彩的经历之后,同学们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车孟律师提出了一些问题。整个讲座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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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刑辩沙龙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召开

  7月12日晚七点,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创新团队共同举办的刑辩沙龙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A710举行,首期刑辩沙龙的主题为“什么是黑社会”。本次沙龙由中国政法大学吴宏耀教授主持,到场嘉宾有周泽律师、赵天红教授、王兴律师、张磊律师等具有丰富刑辩经验的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也参与到其中。

  沙龙首先放映了纪录片《他们说我是黑社会》,之后由著名刑辩律师周泽主讲发言。周泽律师将其从多年来为黑社会性质犯罪辩护的经验中总结出涉黑案件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与在座的各位律师及学者分享,获得在座各位的认可。周泽律师还讲述了刑辩律师在办理黑社会案件时面临的困境。继周泽律师发言之后,其他律师都踊跃发言,针对黑社会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包括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之后,吴宏耀教授进行总结发言,指出涉黑案件中存在的选择性执法、经济利益驱动等方面的问题,并在法律框架内讨论如何进行改进。

  最后,与会各位对王兴律师提针对《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讨论,建议删除一些名为律师争取权利实为限制律师权利的条款,并修改一些难以执行的条款。

  本次刑辩沙龙受到与会各位律师与学者的一致好评,为日后的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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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召开少年司法分流座谈会

2013713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邀请在少年司法领域非常活跃的法官、检察官、警官、专家学者等参加少年司法分流座谈会,会上大家了讨论了在《新刑事诉讼法》框架可探索的少年司法分流举措及挑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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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召开少年司法研讨会

    2013年7月13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召开少年司法研讨会,来自北京、上海、山东、重庆和福建等地长期从事少年司法工作的专家、公安、检察官和法官以及司法社工等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就少年司法分流已经开展的探索和可能继续探索的空间进行了积极互动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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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律师到浙江海宁参加“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

2013710日上午,受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邀请,张文娟律师到浙江海宁参加“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张文娟认为,试点地区的有些做法值得推广,如江苏的儿童免费体检制度,浙江的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及温州计划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将社会力量引入儿童福利试点的想法等。张文娟争取到的发言中提示,儿童福利不单是资源给予,要重视单纯资源投入无法解决的权利困境类问题,建议试点侧重摸索儿童福利机制,从如何发现困境儿童,到需求评估及资源服务,到恶性案件的司法干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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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张雪梅应邀参加“关注女童安全、保护儿童权益座谈会”

  2013月7月11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执行主任张雪梅应全国妇联权益部邀请参加“关注女童安全、保护儿童权益座谈会”,分别从南京饿童事件等近期儿童保护事件谈儿童保护制度的设计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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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赵辉参加丰台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律师法律服务公益活动

    2013年7月12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律师赵辉参加丰台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律师法律服务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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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新书发布会暨家庭教育经验分享会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举行

  2013年7月7日,佟丽华《我们因你而改变》新书发布会暨家庭教育经验分享会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四层的大向画廊举行。

  室外骄阳炙热如火,场内读者热情高涨。发布会开始前20分钟,大向画廊里已座无虚席。而读者仍在络绎而来,主办方不断添加座椅仍然无法满足需求。

  外研社的徐秀芝社长出席了新书发布会并致辞说:外研社作为一个国内外较有影响的教育出版机构,在未来,不仅致力于出版优秀的图书,更致力于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随着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家庭教育的持续关注,外研社将会把家庭教育类图书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希望通过中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专家佟丽华律师的这本书,通过佟律师今天的家庭教育经验分享会,将家庭教育的正确观念传达给在座的每一位读者朋友。

  徐社长于致辞后与佟丽华律师一起为新书揭幕。

  接下来的1个半小时,是佟丽华律师的讲座。与平常不同,他并未使用大量法言法语去分析法律案例,而是作为一个普通的父亲,作为一个充满正能量和社会责任感的人,用朴素而生动的语言,与读者朋友们分享了他对家庭教育领域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反思,以及对一些家庭教育理念的研究心得。

  接下来的读者互动环节,佟律师认真地回答了几位读者朋友的问题,下面这位读者,正在咨询该如何正确地表扬和批评孩子,他回答:表扬切忌小题大做,因为太轻易的表扬容孩子滋生虚荣心。而批评,要注意场合,要注意语言的选择,要注意呵护孩子的自尊心。

  还有一位读者问,佟律师,您这个暑假会给孩子报哪些兴趣班呢?他答:我建议,您还是先陪他一起去旅行吧!他睿智幽默的回答常常让场内笑声不断,气氛轻松而融洽。

  签售环节既是高潮也是尾声,读者们的踊跃令人感动。佟律师在最后说,希望这本书,真正能引起父母的反思,通过父母们自身的成长,来成就孩子的快乐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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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就“南京街头6岁女孩烈日下赤身乞讨“事件接受CCTV新闻频道采访

  2013年7月4日晚,针对近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南京街头6岁女孩烈日下赤身乞讨“事件,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佟丽华主任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24小时》栏目采访。

  在访谈中,记者向佟主任提出,出现类似6岁流浪女孩烈日下赤身乞讨或者流浪孩子的受伤、死亡等,其根源是执行层面还是法律制定层面出现了问题?如果监护人不愿意承担责任或者没有能力承担责任,这个孩子怎么办?如何才能更好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佟主任认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政府和司法机关都缺乏有效介入。而家庭面临的困境,一方面是物质上的,另一方面则是父母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佟主任还指出,针对困境中的家庭和孩子,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要对家庭的监护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如果孩子在家庭成长中受到伤害,或者说政府提供了服务但父母没有有效地照顾孩子,这种情况下,政府和司法机关要进行有效干预。佟主任对政府和司法机关寄予了很高期望,他希望通过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有效介入,南京街头6岁女孩烈日下赤身乞讨的事件不再重演,让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详细内容,请大家点击链接收看视频,建议从第22’ 26’’ 处开始收看:

  http://search.cctv.com/playVideo.php?qtext=24%E5%B0%8F%E6%97%B6&pid=p12287&detailsid=ed6bbe735bb1459a829f8f1c1a9f8f05&cdate=recent&title=%E3%80%8A24%E5%B0%8F%E6%97%B6%E3%80%8B%20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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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律师接受国际在线采访谈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张军勇):中国民政部日前决定,将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试点。根据这种制度,儿童群体将被分成不同类型,依类型按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专家称此举照顾儿童需求值得肯定,同时呼吁应通过加强立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儿童福利保障力度。

  据介绍,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是本着“适度普惠、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分区域”的理念,将儿童群体按照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4个层次,分成不同类型,并依类型按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试点将率先在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宁市、河南省洛宁县、广东省深圳市实行。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对民政部的这一做法予以肯定。她认为,这种开始照顾儿童需求的做法,是非常可贵的。她介绍说:“以往很多时候是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儿童福利制度和儿童保护问题,而不是从儿童需求角度,这也是导致我们很多政策、文件都‘疼医头脚疼医脚’,出了事才临时性弥补。它没有从儿童的需求角度去考虑制度设计,容易形成分散的、而且有时自行矛盾或空白的,所以这次从儿童福利制度探索上来看,是非常有意义的。”

  民政部特别要求,试点地区要把困境儿童确定为重点保障对象,并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此,张文娟表示,当前社会可能对儿童福利有一种误区,认为儿童福利主要在于给予资源,而不是如何保障儿童的权利。张文娟表示:“我个人觉得还是对儿童福利没有形成共识,这里面体现得更多的是资源型儿童福利的观点,对于权力型儿童福利的观点没有明显体现。”

  按照对儿童群体的分类,孤儿分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养育孤儿两类,困境儿童分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3类,困境家庭儿童分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4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认为,民政部救助范围虽有所扩大,但将儿童分为上述几个类别并不全面。童小军讲认为:“现在的福利分类即使分了这么多类,其实还是有很多孩子在外面的,比如受虐待的孩子谁管,现在的分类里是没有的;受性侵害的孩子谁管,分类里也是没有的。”

  对此,张文娟也有相同的观点:“我感觉很奇怪没有把遭受家庭暴力的儿童放到里面,因为这是特别突出的一类。中国的儿童福利制度从一开始只关注没有监护人的孤儿向有家庭的儿童延伸,但现有保障体系还没有关注到所有重要的问题,比如监护不称职或者有问题。”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统计,我国0-18岁儿童总数约为3亿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2.5%,其中半数以上儿童分布在农村地区。统计显示,目前生活困难的18岁以下儿童有700多万人。童小军表示,尽管有非常多的儿童福利需要得到保障,但现有的法律制度对儿童福利保护问题并没有明确规范,同时缺乏操作性。这导致目前负责儿童的部门非常多,但很多问题到底归谁管没有明确。要杜绝近期多起惨痛的儿童受侵犯事件,必须推动儿童福利保护的立法工作。

  童小军说道:“比如最近的南京女童饿死案经过曝光后,可以追出谁的责任?谁也不负责任,法律上谁也鉴定不清楚是谁的责任,最后说是父母的责任。但我个人观点认为尽管父母有责任,但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不只是女童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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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参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专题研讨会

201373日,张文娟参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专题研讨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区县从事未检工作的主要检察官到会,做了一个简短发言,提到少年司法不同于成人刑事司法,其主要针对人而非行为,所以对症下药很重要,社会调查就是找“症“,矫治方案就是“药“,并因此提示两点,一只是探索药的多元化,且将监禁羁押作为最后手段;二是重视症与药的对接,调查不用于矫治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