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5日上午,张雪梅主任参加丰台工商分局、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北京市方庄少年宫)主办,北京青少年中心等单位支持的“消费教育基地”揭牌暨“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雏鹰小分队”成立活动。
2014年3月15日上午,张雪梅主任参加丰台工商分局、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北京市方庄少年宫)主办,北京青少年中心等单位支持的“消费教育基地”揭牌暨“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雏鹰小分队”成立活动。
今年“两会”之前,一条内容为“支持政协常委高翔‘倡议新生儿上户口一律采集DNA以防拐卖’”的信息在微博、微信上被用户大量转发。该信息内容为“再忙也请转发这条:支持政协常委高翔提案:户籍方面,儿童上户口时一律采集指纹和DNA录入计算机,保证被拐卖后无法入户并能及时找到。支持的请为儿童转发!非常支持!!!”。据悉,目前该提案来源依旧成迷,不过从该消息得到网民的大量转发中可以看出,大家对于儿童失踪案件的关注。那么,通过采集新生儿DNA以防止拐卖是否有效?真正预防儿童失踪需要哪些制度设计?儿童失踪案中,哪三个环节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为此,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
巨量的DNA信息,谁来保存?谁来监管?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倡议新生儿上户口一律采集DNA以防拐卖的建议是否可行?
张文娟:我觉得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应先谈一下对儿童失踪的认识。从广义理解来看,一种是外因所致的与自己的亲人失去了联系。导致此类儿童失踪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因为犯罪所致,如成为犯罪的受害者,被拐骗、拐卖、绑架、强迫卖淫、强迫从事危重劳动甚至被伤害和杀死等,失去了与亲人的联系;有些人是因为与监护人失散;还有些是公共安全隐患,如掉到没有井盖的下水道里不被发现;还有的是因为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等与亲人失去了联系。另外一种是家庭原因导致的失踪,如被遗弃、被出卖、被监护人杀死或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而失去了与外界的联系,或者因为亲子关系出现问题,不辞而别或失去了联系等。
谈到儿童失踪,我们会想到3个环节的问题:如何预防儿童失踪?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开展最有效的搜救?如何帮助他们与家人团聚?因为儿童失踪的原因很多,对这3个环节的预防没有单一的灵丹妙药,只能是最大限度降低悲剧的发生。
而具体到对所有儿童采集DNA,我有一些问题。首先,这样的提议的目的是什么?为了预防儿童失踪还是为了帮助及时查找失踪儿童?显然采DNA并不能预防儿童失踪,即使对第二个环节,及时有效查找失踪儿童作用也非常有限。所以,我很好奇,为什么要将打拐DAN库扩展到所有可登户籍儿童?如果要采DNA,什么时间采?登户籍时才采,可能导致一批孩子的DNA采不了。出生时采吗,谁来采?自愿原则还是强制原则?如果是自愿的话,如何建立父母参与的激励机制?强制的话,法律依据是什么?与计划生育政策制定和其他处罚是否挂钩?如此巨量的DNA信息,谁来保存?谁来监管使用?要保存多少年?监护人是否要付费?这些问题都需要提前解决。
家庭教育指导预防外因,强制举报制度预防内因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那么,针对您前面提到的外因和内因,如何分别进行预防?
张文娟:具体到预防外在原因所致的失踪,大多数可通过提高父母和孩子的意识以及拓展托幼服务而大大降低此类失踪的发生。对于预防幼童成为失踪类犯罪的受害者,首先应提高父母的监护意识,如不能让幼童独处,要安排好家长与学校关于孩子接送的衔接,带孩子到繁华场所购物、玩耍要预防不必要的失散等。这些内容要成为家庭教育指导的核心内容之一,应该成为每个监护人都要了解的常识。2006修订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第2款明确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该法已实施7年多了,但是,家庭教育指导的覆盖率及教育质量还要打一个问号。
其次,政府要发展托幼服务,解决因父母忙于生计而无法照顾幼童的问题,这对于预防被拐和意外伤害类失踪非常关键。对这一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8条第3款明确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就业父母的子女有权享受他们有资格得到的托儿服务和设施。”我们目前的托幼服务离公约的要求距离尚远。对于自然灾害类,大多属于人为控制之外,预防效果有限。对于预防大龄儿童因外在原因导致的失踪,自护教育很关键,中小学应该加大开展实用的自护教育培训和演练。
对于家庭原因导致的儿童失踪的预防,就更复杂些,也往往更难发现。为什么更复杂呢?以遗弃为例,90%以上被遗弃儿童是因为患有重大疾病或自身残障,这单纯靠惩罚父母或教育父母不要遗弃孩子是难以有效预防的,最迫切需要的是公共福利保障。《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并享有医疗和康复设施。缔约国应努力确保没有任何儿童被剥夺获得这种保健服务的权利。”如果我们的儿童医疗保障达到了公约的要求,相信大部分孩子都不会被父母遗弃。
为什么更难发现?家庭是一个小的自治单位,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当孩子因为监护人的犯罪行为而失踪时,如果没有一个外部的发现机制,是很难短时间被发现的。而这种家庭原因导致的失踪,大部分属于西方儿童福利机制的范围,他们主要通过强制举报制度来实现。比如,如果孩子没去学校上课,家长也没有请假,学校应该报告政府,启动机制去查看孩子的情况;如果一个孩子受到虐待,也有人举报,政府要介入,防止其被虐待致死;如果发现幼童独处,也要举报。就是建立一种外部发现机制,以预防因监护人故意或失职导致的儿童失踪。对于亲子关系类导致的离家出走或其他失去联系,主要依靠家庭教育指导。因为亲子关系的处理是复杂的学问,监护人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以掌握一些必要的方法和知识。
将失踪儿童照片印在牛奶盒上,对于及时有效搜救很有帮助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那么,一旦失踪已经发生,如何实施最有效的干预呢?
张文娟:一旦失踪已经发生,最短时间的有效搜救相当关键。据了解,在美国儿童失踪10分钟以上就可报案,执法人员就会启动查找程序,这可能导致美国的儿童失踪报案率很高,但是,它对于抓住搜救的黄金时间及避免悲剧发生至关重要。另外,关于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搜救,很多国家的民间组织和企业也在摸索,如有的将经确认的失踪儿童照片印在牛奶盒上,对于及时有效搜救很有帮助。将来中国也要探索多元化的联动机制,企业的参与挺重要,既体现了社会责任,说不定对产品的促销也很有好处。将来那些生产日常家庭用品的企业,不妨尽点社会责任,在自己产品上印上一些失踪儿童的照片,比那些父母自己颠沛流离寻找孩子要有效得多。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我国,失踪儿童与家庭的团聚似乎也面临不少挑战?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数据库的建立是否更有助于失踪儿童与家庭的团聚?
张文娟:关于与家庭的团聚,前两个环节做得越好,这个环节出现问题的频次就会大大降低。但是,我们目前的困境是,因为预防做得不好,失踪儿童的数量很大,尤其是被拐儿童;又因为及时搜救工作做得不够,导致很多儿童失去了短时间内与家庭团聚的机会。长时间的分离,仅有限的被拐儿童能够真正被解救。即使被解救,回归家庭的路却仍然复杂曲折。现在福利院中打拐解救的孩子不能被送养,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监护状态不确定。如何尽快找到他的父母?或者说如何知道他的父母是否还在寻找他?打拐DNA库的建立,是一个非常好的技术尝试。以后只要儿童被拐,父母应第一时间找公安部门采集自己的DNA入库,这样打拐解救后及时比对,促成家庭团聚。对于那些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儿童失踪,如遗弃、出卖等,这些父母可能不会去录DNA。将来凡是比对找不到父母的孩子,通过一定时间的等待期及公告程序,就可以宣布进入国家监护,重新被送养,在情、法上都说得通。
失踪儿童的解决,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更多还是拷问我们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制度的设计是否达到了国际公约的标准?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何?制度之间的衔接性如何?制度的落实程度如何?不论我们从失踪儿童的角度、流浪儿童的角度、被遗弃儿童的角度……我们总会分析出相类似的建议需求,而这就是我们的制度要去着力并系统解决的地方,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不论是否存在一个高翔常委,我认为这是一个积极参政议政的好个案。当然,对更多委员、代表而言,作为一个被代表的公民,我一方面希望他们更活跃,更尽职;另一方面也希望他们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提案、建议要经得起法理分析。
On Thursday, February 20, Professor Jerome Cohen sat down with Ms. Wenjuan Zhang, who served as the Vice Director at Zhicheng Public Interest Lawyers (ZPIL), the largest Chinese public interest law organization, for nine years. She is currently pursuing an LL.M. degree at Columbia Law School (full bio below).
Throughout the course of a lively Q&A session, Ms. Zhang provided the audience with insight into her background as a child growing up in rural China, her struggle and success with entering China’s most elite academic legal institution, 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 and her work with ZPIL, focusing on the importance and efficacy of the organization’s collaborative and solution-oriented approach to legislation reform and the representation of children, migrant workers and farmers. For more on ZPIL’s history an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see https://zcpi.org/.
Ms. Wenjuan Zhang is currently a student of the Columbia Law School LLM Program. She graduated from 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 and has been a visiting scholar at Columbia Law School and Yale Law School, as well as a PILnet fellow.
Ms. Zhang served as the Vice Director at Zhicheng Public Interest Lawyers (ZPIL), the largest Chinese public interest law organization, for 9 years. ZPIL identifies problems exposed by the legal practice, gives practical solutions, and, most importantly, engages in the problem-solving process. In addition to 50 full-time lawyers and supportive staff in Beijing, the ZPIL network includes 9,000 pro bono lawyers on children’s rights, 30 public interest law organizations on migrant workers’ rights, and 200 pro bono law firms on farmers’ rights.
She is the member of the Committee of Public Interest Law and Lawyer’s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All China Lawyers’ Association and the Secretary General of Rural Areas Rule of Law Institute of Beijing Law Society. She has served as an expert for the UNICEF/NWCCW Project on Implementing National Program of Action for Child Development in China and an adviser on child welfare policies for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She has served as an expert for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of the Child Welfare Regulation Act, Preventing and Prohibiting Domestic Violence Law, and Beijing Legal Aid Act.
Her publications include: Progress, Challenges and Suggestions on Legislative Efforts of Combating Sexual Violence against Children in Mainland China (33 Liverpool Law Review 37),“Survey Report on Best Practice of Handling Legal Disputes and Conflicts in Rural Areas”(Manual On Settling Legal Disputes and Conflicts in Rural Areas, Legal Press, 2011), and “Civil Society in China: A New Force for Equitable Development—Experiences and Thoughts of Legal Aid CSO” (co-authored with Tong Lihua, 2009). Her article “Outlook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Strategic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Contextualized Chinese Juvenile Justice System” won first place at the Competition on Celebrating the 30th Anniversary of the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
日知社公益律师诉讼技能培训系列之致诚公益系列专栏第一场
——中国公益法的发展与挑战
3月14日星期五晚7点30分 YY:80102频道
佟丽华:
讲座内容:
2014年3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被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授予“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荣誉称号。
2014年3月8日,佟丽华作为专家学者代表,参加民政部“弃婴安全岛”会议,听取今年初以来各地“弃婴安全岛”试点的工作情况,就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磋商,提出具体解决建议。
2014年3月6日,张雪梅主任、辽宁律协未保委主任张志毅接受辽宁法治报采访,结合调研对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的现状、关键问题和建议发表意见。
外网媒体报道链接:http://www.lnfzb.com/news_view.aspx?id=20140307135534194
(视频制作:实习生 王佶腾 来自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在路边离奇死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央视《今日说法》在2014年2月22日的节目里播出了这个案例。佟丽华作为点评嘉宾,亮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说:“中国现在大约2.6亿农民工,有6000万农村留守儿童,另外还有4000万儿童随父母进城务工,这带来很多孩子权益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这些孩子的学校教育和城市里存在差别;另一方面,家庭教育严重缺失,成年人的引导、教育和帮助责任远远不够。”
相关媒体报道:http://cctv.cntv.cn/lm/jinrishuofa/ (20140222期十二岁少年之死)
2014年2月14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韩晶晶律师接受光明网采访,就未成年人监护干预问题进行了点评,分析了当前监护干预的状况以及干预缺失的原因,分析了监护权转移需要的行政和司法衔接等问题,并对我国未来监护干预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关媒体报道链接:http://www.gmw.com.cn/content/2014-02/14/content_10375413.htm
2014年2月27日上午,佟丽华接受团中央邀请,参加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座谈会,与其他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就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座谈,提出建议和议案。团中央第一书记秦宜智出席了座谈会并做了讲话。
会上,佟丽华在发言中提出,为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环境,希望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呼吁以下六个问题:
1、建立以监督、帮扶和撤销监护人资格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监护干预制度;
2、每年中国意外死亡孩子8万以上,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员子女的安全成长;
3、呼吁修订刑法,撤销嫖宿幼女罪,修订虐待罪等内容;
4、建立国家层面强有力的儿童保护机构;
5、当前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太软”,要变“软法”为“硬法”;
6、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发言在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引起极大共鸣,很多人将会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提出相关建议、议案。
相关媒体报道:
http://cpc.people.com.cn/n/2014/0225/c363174-24454303.html
http://www.jyb.cn/china/gnxw/201402/t20140224_571356.html
201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邢一庭和国家法官学院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全国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判业务培训班”,有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位法官,60多位检察官和20多位律师共计400多人参加了本次学习。
201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司法干预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典型案例。其中第一个典型案例,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指派福建律师佘春香参与办理,提供法律援助。
案例一:
女童罗某某诉罗某抚养权纠纷案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儿童虐待
(一)基本案情
2007年,原告余某某与被告罗某离婚,婚生女孩罗某某(2001年12月26日出生)由被告罗某抚养。2011年12月28日,原告向法院诉称,被告长期在外打工,女儿罗某某与祖母和大伯共同生活期间,罗某某经常遭受殴打和辱骂,且罗某某与离异的大伯同住一室,随时可能遭受性侵犯。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女儿的伤情鉴定书及其要求与母亲共同生活的书信等证据,并请求法院判令变更女儿罗某某由原告抚养。诉讼过程中,罗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二)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罗某某在与被申请人余某金、罗某衡共同生活期间多次无故遭受殴打,且有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为证。申请人罗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余某金、罗某衡殴打、威胁、辱骂、骚扰、跟踪申请人罗某某,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之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变更了抚养权,此案在一周内结案,未成年人罗某某在最短的时间摆脱了家庭暴力。
2014年2月27日下午,中国教育报召开首次家庭教育高端沙龙,为佟丽华等8位在家庭教育领域有重要影响及突出贡献的专家颁发聘书,聘请他们担任中国教育报的特约家庭教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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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0日,赵辉律师接受新华社北京分社的采访,介绍有关非婚生子女户口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采访中,赵辉律师强调:我国是通过户口登记和管理,确认公民身份、保护公民权利的。在我国,户籍是证明一个人身份的重要文件,它对于确定一个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明确公民的家庭状况和财产继承关系、确定公民的姓名等,都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获得出生登记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尽管非婚生子女,其出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但不应影响其获得户口。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为子女申报出生登记。
赵辉律师还详细解读了非婚生子女户籍登记方面的法律政策。
相关媒体报道: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4-03/03/c_119566885.htm
2014年2月19日,
2月13日,张文娟受邀参加了哈佛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联举办的午餐论坛,此次论坛主要探讨了在中国的公益法律事业及实习情况。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一直热心参与中国公益法律实习。在过去的十年中,有超过十二名学生在致诚公益实习过。
近来,南京饿死女童案、广州亲生母亲长达七八年虐待亲生女儿致死案……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扎堆”出现,直指监护人失职问题,也暴露出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监管的缺位。2014年2月12日晚,青少年中心张雪梅主任作客北京电台《教育面对面》栏目,就未成年人监护问题参与直播、接受采访。
相关媒体报道链接:http://v.rbc.cn/play–s-/play_id_128689.html
2014年2月12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张雪梅作为全国妇联反家暴法重点问题小组专家,一直持续参与反家庭暴力立法活动。2013年,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二类项目。2013年11月25日,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召开反家庭暴力立法研讨会,对《反家庭暴力法》(建议稿)进行论证研讨。本次研讨会此基础上,对全国妇联送审稿进行深入论证、修改。张雪梅主任围绕儿童的特殊保护提出具体的完善和修改意见。
反家暴立法相关链接:https://zcpi.org/a/news/ZhichengNews/2014/02/1027.html
重要公告
1、“为留守工友送话费”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工友们的广泛参与,截至小编发稿前,已有200余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工友通过来电、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参与活动,而且参与人数不断续更新;致诚公益已经为其中的188位工友各充值了20元手机话费(其中有6个号码由爱心人士直接充值)。我们将快马加鞭,争取在今天之前把其余已登记号码全部充值完毕。
2、此次活动的截止时间为2月10日下午4:00,春节期间,活动继续。1月30日至2月7日活动的参与方式有所调整——只接受工友发送短信或微信进行申请,我们将于2月8日后为期间申请帮助的工友充值。欢迎朋友们继续进行爱心接力,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工友了解到这个信息。不过,记得提醒参与方式和充值时间哦!
3、由于微信信息只能保留5天,之前部分通过微信申请帮助的信息不慎丢失,恳请之前通过微信申请帮助的工友再次发送信息,小编在此先谢过啦!
——2014年1月29日晚
引语: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举家来到北京工作和生活;他们带来的农民工子女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但是,当前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制约了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状况、特点及指导服务模式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北京市妇联儿童部和青少年中心联合开展了“北京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研究”课题研究,目前已经完成研究报告初稿,并计划于今年2月份召开专家研讨会对研究成果进行讨论。
正文: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2年12月,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随迁子女达到41.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0.9%,同时有74.7%以上的随迁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子女教育问题正在成为影响农民工朋友在京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并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前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制约了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例如,有的农民工家长和学校缺少沟通,把教育孩子的责任推给学校;有的家长在教育观念上存在偏差,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忽视对孩子品德和性格的培养;有的家长很少与孩子沟通交流,忽视孩子的深层次需要;有的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等。这些情况多年没有发生改变。而且,有的农民工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因为缺少家庭教育而出现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据2012年一项研究表明,在实施犯罪的青少年农民工中至少有33.68%的青少年明显缺少家庭管教。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政府和社会应当大力开展北京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探索和推广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帮助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能力。
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状况和特点,了解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北京市妇联儿童部和青少年中心联合组成“北京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研究”课题组,于2013年6月底至11月初先后走访了北京28家机构。调研对象包括:35名农民工家长;朝阳、海淀、石景山、丰台区妇联;北京市教委、朝阳、海淀、丰台区教委;朝阳、海淀、石景山、丰台的4个社区;朝阳、海淀、丰台的4所小学;8家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社会组织;海淀、朝阳区的4家企业;以及3名家庭教育专家。调研方法以访谈交流、实地观察、比较分析等方法为主。通过调研,课题组归纳出妇联、教委、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多种模式,并分析了各种模式的优势和不足,并从思想意识、合作机制、模式创新、社会组织参与、宣传工作、科学研究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
2014年1月26日下午,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丰台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霍连明、副部长董明月一行到致诚公益进行调研并慰问律师,丰台司法局党组书记尚保华、副局长宋锁妮、政工科科长王进忠等人陪同调研并慰问,致诚公益负责人佟丽华、青少年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和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进行了接待。
在接待大厅,佟丽华主任介绍了致诚公益的接待流程和援助程序,霍部长详细了解了农民工欠薪、工伤以及农民工返乡等相关问题,询问了值班律师的回家过年情况。霍部长对致诚公益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致诚党支部具有鲜明的社会组织党建特点,探索出的三级矛盾化解机制具有重要价值,对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地区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座谈中,霍部长提到,致诚公益是维护社会公平有序的重要机构,在佟丽华的带领下,整个团队都具有社会担当的责任和勇气,不但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而且还开展了大量实证性研究工作,赢得了百姓信任也获得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肯定,是社会组织的优秀代表。霍部长说,此次来到致诚公益一是向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广大律师送来新年祝福,二是希望致诚公益团队在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继续服务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做出更大贡献。佟丽华等人表示,致诚公益团队将继续坚持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努力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立法政策改革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金蛇之末,骏马之首,致诚连获殊荣,捷报频传,此刻,作为致诚人感到无比荣耀与自豪,未来,我们更当砥砺践行,继续创造新辉煌!
1、 在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活动中,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张雪梅、陈星、于慧三位律师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 在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2012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致诚公益共有8名律师承办的7个案例获此殊荣:
(1) 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和王丹律师承办的“李国方见义勇为视同工伤认定案” 被评为金牌案例(金牌)
(2) 陈星律师和赵强律师共同承办的“法律援助,民工靠山”一案(银牌)
(3) 于帆律师和高军生律师共同承办的“民工跌落“刘老根”会馆万般无助梦断“大舞台”,律师上演“四段援助曲”艰难维权获八万赔偿”一案(银牌)
(4) 于帆律师承办的“单位耍无赖吊销执照无钱执行,律师出手援助想方设法获赔偿”一案(银牌)
(5) 赵强律师承办的“工作年满30年,劳动关系获认定”一案(银牌)
(6) 赵辉律师和韩晶晶律师共同承办的“幼女遭猥亵,援助伸争议”一案(铜牌)
(7) 赵辉律师和高军生律师共同承办的“职高学生被拖欠实习费,法律援助获劳动报酬”一案(铜牌)
3、 荣获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多项荣誉:
(1)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荣获“丰台区法律援助模范集体”、“丰台区最具贡献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光荣称号
(2) 徐玉领律师、陈星律师、赵辉律师被评选为模范个人
(3) 赵辉律师被评选为“丰台区最美公益律师”
(4) 高军生律师和张志友律师承办的“王永恒劳动争议案”、陈苏律师承办的“杨宁敲诈勒索案”和张雪梅律师承办的“田孟越寻衅滋事案”三件案例被评为优秀案例
(5) 赵辉律师承办的“宋轩盗窃案辩护词”、韩晶晶律师承办的“阿卜杜拉.皮塔尔盗窃案辩护词”、于慧律师承办的“何林盛抢劫案辩护词” 获得“丰台区优秀代理词和优秀辩护词”奖项
4、 在由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妇联、全国律协组织的“未成年人健康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中获得:
(1) “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协作制度”荣获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2) “困境儿童社会爱心资助制度”获优秀事例奖
(3) “创建民间组织专业化社会化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新模式”获优秀事例奖
张雪梅获论文二等奖
继致诚12月号简报媒体报道部分——北京晚报专访时福茂《四川农民工河北讨薪 法院支持工人们全部请求》以来,“晓廊坊”案件又取得了新的进展,四川籍农民工河北廊坊讨薪案二审胜诉。包括工人日报、中国广播网、中国县域社会经济网在内的十家媒体对本案进行了重点关注并持续跟踪报道。
工人日报:http://media.workercn.cn/grrb/2014_01/23/GR0601.htm
中国广播网:http://money.163.com/14/0124/01/9JANKA4T00254TI5.html
中国县域社会经济网:http://www.xyshjj.cn/bz/xyjj/yb/201401/68574.html
上期报道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12-18/5635494.shtml
一、房山16名尘肺病人索赔案——台西煤矿被责令关闭,16名尘肺病人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因政府部门退还保证金,致使无法获赔。经过行政诉讼,最终经过协调拿回118万工伤赔偿金。(主办律师 于帆)
二、廊坊112人讨薪案——曾被廊坊政府部门认定为恶意讨薪,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终审判决开发商、劳务公司、包工头连带向农民工支付413万元的工资。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检察日报等几十家媒体广泛报道。(主办律师 时福茂)
三、快速调解获赔78万元——丁某在从三米高的脚手架上跌下死亡。因赔偿问题一直谈不拢,尸体放在医院不能火化,援助律师五天奔波,帮助维权,78万赔偿依法支付并合理分割,死者顺利火化入土为安。(主办律师 陈星)
四、上访堵路矛盾激化、依法维权民工靠山——河北48位农民工被欠工资,曾市政府、区政府多次上访。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执行到54万工资。农民工代表感动的说,法律援助是民工的靠山,我们有困难还要找党和政府,还要佟主任帮助。(主办律师 陈星)
五、魏某双目失明索赔案——工地工作目失明,与单位协商亦无果。向安监局反映情况。经过十天往返安监局、用人单位、工地项目部,最终,魏某拿到55万元的经济赔偿。(主办律师 霍薇)
六、丰台王某档案丢失获赔案——王某的档案丢失20余年,寻求十余年,曾到几十家部门上访求助。律师代理诉讼,经法院调解终获赔偿45000元,老人感动的无以言表,老泪纵横。案件的妥善解决,终止了十年的维权路。(主办律师 张志友)
七、延庆贾广富工伤案——工作十年突发工伤,单位仅支付1200元。经过6次的仲裁和诉讼,律师帮助讨回131000的各项赔偿金。贾广富购买40箱加多宝感谢。北京晚报整版报道。(主办律师 时福茂)
八、海淀王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王杰在提供劳务时从高处摔下受伤。王某与包工头已达成22000元调解协议,后赵某撕毁协议。经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赔偿5万元,且由总包公司中国新兴建设总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办律师 张志友)
九、东城赵某劳务派遣纠纷案——用人单位变成用工单位,并联手终止合同,律师巧妙破难局,仲裁获胜13000元,一审调解21000元,也为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的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案件被收录在《劳动争议疑难案例审理与解析》一书。(主办律师:高军生)
十、社会保险先行支付案——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医疗费用,往往被告人无赔偿能力。刑事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李国方和小夏分别得到了社会保险基金和所在单位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维护了社会稳定。(主办律师 王丹)
写在前面:
作为长期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专业公益法律服务的专职公益机构,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开设了“工友法援”公众微信账号,并于2014年1月14日至1月28日开展了“公益传递爱心,诚信助力温暖——为留守工友送话费”的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力。
致诚公益开展“公益传递爱心,诚信助力温暖——为留守工友送话费”活动
春节是万家团圆、举家欢庆的时候,当我们沉浸在和家人团聚的幸福和欢乐时,很多外出打工的工友,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回家过年,只能留守他乡,和亲人各处一方。
北京致诚公益律师团队作为长期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专业公益法律服务的专职公益机构,于2014年1月14日至1月28日开展“公益传递爱心,诚信助力温暖——为留守工友送话费”的活动。
本活动将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回家过年、留守他乡与亲人分离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充值20元手机话费。符合条件者可以通过编辑个人基本信息发送短信到13301356913,发送微信至致诚公益特设工友服务微信公众帐号——“工友法援”或直接拨打13301356913参与活动。致诚公益以“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为活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报道活动的最新情况,欢迎参与者本着诚信的原则参与此次活动。
此活动的资金来源为社会捐助。北京一位李律师捐款1万元作为活动的启动资金,活动中,陆续收到北京邹先生、李女士等多位爱心人士的数千元捐助。致诚公益希望为捐赠者提供申请帮助者的基本信息,由捐赠者直接为申请者充值话费;同时,捐赠者亦可以委托致诚公益代其为工友充值话费。致诚公益承担活动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保证所有捐助用于服务工友。
活动已开展一个多星期,致诚公益通过网络推广、媒体报道、给致诚公益受援人发送短信、实地走访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活动宣传,至今,已接到一百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工友的申请。致诚公益将于1月27日、28日对申请帮助者进行随机电话回访后开始话费充值,希望社会全体共同参与,一起用公益传递爱心,用诚信助力温暖,让默默为城市建设和人们生活付出辛勤劳动的留守工友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
致诚公益特设“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不断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新模式
作为全国最大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致诚公益律师团队一直致力于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免费的公益法律服务。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已有超过3万工友直接获得案件援助,超过40万工友及其他弱势群体通过咨询、援助、培训等方式直接受益,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为工友追回欠薪、工伤等赔偿款超过4亿元。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致诚公益已设立多个网站、微博账号,为公众提供了多个网络公益法律服务平台。近日,致诚公益特设“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积极推动公益法律服务新模式,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旨在为劳动者免费传达最实用最便捷的法律服务信息及生活帮助信息。该帐号中有包括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内的全国31家法律援助机构的免费法律咨询、求助热线。相对于网站、微博而言,通过手机上微信是一种更为便捷的获取信息的方式,致诚公益希望能通过“工友法援”让所有关注“工友法援”的朋友在平时可以学习到实用法律知识、获取到实用的生活帮助信息;在需要法律援助时,能及时获得帮助。该帐号每天会报道一个由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办理的最新案件,同时,对致诚公益正在开展的“公益传递爱心,诚信助力温暖——为留守工友送话费”的活动进行持续报道。
“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受到了社会的广泛欢迎,在一个星期内关注量接近500人。我们希望,通过“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让更多的朋友享受到专业的公益法律服务,能让所有关注者如同随身携带一位免费法律顾问,走到哪里都不怕!
部分媒体报道:
腾讯公益:http://gongyi.qq.com/a/20140116/014620.htm
搜狐公益:http://gongyi.sohu.com/20140117/n393695604.shtml
近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被丰台区司法局评为“丰台区法律援助模范集体”、“丰台区最具贡献法律援助服务机构”。
在此次评选活动中,丰台区司法局共评选出40名丰台区法律援助模范个人,其中,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领、陈星、赵辉三人被评选为模范个人。在评选出的5名“丰台区最美公益律师”中,赵辉律师名列其中。
在“优秀案例”奖项的评选中,一共评选出10个优秀案例,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高军生和张志友律师承办的“王永恒劳动争议案”、陈苏律师承办的“杨宁敲诈勒索案”和张雪梅律师承办的“田孟越寻衅滋事案”三件案例被评为优秀案例。
最后一个奖项是“丰台区优秀代理词和优秀辩护词”,共选出10篇,赵辉律师承办的“宋轩盗窃案辩护词”、韩晶晶律师承办的“阿卜杜拉.皮塔尔盗窃案辩护词”、于慧律师承办的“何林盛抢劫案辩护词”。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在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我与法律援助”征文比赛和2012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评比活动中获得荣誉证书,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向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颁发了这些荣誉证书。在“我与法律援助”征文比赛活动中,佟丽华主任《为“法律援助”的梦想》一文荣获一等奖,此文被收录到北京市司法局编辑的《慢慢十年路悠悠法援情》——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征文选中。
在“2012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北京市司法局共评选出58篇优秀案例,其中,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共有8名律师承办的7个案例被评选为优秀案例,获得荣誉证书。其中,时福茂律师和律师王丹承办的“李国方见义勇为视同工伤认定案”被评为金牌案例,全市共有8个案例被评为“金牌案例”。获得银牌案例的有:陈星律师和赵强律师共同承办的“法律援助,民工靠山”一案;于帆律师和高军生律师共同承办的“民工跌落“刘老根”会馆万般无助梦断“大舞台”,律师上演“四段援助曲”艰难维权获八万赔偿”一案;于帆律师承办的“单位耍无赖吊销执照无钱执行,律师出手援助想方设法获赔偿”一案;赵强律师承办的“工作年满30年,劳动关系获认定”一案。获得铜牌案例的有:赵辉律师和韩晶晶律师共同承办的“幼女遭猥亵,援助伸争议”一案;赵辉律师和高军生律师共同承办的“职高学生被拖欠实习费,法律援助获劳动报酬”一案。这些案例被收录到北京市司法局编辑的《北京市法律援助金牌案例集》内。
在《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活动中,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张雪梅、陈星、于慧三位律师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回首2013,致诚公益硕果累累,展望2014,致诚公益将大展宏图!致诚公益人继续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北京晚报专访佟丽华代表:要像查酒驾一样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4年1月19日讯,人大代表、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佟丽华是法工委委员,曾参与过《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讨论。佟丽华代表介绍,这部条例涉及到政府、企业和个人,一方面规定了企业和政府应担负更多责任,另一方面,也让公民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与个人息息相关。
报道链接:http://www.takefoto.cn/?action-viewnews-itemid-60402
京华时报:尽快建立现代法官管理制度
2014年1月20日,在北京市人代会上,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建议北京市人大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启动专题研究,尽快建立起符合首都发展需要的现代法官管理制度。
报道链接: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4-01/21/content_58615.htm
千龙网·中国首都网两会访谈直播间:治理大气须全民参与严惩违法者
2014年1月21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做客千龙网·中国首都网2014两会直播间,就本次人代会上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目前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体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违法者的惩罚,二是治理大气污染污染需要公民和企业都积极参与进来,做出自己的贡献。
报道链接:http://beijing.qianlong.com/3825/2014/01/21/7604@9338083.htm
北京晚报:佟丽华代表四次提议案撤销“杜大爷”
因经常堵车而被戏称为“杜大爷”的杜家坎收费站,在市人代会上再次成为部分代表关注的话题。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佟丽华律师提交议案,要求撤销杜家坎收费站,这是佟丽华第四次在人代会上提“杜大爷”问题。
报道链接:http://www.bjd.com.cn/10zhuanti/2011bjlh/lhwyft/201101/t20110119_658097.htm
2014年1月23日下午,正值春节前夕,致诚公益组织召开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座谈会”,全国青联常委、社会中介界别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全国青联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小炜和北京市青联委员蒋勇律师一行到致诚公益参加了座谈会,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晓廊坊群体性欠薪案件的罗治平等农民工代表、四川巴中驻京办李大海科长和丰台司法局法宣科王炫苏科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中国青年网、中工网、劳动午报、《检察日报》、《华夏时报》、《中国律师》杂志和《中国县域经济报》等9家媒体参加了座谈会。农民工中心主任、致诚公益总负责人佟丽华主持了此次会议,致诚公益部分律师一同参加了座谈。
在座谈会的第一阶段,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晓廊坊群体性案件的主办律师时福茂简单介绍了晓廊坊案件的承办经过,讲述了如何为曾被定性为恶意讨薪的农民工成功维权的曲折过程,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的作用。四川巴中驻京办李大海科长在发言中指出,罗治平等农民工所在的县是贫困山区,出来打工很不容易,在农民工遇到法律纠纷时,迫切需要像致诚公益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给予帮助,多年来,巴中驻京办转介过来的案件没有一起败诉,他衷心感谢致诚公益律师对家乡人民的帮助!农民工代表罗治平代表激动地说,如果没有致诚公益,他们根本拿不到这400多万元的欠薪款,这些钱拯救了很多家庭。朴实的罗治平还提到,他们在维权过程中经历了很多辛酸和无奈,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像致诚公益的律师这么专业和无私,他还希望案件能够尽快执行,把钱拿到后对家人有个交待。佟丽华主任表示,致诚律师一定会援助到底,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那些因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回家过年、留守他乡与亲人分离的农民工们,致诚公益团队还开展了一项“公益传递爱心,诚信助力温暖——为留守工友送话费”的活动,每一位不能回家过年的农民工都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获得20元的手机话费,能够跟家里人通话100分钟左右。在座谈会上,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致诚公益项目助理张娟向农民工和与会人员介绍了活动情况,她说,在爱心人士的捐助下,已有1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工友申请充值话费,他们由衷感谢帮助他们充值话费、奉献爱心的热心人士,让他们感受到了全社会的温暖。张娟介绍,致诚公益开设的“工友法援”微信公众账号是与农民工等劳动者进行沟通的重要途径之一,该账号旨在为劳动者免费传达最实用最便捷的法律服务信息及生活帮助信息,该帐号每天会报道一个由致诚公益律师团队办理的最新案件,同时,对致诚公益正在开展的“公益传递爱心,诚信助力温暖——为留守工友送话费”的活动进行持续报道。
听了对晓廊坊案件和送话费活动的介绍后,蒋勇律师提到,到致诚参加这次座谈会让他很震撼也很受感动,有这么多的律师同行默默坚守在工作岗位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让人钦佩,他表示以后会关注“工友法援”微信账号,也会利用更多机会帮助致诚公益开展工作。
全国青联常委、社会中介界别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在最后总结中提到,他很高兴参加由致诚公益组织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临近新春佳节,他代表全国青联社会中介界别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来看望农民工代表和在一线工作的律师们,给大家提前拜年。他说,听了大家对晓廊坊案件的介绍后,他感觉特别温暖,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终于把一起复杂的农民工欠薪案件成功完成,使农民工兄弟们见到了维权成果,也看到了成功的曙光,他相信致诚公益的律师们一定会帮助他们拿到欠薪款。张学兵会长提到,致诚公益的律师们面向基层、面向百姓,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号召更多律师向致诚律师们学习,争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会后,张学兵会长一行与农民工代表和律师代表亲切握手告别。
2014年1月23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韩晶晶,参加了北京广播电台的警法在线栏目。针对此前民政部、最高法院表示今年将出台监护干预指导意见,韩晶晶律师对于监护相关的问题与主持人进行了讨论,向听众朋友讲解了我国目前监护干预的现状、法律的具体规定、不足以及监护干预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就监护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以及法律制度完善提出了评价和相应建议。
2014年1月,赵辉律师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活动中,被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模范个人,赵辉律师办理的未成年人宋某盗窃案的辩护词,被评选为优秀辩护词。
2014年1月20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协作制度”荣获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组织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困境儿童社会爱心资助制度”获优秀事例奖;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创建民间组织专业化社会化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新模式”获优秀事例奖;湖北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未成年女犯社会融入制度”获创新事例奖;张雪梅获论文二等奖。
“未成年人健康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由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妇联、全国律协等十余家单位支持。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还有上述支持单位主要领导出席了今天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出席会议。张雪梅主任代表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接受颁奖。
1月19、20两日,推进全国无烟立法会议在京召开。青少年中心白羽、齐小萌受邀参加会议。
2013年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两办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这可以看做是政府加大控烟力度的风向标。
同时,今年是中国签署并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第十年。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保护健康、挽救生命,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十年间政府和各界人士对烟草危害的认识逐步加深,控烟呼声愈来愈强。
相信借此契机,中国控烟工作即将迎来更大进展,积极促进国际公约的国内立法转化,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无烟化立法。
2014年1月17日,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刘振国的带领下,来自民间组织管理局信息宣传处、民办非企业处、政策法规处、社团管理一处、基金会管理处、办公室和执法监察办公室等处室的10余名干部到致诚公益参加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致诚公益总负责人佟丽华、青少年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农民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于旭坤及致诚公益律师代表参与了接待。
上午,佟丽华主任带领大家参观了法律援助接待大厅、案件调解室、农民工普法学校、“148”法律咨询办公室、二楼大会议室和党员活动室,观看了对致诚公益团队的短片介绍,与来访农民工进行了简短交流,让大家对社会组织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有了一个更为直观、全面的了解。在上午的座谈会上,参加活动人员交流了社会组织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的作用以及为了推动社会组织取得取得发展应该努力的方向。
中午,参加活动人员与致诚公益律师一起在食堂吃了工作餐。下午12点半钟,大家与致诚公益律师一起开展工作,就律师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交流和研讨。时福茂律师、于帆律师和高军生律师分别介绍了他们办理的几起农民工群体性欠薪案件和工伤案件,展现了专职公益律师的良好工作风貌,参加活动人员就一些法律问题、律师工作和社会组织作用等问题与致诚公益律师进行了探讨。在总结中,信息宣传处处长张贞德用“难”、“细”和“专”概括了致诚公益律师的工作,他说通过这次活动,大家深刻体会到了公益律师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他们深受感动。他表示,以后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社会组织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空间,让更多的农民工及其他弱势群体从我们的工作中受益!
写给所有朋友的话:
朋友,恳请您和我们一起,用公益传递爱心,用诚信助力温暖,一起参与“为留守工友送话费活动”。
没错,我们确实要免费为因经济困难不回家过年,和亲人分离的外来务工人员赠送20元手机电话费。没有捆绑、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我们的所为,皆因我们知道常年外出打工的艰辛不易,体会到在合家欢庆的春节只能独在异乡的寂寞和孤独。
20块钱,对于普通人而言不算什么,但对于确实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回家过年,不能和亲人团聚的工友来说,那将是他/她和分离的父母、丈夫/妻子、儿女难得的100至200分钟饱含深情的问候、关心……。
欢迎申请者本着诚信,捐助者本着爱心的原则参与此次活动!
我们将通过“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网(www.zgnmg.org)对活动进行及时的反馈,保证活动公开、透明、可信。
春节是万家团圆、举家欢庆的时候,当我们沉浸在和家人团聚的幸福和欢乐时,有那么一些外出打工的工友,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不回家过年,只能和亲人各处一方。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致诚农民工中心“)作为长期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益服务的专门机构,从1月14日起开展“为留守工友送话费活动”。经过沟通,已有一位北京李律师答应捐献一万元钱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活动详情
帮助对象:
因经济困难等原因不回家过年,和亲人分离的外来务工人员
(我们希望能把有限的资源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活动内容:
为符合以上条件的工友免费充值20元手机话费
活动方式:
以“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为平台(致诚农民工中心开设),一方面整合社会捐助资源(欢迎捐助者亲自为帮助对象直接充值话费,也可以委托致诚农民工中心帮助充值,致诚农民工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代为充值时,将把充值号码及有关记录向捐助者提供),另一方面,收集需要帮助工友信息。帮助工友数量由捐助金额决定,捐助资金送完活动即止。
活动时间:
2014年1月14日开始接受工友通过发送短信、微信或来电进行申请
2014年1月27日开始为工友充值,充值前随机对登记信息进行电话回访,尽量确保信息真实性
参与方式
如果您是工友
感谢您为咱们的城市建设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作出的贡献,如果您因为经济困难,不能回家过年,而且您的亲人又不在身边,请您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
1、 编辑短信“您好!我叫?,家在?,在?打工。今年因为?不能回家过年,充值手机号为?,谢谢!。”发送至13301356913。
2、 关注“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号:“工友法援”或“gongyoufayuan”),编辑以上内容发送至该帐号;
3、 直接拨打电话010-83802213、13301356913。
如果您是我们帮助对象的亲人或朋友
请您转告他/她们或代他/她们发送短信,编辑短信:“您好!我叫?,我的朋友叫?,家在?,在?打工,今年因为?不回家过年,充值手机号为?,谢谢!”发送至手机13301356913。其他方式与上类同。
如果您是乐捐者
非常感谢您的善意,我们将尽力做好符合条件工友的收集、登记工作,并随机进行电话回访,尽己所能确保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并及时向您反馈活动信息。欢迎您亲自为帮助对象直接充值话费,也可以委托北京致诚农民工中心帮助充值。具体事宜,请致电:010-83802213、13301356913。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如果您觉得此信息值得传递,感谢您的转发!
如您想了解更多活动信息
请关注“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工友法援”或“gongyoufayuan”
或登录农民工法律援助网:http://www.zgnmg.org/
或登录“致诚公益律师”官网:https://zcpi.org/
欢迎扫一扫“工友法援”微信公众帐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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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公益首页报道链接:http://gongyi.qq.com/a/20140116/014620.htm
2014年1月3日,李晓霞受邀参加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律师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该会议就2013年度法院工作报告征集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在会上,李律师就法院的工作制度创新及热点案件的关注提出了对报告的补充和完善的意见。
2014年1月15日上午,农村法治项目负责人于旭坤律师参加了由北京市法学会组织的政府购买岗位工作座谈会,汇报了2013年度农村法治研究会政府购买岗位的情况。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有法学会社工部刘东阳、乔虹等人,还有来自经济法学会、劳动法学会、房地产法学会等相关组织的岗位聘用人员。
于旭坤律师从三方面内容介绍了在购买岗位期间的工作,汇报了她在负责农村法治项目、社会组织党建以及主任办公室从事的工作以及在工作中的感悟,表达了对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法学会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岗位工作的谢意,她表示购买岗位这一服务社会组织的方式很好地推动了农村法治研究会项目的开展以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她将力争在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
社工部刘东阳老师在总结中提到,几位参与岗位购买的人员都已经是第二年受聘了,这本身就说明了对大家工作的肯定,他希望通过岗位购买人员能在各研究组织的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推动各研究组织取得更好发展。
“工友法援”为全国最大的工友维权机构——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新设工友服务专用微信公众号。旨在为劳动者免费传达最实用最便捷的法律服务信息及生活帮助信息。现在我们每天会推送一个最新办理的案件,并以案说法,让劳动者每天都能学到一两条实用的法律知识。“工友法援”中有包括北京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内的全国31家法律援助机构的免费法律咨询、求助热线。
全国最大的工友维权机构——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携手全国30家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150多位律师为各位工友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过去8年来,已有超过3万工友直接获得案件援助,超过40万工友及其他弱势群体通过咨询、援助、培训等方式从中直接受益,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已为工友追回欠薪、工伤等赔偿款超过4亿元。
关注“工友法援”,随身携带免费法律顾问,走到哪里都不怕。
2014年1月15日下午,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合肥八中、包河区人民法院、合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主办的非限定性拓展课程模拟法庭活动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召开。
本次模拟法庭以中心与合肥八中“法眼看天下”学生社团开展的普法活动为背景,以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为原型,对于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处罚为内容进行现场模拟。模拟法庭由中心律师指导,由社团学生分别扮演法庭角色,合肥八中还组织了近百人参加旁听。
活动结束后,包河区人民法院法官对本次模拟法庭进行点评。此次模拟法庭效果突出,得到了各主办方的一致好评。