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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向致诚公益员工传达十八大会议精神

  2012年11月15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接受北京电视台的采访,采访主题为“佟丽华: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护”。

 


 

  当天,刚刚从十八大会场回到办公室的佟律师立即召集全体员工召开会议,会上,佟律师认真传达了十八大的会议精神,表示十八大报告中,更加关注依法治国和民生的问题,今后单位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要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要让普通老百姓通过我们的工作真切的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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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与佟丽华律师在北京展览馆合影

  2012年11月13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北京电视台的采访。采访期间恰逢,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带领佟律师等十八大代表在北京展览馆参观主题为“科学发展,成就辉煌“的大型图片展”活动。

 


 

     其间,郭书记和佟律师等代表在“佟丽华律师为农民工发放劳动纠纷补偿款“的照片前亲切合影。佟律师表示,这是郭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他认为法律援助工作要在维护人民群众权利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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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刘会丽律师参加2012年北京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提高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业务水平,全面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12年北京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于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在通州区月亮河度假村举办,其为期三天。刘会丽律师作为致诚公益党支部的代表参加培训。

  此次采取全脱产学习,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讲座与现场参观教学、分组讨论、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在为期三天的培训学习中,学员们认真听取了来自中央党校、市委社会工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发改委、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等方面专家的报告。专家们分别就关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建设、十八大报告的解读、首都经济十二五规划和目前的经济运行情况、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做了相关介绍。学员们还根据安排,参观了北京城市学院。通过专家学者对政策的解读以及现场参观活动,学员们初步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据市委社会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已经纳入北京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项目,每年都会定期开展培训,以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前瞻指导。

  刘会丽律师作为致诚公益党支部的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认真听取了专家报告,并和与会专家、学员交流,介绍了致诚党支部的发展情况、党建工作以及法律援助事业的重大成就和进展。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会长与青春梦想相关工作人员讨论工作

  2012年11月1日下午,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哲亚、副秘书长程永新等人到致诚公益楼与佟丽华会长讨论工作,致诚公益负责协会相关工作的于旭坤和王延斌一同参与接待。

  李哲亚副会长向佟丽华会长介绍了团市委熊卓副书记主持社区青年汇与协会对接会议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佟丽华会长表示,团市委对青春梦想项目寄予了很高期望,这是对协会发展的有力鞭策,相信有了团市委的支持,协会的工作会得到显著提高。但是,佟会长也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即使有了团市委的大力支持,协会仍需注重持续性发展,各相关负责同志要设计出受基层职工欢迎、经得起市场考验的课程来,把协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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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慧代表两中心参加首慈联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2012年11月9日,于慧律师代表农民工中心和青少年中心参加了首慈联举办的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及“慈善公益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指引”培训会。

  此次会议宣布成立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通告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职责任务并举办揭牌仪式。市民政局党委书记李万均指出,此次首慈联党建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是值此十八大召开之际,献给十八大的一份厚礼!李书记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借助成立党建委员会这一契机,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大发展;二是希望党建工作委员会加大创新力度,探索适合社会组织党建的新模式;三是希望加强慈善组织队伍自身建设,将慈善事业做大做强。

  当天下午,来自74家会员单位的近100名与会领导认真聆听学习了由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负责人刘正琛讲授的“慈善公益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指引”培训。针对慈善公益组织全面质量管理的研究背景、研究概况、指标框架等进行了深入浅出、言简意赅的介绍交流,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律师参加党的十八大开幕式

        佟丽华律师是北京代表团唯一一位来自律师行业的代表,是全国参加十八大的三位律师代表之一。他表示,在党的历史上又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重要时刻来临之际,作为一名肩负人民重托的十八大代表,一定不负使命认真履职,与全国2200多名代表一道,齐心协力把党的十八大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通过肖利娜

于旭坤律师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宣讲培训会

  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2012年11月8日一早,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赶赴北京团河会议中心参加宣讲培训会。此次培训会主要是为十八大以后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讲会做准备,参加培训的还有来自监狱局、劳教局及基层司所的宣讲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与会人员围绕宣讲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在总结本单位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完成了稿件,培训效果显著。在此次会议上,致诚公益的宣讲内容受到了大家的充分肯定,于旭坤律师表示,将与大家继续保持密切沟通,配合市司法局把这次宣讲任务完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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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秘书处参加“北京市法学会系统参与和促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培训会”

2012年11月7日,北京市法学会在京民大厦举办全系统参与和促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培训会,对2011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表彰,通报2012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及批复情况和2012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试点工作等事宜。法学会系统各研究组织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全市各涉法类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市法学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社会办副主任刘轩就全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为大家做了辅导讲座,刘主任在讲座中引用大量数据和实例,较为直观地展现了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

  2011年度,在北京市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学会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农村法治研究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其承接的项目以及党建工作先后被评为“政府购买服务优秀项目”、“优秀党建项目”等。此次大会上,根据市法学会的安排,研究会秘书处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致诚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农村法治研究会党小组组长于旭坤律师代表研究会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项目经验和党建工作情况:项目经验介绍的题目是《有效化解涉农纠纷 积极服务农村基层》,于律师从做好项目设计、编成实用教材、找对培训专家、延伸后续服务四个角度介绍了基层干部化解涉农纠纷能力系列培训项目;党建项目介绍的题目是《创新党建促发展 服务农村促和谐》,于律师从农村法治研究会的基本情况入手,介绍了研究会的党建基本框架,以及依托党建在化解涉农纠纷、推动立法政策改革中的主要做法与经验。与会人员表示,这些经验为大家以后开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思路。

  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就优秀项目承接、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就党建试点工作做了经验介绍,与大家一起分享了本会的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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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会长参加《北京法治发展报告》首发式暨首都法治建设研讨会

  2012年11月1日,致诚公益机构负责人、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参加了由北京市社科院组织的《北京法治发展报告》首发式暨首都法治建设研讨会,来自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佟丽华会长就《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的相关情况向大会做了主题发言。他指出,法规预案研究的工作模式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推动立法的一种创新,有助于吸收更多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并提供相对中立、客观的研究成果,是推动科学立法的重要体现之一。与会人员认为,农村法治研究会的这一报告认真梳理了农村宅基地、农村住宅的法规政策的发展变化,对目前现状、存在的问题描述得比较清晰,提到的很多观点都非常有价值,为未来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提供了非常翔实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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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诚党支部组织观看十八大直播

 

 

  “凝聚全党意志,承载人民期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1月8日上午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肩负8000多万党员和13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来自全国各地的2200多名代表出席大会。其中,就有我们致诚公益的带头人佟丽华律师,我们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


  11月8日上午,支撑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及工作人员集中收看了大会直播。“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在场员工全体起立,共唱国歌。随后,全体同志为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已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先烈默哀。


  胡锦涛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致诚员工认真聆听大会直播,并不时在笔记本上做记录。


  “我们要深刻把握改革开放强大动力、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凝聚人心、积聚力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努力实现街道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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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2012年11月7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八大党代表佟丽华接受新华网记者的采访,采访主题为:“美好未来在前方——党的十八大代表会前抒怀”。

  一直关注未成年人,农民工,农民等弱势群体权益的律师党代表佟丽华,一直把用法律手段维护基层老百姓的权利、尊严和幸福视为自己的人生价值。采访中,他表示党的十八大是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他将在这个平台上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让普通老百姓看到公平正义可以依靠法治实现,同时,法治也会给弱势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

  以下是报道内容:共同开拓奋进拥抱未来

  从2005年创建国内第一家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机构开始,党的十八大代表佟丽华,共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或者工伤补偿6727万元。

  “我自己出身农村,特别理解遇到困难求助无门的那种绝望。”14年前,佟丽华创办了免费的“佟律师法律咨询热线”,与公益法律服务结下不解之缘。

  他始终认为,用法律手段维护基层群众的权利、尊严和幸福,是他的工作价值所在,也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

  “每当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或者拿到工伤补偿,他们说得最多的是:感谢党、感谢政府。”佟丽华说,“在一个法治时代,法治要给困难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要让普通百姓看到:正义是可以依靠法治实现的!”

  佟丽华的信心来自于整个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回首刚刚过去的十年,“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并不断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站在新的起点。

  作为一名党代表,佟丽华很期待在这个平台上积极履行好职责,“让弱者的权益更有保障,让权力不被滥用,让社会更加公平。”

  “党的十八大是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不少挑战。”佟丽华说,“我希望党的十八大能够更好地凝聚整个国家的智慧和力量,从制度层面推动一些关键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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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律师佟丽华:“颠簸”的公益路,“坚定”的公益心

  2012年11月3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接受新京报记者的采访。采访中,佟丽华律师回顾,自1998年入行以来,公益道路上遇到过的艰辛,但他表示他始终没有想过放弃。十几年来,他一直带领他的公益律师团队为未成年人,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益而呼吁。

  临近党的十八大,佟丽华律师强调作为党的代表,这次他将继续关注未成年、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并会重点关注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问题。

  以下是新京报报道原文:

  十八大代表、公益律师佟丽华认为,由公益律师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

  访谈动机

  1998年底,入行3年半的佟丽华已成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也成为当时北京最年轻的国办律所主任。

  就在这一年,佟丽华创办了免费的“法律咨询热线”,从此投身公益法律服务。

  他曾拿出数十万积蓄创办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又先后创办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

  经费最困难的时候,他不得不卖掉家里的房产还债。

  如今,41岁的佟丽华以公益律师的身份当选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代表,成为律师界3名代表之一。

  农民工发短信表示祝贺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自己当选十八大代表的?

  佟丽华:今年7月,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了北京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我有幸入选。

  新京报:当选后,有什么变化?

  佟丽华:对我是荣誉也是责任。不少接受过援助的农民工发短信向我表示祝贺,也希望我在会上替老百姓提建议。

  新京报:对参会有什么计划?

  佟丽华:我一直关注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第二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让法律成为老百姓维权成本最低、最有效的途径。当然,最关注的还是依法治国。

  卖掉房子继续做公益

  新京报:选择对青少年和农民工援助的初衷是什么?

  佟丽华:一个在家里总被父母打的男孩说,他将来会犯罪,因为在家里总是挨打才跑到外地,要生活只有去偷、去抢。

  如果被欺凌的未成年人得不到法律帮助,他们就会失去对法律的信心。我们成立了青少年中心。

  对于援助农民工,我想还是与我出身农村分不开。中国农民工群体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

  新京报:有没有扛不住的时候?

  佟丽华:2000年、2001年是我最困难的时候,做公益的启动资金是前3年做商业律师的所有个人积蓄。2001年我欠下几十万元外债,最后不得已把家里贷款买的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继续进行法律援助。

  新京报:为什么不向社会求助?

  佟丽华:对公益事业,我坚持两个理念:第一,不应该单以悲壮的色彩感动社会;第二,公益不是单纯的造势运动。幸运的是,最艰难的时候我挺过来了。

  政府可买公益律师服务

  新京报:你对公益律师这个群体怎么看?

  佟丽华:专职公益律师要面对侵权者的威胁恐吓;更要习惯同行高收入的刺激与诱惑。但我想,学法律的人要关注国家发展,要敢于担当责任,要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新京报:目前团队的经费从何而来?

  佟丽华:经费一直是我推动法律援助最大的挑战。目前,团队主要的经费来源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律师办一个案子,补贴2800元。这些案件补贴也就只够支付基本成本。

  新京报:如有足够的经费,维权的范围能铺得更广?

  佟丽华:是的。假如每年中央财政拿出1个亿、每个省拿出1千万、每个地市拿出200万的话,累计下来就是十几个亿,这些钱能在中国培养1万名职业化公益律师。全年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不仅保了民生,也保了稳定,那该多好!

  建议由党和政府推动建立一批法律援助类的社会组织,培养一批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律师,化解社会矛盾。政府要做的就是购买这种社会服务,并进行监管。

  关键词

  【农民工维权】 依法维权能避免矛盾激化

  新京报:近日媒体报道“农民工模仿发布会讨薪”,你怎样评价农民工近些年来的务工环境?

  佟丽华:农民工的状况确实有一定的改善,这一点必须看到。但同时,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依然非常复杂。比如,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比较低等。

  新京报:接受过你援助的农民工说,你一直主张依法维权,不建议上访。

  佟丽华:引导和帮助老百姓依法维权,这是避免矛盾激化的有效举措。轰动事件带来的只是个案的解决,而不是制度改善。在制度改革方面,我们期待农民工的维权程序能更简化,维权成本更低,维权渠道更畅通,结果更公正。

  新京报:你如何看待有些农民工使用一些过激的方式进行维权?

  佟丽华:很多简单矛盾纠纷的演化,关键原因就是人民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从最初就被忽视。这类案件,越早处理越简单、成本越低。

  这些年,仅我们北京农民工中心,处理5人以上群体性案件就超过200件,涉及农民工近5000人,所有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新京报:也就是说,公益律师的介入,能有效地避免矛盾激化?

  佟丽华:对。律师的作用就是引导、帮助包括政府在内的整个社会依法办事。不论政府和老百姓,如果都通过法律来解决矛盾,哪怕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社会也是稳定的。如果解决矛盾的地方不是法庭而是街头,那社会难免引发冲突。

  公益律师或社会组织是中立的,对法律负责,由他们来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

  【儿童福利】 儿童福利立法应更完善

  新京报:近日温岭爆出儿童被幼师虐待的恶性事件。有律师建议增设虐待儿童罪。

  佟丽华:我对此并不持积极态度,目前刑法有虐待罪,但解决家庭暴力了吗?即使我们按刑法处理了施暴者,孩子妥善照顾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新京报:这是否说明现有的儿童保护立法是不够的?

  佟丽华:目前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前者仅72条,还多是原则性规定,不具备可操作性;后者主要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我期待,儿童保护方面的立法能更科学、更完善。尤其注意两个问题:一、建设一个科学系统的顶层制度设计;二、立法应更具可操作性,让基层政府、司法机关更便于使用。

  新京报:这是否是你一直呼吁制定《儿童福利法》的初衷?

  佟丽华:现代社会,儿童不仅是家庭的,还是社会的、国家的。未来长远来看,国家应该承担更大义务。

  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非常完善的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尽快建立以普惠型为基础、以补缺型为重点的儿童福利制度。

  比如说,义务教育就是普惠,补缺是什么呢,如果父母无力抚养或虐待孩子的话,国家应该迅速补位,有专门的庇护所,妥善照顾孩子。2004年北京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了“庇护所”这个内容,但直到今天也没有建立。

  律师的作用就是引导、帮助包括政府在内的整个社会依法办事。不论政府和老百姓,如果都通过法律来解决矛盾,哪怕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社会也是稳定的。

  公益律师或社会组织是中立的,对法律负责,由他们来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

  ——佟丽华

  新京报记者 陈博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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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协“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捐赠仪式在临高法院举行

  2012年11月6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到海南省临高县法院开展“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活动。临高县政协主席杨志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建、县政府副县长程江洪、县法院院长刘嘉,以及团县委、县妇联、县司法局领导、受助人和监护人、法院全体干警近60人参加捐赠仪式。

  捐赠仪式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毅伟专程参加了小额爱心基金发放仪式。王毅伟介绍,“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是“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基金”下的一个资助项目,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发起并组织实施,以权益受到侵害、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为帮助对象的社会公益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于社会爱心人士的无私捐助,资助对象限于受到重大人身伤害的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而急需救治、心理治疗的未成年人;失去监护,抚育费无法落实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同时,资助对象还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权益受到侵害,致身心健康受损,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二是家庭经济困难,急需经济资助以恢复身心健康;三是因判决未能执行或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

  王毅伟说,小额爱心资助项目设立以来,共为孤儿、性侵害案件被害人、交通事故等重大人身伤害案件中的七百多名未成年人提供了小额爱心资助,很多接受爱心资助的家庭不仅缓解了家庭贫困燃眉之急,孩子们也都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和勇气。每一次捐助都是一次生动的教育活动,每一次捐助也都传递了社会对孩子们的关爱。

  这次7名受援人员均系法院受理的三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死者的子女,均为未成年人,他们的父亲、母亲或双亲因为交通事故,意外或疾病离开人世,有的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有的独立生活,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给他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加之家庭失去经济支柱,生活十分贫困。7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捐赠爱心款14000元。

  临高县法院刘嘉院长在讲话中说,希望通过“新起点”小额爱心帮助孩子们渡过暂时的困难,扬起人生的风帆;在全社会提倡和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的体制,为孩子们的幸福生活构筑起一道坚强的屏障。

  临高县政府副县长程江洪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心支持临高政法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援助力度,帮助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让这些孩子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希望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投身到救助权益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工作中来。

  7名孩子收到爱心资助款后,十分感动,并表态发言一定会勇敢地面对生活,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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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薇律师参加驻京团工委书记培训班

  2012年10月29日至31日,北京团市委组织了2012年驻京团工委书记培训班,参加人员包括各地驻京团工委书记及主要负责人,农民工中心负责此项目的霍薇律师代表秦皇岛驻京团工委参加了该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枢纽型组织建设与驻京团工委使命”这一课题,探讨了如何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等内容,参加培训人员还参观了社区青年汇及行业先锋等相关单位。团市委书记常宇同志在结业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团市委将继续在服务驻京团工委工作方面做出积极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团市委与各地驻京团工委的有效对接,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更好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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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西城法院举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刑事法律援助中心与西城法院举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2012年11月2日上午9:30,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李桂英涉嫌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姚艳姣律师与徐鸿安律师为被告人李桂英提供了法律援助,依法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取得了完满的庭审效果。本案是西城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于今年3月份合作建立实践教育基地后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一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后,西城法院与刑事援助研究中心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化双方的合作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由西城法院副院长祖鹏主持,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孔建宏法官、刑事审判庭庭长郭秋阳法官、副庭长俞晓敏法官,未成年人法庭的副庭长肖志勇法官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徐鸿安律师、李娜律师、姜开亮、张欢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雪梅副主任首先介绍了致诚公益的服务领域和法律服务项目,随后并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项目的法律实践和理论研究与西城法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近期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随后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律师详细回顾了中心与西城法院建立合作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对西城法院向中心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

  祖鹏副院长在发言中指出,目前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已经搭建起来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充分利用此平台,达到资源共享,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是一个亮点。以后西城法院的刑事援助案件审判按三个标准开展工作:一是普遍撒网,寻求有力的合作伙伴,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和审判质量;二是重点突破,与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充分资源共享,每个庭拿出重点课题做典型研究;三是标本兼治,针对农民工子弟、外来人口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和刑事审判工作。

  通过座谈,双方对目前的合作表示满意,充分表达了进一步加深合作的愿望,并就下一步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共同希望为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作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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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中心律师参加团区委专题会

  2012年10月23日下午,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裴磊律师参加丰台共青团组织召开的专题会。会上,团区委副书记乔学慧传达了团市委专题会会议精神,该会议为农民工中心的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中心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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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赴成都开展“监护制度与儿童福利”的专题培训

  2012年11月2日,受半边天基金会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律师到四川成都为来自全国的百名福利院院长开展“监护制度与儿童福利”的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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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莫让孩子生活在暴力恐惧中

  2012年10月28日,针对近日浙江温岭儿童被幼师虐待的恶性事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周刊》栏目记者的采访。

                                                                                

  采访中,佟主任指出,在儿童暴力的问题上,当前面临最大的挑战是施暴者很难受到严惩,法律的震慑功能没有发挥出来。他还提到,针对家庭暴力,刑法中的“虐待罪”也难逃很难有用武之地的尴尬,原因在于虐待罪是自诉案件,被虐待的对象往往是“非老即小”的弱势群体,让他们去起诉自己的父母,这在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为现实的问题是,法院如果判决父母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孩子的抚养问题则很难得到妥善处理。

 
                                                                                 
 

       最后,佟丽华主任呼吁整个社会,包括立法者、执法者以及家长都要充分认识儿童暴力的危害性,承担起保护孩子的责任,让孩子免于生活在暴力恐惧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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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旭坤律师参加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十八大宣讲大会协调会

  2012年10月30日,致诚公益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贯彻十八大宣讲大会协调会,会议由宣教处处长赵青主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赵青处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首都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动员部署暨宣讲大会的基本情况,与大家讨论了每位宣讲人要做的具体工作。郑寅主任在讲话中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讲大会,认真做好相关统筹和协调工作,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并在会后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工作,为更好地推动首都司法行政系的工作贡献积极力量。

  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来自监狱局、劳教局及基层司所的宣讲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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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被揪的耳朵专题

 

 2012年10月27日,致诚公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CCTV今日说法栏目联合开展反对儿童暴力“那些年我们被揪过的耳朵”-勇敢的说出你小时候的暴力遭遇,让我们的孩子免于恐惧和暴力活动。号召网友转发微博,说出小时候遭受的暴力事件,加上#那些年我们被揪过的耳朵#标签,在全社会倡导反对儿童暴力的意识。

活动专题页面:http://www.chinachild.org/t/ed/

 

通过肖利娜

“那些年我们被揪的耳朵”专题

 2012年10月27日,致诚公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CCTV今日说法栏目联合开展反对儿童暴力“那些年我们被揪过的耳朵”-勇敢的说出你小时候的暴力遭遇,让我们的孩子免于恐惧和暴力活动。号召网友转发微博,说出小时候遭受的暴力事件,加上#那些年我们被揪过的耳朵#标签,在全社会倡导反对儿童暴力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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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肖利娜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顺利结题

       2012年10月25日,《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结题会议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由法制办张引主任主持,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项目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研究会会长、课题组组长佟丽华,研究会常务理事徐彬,秘书处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课题组研究人员于旭坤参加了此次会议。


 

  佟丽华会长代表课题组做了结题报告,他指出,2011年8月8日,研究会正式接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承接了《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课题。在接受正式委托后,研究会立即抽调精干研究人员组成了课题组,并作了部署分工、制定了工作进度安排,各项工作开始有条不紊地进行。自开题以来,课题组查阅了大量研究资料,广泛收集了与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相关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300余部,并与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展开座谈,与基层政府干部、村“两委”工作人员和村(居)民交流有关宅基地及农民住宅的现实性问题,为开展相关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他还提到,一年多来,课题组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学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报告》和《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法>的议案(代拟稿)》两项研究成果。


 

  会上,项目组成员单位对课题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还围绕法律草案进行了广泛讨论,认为课题组的研究视角新颖、在正视现实问题的同时提出了许多可行性建议。至此,《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顺利结题。

通过肖利娜

致诚党员律师观看“献礼十八大重点影片——《雨中的树》”

 

20121025日下午,致诚公益的党员律师与积极分子参加了由丰台区司法局组织的观影活动。本次活动观看的电影《雨中的树》是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的重点影片,主要讲述了“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李林森身先士卒战洪魔、扶弱济困献爱心、甘于清贫重名节、公正用权不谋私、工作当命抗死神、燃尽生命写忠诚的感人故事。

观影结束后,大家都表示很受教育,同时也表示要将这种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到今后的工作当中去。

通过肖利娜

致诚律师到市司法局法援处讨论首都法律援助宣传短片

  10月22日下午,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律师到市司法局法援处参加会议,讨论首都法律援助宣传短片基本情况。

  此次宣传短片有对时福茂律师的办案专访以及首都若干区县的法律援助案件介绍,大家认真观看了三段视频,认为宣传短片立意高、感情真、素材好,但同时也在部分内容上提了意见。法援处许冷处长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表示一定会认真考虑大家的意见,争取把这个宣传短片做好。丰台法援中心、朝阳法援中心、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等多家单位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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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律师应邀为赤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者讲授法制课

    2012年10月19日上午,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内蒙古赤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者讲授“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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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艳姣律师参加第六届尚权刑辩论坛并做主题发言

  姚艳姣律师参加第六届尚权刑辩论坛并做主题发言     

2012年10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致诚公益刑事项目部负责人姚艳姣参加在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第六届尚权刑辩论坛,并做主题发言。姚艳姣律师分享了自己办理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感悟和思考,她指出,中心作为从事刑事法律援助的社会组织,接触到的刑事案件往往不是社会上所谓的“大案要案”,而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们”;中心关注刑事法律援助的视角,不仅仅是为了弱势群体的个案正义,更重要的是,要在办理案件基础上开展实证研究,研究弱势群体背后的犯罪特点、犯罪原因以及刑事诉讼权利的公平适用情况,从预防犯罪的角度、从司法公正的角度提出建议,进一步来推动刑事司法改革和法治发展,中心将从刑事法律援助的角度在推动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方面扮演积极的角色。

通过肖利娜

美国刑事诉讼程序讲座举行

 

  2012年10月17日下午一点至三点,一场关于美国刑事诉讼程序的讲座在致诚公益律师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主讲人为美国纽约刑事法律援助公共辩护律师Eliza M. Orlins,她结合自己办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详细解读了美国刑事诉讼的程序,并给大家介绍了米兰达警告制度、大陪审团制度等。致诚公益律师团队以及来自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的三位检察官参加了这次讲座。讲座过程中,大家踊跃提问,就中美刑事诉讼程序的差异和理念进行了积极交流和探讨。9月26日下午,Eliza M. Orlins律师已经在致诚公益举行了一次关于美国纽约公设辩护人制度的讲座,今后,还将继续开展美国刑事诉讼程序系列讲座、刑事辩护技巧主题讲座或案件研讨交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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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诚公益组织全体员工大会及消防安全讲座

  2012年10月11日,致诚公益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会上,佟丽华主任对现阶段致诚公益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明确未来致诚公益的发展方向。

  会后,所有同事参加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这是单位组织的第四次讲座,授课老师为北京市消防安全中心的王老师,他的讲课深入浅出,使大家受益匪浅。会后,佟丽华组织相关同事开会讨论决定,近期党的十八大就要召开,全单位同事都要加强防火安全意识,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单位将为每位员工配备一个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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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副书记熊卓一行到致诚公益座谈调研

  9月20日上午,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团市委社区工作部副部长陈斐到致诚公益座谈调研,了解致诚公益近期开展的工作。

                                
 

    佟丽华主任向熊卓书记介绍了致诚公益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开展研究的情况,以及近期要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志愿服务、成立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的计划。熊卓书记提到,佟丽华主任为弱势人群提供了大量公益服务,他以及他所带领的团队与团市委在很多领域都开展了合作,此次志愿者协会的成立将势必拓展了双方的合作空间,团市委将在物质、政策上等提供不遗余力地支持。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拟任常务副会长李哲亚、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于旭坤一同参与了接待。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接受相关中央媒体集体采访

  2012年9月19日下午2点半,根据市组织部门安排,佟丽华主任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经济日报》以及中国青年网等记者的集体采访。

 


 

  采访中,记者们与佟丽华主任进行了良好沟通,了解了他十多年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心路历程,以及他所创立推动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模式,认为佟丽华主任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做出了突出贡献。采访结束后,记者们兴致勃勃地参观了致诚公益律师楼,对佟丽华主任所从事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

 


 

 

通过肖利娜

中心律师到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讲法制课

    20121015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隽、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刘军、业务培训部赵芊芊、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马慧娟、与北京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副主任万大强、秘书长康凯、委员赵辉,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普法活动。协会及秘书处领导与未管所领导、干警进行座谈交流,探讨如何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参与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座谈后,赵辉委员为未教所的200多名学员开展了题为反思.珍惜.进取的法制讲座,在讲座结束后,未保委的律师们还现场解答了学员们非常关心的法律问题,受到未管所干警和学员的欢迎。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接受相关中央媒体集体采访

  2012年9月19日下午2点半,根据市组织部门安排,佟丽华主任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经济日报》以及中国青年网等记者的集体采访。

 


 

  采访中,记者们与佟丽华主任进行了良好沟通,了解了他十多年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心路历程,以及他所创立推动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模式,认为佟丽华主任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做出了突出贡献。采访结束后,记者们兴致勃勃地参观了致诚公益律师楼,对佟丽华主任所从事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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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主任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采访

  2012年9月21日上午,佟丽华主任在致诚公益律师楼接受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两家单位的记者与他进行了深入交流,彰显了佟丽华主任作为新时期优秀党员律师和十八大党代表的动人风采。


       
        此次采访的记者共近十人,记者们详细了解了佟丽华主任对公益法律服务的做法和想法,从文字、照相、摄像等不同角度记录了他的日常工作内容,随机访谈了来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以及受益于他所推动的公益法律服务的当事人,记者们普遍感觉收获很大。据知,新华社的采访内容将在全国纸面媒体上播发,中央电视台的采访视频将会在重要新闻栏目里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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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成功举办

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同志向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哲亚授“北京市志愿服务示范站”站牌

郭新保同志与佟丽华律师一起为协会揭牌

佟丽华会长致辞

合影

  2012922日,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致诚公益楼举行成立大会。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团市委机关党委书记、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郭新保,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律师等出席了大会。团市委社区工作部和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负责同志陪同出席,协会理事会成员和志愿者代表共约40余人参会。

  “青春梦想”项目创始人之一李哲亚向大会作了筹备报告并宣读了理事会成员名单,志愿者代表张晓斌和基层职工代表夏文涛分别结合自身经历讲述了参与“青春梦想”项目的过程。郭新保同志与佟丽华同志共同为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揭牌,郭新保同志向佟丽华同志颁发了“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团体会员”证书,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同志向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哲亚授“北京市志愿服务示范站”站牌。

  协会首任会长、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在致词中提到,协会以提高基层职工职业素养、引导大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希望让大学生与基层职工互助互爱、同龄同行,相信在团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秉承做实事的致诚公益理念,将协会的工作越做越好。

  团市委机关党委书记、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郭新保在协会的成立过程中给予了很多指导,他在致词中指出:青春梦想同龄同行项目的开展培养了大学生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志愿意识,在关爱农民工,外来进京人员群体中创造了新的志愿服务模式。今天协会的成立,必将成为是志愿服务事业历程上又一闪亮的坐标点。希望热爱和选择志愿服务事业的志愿者们,一如既往的将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项目做得更好,带动、影响、服务更多的青年群体,传承志愿服务理念,为首都建设做出青年人的努力。

  最后,团市委副书记熊卓同志表示,青春梦想同龄同行项目的开展对服务青年人有着重要意义,不仅给予青年学生与基层青年职工一个很好的互助、交流平台,使得更多的进京青年群体生活有希望,梦想有保障、成长有发展;更为大学生了解、接触社会,担当社会责任创造了新模式。团市委将以青年汇作为平台为项目的组织化推进给予场地、专业技能、资金等全面的大力支持,与协会一起帮助更多的青年人通过此项目收获成长、收获尊严、收获希望!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国际女童日”庆祝活动——“关注女童,平等发展”座谈会

    2012年10月11日,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和国际计划联合举办的首个“国际女童日”庆祝活动——“关注女童,平等发展”座谈会。

通过肖利娜

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成立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与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合作共建的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这预示着致诚公益又将取得新的进展。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由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梅、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张荣丽教授共同担任联席主任。中心聘请全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知名专家巫昌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陈明侠担任名誉顾问,同时聘请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中华女子学院副校长李明舜做专家顾问。此外,还聘请著名律师和优秀教师做研究员。
在10月11日首个“国际女童日”即将到来之际, “关爱女童”——迎接世界第一个“国际女童日”专题研讨会同一天隆重召开。中心办公室主任刘会丽介绍了“国际女童日”的由来,张雪梅主任、刘明辉教授、张荣丽教授分别针对女童的家庭暴力及性暴力问题、农村留守女童的法律保护问题、废除“嫖宿幼女罪”的立法建议作了深刻的主题发言。与会者进行了激烈的研讨,最后达成共识,纷纷呼吁法律应给予女童更多的关爱,以切实保护女童的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全国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她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服务的同时,了解农村女性、打工妹、女童、离婚妇女等不同群体在维权方面遭遇的困境和面临的挑战,研究和解决维权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法学院的校内实践基地,在提供法律服务和进行实务研究的同时,由一线律师与教师联合,把法学专业的学生培养成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和公益意识、法学理论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兼备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佟丽华主任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将中心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法律服务与研究机构,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热线电话:010-84659225。

 

 
附:媒体报道

 
 
关爱女童专题研讨会举行与会者呼吁应进一步加强女童法律保护
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朱磊在10月11日首个“国际女童日”即将到来之际,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与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今天共同组织召开了“关爱女童”———迎接世界第一个“国际女童日”专题研讨会。与会者呼吁,应进一步加强对女童的法律保护。
  研讨会就针对女童的性暴力和家庭暴力、农村留守女童的法律保护及“嫖宿幼女罪”的存废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面对社会上出现的女童权益被侵害现象,与会者纷纷呼吁,法律应给予女童更多的关爱,以切实保护女童的合法权益。
  研讨会召开前,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和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还宣布共同成立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
  据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心成立后,将致力于为女性群体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她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中心还将深入了解农村女性、打工妹、女童、离婚妇女等不同群体在维权方面遭遇的困境和面临的社会挑战,研究和解决维权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中心还希望在为女性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进行实务研究的同时,以此为平台,为社会培养应用型的女性法律人才。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成立
日期:2012-10-11 中国妇女报
本报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10月10日,由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与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的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国际国内都具有较大影响的公益律师事务所,在青少年法律援助、农民工法律援助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和公益意识、法学理论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兼备的应用型女性法律人才。2004年,在学校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由法学院负责建设。
据介绍,双方此次合作建设“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旨在整合双方的资源优势,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更多的事情,解决更多的难题。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全国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她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服务的同时,了解农村女性、打工妹、女童、离婚妇女等不同群体在维权方面遭遇的困境和面临的挑战,研究和解决维权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法学院的校内实践基地,在提供法律服务和进行实务研究的同时,由一线律师与教师联合,把法学专业的学生培养成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和公益意识、法学理论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兼备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聘请全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知名专家巫昌祯担任名誉顾问,同时聘请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陈明侠、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中华女子学院副校长李明舜做专家顾问。此外,还聘请著名律师和优秀教师做研究员。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的热线电话:010-84659225。

通过肖利娜

国际律师协会授予佟丽华律师“2012年度公益人物奖”Tong Lihua 2012 IBA Pro Bono Award

  2012年,国际律师协会正式授予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2012年度公益人物奖”。2012年10月4日,国际律师协会公益和实现正义委员会在爱尔兰都柏林召开的国际律师协会年会上正式向佟丽华律师颁发了该奖项。

 


 

  国际律师协会(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成立于1947年,共有来自世界各地的45000名个人会员,以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组织为其团体会员,是世界上目前规模和影响最大的国际性律师组织。隶属于该协会的公益和实现正义委员会致力于建立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组织公益服务文化,由其发起的年度公益人物奖具有极高的社会影响力,该奖项认可的工作内容包括在立法改革、诉讼事务代理等领域对个体、社区、团体或国家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作,以及为大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等。该奖项每年在全球范围内仅授予一人,以表彰在公益事业领域具有特殊责任感、致力于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和实现司法公正的人 。

  作为国际律师协会的会员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促进律师职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在国际律师协会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鉴于佟丽华律师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的突出成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12年7月份向国际律师协会公益和实现正义委员会提名佟丽华律师为候选人,经过近一个月的激烈角逐,佟丽华律师最终荣获“2012年度公益人物奖”。

  国际律师协会公益和实现正义委员会主席、评委罗宾·萨伦伯格女士发表致辞,她指出:“佟丽华律师在中国儿童权利保护、农民工权利保护等工作体现了其在公益法领域的卓越才能和无私奉献精神,他推动成立的公益法律服务创新模式具有深远意义,对中国青少年群体和农民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正是国际律师协会公益人物奖力求突出和表彰的优秀品质!因此,佟丽华律师获得‘2012年度公益人物奖’当之无愧!”

  Tong Lihua 2012 IBA Pro Bono Award Winner

  The winner of the 2012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IBA) Pro Bono Award has been announced as Mr Tong Lihua, Director of Beijing Zhicheng Law Firm, Beijing Children’s Legal Aid and Research Center and Beijing Zhicheng Migrant Workers’ Legal Aid and Research Center, Beijing, China. The IBA Pro Bono and Access to Justice Committee presented Mr Tong with the Award on Thursday 04 October 2012 during the IBA’s Annual Conference in Dublin, Ireland.

  The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established in 1947, is the world’s leading organization of international legal practitioners,bar associations and law societies. It has a membership of over 45,000 individual legal professionals and 200 bar associations and law societies spanning all continents.

  The IBA Pro Bono and Access to Justice Committee is committed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pro bono culture among lawyers, law firms and legal society. The Pro Bono Award initiated by the committee has a significant social influence, which is bestowed annually in recognition of pro bono work that exhibits an exceptional level of commitment and dedication to the provision of free legal services and access to justice. It recognises work, including legislative reform, litigation, and transactional representation, that has brought about a significant impact – to an individual, community, group, or country, or to the provision of pro bono services generally.

  Ms Robin Sully, panel judge and Chair of the IBA Pro Bono and Access to Justice Committee, commented that, ‘Mr Tong is truly a leading figure in public interest law in China and his career exemplifies the outstanding qualities that the IBA Pro Bono Award seeks to highlight. He has demonstrated through his work on children’s rights and migrant workers’ rights in China a wholehearted dedication to pro bono work. He has been very innovative in establishing models for pro bono work and his efforts have also brought about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disadvantaged communities, such as children and migrant workers in China. He is thoroughly deserving of the 2012 IBA Pro Bono Award and we applaud him.’

通过肖利娜

参加北京市第十四届劳动人事争议案例研讨会

 

 
 
2012年9月20日至22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专职律师于慧和王丹一起参加了“北京市第十四届劳动人事争议案例研讨会”,本届研讨会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主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协办。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杜石平、学会会长姜俊禄、副会长张柳青、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秀兰、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莫剑彬等到会。来自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政府官员、各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官、律师、高校专家学者、工会领导等18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与会人员针对筛选出的24个有关社会保险、二倍工资、出租汽车行业用工、劳务派遣等典型案例、12个专题进行了广泛、热烈、深入的讨论,通过汇报研讨意见、开展辩论会和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交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等律师参加“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未成年保护专业培训活动

    2012年9月20日,张雪梅副主任,律师赵辉、魏艳丽等参加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北京团市委、朝阳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联合举办了主题为“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未成年保护专业培训活动。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起诉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

    2012918日,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人民检察》杂志社和朝阳检察院主办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起诉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就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在场和前科封存等适用问题进行发言。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时福茂律师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9月10日下午,《法制日报》视点新闻部副主任杜晓、记者范传贵到致诚公益采访佟丽华主任和时福茂律师。两位记者对佟主任、时律师分别进行了访谈,进一步了解了专职公益律师在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的酸甜苦辣。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主任接受《人民日报》社采访

  9月16日下午2点,《人民日报》社政治文化部记者徐隽到致诚公益采访佟丽华主任,徐记者详细了解了佟丽华主任从事公益法律服务13年来的工作,他表示将在《人民日报》社的“十八大代表风采录”版块刊登对佟主任的采访。

通过肖利娜

佟丽华会长与相关人员讨论“青春梦想”项目

       由于农村法治研究会与致诚农民工中心的积极介入,“青春梦想”项目取得了重大突破,以该项目为基础的北京青春梦想同龄同行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12年9月10日被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正式批准成立。9月11日下午,协会拟任会长佟丽华与相关工作人员就未来工作进行了讨论,初步确定了协会的主要工作人员,并决定于本月下旬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预防儿童虐待评价研究结果”座谈会

201297日,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儿保所组织的“预防儿童虐待评价研究结果”座谈会。

通过肖利娜

张雪梅律师应邀参加 “中国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研究”课题结项评审会

201296日,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中国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研究课题结项评审会,该课题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完成的,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高校、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机构的儿童保护专家、法学教授参加了研讨。

通过肖利娜

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视察丰台区法院、检察院工作

  2012年9月6日上午,中心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与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及其他委员、代表一起到区法院、区检察院视察工作。视察人员听取了区检察院领导关于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简要情况介绍,视察检查了一层大厅展板和五层远程案件研讨室;听取了区法院领导关于实施专业审判工作的简要情况介绍,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审理。通过对区检察院和法院的现场调研,佟丽华代表等人对区“两院”工作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通过肖利娜

北京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郑寅一行参观访问

  北京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郑寅、宣教处处长赵青和宣教处工作人员王凯一行到致诚公益参观访问,佟丽华主任、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和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参与接待。座谈会结束后,郑寅主任一行参观了致诚公益楼。

  郑寅主任指出,佟丽华主任一直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这次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是对他多年来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希望再接再厉,继续带领致诚公益团队取得优异成绩。此外,郑寅主任还对佟丽华主任表示亲切慰问,叮嘱佟主任在做好公益的同时要保重好身体。佟丽华主任对郑主任一行表示衷心感谢,他提到,市司法局的相关领导一直都十分重视致诚公益的工作并在各方面给予了很大支持,他一定不负众望,继续在公益这条路上贡献自己的积极力量,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更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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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律师应邀为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服务管理分院学生讲解法制课

201293日,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服务管理分院开学典礼,为800多名学生讲解法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